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45 公司简称:安井食品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井食品 603345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梁晨 吴美芬
电话 0592-6884968 0592-6884968
办公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anjoyfood.com wumeifen@anjoyfood.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904,620,864.00 2,478,537,110.64 1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94,634,268.45 1,004,551,585.10 58.74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316,290.53 61,939,759.53 -80.12
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1,641,457,825.46 1,439,422,245.79 1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3,598,363.43 101,619,732.37 1.95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1,456,962.78 92,709,345.95 -1.35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7.36 11.57 减少4.21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2 0.63 -17.4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2 0.63 -17.46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0,53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数量 的股份数量
(%) 数量
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 43.14 93,190,600 93,190,600 无
公司 法人
刘鸣鸣 境内自然人 12.64 27,314,500 27,314,500 无
张清苗 境内自然人 5.35 11,550,000 11,550,000 无
吕文斌 境外自然人 4.28 9,239,900 9,239,900 无
黄清松 境内自然人 2.94 6,352,500 6,352,500 无
黄建联 境内自然人 2.94 6,352,500 6,352,500 无
深圳秀水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1.88 4,070,000 4,070,000 无
法人
深圳市同盛创业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有 1.83 3,960,000 3,960,000 无
(有限合伙) 法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0.33 702,310 0 无
法人
天津易鑫安资产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0.24 513,622 0 无
司-易鑫安资管鑫安 6 期 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不适用
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必须降低各类不利因素对企业经营带来的影响,确
保完成当年销售、利润等核心指标和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在这种内在动力和外来压力的双重作用
下,在企业经营策略范围内,企业加大信息化大数据管理,做到实时观测市场动态,快速反应市
场,做好有效市场促销规划,同时运用大数据管控各项费用支出,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17
上半年,企业实现预期目标,销量、营业收入等核心指标均保持了较稳定增长,净利润水平保持
稳定。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通过,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修订)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第三届董 1.营业外收入减少 4,786,936.04
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 ,与 事会第四 2.其他收益增加 4,786,936.04
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 次会议
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并且在
利润表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
报”其他收益“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第三届董 1.财务费用减少 340,000
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财 事会第四 2.营业外收入减少 340,000
政贴息资金直接拨付企业的,企业应当 次会议
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除上述情况影响以外,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本报告期
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