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相关
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许树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沈水金先生、陈金晨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美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梁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林翔 舒 敏 顾敏旻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