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4 日
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
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9 人,均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以及公司登记机关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公司上市后变更注册资本以及公
司类型等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重新审议
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6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5 万股。本次发行股票面值为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55.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90.08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
验〔2017〕4020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的 2105 万股 A 股股票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17〕418 号)同意,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15 万元,本次 2105 万股 A 股
股票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已增加至 8420 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亦增加至 8420
万股。
由此,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现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420 万元,总
股本变更为 8420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的工商登记机关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浙
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地址名称的议案》
公司原工商登记的住所地址为“余杭区中泰街道水塔村”,因相关房屋产权
证上登记的地址为“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且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中
泰街道办事处证明,以上两者为同一地址,为保证公司登记住所地址的准确性,
现将公司住所地址的名称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变更住所地址名称的需要,现对上市
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附件,
并同意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