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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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 2017-036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财政部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2017

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

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

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

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

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2017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

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规定,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

目列报。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开始执行新准则,将营业外收入中符合

1

要求的3,048,760.11元调入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

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

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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