潮宏基: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7-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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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7-036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 潮宏 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作出决议,决定于2017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至2017年8月31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年8月30日下午15:00 至2017年8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

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

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

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

(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8月30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

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

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5041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同一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31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

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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