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北京东方高圣盛泰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和落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
要,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参与投资北京东方高圣盛泰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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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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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崇光 张宇锋 郇绍奎
2017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