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原条文(2016 年 6 月 22 日版) 修订内容(斜字部分)
号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1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证券法》)、《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
制订本章程。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
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中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简称“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 公司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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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295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295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四川省
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得营业执照。2010 年 5 月 5 日转为在四 2010 年 5 月 5 日转为在四川省宜宾市工商
川省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号 511500001808900。 91511500MA62A0WM8P。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
部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
向、管大局、保落实。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坚
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
3 (新增内容) 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
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设
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
总体规划,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到位、
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营范围: 围:
主营:酒类产品及相关辅助产品(瓶 主营:酒类产品及相关辅助产品(瓶盖、
4 盖、商标、标识及包装制品)的生产经 商标、标识及包装制品)的生产经营;
营; 兼营:饮料、药品、水果种植、农业种
兼营:饮料、药品、水果种植、进 植、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投资管理等。
出口业务、物业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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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六)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七)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
5 (新增内容) (八)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
会审议前款第(六)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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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控股股东控股比
例在 30%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股
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
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八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
时,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 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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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 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
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进行表决。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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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
方式为:举手投票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 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9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
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等通讯方 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
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等。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 3 至 5 名董事组
10 (新增内容)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 1 名独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专业委员会的职权职责,详见公司制定
的专业委员会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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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条 (七)依照《公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七)依照《公司法》
11 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 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人员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党的组织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党的委员会及纪律检
查委员会产生及组成
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
委”),设党委委员 5-11 名,其中书记 1 名、
副书记 1-2 名。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
第一责任人职责。
公司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纪委”),设纪委委员 5-7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纪委书记履行企业党风廉
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按有关规定和程
序等额选举产生。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按照
有关规定和程序差额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党委职责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
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不
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发挥领导
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
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在思想上政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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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对关系企业
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
坚持党组织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
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企业领导
人员队伍;
(四)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
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
业文化建设;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
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
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
坚强组织保证,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
企业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第一百五十五条 纪委职责
(一)公司纪委在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
的领导下,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
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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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严格执纪监
督问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二)加强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
和党内其他法规的权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
行检查,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
行监督;
(三)加强党性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
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加强
对领导人员的监督,督促其认真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加强作风督查,严格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
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
(五)加强纪律审查,坚持以零容忍的
态度惩治腐败,依纪依法对违反党纪的行为
和腐败问题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第一百五十六条 办事机构和人员
公司设立党委工作部门作为落实党建
工作责任的工作机构,负责党的组织建设、
党员队伍建设和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选
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等相关党的建
设工作。
公司设立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履行纪律
检查职责的工作机构,负责执纪、监督、问
责工作。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低于企业在
岗职工总数的 1.2%。
第一百五十七条 工作保障
公司为党的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保
障党组织活动场所和经费,按照不低于企业
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2%的比例安排党
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年度预算,纳入企业
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备注:
1、本次修订后,《章程》将新增一章,总章数从十二章增至十三章,总条款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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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条增至二百零八条,全文条款的序号进行相应调整。
2、将《章程》中部分文字和数字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调整。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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