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垦农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04-24 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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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Provincial Agricultural Reclamation and

Development Co.,Ltd.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 24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意向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意向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6,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5 月 3 日

每股发行价格 【】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6,000 万股

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26,000 万股,公开发行的

发行方案 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

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本次发行

前股东所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持股份的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流通限制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及自愿锁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定股份的

本公司股东航天投资、诚鼎创投、千壹投资、诚鼎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

承诺: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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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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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航天投资、诚鼎创投、千壹投资、诚鼎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上述公司股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

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上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未履行上述承

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方案: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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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公司股

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

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

次达到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股价稳定方案

履行相关义务。

(二)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

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股价稳定方案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

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流通股份,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

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使

用的资金金额为单次使用不少于 2,000 万元(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等方式),且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增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3%。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同时保

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发行人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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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流通股份,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

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回购股份的方式为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使用的资金

金额为单次使用不少于 1,000 万元(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等方式),且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增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3%,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

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流通股份,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

应进行调整),每年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

酬的 2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同时保证增持

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聘任合

同中明确上述承诺并要求其履行。

(四)股价稳定方案的优先顺序

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为第一选择,发行人回

购公司股票为第二选择,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为

第三选择。

公司控股股东所增持的股票数量达到承诺上限后,公司股价仍未满足“公司

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

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之条件的,则由发

行人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发行人所回购的股票数量达到承诺上限后,公司股价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

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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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

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之条件的,则由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股票增持义务。

(五)责任追究机制

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公司股

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

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

体董事以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应向投资者公

开道歉,且不参与公司当年的现金分红,应得的现金红利归公司所有。

发行人未能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承诺,则发行人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以

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则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当年从公司领取薪

酬的 20%归公司所有。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准确及完整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董事会将在证券

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

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的股

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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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

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

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

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内,制

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依法购回已经转让的原限售股份,采用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购回价格依据协商价格或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是不低于原转让价格及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若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

的,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作为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

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

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

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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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四)国信证券承诺:因国信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国信证券将

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五)天健会计师承诺:如因本机构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六)锦天城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

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人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

丧失控股股东地位,且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存在对所持股份进

行减持的可能性,但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5%。

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

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且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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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若此后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

息处理。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0,00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归

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虽然本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将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并进行严格论证,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

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对填补回报提出若干措施并承诺如下:

1、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充分发挥公司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既充分利用公司优质耕地资源优势,又充分发挥子公司在同行业的现有地位作

用,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本公

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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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 30,000 万元资金用作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将提高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并为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及业务链延伸提供资金支持。

4、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2015 年 3 月,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15~2017)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

配利润,注重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回报。

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

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之

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股票事

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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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201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做出

以下承诺:

(一)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

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

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确定;

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

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

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3、自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

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公司未能

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

束:

1、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自发行人所获分红)补偿发行人因依

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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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

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人未能完

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自发行人所获的薪资、津贴及分红)补

偿发行人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2、自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

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2015年3月2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为维护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

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八、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1、公司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

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

2、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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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的 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

用计划提出预案。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

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

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

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

来三年(2015~2017)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

虑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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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

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为股东提供回报。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

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4、2015 年至 2017 年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每年采取现金分红的

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如果在 2015-2017 年,公司净利

润保持持续增长,则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亦将合理增长。在确保 20%现金股利

分配的基础上,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

金转增议案。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未来

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详细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的相关内容。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自然灾害风险

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作物种植受温度、降水、日照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

生产过程中还受病虫草害等生物因子的影响。不同时期自然条件的变化和病虫草

等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将给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甚至造成自然灾害,并将造

成严重减产。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干旱、洪涝、风雹、霜冻、

气温突变、病虫害等形式。如,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随着极端天气和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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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事件的增多、增强,将导致我国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潜力下降、不稳定性增加。若

多种灾害同时或连片发生,将造成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降低、减产幅度进一步加

大。

发行人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内、跨越江苏省南北区域、以沿海区域为

主,发行人对种植业业务参加了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若遭受严重自然灾害,

政策性农业保险只能保部分损失金额,发行人将不能完全有效地抵御和分散上述

自然灾害对种植的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作物所造成的集中影响,并将直接影

响发行人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进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产品质量风险及与之相关的品牌形象减损风险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对农产品质量

安全问题日益重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始实施后,加强并完善农产品产地和生产过程中

的质量控制成为整个产业的发展趋势。

发行人主要从事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作物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和自产

稻谷、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产品及大米、种子等初加工产品销售,种子在生产加工

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技术因素或气候因素等会造成种子水分、净度、发芽率、

纯度不达标等种子质量问题,将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及相应的经济索赔;大米、

稻谷以及小麦等其他产品亦会因生产基地遭受环境污染、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纰

漏、下游客户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发行人产品质量问题,

从而对发行人信誉、产品销售以及产品认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苏垦农发种子产品中“大华”牌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种子被认定为江苏名牌产

品,“大华”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苏垦农发大米产品中“苏垦”牌大米被

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名牌”产品、“江苏重点名牌产品”,“渠星”牌大米、

“苏垦宝金玉”大米被评为“江苏名牌产品”,“苏垦 SUKEN 及图”商标认定为中国

驰名商标;苏垦农发下属产品、品牌以及商标在市场中、行业内享有一定的美誉

度。若苏垦农发某类产品或某个品牌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将造成其相关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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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美誉度下降,甚至将长期影响苏垦农发产品的市场销售,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土地流转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遵循国家政策开始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取得土

地使用权,进一步拓展建设自主经营生产基地。截至 2016 年秋播,发行人实际

流转土地播种面积约 22 万亩,占发行人生产基地面积比例为 18.20%,流转期限

为 4 年至 15 年不等;未来流转土地面积将会逐步扩大。因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实

施进度问题,存在部分农户尚未取得相应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城镇

化建设过程中部分农户土地承包面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进行确权的情况。同时,

农村土地用途的复杂性及发行人规模化种植的需求,发行人种植时需对原有土地

进行整理,部分土地用途将需要调整。因此,发行人在使用这些土地过程中,若

未能及时与各方沟通协调,将出现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及其流转面积的争议,

从而对发行人对相关土地的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之外,相关土地的流转

事宜还将面临如下风险:

1、协议违约风险

发行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了相关土地流转合同,对流转期限、

流转价款、违约责任等均有约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流转双方均严格

按约定履行合同内容,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由于发行人流转土地期限较长,随

着相关地区经济环境发展或土地政策变化,发行人不能确保所有农户在土地流转

期限内会始终满足于上述合同中有关流转期限、流转价款等相关条款的约定,也

不能确保国家关于土地流转政策不会做出任何不利于发行人的重大调整,农户或

签署协议方若因上述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发生违约行为,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2、流转期限到期后不能续约和流转成本上涨风险

发行人生产基地所使用的土地流转期限为 4-15 年,发行人采取的经营模式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态环境改善、社会效益提高和农民收入增长。但是,土地

流转期满后,如果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或农户家庭成员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届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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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行人能否继续流转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继续流转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

本均存在不确定性,发行人面临流转期限到期后不能续约和土地流转成本上涨的

风险,这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土地流转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

策,强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

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允许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

进科技和先进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

集约化水平,允许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行人规模化流转土地承包经

营权,集约化使用土地种植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粮食农作物,符合国家一系列

土地法律法规政策。

土地资源是发行人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粮食种植的核心载体,如果国家有关

土地流转政策及农村土地管理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4、土地流转价款支付风险

发行人采取分期预付款方式支付土地流转价款,根据实际丈量土地面积确定

的土地流转价款,由发行人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各乡镇或村委会开立的银行账

户。发行人负责组织协调和跟进各乡镇及村委会将流转款发放给相关农户。报告

期内,发行人均能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与流转农户或协议签署方之间

不存在纠纷。但由于该等土地流转价款不是由发行人直接支付给流转农户,且涉

及农户数量过多,发行人在未来每次支付土地流转价款时,若款项拨付环节出现

异常情况将发生农户没能及时得到土地流转价款的情形,因而不能完全排除上述

农户直接要求发行人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从而发生相关纠纷,进而对发行人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5、土地性质和用途变更的风险

发行人截至 2016 年秋播实际流转土地播种面积已达约 22 万亩,均作为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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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用于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粮食作物的种植。虽然国家及地方政府在耕地保

护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法规政策,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逐

步推进,未来发行人所流转的部分耕地依然存在因政府征收征用等原因被改变土

地用途,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稻麦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主营业务

属农业及农副食品加工业,是国家支持的基础性农业产业,发行人在税收上享有

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

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谷物、油料等种植及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承包费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

批复》(国税函[2009]779 号)规定,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从家庭农场承包户以“土

地承包费”形式取得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收入,属于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

目”的所得,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

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0 年第 26 号),将国税函[2009]779 号文件归

入《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中。

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苏垦农发农产品销售及土地发包业务所得免征所得

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

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1〕第 48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

+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0〕第 2 号)相关

规定,发行人子公司大华种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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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号),苏垦米业生产经营所得免征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

通知》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

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公

司政府粮食储备业务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将产生所得税费用从而

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

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发行人销售自产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之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三项规定,将土

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发行人土地发包业务免征

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制种

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

加工后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子公司大华种业销售自产种子产品免征

增值税。

2015 年 9 月 1 日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

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1〕第 113 号)规定,子公司苏垦物流销售

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2015 年 9 月 1 日起,根

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5〕90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财税〔2015〕97 号)的规定,子公司苏垦物流销售化肥将按照 13%

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在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间销售 2015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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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月 31 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的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 3%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上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

响。未来,若上述税收法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增加发行人的税收负担,从而

影响发行人的整体盈利水平;但发行人盈利的增长并不依赖于税收优惠,税收优

惠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五)产业政策及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中央自 2004 年至 2016 年连续十三年发布以

“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国家对粮食生产和种子产业出台了一系列的积极

扶持政策。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对粮食生产和种子生产的积极宏观调控措

施,涉及农田和耕地、粮食生产、市场价格、进出口和库存等多个方面,特别是

通过实行粮食补贴、农资补贴、良种补贴政策(已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鼓励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通过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粮食生产、

引导市场粮价和增加农民收入。报告期内,国家农业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相关

政策的持续实施进一步保障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国家持续实施粮食、农资、良种补贴等补贴政策,公司分别确认

各项政府补贴收入共计 13,779.87 万元、13,180.24 万元及 16,072.63 万元,分别

占各期净利润的 28.00%、26.84%及 31.57%;其中粮食、农资、良种三项经常性

补贴(已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合计分别确认 8,122.27 万元、7,971.83 万元

及 9,773.66 万元,分别占各期净利润的 16.50%、16.23%及 19.20%。国家持续实

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2014 年至 2017 年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 50 公

斤 112 元、118 元、118 元及 118 元,国家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 50 公斤 155

元、155 元、155 元及 150 元。

国家对农业行业的调控措施受到国际大宗农产品市场形势、国内农业产业的

发育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三农”问题的推进等多重

因素的影响,未来国家在粮食进出口政策、农业补贴政策、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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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政策、粮食收储政策等方面的变化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产品市场需求都带来影

响。

如果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助政策特别是粮食补贴、农资补贴、良种补贴政策

(已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省级储备粮和储备肥管理费及利息补贴,农业

增效、推广及技术创新补贴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等主要补贴政策发生

重大变化,将较大幅度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如果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如取消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

策或较大幅度调低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粮食及相关农产品价格将发生较大波

动,发行人销售收入将因此发生较大波动,进而较大幅度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

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

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17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上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上升,

主要是因为一季度对外销售稻谷增加所致。2017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87,690.07 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 71,321.89 万元(未经审计)上升 22.95%;

公司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3,009.91 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

10,736.45 万元(未经审计)上升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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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录

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3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3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准确及完整的承诺 ...................................... 6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8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9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11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12

八、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 12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4

第一节 释义 ..................................................................................................................... 27

一、普通术语 .................................................................................................................... 27

二、专业用语 .................................................................................................................... 30

第二节 概览 ..................................................................................................................... 33

一、发行人简介 ................................................................................................................ 3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36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37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9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3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1

二、本次发行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 42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4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4

一、自然灾害风险 ............................................................................................................ 44

二、环境污染风险 ............................................................................................................ 44

三、产品质量风险及与之相关的品牌形象减损风险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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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承包耕地风险 ............................................................................................................ 46

五、土地流转风险 ............................................................................................................ 49

六、生产管理风险 ............................................................................................................ 51

七、生产经营风险 ............................................................................................................ 51

八、资产流动性风险 ........................................................................................................ 53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 54

十、产业政策及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 56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57

十二、公司治理风险 ........................................................................................................ 58

十三、关联交易风险 ........................................................................................................ 5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0

一、发行人概况 ................................................................................................................ 60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60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2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 89

五、发行人和控股股东组织结构情况 ............................................................................ 91

六、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 95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21

八、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 156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 158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

的情况 .............................................................................................................................. 158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58

十二、重要承诺 .............................................................................................................. 161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6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 162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72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233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243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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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 394

七、特许经营权 .............................................................................................................. 395

八、发行人技术水平 ...................................................................................................... 395

九、境外经营情况 .......................................................................................................... 407

十、发行人质量控制情况 .............................................................................................. 407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409

一、独立性 ...................................................................................................................... 409

二、同业竞争 .................................................................................................................. 411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413

四、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 .......................................................................... 435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 438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43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440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 44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 44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447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447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44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亲属关系情况 .............. 451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协议 .............................. 451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451

九、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 45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454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 454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 463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478

四、控股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及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478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 ...................................................................................... 478

六、现金收支和个人账户收款情况 ..............................................................................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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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483

一、报告期财务报表 ...................................................................................................... 483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 491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491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493

五、发行人适用的税率 .................................................................................................. 518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523

七、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 .......................................................................................... 524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负债 .......................................................................................... 525

九、所有者权益情况 ...................................................................................................... 526

十、现金流量情况 .......................................................................................................... 528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 528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 528

十三、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 531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 534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35

一、财务状况分析 .......................................................................................................... 535

二、盈利能力分析 .......................................................................................................... 575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 658

四、现金流量分析 .......................................................................................................... 659

五、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和采取措施的情况 .................................................. 662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667

一、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规划 .......................................................................................... 667

二、公司上市当年及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及措施 ...................................................... 669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671

四、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 672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672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 672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674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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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性分析 .............................................................................. 67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 681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717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718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718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719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723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724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服务计划 .......................................................................... 724

二、重要合同 .................................................................................................................. 724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重大诉讼、仲裁和刑事诉讼事项 .................................. 735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声明 ........................................... 736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746

一、备查文件 .................................................................................................................. 746

二、文件查阅地址及时间 .............................................................................................. 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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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苏 垦农 发或 发行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人、公司、本公司

农发有限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垦农发前身

弶港有限 指 江苏农垦集团弶港农场有限公司,农发有限前身

弶港农场 指 江苏省弶港农场,弶港有限前身

农垦集团 指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苏垦农发控股股东

农垦总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农垦集团前身

农垦投资 指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农垦集团全资子公司

农垦麦芽 指 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

大华种业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苏垦农发全资子公司

大华甜菜 指 江苏大华甜菜种子公司,大华种业前身

徐州大华 指 江苏省徐州大华种业有限公司

泗洪大华 指 泗洪县大华种业有限公司

淮安华萃 指 淮安华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陕垦大华 指 陕西农垦大华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宿迁大华 指 宿迁市大华种业有限公司

苏垦米业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苏垦农发全资子公司

米业黄海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黄海有限公司

米业淮海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淮海有限公司

米业滨淮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滨淮有限公司

米业宿迁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宿迁有限公司

米业张家港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张家港有限公司

米业洪泽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洪泽有限公司

米业粮油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米业湖滨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湖滨有限公司

米业电商 指 江苏农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射阳淮农 指 射阳淮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黄海储备库 指 江苏省黄海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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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河储备库 指 江苏三河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苏垦物流 指 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苏垦农发全资子公司

大华生物 指 淮安大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苏恒农资 指 连云港苏恒农资有限公司

存续农场 指 重组完成后,农垦集团下属承继非种植业业务的 18 家农场

金湖大华 指 金湖县大华种业有限公司,已注销

新洋永隆 指 盐城市新洋永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三河农资 指 江苏省三河农场农资供应站,已注销

临海物资 指 江苏省临海农场物资有限公司,已注销

三舒果菜 指 淮安三舒果菜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苏垦商贸 指 连云港苏垦商贸有限公司,已注销

滨淮粮食 指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粮食有限责任公司,米业滨淮曾用名

米业东辛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东辛有限公司,已注销

苏顺农资 指 连云港苏顺农资有限公司,已注销

苏茂物资 指 盐城苏茂物资有限公司,已注销

弶港农服 指 江苏省国营弶港农场农业服务中心,已注销

三河农业 指 盱眙县三河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已注销

苏垦贸发 指 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已转让给农垦投资

溧水小贷 指 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转让给 农垦投资

南通物流 指 南通苏垦物流有限公司,已转让给 农垦投资

弶港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弶港分公司

滨淮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滨淮分公司

东坝头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坝头分公司

黄海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海分公司

新洋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洋分公司

新曹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曹分公司

东辛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

云台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云台分公司

复兴圩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复兴圩分公司

临海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

南通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海安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

江心沙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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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淮海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

三河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

宝应湖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湖分公司

白马湖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白马湖分公司

岗埠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

宿迁分公司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米业三河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

米业临海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

米业南通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米业宝应湖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应湖分公司

米业江心沙 指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

大华岗埠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岗埠分公司

大华云台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台分公司

大华东辛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

大华白马湖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白马湖分公司

大华三河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

大华宝应湖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应湖分公司

大华黄海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黄海分公司

大华新洋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洋分公司

大华淮海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

大华临海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

大华滨淮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滨淮分公司

大华新曹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曹分公司

大华弶港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弶港分公司

大华南通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大华东坝头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东坝头分公司

大华海安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

大华江心沙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

大华复兴圩 指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复兴圩分公司

弶港实业 指 江苏省农垦弶港农场实业有限公司

南通农场 指 江苏省南通农场

中农资源 指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农科院 指 江苏省农垦农业科学研究院,苏垦农发本部设立的研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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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航天投资 指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垦农发股东

诚鼎创投 指 江苏农垦诚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垦农发股东

千壹投资 指 上海千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垦农发股东

上海诚鼎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上海诚鼎二

诚鼎投资 指

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垦农发股东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 健会 计师 事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天健兴业 指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天评估 指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资委 指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工商局 指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二、专业用语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

耕地 指

地(含轮歇地、轮作地)。

播种面积 指 进行作物种植的土地面积×种植作物的次数

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流转

给其他农户或依法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土地

土地流转 指

流转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

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

即统一作物和品种布局、统一种子和农资供应、统一农业生产

措施、统一农机作业标准以及统一农产品销售,是发行人根据

“五统一” 指

多年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经验总结、提炼的现行主要农业生产组

织方式。

根据主要农作物的主要成熟季节将发行人种植农产品收获情况

划分为两个季节,即夏熟季节和秋熟季节。如无特殊说明,夏

夏熟季节、秋熟季

指 熟季节是指上年 11 月-当年 5 月主要种植小麦和大麦并在季节

末期收获的期间;秋熟季节是指当年 6 月-当年 10 月主要种植

水稻并在季节末期收获的期间。

用于种植水稻等水生作物的土地,筑有田埂(坎),可以经常蓄

稻田、水田 指

水。

水稻 指 一种一年生禾本科植物,是我国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

稻谷 指 水稻所结子实,经除壳等加工环节后为大米。

水稻的一个亚种,籼稻与粳稻相对应。与粳稻相比,籼稻分蘖

籼稻 指

力较强;叶片较宽,叶色淡绿,叶面茸毛较多;谷粒细长,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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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毛短少,成熟时易落粒;比较耐热和耐强光;蒸煮的米饭黏性

较弱,胀性大。

水稻的一个亚种,茎杆较矮,叶子较窄,深绿色,米粒短而粗,

其米粒不粘。粳稻籽粒阔而短,较厚,呈椭圆形或卵圆形。籽

粳稻 指

粒强度大,耐压性能好,加工时不易产生碎米,出米率较高,

米饭胀性较小。

小麦系植物的统称,是一种在世界各地广泛种植的禾本科植物,

小麦 指 起源于中东新月沃土(Levant)地区,是世界上最早栽培的农

作物之一,小麦的颖果是人类的主食之一。

白 皮小 麦或 白小 小麦按皮色的不同做的分类,白皮小麦呈黄色或乳白色,皮薄,

麦 胚乳含量多,出粉率较高。

红 皮小 麦或 红小 小麦按皮色的不同做的分类,红皮小麦呈深红色或红褐色,皮

麦 较厚,胚乳含量少,出粉率较低。

禾本科、大麦属一年生禾本,具坚果香味,碳水化合物含量较

大麦 指 高,蛋白质、钙、磷含量中等,含少量 B 族维生素。对盐碱化

土壤的适应性比小麦强,大麦可分为秋大麦和春大麦两种。

育 种家 种子 或原 育种专家育成的遗传性状稳定,代表品种真实性状的,纯度达

原种(核心种子) 100%的原始种子。

用原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

原种 指

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经国家或地方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合格的品种,可在公

审定品种 指

告的适宜种植区推广种植。

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

植物新品种 指

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农作物品种的研发,是指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改变农

育种 指

作物品种的遗传特性,培育出高产、抗病、优质的新品种。

制种 指 种子的生产,生产已经培育成功的作物品种。

秋冬季节到海南省从事农作物品种选育、种子生产和种植鉴定

南繁 指

等活动。

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

种子 指

茎、苗、芽、叶等。

常规种子是指遗传性状确定的常规品种的种子,只要做好提纯

常规种子 指

复壮、防杂保纯工作,可以重复多代使用。

杂交种子是指利用两个强优势亲本杂交而成的杂种第 1 代种子,

杂交种子 指 它在繁殖力、抗逆性、产量和品质上比其亲本优越,但只能使

用 1 代,不能 2 次做种。

决定生物种性,并将其丰富的遗传信息从亲代传递给后代的遗

种质 指

传物质总体。

购买品种 指 由种子企业出资购买并取得在某一区域生产销售权的品种

品种的选育(研发)、繁殖(种子生产)、推广(种子销售和技

“育、繁、推” 指

术服务)。

粮食补贴 指 国家粮食补贴是对种粮农户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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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良种补贴 指 国家对农民选用优质农作物品种而给予的补贴。

农资综合补贴,政府对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化肥、柴

农资补贴 指

油、种子、农机)实行的直接补贴。

农 业支 持保 护补 2016 年起,国家将“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资补贴”合并为

贴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在同一生态类型区的不同自然区域,选择能代表该地区土壤特

点、气候条件、耕作制度、生产水平的地点,有计划地将各育

种单位推荐的新品种或引进品种经审查送交不同地区进行多点

区试 指

联合试验,按照统一的试验方案和技术规程鉴定试验品种的丰

产性、稳产性、适应性、米质、抗性及其他重要特征特性,从

而确定品种的利用价值和适宜种植区域的试验。

FAO 指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

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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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况

1、注册中文名称: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

Jiangsu Provincial Agricultural Reclamation and Development Co.,Ltd.

3、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胡兆辉

5、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1 日

6、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 年 1 月 16 日

7、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 24 楼

8、经营范围:农机修理、危险化学品经营、粮食收购(以上均限取得许可

证的分支机构经营)。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瓜果、食用菌、杂类农

作物种植和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化肥、农药、农膜、拖拉机配件的批发、

零售,农业机械服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9、邮政编码:210019

10、电话号码:025-87772107

11、传真号码:025-86267790

12、互联网网址:http://www.skiad.com.cn

13、电子信箱:skiad_lt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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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由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2012 年 12 月 3 日,农发有限做出股东会决议,决定以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1-266 号)审定的净

资产 1,126,630,033.21 元(已扣除由农垦集团于 2012 年 5 月至 9 月间作为国有股

东期间独享的损益 159,952,659.73 元)为基数,按照 1:0.71 的比例折合股本 8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金 80,000 万元,剩余 326,630,033.21 元计入资本

公积。2012 年 12 月 6 日,苏垦农发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本次注册

资本变更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2)1-26 号)予以验证。2012 年 12 月 21 日,苏垦农发取得江苏省工商局

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000048412),注册资本为 80,000

万元。

(三)主营业务介绍

苏垦农发是一家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核心资源优势的农作物种植、良种育

繁、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全产业链规模化的国有大型农业企业。

苏垦农发主营业务为稻麦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报告期

内,母公司苏垦农发主要从事稻麦原粮(含商品粮和种子原粮)种植,下属全资

子公司进行种子生产和大米加工,主要销售大米、种子、小(大)麦等产品。

苏垦农发通过承包和流转土地,截至 2016 年秋播自主经营约 119 万亩规模

化种植基地,其中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约 97.6 万亩,流转农村土地

约 21.7 万亩。

苏垦农发全资子公司大华种业 2011 年被国家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 8

部委联合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连续 15 年被列为“江苏省农业

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11 年被评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2011 年

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2012 年建立了“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2016

年经江苏省科技厅验收合格建成了“江苏省小麦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2

年,“大华”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3 年、2016 年被中国种子协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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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

苏垦农发全资子公司苏垦米业 2007 年被国家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 8

部委联合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先后连续多次顺利通过了八部

委联合组织的两年一次的运行监测;2005 年 12 月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一批“全国

农产品加工企业示范企业”。2015 年 6 月,苏垦米业“苏垦 SUKEN 及图”商标被

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0 年 10 月,苏垦米业在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上被授予“农业产业化行业十强龙头企业”称号。2010 年至 2013 年,苏垦米业连

续四年荣获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全国大米加工企业 50 强”称号。2006 年 10 月,“苏

垦”牌大米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2007 年,苏垦米业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

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四)股权结构图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农垦集团 74,515.11 93.14% 国有股

航天投资 2,415.67 3.02% 合伙企业持股

诚鼎创投 1,279.46 1.60% 合伙企业持股

千壹投资 937.24 1.17% 合伙企业持股

诚鼎投资 852.51 1.07% 合伙企业持股

合计 80,000.00 100% -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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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江苏省人民政府

100%

诚鼎创投 航天投资 农垦集团 千壹投资 诚鼎投资

1.60% 3.02% 93.14% 1.17% 1.0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大华种业 苏垦米业 苏垦物流

港 库

华 华 华 萃 海 淮 海 迁 家 泽 油 备 物 资

华 张 储

大 大 大

60% 95.32% 79.46% 华

100% 大 淮

100% 100% 100% 滨 黄

100% 100% 宿

70% 业 洪 粮

100% 100% 100% 100% 50%河 生

95.2% 农

80%

垦 州 洪 安 迁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华 恒

陕 徐 泗 淮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三 大 苏

宿 米

商 滨

电 湖

农 储

100% 50%

阳 黄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成立于 1997 年 6 月 25 日,其前身可追溯到 1952

年 2 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步兵第 102 师整建制转为的农建四师,详细情况参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五届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之“1、控股股东”。农垦集团现持有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95427L);住所:南京市珠江路 4 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江;公司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经营期限自 1997 年 6 月 25 日至无限期;经营范围为省政府授权

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农垦集团的股东为江苏省人民政府,持股比例为 100%。

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农垦集团已形成了农林牧渔及食品加工、医药制造、

贸易物流及相关服务、投资及房地产、通用设备制造等五大产业,成为农、工、

商综合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农垦集团总部设在南京,除发行人外,旗下拥有

139 家全资或控制单位,其中:农垦集团拥有国有农场 18 个,分布在全省 1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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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县(市、区)。

2016 年末,农垦集团总资产为 2,147,734.73 万元、净资产为 1,083,359.83 万

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07,537.91 万元,净利润为 135,448.09 万元(以上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农垦集团的历史沿革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1、控股股东”。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江苏省人民政府持有农垦集团 100%的股权,通过农垦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

93.14%的股份。根据 2004 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

[2004]50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

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4 号)的精神,江苏省政府授权

江苏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57,110.00 253,726.61 258,362.33

非流动资产 142,951.69 135,635.68 129,284.13

资产合计 400,061.70 389,362.30 387,646.46

流动负债 125,067.78 145,935.23 174,747.40

非流动负债 12,886.70 12,536.54 11,597.10

负债合计 137,954.48 158,471.77 186,344.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55,501.20 224,999.71 196,239.93

股东权益合计 262,107.22 230,890.52 201,3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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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408,420.67 417,835.21 350,825.57

营业利润 34,427.92 36,216.66 36,154.40

利润总额 51,607.93 50,505.33 50,065.89

净利润 50,903.12 49,108.56 49,220.7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50,501.49 48,759.78 48,909.51

非经常性损益 5,842.88 5,197.99 4,480.4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44,658.62 43,561.79 44,429.09

益后的净利润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740.36 49,474.02 29,603.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98.90 -17,213.29 -19,849.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454.30 -51,874.16 -2,578.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17,287.16 -19,613.43 7,175.7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179.76 38,725.71 31,549.95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466.92 19,112.29 38,725.71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财务指标

