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
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017 年 1-6 月期间,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 号)相违背的担
保事项。
二、 关联交易以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17 年 1-6 月期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
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的规定,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不存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三、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
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张天西(签字) 章镛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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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