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川化”、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ST 川化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
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票停牌前 公司股票停牌
项目 第 21 个交易日 前一交易日 涨跌幅
(2016 年 3 月 28 日)(2016 年 4 月 25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 8.26 10.27 24.33%
深圳 A 指收盘值 1,960.64 1,945.25 -0.78%
证监会“制造业”指数收盘值 3,088.55 3,096.69 0.2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 - 25.11%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 - 24.07%
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前,因*ST 川化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发布《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14),披露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收到成都中院出具的《民事
裁定书》(【2016】川 01 民破 1-1 号),成都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
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7 条、第 13.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停牌一天,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
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停牌,股票交易期间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停牌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根据《上市规则》14.1.1 条、14.1.3
条的规定及深圳交易所所《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公司
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0 日起暂停上市。
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开始连续停牌,该停牌之日前第二十个交易日
至停牌之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3 月 28 日至 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股价在
上述期间内波动幅度为上涨 24.33%,扣除同期深证 A 指下跌 0.78%因素后,上
涨幅度为 25.11%;扣除同期证监会制造业指数上涨 0.26%因素后,上涨幅度为
24.07%。
综上,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达到了《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
定的“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
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标准。
但上述事项是因为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为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之
前的“逃逸期”,股东对于公司破产重整成功的预期较高,因此剔除大盘因素和
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
累计涨跌幅超过 20%。
经核查,在此期间,公司尚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此,公司股票
在停牌前的异常波动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价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连子云 张钟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