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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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7-048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3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

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参加董事 9 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

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同意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8,223.13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

1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购买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节能科技”)10%的股权,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

装备集团”)持有的节能科技 41%的股权,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河南平能创投”)持有的节能科技 49%的股权。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

机构的最终评估结果为基准确定。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因该议案涉及到与公司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机械装备集团、河南平能

创投的关联交易,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任职的公司董事孙毅先生、于泽阳先生回

避表决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变更营业范围的议案》上海恒

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观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进一步

增强恒观投资的业务拓展能力和资金实力,推动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

施,同意对恒观投资增资 2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恒观投资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到 3000 万元,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促进其主营业务的持续稳

定发展。同时,根据恒观投资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对其营业范围进行调整,将原

营业范围变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变更营业范围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孙毅先生、王昕晨先生、左涛先生、于泽阳

先生、宋中学先生、江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该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崔屹先生、蔡学恩先生、刁英峰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学恩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崔屹先生、刁

英峰先生目前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

法》(2017 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其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

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为

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为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4.01 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王昕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左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于泽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 选举宋中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 选举江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5.01 选举崔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蔡学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刁英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6.01 选举张楠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

6.02 选举张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日

5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0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 年至 1991 年任黑龙江鹤岗矿务局供应处计划员;1991

年至 1993 年任平顶山碳化硅厂副厂长;1993 年至 1994 年任平煤集团胶管厂副厂

长;1994 年至 2007 年先后任平煤集团易盟公司副经理兼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 年至 2013 年任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理、党委副书记;2013 年至 2015 年任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 年至 2016 年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

限公司党委书记;2016 年至今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经理助理、河南易成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孙毅先生持有公司 925,36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与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孙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毅先

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昕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

2000 至 2004 年获得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 至 2006 年获得英国克兰菲

尔德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6 至 2011 年任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

高级经理、2011 至 2014 年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至 2017

年 5 月任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王昕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昕晨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

王昕晨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

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左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2

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1992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在郑州市公安局工作;2013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投资总监、监事会主席、副总裁,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2017 年 6 月至今

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左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左涛先生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左

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于泽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1988 年至 1992 年在焦作矿业学院学习;曾任平煤集团董事会秘书

处副处长、平煤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平煤集团综合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综合办公室秘书处处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本运营部部

长、河南中平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6 月至今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于泽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中国

平煤神马集团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于泽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泽阳先生从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宋中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

7

经济师。1997 年 10 月至 2000 年 2 月在平顶山易成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工作,历

任技术员、科员职务;2000 年 3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平顶山煤业(集团)易盟有

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企划部主任职务;2007 年 1 月至 2013 年

5 月在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企划部主任、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职务;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

会秘书;2015 年 6 月至今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

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宋中学先生持有公司 123,38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宋中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宋中学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江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1992 年起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工作,1992 年至 2006 年历任一矿财务

科副科长、结算中心主任、财务科科长职务;2006 年至 2009 年历任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财务处成本科副科长、科长,2009 年至 2016 年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

资产部副主任会计师,2016 年 7 月至今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江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江泳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江泳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屹先生,美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1 月出生,化学博士,现

为美国斯坦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终生教授。1993 年 9 月至 1998 年 8 月就读

于中国科技大学化学系硕士研究生;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11 月就读于美国哈佛

大学化学系博士;2002 年 11 月至 2005 年 8 月就读于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化学系

8

博士后;2005 年 9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美国斯坦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助理教

授;2010 年 4 月至今任美国斯坦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终生教授。

截至公告日,崔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崔屹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屹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蔡学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9 月出生,法学博士。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兼湖北回天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蔡学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蔡学恩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蔡学恩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刁英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2 月出生,会计学本

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

圳分所、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税务合伙人。兼任深圳市注册税务

师协会第三届理事、常务理事、专业与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深圳市注册会计师

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截至公告日,刁英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刁英峰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刁英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之情形,

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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