31 日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06 1.74 1.48

速动比率(倍) 0.63 0.43 0.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32.50% 33.40% 39.5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19 2.81 2.4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除外)占净资

0.48% - -

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7.57 26.92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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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财务指标

31 日 31 日 月 31 日

存货周转率(次/年) 1.88 1.93 1.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9,031.71 67,463.67 65,962.7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0,501.49 48,759.78 48,909.5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44,658.62 43,561.79 44,429.09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35.02 21.36 18.5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 1.00 0.62 0.3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2 -0.25 0.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8.98 21.19 25.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3 0.61 0.61

四、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1.00 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3、发行股数 且不超过 26,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

份。

【】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

4、每股发行价格

价格)

5、发行方式 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投资者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可买卖 A 股股票的境

6、发行对象

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7、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资(万元) 资额(万元)

百万亩农田改造建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1 169,084.08 166,767.17

设项目 [2015]218 号 影响登记表

大华种业集团改扩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2 14,822.76 13,227.76

建项目 [2015]226 号 影响登记表

农业科学研究院建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3 9,517.37 9,317.37

设项目 [2015]225 号 影响登记表

4 农业信息化建设项 9,532.90 9,532.90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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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资(万元) 资额(万元)

目 [2015]227 号 影响登记表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 ——

合计 232,957.11 228,845.20 —— ——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

行借款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

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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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1.00 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3、发行股数 10%,且不超过 26,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

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元/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

4、每股发行价格:

定股票发行价格)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5、市盈率:

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19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投资者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9、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可买卖 A 股

10、发行对象: 股票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者除外)

11、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约【】亿元

12、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约【】亿元

13、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承销及保荐费用: 11,204.40 万元

律师费用: 220 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及验资费用: 1,177.4774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600 万元

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 272.922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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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兆辉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 24 楼

电话 025-87772107

传真 025-86267790

联系人 仲小兵

2、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电话 0755-82133112

传真 0755-82135199

保荐代表人 朱生球、齐百钢

项目协办人 张本祯

项目组成员 赵小安、赖聪聪、夏劲、杨稼希

3、发行人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吴明德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经办律师 沈国权、李云龙、李攀峰

4、审计及验资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胡少先

住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周重揆、高高平

5、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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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孙建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3 层 2306A 室

电话 0755-82024265

传真 0755-82024175

经办资产评估师 郑陈武、孙志娟

6、资产评估机构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宜华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 72 号

电话 0519-88155678

传真 0519-88155675

经办资产评估师 周雷刚、张旭琴

7、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账号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4000029129200042215

8、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初步询价推介日期 2017 年 4 月 26 日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7 年 5 月 2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7 年 5 月 3 日和 2017 年 5 月 5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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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它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自然灾害风险

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作物种植受温度、降水、日照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

生产过程中还受病虫草害等生物因子的影响。不同时期自然条件的变化和病虫草

等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将给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甚至造成自然灾害,并将造

成严重减产。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干旱、洪涝、风雹、霜冻、

气温突变、病虫害等形式。如,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随着极端天气和气候

事件的增多、增强,将导致我国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潜力下降、不稳定性增加。若

多种灾害同时或连片发生,将造成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降低、减产幅度进一步加

大。

发行人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内、跨越江苏省南北区域、以沿海区域为

主,发行人对种植业业务参加了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若遭受严重自然灾害,

政策性农业保险只能保部分损失金额,发行人将不能完全有效地抵御和分散上述

自然灾害对种植的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作物所造成的集中影响,并将直接影

响发行人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进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环境污染风险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作物健康生长的基本条件,对水

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产品品质产生较为重要的影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土壤、

空气、灌溉水等环境因素,健康的土壤环境一旦因人为或非人为原因遭受较大程

度破坏,土壤将处于一种不良好或不正常的结构或功能状态,较难提供持续、健

康、稳定的生物生产力;空气、灌溉水等环境因素对水稻等农作物的影响则主要

源于工业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污染物和化学肥料污染物中的二氧化硫、重金属汞、

铅等,其通过空气中悬浮颗粒物和灌溉水对土壤造成污染,从而影响稻谷、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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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大麦等农产品的安全和品质。

因而,如果发行人生产基地周边水源、土壤、空气或其他生态环境遭受较大

污染,将对公司产品质量及持续生产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产品质量风险及与之相关的品牌形象减损风险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对农产品质量

安全问题日益重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始实施后,加强并完善农产品产地和生产过程中

的质量控制成为整个产业的发展趋势。

发行人主要从事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作物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和自产

稻谷、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产品及大米、种子等初加工产品销售,种子在生产加工

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技术因素或气候因素等会造成种子水分、净度、发芽率、

纯度不达标等种子质量问题,将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及相应的经济索赔;大米、

稻谷以及小麦等其他产品亦会因生产基地遭受环境污染、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纰

漏、下游客户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发行人产品质量问题,

从而对发行人信誉、产品销售以及产品认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苏垦农发种子产品中“大华”牌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种子被认定为江苏名牌

产品,“大华”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苏垦农发大米产品中“苏垦”

牌大米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名牌”产品、“江苏重点名牌产品”,

“渠星”牌大米、“苏垦宝金玉”大米被评为“江苏名牌产品”,“苏垦 SUKEN

及图”商标获评中国驰名商标;苏垦农发下属产品、品牌以及商标在市场中、行

业内享有一定的美誉度。若苏垦农发某类产品或某个品牌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

将造成其相关产品的美誉度下降,甚至长期影响苏垦农发产品的市场销售,从而

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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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包耕地风险

1、承包耕地被征收征用或收回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通过向农垦集团承包耕地 97.24 万亩,

通过向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和南通农场以及云台农场承包耕地 0.18 万亩、

0.23 万亩,苏垦农发向农垦集团、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和南通农场承包耕

地分别较 2014 年 1 月 1 日减少耕地 0.85 万亩、0.44 万亩,主要是政府征收征用

原因所致。

根据公司与农垦集团 2011 年 12 月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约定合同承包期

30 年,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41 年 10 月 31 日止。协议约定的承包期届满

后,双方无异议的,协议自动续期。公司承包期限较长,在承包期内国家政策调

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导致以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因此公司

从农垦集团承包的耕地有被收回的风险。另外,政府因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国

防建设、公共事业等目的征收或征用协议承包土地的,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

能完全履行的,农垦集团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给予的补偿费用中涉及土地补偿

的部分归农垦集团所有,涉及对青苗费、地面建筑物等土地以外的补偿费用归产

权所有人所有,人员安置费由双方协商处理。

根据公司与南通农场(及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承包协

议》,该协议项下的承包耕地为苏通科技产业园已征收拟用于园区建设的土地;

报告期内,随着苏通科技产业园逐步开发建设,该部分土地亦逐步被苏通科技产

业园收回,因而面积逐步减少:2014 年-2016 年各年耕种面积分别为 0.62 万亩、

0.56 万亩以及 0.26 万亩。未来,随着苏通科技产业园建设进程的推进,该部分

土地将最终被苏通科技产业园全部收回,全部收回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与云台农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该协议项下的承包耕地为连云港

国土储备中心已征用的土地;未来政府部门将逐步使用相关土地,该等土地被收

回的时间和进度也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若上述承包耕地因政府征收征用或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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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原因导致耕种面积出现大幅度减少,将较大程度影响发行人种植业务,也将影

响米业及种业等农产品初加工业务,从而较大程度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2、承包耕地的承包费调整的风险

苏垦农发向农垦集团承包耕地,对承包费约定每五年调整一次,具体调整方

式为:以该五年内第一年度的粳稻、红小麦、白小麦国家最低收购价的加权平均

值为基数,该五年内从第二年度起每一年度的粳稻、红小麦、白小麦国家最低收

购价的加权平均值对应基数增长百分比的算术平均值,根据该算术平均值,下五

年土地承包费顺应调整。粳稻、红小麦、白小麦的权重以其各自当年种植面积占

该 3 类品种当年种植总面积的比重确定。如果国家停止对稻麦实行最低收购价

时,土地承包费依据上述调整机制结合当时粮食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整比

例。结合报告期内,粳稻、小麦的最低收购价变动情况来看,该调整机制对发行

人生产成本的影响有限。但如果未来粳稻、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持续提升或因未来

国家粮食价格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该调整机制仍然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构成不

利影响。

根据以上价格调整办法,第一次调整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未来 5 年的年承

包价格每亩上涨 38.33 元,上涨幅度为 10.65%,即承包价格调整为 398.33 元/亩

/年。按照 2016 年秋播承包农垦集团耕地面积 97.24 万亩计算,本次调整后未来

五年的年承包费将增加 3,727.13 万元,将直接增加发行人生产成本,该成本占

2016 年净利润 50,903.12 万元的 7.38%。经测算(该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承诺),

2017 年营业成本较 2016 年增加 2,243.28 万元(假设 2017 年生产经营的其他方

面与 2016 年一致),占 2016 年净利润的 4.41%。

针对以上情况,为避免经营业绩出现异常波动,公司通过加强生产经营管理、

增加新品种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生产规模等手段,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尽量减

轻因为发行人承包农垦集团国有农用地价格调整带来的风险。最近三年国家水稻

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较为稳定或有微小下调,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对该最低收购

价进行大幅调整的可能性较小,发行人承包价格在 2016 年 11 月按照协议进行一

次性调整后未来 5 年将保持不变。

基于双方约定的土地承包价格调整机制,发行人承包农垦集团的耕地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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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将以过去 5 年稻麦最低收购价的变动为参考因素对未来 5 年的土地承包价格

进行调整,调整后未来 5 年将保持不变。因此,发行人承包农垦集团的耕地承包

价格的调整滞后于稻麦最低收购价的变动,且土地承包费调整额将成为调整后未

来 5 年发行人各年生产成本的固定影响额。

(1)粮食价格下降和土地承包价格调整的滞后性风险

粮食既是普通商品,又是战略物资;粮食价格(特别是稻麦价格)既关系国

计民生,还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的关键。近 10

年来,国家稻麦最低收购价和稻麦市场价格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促进了我国粮

食安全战略的实施和三农问题解决。长期来看,我国粮食价格将总体平稳,并随

着经济发展水平而有所提高。

但是,不能排除粮食价格出现阶段性波动而下跌的情况。因此,在粮食价格

出现阶段性波动而下跌时,由于发行人土地承包价格调整滞后于粮食价格变动,

则可能出现发行人土地承包价格根据过去 5 年上涨的粮食价格调增后,在适用调

增后土地承包价格的未来 5 年内可能因粮食价格阶段性波动下跌而收入下降,但

生产成本中的土地承包费成本不能同步下调,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的风险。例如,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对 2017 年至 2021 年间的土地承包价格

的调增将直接增加该期间各年生产成本 3,727.13 万元;如果 2017 年粮食价格下

降,则可能导致发行人收入下降(假设 2017 年生产经营的其他方面与 2016 年一

致),从而可能使发行人面临收入下降、成本上升的局面,可能导致发行人面临

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土地承包价格调整对发行人生产成本的阶梯式影响的风险

同时,由于发行人土地承包价格每 5 年调整一次且在调整后的未来 5 年内保

持不变,则调整后的未来 5 年的第一年的土地承包费成本和调整前一年的土地承

包费成本之间将出现调整额的差额,且该差额在过去 5 年和未来 5 年间的影响均

保持不变,从而可能导致发行人生产成本出现阶梯式变化,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盈

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发行人于 2016 年 11 月对 2017 年至 2021 年间的土

地承包价格的调增直接导致该期间各年土地承包费成本较 2012 年至 2016 年间各

年土地承包费成本增加 3,727.13 万元,2017 年营业成本较 2016 年增加 2,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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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假设 2017 年生产经营的其他方面与 2016 年一致),占 2016 年净利润的

4.41%。

五、土地流转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遵循国家政策开始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取得土

地使用权,进一步拓展建设自主经营生产基地。截至 2016 年秋播,发行人实际

流转土地播种面积约 22 万亩,占发行人生产基地面积比例为 18.20%,流转期限

为 4 年至 15 年不等;未来流转土地面积将会逐步扩大。因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实

施进度问题,存在部分农户尚未取得相应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城镇

化建设过程中部分农户土地承包面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进行确权的情况。同时,

农村土地用途的复杂性及发行人规模化种植的需求,发行人种植时需对原有土地

进行整理,部分土地用途将需要调整。因此,发行人在使用这些土地过程中,若

未能及时与各方沟通协调,将出现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及其流转面积的争议,

从而对发行人对相关土地的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之外,相关土地的流转

事宜还将面临如下风险:

1、协议违约风险

发行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了相关土地流转合同,对流转期限、

流转价款、违约责任等均有约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流转双方均严格

按约定履行合同内容,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由于发行人流转土地期限较长,随

着相关地区经济环境发展或土地政策变化,发行人不能确保所有农户在土地流转

期限内会始终满足于上述合同中有关流转期限、流转价款等相关条款的约定,也

不能确保国家关于土地流转政策不会做出任何不利于发行人的重大调整,农户或

签署协议方若因上述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发生违约行为,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2、流转期限到期后不能续约和流转成本上涨风险

发行人生产基地所使用的土地流转期限为 4-15 年,发行人采取的经营模式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态环境改善、社会效益提高和农民收入增长。但是,土地

流转期满后,如果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或农户家庭成员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届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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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能否继续流转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继续流转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

本均存在不确定性,发行人面临流转期限到期后不能续约和土地流转成本上涨的

风险,这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土地流转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

策,强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

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允许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

进科技和先进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

集约化水平,允许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行人规模化流转土地承包经

营权,集约化使用土地种植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粮食农作物,符合国家一系列

土地法律法规政策。

土地资源是发行人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粮食种植的核心载体,如果国家有关

土地流转政策及农村土地管理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4、土地流转价款支付风险

发行人采取分期预付款方式支付土地流转价款,根据实际丈量土地面积确定

的土地流转价款,由发行人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各乡镇或村委会开立的银行账

户。发行人负责组织协调和跟进各乡镇及村委会将流转款发放给相关农户。报告

期内,发行人均能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与流转农户或协议签署方之间

不存在纠纷。但由于该等土地流转价款不是由发行人直接支付给流转农户,且涉

及农户数量过多,发行人在未来每次支付土地流转价款时,若款项拨付环节出现

异常情况将发生农户没能及时得到土地流转价款的情形,因而不能完全排除上述

农户直接要求发行人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从而发生相关纠纷,进而对发行人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5、土地性质和用途变更的风险

发行人截至 2016 年秋播实际流转土地播种面积已达约 22 万亩,均作为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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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粮食作物的种植。虽然国家及地方政府在耕地保

护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法规政策,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逐

步推进,未来发行人所流转的部分耕地依然存在因政府征收征用等原因被改变土

地用途,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六、生产管理风险

发行人通过向农垦集团及下属农场承包国有耕地并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

权从事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作物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自主经营生产基地

规模不断扩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已增至约 119 万亩。

为保持各生产基地与发行人管理者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高效、全面衔接,

发行人在每个生产基地指派固定的基地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督促和指导水稻等农

作物的种植生产,并由发行人各级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生产管理和检查,确保

发行人决策者能较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生产基地的实际状况。但鉴于发行人生产

基地规模较大,如果生产基地出现生产进度、质量问题、信息反馈偏差或滞后,

或者发行人管理人员对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作物的生产过程管理失误,将对

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生产经营风险

1、仓库储藏风险

安全储藏是确保发行人粮食保持高品质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手段。如果发行人

仓库没有得到有效管理,烘干入库储藏的稻谷、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产品受潮或被

其他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易发潮、有异味的物品污染,将影响发行

人的农产品、种子产品以及大米产品的品质,进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稻谷、小麦以及大麦的收获具有季节性,收获入库后,稻谷、小麦和

大麦加工制成种子产品、稻谷加工制成大米以及稻谷、小麦和大麦的生产加工过

程和销售过程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加工和销售前,苏垦农发需储藏大量的

稻谷、小麦以及大麦等粮食,苏垦农发下属各分子公司已就保证粮食仓储安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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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仓储管理办法、配备了粮情监测系统,以充分确保粮食储藏的安全性;但仍

然有因操作人员疏忽、系统失灵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发现火灾等意外事件的发

生,从而导致苏垦农发遭受稻谷、小麦以及大麦等存货损失,进而对发行人的生

产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2、种子新品种开发风险

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新品种在逐步适应当地的土壤条件、气候条件和耕种方

式过程中,其发展潜力与遗传优势将不断衰减,因此必须不断在良种培育上推陈

出新;并且,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特别是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品种更新换代不

断加快,种业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但是,培育一个新品种周期较长,投入资金较

大,一个新品种从开始选育到通过审定然后推向市场需 5-8 年时间,进入市场后,

从产品介绍期到成长阶段需 2-3 年,因此新产品开发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

本公司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推出新品种,丰富的品种储备使公司具备较强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但如果不能继续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培育符合市场需要的新品种,

或者新品种的推广与商业开发未达到预期目标,都将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困

难。

3、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引致的市场风险

根据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服务组织于 2014 年初公布的数据,2013 年全球

转基因作物种子的市场价值为 156 亿美元,约占商业化种子市场的 35%,份额近

四年基本保持稳定;从作物种类看,转基因作物种子主要包括大豆、玉米和油菜

等品种。尽管我国种子法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

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目前,我国农作物中棉花、

木瓜、水稻和玉米等 4 种作物获得了农业部的安全证书,并且棉花和木瓜的转基

因品种已经获得商业化种植许可,2013 年我国转基因棉花种植面积占棉花种植

总面积的 85%以上;然而,水稻和玉米尚未进行商业化推广。若未来我国允许转

基因水稻种子的商业化推广,转基因水稻种子凭借优良的抗性、生长表现可对传

统水稻种子产品形成冲击,进而对苏垦农发的种子生产业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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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种植业经营管理模式调整的风险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种植业板块的经营管理模式采取的是统一经营模式和发

包经营模式并存的经营管理模式,其中统一经营模式包括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

营模式;目前的经营管理模式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所致。报告期内,苏垦

农发积极响应国家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政策,积极推广集体种植模式、扩大统一

经营面积;从不同的种植季节来看,苏垦农发的统一经营模式面积特别是集体种

植模式面积逐步增加,发包经营模式面积逐步减少。随着国家对粮食安全的重视、

对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的推进以及农垦系统改革的开展,苏垦农发将继续积极推

广集体种植模式,扩大统一经营面积、特别是扩大集体种植面积,以提高农业生

产产出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苏垦农发推广集体种植模式、扩大统一经

营面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时间上和结果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土地发包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6.81%、11.55%及 2.78%,整

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土地发包业务单位面积发包成本逐年上升所致,随着土地

发包面积的逐年减少,单位发包职工承包土地面积逐年下降,而各主体所在地市

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持续上升,上述情况使得公司每亩发包土地需承担的职工五险

一金迅速上升,进而使得土地发包业务单位面积发包成本逐年上升。未来随着公

司土地发包面积的进一步减少以及各主体所在地市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的进一步

提升,土地发包业务毛利率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八、资产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74 次/年、1.93 次/年及 1.88 次/年,各

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0,177.62 万元、180,117.79 万元及 167,624.73 万元,

期末存货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大。公司属于农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初加工行业,

特别是种植业(包括种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公司种植农产品分为夏熟和秋熟,

年末存货中金额较大的存货主要为秋熟的水稻和种植在耕地上的大小麦消耗性

生物资产,年中农产品主要为夏熟季种植面积较大的小麦农产品以及种植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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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水稻消耗性生物资产。例如 2016 年 12 月末存货中有农产品 106,954.73 万元

和消耗性生物资产 36,736.61 万元,两者合计占当期期末存货余额的 85.66%。此

外,年中消耗性生物资产将在年末秋熟季节结转为农产品,年末存货中的农产品

一般在次年上半年实现销售;年末消耗性生物资产将在次年年中夏熟季节结转为

农产品,夏熟农产品一般在当年或次年实现销售。

公司存货年末余额较多将降低公司资产的周转能力,从而导致公司出现流动

性风险;如果在库农产品保管不善或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稻麦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主营业务

属农业及农副食品加工业,是国家支持的基础性农业产业,发行人在税收上享有

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

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谷物、油料等种植及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承包费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

批复》(国税函[2009]779 号)规定,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从家庭农场承包户以“土

地承包费”形式取得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收入,属于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

目”的所得,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

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0 年第 26 号),将国税函[2009]779 号文件归

入《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中。

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苏垦农发农产品销售及土地发包业务所得免征所得

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

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1〕第 48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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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0〕第 2 号)相关

规定,发行人子公司大华种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

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号),苏垦米业生产经营所得免征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

通知》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

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根据上述规定,公

司政府粮食储备业务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将产生所得税费用从而

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

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发行人销售自产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之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三项规定,将土

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发行人土地发包业务免征

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制种

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

加工后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子公司大华种业销售自产种子产品免征

增值税。

2015 年 9 月 1 日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

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1〕第 113 号)规定,子公司苏垦物流销售

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2015 年 9 月 1 日起,根

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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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2015〕90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财税〔2015〕97 号)的规定,子公司苏垦物流销售化肥将按照 13%

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在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间销售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的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 3%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上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

响。未来,若上述税收法规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增加发行人的税收负担,从而

影响发行人的整体盈利水平;但发行人盈利的增长并不依赖于税收优惠,税收优

惠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十、产业政策及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中央自 2004 年至 2016 年连续十三年发布以

“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国家对粮食生产和种子产业出台了一系列的积

极扶持政策。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对粮食生产和种子生产的积极宏观调控

措施,涉及农田和耕地、粮食生产、市场价格、进出口和库存等多个方面,特别

是通过实行粮食补贴、农资补贴、良种补贴政策(已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鼓励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通过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粮食生产、

引导市场粮价和增加农民收入。报告期内,国家农业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相关

政策的持续实施进一步保障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国家持续实施粮食、农资、良种补贴等补贴政策,公司分别确认

各项政府补贴收入共计 13,779.87 万元、13,180.24 万元及 16,072.63 万元,分别

占各期净利润的 28.00%、26.84%及 31.57%;其中粮食、农资、良种三项经常性

补贴(已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合计分别确认 8,122.27 万元、7,971.83 万元

及 9,773.66 万元,分别占各期净利润的 16.50%、16.23%及 19.20%。国家持续实

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2014 年至 2017 年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 50 公

斤 112 元、118 元、118 元及 118 元,国家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 50 公斤 155

元、155 元、155 元及 1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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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农业行业的调控措施受到国际大宗农产品市场形势、国内农业产业的

发育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三农”问题的推进等多重

因素的影响,未来国家在粮食进出口政策、农业补贴政策、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护

政策、粮食收储政策等方面的变化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产品市场需求都带来影

响。

如果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助政策特别是粮食补贴、农资补贴、良种补贴政策

(已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省级储备粮和储备肥管理费及利息补贴,农业

增效、推广及技术创新补贴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等主要补贴政策发生

重大变化,将较大幅度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如果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如取消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

策或较大幅度调低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粮食及相关农产品价格将发生较大波

动,发行人销售收入将因此发生较大波动,进而较大幅度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折旧和摊销金额大幅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发行人将增加长期资产 197,368.69 万

元,根据发行人会计政策,公司每年将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 18,067.97 万元。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投产并发挥经济效益,将对发行人净利润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面临折旧和摊销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

孰低计算)分别为 25.08%、21.19%及 18.98%,净资产收益率处于较高水平。本

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实施到发

挥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发行人存在净资产收益率随着净资产规模增加而相应下降

的风险。

3、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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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上市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核准、取得核准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等均存

在不确定性。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到位后,

募投项目不能立即产生收入和利润。因此,不排除本次发行上市导致公司发生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十二、公司治理风险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农垦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93.14%股份,实际控制人

江苏省国资委通过农垦集团控制发行人 93.14%表决权。假设按照公开发行 2.6

亿股计算,本次发行上市后(含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后),农垦集团仍直接

持有发行人 67.84%股份,江苏省国资委仍控制发行人 67.84%的表决权。

虽然公司已建立了“三会”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股地位,影响公司人事、生产和经营管理

决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十三、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农垦集团及其下属控制企业主要发生以下关联

交易:

1、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控制的

农垦麦芽分别发生关联交易 12,624.06 万元、6,227.62 万元及 4,634.24 万元。报

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发生关联交易 59.04 万

元、25.36 万元及 2.44 万元。

2、土地承包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南通农场(或江苏

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云台农场承包耕地,每期确认的土地承包费成本分别

为 35,454.62 万元、35,151.07 万元及 35,595.57 万元。

4、关联往来方面: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控股股东农垦集团土地承包

金余额分别为 13,669.69 万元、13,825.58 万元及 15,186.61 万元;报告期内各期

末应付农垦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往来款项余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及 21.24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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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资产购买或出售及资产划拨方面:(1)2014 年 1 月,发行人向农

垦集团控制企业转让子公司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76%股权,涉及金额

405.56 万元;(2)2014 年 7 月,发行人向农垦集团控制企业转让溧水县苏垦农

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8%股权,涉及金额 801.68 万元。

6、其他方面:根据 2011 年 11 月 23 日农垦集团向下属各单位下发《江苏省

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农业资源整合方案的决定》,农场办公房屋全部转入

苏垦农发的,为维持农场日常办公需要,暂由农场使用部分房屋并设置三年过渡

期(自重组完成之次月起算)。过渡期内,农场另行解决办公用房的,则不收取

使用费。过渡期届满,农场仍继续使用苏垦农发房屋的,自过渡期届满之次日按

照市场价格计算并收取使用费。2015 年 1 月,部分农场已通过自建房屋等方式

停止使用苏垦农发房产,但江苏省国营白马湖农场、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等 9

家农场决定暂继续租用苏垦农发房屋,上述农场均与发行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

同,合计年租金为 45.66 万元。2015 年及 2016 年,发行人均取得关联租金收入

45.66 万元。2016 年 7 月,农垦集团、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省分行三元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农垦集团作为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

(即发行人)与债权人(即上述银行)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至 2018 年 7 月 15

日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 21,000 万元。

以上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偶发

性关联交易已经明显减少,经常性关联交易受承包土地和大麦销售的影响仍将持

续。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每笔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规则等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但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投资者

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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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注册中文名称: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

Jiangsu Provincial Agricultural Reclamation and Development Co.,Ltd.

