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17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周兰、陈耿豪、陈慈瑛在会
上就报告期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通过对公司2017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
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7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2、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
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
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以及《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等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
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周兰 陈耿豪 陈慈瑛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署页)
周兰——
陈耿豪——
陈慈瑛——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