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17—065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日期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
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直
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故公司冲减“财务费
用”2017 年半年度发生额 1,259,800 元,冲减“营业外收入”2017 年半年度发
生额 1,259,800 元。该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无重大影响,无需向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
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
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会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