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 2017-036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财政部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
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
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
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
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
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2017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
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规定,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
目列报。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开始执行新准则,将营业外收入中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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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3,048,760.11元调入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
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
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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