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四
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3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云投集团申请 25,000 万元委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
司向云投集团借款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云投集团申请 25,000
万元委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周洁敏 尹晓冰 尚志强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