3、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胡兆辉

5、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1 日

6、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 年 1 月 16 日

7、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 24 楼

8、经营范围:农机修理、危险化学品经营、粮食收购(以上均限取得许可

证的分支机构经营)。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瓜果、食用菌、杂类农

作物种植和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化肥、农药、农膜、拖拉机配件的批发、

零售,农业机械服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9、邮政编码:210019

10、电话号码:025-87772107

11、传真号码:025-86267790

12、互联网网址:http://www.skiad.com.cn

13、电子信箱:skiad_ltd@163.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2012 年 12 月 3 日,农发有限做出股东会决议,决定以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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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1-266 号)审定的净

资产 1,126,630,033.21 元(已扣除由农垦集团于 2012 年 5 月至 9 月间作为国有股

东期间独享的损益 159,952,659.73 元)为基数,按照 1:0.71 的比例折合股本 8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金 80,000 万元,剩余 326,630,033.21 元计入资本

公积。2012 年 12 月 6 日,苏垦农发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本次注册

资本变更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2)1-26 号)予以验证。2012 年 12 月 21 日,苏垦农发取得江苏省工商局

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000048412),注册资本为 80,000

万元。

(二)发起人情况

本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农垦集团 74,515.11 93.14% 国有股

航天投资 2,415.67 3.02% 合伙企业持股

诚鼎创投 1,279.46 1.60% 合伙企业持股

千壹投资 937.24 1.17% 合伙企业持股

诚鼎投资 852.51 1.07% 合伙企业持股

合计 80,000.00 100% -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

的主要业务

公司改制设立时,持股 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为农垦集团。公司改制设立前

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农垦集团成立于 1997 年 6 月 25 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春江,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本均为 200,000 万元,住所为南京市珠江路 4 号,拥有的主要资产为长期股权

投资,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农垦集团除投

资本公司(持有本公司 93.14%的股份)外,除发行人外,旗下拥有 139 家全资

或控制单位。农垦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改制设立前

后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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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农发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

益。公司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存货、

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

公司改制设立时承继了农发有限的全部业务,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稻麦种植、

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

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因此,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与改制

后的业务流程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具体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

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六)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

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完全分开,不存在依赖主要

发起人的情形。公司与农垦集团之间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农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农发有限的资产和负债等均由公司承继,相

关房产、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资产均已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系由农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及农发有限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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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1992 年 5 月,开业登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制 江苏省弶港农场

企 农垦总公司 100%

(注册资金 755.8 万元)

记 1994 年 3 月,增加注册资金

江苏省弶港农场

农垦总公司 100%

全 (注册资金 1,676 万元)

有 1998 年 5 月,减少注册资金

企 江苏省弶港农场

农垦集团 100%

业 (注册资金 1,459 万元)

1999 年 2 月,增加注册资金

江苏省弶港农场

农垦集团 100%

(注册资金 1,685 万元)

限 2008 年 1 月,改制为有限公司、更名

司 江苏农垦集团弶港农场有限公司

农垦集团 100%

设 (注册资本 1,588.75 万元)

2010 年 6 月,增加注册资本

江苏农垦集团弶港农场有限公司 农垦集团 100%

(注册资本 1,591.68 万元)

2011 年 11 月,公司更名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 农垦集团 100%

司 (注册资本 1,591.68 万元)

2012 年 9 月,增资(引入战投)

农垦集团 93.1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航天投资 3.02%

(注册资本 1,708.84 万元) 诚鼎创投 1.60%

千壹投资 1.17%

诚鼎投资 1.07%

股 2012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份 农垦集团 93.14%

公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投资 3.02%

司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诚鼎创投 1.60%

设 千壹投资 1.17%

诚鼎投资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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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全民所有制企业时期(1992 年—2008 年)

(1)1992 年 5 月,弶港农场开业登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苏垦农发前身最早可追溯至 1956 年 3 月依据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出具《关于

成立国营大东农场筹备委员会进行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的国营大东农

场。1975 年 11 月,国营大东农场经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出具《转批省农垦局党组

关于农垦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苏委发[1975]22 号)批准变更为国营弶港

农场,由江苏省农垦局进行管理。1979 年 11 月,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出具《批转

省农垦局关于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苏革发[1979]170 号),

决定试点成立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与江苏省农垦局一套班子、两块牌

子,将行政管理机构变成企业管理机构。据此,农垦总公司成为国营弶港农场的

主管部门。

1990 年 12 月 6 日,江苏省工商局出具《关于省农垦总公司下属企业重新登

记注册、换照的通知》(苏工商[90]381 号),要求国营弶港农场等农垦总公司下

属的一级企业重新登记注册、换发执照。

1991 年 12 月 23 日,主管部门农垦总公司出具《资金来源证明》和《注册

资金信用证明》,确认国营弶港农场注册资金为 755.8 万元,其中企业自有资金

575.8 万元,国家行政机关拨款流动资金 180 万元,其余为农场历年包干结余。

1992 年 5 月 6 日,经农垦总公司批复同意、江苏省财政厅确认注册资金属

实后,国营弶港农场重新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并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475871-4),企业名称为江苏省弶港农场,经济性质

为全民所有制,注册资金 755.8 万元。

(2)1994 年 3 月,弶港农场注册资金增至 1,676 万元

1994 年 3 月,农垦总公司、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先后在《注册资金信用

证明》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中出具审核意见,同意弶港农场进行注册资金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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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994 年 3 月 18 日,弶港农场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增至 1,676 万元。

(3)1998 年 5 月,弶港农场注册资金减至 1,459 万元

1995 年 11 月 13 日,江苏省农垦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资产(资

金)核实结果批复意见书》(苏垦清办批复[1995]21 号),核实弶港农场国家资

本金为 1,459 万元,核实后的国有资产价值总量为 2,221 万元。

1998 年 3 月 30 日和 1998 年 5 月 11 日,农垦集团、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先后在《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中出具审核意见,同意弶港农场实收资

本及国家资本金变更为 1,459 万元。

1996 年 11 月 6 日,弶港农场的主管部门农垦总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

《省政府关于省农垦总公司改制为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

[1996]103 号)批复同意,改制为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并于 1997 年 12 月

30 日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据苏政复[1996]103 号

文,农垦集团同时挂“江苏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的牌子,系弶港农场的主管

部门和国有资产投资主体。

1998 年 5 月 11 日,弶港农场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减至 1,459 万元。

(4)1999 年 2 月,弶港农场注册资金增至 1,685 万元

1998 年 10 月 28 日,根据《关于省农垦南通工业原料公司等 25 户企业申请

免缴“两金”请示的批复》(苏国税直[98]105 号),批准减免弶港农场尚挂欠

的能交基金 582,996.56 元和预算调节基金 1,673,221.78 元,合计 2,256,218.34 元,

并将其转为国家资本金。

1999 年 2 月 9 日,农垦集团、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先后在《企业国有资

产变动产权登记表》中出具审核意见,同意弶港农场实收资本及国家资本变更为

1,685 万元。

1999 年 2 月 10 日,弶港农场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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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号:3200001100719),注册资金增至 1,685 万元。

2、有限公司阶段(2008 年—2012 年)

(1)2008 年 1 月,弶港农场改制为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 28 日,农垦集团向江苏省国资委提交《江苏省农垦集团公司关

于报送<弶港农场公司制改革试点预案>的请示》(苏垦集投[2007]231 号),拟将

弶港农场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2007 年 9 月 7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为

审计基准日出具《审计报告》(苏公 N[2007]A024 号),审定弶港农场股东权益合

计 11,263,790.57 元。2007 年 10 月 20 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江苏弶港农场改制涉及的整体资产评估报

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07]第 1061 号),评定弶港农场评估价值为 1,588.75 万

元。

2007 年 11 月 14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弶港农场公司制改造的批复》

(苏国资复[2007]69 号),原则上同意农垦集团对弶港农场进行公司制改造。2007

年 11 月 26 日,江苏省国资委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苏国资评备[2007]12

号)出具审核意见,同意备案。

2007 年 11 月,农垦集团签署《江苏农垦集团弶港农场有限公司章程》。

2008 年 1 月 9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公

N[2008]B002 号),验证弶港有限(筹)已收到股东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出资缴纳

的注册资本 1,588.75 万元。

2008 年 1 月 16 日,弶港农场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320000000048412),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名称变

更为江苏农垦集团弶港农场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元) 所占比例

农垦集团 1,588.75 100.00%

合计 1,588.75 100.00%

(2)2010 年 6 月,弶港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591.6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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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8 年 7 月 29 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核准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

公司部分农场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复函》(苏国土资函[2008]443 号),同意农

垦集团拟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备案和处置方案,将 53 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

权按原用途以作价出资方式投入农垦集团。

2008 年 9 月 1 日,农垦集团出具苏垦集计财[2008]205 号《关于部分农场首

批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转增国有资本金的通知》,根据苏国土资函〔2008〕443

号文,将 53 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作价出资方式投入到包括弶港有限在内的

所在地农场,相应转增国有资本金(按照土地价格的 40%计入国有资本金)。根

据附件《土地作价出资转增国有资本金一览表(划拨)》,弶港有限评估后的总地

价为 7.33 万元,作价出资额为 2.93 万元。

2010 年 4 月 29 日,弶港有限通过章程修正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591.68

万元。

2010 年 5 月 7 日,东台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信

会验[2010]第 160 号),验证弶港有限已将土地使用权价值计 2.93 万元转增资本

(国有资本金),注册资本变更为 1,591.68 万元。

2010 年 6 月 3 日,弶港有限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元) 所占比例

农垦集团 1,591.68 100.00%

合计 1,591.68 100.00%

(3)2011 年 11 月,弶港有限更名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22 日,依据农垦集团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农垦集团弶港农

场有限公司部分事项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决定》(苏垦集资[2011]282 号),弶港

有限更名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1 年 11 月 24 日,农发有限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2011 年 11 月,经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转让江苏省农垦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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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限公司所属 4 家农场部分国有产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1]138 号)同意,农发

有限进行了资产重组。农垦集团将其下属岗埠农场等四家农场的种植业业务及相

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协议转让给农发有限及其下属企业,将其下属江苏省东辛农

场(以下简称“东辛农场”)等 13 家农场的种植业业务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人

员无偿划转给农发有限及其下属企业,并将农垦集团及其下属 10 家单位拥有的

种植业相关企业股权无偿划转给农发有限及其下属企业。农发有限将其非种植业

业务及相关的股权、资产、负债金额人员无偿划转至江苏省农垦弶港农场实业有

限公司,并以重组进入的 17 家农场种植业资产以及本公司原有的种植业资产为

基础,分别成立弶港分公司等 18 家分公司管理相应种植业资产。本次资产重组

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三)发

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2012 年 9 月,农发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708.84 万元

2012 年 9 月 3 日,农发有限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

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增量改制方案>的决议》(苏垦农发会[2012]33

号),同意公司通过引入新的投资人进行增量改制。

2012 年 9 月 6 日,农发有限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增量改革方案》,决定对

农发有限整体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以评估值(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为依据

确定交易价格。2012 年 9 月 10 日,农垦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江苏省农垦农业

发展有限公司增量改革方案的议案》。

2012 年 9 月 13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

公司增量改革方案的批复》(苏国资复[2012]89 号),同意农发有限引进投资者。

2012 年 8 月 2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 2012 年 4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出

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1-106 号),审定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农发有

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87,689.21 万元。2012 年 9 月 15 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以 2012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

报字[2012]第 399 号),评定农发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263,270.71 万元。2012 年

9 月 20 日,江苏省国资委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苏国资评备[2012]19

号)出具审核意见,同意备案并以《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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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低入股价格。

2012 年 9 月 20 日,农发有限分别与航天投资、诚鼎创投、千壹投资、诚鼎

投资签署《增资协议》。航天投资、诚鼎创投、千壹投资、诚鼎投资以货币出资

新增注册资本分别为 51.60 万元、27.33 万元、20.02 万元、18.21 万元,增资价

格为每份注册资本 165.43 元,合计实际出资额为 19,382 万元。

2012 年 9 月 20 日,农垦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江苏省农垦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农垦集团向农发有限

下发《关于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定》(苏垦集计财

[2012]226 号),将农发有限的注册资本增至 1,708.84 万元,农发有限相应修改了

公司章程。

2012 年 9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20

号),验证农发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708.84 万元。

2012 年 9 月 28 日,农发有限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元) 所占比例

农垦集团 1,591.68 93.14%

航天投资 51.60 3.02%

诚鼎创投 27.33 1.60%

千壹投资 20.02 1.17%

诚鼎投资 18.21 1.07%

合计 1,708.84 100.00%

3、股份公司时期(2012 年—至今)

2012 年 12 月 3 日,农发有限做出股东会决议,决定以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1-266 号)审定的净

资产 1,126,630,033.21 元(已扣除向农垦集团分配的 2012 年 5 月至 9 月国有股东

独享期间损益 159,952,659.73 元)为基数,按照 1:0.71 的比例折合股本 8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金 80,000 万元,剩余 326,630,033.21 元计入资本

公积;一致同意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按变更前各自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对

应的净资产(扣除前述利润分配)认购股份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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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2 年 11 月 25 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江苏省农垦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涉及的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书》(苏中资评报字[2012]第 134 号),评定农发有限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股东

全部权益为 306,300 万元。该评估结果已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经江苏省国资委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苏国资备(2012)39 号)备案。

2012 年 12 月 6 日,苏垦农发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

2012 年 12 月 1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

1-26 号),验证苏垦农发(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农发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1,126,630,033.21 元(已扣除向农垦集团分配的 2012

年 5 月至 9 月国有股东独享期间损益 159,952,659.73 元),并依据《公司法》的

规定和公司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2012 年 12 月 18 日,苏垦农发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筹

备情况、公司章程以及董事、监事选举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012 年 12 月 21 日,苏垦农发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元) 所占比例

农垦集团 74,515.11 93.14%

航天投资 2,415.67 3.02%

诚鼎创投 1,279.46 1.60%

千壹投资 937.24 1.17%

诚鼎投资 852.51 1.07%

合计 80,000.00 1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1 年 11 月,为了突出主营业务、减少关联交易,农垦集团对发行人前身

农发有限进行资产重组,对垦区内具有比较优势的种植业及相关的种业、米业、

农资等企业进行了整合。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但发生八次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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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011 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批准与授权

2011 年 10 月 20 日、11 月 20 月,农垦集团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江苏

农垦集团公司农业资源整合改制上市的议案》、《关于审议江苏农垦集团农业资源

整合并改制上市相关资产和人员划转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向下

属各单位下发《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农业资源整合方案的决定》 苏

垦集资[2011]281 号)。

2011 年 12 月 3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转让江苏省农垦集团

有限公司所属 4 家农场部分国有产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1]138 号),同意农

垦集团将下属岗埠农场、三河农场、宝应湖农场、白马湖农场种植业资产产权以

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作价依据协议转让给农发有限、苏垦物流及江苏省三河农场

物资供应站。2011 年 12 月 15 日,江苏省国资委对农垦集团提交的四份《国有

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分别予以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苏国资评备[2011]51 号、

苏国资评备[2011]52 号、苏国资评备[2011]53 号、苏国资评备[2011]54 号。

2011 年 11 月 22 日,农发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江苏省农垦农业

发展有限公司 18 家分公司的议案》,决定设立 18 家分公司用于接收以无偿划转

或者协议转让方式进入农发有限的种植业资产。2011 年 12 月 16 日,农发有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种植业资产、人员划转(转

让)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种植业资产、人员划

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审议<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农垦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之<土地承包协议>>的议案》,同意接受农垦集团种植业以及转出非

种植业资产、人员划转(转让)方案。2011 年 12 月 31 日,农垦集团出具《关

于农发 公司<非 种植 业资产 人员划转方案>等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垦集办

[2011]343 号),同意农发有限董事会通过的种植业资产、非种植业资产和人员划

转方案、土地承包协议以及聘请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1 年 12 月 16 日,农垦集团向下属各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垦区农业资源

整合部分国有产权划转(转让)的决定》(苏垦集资[2011]283 号),对农垦集团、

东辛农场等 13 家农场及农发有限、弶港实业、大华种业、苏垦米业、苏垦物流

等单位部分国有产权采用无偿划转方式进行重组,对岗埠农场、三河农场、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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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湖农场、白马湖农场等部分国有产权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重组。

本次资产重组中,农垦集团将其所属 4 家农场部分国有产权协议转让给农发

有限及其下属公司的方案已经江苏省国资委出具苏国资复[2011]138 号文批复同

意,并进行了评估备案。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5 年 8 月 29

日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 号)第

二条、第十五条之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在所出资企业内部无偿划转的,由所出

资企业批准并抄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农垦集团及其所属农场与发行人之间无

偿划拨 14 家农场标的资产的行为属于“企业国有产权在所出资企业内部无偿划

转”,依照该法规无需江苏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只需农垦集团批准并抄报江苏省

国资委即可。本次无偿划转 14 家农场标的资产的资产重组方案已经农垦集团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向江苏省国资委提交了《省农垦集团公

司关于农业资源整合及部分国有产权划转情况的报告》(苏垦集资[2011]339 号)。

(2)资产重组方案

1)农垦集团将岗埠农场、三河农场、宝应湖农场、白马湖农场的种植业业

务相关资产及股权协议转让给农发有限。

2)农垦集团将其下属的东辛农场等 13 家农场(共 14 家主体)的种植业业

务及与种植业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以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方式划入农发有限,同

时将上述农场参与种植业业务人员划入农发有限,并将农垦集团及其下属 10 家

单位拥有的种植业相关企业股权无偿划转给农发有限、大华种业、苏垦米业和苏

垦物流。

3)农发有限将其非种植业业务及与种植业业务不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及非种

植业子公司以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方式划出至弶港实业。

4)农发有限在重组进入的 17 家农场种植业资产以及本公司原有的种植业资

产的基础之上,分别成立弶港分公司等 18 家分公司。

本次重组涉及的用于种植的土地在完善权属后,农发有限通过向农垦集团承

包的方式,获得农业种植相关土地的使用权。本着房地合一的原则,将划入农发

有限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划转。土地使用权划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本节“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三)发行人重大资

1-1-7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重组情况”之“2012 年后资产重组情况”。

(3)资产重组标的资产

1)协议受让岗埠农场等 4 家农场的标的资产

为进行本次转让,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

为审计基准日对岗埠农场、白马湖农场、三河农场和宝应湖农场等 4 家农场进行

了审计,2011 年 10 月分别出具《审计报告》(苏公 W(2011)E3056 号)、《审

计报告》(苏公 W(2011)E3043 号)、《审计报告》(苏公 W(2011)E3061 号)、

《审计报告》(苏公 W(2011)E3042 号)。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岗埠农场、白马

湖农场、三河农场和宝应湖农场等 4 家农场按照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协议转

让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 4 家农场部分国有产权的批复》(苏国资复

(2011)138 号)的意见,分别对 4 家农场剥离后的资产及负债价值进行评估,

2011 年 12 月 10 日分别出具《评估报告》(开元(京)评报资(2011)第 080 号)、

《评估报告》(开元(京)评报资(2011)第 081 号)、《评估报告》(开元(京)

评报资(2011)第 082 号)和《评估报告》(开元(京)评报资(2011)第 079

号)。

2011 年 12 月 18 日,农垦集团共 4 家农场分别与农发有限或其下属企业签

署《资产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将经评估和审计的种植业净资产(含股

权资产)以评估价值 4,347.96 万元(其中股权价值 2,462.43 万元)协议转让给农

发有限或其下属企业,相关资产及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农垦集团下属 4 家农场协议转让的种植业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含股权资产) 标的资产(含股权资产)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账面价值 评估价格

1 岗埠农场 农发有限 381.92 452.31

2 白马湖农场 农发有限 1,122.98 1,572.79

3 三河农场 农发有限 1,291.15 1,521.30

4 宝应湖农场 农发有限 729.23 801.56

合计 3,525.27 4,347.96

其中,本次受让股权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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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权资产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标的股权

评估价格

1 岗埠农场 苏垦物流 苏恒农资 35%股权 251.27

2 白马湖农场 农发有限 苏垦米业 6.72%股权 517.95

3 白马湖农场 苏垦物流 大华生物 44.20%股权 386.06

淮安三舒果菜科技有限公司

4 三河农场 农发有限 0

100%股权

江苏省三河农场物资供应站

5 三河农场 农发有限 0

100%产权

6 三河农场 农发有限 苏垦米业 9.85%股权 759.20

江苏省三河农场

7 三河农场 三河农业 60%股权 30.00

物资供应站

8 宝应湖农场 农发有限 苏垦米业 6.72%股权 517.95

合计 —— —— —— 2,462.43

2)无偿划入农发有限的标的资产及股权

2011 年 12 月 18 日,农垦集团下属东辛农场、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以下

简称“滨淮农场”)、江苏省苏东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坝头农场”)、

江苏省黄海农场(以下简称“黄海农场”)、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洋农场”)、江苏省新曹农场(以下简称“新曹农场”)、江苏省云

台农场(以下简称“云台农场”)、江苏省复兴圩农场(以下简称“复兴圩农场”)、

江苏省临海农场(以下简称“临海农场”)、南通农场或江苏农垦江苏农垦南通

农工商联合公司联合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农垦南通农工商联合公司”)、江苏

省国营海安农场(以下简称“海安农场”)、江苏省国营淮海农场(以下简称“淮

海农场”)、江苏省国营江心沙农场(以下简称“江心沙农场”)和南通市江心

沙农业公司(以下简称“江心沙农业公司”)等 13 家农场及 1 家下属单位作为

划出方与划入方农发有限签订《资产划转协议书》,将经审计的种植业净资产无

偿划转给农发有限(以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2011 年 10 月出具的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以上 14 个主体的《审计报告》(苏公(2011)E3057 号)、

《审计报告》(苏公(2011)E3064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E3040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E3062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

E3058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E3060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

E3045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E3044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

E3059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E3039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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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3039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E3038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

E3037 号)、《审计报告》(苏公(2011)E3065 号)等审计报告审定的无偿划

转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依据),明确了划转资产范围、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等事宜。

本次资产重组中无偿划转的种植业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含股权资产)

序号 划出方 受让方

账面价值

1 新洋农场 农发有限 8,850.63

2 新曹农场 农发有限 7,553.63

3 东辛农场 农发有限 1,407.01

4 云台农场 农发有限 1,368.94

5 滨淮农场 农发有限 5,598.83

6 淮海农场 农发有限 7,039.83

7 黄海农场 农发有限 3,942.20

8 复兴圩农场 农发有限 761.36

9 东坝头农场 农发有限 861.18

10 临海农场 农发有限 1,091.78

11 南通农场 农发有限 254.15

12 海安农场 农发有限 401.17

江心沙农场 农发有限 1,572.94

13

江心沙农业公司 农发有限 -164.74

合计 40,538.91

2011 年 12 月 18 日,划转各方农垦集团、相关农场和农垦投资与农发有限、

大华种业、苏垦米业和苏垦物流分别签署《股权划转协议书》,将经审计的种植

业企业股权无偿划转给农发有限、大华种业、苏垦米业和物流公司,明确了划转

资产范围、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等事宜。

本次资产重组中无偿划转的股权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标的股权 账面价值

1 农垦集团 农发有限 大华种业 100%股权 10,547.07

2 农垦集团 农发有限 苏垦米业 16.12%股权 1,080.00

3 农垦集团 农发有限 苏垦物流 95%股权 3,040.00

4 农垦投资 农发有限 苏垦物流 5%股权 160.00

5 黄海农场 农发有限 苏垦米业 15.82%股权 1,060.00

6 淮海农工商 农发有限 苏垦米业 12.69%股权 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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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标的股权 账面价值

7 滨淮农场 农发有限 苏垦米业 12.69%股权 850.00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粮食有

8 滨淮农场 农发有限 87.38

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连云港苏垦商贸有限公司

9 东辛农场 农发有限 1,000.00

100%股权

10 临海农场 农发有限 苏垦米业 12.69%股权 980.00

江苏农垦南

11 通农工商联 农发有限 苏垦米业 6.72%股权 450.00

合公司

射阳淮农农业服务中心

12 淮海农场 农发有限 100.00

100%产权

临海农场物资有限公司

13 临海农场 农发有限 130.00

100%股权

盐城市新洋永隆农业科技

14 新洋农场 农发有限 100.00

有限公司 100%股权

江苏省苏垦米业黄海有限

15 黄海农场 苏垦米业 532.29

公司 40%股权

江苏省农垦米业淮海有限

16 淮海农工商 苏垦米业 723.03

公司 49%股权

农垦米业东辛有限公司

17 东辛农场 苏垦米业 490.00

49%股权

金湖县大华种业有限公司

18 复兴圩农场 大华种业 50.00

50%股权

连云港苏顺农资有限公司

19 东辛农场 苏垦物流 284.27

49%股权

20 黄海农场 苏垦物流 苏茂物资 49%股权 271.10

合计 —— —— —— 22,785.14

3)无偿划出农发有限的标的资产

2011 年 11 月,为进行本次无偿划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司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弶港有限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

告》(天健京审(2011)371 号),农发有限经审计的拟划入弶港实业的非种植业

净资产为 46,273,276.43 元(包含股权资产 16,246,393.36 元)。

2011 年 12 月 18 日,农发有限与农垦集团下属企业弶港实业签署《资产划

转协议书》和《股权划转协议书》,农发有限将其非种植业企业股权或产权以及

非种植业净资产无偿划转至弶港实业,明确了划转资产范围、职工安置和债务处

置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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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有限无偿划转到弶港实业的非种植业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含股权资产)

序号 划出方 受让方

账面价值

1 农发有限 弶港实业 4,627.33

其中,农发有限划转非种植业企业股权或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标的股权/产权 账面价值

1 农发有限 弶港实业 东台市弶港农场供电服务中心 100% 50.00

2 农发有限 弶港实业 东台华盛种苗有限公司 55% 56.88

3 农发有限 弶港实业 东台弶港联农种禽有限公司 70% 350.00

4 农发有限 弶港实业 农垦麦芽 3.39% 1,000.00

5 农发有限 弶港实业 东台银河食品有限公司 34% 167.76

合计 —— —— —— 1,624.64

(4)债务处理方案

根据上述《资产/股权划转协议》,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划转双方已明确制定

了债务处置方案。其中,此次资产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划转双

方同意按照“负债随资产走”的原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划出方已就本次划转

事项通知其债权人,并出具《债务转让通知书》。

2011 年 12 月 19 日,陆同联等 59 位债权人向农发有限或其子公司出具《债

务转让确认函》,确认已收到《债务转让通知书》,同意将重组标的所欠上述债权

人的债务转至农发有限或其子公司。

(5)人员安置方案

农垦集团和弶港有限就此次资产划转涉及的划出方的人员制作了分流方案,

按照“人员随资产走”的原则,协议转让或无偿划转至弶港有限的资产涉及的职

工由弶港有限及其附属企业安置,相关职工与弶港有限及其附属企业建立劳动关

系,其余人员仍由存续农场负责。本次向弶港有限协议转让或无偿划转资产所涉

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已经转让方或划转方于 2011 年 11 月和 12 月召开的职工代

表大会分别审议通过。2011 年 11 月 29 日,弶港有限做出《人员划转方案》,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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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照“人员随资产走”的原则,由弶港有限划入存续农场总人数为 1,787 人,其余

416 人留在弶港有限的分公司。同日,弶港有限八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做出《关

于通过<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划转方案>等两个方案的决议》,

通过了弶港有限的《资产负债划转方案》和《人员划转方案》。

本次资产重组的重组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在重组前,已经各相关农场的职工

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重组方案已获农垦集团批复同意,划入农发有限的员工均与

农发有限及其子公司或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协议,确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依据国

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国办发[2005]60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

见的通知》第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

二十二条之规定,本次重组不存在导致转让方/划出方和被转让方/划入方丧失国

有控股地位的情况,依法无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方案经过职工代表大

会的审议通过,且不存在重组双方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因此,农发有限

本次重组过程中涉及职工安置问题的方案和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合法有效。

(6)重组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图

资产重组前,弶港有限(农发有限的前身)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江苏省人民政府

100%

农垦集团

弶港有限

东 种 东

台 禽 台

限 华 市 弶 供

有 港

公 盛 限 弶 电

司 种 港 农 所

公 服

苗 司 联

有 农

资产重组完成后,大华种业、苏垦米业、苏垦物流成为农发有限的全资子公

司,前述三家全资子公司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六、发行人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之“(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资产重组完成后,农发有限在划入的东辛农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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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7 家农场的资产以及公司原有的弶港农场资产的基础之上,分别注册成立了 18

家分公司(2013 年新设宿迁分公司后分公司数量变为 19 家),详细情况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本节之“六、发行人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之“(二)发行人分公司

情况”。经过本次资产重组,农发有限成为一家主营业务为稻麦种植、种子生产、

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的农业全产业链企业。

本次重组完成后,农发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江苏省人民政府

100%

农垦集团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大 苏 苏 弶 三 新 三 苏 临 滨

华 垦 垦 港 河 洋 舒 垦 海 淮

种 米 物 农 农 永 果 商 物 粮

业 业 流 服 资 隆 菜 贸 资 食

金 徐 泗 米 米 米 米 苏 大 苏 苏 苏

湖 州 洪 业 业 业 业 茂 华 恒 顺 垦

大 大 大 黄 淮 宿 东 物 生 农 农 贸

华 华 华 海 海 迁 辛 资 物 资 资 发

黄 射

海 阳

储 淮

备 农

2、2012 年后资产重组情况

2012 年以来,发行人资产重组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 重组方 是否为同一控制权

重组事项 重组内容

号 式 人下的重组业务

农垦集团向公 2012 年 4 月、7 月农垦集团将与本

资产划

1 司划转土地使 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生产经营 是

用权 密切相关的 81 宗土地使用权按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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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重组方 是否为同一控制权

重组事项 重组内容

号 式 人下的重组业务

价值 56,378,095.67 元划转至本公司

2012 年 5 月苏垦米业购买南通市江

收购涉农资产、 心 沙 粮 油 有 限 公 司 涉 农 资 产

资产收

出售非农资产、 2,934,689.58 元;2012 年 8 月苏垦米

购、资产

苏垦物流转让 业向南通农场以 1,214,613.06 元转

2 出售及 是

南通苏垦物流 让房屋等非农资产;2012 年 8 月苏

股权转

有限公司 20% 垦物流将所持南通苏垦物流有限公

股权 司 20%股权以 1,000 万元协议转让

给农垦投资

2012 年 9 月农垦集团下属 12 家农场

资产收

3 收购涉农资产 以 2,940.93 万元转让部分涉农资产 是

给本公司

公司收购黄海

2013 年 6 月发行人黄海分公司以评

资产收 农场与种植业

4 估价格 582.38 万元收购黄海农场 65 是

购 务相关的 65 台

台插秧机

插秧机

大华种业收购 2013 年 8 月大华种业以评估价 26.64

股权收

5 淮安华萃 100% 万元收购淮安华萃原股东白马湖农 是

股权 场所持 100%股权

苏垦物流转让 2014 年 1 月苏垦物流将所持苏垦贸

股权转

6 所持苏垦贸发 发 76%股权以 405.56 万元转让给农 是

76%股权 垦投资

大华种业通过 2014 年 3 月大华种业以货币 6,000

增资控

7 增资获取陕垦 万元对陕垦大华增资,增资后持有 否

大华 60%股权 陕垦大华 60%股权

苏垦物流转让 2014 年 7 月 苏 垦 物 流 以 评 估 价

股权转

8 所持溧水小贷 801.68 万元向农垦投资转让所持有 是

8%股权 的溧水小贷 8%股权

(1)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

1)2012 年 4 月、7 月土地使用权划转

2012 年 4 月 26 日,农垦集团出具《关于划转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苏垦集

