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作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
审慎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该计划有
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
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与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郑建彪 康斌生 张宇锋
日期: 2017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