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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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7—03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2、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担保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20,000 万元。

2、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 4,900 万元担保额度,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 4,90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中央新亚累计对外担保 24,900 万元,占其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4.31%,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为 3,933.56 万元,其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1,424.56 万元;济宁中央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2,509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发生于本公司收购上述两公司股

权之前)。中央新亚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中央新亚为联合营销办理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7—038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

司(简称“联合营销”)经营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中央新亚”)为联合营销办理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新亚为

联合营销办理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央新亚提供上

述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

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淮海东路 142 号

成立日期:1994 年 6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吴晓国

注册资本:11,901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卷烟、雪茄烟

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百货综合零售;电梯设备维修;

停车服务;房屋租赁;设计、制作、发布自有楼身内外及天桥媒体霓虹灯、灯箱、

路牌、布幅广告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

空调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1.962%;南京中央商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9.901%;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27.34%;少数股

东持股比例 0.797%。本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中商房产开

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中央新亚资产总额 385,971.79 万元,负债总额

307,329.6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52,910.89 万元,净利润 5,979.53 万元。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7—038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7 号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吴晓国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

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

电子设备、汽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家具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

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科技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股 95%。本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联合营销资产总额 241,839.13 万元,负债总额

220,516.16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87,686.82 万元,净利润 890.10 万元。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二、中央新亚为泗阳购物广场办理总额不超过 4,9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简

称“泗阳购物广场”)经营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中央新亚”)为泗阳购物广场办理总额不超过 4,9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

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新亚为

泗阳购物广场办理总额不超过 4,9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央新亚提供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7—038

上述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

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淮海东路 142 号

成立日期:1994 年 6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吴晓国

注册资本:11901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卷烟、雪茄烟

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百货综合零售;电梯设备维修;

停车服务;房屋租赁;设计、制作、发布自有楼身内外及天桥媒体霓虹灯、灯箱、

路牌、布幅广告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

空调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1.962%;南京中央

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9.901%;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7.34%;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0.797%。本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中央新亚资产总额 385,971.79 万元,负债总额

307,329.6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52,910.89 万元,净利润 5,979.53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住所: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北侧(金康华府第 A16 幢 10 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国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7—038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等。

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

限公司持股 95%。本公司持有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泗阳购物广场资产总额 139,468.08 万元,负债总额

138,783.9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4,121.23 万元,净利润-1,755.68 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900 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董事会意见

中央新亚为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

享的融资平台,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资

产、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债务清偿能力,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风

险可控,不会对中央新亚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中央新亚累计对外担保 24,900 万元,占其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4.31%,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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