计财[2012]90 号),决定将农发有限实际使用的分布在各有关农场的共计 80 宗出

让(作价出资)使用权土地,由农垦集团和相关农场划转到农发有限 64 宗、大

华种业 16 宗,划转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2012 年 4 月 24 日,天健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1-129 号),

本次拟划转 80 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 764,861.71 平方米,账面摊余价值 5,609.11

1-1-80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万元。

2012 年 7 月 19 日,农垦集团出具《关于划转土地使用权的通知》(苏垦集

计财[2012]159 号),决定将经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注入农垦集团的一宗土地使

用权 28.7 万元,划转给农发有限。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

〔2008〕60 号)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之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

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

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由于

此次重组属于农垦集团 2011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生在农发有限

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和改制之前,当时农发有限是农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农发

有限收到控股股东农垦集团和各下属农场划转的上述土地使用权,按照账面价值

56,378,095.67 元计入无形资产,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56,378,095.67 元。

2)2012 年 8 月收购涉农资产、出售非农资产

经农发有限 2012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农

发有限决定购买农垦集团所属南通农场、江心沙农场与农发有限经营业务有关的

资产并出售部分非农资产,购买/转让价格根据中介机构审计、评估报告(经江

苏省国资委备案)确定。

①2012 年 5 月,苏垦米业与江苏省江心沙农场签订《资产收购协议》,苏

垦米业购买江苏省江心沙农场所有的南通市江心沙粮油有限公司有效资产,以江

苏众兴苏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兴评报字(2012)第 7 号《南通市江心沙

粮油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其评估确认本次购买的有

效资产总额 3,235,594.06 元、负债总额 300,904.48 元为作价依据,交易对价确定

为 2,934,689.58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三章之第五条: “存货应当按照成

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三章之第七条:“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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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及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

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

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等规定,苏垦米业向江苏省江

心沙农场购买的有效资产按照交易对价和相关税费的合计数计入公司相关资产,

同时支付并减少货币资金。

②2012 年 8 月 8 日,苏垦米业与南通农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苏垦

米业向南通农场转让 842,730.26 元资产,以江苏众兴苏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众兴评报字[2012]16 号《江苏省农垦米业有限公司南通农场米厂房屋建筑物及

构筑物资产评估报告书》对该资产的评估情况为作价依据,交易对价确定为

1,214,613.06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五章之第二十三条:“企业

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

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苏垦米业按照转让固定资产收入扣除转让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减少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

价值。

③2012 年 8 月 1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

司协议转让部分资产及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2]72 号),批准苏垦物流股

权及资产转(受)让事宜。

2012 年 8 月 10 日,苏垦物流与农垦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苏垦物流

将所持南通苏垦物流有限公司 1,000 万元出资(持股比例 20%),以 1,000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农垦投资。2012 年 9 月 11 日,完成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三章之第十六条:“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

例转入当期损益。”苏垦物流转让的长期股权投资未产生损益,按照转让价款增

加货币资金同时核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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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2 年 9 月购买涉农资产

经农发有限 201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农

发有限决定购买农垦集团所属农场与农发有限经营业务有关的资产,购买价格以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为准。

2012 年 9 月 19 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中资评报字

(2012)第 1053 号)《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12 家农场拟转让部分资产

给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7 月 31 日本

次转让资产评估值为 2,940.93 万元。

2012 年 9 月 25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你公司所属 12 家农场部

分资产转让给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国资复[2012]105 号),同意

农垦集团下属部分农场资产以 2012 年 7 月 31 日经评估确认的资产价格 2,940.93

万元为准转让给农发有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三章之第七条:“固定资产

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

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公司按照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和相

关税费的合计数计入公司相关资产,同时支付并减少货币资金。

4)2013 年 6 月购买 65 台插秧机

经发行人 2013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

人黄海分公司购买黄海农场 65 台插秧机,购买价格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 1033 号)《江苏省黄海农场单项资

产转让项目评估报告》确认的截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黄海农场 65 台插秧机评估

值 582.38 万元为准。

2013 年 5 月 28 日,农垦集团出具《省农垦集团公司关于同意转让 65 台高

速插秧机的批复》(苏垦集资[2013]93 号),同意本次资产转让。资产转让过程

中,农垦集团向江苏省国资委取得苏垦国资评备[2013]8 号的备案文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三章之第七条:“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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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

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

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公司按照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和相

关税费的合计数计入公司相关资产,同时支付并减少货币资金。

5)2013 年 8 月购买淮安华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3 年 8 月 6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公 W[2013]A726 号《审

计报告》,截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淮安华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22.19

万元。

经发行人 201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

人全资子公司大华种业购买淮安华萃 100%股权,购买价格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 1051 号)《江苏省白马湖农

场拟转让淮安华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确认的截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华萃公司净资产 26.64 万元为准。

2013 年 8 月 30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转让江苏淮安华萃农

业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3]95 号),批准了本次股权转

让。2013 年 12 月 17 日,本次股权转让在淮安市楚州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程序。

由于淮安华萃与大华种业的最终控制人均为农垦集团,本次股权购买构成了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重组前后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均为蔬菜及园艺作物的

种植与销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第二章“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之第六条:“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

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大华种业按照合并日取得的淮安华萃净资产账面价值

的份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淮安华萃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此外,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审定后的财务数据,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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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萃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2012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137,390.14

非流动资产 347,795.07

总资产 2,485,185.21

流动负债 2,668,036.03

非流动负债 -

总负债 2,668,036.03

净资产 -182,850.82

项目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5,416,764.41

营业成本 4,225,335.66

利润总额 100,878.62

净利润 100,87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390.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94.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3.66

6)2014 年 1 月转让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76%股权

经发行人 2014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发

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垦物流将所持苏垦贸发 76%股权转让给农垦投资,转让价格以

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苏银信评报字[2014]第 004 号)《江苏

苏垦物流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76%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书》确认的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苏垦贸发净资产评估值为 602.34 万元为作价

依据;2014 年 1 月 14 日,苏垦贸发股东会决议分红 67.03 万元,分配后净资产

509.36 万元,对应评估值为 535.31 万元,苏垦物流持有的苏垦贸发 76%股权的

评估值为 406.84 万元。2014 年 6 月 30 日,苏垦物流与农垦投资等签署《补充协

议》,因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5 月 23 日苏垦贸发经审计净利润为-1.68 万

元,上述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为 405.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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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5 月 6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转让江苏苏垦贸易发

展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4]52 号),批准了本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5 月 23 日,本次股权转让在江苏省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三章之第十七条:“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

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

处理。”公司按照所持苏垦贸发 76%股权的账面价值减少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收

取并增加账面货币资金 405.56 万元,收取的货币资金与减少的账面长期股权投

资的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2014 年 3 月增资控股陕垦大华

经发行人 201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发

行人全资子公司大华种业以货币出资 6000 万元对陕垦大华进行增资,持有陕垦

大华增资后 60%的股权。

增资价格参照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省大华种

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陕西农垦大华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项目评估报告》(苏银信评报字[2014]第 019 号)确认的陕垦大华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价格 3,301.23 万元为基础,确定为每 1 元注册资本 1 元。

2014 年 4 月 3 日,农垦集团就本次增资行为向江苏省国资委申请备案,取

得国资备案[2014]13 号备案文件。

2014 年 4 月 6 日,农垦集团出具《关于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控股陕西农垦大华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的批复》(苏垦集投[2014]75 号),批

准了本次出资。2014 年 6 月 6 日,本次出资在华阴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程序。

由于大华种业和陕垦大华合并前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本次

增资购买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

并》第三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之第十一条:“购买方应当区别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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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确定合并成本:(一)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

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大华种业按照首期实缴货币资金额 4,700.00 万元计

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同时支付并减少货币资金 4,700.00 万元。

8)2014 年 7 月转让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8%股权

经发行人 2014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

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垦物流将所持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8%股权转让

给农垦投资,转让价格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

评报字[2014]第 0021 号)《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 8%股权涉及的溧水县农村苏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

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溧水苏垦小贷公

司 8%的股权评估值 801.68 万元为依据。

2014 年 3 月 14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转让溧水县苏垦农村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8%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发[2014]33 号),批准了本次

股权转让。2014 年 12 月 12 日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溧水县苏

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了本次股权转让。2014 年 12

月 19 日,本次股权转让在南京市溧水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三章之第十七条:“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

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

处理。”公司按照所持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8%股权的账面价值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收取并增加账面货币资金 801.68 万元,收取的货币资金

与减少的账面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同一控制权人下重组对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

在 2011 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基础上,为了突出主营业务、进一步减

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2012 年和 2013 年发行人在同一控制人下采取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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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资产、收购资产和股权收购方式进行了资产重组。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3 号》,同一控制权人下重组对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影

响情况如下:

(1)2012 年 4 月和 7 月发行人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接收农垦集团划转 81 宗

土地使用权于收购完成前一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资产总额指标的影响情况:

①2012 年 4 月和 7 月接收划转土地使用权(万元) 5,637.81

②苏垦农发资产总额(2011 年 12 月 31 日,万元) 290,405.22

单个项目所占比例[①/②] 1.94%

2012 年 5 月苏垦米业购买南通市江心沙粮油有限公司涉农资产于收购完成

前一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资产总额指标的影响情况:

①2012 年 5 月收购涉农资产(万元) 293.47

②苏垦农发资产总额(2011 年 12 月 31 日,万元) 290,405.22

单个项目所占比例[①/②] 0.10%

2012 年 9 月本公司收购涉农资产于收购完成前一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资产总

额指标的影响情况:

① 2012 年 9 月收购涉农资产(万元) 2,940.93

② 苏垦农发资产总额(2011 年 12 月 31 日,万元) 290,405.22

单个项目所占比例[①/②] 1.01%

本公司 2012 年度进行的对同一控制人下的资产重组对资产总额指标累计影

响情况:

①2012 年度接收划拨资产和收购资产累计(万元) 8,872.21

②苏垦农发资产总额(2011 年 12 月 31 日,万元) 290,405.22

2012 年度重组项目累计所占比例[①/②] 3.05%

(2)2013 年,本公司收购黄海农场与种植业务相关的 65 台插秧机于收购

完成前一会计年度对发行人资产总额指标的影响情况:

①2013 年 6 月收购黄海农场 65 台插秧机资产(万元) 582.38

②苏垦农发资产总额(2012 年 12 月 31 日,万元) 304,372.73

单个项目所占比例[①/②]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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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本公司收购淮安华萃相关股权于收购完成前一会计年度对发行人

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指标的影响情况: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度

收购股权影响情况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①淮安华萃(万元) 248.52 541.68 10.09

②苏垦农发(万元) 304,372.73 307,386.03 41,521.40

单个项目比例

0.08% 0.18% 0.02%

①/②

本公司 2013 年进行的对同一控制人下的资产重组对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的累计影响情况: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度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①2013 年收购资产和股权累计

830.90 541.68 10.09

(万元)

②苏垦农发(万元) 304,372.73 307,386.03 41,521.40

2013 年度重组项目累计所占比例

0.27% 0.18% 0.02%

①/②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

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3 号》,发行人

2012 年、2013 年进行的对同一控制人下的资产重组对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

润总额的累计影响均未超过 20%,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并未因该等资产重组

行为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一)有限公司时期的验资情况

1、2008 年 1 月,弶港农场改制为有限公司

2008 年 1 月 9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公

N[2008]B002 号),验证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止,弶港有限(筹)已收到股东

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出资缴纳的注册资本 1,588.75 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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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2、2010 年 6 月,弶港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591.68 万元

2010 年 5 月 7 日,东台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信

会验[2010]第 160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5 月 7 日止,弶港有限已将土地使用权

价值计 2.93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国有资本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591.68 万

元,实收资本为 1,591.68 万元。2015 年 3 月 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

资复核报告》(天健验[2015]1-8 号),对以上增资进行验证复核。

3、2012 年 9 月,农发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708.84 万元

2012 年 9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20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9 月 21 日止,农发有限已收到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17.1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9,264.84

万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 1,708.84

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00%。

(二)股份公司时期的验资情况

2012 年 12 月 1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

1-26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12 月 10 日止,苏垦农发(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

拥有的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农发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1,126,630,033.21 元(已

扣除向农垦集团分配的 2012 年 5 月至 9 月国有股东独享期间损益 159,952,659.73

元),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人民

币 8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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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和控股股东组织结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1、组织结构图

战略发展委员会 股东大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战 资 农 ( 人 企 证 党

审 办 略 产 业 监 力 业 券 群 农

计 公 投 财 发 察 资 管 法 工 科

部 室 资 务 展 室 源 理 务 作 院

部 部 部 ) 部 部 部 部

2、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

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向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提供所需资料、协助其进行检查和审计;配合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年度

和专项审计。

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收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证券市场信息,筹备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办理公司股票托管登记、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及

其他证券事务。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团队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组成,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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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

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1)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总部部门与分、子公

司的行政事务,做好公司总部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司会议会务的组织、协调工

作,做好总裁办公会会议记录,对会议决议的贯彻实施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公司

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公司综合性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做好公司工

作计划和总结工作;负责公司发文审核、来文办理工作,做好公司各类讲话稿拟

订和以公司名义对外文稿的审核;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宣传,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的编制工作;负责记录公司重大活动情况,编写公司年度大事记;负责公司非资

产类的各类证照、资质的登记、变更、年检等工作;负责公司的对外宣传、网站

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行政档案管理和其它专题档案的保管工作;负责公司社

会公益性工作;协助企业管理部做好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领导交办事项的

督办工作。

(2)战略投资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公司发展战略规

划的编制和修订,负责公司投资计划的编制、实施等工作;负责制订、完善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风险防范体系;负责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项目的调研、谈判、

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助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公

司及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论证、审核、立项、报批、检查、验收等工作;

负责公司项目招标、建设、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扶持项目的申报、组织实

施、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公司的投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公司投资项目实施的

后评估工作;负责投资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3)农业发展部:负责公司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田水利及基础建设规划、

农机发展规划的拟订和实施;负责公司年度农业生产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负责

指导和协调公司农业生产资料的采供和农产品购销工作;负责公司农业政策与生

产责任制研究落实工作;负责公司农业生产管理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农业新技术、新农机、新成果的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公司农业生产有关数据的

收集、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分公司(含外拓基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

公司农机标准化管理、农业保险等工作;负责公司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工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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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农业科研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分公司基地拓展业务

的现场察看、合同谈判、服务协调、基地建设和与地方政府的业务对接等事务;

负责公司农业技术培训工作。

(4)资产财务部:负责公司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公

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及财务内控制度等的拟订、落实和完善工作;负责公

司资金的筹集、运作、管理和偿还,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

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牵头组织编制公司财务预算;负责公司各类资产权益

的确认、登记、管理、收益工作;负责公司涉及的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和税务筹

划;建立健全公司各类财务风险控制体系,负责公司的担保、抵押、质押等潜在

风险的管理监控;参与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和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论证,参与公

司重大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项目验收、投资评价等;协助做好政府审计和中介

机构的审计及评估工作等。

(5)人力资源部(监察室):负责拟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负责公司

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的拟订和落实;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开发

和培训计划的实施;负责公司总部部门员工和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

作;负责公司员工薪酬与福利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和人

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其中,监察室负责建立公司廉洁从业规章制度;检查公司所

属单位 和员工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公司各种决议、决定等

各项文件的情况;受理关于公司所属单位和员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并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公司所属单位和员工不服行政处分决定和监察决定的申

诉。

(6)证券法务部:负责公司上市推进工作的联络协调和跟踪落实;负责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组织和会议文件、印章保管,协助董事、监事开

展日常工作;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保管公司股东名册和持股资料,负责公司的

股份登记、股权变动,实施股利分配方案;负责公众媒体关系管理;负责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建立和完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联络与协调,处理公司停复牌申请;负责公司证券市场融资工作;负责公司法务

和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协助公司重大合同谈判工作;负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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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履职培训工作,负责公司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及培训工作。

(7)审计部:全面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内审工作

规章制度;负责制订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和内审工作方案;负责对公司内控制度实

施情况开展审计、评估;负责起草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报告;配合国家审计机

关和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负责公司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审

计人员业务培训。

(8)企业管理部:负责拟订和指导实施公司资源整合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

年度计划工作;负责土地流转的政策研究、业务规范与指导、合同签订及与地方

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等事务;负责指导和服务子公司生产经营,协助子公司

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指导子公司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工作;负责

指导子公司标准化体系建立、完善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子公司生产经

营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等工作,为决策层提供信息支持;负责公司品牌建设和管理、

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和管控工作;负责公司信息化规划、实施和系统的运行维

护等工作;负责研究公司所属企业经济组织模式,协助人力资源部制订企业考核

激励政策;负责公司对外合作、协作项目的初期调研工作。

(9)农科院:农科院主要从事生物育种、现代农业技术应用、现代农业装

备、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检测、数字农业等领域开展应用研

究和试验示范研究。着力解决公司农业产业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技成果

转化和科技服务、人才引进与培养、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形成一批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为公司的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

(10)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司党建发展规划的拟订和实施;负责拟订公司党

组织年度活动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负责公司总部和各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对

基层党建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公司党委会会议记录,对会议决议的贯彻实施

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拟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好党委中心组学习;负责检

查督促公司所属各党组织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工作部署;负责公司党员发展、教育

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工会工作计划及考核工作;负责公司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党委、工会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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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公司员工的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的调解

等工作;负责公司女工、团组织、计生、统战等工作;负责公司来信来访工作,

接收公司合理化建议和内部投诉;负责工会组织培训工作。

(二)控股股东组织结构图

党委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总经理层

人 计 投 资 农 社 审

办 力 划 资 产 业 会 计 企 集

公 资 财 发 经 发 划 团

事 监 工

室 源 务 展 营 展 业 察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会

控 直 参

农 股 属 股

场 公 单 公

司 位 司

六、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1、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目前拥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江

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

(1)大华种业

企业名称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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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所 南京市中山东路 218 号长安国际中心 17 楼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608942709X

法定代表人 江玉明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许可经营项目:农作物种子的生产、加工、销售(按许可证经营),糖

的销售,为农垦系统的企业组织农药、化肥。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农作物品种研发、技术试验、农副产品、种子加工设

备、种子检验仪器、包装材料的销售,种子设备安装,技术培训,信

息服务。

营业期限 1993 年 7 月 30 日起

大华种业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① 农垦总公司全资子公司阶段(1993 年—1999 年)

1993 年 6 月,经主管部门农垦总公司出具《关于成立“大华甜菜种子公司”

的批复》(苏垦联政[1993]127 号),成立大华甜菜,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

册资金 30 万元。1993 年 6 月,农垦总公司为大华甜菜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证明大华甜菜的注册资金 30 万元系由农垦总公司所出;农垦总公司、江苏省国

有资产管理局分别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附表》中出具审核意见,确认大华甜

菜资金属实。1993 年 7 月,大华甜菜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13477162-8)。

1995 年 9 月,农垦总公司出具《资金来源证明》、《关于江苏大华甜菜种子

公司更名为江苏省农垦大华种子公司的批复》(苏垦联政[1995]327 号),同意大

华甜菜更名为“江苏省农垦大华种子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 150 万元。本次增

资经江苏兴源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5 年 10 月出具《验资报告》(苏源会[95]验字

第 72 号)予以验证。1995 年 11 月,大华种子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1996 年 4 月和 1996 年 9 月,农垦总公司先后出具《关于组建江苏省农垦大

华种子集团公司的批复》(苏垦联体[1996]117 号)、《关于对江苏省农垦大华种子

集团公司增拨资金及相关资产划拨的通知》(苏垦联计[1996]291 号),同意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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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华种子变更为江苏省农垦大华种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种子集团),决定对

大华种子集团增资 900 万元,并将东辛农场等 8 个农场的种子公司的全部资产划

入大华种子集团(注册资本 1,141.3 万元列入大华种子集团注册资金),大华种子

集团注册资金增至 2,191.30 万元。本次增资经江苏省审计事务所于 1996 年 11 月

出具《验资报告》(苏审事验(11)[1996]45 号)予以验证。1996 年 12 月,大华

种子集团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中农资源控股子公司(1999 年—2009 年)

1999 年 8 月,经农业部“农财函[1999]76 号”文和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

改[1999]698 号”文批准,由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农垦

集团、江苏大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果与蔬菜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开发区兴业房

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农垦集

团将原大华种子集团(含 17 家种子公司、所持有江苏省农垦大华淮阴种子有限

公司 80%的权益、所持有江苏农垦大华徐州种子有限公司 52%的权益)经剥离

为农场服务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后的全部净资产投入中农资源,持股比例占中农资

源总股本 41.26%。1999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出具《对组建中垦农业

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函》(财评字[1999]264 号),确

认中农资源以 1998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立项已获批准;依据北京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拟投入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的评估结果汇总表》,农垦集团拟投入中农资源经评定的净资产评估值

为 10,149.72 万元。1999 年 1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出具《关于中垦农业

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管字[1999]214

号),同意农垦集团将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大华种子集团的 17 家种子公司、所持有

的江苏省农垦大华淮阴种子有限公司 80%的权益、所持江苏省农垦大华徐州种子

有限公司 52%的权益纳入股份制改组范围,与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等发起人

共同发起设立中农资源;中农资源成立后,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法人资格予以注销。

上述资产经财政部财评字[1999]264 号文予以确认,农垦集团拟投资股份公司的

总资产为 15,074.79 万元,负债为 4,925.07 万元,净资产为 10,149.72 万元。中农

资源成立后,将大华种子集团拥有的东辛农场种子公司等 14 家全资子公司分别

取消原有法人资格,相应改制为种子分公司;将大华种子集团所持有的江苏省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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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垦大华淮阴种子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及江苏省农垦大华种子徐州有限公司 52%

的股权转由中农资源直接持有。2001 年 1 月,中农资源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上字[2001]11 号”文批准上市交易。

1999 年 9 月和 1999 年 10 月,中农资源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

由中农资源与农垦集团共同投资成立江苏省农垦大华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

册资本为 3,313 万元。中农资源以 1998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北京中企华资

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1998]008 号)评定

的大华种子集团总部及其下属白马湖种子公司、淮海种子公司和临海种子公司现

有净资产 2,982 万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金的 90%;农垦集团以货币 331 万元人

民币出资,占注册资金的 10%。1999 年 10 月,中农资源制定改制方案对大华种

子集团进行整体改制,并于 1999 年 11 月与农垦集团签订《出资协议书》。1999

年 11 月,江苏省农垦大华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在大华种子

集团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由农垦集团和中农资源共同投资组建。本次变更由

南京开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9 年 11 月出具《验资报告》宁开审验[1999]008

号)予以验证。1999 年 11 月,大华种子集团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名称变更为江苏省农垦大华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

有限责任公司。

2002 年 12 月,江苏省农垦大华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公司更

名为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2,800 万元。其中,中农资

源以大华事业部等 14 家种子分公司经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以 2002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证评报字[2002]第 43-1 号)评定的

带负债的资产净值 6,803.38 万元和货币资产 2,358.26 万元进行增资,农垦集团以

经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以 2002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

告书》(中证评报字[2002]第 43-2 号)评定的实物资产 325.36 万元进行增资。本

次增资由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5 日出具《验资

报告》(苏天会审一验[2002]112 号)予以验证。2002 年 12 月,大华种业取得江

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农垦集团全资子公司阶段(2009 年—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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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8 年 11 月至 12 月,中农资源与农垦集团先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中农资源将其持有的大华种业 94.87%的股权以

93,907,135.74 元的价格转让给农垦集团。本次转让价款以大华种业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基础,以北京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书》(长评[2008]第 8251 号)评定的 9,390.71 万元为定价依据。2009

年 6 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中农资源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

许可[2009]520 号),核准了中农资源的资产重组方案。2009 年 6 月,大华种业

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中农资源将其持有的 94.87%的股权(12,143.64 万元)转

让给农垦集团。转让完成后,大华种业注册资本为 12,800 万元,农垦集团持有

100%股权。2009 年 7 月,大华种业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2009 年 10 月,农垦集团出具《关于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江苏省农垦种业有限公司的决定》(苏垦集资[2009]242 号文),将其持有 100%股

权的江苏省农垦种业有限公司(资本总额 500 万元)转入大华种业,大华种业注

册资本增至 13,300 万元。2009 年 12 月,江苏省农垦种业有限公司与大华种业签

订《吸收合并协议》,并取得江苏省工商局出具《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00000278 公司注销[2009]第 12240001 号)。本次变更经江苏众兴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10 年 8 月出具《验资报告》(众兴验字[2010]26 号)予以验证。2010 年 11

月,大华种业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④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阶段(2011 年—至今)

2011 年 10 月,农垦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农垦集团公司农业资源

整合改制上市的议案》,决定将包括大华种业在内的种植业资产和公司划转或转

让给农发有限。2011 年 12 月,农发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江苏省农

垦集团有限公司种植业资产、人员划转(转让)方案>的议案》。2011 年 12 月,

大华种业的股东农垦集团出具《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决

定将大华种业 13,300 万元股权无偿划转给农发有限。2011 年 12 月,农垦集团与

农发有限签署《股权划转协议书》。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大华种业成为农发有

限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2011 年 12 月,大华种业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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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 年 12 月,农发有限整体变更为苏垦农发并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2012 年 12 月,大华种业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公司股东名称相应更新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大华种业唯一股东苏垦农发作出决定,决定将大华种业注册

资本增加 6,700 万元,由苏垦农发认缴,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2015

年 8 月,大华种业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苏垦米业

企业名称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 南京市兴隆大街 170-14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406522826

法定代表人 宗兆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谷物、油料种植,初级农产品的加工、仓储、销售,国内贸易,自营和代

经营范围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零售,以下限分

支机构经营:食用植物油(半精炼)的加工及销售。

营业期限 2002 年 7 月 9 日起

苏垦米业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农垦集团控股子公司阶段(2002 年—2011 年)

2002 年 6 月,农垦集团、三河农场、黄海农场、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聚信投资”,农垦投资前身)以及 13 名自然人签署《出资协议书》,

共同出资设立苏垦米业,出资人货币出资 968.536 万元,实物出资 701.464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 1,670 万元。2002 年 6 月,江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先后出具《评

估报告》(苏岳会评报字[2002]第 018 号)、《评估报告》(苏岳会评报字[2002]第

019 号),评定三河农场出资的机器设备和房屋评估值为 600.3753 万元,全体股

东确认价值为 600 万元;评定黄海农场出资价值为 101.464 万元。苏垦米业注册

资本经江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2 年 6 月出具《验资报告》苏岳华验字[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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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 11 号)予以验证。2002 年 7 月,苏垦米业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1105569)。

2002 年 8 月和 2002 年 12 月,苏垦米业与江苏省银月粮油有限公司分别通

过股东会决议,决定以 2002 年 12 月 28 日为审计基准日,以江苏省银月粮油有

限公司经江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苏岳华审字[2002]第 61 号)

审定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合并基数,由苏垦米业吸收合并江苏省银月粮油有限公

司,原江苏省银月粮油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吸收合并后的苏垦米业承接,苏垦

米业注册资本增至 2,401.4965 万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经江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02 年 12 月出具《验资报告》(苏岳华验字[2002]第 24 号)予以验证,并在

盐阜大众报刊登合并报告。2002 年 12 月,苏垦米业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3 年 3 月,苏垦米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项永祥、仲小兵和吴军等三

人对苏垦米业出资 19 万元,苏垦米业注册资本增至 2,420.4965 万元。本次增资

经江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5 月出具《验资报告》(苏岳华验字[2003]03

号)予以验证。2003 年 5 月,苏垦米业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2004 年 6 月,江苏农垦南通农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农工商”)与聚

信投资及 16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聚信投资及 16 名自然

人股东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合计 289 万元按账面价格转让给南通农工商。2004

年 4 月 20 日,苏垦米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同意南通农工

商对苏垦米业增资 11 万元,苏垦米业注册资本增至 2,431.4965 万元。本次增资

经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4 年 8 月出具《验资报告》(众天信会验字

[2004]40 号)以验证。2004 年 8 月,苏垦米业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2005 年 1 月,苏垦米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新增宝应湖农场、淮海农工

商、滨淮农工商以及江苏省白马湖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等四位股东,公司注册资

本增至 6,200 万元。本次增资经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5 年 1 月出具《验

资报告》(众天信会验字[2005]1 号)予以验证。2005 年 2 月,苏垦米业取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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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省工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 年 1 月,江苏省白马湖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与白马湖农场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将其在苏垦米业的全部出资合计 400 万元按账面价值转让给白马湖

农场。2007 年 3 月,苏垦米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07 年 3

月,苏垦米业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 年 2 月,滨淮农工商与滨淮农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滨淮农工商将

