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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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涂必行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

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

司的全部股份,因此需向涂必勤等投资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162,18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42 元;另外,需采用网下

配售方式向锁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705,52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42 元。截止 2017 年 3 月 27 日,索菱股份已收到

涂必勤等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506,264,822.02 元,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

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索菱股份收到

肖行亦、深圳市中欧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嘉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

合伙)共 3 户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229,999,970.50 元,扣除与发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15,929,999.26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14,069,971.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7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索菱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

户存储制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三、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 21,059.52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现金用于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

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的金额为 21,059.52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 1.15 万元,尚未支付和尚未替换的公司前期预付的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

财务顾问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 1,018.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人民币 1,366.63 万元。扣除其它费用 20.49 万元,本次结余募集资金 328.14

万元。

四、配套募集资金剩余的原因

出现配套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次交易实际支付的中介费用及

其他发行费用低于原预算,因此计划将剩余的配套募集资金补充公司的营运流动

资金。

五、董事会关于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重组项目已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结余募

集资金 328.14 万元(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

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

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可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

公司将结余配套募集资金 328.1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索菱股份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招商证券对索菱股份本

次结余配套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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