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和独立判断的原

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7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收购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收购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

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旗下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业务的专业

化整合和产业化发展的唯一平台,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节能环保产业将得到强

化,有利于丰富并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完善公司产业链条,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公司本次收购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收购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收购的总体安排。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广

泛征询意见并审查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孙毅先生、王昕晨先生、左涛先

生、于泽阳先生、宋中学先生、江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毅先生、王昕晨先生、左

涛先生、于泽阳先生、宋中学先生、江泳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并且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广泛征询意见并审查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崔屹

先生、蔡学恩先生、刁英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

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崔屹先生、蔡学恩先生、刁英

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且未发现有《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并同意独立董事

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玉文 朱莉峰 蔡学恩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易成新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