其持有的苏垦米业全部股权以账面价值 850 万元转让给滨淮农场。苏垦米业股东

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10 年 8 月,苏垦米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农垦集团等九位股东对公司

增资 500 万元,苏垦米业注册资本增至 6,700 万元。本次增资经江苏众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4 月出具《验资报告》(众兴验字[2010]10 号)予以验

证。2010 年 8 月,苏垦米业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阶段(2011 年—至今)

2011 年 12 月,经苏垦米业股东会决议同意,农垦集团及其下属的临海农场、

滨淮农场、淮海农工商、江苏农垦南通农工商联合公司、黄海农场与农发有限分

别签署《股权划转协议书》,前者以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苏垦米业 16.12%、

12.69%、12.69%、12.69%、6.72%、15.82%股权(合计 76.73%)分别划转给农

发有限;农垦集团下属的白马湖农场、宝应湖农场、三河农场与农发有限分别签

署《股权划转协议书》,前者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苏垦米业 6.72%、

6.72%、9.85%股权(合计 23.29%)分别转让给农发有限。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

苏垦米业成为农发有限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2012 年 11 月,苏垦米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更名为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

有限公司。2012 年 11 月,苏垦米业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2012 年 12 月 21 日农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苏垦米业于 2013 年 1

月 14 日完成股东由农发有限变更为发行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

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苏垦米业控股股东名称相应更新为江苏省农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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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31 日,苏垦米业唯一股东苏垦农发作出决定,决定将苏垦米业

注册资本增加 5,3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由苏垦农发认缴。2013

年 6 月 6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京验〔2013〕4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3 年 6 月 3 日止,苏垦米业已收到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300 万元。2013 年 6 月 17 日,苏垦米业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4 年 4 月 3 日,苏垦米业唯一股东作出决定,决定将苏垦米业注册资本

增加 8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由发行人认缴。2014 年 4 月 24

日,苏垦米业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苏垦物流

企业名称 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 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660062039C

法定代表人 姚海洪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许可经营项目:农药(危险化学物品除外)销售,普通货运;一般经

营项目:仓储,配送,货运代理,货物包装,农副产品、农膜、塑料

经营范围 秧盘销售,粮食加工、销售,化肥零售,农业、植物保护相关技术的

推广,铁矿石、铁矿粉及其他矿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化肥产

品的进出口业务。

营业期限 2007 年 4 月 4 日至 2017 年 4 月 3 日

苏垦物流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① 农垦集团控股子公司阶段(2007 年—2011 年)

2007 年 2 月,农垦集团和聚信投资签署《发起人(集资)协议》,决定共同

出资 1,500 万元成立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2007 年 3 月,江苏省工商局出具《名

称预先核准通知书》(00000174 名称预核登记[2007]第 03130016 号),核准拟成

立公司使用“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名称。2007 年 3 月,苏垦物流通过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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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会决议,确认农垦集团和聚信投资分别以货币出资 1,425 万元、75 万元设立苏垦

物流,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苏垦物流注册资本经江苏日月星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3 月出具《验资报告》(苏日月星会验字[2007]第 001 号)

予以验证。2007 年 4 月,苏垦物流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3200001106288)。

2007 年 9 月,苏垦物流股东会作出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苏垦巴士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物流”)。2007 年 9 月,巴士物流取得江苏省工

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 年 12 月,巴士物流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原有股东依照原有持股

比例进行货币增资,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200 万元,实收资本增至 1,840 万元。

本次增资经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 年 1 月出具《验资报告》(苏鼎验

[2008]1-6 号)予以验证。2008 年 1 月,巴士物流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000014307)。

2009 年 5 月,巴士物流做出股东会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苏垦物流

有限公司,公司实收资本增至 3,200 万元。其中,农垦集团出资 3,040 万元,股

权比例为 95%;聚信投资出资 160 万元,股权比例为 5%。本次实收资本缴纳经

江苏众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5 月出具《验资报告》(众兴验字

[2009]31 号)予以验证。2009 年 5 月,苏垦物流取得江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阶段(2011 年—至今)

2011 年 12 月,经江苏农垦物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农垦集团、聚信

投资分别与农发有限签署《股权划转协议书》,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苏

垦物流 95%股权、5%股权划转给农发有限。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苏垦物流成

为农发有限 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2011 年 12 月 28 日,苏垦物流取得江苏省

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 年 12 月,苏垦物流控股股东农发有限整体变更为苏垦农发,并取得江

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3 年 1 月 11 日,苏垦物流取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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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股东名称相应更新为江苏省农垦

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苏垦物流唯一股东作出决定,决定将苏垦物流注册资本增加

18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由发行人认缴。2013 年 6 月 6 日,天

健北京分所出具天健京验〔2013〕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3 年 6 月 3 日

止,苏垦物流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800 万元,以货币出资。2013 年

6 月 17 日,苏垦物流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2、发行人子公司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2016 年末总资产 2016 年末净资产 2016 年净利润

大华种业 75,089.75 56,118.19 7,633.21

苏垦米业 116,161.92 35,973.89 2,305.86

苏垦物流 15,808.49 13,663.43 994.23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合并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发行人分公司情况

苏垦农发目前拥有 19 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分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江苏省连云港市 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和销售,

连云区东辛农场 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东辛农场及

1 东辛分公司 2011.11.29

东方路 26 号职教 周围乡镇所需化肥、农药、农膜、

中心办公楼 拖拉机配件批发、零售;农业机械

服务。

谷物、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瓜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和

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云台

江苏省连云港市

农场及周围乡镇所需化肥、农药(危

2 云台分公司 2011.11.29 新浦区云台农场

险化学品除外)、农膜、拖拉机配件

普山路 1 号

批发、零售,农业机械服务(农机

修理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

置许可或审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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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分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农机修理、农业机械服务、谷类、

油料、麻类、蔬菜、食用菌种植和

江苏省连云港市

销售;农场及周围乡镇所需化肥、

3 岗埠分公司 2011.11.30 海州区岗埠农场

农膜、拖拉机配件批发、零售。(依

驻地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瓜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和

江苏省盱眙县三 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农场

4 三河分公司 2011.11.29

河农场 及周围乡镇所需化肥、农药(危险

化学品除外)、农膜、拖拉机配件零

售。

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瓜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和

江苏省淮安市淮 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化肥、

5 白马湖分公司 2011.12.16 安区白马湖农场 农药(危险化学品除外)、农膜、拖

场部 拉机配件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和销售,

江苏省金湖县宝 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农场及周围

6 宝应湖分公司 2011.11.29 应湖农场宝农路 乡镇所需化肥、农药(危险化学品

十六号 除外)、农膜、拖拉机配件批发、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瓜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和

江苏省金湖县复

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化肥、

7 复兴圩分公司 2011.11.29 兴圩农场同心西

农药、农膜、拖拉机配件批发、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谷类、棉花、油料、蔬菜、食用菌、

江苏省响水县大 瓜果、杂类农作物种植和销售;公

8 黄海分公司 2011.11.29 有镇(黄海农场 司及周围乡镇所需化肥、农药(危

场部) 险农药除外)、农膜、拖拉机配件批

发零售。

农药(除危险化学品)零售,危险

江苏省国营滨淮 化学品零售(限《危险化学品经营

9 滨淮分公司 2011.11.29 农场通河东路 98 许可证》许可项目,以上均不设储

号 存),粮食收购,谷类、棉花、油料、

麻类、蔬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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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分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种植和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

化肥、农膜、拖拉机配件批发、零

售,农业机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瓜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

销售;园艺植物培植、销售;化肥、

江苏省射阳县淮 农膜、拖拉机配件批发、零售;农

10 淮海分公司 2011.11.29 海农场场部淮海 药零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路北侧 许可项目经营);粮食收购、农机作

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瓜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及

销售(以上项目均不含籽、种、苗);

危险化学品零售(按危险化学品经

江苏省射阳县临

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粮食收

11 临海分公司 2011.11.29 海农场河滨路 16

购;园艺作物(不含籽、种、苗)

的栽培及销售;化肥、农膜、拖拉

机配件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农场所需农药零售(按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粮食收

购。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

江苏省射阳县新 菜、瓜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

12 新洋分公司 2011.11.29 洋农场纬三路 18 植和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

号 化肥、农膜、拖拉机配件零售;农

业机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和销售,

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农场及周围

江苏省国营东坝

13 东坝头分公司 2011.12.05 乡镇所需化肥、农药、农膜、拖拉

头农场

机配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江苏省东台市新 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14 新曹分公司 2011.12.09

曹农场振兴路东 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瓜果种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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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分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侧 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农场

及周围乡镇所需化肥(不含监控化

学品、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化学品)、

农药(不含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

品及剧毒化学品)、农膜、拖拉机配

件批发、零售。

粮食收购,谷类、棉花、油料、麻

类、蔬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

瓜果种植和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

销售,农场及周围乡镇所需农药、

江苏省东台市农

15 弶港分公司 2011.11.29 化肥(不含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

干桥

品及剧毒化学品)、农膜、拖拉机配

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谷类、棉花、麻类、蔬菜、瓜果、

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和销售;

江苏省海安县海

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化肥、农膜、

16 海安分公司 2011.11.29 安农场海林中路

拖拉机配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

28 号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所列的项目经营);粮

食收购;谷类、棉花、油料、麻类、

江苏省国营江心 蔬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和

17 江心沙分公司 2011.11.30 沙农场场兴西路 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农场

18 号 及周围乡镇所需化肥、农药、农膜、

拖拉机配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江苏省南通开发 瓜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和

18 南通分公司 2011.11.29 区南通农场农业 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农场

服务中心大楼 及周围乡镇所需化肥、农药、农膜、

拖拉机配件批发、零售,实业投资。

谷类、棉花、油料、麻类、蔬菜、

宿迁市宿城区中

瓜果、食用菌、杂类农作物种植和

19 宿迁分公司 2013.05.21 扬镇中扬居委会

销售,园艺植物培植及销售,化肥、

吴二组

农膜、拖拉机配件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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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1、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营 发行人

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时间

主要经营地 (万元) 业务 持股比例

射阳江淮粮食仓 江苏省国营淮 粮食仓

1 2010.08.19 100 49.00%

储有限责任公司 海农场场部 储、销售

南京市龙江小

江苏苏优农产品 农产品

2 区农林大厦 214 2008.05.06 2,810 17.79%

展销有限公司 展销

北京市海淀区 网络平

北京爱种网络科

3 上地信息路 26 2014.09.15 15,000 台技术 4.00%

技有限公司

号一层 0112 室 服务

(1)射阳江淮粮食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射阳江淮粮食仓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19 日,登记机关为射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24561819139L,住所为江苏省

国营淮海农场场部,法定代表人为姜国平,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粮食收购;食用油料收购;粮食、食用油料仓储、销

售。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8 月 19 日至长期。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江宁粮食储备库 51 51%

2 米业淮海 49 49%

合计 100 100%

(2)江苏苏优农产品展销有限公司

江苏苏优农产品展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5 月 6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

工商局,注册号为 320000000073279,住所为南京市龙江小区农林大厦 214 室,

法定代表人为唐小飞,注册资本为 2,81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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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范围为:农产品展示展销,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

营业期限自 2008 年 5 月 6 日至 2033 年 5 月 5 日。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京桂花鸭(集团)有限公司 1,000 35.59%

2 江苏省农产品营销协会 1,010 35.94%

3 苏垦米业 500 17.79%

4 江苏致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 10.68%

合计 2,810 100%

(3)北京爱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爱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8318304469A,住所为北

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院 1 号楼 2 层北区 A-055,法定代表人为张秀

宽,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互

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化肥、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谷物、豆类、薯类、日用杂货、文

化用品、服装鞋帽、工艺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调查;

农业机械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气

象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14 年 9 月 15 日至 2034 年 9 月 14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厦门市种为先农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1 3,000 20%

伙)

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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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3.33%

4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2,000 13.33%

5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1,510 10.07%

6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900 6.00%

7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900 6.00%

8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660 4.40%

9 大华种业 600 4.00%

10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500 3.33%

11 丹东登海良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 3.33%

12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330 2.20%

13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0.67%

合计 15,000 100%

2、发行人参股公司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参股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射阳江淮粮食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99.31 99.31 -0.09

江苏苏优农产品展销有限公司 2,442.17 2,404.94 -21.41

北京爱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709.43 10,636.69 -727.88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发行人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情况

1、发行人子公司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间接控股的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徐州大华 1,275.08 大华种业持股 95.32%

2 泗洪大华 700 大华种业持股 79.46%

3 淮安华萃 500 大华种业持股 100%

4 陕垦大华 10,000 大华种业持股 60%

5 米业黄海 1,000 苏垦米业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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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6 米业淮海 1,000 苏垦米业持股 100%

7 米业滨淮 80 苏垦米业持股 100%

8 米业宿迁 1,000 苏垦米业持股 70%

9 米业张家港 500 苏垦米业持股 100%

10 米业洪泽 500 苏垦米业持股 100%

11 米业粮油 500 苏垦米业持股 100%

12 射阳淮农 10 米业淮海持股 100%

13 黄海储备库 1,600 米业黄海持股 50%

14 大华生物 1,000 苏垦物流持股 95.2%

15 苏恒农资 793.51 苏垦物流持股 80%

16 米业湖滨 980 苏垦米业持股 100%

17 宿迁大华 800 大华种业持股 100%

18 三河储备库 1,600 苏垦米业持股 50%

19 米业电商 2,000 苏垦米业持股 100%

(1)徐州大华

徐州大华成立于 1996 年 03 月 15 日,登记机关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301134787910Y,住所为徐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农科院内,法定代表人为周义东,注册资本为 1,275.08 万

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生产、销售。农副产品

(棉花除外)销售,为农垦系统组织农药、化肥,技术培训、信息服务。营业期

限自 1996 年 03 月 15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5 日。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大华种业 1,215.41 95.32%

2 江苏省湖西农场 59.67 4.68%

合计 1,275.08 100%

(2)泗洪大华

泗洪大华成立于 2005 年 05 月 18 日,登记机关为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324774684434U,住所为泗洪县五里江农场,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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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表人为许明宝,注册资本为 7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

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销售,销售:化肥、农副产品(国家专营品种除外)。

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05 月 18 日至长期。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大华种业 556.25 79.46%

2 江苏省五里江农场 112.50 16.07%

3 许海峰 20.83 2.98%

4 耿刘芹 10.42 1.49%

合计 700 100%

(3)淮安华萃

淮安华萃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7 日,登记机关为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803665792620E,住所为淮安市淮安区白马湖农

场,法定代表人为陈付祥,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蔬菜、园艺作物种植、销售,蔬菜清洗、加工、分类、

包装,农膜、农业机械销售,有机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肥料销售,农业技

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营业期限自 2007 年 8 月 7

日至 2027 年 8 月 6 日。

该公司目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大华种业。

(4)陕垦大华

陕垦大华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登记机关为华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5820859681598,住所为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华西镇,

法定代表人为王金明,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范围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大豆、常规棉花、蔬菜、瓜果种子的加工、

包装、批发、零售,大豆、小麦种子的生产,化肥、农药(不含剧毒农药)、农膜、

药械的销售。营业期限自 2013 年 12 月 20 日至长期。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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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大华种业 6,000 60%

2 陕西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00 16%

3 陕西省农垦集团沙苑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750 7.5%

4 陕西省农垦集团华阴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700 7%

5 陕西省农垦集团朝邑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650 6.5%

6 陕西省农垦集团大荔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300 3%

合计 10,000 100%

(5)米业黄海

米业黄海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17 日,登记机关为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21666840559J,住所为江苏省响水县黄海农场第四管

理区,法定代表人为宗兆勤,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粮食加工、收购、仓储、销售;油脂、籽棉、皮棉、

棉短绒、棉籽收购销售。营业期限自 2007 年 9 月 17 日至 2027 年 9 月 16 日。

该公司目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苏垦米业。

(6)米业淮海

米业淮海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17 日,登记机关为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24680515832B,住所为江苏省国营淮海农场场部,法定代

表人为宗兆勤,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大米加工及本公司自产大米销售;原粮、杂粮收购、储存、批发、

零售;大豆购销。营业期限自 2008 年 9 月 17 日至 2028 年 9 月 16 日。

该公司目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苏垦米业。

(7)米业滨淮

米业滨淮成立于 1999 年 10 月 30 日,登记机关为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22703863603G,住所为滨海县滨淮农场翻身河桥南,

法定代表人为孔凡喜,注册资本为 8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资),经营范围为:粮食收购,大米加工、销售。营业期限自 2001 年 6 月 6 日至

2051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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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该公司目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苏垦米业。

(8)米业宿迁

米业宿迁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8 日,登记机关为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311051817678B,住所为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大

兴街,法定代表人为周雨明,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大米加工(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粮食收购,《全国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内的自产大米销售。营业期限自 2012 年 8 月 8 日至

长期。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垦米业 700 70%

2 施允辉 300 30%

合计 1,000 100%

(9)米业张家港

米业张家港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1 日,登记机关为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2074653338J,住所为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清水村,

法定代表人为路培浩,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

资),经营范围为:大米生产;食用农产品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营业

期限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至长期。

该公司目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苏垦米业。

(10)米业洪泽

米业洪泽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登记机关为洪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829083153132B,住所为洪泽县经济开发区东五街北

首,法定代表人为孔凡喜,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粮食收购,大米生产加工及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

品批发与零售(须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大米生产加工许可证》《食品流

通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初级农产品加工、仓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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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期限自 2013 年 11 月 18 日至长期。

该公司目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苏垦米业。

(11)米业粮油

成立于 2013 年 3 月 5 日,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5062615473Q,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 170-14 号

(301 室),法定代表人为宗兆勤,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初级农产

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

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营业期限自 2013 年 3 月 5 日至长期。

该公司目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苏垦米业。

(12)射阳淮农

射阳淮农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 27 日,登记机关为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24737070484R,住所为淮海农场场部,法定代表人

为姜国平,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

范围为:粮食收购,大米、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农作物种植,农产品(鲜

茧除外)销售,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化肥零售,农膜、农

机具及配件、润滑油(限非危险化学品)、农业生产机械、包装种子销售。营业

期限自 199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33 年 4 月 10 日。

该公司目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米业淮海。

(13)黄海储备库

黄海储备库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14 日,登记机关为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216896064828,住所为江苏省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

道东侧(响水县黄海农场),法定代表人为李咏梅,注册资本为 1,600 万元,公

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粮食仓储、销售;粮食收购。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5 月 14 日至 2029 年 5 月 13 日。

根据米业黄海与江苏省长城军粮供应中心签订的《协议书》,江苏省长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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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粮供应中心除按每年 70 元/吨的储备粮标准收取固定收益额外,不参与企业其他

利益分配,米业黄海负有经营管理权,承担一切收益和经营风险。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米业黄海 800 50%

2 江苏省长城军粮供应中心 800 50%

合计 1,600 100%

(14)大华生物

大华生物成立于 2000 年 6 月 9 日,登记机关为淮安市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号为 320803000000334,住所为国营白马湖农场场部(淮安市淮安区),

法定代表人为姚立强,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

范围为:农作物生长用酵素菌系列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有机肥料制造、销售;

生物肥料制造、销售;复合肥料研发、销售;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研发、销售;水

溶肥料研发、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有机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粮食加工、

销售;食用菌栽培、销售;化肥、农膜销售;肥料技术咨询服务。营业期限自

2000 年 6 月 9 日至 2020 年 6 月 8 日。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垦物流 952 95.2%

2 周明 28 2.8%

3 韩汝青 12 1.2%

4 韩文才 8 0.8%

合计 1,000 100%

(15)苏恒农资

苏恒农资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18 日,登记机关为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700694529696Y,住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张

干路东办公楼,法定代表人为刁永忠,注册资本为 793.51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化肥、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农膜、农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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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农业、植物保护及相关技术推广;仓储服务;国内货运代理。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9 月 18 日至 2029 年 9 月 17 日。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垦物流 634.81 80%

2 王常路 158.70 20%

合计 793.51 100%

(16)宿迁大华

宿迁市大华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8 日,登记机关为宿迁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湖滨新区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392331158021T,住所为

宿迁市湖滨新区晓店镇三巨村巨东组,法定代表人为亢立平,注册资本为 800 万

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的生产、加工、销售:

农副产品的销售,农业技术培训及农业信息服务。营业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8 日

起至长期。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大华种业 800.00 100%

合计 800.00 100%

(17)米业湖滨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湖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 日,登记机关为宿

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300331224789P,住所为宿迁

市湖滨新区晓店镇三巨村村北组,法定代表人为宗兆勤,注册资本为 980 万元,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粮食收购,大米生产加工及销售,预包

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初级农产品加工、仓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国内贸易。营业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2 日起至长期。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苏垦米业 98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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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980.00 100%

(18)三河储备库

三河储备库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登记机关为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830346475775A,住所为盱眙县三河农场邱上郢管理

区,法定代表人为孔进,注册资本为 1,6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范围为:粮食仓储、销售;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35 年 8 月 12 日。

根据苏垦米业与江苏省长城军粮供应中心签订的《补充协议书》,江苏省长

城军粮供应中心除按每年 70 元/吨的储备粮标准收取固定收益额外,不参与企业

其他利益分配,苏垦米业负有经营管理权,承担一切收益和经营风险。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800 50%

2 江苏省长城军粮供应中心 800 50%

合计 1,600 100%

(19)米业电商

米业电商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5MA1MNEC920,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

街 170-14 号 101 室,法定代表人为宗兆勤,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

后方可经营);食用农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新鲜蔬菜、花卉的销售;普通货运、

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国内货运代理(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营业期限自 2016

年 6 月 23 日至长期。

该公司目前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苏垦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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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发行人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2016 年末总资产 2016 年末净资产 2016 年净利润

徐州大华 3,112.04 1,240.20 149.50

泗洪大华 2,501.91 1,730.76 299.07

淮安华萃 496.14 374.43 49.73

陕垦大华 11,052.33 9,931.00 15.30

米业黄海 26,985.55 4,821.94 1,268.56

米业淮海 12,715.80 5,786.55 1,938.20

米业宿迁 10,580.57 787.06 -251.09

米业滨淮 160.82 109.21 0.21

米业粮油 7,075.86 1,044.22 125.57

米业张家港 1,840.01 288.22 -234.16

米业洪泽 5,443.35 -61.84 -652.08

射阳淮农 0.33 -79.13 -0.03

黄海储备库 16,805.81 2,786.15 512.59

苏恒农资 1,642.25 1,411.54 81.48

大华生物 2,242.69 2,117.70 111.39

宿迁大华 303.94 -6.06 -6.06

三河储备库 5,294.12 1,675.57 90.13

米业电商 2,011.02 1,854.30 -145.70

注:米业湖滨由于未实质开展经营,故未列示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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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江苏省人民政府

100%

诚鼎创投 航天投资 农垦集团 千壹投资 诚鼎投资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种业 苏垦米业 苏垦物流

(一)主要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

(1)农垦集团概况

农垦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95427L),成立时间为 1997 年 6 月 25

日,住所为南京市珠江路 4 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春江,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国

有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

有资产经营,营业期限自 1997 年 6 月 25 日至无限期。

2016 年末,农垦集团总资产为 2,147,734.73 万元、净资产为 1,083,359.83 万

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07,537.91 万元,净利润为 135,448.09 万元(以上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控股股东出具的《股东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农垦集团所

持发行人的全部股份无质押、司法冻结的情况,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的限制或影响。

(2)农垦集团目前的股东及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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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0,000 100%

合计 200,000 100%

(3)农垦集团设立及股本演变情况

农垦集团前身追溯到 1952 年 2 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步兵第 102 师整建制

转为的农建四师。1953 年 12 月,成立江苏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1956 年 1 月,

成立江苏省国营农场管理局。1969 年 2 月,组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1975 年 10

月,江苏生产建设兵团撤销,成立江苏省农垦局。1979 年 11 月,成立江苏省农

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与江苏省农垦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1996 年 11 月 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省政府关于省农垦总公司改制为

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1996]103 号),“同意省农垦农工商联

合总公司改制为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直属省政府领

导的国有独资公司,省政府授权其对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资产经

营管理。”

1997 年 3 月 18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

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其直属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函》(苏政办函

(1997)23 号),同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其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投资主体。

1997 年 3 月 27 日,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关于同意省农垦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苏国资企[1997]29 号),“原则同意

农垦总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经核实,截至 1995 年 12 月 31 日,

省农垦总公司国家所有者权益 9,693 万元。”、“同意该公司依据投资和国有资

产授权经营形成的产权关系统一持有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对子公

司行使出资者权利。”、“同意将徐州市农垦公司等 81 家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划拨给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其国有资产总额为 138,825 万元。”、“授权后省

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总额为 148,518 万元(含“非转经”国有资产 9,693

万元),同意按国家资本 81,800 万元注册。”1997 年 4 月 8 日,农垦集团报送

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农垦集团国家资本 81,800 万元,国有资产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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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额为 148,518 万元。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 年 2 月 20 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

14 号),江苏省人民政府授权江苏省国资委履行对农垦集团的出资人职责。

2007 年 7 月 31 日,农垦集团出具苏垦集资[2007]211 号《江苏省农垦集团

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说明》,确认农垦集团注册资本增

加至 88,476 万元,其中以资本公积增加 5,676 万元,以资产重组增加 1,000 万元。

2007 年 8 月 8 日,江苏众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众兴验字(2007)42 号《验资报

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7 月 31 日止,农垦集团已将资本公积 5,676 万元、

资产重组 1,000 万元,合计 6,676 万元转增股本。截至 2007 年 7 月 31 日止,农

垦集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88,476 万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88,476 万元。

2007 年 8 月 12 日,江苏省国资委在苏垦集资[2007]211 号《江苏省农垦集团公

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说明》上出具书面同意意见。2007

年 8 月 14 日,江苏省工商局出具(00000181)公司变更[2007]第 08130003 号《公

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农垦集团此次变更登记。

2013 年 6 月 28 日,江苏省国资委签署《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正

案》,明确农垦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000 万元。2013 年 7 月 10 日,江苏中

正同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同仁验字(2013)第 103 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农垦集团已将资本公积 111,524 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

增资后农垦集团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 200,000 万元。2013 年 8 月 29 日,

江苏省工商局出具(00000336)公司变更[2013]第 08190002 号《公司准予变更

登记通知书》,准予农垦集团此次变更登记。

2、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航天投资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3 日,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551372951F,主要经营场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6 号四层,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

代表:张建恒),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非证券业务的投

资;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①发放贷款;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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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③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④对除被投资企业

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合伙期限自 2010 年 3 月 3 日至 2020 年 3 月 2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航天投资总资产为 545,810.62 万元,净资产为 534,750.05 万元,

2016 年度净利润为 198,388.77 万元。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航天投资目前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

1 普通合伙人 4,040.00 1.00

公司

2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24.67

3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24.67

4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2.34

5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2.34

6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2.34

7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 12.34

8 新疆扬帆正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268.00 0.30

合计 - 405,308.00 100.00

北京航天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990 49.9%

2 新疆民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0 40%

3 北京新荣拓展管理有限公司 1,010 10.1%

合计 10,000 100%

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航天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742,5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2.69%

2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 70,000 9.43%

3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20,000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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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 西安航天科技工业公司 4,000 0.54%

5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3,000 7.14%

6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30,000 4.04%

7 中国进出口银行 59,000 7.95%

8 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48,500 20%

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 16.84%

10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35%

11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 1,500 0.20%

12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1,000 0.13%

13 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 0.13%

14 西安向阳航天工业总公司 5,000 0.67%

15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5,000 0.67%

16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6,000 0.81%

17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170,000 22.90%

18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8,000 1.08%

19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5,500 0.74%

合计 742,500 100%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

业。

3、江苏农垦诚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诚鼎创投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22 日,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0575922153L,主要经营场所为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

道珠江工业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陈智海),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合伙期限自 2011 年 6 月 22 日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诚鼎创投总资产为 14,090.33 万元,净资产为 14,090.33 万元,2016 年度净

利润为-1,419.17 万元。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诚鼎创投目前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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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资额 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比例

1 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407.5 2.5%

2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705 35%

3 诚鼎投资 有限合伙人 2,852.5 17.5%

4 江苏铭安电气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15 5%

5 上海捷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07.5 2.5%

6 上海乐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815 5%

7 陈宇 有限合伙人 815 5%

8 孔军 有限合伙人 815 5%

9 高勇 有限合伙人 815 5%

10 陈涛 有限合伙人 815 5%

11 邓坚 有限合伙人 815 5%

12 黄红林 有限合伙人 815 5%

13 上海锐杰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07.5 2.5%

合计 - 16,300 100%

诚鼎创投的普通合伙人为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5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农垦投资 200 40%

2 诚鼎投资 150 30%

3 上海恒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 10%

4 张伯卿 20 4%

5 陈智海 35 7%

6 丁军 15 3%

7 赵晖 15 3%

8 向辉军 15 3%

合计 500 100%

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农垦投资系农垦集团全资子公

司。

4、上海诚鼎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诚鼎投资成立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登记机关为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574195708Q,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虹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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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川北路 818 号 503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诚鼎创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

