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7-32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9 日
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现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
间为2017年8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五 )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
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A座5楼1号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
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注册发行永续债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马全丽);
(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祝强、廖雪华)。
上述调整监事的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监事 2 人。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注册发行永续债的议案》 √
2.00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3.00 审议《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监事候选人祝强 √
3.02 监事候选人廖雪华 √
四、现场会议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7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
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 65-71 号汇丰企业总部 8
号楼 B 座 5 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 65-71 号汇丰企业总部 8 号楼
B 座 5 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430035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
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本次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
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
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
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审议《关于注册发行永续债的
1.00 √
议案》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
2.00 √
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3.00 审议《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监事候选人祝强 √
3.02 监事候选人廖雪华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