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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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7-060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现场方

式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以邮件方

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

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6 年度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104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2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4.17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21 日,并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上市。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彭洪斌、逯进军、张

少帅、刘宇共计 4 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赢时胜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4 人已不具备股权激

励对象的条件,现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条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

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

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实

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7,013,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并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本次拟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共计 150,0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

格为 9.548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 742,533,330 股变更为

742,383,330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

表了审核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

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锁期可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关

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

告。

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决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事宜。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本次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555,000 股,

占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7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分别对解锁条件的成就予以核实并出具

核查意见。《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

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彭洪斌、逯进军、张

少帅、刘宇共计 4 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上述 4 人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现对

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9.548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42,533,330 股变更为

742,383,330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742,533,330 元 变 更 为

742,383,330 元。

鉴于上述原因,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第六条

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2,533,330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2,383,330 元。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2 公司股份总数为 742,533,33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公司股份总数为 742,383,33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章程其他条款不变,鉴于公司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授权“授权董事会办理

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

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

改公司章程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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