派代表:陈智海),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

资管理,投资咨询。合伙期限自 2011 年 5 月 20 日至 2018 年 5 月 19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诚鼎投资总资产为 57,636.23 万元,净资产为 49,914.43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 305.44 万元。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诚鼎投资目前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诚鼎创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 1.14%

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500 26.62%

上海鼎汇通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 有限合伙人 2,000 15.21%

(有限合伙)

4 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 6.08%

5 黄怡民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6 江西和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7 卢峰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8 陆凌云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9 马正康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10 冯金发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11 季清如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12 苏州荣文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13 徐忠辉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14 张宇鑫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15 赵志能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16 周兴昌 有限合伙人 300 2.28%

17 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75 2.09%

18 蔡华 有限合伙人 225 1.71%

19 上海上水自来水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25 1.71%

20 上海联纳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25 1.71%

21 王宝刚 有限合伙人 225 1.71%

22 白贵生 有限合伙人 200 1.52%

23 陈涛 有限合伙人 200 1.52%

24 刘建中 有限合伙人 200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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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5 白亦青 有限合伙人 150 1.14%

26 马莉 有限合伙人 150 1.14%

27 上海宝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 1.14%

28 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 1.14%

29 朱益民 有限合伙人 150 1.14%

30 胡晓蓓 有限合伙人 100 0.76%

31 上海德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 0.76%

32 上海海义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 0.76%

33 上海域盛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 0.76%

34 邹嵘 有限合伙人 100 0.76%

35 上海晶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75 0.57%

合计 - 13,150 100%

诚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诚鼎创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3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恒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 30.00%

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38.75 46.25%

3 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75 6.25%

4 上海鼎汇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50 17.50%

合计 300.00 100.00%

上海诚鼎创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

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00649。

5、上海千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千壹投资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现持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社

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10000052979345M 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

市浦东新区绿科路 90 号 1 幢 4 层 405 室 C 座,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真金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金鑫),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合伙期限自 2012 年 8 月 27 日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千壹投资总资产为 7,065.44 万元,净资产为 7,064.1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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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度净利润为 233.49 万元。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千壹投资目前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

1 上海真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67

2 金鑫 有限合伙人 9,925.00 66.17

3 吴为荣 有限合伙人 2,487.50 16.58

4 吴伟英 有限合伙人 2,487.50 16.58

合计 - 15,000.00 100.00

注:截至 2016 年 6 月末,上述股东合计实缴出资额为 7,064.11 万元。

千壹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上海真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金鑫 500 50%

2 童有红 500 50%

合计 1,000 100%

千壹投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金鑫。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江苏省人民政府持有农垦集团 100%的股权,通过农垦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

93.14%的股份。根据 2004 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

[2004]50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

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4〕14 号)的精神,江苏省政府授权

江苏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

(三)控股股东控制企业情况

1、控股股东直接控制企业情况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控

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二级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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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农垦集团出资比例

1 江苏省东辛农场 7,223 100%

2 江苏省云台农场 500 100%

3 江苏省岗埠农场 2,164 100%

4 江苏省三河农场 966.3 100%

5 江苏省宝应湖农场 903 100%

6 江苏省国营白马湖农场 1,794.963043 100%

7 江苏省复兴圩农场 600 100%

8 江苏省黄海农场 4,608 100%

9 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 977.49 100%

10 江苏省淮海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1,843.9 100%

11 江苏省临海农场 3,290 100%

12 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司 5,151 100%

13 江苏省省苏东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580 100%

14 江苏省新曹农场 3,085 100%

15 江苏省农垦弶港农场实业有限公司 1,000 100%

16 江苏省国营海安农场 818 100%

17 江苏省国营江心沙农场 663 100%

18 江苏省南通农场 100 100%

19 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10,000 100%

20 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 8,809.7 100%

21 江苏省农垦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事业单位 100%

22 江苏省机械工业供销储运总公司 4,230.92 100%

23 江苏省农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 100%

24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3,589.78 100%

25 江苏省勤奋药业有限公司 600 50.5%

26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00%

直接持股 50%,间接

27 江苏省农垦棉业有限公司 1,800

持股 30%

1-1-130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农垦集团出资比例

28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85%

直接持股 77.78%,间

29 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 49,500

接持股 22.22%

直接持股 70%,间接

30 连云港苏垦农友种苗有限公司 2,000

持股 30%

31 连云港市云龙实业集团公司 1,480.30 100%

直接持股 47.86%,间

32 江苏省农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527.27

接持 40%

江苏农垦汤泉国际生态科技发展有限

33 10,000 80%

公司

(1)江苏省东辛农场

江苏省东辛农场工商注册于 1992 年 11 月 14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连云港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7001390048233,法定代表人为

韩中书,住所为连云港市连云区东辛农场,注册资金为 7,223 万元,企业类型为

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畜禽养殖;食堂(含凉菜、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

糕)。树木、果树种植;水产养殖(全民所有水域、滩涂除外);绒玩具制造;建

筑工程、道路工程施工;工程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电器、日用

品、纺织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营业期限自 1992 年 11 月 14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东辛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资人

为农垦集团。

(2)江苏省云台农场

江苏省云台农场工商注册于 2001 年 11 月 22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连云港

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700733318032Y,法定代表人为刘

卫华,住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农场普山路 1 号,注册资金为 500 万元,企业

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生猪养殖、销售。一般经营项

目:林木种植;水产品养殖;金属材料、普通机械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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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游项目开发。营业期限自 2001 年 11 月 22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云台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资人

为农垦集团。

(3)江苏省岗埠农场

江苏省岗埠农场工商注册于 1994 年 12 月 16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连云港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700138974975B,法定代表人为

李乾清,住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岗埠农场驻地,注册资金为 2,164 万元,企业类

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畜禽养殖;树木、果树种植;水产养殖(除全民

所有水域、滩涂以外);汽车配件批发、零售;市场管理服务;餐饮服务;网上

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

期限自 1994 年 12 月 16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岗埠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资人

为农垦集团。

(4)江苏省三河农场

江苏省三河农场工商注册于 1992 年 8 月 21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工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32251200G,法定代表人为王波成,住所为盱眙

县三河农场,注册资金为 966.3 万元,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畜

牧养殖(限分支机构经营,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许可范围经营)。林木种植,

淡水养殖,砖瓦,铸件,半导体器件制造,五金,百货销售。机械维修,仁果类

和核果类水果种植,坚果种植,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

酒制造,相关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1992 年 8

月 21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三河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资人

为农垦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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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江苏省宝应湖农场

江苏省宝应湖农场工商注册于 1991 年 1 月 30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工商局,

注册号为 320000000001396,法定代表人为赵建坤,住所为江苏省金湖县五、七

新村,注册资金为 903 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

目:水产苗种生产(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林木种植,水产

养殖、销售,房屋维修,钢材、木材、五金、交电、百货的销售。营业期限自

1991 年 1 月 30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宝应湖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资

人为农垦集团。

(6)江苏省国营白马湖农场

江苏省国营白马湖农场工商注册于 2006 年 5 月 24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工

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038496928,法定代表人为姚春华,住所

为淮安市淮安区西南郊,注册资金为 1,794.963043 万元,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林木种植,内陆养殖,汽车零部件批发、零售,实业

投资。营业期限自 2006 年 5 月 24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国营白马湖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

投资人为农垦集团。

(7)江苏省复兴圩农场

江苏省复兴圩农场工商注册于 1991 年 6 月 1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工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14089633P,法定代表人为张明立,住所为江苏

省金湖县下河口,注册资金为 600 万元,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范围

为:林木种植,水产养殖,房屋维修,建筑材料、纺织品、日用杂品、润滑油、

林牧渔机械、钢材、木材、五金、交电、百货的销售。营业期限自 1991 年 6 月

1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复兴圩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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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人为农垦集团。

(8)江苏省黄海农场

江苏省黄海农场工商注册于 1992 年 11 月 21 日,登记机关为响水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211347637670,法定代表人为单祥忠,

住所为响水县大有镇,注册资金为 4,608 万元,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

围为:集中式供水(地面水)。林、牧、渔业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普通机

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的销售,商品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煤炭信息咨

询服务。营业期限自 1992 年 11 月 21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黄海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资人

为农垦集团。

(9)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

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工商注册于 2008 年 3 月 7 日,登记机关为滨海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22608646811B,法定代表人为傅龙光,

住所为江苏省滨海县滨淮农场通河东路 88 号,注册资金为 977.49 万元,企业类

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普通造林苗、普通城镇绿化苗、普通经济林苗种

植、批发、零售,集中式供水(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内陆水产品养

殖(除水产品种苗),建材、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批发。营业期限自 2008

年 3 月 7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

资人为农垦集团。

(10)江苏省淮海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淮海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于 2004 年 11 月 11 日,登记机关

为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24767353581A,法定代

表人为李卫东,住所为江苏省射阳县六垛闸南,注册资金为 1,843.9 万元,公司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林木种植;水果销售;淡水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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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殖;农业机械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润滑油(限非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

(砂石除外)、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销售;土木工程、市政工

程施工;水暖设备安装服务;室内外装饰服务;自有房产及场地租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0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54 年 11 月 11 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淮海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农垦集团。

(11)江苏省临海农场

江苏省临海农场工商注册于 1992 年 11 月 11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工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134763257N,法定代表人为贺在锐,住所为射阳

县千秋乡东部,注册资本为 3,290 万元,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

人工造林,材木管护服务,淡水鱼、虾、蟹养殖销售,普通机械、润滑油销售,

五金交电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代办电信业务,土地、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1992

年 11 月 11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临海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资人

为农垦集团。

(12)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司工商注册于 1990 年 9 月 10 日,登记机关为江

苏省工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14090108E,法定代表人为余新放,

住所为江苏省射阳县兴桥镇,注册资本为 5,151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林木培育、管理、销售,水产品的养殖、销售,实

业投资,汽车零部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1990 年 9 月

10 日至 2030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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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农垦集团。

(13)江苏省苏东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东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于 2005 年 4 月 5 日,登记机关为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827174466324,法

定代表人为冷永新,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东坝头东,注册资本为 580 万元,公司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为:林、牧、渔业种植、养殖、销

售;润滑油、建筑材料、水泥预制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销售;农业机械技

术咨询服务;食用植物油料购销;房屋建筑、水利工程、土方工程、水电安装、

室内外装潢、市政工程施工(以上按资质证书经营)。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4 月 5

日至 2055 年 4 月 4 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苏东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农垦集团。

(14)江苏省新曹农场

江苏省新曹农场工商注册于 1993 年 12 月 1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工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1347746341,法定代表人为陈国强,住所为江苏

省东台市花舍,注册资金为 3,085 万元,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

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种畜禽生产、销售。(上述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

经营并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林木、苗木种植、销售,水产养殖、销售,代

理电信业务,橡胶制品制造,有限数字电视维护,代收有线电视费,饲料、香料

作物、普通机械及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化工、百

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1993 年 12 月 1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新曹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资人

为农垦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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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5)江苏省农垦弶港农场实业有限公司

弶港实业工商注册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工商局,注册

号为 320000000103454,法定代表人为王世伯,住所为东台市农干桥,注册资本

为 1,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内陆水域

的养殖及销售,林木、苗木的种植和销售,实业投资,汽车配件销售,电信线路

维护。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牲畜、家禽的饲养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11 月 24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弶港实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唯

一股东为农垦集团。

(16)江苏省国营海安农场

江苏省国营海安农场工商注册于 1998 年 6 月 10 日,登记机关为海安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21608333364A,法定代表人为严忠,

住所为海安农场海林中路 28 号,注册资金为 818 万元,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为:林木育苗;造林更新服务;淡水产品养殖。营业期限自 1998 年 6

月 10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国营海安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

资人为农垦集团。

(17)江苏省国营江心沙农场

江苏省国营江心沙农场工商注册于 1993 年 5 月 27 日,登记机关为海门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84134770465K,法定代表人为许嘉

宁,住所为江苏省海门市江心沙,注册资金为 663 万元,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为:树木的种植、销售,水产养殖及销售,针纺织品、服装、五金制造、

加工、销售,五金、交电、百货、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化工原料及

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承接、承修、承试供电设施,电力供应,机电设备

安装、维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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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1993 年 5 月 27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国营江心沙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

投资人为农垦集团。

(18)江苏省南通农场

江苏省南通农场工商注册于 2007 年 9 月 27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工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667632946T,法定代表人为冯德龙,住所为江苏

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农场,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

制,经营范围为:淡水养殖、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普通机械及配件、

润滑油的销售,对外投资,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营业期限自

2007 年 9 月 27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南通农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投资人

为农垦集团。

(19)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10 月 31 日,登记机关为南通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91138751026G,

法定代表人为冯德龙,住所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江安路 28 号,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淡水养殖、

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普通机械及配件、润滑油的销售;实业投资;

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新材料的研发及销售。营业期限自 1990

年 10 月 31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农垦集团。

(20)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

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9 月 6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工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1347504134,法定代表人为盛甦,住所为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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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山路 200 号,注册资本为 8,809.7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宾馆、商场、茶座、咖啡厅、美容美发室、公共浴室,点楼一楼:

中餐、冷热饮制售;点楼二楼:中餐制售;综合楼二楼:职工食堂;中餐制售(不

含熟食卤菜);月饼制售(委托加工,须凭当年八月底前许可文书有效);预包装

食品销售;普通货运,(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包括酒

类)、副食品销售,打字、复印;卷烟、雪茄烟、烟丝零售。汽车出租,停车场

服务,洗染,电子传真、摄影,行李寄存,车、船、机票代购服务,百货、五金、

交电、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字画的销售,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

社会经济咨询,物业管理,场地租赁。营业期限自 1990 年 9 月 6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独资),唯一股东为农垦集团。

(21)江苏省农垦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江苏省农垦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为农垦集团举办的事业单位,登记机关为江

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为:事证第 13200000410 号,

住所为盐城市黄海东路 23 号,法定代表人为吉根法,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开

办资金为 130.5 万元,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为农机安全使用提供监理保障。江苏

垦区农业机械操作员考核发证,农机牌照核发,农机年检年审,农机安全检查。

(22)江苏省机械工业供销储运总公司

江苏省机械工业供销储运总公司成立于 1983 年 11 月 15 日,登记机关为江

苏省工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1347521950,法定代表人为胡保东,

住所为镇江市解放路 5 号,注册资金为 4,230.92 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为:仓储,场地租赁,金属材料、生铁、焦炭、消防器材、防盗门、汽

车、摩托车、日用百货、普通机械、五金工具、衡器、仪器仪表、化工原料、建

筑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营业期限自 1983 年 11 月 15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机械工业供销储运总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

业,唯一投资人为农垦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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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3)江苏省农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6 月 28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

工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1408818XR,法定代表人为张一多,住

所为南京市中山北路 49 号江苏机械大厦 17 层,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公司类型

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停车服务,

电梯维修,室内装饰。洗染,劳保用品、五金、电工器材、水暖器材、百货、电

子产品销售,烟零售,国内劳务服务,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

及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

限自 1999 年 6 月 28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农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农垦集团。

(24)农垦投资

农垦投资成立于 2001 年 2 月 22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工商局,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200007205856331,法定代表人为孙宝成,住所为南京市珠江路 4

号 12 楼 1202 室,注册资本为 53,589.78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独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资

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营业期限自 2001 年 2 月 22 日至长

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农垦投资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唯一股

东为农垦集团。

(25)江苏省勤奋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勤奋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9 月 5 日,登记机关为南通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9113475377XA,法定

代表人为林学亭,住所为南通开发区三孔桥,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公司类型为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溶液剂(外用)、酊剂、搽剂、原料药和药用辅料[(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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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化纳)、(氯化钾)、(氯化钙)、(氯化镁)、(双乙酸钠)、(碳酸氢钠)、(无水碳酸

钠)]、硫酸钡、丙谷胺、硫酸长春新碱、长春西汀的制造,产成品的销售。化

学试剂(有毒品、危险品等国家专项产品除外)分装、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

[(氯化钾)、(氯化钙)、(氯化镁)、(双乙酸钠)、(碳酸氢钠)、(无水碳酸钠)]

生产、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自 1990 年 9 月 5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勤奋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303 50.50%

2 江苏省勤奋制药业厂工会委员会 67.96 11.33%

3 林学亭等 14 名自然人 229.04 38.17%

总计 600 100%

(26)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5 月 3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工商

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1347513286,法定代表人为孙继洲,住所为

南京市中山东路 311-1 号,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独资),经营范围为:代理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公路运输设备、工

矿车辆、汽车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汽车、房屋、场地租赁,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通信设备的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计算

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硬件、针纺织品销售,物业管理,保洁服务。营业期限自

1987 年 5 月 3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唯一股东为农垦集团。

(27)江苏省农垦棉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棉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27 日,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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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167468242924,法定代表人为

陈海斌,住所为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科技创业中心 206 室,注册资本为 1,8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棉花、化纤、麻制品、服装、棉布、

针纺织品、陶瓷制品、化工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营业期限自 200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26 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农垦棉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900 50%

2 江苏省黄海农场 540 30%

3 白洪城 360 20%

总计 1,800 100%

(28)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12 月 31 日,登记机关为

江苏省工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1347821755,法定代表人为李春

江,住所为南京市白下区止马营 69 号,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

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室内外装

饰,建筑材料销售,自有房屋出租。营业期限自 199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17,000 85%

2 南京兴垦信息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3,000 15%

总计 20,000 100%

(29)农垦麦芽

农垦麦芽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25 日,登记机关为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2467013186X8,法定代表人为郭世平,住所为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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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济开发区东区北三环路 8 号,注册资本为 49,5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经营范围为:粮食(限大麦)收购;啤酒麦芽加工;本公司自产啤酒麦芽

的销售;大麦拣选、烘干、销售;本公司所需原料的进口及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

口业务。营业期限自 2007 年 12 月 25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农垦麦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38,500 77.78%

2 江苏省黄海农场 2,600 5.252%

3 江苏省淮海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1,700 3.434%

4 江苏省滨淮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1,600 3.232%

5 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司 1,600 3.232%

6 江苏省东辛农场 1,500 3.03%

7 江苏省临海农场 1,000 2.02%

8 江苏省农垦弶港农场实业有限公司 1,000 2.02%

合计 49,500 100%

(30)连云港苏垦农友种苗有限公司

连云港苏垦农友种苗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7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

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700669643876P,法定代表

人为刘卫华,住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农场普山路 1 号,注册资本为 2,000 万

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西瓜、辣椒种苗,蔬菜、瓜果种苗

批发;花卉、蔬菜、瓜果批发;农作物种植技术推广、咨询服务。营业期限自

2007 年 12 月 7 日至 2037 年 12 月 6 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连云港苏垦农友种苗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1,400 70%

2 江苏省云台农场 600 30%

总计 2,000 100%

(31)连云港市云龙实业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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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连云港市云龙实业集团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5 月 25 日,登记机关为江苏省连

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700138994984Q,法定代表人

为刘卫华,住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农场普山路 1 号,注册资本为 1,480.30 万

元,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水产品养殖;金属材料、农膜、农业

机械、农具、五金批发、零售。(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1993 年 5 月 25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连云港市云龙实业集团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1,480.30 100%

总计 1,480.30 100%

(32)江苏省农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31 日,登记机关为南京

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66790356040,法定代

表人为胡保东,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窑上村 139 号。注册资本为 1,527.27 万元,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08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8 年 10 月 30 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省农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730.91 47.86%

2 江苏省机械工业供销储运总公司 610.91 40.00%

3 许成好等 11 名自然人 185.45 12.14%

总计 1,527.27 100%

(33)江苏农垦汤泉国际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农垦汤泉国际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登记

机关为江苏省工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MA1MBT155T,法定代表

人为陈建军,住所为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汤农路 1 号,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

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国际农业种植技术和信息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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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培训、推广,国际农业装备展示、销售,农产品精深加工,初级农产品销售,旅

游项目开发、农业交易市场开发与经营,生物技术研发,生态涵养区建设,养老

机构管理与服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27 日至长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江苏农垦汤泉国际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8,000 80%

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

2 2,000 20%

限公司

总计 10,000 100%

2、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控制的二级企业控股

的其他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连云港东米食品有

1 速冻食品(肉制品)生产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100%

限公司

江苏省东辛农场供 受托代收电费;电器材料、五

2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100%

电管理服务中心 金交电销售

江苏省东辛农场自 生活饮用水供应、自来水管道

3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100%

来水厂 安装等

连云港市无线电十 无线电元件及应用产品、自由

4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100%

厂 房屋出租等

江苏省东辛农场水 淡水鱼、养殖销售、鱼业用药、

5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100%

产养殖公司 鱼用饲料等

连云港东米畜禽养 肉鸡养殖、销售;肉鸡种苗购

6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100%

殖有限公司 销;饲料销售等

江苏农垦连云港建

7 建筑施工、机械施工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100%

筑工程公司

连云港东旺奶牛养

8 奶牛养殖;生鲜牛奶销售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100%

殖有限公司

江苏凯惠电力工程 承装电力设施;电力器材、五

9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100%

有限公司 金、交电产品销售

连云港市东农物业

10 物业管理服务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100%

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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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江苏麦烤林食品有

11 肉制品、糕点生产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51%

限公司

连云港市苏东置业

12 房地产开发经营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58%

有限公司

江苏农垦金鲤渔业 内陆水产品、饲料、渔业机械 江苏省东辛农场持股 55%、

13

有限公司 批发 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 45%

蔬菜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

品生产。蔬菜、水果初加工;

连云港吉本多食品

14 农副产品收购(不含粮食、鲜 江苏省云台农场持股 48%

有限公司

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与

连云港金百达食品 零售。蔬菜水果种植;自营和 江苏省云台农场持股 95%、

15

有限公司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品 张成华持股 5%

业务

小型餐馆;旅游项目开发;农

业生态观光旅游景点开发;垂

连云港华缘生态旅

16 钓服务;会务服务;水产品养 江苏省云台农场持股 100%

游开发有限公司

殖;旅游纪念品销售;园林绿

化工程设计、施工

连云港云龙房地产

17 房地产开发经营 江苏省云台农场持股 100%

开发有限公司

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

连云港云安市场管

18 鲜活水产、生鲜肉、各类蔬菜、 江苏省云台农场持股 100%

理有限公司

水果销售

连云港华泰物业管 物业管理服务;水电安装、保 连云港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

19

理公司 洁服务;园林绿化施工 公司持股 100%

连云港市岗埠自来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管道

20 江苏省岗埠农场持股 100%

水厂 安装、维修;管材、管件销售

食品加工及技术咨询;自营和

21 连云港恒鲜食品厂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江苏省岗埠农场持股 100%

业务

有限电视线路维修、保护服务,

盱眙县三河三舒广

22 有线电视材料零售,电视网络 江苏省三河农场持股 100%

电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咨询服务等

盱眙县三河三舒自

23 集中式供水 江苏省三河农场持股 100%

来水有限公司

江苏省金湖县宝应 江苏省宝应湖农场持股

24 电力供应、电器配件零售

湖农场电力管理站 100%

江苏省国营白马湖 电力供应咨询服务;线路安装 江苏省白马湖农场持股

25

农场供电站 及维修等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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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淮安市白马湖畜禽 江苏省白马湖农场持股

26 水产养殖及饲料销售

水产公司 100%

淮安市白马湖便民 江苏省白马湖农场持股

27 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

市场有限公司 100%

金湖复兴圩机电有 江苏省复兴圩农场持股

28 机电产品销售

限公司 100%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及受

响水富源电力工程

29 电设施,电力器材、五金交电 江苏省黄海农场持股 100%

有限公司

销售。

盐城景丰园林工程 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持股

30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有限公司 100%

China Jiangsu 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持股

海外农场,主要从事种植业和

31 Prospect Zambia 60%、江苏省岗埠农场持股

畜牧业

Limited 40%

江苏省滨淮农场头 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持股

32 海盐生产加工销售

罾盐场有限公司 100%

煤炭零售;本公司码头搬运装

江苏农垦国营淮海 卸;柴油、汽油、润滑油零售; 江苏省淮海农工商实业有限

33

商业物资公司 水路货物运输;建筑材料销售; 公司持股 100%

禽蛋收购、销售

江苏省淮海农工商实业有限

34 滨海县淮农供电站 电力供应,电器材料销售

公司持股 100%

江苏省国营淮海农 江苏省淮海农工商实业有限

35 医疗服务

场医院 公司持股 100%

射阳县淮海农贸市 江苏省淮海农工商实业有限

36 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

场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射阳县供电局临海 电力供应;供水服务;水电安

37 江苏省临海农场持股 100%

农场变电所 装;电工器材零售

江苏省国营临海农 饲料加工;淡水鱼类养殖、销

38 江苏省临海农场持股 100%

场渔场 售

射阳县临青棉业有 棉花收购、加工;皮棉销售;

39 江苏省临海农场持股 100%

限公司 棉短绒加工、销售

江苏美尔姿制衣有 组织企业自产羽绒羽毛,羽绒 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

40

限公司 制品,服装出口等 司持股 85%

射阳县绿源自来水 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

41 自来水生产供应等

厂 司持股 100%

江苏省新曹农场养

42 兽药销售,淡水鱼养殖等 江苏省新曹农场持股 100%

殖发展中心

东台花舍供电管理 供电管理服务,建筑材料、五

43 江苏省新曹农场持股 100%

服务中心 金、交电零售

江苏农垦天然香料 香料、香精、香料油、香料剂

44 江苏省新曹农场持股 90%

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天然香料浸膏制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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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电能表校验,建筑材料、五金、

东台市弶港农场供

45 交电销售,塑料网套生产、销 弶港实业持股 100%

电服务中心

南通弘羊羊业有限 江苏省国营海安农场持股

46 山羊养殖;山羊收购、销售等

公司 100%

海安农场供电管理 江苏省国营海安农场持股

47 供电管理、服务

服务中心 100%

南通市江心沙农业 坚果、林木种植、销售;水产 江苏省国营江心沙农场持股

48

公司 品养殖、销售;袋装饲料零售 100%

南通市江心沙农机 农机作业;零售;机电配件、 江苏省国营江心沙农场持股

49

服务公司 建材、农机产品 100%

海门市江心沙自来 江苏省国营江心沙农场持股

50 自来水供应

水厂 100%

江苏农垦南通电力 电力设施承装、承修;电力供

51 南通农场持股 100%

公司 应等

江苏中新苏通商品 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 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52

混凝土有限公司 等生产及销售等 持股 51%

南通元基建材有限 砂石、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 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53

公司 施工;机械设备租赁 持股 100%

南通大桥广告有限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 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54

公司 各类广告业务 持股 60%

南通开发区江山广 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 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55

告有限公司 告;其他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持股 60%

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南通苏垦物流有限

56 货物仓储 持股 80%,农垦投资持股

公司

20%

南京中山大厦酒店 酒店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 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持股

57

管理有限公司 资信息咨询等 100%

宿迁中山水天大酒 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持股

58 酒店经营等

店有限责任公司 100%

南京翠香阁粤菜馆 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持股

59 餐饮服务

有限公司 50%

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

南京中厦经济开发 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汽 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持股

60

有限公司 车零部件、润滑油、鲜花销售 100%

江苏中诚广告有限 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持股

61 广告制作、代理及发布

公司 51.67%

江苏威莱日用百货 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持股

62 商业批发

有限责任公司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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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网络销售、

镇江苏垦金桥装饰 江苏省机械工业供销储运总

63 五金、洁具、陶瓷石材、灯具、

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60%

木门、场地租赁、室内外装潢

江苏满天星文化传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 江苏省农垦物业管理有限公

64

播有限公司 各类广告业务等 司持股 100%

江苏苏垦贸易发展 食品、服装、百货、家用电器

65 农垦投资持股 85%

有限公司 销售等

农垦投资持股 80%,江苏东

南京垦源投资管理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

66 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有限公司 理;投资咨询。

15%,周昌明持股 5%。

农垦投资直接持股 40.33%,

间接持股 9.23%,农垦集团

江苏农垦农产品流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 持股 40.33%,南京垦源投资

67

通产业发展基金 理。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2%,江

苏东源投资有限公司

9.91%。

江苏苏舜汽车销售 汽车级零部件销售,技术咨询 江苏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8

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旧机动车置换 90.84%

江苏苏舜集团有限公司直接

上海大众汽车南京

控股 50%,江苏省苏舜汽车

69 大桥销售服务有限 售后维修服务

维修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控股

公司

50%

江苏苏舜华德汽车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70 汽车销售,售后维修服务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股 100%

