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7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6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
司在原合计不超过 3 亿元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2 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
财产品,额度增加后,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
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委托理财工作,授权宫明杰先生全权代
表公司签署上述委托理财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0,000 元购买中
信银行烟台莱阳支行“共赢保本天天快 B”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天天快车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型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对象:
(1)本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
1)货币市场类:现金、存款、货币基金、质押式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
2)固定收益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基金和其
他固定收益类资产;
3)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基金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
计划、信托计划、委托债权投资、人民币利率互换、人民币利率远期、信用风险缓释工
具、国债期货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本产品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具体如下:货币市场
类和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 30-100%;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和其他类资产等,投资比
例 0-70%。本产品可通过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基金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专户(或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和北交所交易平台以及其他符
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且可以由资
产名义持有人按公允价格转让本产品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标的。
(2)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
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围进行调整。在本产品存续
期间,如变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 3 个工作日通过中
信银行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发布相关变更信息后进行
变更。投资者不接受的,可按照相关约定在变更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未在变更
生效前向中信银行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同意接受变更后条款,中信银行有权按照变更
后的约定内容进行操作。
5、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20,000,000 元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2.65%
7、产品起息日:2017 年 8 月 10 日
8、产品期限:本理财产品无名义存续期限(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时一次性收回理财本金和收益
10、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烟台莱阳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投资资产中的投
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
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收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
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
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
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
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
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如出现本产品说明中所约定的巨额赎回情况,有可能
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而不能及时赎回。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
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
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
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
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
(http://www.citicbank.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
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
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
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
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
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或赎回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付款或其
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
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
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
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
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
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
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
政策因素。
9、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
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收益部分或全部损
失。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
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自有闲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莱阳支行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6 年 8 月 6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72。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
币 18,000 万元购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
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6 年 9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81。该产品已
到期。
3、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
币 10,000 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龙旺庄分理处汇利丰理财产品。披露
索引:2016 年 10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85。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快厨帮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
民币 1,800 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力支行“本利丰90 天”人民币
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6 年 10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6-088。该产品已
到期。
5、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快厨帮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
民币 1,750 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力支行“本利丰90 天”人民币
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 年 1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7-005。该产品已
到期。
6、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莱阳龙旺庄分理处“汇利丰”2017 年第 4272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披露索引:2017 年 4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7-019。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使用自有资金人
民币 50,000,000 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香江分理处“本利丰﹒3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披露索引:2017 年 4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7-022。
该产品已到期。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详情见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
品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详情见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八、交易审批权限
本次交易的额度未超过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
九、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