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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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7 年 8 月 11 日下午在张家港经

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光

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 ZHANG JING

(张静)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江苏爱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

年5月28日开始执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

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以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

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XX)。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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