江苏苏舜科技发展 通信产品及配件、电信产品及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71

有限公司 配件 股 60%

江苏省明宇服饰有 江苏苏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2 服装、鞋帽、百货等销售

限公司 持股 60%

上海宝立宏服饰发 江苏苏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3 销售服装装饰、针纺织品

展有限公司 持股 60%

江苏省华信交家电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74 制冷空调设备及零部件

有限公司 股 98.25%

江苏省依维柯配件 汽车零配件、辅料销售及售后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75

辅料有限公司 服务 股 85%

江苏省旧机动车交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76 旧机动车销售、技术咨询

易市场有限公司 股 80%

江苏省苏舜旧机动

江苏省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

77 车交易经纪人有限 旧机动车交易经纪与代理服务

限公司持股 100%

公司

南京华奥塑料制品 塑料制品设计、生产、加工、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78

有限公司 销售 股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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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江苏省苏舜汽车维 汽车技术咨询、汽车配件销售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79

修服务有限公司 与售后服务 股 65%

江苏苏舜汽车电子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80 汽车销售、售后维修服务

商务有限公司 股 100%

江苏省苏舜投资置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81 房地产投资

业有限公司 股 80%

南京南特联汽车销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82 南京依维柯品牌汽车销售

售服务有限公司 股 70%

南京苏舜亚通汽车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83 汽车销售、售后维修服务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股 60%

江苏苏舜明达汽车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84 汽车销售、售后维修服务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股 100%

江苏苏舜锦尚汽车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85 汽车销售、售后维修服务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股 51%

江苏省苏舜金江汽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86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汽车销售、售后维修服务

股 51%

南京苏舜机动车检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安 江苏省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

87

测有限公司 全技术检验 限公司持股 100%

南京苏舜荣信汽车 汽车快修、汽车配件、装饰材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88

俱乐部有限公司 料销售 股 80%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南通宝腾汽车销售

89 汽车销售、售后维修服务 股 40%、江苏农垦集团南通

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股 40%

江苏恒通汽车有限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90 汽车销售、售后维修服务

公司 股 100%

江苏苏舜汽车租赁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91 汽车租赁、汽车驾驶服务

服务有限公司 股 100%

江苏舜江汽车服务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持

92 汽车销售、售后维修服务

有限公司 股 100%

江苏省黄海农场 45.5%、江

江苏农垦黄海棉业 棉花收购、加工、经营;植物

93 苏省农垦棉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油加工、销售等

40%。

江苏通宇投资有限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94 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 任公司持股 100%

无锡睿志商业物业 百货、针纺织品、电子产品及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95

管理有限公司 通信设备等销售 任公司持股 100%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连云港运通房地产

96 房地产开发经营 任公司持股 51%、云台农场

开发有限公司

持股 49%

江苏通宇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家政服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97

有限公司 务 任公司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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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江苏通宇建材贸易 建筑材料、家具、灯具、花卉、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98

有限公司 苗木销售等 任公司持股 100%

江苏通宇房地产经 房地产中介;商品房销售代理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99

纪有限公司 等 任公司持股 100%

江苏农垦置业有限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1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责任公司 任公司持股 100%

南京恒利达园林绿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101 园林绿化工程

化工程有限公司 任公司持股 100%

南京林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保洁服务;水电维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102

有限公司 修 任公司持股 100%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江苏农垦新福地投 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及相

103 任公司持股 60%、江苏农垦

资发展有限公司 关信息咨询等

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持股 40%

江苏麦海房地产开 农垦麦芽持股 70%、淮海农

104 房地产开发、销售

发有限公司 场持股 30%

Zhonghua Farms 海外农场,主要从事种植业和 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

105

Corporation Limited 畜牧业 司持股 100%

南京市溧水区苏垦 农垦投资持股 40%、江苏省

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

106 农村小额贷款有限 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持股

融资性担保等

公司 25%

3、控股股东控制企业财务数据

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控制企业(本公司除外)的 2016 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6 年末 2016 年

序号 单位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 江苏省东辛农场 79,824.11 23,395.70 2,056.62

2 江苏省云台农场 30,945.66 14,691.31 876.22

3 江苏省岗埠农场 27,540.32 1,892.67 -134.83

4 江苏省三河农场 10,148.38 1,187.73 -594.27

5 江苏省宝应湖农场 15,335.08 971.27 72.19

6 江苏省国营白马湖农场 14,561.86 2,928.01 7.09

7 江苏省复兴圩农场 4,346.54 685.63 13.45

8 江苏省黄海农场 37,477.94 7,882.43 23.95

9 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 17,297.65 4,360.62 24.28

10 江苏省淮海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23,439.90 6,629.44 -200.89

11 江苏省临海农场 18,921.84 6,221.89 75.19

1-1-15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末 2016 年末 2016 年

序号 单位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2 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司 24,040.79 5,581.05 -192.09

13 江苏省省苏东农工商实业有限公司 2,240.37 1,200.33 -24.53

14 江苏省新曹农场 21,646.47 1,589.07 208.25

15 江苏省农垦弶港农场实业有限公司 12,078.76 7,179.10 2.01

16 江苏省国营海安农场 3,723.23 1,102.88 59.25

17 江苏省国营江心沙农场 12,479.04 6,772.19 967.40

18 江苏省南通农场 4,596.15 2,123.26 -95.99

19 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73,921.65 60,355.98 2,198.37

20 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 25,050.02 13,769.42 427.99

21 江苏省农垦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事业单位不适用

22 江苏省机械工业供销储运总公司 3,973.62 2,860.47 -160.24

23 江苏省农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41.62 462.24 14.35

24 农垦投资 90,871.40 80,976.07 570.92

25 江苏省勤奋药业有限公司 5,330.75 3,471.33 935.54

26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 42,264.45 -11,800.11 -21,070.59

27 江苏省农垦棉业有限公司 5,526.68 -8,579.56 -135.43

28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94,580.86 115,279.89 49,522.45

29 农垦麦芽 79,492.92 17,895.59 -8,031.67

30 连云港苏垦农友种苗有限公司 1,426.08 616.82 -282.48

31 连云港东米食品有限公司 987.43 -3,413.60 -131.91

32 江苏省东辛农场供电管理服务中心 2,002.37 1,457.92 169.58

33 江苏省东辛农场自来水厂 605.94 -610.64 93.13

34 连云港市无线电十厂 176.22 -1,004.88 -72.18

35 江苏省东辛农场水产养殖公司 8,163.13 6,771.81 999.24

36 连云港东米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6,516.60 5,769.90 206.52

37 江苏农垦连云港建筑工程公司 2,605.14 2,215.23 707.09

38 连云港东旺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8,121.61 4,346.06 152.39

39 江苏凯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882.64 1,651.74 269.88

40 连云港市东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31.23 63.85 5.03

41 江苏麦烤林食品有限公司 1,250.47 1,117.24 78.82

42 连云港市苏东置业有限公司 1,875.12 1,344.76 172.86

43 江苏农垦金鲤渔业有限公司 4,371.36 3,762.87 318.94

1-1-15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末 2016 年末 2016 年

序号 单位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44 连云港吉本多食品有限公司 4,014.90 -4,646.83 -1,460.91

45 连云港华缘农业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334.89 91.05 -30.27

46 连云港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982.91 1,418.98 42.08

47 连云港云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未单独核算

48 连云港华泰物业管理公司 2.60 -56.18 1.46

49 连云港市岗埠自来水厂 122.55 95.17 2.20

50 连云港恒鲜食品厂 已停业

51 盱眙县三河三舒广电服务有限公司 46.89 -0.04 -2.48

52 盱眙县三河三舒自来水有限公司 58.95 10.04 2.17

53 江苏省金湖县宝应湖农场电力管理站 916.63 500.29 68.60

54 江苏省国营白马湖农场供电站 314.50 56.44 -36.59

55 淮安市白马湖畜禽水产公司 504.50 318.58 47.60

56 淮安市白马湖便民市场有限公司 未单独核算

57 金湖复兴圩机电有限公司 190.84 61.22 0.00

58 南京市溧水区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520.93 10,413.38 -87.64

59 盐城景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53.42 227.41 9.43

60 China Jiangsu Prospect Zambia Limited 海外农场发包经营,未核算相关数据

61 江苏省滨淮农场头罾盐场有限公司 607.29 199.82 -6.86

62 江苏农垦国营淮海商业物资公司 127.06 -229.88 28.25

63 滨海县淮农供电站 341.33 145.22 46.96

64 射阳县供电局临海农场变电所 559.31 66.77 20.47

65 江苏省国营临海农场渔场 1,441.45 -32.91 22.95

66 射阳县临青棉业有限公司 已停业

67 江苏美尔姿制衣有限公司 930.20 -891.87 -85.91

68 射阳县绿源自来水厂 88.66 -29.44 0.18

69 Zhonghua Farms Corporation Limited 海外农场发包经营,未核算相关数据

70 江苏省新曹农场养殖发展中心 44.07 30.11 0.11

71 东台花舍供电管理服务中心 215.58 25.46 5.46

72 江苏农垦天然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654.58 456.09 14.02

73 东台市弶港农场供电服务中心 533.53 73.75 5.33

74 南通弘羊羊业有限公司 365.99 100.68 -52.62

1-1-15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末 2016 年末 2016 年

序号 单位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75 南通市江心沙农业公司 已停业

76 南通市江心沙农机服务公司 330.69 87.01 94.34

77 海门市江心沙自来水厂 39.89 27.88 -18.14

78 江苏农垦南通电力公司 4,148.43 1,851.34 935.53

79 江苏中新苏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9,491.65 3,114.44 -859.24

80 南通元基建材有限公司 338.69 320.53 68.06

81 南通大桥广告有限公司 900.41 798.97 73.56

82 南通开发区江山广告有限公司 77.05 71.66 20.56

83 南通苏垦物流有限公司 4,591.61 4,590.61 -54.46

84 南京中山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24.25 129.22 72.78

85 宿迁中山水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已停业

86 南京翠香阁粤菜馆有限公司 28.59 -235.43 -56.58

87 南京中厦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30.83 9.87 9.86

88 南京中诚广告有限公司 23.05 16.61 -61.03

89 江苏威莱日用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519.28 495.05 -3.28

90 江苏满天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4.42 54.42 0.09

91 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314.80 255.70 -29.81

92 江苏苏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915.08 -960.89 -1,188.36

93 上海大众汽车南京大桥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712.94 -493.18 -786.84

94 江苏苏舜华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426.91 1,007.51 -127.49

95 江苏苏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735.71 -14,028.09 -3,132.07

96 江苏省明宇服饰有限公司 248.36 -6,497.84 -1,239.16

97 上海宝立宏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1,408.64 -5,479.61 -1,474.32

98 江苏省华信交家电有限公司 826.46 -88.18 -14.73

99 江苏省依维柯配件辅料有限公司 1,381.08 276.50 32.36

100 江苏省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3,224.82 2,762.36 510.59

101 江苏省苏舜旧机动车交易经纪人有限公司 146.63 139.73 -0.06

102 南京华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59.22 144.46 56.10

103 江苏省苏舜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1,291.09 679.95 -51.46

104 江苏苏舜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7.20 -540.60 -133.14

105 江苏省苏舜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3,262.43 -5,254.62 -5,847.03

106 南京南特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7,424.04 894.19 28.13

1-1-15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末 2016 年末 2016 年

序号 单位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07 南京苏舜亚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已停业

108 江苏苏舜明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106.40 -329.57 -598.34

109 江苏苏舜锦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073.49 338.84 -148.45

110 江苏省苏舜金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7,479.39 1,300.87 -626.95

111 南京苏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5.30 174.14 68.32

112 南京苏舜荣信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383.38 1.48 -27.80

113 南通宝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9,580.68 780.75 7.27

114 江苏恒通汽车有限公司 10,070.57 1,628.63 281.96

115 江苏苏舜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44.30 -91.03 -62.67

116 江苏农垦黄海棉业有限公司 332.88 180.31 -79.46

117 江苏通宇投资有限公司 557,802.60 41,389.17 43,023.02

118 无锡睿志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61.17 1,211.30 393.98

119 连云港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8,994.72 16,317.50 5,382.31

120 江苏通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40.28 528.42 167.29

121 江苏通宇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8,549.43 1,831.91 1,749.08

122 江苏通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01.19 279.96 3.90

123 江苏农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53,591.37 1,782.73 -149.26

124 南京恒利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518.89 369.50 -113.24

125 南京林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2.93 43.01 -0.32

126 江苏农垦新福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9,458.68 9,351.35 -165.22

127 江苏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145.88 1,079.81 -4.24

128 连云港市云龙实业集团公司 916.26 372.80 29.66

129 江苏省国营淮海农场医院 1,998.55 -1,614.65 -273.10

130 射阳县淮海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未单独核算

131 海安农场供电管理服务中心 202.48 80.32 54.32

132 南京垦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61.76 1,018.68 282.23

133 江苏农垦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基金 48,192.54 48,192.54 947.91

134 江苏省农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8,543.00 2,301.59 463.30

135 江苏农垦汤泉国际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8,274.60 6,830.92 -255.83

136 连云港金百达食品有限公司 546.77 -141.82 -236.82

137 响水富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36.69 140.08 -5.53

138 镇江苏垦金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92.24 92.24 -2.83

1-1-15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末 2016 年末 2016 年

序号 单位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39 江苏舜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631.19 1,622.45 -66.8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公司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本为 80,000 万股,假设本次拟公开发行 26,000

万股 A 股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前后,

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农垦集团(SS) 国有法人股 74,515.11 93.14% 71,915.11 67.84%

航天投资 合伙企业股 2,415.67 3.02% 2,415.67 2.28%

诚鼎创投 合伙企业股 1,279.46 1.60% 1,279.46 1.21%

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 千壹投资 合伙企业股 937.24 1.17% 937.24 0.88%

诚鼎投资 合伙企业股 852.51 1.07% 852.51 0.80%

全国社会保障基

国有法人股 - - 2,600.00 2.45%

金理事会(SS)

社会公众股 - - 26,000.00 24.53%

合计 80,000.00 100.00% 106,000.00 100.00%

注:SS 指 State-owned Shareholder,国有股东。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江

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29

号),农垦集团持有 745,151,097 股,占总股本的 93.14%,界定为国有股权。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经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44 号),同意按本次发行上限 26,000

万股股份的 10%计 2,600 万股,由农垦集团从持有发行人股份中划转给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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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名称 国有股数(万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应转持股数(万股)

农垦集团 74,515.11 2,600.00

若实际发行数量低于发行上限,差额部分在发行人发行股份结束后,相应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自动回拨给农垦集团。该等转持事项将在发行人本次发

行完成后依法具体实施。

(二)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各股东之间存在如下关联关系:

农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农垦投资持有诚鼎创投 35%出资份额。农垦投资持有

诚鼎创投的普通合伙人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的股权。诚鼎投资持

有诚鼎创投 17.5%出资份额,持有诚鼎创投的普通合伙人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诚鼎投资、诚鼎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为陈智

海。

除此之外,发行人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农垦集团出具《股东承诺书》:农垦集团与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均未签署任何

一致行动协议或有类似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航天投资、诚鼎创投、千壹投资、诚鼎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1-1-15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本公司没有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

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

超过 200 人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构成

1、员工人数

发行人(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于报告期各期末的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

14,230 人、13,588 人及 12,820 人。

2、员工结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册员工的专业、学历、年龄结构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专业类别 人数(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

生产服务人员 10,028 78.22%

销售人员 146 1.14%

管理人员 2,646 20.64%

合计 12,820 100.00%

(2)员工学历结构情况

学历类别 人数(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 115 0.90%

本科、大专 2,237 17.45%

1-1-158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学历类别 人数(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

高中、中专 3,235 25.23%

其他 7,233 56.42%

合计 12,820 100.00%

(3)员工年龄结构情况

年龄类别 人数(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

56 岁以上 1,526 11.90%

46-55 岁 7,376 57.54%

36-45 岁 2,624 20.47%

26-35 岁 1,052 8.21%

25 岁以下 242 1.89%

合计 12,820 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及福利情况

除少数退休返聘人员外,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及体系内各公司所

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体系,执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1、员工社保缴纳情况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省农垦总公司改制为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的批复》(苏政复[1996]103 号),农垦系统职工的养老保险仍维持省级统筹,

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派出机构农垦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运

作。因此,报告期内除子公司陕垦大华等部分单位少量员工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

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其余在职员工的养老保险向农垦社保管理机构缴纳;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则统一参加当地社会统筹。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按照以上规定为公司在职员工依法缴纳各项社

会保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

出具了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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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意见》(国

土资发【2008】202 号)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

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26 号)的意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

行单位和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低于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5%的标

准。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按照以上规定为公司在职员工依法缴纳住房公

积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出具了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

3、控股股东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就发行人社保、公积金情况出具《承诺书》:“在苏

垦农发于本次发行股份上市前及上市后的任何期间内,若由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分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问

题,从而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及/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被有权部门要求补缴、被处罚)的,发行人控股股东江苏省农垦

集团有限公司将无条件地以公司财产予以全额承担和补偿。此项承诺为不可撤销

之承诺。”

根据201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

案》,如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未能履行已作出的关于承担被追缴的社保及住房公积

金的《承诺书》,农垦集团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农垦集团自发行人所获分红)补偿发行人

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2)自农垦集团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农

垦集团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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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要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农垦集团分别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一、同业竞争”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参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三)关于执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

价的预案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及承诺”。

(五)关于招股意向书真实、准确及完整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

真实、准确及完整的承诺”。

(六)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

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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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简介

苏垦农发是一家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核心资源优势的农作物种植、良种育

繁、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全产业链规模化的国有大型农业企业。苏垦农发主营业务

为稻麦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

苏垦农发以自主生产粮食为基础,通过承包和流转土地从事稻麦原粮(含商

品粮和种子原粮)种植,截至 2016 年秋播自主经营约 119 万亩规模化种植基地,

其中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约 97.6 万亩,流转农村土地约 21.7 万亩;

苏垦农发通过全产业链布局,通过下属龙头子公司从事稻麦种子生产和大米加工

业务,主要销售水稻种子、小麦种子、大米、小麦以及大麦等农产品。同时,苏

垦农发以自主经营种植业基地需求为支撑,形成规模化农资采购优势,取得优质、

优价的化肥、农药以及秧盘等农资供应。

苏垦农发全产业链的主营业务架构示意如下:

农资 采购 苏垦物流

自有基地

(约119万亩)

苏垦农发

稻麦 种植

下属基地

部分加工 部分加工

大华种业 加工 种子 部分直接出售 大米 加工 苏垦米业

下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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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垦农发坚持并大力发展以“自主经营基地”、“规模化”和“全产业链”

为特点的现代农业,并辅以信息化技术,在水稻种植和大米加工方面逐渐建立起

了较完整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该质量追溯体系可以实现从消费者至稻谷原粮

生产田间的信息追溯,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的基础和载体。苏垦米业自 2008

年开始建设该质量追溯体系,至 2014 年苏垦米业大米的稻谷原粮种植基地可追

溯面积已达到 60 万亩。

(二)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模式简介

1、稻麦等粮食种植

苏垦农发通过 19 家分公司在自主种植基地上种植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主

要粮食作物。苏垦农发自主经营基地全部位于江苏省内,主要集中于苏北淮河流

域和长江流域,纵向跨越江苏省南北。苏垦农发种植业务采取统一经营和发包经

营两种经营模式,统一经营模式采取“五统一”管理方式。2016 年,苏垦农发

统一经营模式下,夏熟种植面积 98.94 万亩、秋熟种植面积 100.21 万亩;其中夏

熟种植小麦 87.73 万亩、大麦 9.12 万亩,秋熟种植水稻 99.18 万亩。同时,2016

年夏熟发包经营面积 18.86 万亩,秋熟发包经营面积 19.28 万亩。苏垦农发种植

业生产的水稻、小麦原粮等粮食产品主要用于苏垦米业的大米加工业务和大华种

业的种子生产业务;同时,部分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原粮面向市场销售。

2、种子生产业务

苏垦农发种子生产业务主要为水稻种、小麦种以及大麦种等的选育、制种、

加工和销售,由全资子公司大华种业(含其下属分子公司)运营。大华种业在制

种环节采取以“公司+基地”为主、以“公司+农户”为辅的方式制种而取得种子

原粮,再将种子原粮加工为种子后对外销售。大华种业的“公司+基地”制种方

式是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的重要内容,依托自主经营规模化种植基地有效保证制种

环节种子原粮的数量和质量需求;同时,根据不同年份气候变化对品种生长的影

响,大华种业采取“公司+农户”制种方式作为补充,主要委托大华种业各分子

公司周边农户制种而取得种子原粮。

苏垦农发生产的种子产品主要包括水稻种(主要为粳稻种)、小麦种、大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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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玉米种等。其中,小麦种子和水稻种子是本公司的主导种子产品,2016 年

二者合计销售收入占种子销售收入的 98.34%。苏垦农发种子产品主要在江苏省

内及周边省份销售。

3、大米加工业务

苏垦农发大米加工业务由全资子公司苏垦米业(含其下属分子公司)运营。

苏垦农发大米加工业务的稻谷原粮以自产为主、对外采购为辅,主要产品大米可

根据用途不同分为民用米和食品工业米。苏垦米业已建立 ISO 质量管理体系、环

境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苏垦米业大米产品纳入

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是本公司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的重要内容,可以实现从消费者

至稻谷原粮种植田间全过程的信息追溯。苏垦米业自 2008 年起开始建设农产品

质量追溯体系,2015 年苏垦米业大米的稻谷原粮种植基地可追溯面积为 60 万亩;

截至 2015 年底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种植业产品可追溯面积达到 668 万亩;

据此推算,苏垦米业可追溯面积约占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种植业产品面积

的 8.98%。苏垦米业拥有先进的精米生产线 15 条,2016 年大米加工线设计生产

能力为 39.25 万吨/年,实际生产大米为 24.14 万吨。

苏垦农发民用米主要为中高档粳米,主要销往江浙沪区域,部分销往广东、

福建等其他十余省市,与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浙江物美超市、卜蜂莲花(或称易

初莲花)超市、欧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等大

型连锁超市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时,苏垦米业凭借可靠的质量保障,

成为 2013 年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2014 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运

动员餐厅大米供应商;取得了向南京市主城区中小学食堂供应大米的资格,并供

应大米产品。苏垦农发食品工业米主要销售给亨氏联合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

百威英博啤酒、青岛啤酒、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食品企业或酒类企

业。

(三)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和服务

1、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概况

苏垦农发的主要产品包括大米、种子,小麦、大麦以及稻谷等农产品,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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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从事部分土地发包业务和农资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的业务销售收入及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大麦 8,580.46 2.10% 11,029.25 2.65% 21,249.00 6.06%

小麦 50,436.43 12.35% 52,660.82 12.65% 30,703.79 8.75%

水稻 82,244.95 20.14% 53,159.87 12.77% 19,326.32 5.51%

大米 111,501.81 27.30% 120,697.88 29.00% 123,960.75 35.33%

种子 99,225.97 24.30% 100,866.82 24.24% 93,022.76 26.52%

承包金 18,280.28 4.48% 22,355.91 5.37% 26,643.30 7.59%

农资 17,949.73 4.39% 37,318.13 8.97% 18,218.95 5.19%

其他 20,201.04 4.95% 19,746.53 4.73% 17,700.70 5.05%

小计 408,420.67 100.00% 417,835.21 100.00% 350,825.57 100.00%

2、发行人的主要种子产品

苏垦农发的种子产品主要包括水稻种子(主要为粳稻)、小麦种子、大麦种

子等;其中,小麦种子和水稻种子是苏垦农发的主导种子产品。苏垦农发主要小

麦种子、水稻种子以及大麦种子等种子产品简介如下:

种子产品示例

水稻种子、玉米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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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种子

3、发行人的主要大米产品

苏垦农发大米产品按用途可分为民用米产品和食品工业米产品,民用米产品

即为大众消费者或餐饮企业等直接消费的大米,食品工业米产品则是作为酒类、

米粉以及膨化食品等下游产品生产制造原材料的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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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米产品

民用米产品是发行人的重点产品和重要利润来源,苏垦米业的民用米产品按

产品体系层次划分为“苏垦”系列产品、“苏垦+X”系列产品以及三特、海月等

系列。

1)“苏垦”系列产品

“苏垦”系列产品,是苏垦米业塑造企业形象、具有高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

的产品;主要产品包括有机米、富硒米、南粳系列以及清香糯米等特色品种的大

米。

大米产品示例 产品特点

“苏垦有机米”系列

选择优质稻种;

有机种植、加工;

全程质量可追溯。

“苏垦富硒米”系列

选择优质稻种;

绿色食品种植;

尖端富硒技术;

精确定量补硒;

全程质量可追溯。

苏垦特色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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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产品示例 产品特点

选择优质稻种;

绿色食品种植;

全程质量可追溯。

2)“苏垦+X”系列产品

“苏垦+X”系列产品是苏垦米业实施“苏垦+X”的主辅品牌策略的集中体现,

是根据不同区域市场、客户群以及产品特点等因素形成的个性化、差异化品牌群;

“苏垦+X”系列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是发行人的主力品牌产品。“苏垦+X”

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真好吃、水谷原、渠星、宝金玉、状元、冬天的雪以及泰舒清

风等。

大米产品示例

“苏垦真好吃”系列 “苏垦水谷原”系列

“苏垦渠星”系列 “苏垦泰舒清风”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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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垦宝金玉”系列 “苏垦状元”系列

3)三特、海月等系列

三特、海月等系列是苏垦米业多品牌运作的体现,属于提升苏垦米业市场占

有率,扩大销售规模的重要品牌群,主要包括三特及其旗下的苏北米、海月米等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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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产品示例

“三特”系列 “三特”旗下子系列

(2)食品工业米产品

食品工业米业务是苏垦米业的战略性业务,苏垦米业依托母公司苏垦农发可

靠的种植基地和种植工艺为食品工业米客户提供质量可追溯、品质有保障的食品

工业原料。

大米产品示例

苏垦米业与亨氏联合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百威英博啤酒、青岛啤酒、江

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食品企业或酒类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4、发行人的主要农产品

苏垦农发种植业基地(统一经营模式下经营的耕地)自主生产的稻谷以及小

麦等农产品主要用于加工生产种子产品和大米产品;由于大麦用于种子生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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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小,故面向市场销售,主要向啤酒麦芽生产企业销售。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始终从事以自主种植基地为核

心资源优势的稻麦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的全产业链规模化业

务。

1、自主经营种植基地面积逐年扩大

报告期内,在稳定地从农垦集团承包耕地的同时,公司还积极响应国家政策,

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断扩大自主种植基地面积;苏垦农发报告期内

流转耕地面积增长迅速。截至 2016 年秋播,苏垦农发自主经营种植基地种植面

积的变化情况如下(下图中承包农垦集团耕地包含了南通农场(或江苏农垦集团

南通有限公司)及云台农场的数据):

2、统一经营面积占比逐年提高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种植业务采取统一经营和发包经营两种经营模式经营自

主种植基地,通过优化调整,统一经营模式的种植面积逐年扩大,发包经营面积

逐年减少。苏垦农发报告期内两种经营模式下经营的面积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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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产品产销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统一经营模式和发包经营模式的调整、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

以及种植基地面积的扩大,苏垦农发的稻谷、小麦、大麦等粮食作物的总产量持

续增长;相应的,苏垦农发小麦种子、水稻种子等种子产品的销量也保持增长,

大米产品的产量总体保持增长,大米产品的销量略有下降。报告期内,苏垦农发

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变化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苏垦农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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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业业务和种子生产业务所处行业属于农业(A01)行业,大米加工业务所处行

业属于“制造业”之“农副食品加工业”(代码 C1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与代码》(GB/T4754-2011),苏垦农发的种植业业务和种业业务所处行业属

于谷物种植(A011)行业,大米加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之农副食品加工

业之谷物磨制(代码 C1310)。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苏垦农发的业务受国家农业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等部门管理。

(1)农业部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主管全国农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工作。农业部内部职能分工

是,种植业管理司负责种植业的行业管理,种子管理局负责种子的行业管理,农

业部农产品加工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的管理,农垦局负责农垦系统的管理。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种植业的行业管理。拟订种植业发

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种植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并

监督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拟订种植业有关标

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主要农产品产需调控

和品质改善建议。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负责具体管理农作物种子工作,其主要职能是拟订种子产

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种子方面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种子生产经营及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

种质资源进出口的审批工作;组织农作物品种管理,拟订农作物品种审定和农业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办法、标准,承担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和农业植物新品种授

权、复审工作,组织、指导品种退出工作;审查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提出外商投资种子企业的审查意见;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种子检验员和种子

检验机构考核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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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战

略、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

导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和休闲农业结构调整、区域合作和服务体系建设。

农垦局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垦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经济体

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热带、亚热带地区作物发展规划,指导其农业资

源的开发利用等职责。

(2)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苏垦农发的大米加工业务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根据现行《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分析食品安全形势,

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

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筹下,国务院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

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

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

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

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

制。

(3)行业协会

中国种子协会是由在我国依法进行农作物种子科研、生产、经营、管理以及

与种业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群众性、非营利性、自律性的行业组织,是

独立的全国社团法人,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是政府联系种业的桥梁和纽

带。

食品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

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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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苏垦农发的业务还涉及粮食流通和储备,粮食流通和储备业务还受我

