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董事会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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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 号)的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8,936,170 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7.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98.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898,936.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4,101,062.40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14020001 号验资报告。

自上述募集资金到账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使用。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95,999.99 万元(含发行费用 589.8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4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1

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化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为 21001730808052500820,该专户仅用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以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214,276,610.49 万元

(不包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00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7年6月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存出银行名称 账号 初识存放金额

30日余额

北方华锦化

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市化

学工业股份 21001730808052500820 295,999.99 2,214,276,610.49

工支行

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截至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五届五十六次董事会、五届二十六次

监事会,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以闲置募集

资金 9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2、使用部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一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公

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具体投资活动由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签订理财产品

协议及相关文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购买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

人民币理财计划,理财期限:330 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17%。

该产品已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 3,010.68 万元。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签订理财

产品协议及相关文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如意

人生Ⅲ”(F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期限:350 天。该产品已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 2,315.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7.91%。

2016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签订理财产品

协议及相关文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

增利 125 天”理财产品,理财期限:125 天。该产品已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到

期,获得理财收益 582.1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65%。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

存在违规情形。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5 日

3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 1-6 月

编制单位: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5,410.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2) (%) (3)=(2)/(1)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总额 额(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内蒙古化工增资建

不超过

设 100 万吨合成氨、 否 2017 年 不适用 否

30 亿元

160 万吨尿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 2016 年 12 月 12 日五届五十四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及 2016 年 12 月 12 日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具体募投项目】 《关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建设的议案》。

一是尿素国内外市场产能过剩严重、市场价格低,并且预计尿素产品价格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处于低位波动,尿素生产企业实现盈

利十分困难;

二是由于国家进行供给侧改革,煤炭行业去产能形势严峻,国发〔2016〕7 号文和发改能源〔2016〕1602 号文明确提出“从 2016

年起的 3 年内原则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并且内蒙古锡林古勒盟煤电基地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明确:“根

据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取消巴彦宝力格矿区,乌尼特矿区暂缓开发”。因此,项目一手煤炭资源无法保障,影响原料成本的可控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三是近年来国家对化肥产品的政策定位发生重大变化,由支农产品向普通产品转变,多项优惠扶持政策逐步弱化甚至取消,并明

确化肥产品为重点产能过剩行业应严格把控,行业整体政策形势已不利于项目建设。

四是项目存在经营风险。由于目前无法获得配套煤炭资源,因此低成本原料稳定供应不能得到保障,加之是新建项目,受折旧等

因素影响,产品总成本偏高,根据当前尿素平均价格测算,项目内部收益率无法达到行业新上项目内部收益率要求。故项目继续实施

将会面临潜在政策、资源、市场、经营等多重风险,难以收获预期效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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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五届二十一次监事会,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以闲置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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