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深交所 2017-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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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神火股份 股票代码 00093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宏伟 李元勋

办公地址 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 17 号 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 17 号

电话 0370-5982466 0370-5982722

电子信箱 shenhuogufen@163.com shenhuogufen@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项 目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9,240,855,656.63 7,796,051,263.83 7,796,051,263.83 1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1,724,884.18 645,981,694.08 645,981,694.08 -5.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75,868,435.24 -57,178,233.55 -57,178,233.55 1,107.1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52,171,584.31 620,873,880.19 620,873,880.19 69.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2 0.340 0.340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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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2 0.340 0.340 -5.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2 7.20 7.20 增加 3.02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52,567,946,622.32 51,761,509,136.27 51,761,509,136.27 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255,630,060.49 5,665,896,797.00 5,665,896,797.00 10.41

注: 2016 年 12 月,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民权县绿洲投资有限公司 80%股权。上一报告期内

发生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需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2,78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4.21 460,097,571 0 质押 230,000,000

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68 259,972,790 0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益 90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8 89,035,300 0

号单一资金信托

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9 81,452,666 0

河南惠众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5 69,390,029 0

张惠强 境内自然人 1.85 35,100,000 0

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9 18,779,33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77 14,658,500 0

黄辉 境内自然人 0.47 8,894,251 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5 8,605,080 0

①2008 年 1 月,商丘天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商丘新创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99.97%的股权。商丘天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神火集团和

本公司部分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发起设立的民营企业。根据《证

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神火集团与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②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为商丘东方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与商丘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

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注:2017 年 7 月 24 日,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2.00 亿股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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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受供给侧改革等政策有利因素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煤炭、电解铝行业出现回暖,煤炭产品、铝产品

价格同比涨幅较大,公司主营产品盈利能力大幅提升。由于公司下属薛湖煤矿5月份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截至目前仍

在停产整顿中,公司所属其他煤矿也均进行了为期十天左右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导致第二季度煤炭

产品产量有所下降;加上第二季度为煤炭行业传统淡季,公司煤炭产品价格有小幅度下调,公司煤炭业务第二季度盈利能力

环比第一季度有所下降。由于动力煤价格大幅上涨,公司本部发供电成本增加,在氧化铝价格同比大幅上涨的双重因素影响

下,公司本部铝产品亏损有所加大;尽管氧化铝价格同比大幅上涨,但新疆地区能源优势依然明显,新疆煤电盈利能力持续

提升。

2017年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41亿元,同比增加18.53%,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产品煤炭、电解铝售价同比涨幅

较大;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亿元,同比减少5.3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将收到的山西潞安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转让价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6亿元,同比增

加1,107.1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大幅提升。

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017年1-6月,公司生产煤炭367.23万吨(其中永城矿区190.64万吨,许昌、郑州矿区176.59

万吨),销售393.52万吨(其中永城矿区218.99万吨,许昌、郑州矿区174.53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46.13%、49.44%;

生产型焦2.66万吨,销售2.41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53.17%、48.29%;生产铝产品55.25万吨(其中永城区域15.21万吨,

新疆区域40.04万吨),销售53.36万吨(其中永城区域15.17万吨,新疆区域38.19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48.89%、47.22%;

生产铝材冷轧产品3.25万吨,销售3.06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49.24%、46.36%;发电69.59亿度(其中永城区域21.96

亿度,新疆区域47.63亿度),供电64.75亿度(其中永城区域20.15亿度,新疆区域44.60亿度),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53.29%、

49.58%;生产碳素产品26.37万吨(其中永城区域6.5万吨,新疆区域19.87万吨),销售25.65万吨(其中永城区域6.31万吨,

新疆区域19.34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46.10%、44.84%;生产氧化铝31.79万吨,销售31.43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

的43.76%、43.2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审批程序 备注

的内容和原因

执行《增值税会 《增值税会计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规定“营

计处理规定》 处理规定》(财 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

(财会[2016]22 会[2016]22号)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号) 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执行《企业会计 《企业会计准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10日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准则修订与

准则第 16 号 则第 16 号 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并在利润表中的“营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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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修订)》 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

规定列报,其中:“税金及附加”项目影响金额为88,886,114.14元,“其他收益”项目影响金额为1,727,966.27元,此次

会计政策变更仅为损益类项目变更,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0.00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2017年3月,公司子公司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许昌县兴隆瑞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报告期不再

纳入合并范围。

②2017年3月,公司子公司平顶山神火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解散,汝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核准注销,

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董事长:崔建友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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