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7-4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4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秦敏董事和李宪明独立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其他 7

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

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免去胡德忠先生常务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胡德忠采取撤销任职资格措

施的决定》(〔2017〕66 号),胡德忠先生已经不再具备《证券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规定的证券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同意免去胡德忠先生常务副总裁

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谭志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谭志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谭志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关于聘任兰海航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兰海航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兰海航先生尚需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并将在获得上述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兰海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关于审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管理办法》全文与

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关于公司以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融出资金债权等进

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以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融出资金债权等债权资产进行资产证券

化融资;

(二)同意公司以上述债权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规模合

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其中每期资产证券

化融资业务规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

下,对公司以上述债权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做出一般性授权,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期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的基

础资产规模、产品方案、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

方式等相关事项;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

托管人、监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评估机构及律师

事务所等);办理每期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的申报、发行、设立、

备案以及上市交易等事宜;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资产证券

化融资业务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等;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层依

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办理与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有关的其他事

项。以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相关业务分配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谭志华先生简历

谭志华,男,1970 年 12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

1992 年 7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

分行科员、科长;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8 月,历任国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职员、稽核部副总经理、合规部总经理、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稽核监察部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

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中,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5 月,兼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兼任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2016 年 9 月至今,兼任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兼任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兼任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

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

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兰海航先生简历

兰海航,男,1966 年 10 月生,大学本科。1988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历任广西信托投资公司职员、上海证券营业部副

总经理兼证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南宁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兼证

券管理总部副总经理;2002 年 6 月至 2010 年 3 月,历任国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民族大道科技馆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柳州驾

鹤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柳州中心营业部总经理兼柳州驾鹤路证

券营业部总经理、柳州中心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兼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运行管理部总经理;

2010 年 5 月至今,历任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常务

副总经理、董事长;2017 年 3 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零售财富委员会主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最高人民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人员;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海证券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