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关于变更部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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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17-06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1、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41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000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51.23 元,共收到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512,3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

费 7,123,000.00 元后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05,177,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存

入道氏技术募集资金专户。减除前期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06,226.42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03,270,773.5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410021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明

确: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由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 99,897 万元,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各

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原募集资金拟投入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陶瓷墨水项目(三期) 26,397 26,397 10,327

2 商业保理项目 60,000 60,000 3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500 13,500 10,000

合计 99,897 99,897 50,327

2、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的“商业保理项目”,受市场、商业环境等制约,为保护募

集资金安全,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用于“锂

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首期建设工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商业保理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9,000.00

万元用于增资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纳能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9 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2017 年第 8 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商业保理项目实施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

商业保理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道氏金

融服务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保理项目累计发放保理款项 315,852,246.22 元,收回保

理款项 259,897,384.92 元,累计实现效益 11,049,391.99 元。

2、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国内宏观资金面宽松,且商业保理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的费率

水平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下降。

(2)鉴于国内企业信用体系尚未成熟,难以充分获得部分企业的信用信息,为了

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放缓了商业保理业务的资金投放速度,对于风险较高的商业

保理业务不予承接。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预计按照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难以按期达到预期效益。本着有

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变更“商业保理

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9,000.00 万元用于增资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商业保理项目的未来安排

商业保理项目目前虽然受到市场、商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动减缓了该项目

的投资进度,但随着未来情况的改善,商业保理仍将有充足的市场发展空间。因此,公

司将继续运作商业保理项目,并根据市场环境等因素适时调整商业保理业务的投入。

三、增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佳纳能源增资,增资金额为 45,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佳纳能

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详见《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

1、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公司 2016 年开始积极布局新能源材料产业。公司先后投资了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和佳纳能源,青岛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石墨烯导电剂、碳纳米

管导电剂和石墨负极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变更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

首期工程建设。佳纳能源生产的新能源材料产品能够满足高端锂电池材料的生产要求,

契合公司布局新能源材料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掌握生产新能源材料的先进技术,形

成完整的产业链。

此外,公司自主研发的“3D 喷墨渗花墨水”属国内领先的创新产品,应用于抛光

砖和抛釉砖生产过程中,能够提高陶瓷产品各项指标,提升品牌溢价。佳纳能源生产的

钴产品是公司渗花墨水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通过本次增资佳纳能源,公司向渗花墨水产

业链上游延伸,有利于获得稳定的原材料资源、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与佳纳能源有良好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布局新能源材料产业、提

高公司渗花墨水产品的盈利能力,是公司内生增长和外延发展相结合发展模式的重要一

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中国的钴产品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迅速提高,在国际市场

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2015 年,中国的精炼钴产量和消费量占全球精炼钴市场的比例

分别为 49.66%和 48.86%,为世界第一大钴生产国和消费国。钴的下游消费领域主要包

括电池、高温合金、硬质合金、催化剂、磁性材料、色釉料彩以及干燥剂、粘结剂等介

质材料。其中,电池产业是最主要的钴终端消费市场。2015 年,全球电池产业的钴消费

占比为 44%,中国的比例更高,达到 77%。随着移动电子设备在日常生活中的普及,以

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电池产业钴的消费还将进一步提升。此外,全球锂电池产业

不断向中国迁移,国内钴材料的加工技术和装备水平也在逐步提高,未来我国的钴行业

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佳纳能源作为国内重要的钴产品供应商之一,成立十多年来一直专注于通过湿法冶

炼工艺生产钴盐产品,并通过技术积累和产品研发将产品线向下游拓展至三元前驱体。

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其他钴产品消费领域的大力发展将驱动钴

消费量的整体增长。作为行业内的重要参与者,佳纳能源将凭借其较强的钴产业链整合

能力、丰富的技术储备以及稳定的管理团队,把握钴市场发展机遇。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

1、布局新能源材料产业、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佳纳能源生产的钴产品广泛应用于锂电池的生产,本次交易是公司布局新能源材料

产业的重要举措。佳纳能源 2016 年和 2017 年 1-3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68,820.78 万元

和 25,675.6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177.92 万元和 4,697.34 万元,具

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佳纳能源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有利于优

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提高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

2、发挥协同作用

公司致力于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为建筑陶瓷企业提供新型釉面

材料。佳纳能源从事钴、铜及镍钴锰三元复合锂离子正极材料前驱体等产品的研发、生

产、销售。双方在新能源材料领域及渗花墨水领域有良好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有利于

双方实现生产、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公司可运用佳纳能源在钴产品行业的积

累,增强渗花墨水产品的盈利水平,完善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快速加强产业布局。同时,

佳纳能源作为一家处于增长期的生产型企业,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完善

行业产业链、保证良好的经营周转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道氏技术可利用其上市平台

资源优势提高佳纳能源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资金需求。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预期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

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招商证券同意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但该次调整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9 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 2017 年第 8 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道氏技术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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