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经公司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其
中“2016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采用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数据,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2017 年 1-9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10.00% 至 25.00%
2017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6,961.53 至 7,910.83
2016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328.6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外转子风机、ECM 电机保持增长。
更正后:
2017 年 1-9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10.00% 至 25.00%
2017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7,768.85 至 8,828.24
2016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062.5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外转子风机、ECM 电机保持增长。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2017 年半年报全文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
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
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