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7-065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修改日期:2016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
2、修改原因:
为了使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更加符合经济业务实质,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修改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修改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
15 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改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修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
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