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批权限

来源:深交所 2017-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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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批权限

(经 2017 年 8 月 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序号 业务事项 授权董事长

单笔不超过净资产的 1%或连续

1 外部投资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45000 万

元。

单笔不超过净资产的 1%或连续

2 内部投资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45000 万

元。

向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贷款

3 董事会授权基础上追加 15%。

和融资

遵照《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

4 对外单位借款

度》的规定

单笔不超过净资产的 1%或连续

5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45000 万

元。

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3000

6 对外赞助、捐赠支出

万元。

单笔不超过净资产的 1%或连续

7 处置公司重大资产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45000 万

元。

单笔不超过净资产的 1%或连续

8 处置公司股权资产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45000 万

元。

9 其它事项 董事会专项授权

说明:

一、上述权限总体以 2016 年末公司净资产的 1%—3%为参考基准,定为单笔不

超过净资产的 1%或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45000 万元。

二、上述业务基本涵盖了公司重大经济业务,具体为:1、外部投资。是指直接

对外投资、收购兼并、合营、参股等行为;2、内部投资。是指公司内部及控股

子公司进行改、扩建或新上品种等涉及购建机器设备、房产、土地、技术等资本

性投入行为及增资扩股行为;3、向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融资。是

指公司向上述单位有偿或无偿借入款项的行为;4、对外单位借款:是指公司对

合并报表以外的法人单位提供借款的行为;5、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是指对

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行为;6、对外赞助、捐赠的支出。

是指对社会的慈善机构、红十字机构等的赞助、捐赠行为;7、处置公司重大资

产。是指处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债权等资产的行为;

8、处置公司股权资产。是指处置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参股公司相关

股权的行为;9、其他事项。

三、第 3 项是指董事会年度审批全年融资额度后,授权董事长可在已审批总额度

的基础上,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追加不超过 15%的融资额度。

四、第 4 项对外单位提供借款,应当遵照《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规定。

注:

一、董事会根据重大经济业务的类别对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进行授权, 董事长应当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并将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及时告知其他董事。

二、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项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长审批权限如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监管规则、文件有冲突,应当遵照监管规则、文件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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