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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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

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责任人员)在履职

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事由而面临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

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可以保障责任人员的

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责任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年度

保险费用 2 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部分高管人员薪酬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2016 年 8 月起,赛伯乐集团推荐的傅强先生、杨

晓刚先生自 2016 年 8 月起开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薪酬标准一直按

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因公司薪酬标准与其原任职单位赛伯乐集团及

IDC 行业同等职务薪酬水平相比差异较大。为充分调动公司人员积极

性,对傅强先生、杨晓刚先生薪酬标准进行调整,针对此事项,我们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此次调整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

效益,符合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关于公司部分高管人员薪酬有关事项的制定、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有关事项的方案。

三、关于提名季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季向东先生任职的相关材料,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季向东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第 94 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季向东先

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3、我们同意提名季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景省 王玉涛 陈尚义

2017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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