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7-20 12: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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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7-048),公司将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27 日—2017 年 7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7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7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7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3 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

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及《关于出售股份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公司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许伟明先生及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投票审议

《关于出售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

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

区)1 栋 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胡大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胡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出售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7 月 1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第 1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第 2 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许

伟明先生及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需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并不可接受

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第 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

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胡大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1.02 选举胡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

2.00 《关于出售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

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 年 7 月 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联系人:彭聪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68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

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1-4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

票提案 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胡大富先生为第四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胡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 √

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

投票提

2.00 《关于出售股份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

3.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 √

供担保的议案》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委

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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