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庄行方
杜胜利
王 浩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