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之2017年上半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1 0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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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之

2017 年上半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被保荐公司简称: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炳全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虹生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吴虹生、周长征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 年 1 月-6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17 年 5 月 24 日-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核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

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

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的董事会记录;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工作计划和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

对账单、明细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

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

司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

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各项信息披露是否与实际

情况一致,查阅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结合财务报表、大额资金往来等核查是

否存在遗漏的关联交易事项。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查

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检查部分会计科目对应的合同、原始

凭证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

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2017 年上半年,神思电子依据 2016 年制定的“从行业深耕到行业贯通、从

身份识别到智能认知”升级战略与年度计划,主营业务明确区分为三个梯次:第

一个梯次为身份认证业务,包括传统的以窗口柜台验证机具为主的线下身份认证

业务以及正在开发架构的线上互联网身份认证业务;第二个梯次为四项行业深耕

业务,分别为移动展业、银医自助、便捷支付、计算机视觉业务;第三个梯次为

智能认知(商业人工智能)业务,具体包括行业服务机器人、银医自助设备智能

升级以及智能行业知识管理系统。神思电子的发展战略,面临行业内竞争对手和

行业内新技术的涌现,随着计算机硬件平台架构的不断升级换代,加之国内外政

治经济形势在快速变化,将使公司目标行业的业务需求不断变化,进而促使智能

识别领域的技术更新速度进一步加快。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趋势、研发出

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或公司对产品和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不能及时调

整技术和产品方向,或者因各种原因造成研发进度的拖延,将会使公司丧失技术

和市场优势,公司新制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将面临不能全面落实的风险,同时也

造成了公司研发资源的浪费。建议公司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

2、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 136,362,868.13 元,坏

账准备为 9,863,293.51 元,计提比例为 7.23%。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客户

越来越多,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的风险也相应提高。建议公司将对欠款客户进行

深入分析和及时跟踪,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

3、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履约保函保证金余额为 616,848.50 元,如果

神思电子在履约保函保证金到期前存在不履行履约保函所保证义务的情形,则保

函保证金存在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建议公司加强履约保函保证金的管理,最大限

度的控制履约保证金到期违约的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之 2017 年上半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炳全

吴虹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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