国国家粮食局管理。国家粮食局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负责全国粮食流

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的行政机构。

2、行业监管体制

苏垦农发从事的稻麦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业务属于国家基础性产业之

一,国家主要通过土地管理、耕地保护以及资质管理等方式进行监管。

(1)国家土地和耕地管理制度

①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途

根据《土地管理法》我国土地所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按照用

途分类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三大类,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

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②耕地保护制度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③土地使用权制度

国家所有的土地由国家依法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确定给单位、个人使用,

单位、个人也可承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

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国有

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苏

垦农发向农垦集团承包的耕地是国有划拨土地,农垦集团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长期持有及使用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

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

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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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种子业务资质管理制度

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

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

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

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②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和主

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主要

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国务院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

农作物品种和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

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

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对其自主研发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主要林木品种可以按

照审定办法自行完成试验,达到审定标准的,品种审定委员会应当颁发审定证书。

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

在推广前应当登记。

③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

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规定农

业部为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的审批机关,按规定授予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农业部植

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承担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审查等事务,负责植物新品种测试

和繁殖材料保藏的组织工作。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

的独占权。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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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完

成育种的个人。申请被批准后,植物新品种权属于申请人。委托育种或者合作育

种,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没有合同约定的,植物新品种

权属于受委托完成或者共同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授予

一项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

(3)大米加工业务相关资质管理制度

①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

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

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从事食品生

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

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②粮食收购许可证制度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方可从事粮

食收购活动。

③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

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

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从事食品销

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

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

可证。

④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粮食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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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

申请承担中央储备粮代储业务的企业,依法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后,方可从

事中央储备粮代储业务。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分中央储备粮粮食类代储资格和中

央储备粮油脂类代储资格。

⑤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证书制度

根据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审批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申请承担省级储备粮承储业务的企业,依法经审批取得承储资格后,方可从事省

级储备粮承储业务。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实施时间

一、土地相关法律法规

1 物权法 主席令第 62 号 2007.10.01

2 土地管理法(2004 年修正) 主席令第 28 号 1999.01.01

3 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 年修订) 主席令第 73 号 2003.03.01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 47 号 2005.03.01

二、种子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5 种子法(2015 年修订) 主席令第 26 号 2016.01.01

农业部令

6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016.08.15

2016 年第 5 号

农业部令

7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2014.02.01

2013 年第 4 号

8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13 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 635 号 1997.10.01

9 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 49 号 2001.06.30

10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 30 号 2003.10.01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11 江苏省种子条例(2012年修改) 2004.02.01

公告第 108 号

三、大米加工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12 食品安全法 主席令第 21 号 2015.10.01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主席令第 49 号 2006.11.0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14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15.10.01

理总局令第 16 号

1-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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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实施时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15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015.10.01

理总局令第 17 号

16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40 号 2005.09.01

国务院令第 407 号、

17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 年修订) 2004.05.26

国务院令第 666 号

18 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国粮发[2004]266 号 2004.12.30

19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88 号 2003.08.15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20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 2004.12.01

令第 20 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21 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2015.10.01

第 106 号

四、农资相关法律法规

22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63 号 2009.11.01

23 农药管理条例(2001 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 326 号 1997.05.08

24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4 年部分修订) 农业部令第 32 号 2000.06.23

(2)主要产业政策

1)主要产业政策

序号 政策名称 颁行部门 颁行时间

一、中央一号文件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

1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7.02.05

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

2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5.12.31

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

3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5.02.01

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

4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4.01.19

代化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

5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2.12.31

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

6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2.02.01

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7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0.12.31

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

8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09.12.31

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关于 2009 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

9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08.12.31

增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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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策名称 颁行部门 颁行时间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

10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07.12.31

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

11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06.12.31

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

12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05.12.31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

13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04.12.31

生产能力若干意见

14 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03.12.31

二、综合性政策规划

15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5.11.27

16 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家发改委 2016.11.17

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17 农业部 2011.08.25

规划

全国农垦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18 农业部 2016.12.23

规划

19 全国种植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农业部 2011.09.20

20 农业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 年) 农业部 2007.06.10

21 “十三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 农业部 2017.01.25

22 “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 农业部 2016.08.29

23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 年) 国务院 2016.10.17

科技部、农业部等 13

24 “十二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规划 2012.03.15

部委

三、粮食生产发展政策规划

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 划

25 农业部 2008.09.12

(2008—2015 年)

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

26 国家发改委 2008.11.13

2020 年)

全国新增 1000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27 国家发改委 2009.11.03

(2009-2020 年)

四、种业发展政策规划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

28 国务院 2011.04.10

展的意见

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

29 国务院办公厅 2012.12.26

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

30 国务院办公厅 2013.12.20

高创新能力的意见

五、稻米加工业相关政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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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策名称 颁行部门 颁行时间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

31 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2011—2020 年) 2012.02.24

业部

《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

32 农业部 2016.11.14

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33 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12.31

工业和信息化部

34 粮油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国家粮食局 2016.12.26

2)主要政策内容

①中央一号文件主要内容

2016年是我国连续第13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业发展。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

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题,提出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

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延续

了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思路,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新

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

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理念”,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保障产粮

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统筹实施全国

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

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

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藏粮于地。探索建立粮食生

产功能区,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大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

设施建设,把农田水利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加强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田间渠系配套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盐碱地改

造科技示范。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植物保护建设工

程,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健全从农田到餐桌

1-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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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

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健全农

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院所、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

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

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

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

升级。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支

持农机、化肥、农药企业技术创新。

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

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

增收效应。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

补贴等政策,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

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产能提升。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

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

助政策。

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积

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建立重要商品商

贸企业代储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种植面积和产量统计调查,改进成本

和价格监测办法。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

升级。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

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

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加快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

施,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

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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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发挥农垦独特优势,积极培育规模化农业经营

主体,把农垦建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力量,逐步将农垦

系统纳入国家农业支持政策覆盖范围。

②粮食生产政策规划

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是我国农业生产首要任务。我国粮食生产政

策要求,按照稳定面积、优化结构、建设主产区、提高单产的思路,加强粮食生

产能力建设,确保95%以上的自给率。保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重

点建设东北、长江流域和东南沿海3个水稻优势区,推进江淮适宜区“籼改粳”,

扩大粳稻生产。提升黄淮海、长江中下游、西南、西北和东北5个小麦优势区生

产能力,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品种。同时,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升基础产出

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和节水农业设施建设,推进田间灌排沟渠、农田道路、桥涵

等配套设施建设;扩大农机装备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深松整地、免耕

播种、化肥深施等机具推广。增加粮食仓储能力,加强烘干、除杂设施的建设和

改造,提高粮食烘干等处理能力。

③种业政策规划

种业是种植业的基础。我国种业政策规划要求,将现代生物技术与常规技术

相结合,培育高产、高抗、广适的优良品种。重点培育满足不同稻区生产条件且

丰产性好、米质优、多抗的水稻新品种,多抗、高产的小麦专用品种。到2020

年,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力争商品化供种水平提高到85%。加强国家级

和区域级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支持主要粮食作物种子生产大县(场)和重要经济

作物种子生产优势县(场)建设,配套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形成

相对集中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鼓励具备条件

的种子企业上市募集资金。

④稻米加工业政策规划

根据我国稻米加工业的政策规划要求,扶持龙头企业,加快优势区域稻米产

业化步伐,打造世界稻米名优品牌,提高经济效益。发展水稻订单种植1亿亩以

上,培育国家级稻米精品名牌20个左右。大力发展粮油食品加工业,促进粮食加

工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粮食深加工。大力

发展粮食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仓储物流业,打造现代化国家级口粮、饲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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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和工业用粮加工基地。加快形成东北及南方地区稻谷加工产业带。

长江中下游、东北稻谷主产区和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等大米主销区以及

重要物流节点,大力发展稻谷加工产业园区,重组和建设一批稻谷年处理能力20

万吨以上的大型龙头企业;提高优质米、专用米、发芽糙米、留胚米、营养强化

米等产品比重。提升食品工业企业信息化水平,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⑤农业补贴政策

农业补贴是我国“三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目前农业补贴政策形成

了“四补贴”为主体,其他补贴为补充的农业补贴基本政策架构。我国农业补贴

种类已经由单一的种粮直接补贴,扩展为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

置补贴、良种补贴为基础的“四补贴”,同时又纳入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

重点生产环节补贴、防灾减灾稳产增产重大关键技术补助等新的农业补贴,基本

形成了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农业补贴制度框架。根据财政部和农业部于2015

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国家已对粮食

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进行调整,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

转变、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增强三项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

实效性;调整的主要内容,将20%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

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在安徽、

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开展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试点,

除实施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外,还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

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

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2016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

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产能提升,将在全国范围内

进行实施。

我国粮食生产主要以广大农户家庭联产承包生产为主,具有抗风险能力较

弱、生产技术水平低、产出效率不高的特点。主要通过实施农业补贴政策一方面

可以降低广大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成本、降低农业生产风险,维持和提高农业生产

者的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农业补贴可以增加农业生产者收入,缩小城乡居民

收入差距,保障农业生产者的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因此,农业补贴政策是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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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粮食安全政策的重要方式。

⑥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实施的粮

食价格调控政策。国家通过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可以稳定粮食生产、引导市场粮

价和增加农民收入。最低价收购能够减少种粮农户从事粮食生产的风险,不致在

产量提高时被迫低价卖粮,从而促使种粮农户保持农业生产方面的投入和种粮积

极性。近年来,我国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保护价趋于稳定,2015年至2017年国

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比较效益、国际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

因素,粳稻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均保持与2014年水平不变;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

价继续保持不变,粳稻的最低收购价则略微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50kg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小麦 118 118 118 118 112

粳稻 150 155 155 155 150

⑦农产品进出口配额政策

我国对小麦、稻谷以及大米等农产品实行进出口关税配额制度,进出口关税

配额制度是基于我国粮食需求形势制定的政策。一方面,我国人口基数大,粮食

需求量不断增长,而粮食生产以分散经营为主、产量增长压力较大,国内粮食需

求需要先行有效满足,因此需要对粮食出口进行相应的控制。另一方面,境外产

粮大国依托规模化、标准化农业生产模式,可生产出成本较国内成本更低的粮食,

自由进口会对国内粮食市场价格产生冲击,导致国内粮食产业受损;同时,若过

分依赖国际粮食供应,国家粮食安全将面临风险,因此需要对粮食进口进行一定

的控制。因此,农产品进口配额政策也是对我国粮食安全政策的重要内容。

(3)行业主要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一、粮食生产标准

1 GB/T 17891-1999 优质稻谷 2000.04.01

2 GB 2715-2005 粮食卫生标准 2005.10.01

3 GB 1350-2009 稻谷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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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日期

二、种子生产标准

4 GB/T 7414-87 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 1987.10.01

5 GB/T 3543.1-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总则 1996.06.01

6 GB/T 3543.2-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扦样 1996.06.01

7 GB/T 3543.3-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净度分析 1996.06.01

8 GB/T 3543.4-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 1996.06.01

9 GB/T 3543.5-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1996.06.01

10 GB/T 3543.6-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水分测定 1996.06.01

11 GB/T 3543.7-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其他项目检验 1996.06.01

12 NY/T 611-2002 农作物种子定量包装 2002.12.20

13 GB 7412-2003 小麦种子产地检疫规程 2003.11.01

14 NY/T 967-2006 农作物品种审定规范小麦 2006.04.01

15 GB 20464-2006 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 2006.11.01

16 GB 4404.1-2008 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 2008.09.01

17 GB/T 7415-2008 农作物种子贮藏 2008.12.01

18 GB/T 15671-2009 农作物薄膜包衣种子技术条件 2009.10.01

19 GB/T 23624-2009 玉米种子产地检疫规程 2009.10.01

20 GB 8371-2009 水稻种子产地检疫规程 2009.10.01

21 GB/T 17315-2011 玉米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2012.04.01

22 GB/T 17316-2011 水稻原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2012.04.01

23 GB/T 17317-2011 小麦原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2012.04.01

三、大米加工生产标准

24 GB1354-2009 大米 2009.10.01

25 GB/T 19630.1-2011 有机产品 2012.03.01

26 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2014.06.01

27 GB 2763—2014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014.08.01

28 NY/T419-2014 绿色食品稻米 2015.01.01

(二)我国农垦系统概况

1、全国农垦系统概况

千百年来,中国农业都是以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形式存在。1956 年,农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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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成立,经过 60 多年的发展,截至 2015 年,全国农垦系统共有 1,785 家农场。

农垦队伍相较于广大农村来说虽然微小,但其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方面,农垦系统在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方面作用关键。2015 年,

全国农垦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2014 年底面积)的 4.68%,粮食产量占全国

粮食产量的 5.90%,粮食商品率超过 90%,主要是谷物,并且绝大部分是口粮。

同时,组织化、规模化以及标准化程度高,在 2003 年就开始建设农产品质

量追溯体系,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有着巨大推动作用。此外,农垦

系统在农业生产中十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单位面积和单位

粮食产量的化肥、农药施用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农垦系统在国家

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2015 年,农垦系统的粮食单产达

到 489 千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3;农田有效灌溉率 6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8 个百分点;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8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6 个百分点;2014

年,农垦系统的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比例 7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0 个百分点。

未来农垦系统将会在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现代化种植方面发挥更加显著的

排头兵作用。

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将加快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

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发挥农垦独特优势,积极培育规模化农业

经营主体,把农垦建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力量。

2、江苏省农垦系统概况

江苏省农垦系统始于淮海农场的建立,即 1952 年 2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

102 师响应中央关于参加生产建设的指示,由作战部队转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

建设师第四师,创建了淮海农场。2015 年,江苏省农垦系统拥有耕地面积位列

全国农垦系统第十一位;在粮食种植方面,2015 年江苏省农垦系统粮食播种面

积位列全国农垦系统第六位,粮食总产量位列全国农垦系统第五位。目前,江苏

省农垦系统相关的业务和资产由苏垦农发控股股东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经营,

有关农垦集团的相关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主要股东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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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1、行业发展概况

(1)稻麦是关系我国国家安全的战略性物资

1)我国粮食供求矛盾长期存在

我国要用约世界 7%的耕地养活世界近 20%的人口,这一特殊的国情决定了

我国粮食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

数据来源: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数据、国家统计局

当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约 0.10 公顷,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处于世界

中下水平,见下图:

数据来源: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数据、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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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耕地面积保持稳定、而人口持续增长的情况下,我国粮食供求矛盾

未来可能进一步激化。全球人口和我国人口增长情况如下图:

数据来源: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数据

2)“以我为主”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

粮食安全是我国民生问题,更是关系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为此,我国

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战

略。

口粮消费是中国第一大粮食用途,占粮食消费总量的 50%以上。约 86%的

稻谷用作口粮,约 80%的小麦用于口粮。稻谷、小麦、玉米分别约占口粮消费的

58%、30%、9.5%。

2015 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约 62,144 万吨,实现粮食生产“十二连增”。虽

然粮食连续丰产,但我国主要粮食还需通过进口补足需求缺口。2016 年我国粮

食总产量受播种面积减少和单产下降原因,导致粮食总产量较 2015 年下降 520

万吨。近年来,我国稻米、小麦和玉米等主要粮食进口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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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海关、wind 资讯

(2)规模化种植是农业发展和城乡规划导向的趋势

1)规模化种植是农业生产的趋势和方向

粮食生产的规模化是当今世界农业发达国家粮食生产的基本方式。世界上粮

食生产最发达国家都是采取规模化经营,表现为大规模的家庭农场。美国、法国、

丹麦等粮食生产发达国家的生产规模化历程表明,不管是地多人少的国家还是土

地资源并不富裕的国家,农场规模都普遍表现出越来越大的基本趋势。

散户经营成本高,单位产出效益低,粮食生产规模化是必由之路。因此,中

国的粮食生产将实现规模化生产也是必然的。第一,中国的粮食生产存在规模经

济。调查数据显示随着农户耕种亩数、农地块均亩数的增加,小麦和玉米的亩产

表现出上升的趋势。在这一前提下,随着国内和国际粮食生产竞争的加剧,必然

要提出进一步扩大农户耕地面积的要求,从而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来回应低价粮食

的国际竞争。第二,中国的农业机械化也在不断向前推进。调查数据显示:一方

面,我国农业机械化程度在持续提高;另一方面,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明显降低了

对劳动力的需求。第三,在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中,劳动成本也在不断提高。农民

在农村务农的机会成本在持续提高,由此导致在农业生产中资本进一步替代了劳

动力,这又将导致家庭农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2)城镇化建设必然加快我国种植业的规模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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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镇社

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生产模式的重

大变革,是推进农业经营规模化、市场化、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城镇化水平与农

业产业化之间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高的国家,二、三产

业比较发达,城镇化水平也较高;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能够促使农村地区资源集中

和有效利用,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方面,城镇化必然导致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人口,与此对应的是粮食生产

者的减少和纯粮食消费者的增加;2009 年以来我国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变化情

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

城镇化过程中,纯粮食消费者增加的同时、粮食生产者减少的局面对粮食供

给提出了新增需求,规模化粮食生产则是应对该新增需求的重要方案之一;另一

方面,城镇化带来的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人口,相应的耕地资源也将进一步集中,

耕地资源集中自然会加速粮食生产的规模化过程。在分批推进城镇化情景下,全

国空心村综合整治增地潜力可达约 1.14 亿亩。不仅为发展粮食生产增加了宝贵

的耕地资源,也为城镇化、工业化提供了土地保障。

3)土地流转政策实施加速是我国规模化种植的重要机遇

在种植经济作物与种植粮食作物收益、种植粮食收益与外出务工农民收益差

距日益扩大的格局下,出现了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缩减的情况。在城镇化、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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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发展现代粮食生产必须以规模化流转耕地为前提。最近两年,

我国土地流转政策加速实施和推广,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

在这样的背景下,截至 2016 年 6 月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已经达

到 4.6 亿亩,占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较 2014 年增长 10%。截至 2016

年 6 月底,全国经营面积在 50 亩以上的农户数超过 350 万户,家庭农场、农民

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数量已经超过 270 万家;截至 2016 年

10 月底,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 174.9 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43.5%。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节约了生

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按照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国家支持和鼓励

土地流转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口粮生产。

4)科技进步和农业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是我国规模化种植的重要推动力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高产创建和标准园创建,构建水稻、小麦、玉米等大

宗农产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试点,

强化种植业科技支撑,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2015 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 11.17

亿千瓦,较 2010 年增加 20%。2016 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计达到

65%,比 2010 年提高 13 个百分点。我国粮食生产主要使用中国自主育种,主要

农作物年供种量 1,000 多万吨,种子质量合格率达 97%以上,良种覆盖率稳定在

96%以上。2014 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 14 亿亩;粮食作物

配方施肥面积达到 7 亿亩以上。2015 年,免费为 1.9 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

术服务。

可见,近年来我国加快科技创新,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推进农机农艺结

合、良种良法配套,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深入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将积极推动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高资

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3)提升粮食播种面积与推广应用良种、良法协同促进粮食生产

1)耕地面积企稳,耕地质量堪忧,需提升粮食播种面积

①耕地面积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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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耕地保护一直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但我国耕地面积仍然经历了

快速减少的阶段。根据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数据,我国耕地面积自 2001 年的 19.14

亿亩减少至 2008 年的 18.26 亿亩,逼近我国 18 亿亩的红线指标。随着近年来耕

地保护政策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耕地面积趋于稳定,2012 年底我国耕地面积

仍然保持在 18.26 亿亩。根据国土资源部 2015 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2015

年底,我国耕地面积为 20.25 亿亩。

②耕地质量堪忧

2012 年底,农业部组织完成了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以耕地

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为评价单元,从立地条件、

耕层理化性状、土壤管理、障碍因素和土壤剖面性状等方面综合评价耕地地力,

在此基础上,对全国耕地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

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 4.98 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27.3%;这

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基本不存在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

8.18 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44.8%;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

田基础设施条件较好,障碍因素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突破

口。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 5.10 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27.9%;这部分耕

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应持续

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

根据国土资源部于 2016 年 4 月发布的《2015 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全国耕

地评定为 15 个等别,1 等耕地质量最好,15 等耕地质量最差。1~4 等、5~8 等、

9~12 等、13~15 等耕地分别划为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低等地。全国耕地

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②显示,2014 年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 9.97 等,

总体偏低。优等地面积为 386.5 万公顷,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 2.9%;高等地

面积为 3,577.6 万公顷,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 26.5%;中等地面积为 7,135.0

万公顷,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 52.9%;低等地面积为 2,394.7 万公顷,占全

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 17.7%。

可见,我国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应当注重保护和提

升耕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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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需逐步提升粮食播种面积

在我国耕地资源数量有限、质量有待提升,人均耕地少等情况下,国家出台

大量支农、惠农政策,支持粮食生产。近年来,我国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升,其

中水稻播种面积呈小幅增加态势,小麦播种面积在小幅波动中、基本保持稳定,

玉米播种面积增加较多,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良种、良法推广应用提升我国粮食产量

在我国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升、口粮播种面积小幅增加的前提下,提高粮食

产量需更多依赖于良种、良法的提升和推广应用。

改革开放以来,粮食单产从每亩 168.5 公斤提高到 2015 年的 365.5 公斤,总

产由 3,000 多亿公斤增至 2015 年的 6,214 多亿公斤,农业科技进步发挥了巨大的

作用。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培育和更换速度大大加快,每次品种更换都促进

了粮食单产的提高。2015 年全国因单产提高增产粮食 221 亿斤,对粮食增产的

贡献率达到 76.9%。杂交水稻、紧凑型玉米等品种大面积推广,小麦精量半精量

播种、地膜覆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实用技术广泛应用,提

升了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同时,国家正在加快构建现代种业发展新机制,建立国

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年培育新型职业

农民突破 100 万人次。当然,除科技因素外,我国近年来的强农惠农政策在我国

粮食产量增加过程中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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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国粮食价格形成机制

我国粮食价格的形成主要以依靠政府的调控措施为基础来完成的。我国粮食

价格调控体系可概括为:第一,在正常情况下,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

粮食企业按市场价格经营粮食;第二,当粮价过度波动时,政府主要依靠储备粮

的吞吐、国际粮食贸易、粮食风险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调节粮食市

场供求,保持粮食价格的相对稳定;第三,当粮价剧烈波动时,国家可根据《价

格法》的规定,实行限价、集中定价和冻结价格等紧急措施,平抑市场粮食价格。

随着近年来粮食形势的变化,我国正在着手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

机制。目前,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方向是从单纯地制定最低收购价格和实行

粮食的临时收储政策转向逐步实行目标价格制度。目标价格制度在于坚持市场定

价原则,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目标价格是根据当年

的粮食供求情况,预测的一个价格水平,既考虑国内的供求,也考虑国际市场的

价格。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

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

近年来,我国稻麦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且与我国最低收购价的相关性较大、

趋势较为一致。我国主要口粮稻谷和小麦的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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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供求状况

(1)稻谷的供求情况

1)稻谷的供给情况

①全球水稻种植情况

根据 FAO 统计,2014 年度世界水稻播种面积约 16,325 万公顷,总产量约

74,096 万吨,平均单产约 4,539 公斤/公顷,世界水稻生产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

其播种面积、产量分别占世界总播种面积、总产的 88.36%和 90.05%,其中:中

国是世界水稻播种面积第二、稻谷产量第一的国家。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

2014 年中国水稻播种面积 3,031 万公顷、总产量 20,651 万吨,分别占世界总播

种面积、总产量的 18.57%和 27.87%。

2009 年度-2014 年度全球水稻播种面积和产量情况

数据来源: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数据

2014 年度全球前十大(产量)水稻种植国家的水稻生产情况

数据来源: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及国家统计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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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的全球主要水稻种植国家,2014 年水稻总产量占全球总产量比重为

85.36%,水稻播种面积占全球播种面积的比重为 81.73%。从上表可以看出,在

全球主要水稻种植国家中,2014 年,中国水稻总产量第一、播种面积第二,在

单产方面亦领先于其他国家。

②我国水稻种植情况

我国是世界水稻播种面积第二大国家,2016 年度水稻播种面积、总产量、

单产水平比 2004 年度分别增长 6.28%、15.55%和 8.72%,近年来我国水稻生产

情况见下表所示:

2011 年度-2016 年度中国水稻播种面积和产量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

③我国稻米进出口情况

在稻谷的国际贸易中,直接以稻谷形式的贸易较少,主要是以加工成大米参

与贸易。我国对稻谷和大米等农产品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2013 年以来给予

的大米进口配额量保持在 532 万吨/年的水平。由于在配额外继续进口要承担高

额的关税,稻谷和大米进口数量相对较少,近几年稻谷及大米进口具体如下:

2011 年度-2016 年度稻谷和大米进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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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海关、wind 资讯

我国进口稻谷和大米消费地区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我国稻谷

和大米进口来源国家和地区比较单一,主要是泰国、越南及巴基斯坦。

为稳定粮食的国内供应,国家自 2007 年 12 月起取消了稻谷和大米出口退税

政策,稻谷出口量开始下降,近几年出口情况具体如下:

2011 年度-2016 年度稻谷和大米出口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wind 资讯

稻谷和大米出口主要集中在东北和东中部粮食主产区。东北三省是我国稻谷

和大米主要出口地区,出口稻谷和大米为粳稻和粳米。我国稻谷和大米出口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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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主要是向日韩等国家出口。

④江苏省的稻谷种植情况

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农业大省。2015 年,江苏省耕地面积 457.49 万公顷,

占全国耕地面积的 3.39%(引自中国统计年鉴 2016)。2015 年,江苏省粮食产

量连续十二年增长,全省粮食总产 3,561.3 万吨,比上年增产 70.2 万吨,增长 2%;

农业现代化工程成效显著,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65.2%,农业综合机械化水

平 81%,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 52%,2014 年旱涝保收农田比重达到 76%,农业

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新提升;全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 2.8 万家和 7.2

万个,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比重 64.9%。2016 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 3,466 万

吨,止步“十二连增”,比上年减少 95.3 万吨。

江苏省是种粮大省,水稻和小麦是江苏省两大最主要粮食种植作物,同时江

苏省是我国大麦种植大省。江苏省 2015 年农作物播种面积 774.50 万公顷,占全

国约 4.66%;其中,粮食播种面积 542.46 万公顷,占全省农作物播种面积 70.04%,

占全国粮食播种面积 4.79%。2015 年水稻播种面积达 229.16 万公顷,占全省粮

食播种面积 42.24%,占全国水稻播种面积 7.58%,位列全国第四。在产量方面,

2015 年江苏省水稻总产量 1,952 万吨,占全省粮食总产量 54.82%;占全国水稻

总产量 9.38%,位列全国第四。近年来,江苏省水稻种植的相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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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水稻供需状况

水稻作为我国第一大口粮作物,自 2009 年度起稻谷的库存消费比(年末结

余量÷需求量)处于上升的态势,近几年,我国稻谷的供应量和需求量情况对比

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供应量 21,162.19 20,908.64 20,588.32 20,660.45 20,159.87 19,614.92

产量 20,824.50 20,650.74 20,361.22 20,423.59 20,100.09 19,576.10

进口量 337.69 257.90 227.10 236.86 59.78 38.82

需求量 19,338.59 19,636.92 19,637.85 19,732.92 19,671.57 18,712.23

消费量 19,310.00 19,595.00 19,590.00 19,705.00 19,620.00 18,650.00

出口量 28.59 41.92 47.85 27.92 51.57 62.23

年末结余量 8,101.66 6,278.06 5,006.34 4,055.87 3,128.34 2,640.04

注:①供应量=产量+进口量,需求量=消费量+出口量,年末结余量=上年度

结余量+供应量-需求量;②起始统计年份 2008 年末结余量取值 645 万吨(中华

粮网数据)。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华粮网数据以及 wind 数据整理

(2)小麦的供求情况

1)小麦的供给情况

①全球小麦种植情况

根据 FAO 统计,2014 年度世界小麦播种面积 22,162 万公顷,总产量 72,897

万吨,平均单产 3,289 公斤/公顷,世界小麦生产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以及美洲

地区,前述三个地区的播种面积、产量分别占世界总播种面积、总产量的 89.82%

和 92.89%,其中:中国是世界小麦播种面积第二、产量第一的国家。国家统计

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 年中国小麦播种面积 2,407 万公顷、总产量 12,621 万吨,

分别占世界总播种面积、总产量的 11.02%和 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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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度-2014 年度全球小麦播种面积和产量情况

数据来源: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数据

2014 年度全球前十大(产量)小麦种植国家的小麦生产情况

数据来源: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数据

上表中的全球主要小麦种植国家,2014 年小麦总产量占全球总产量比重为

64.88%,小麦播种面积占全球播种面积的比重为 69.58%。

②我国小麦的种植情况

我国是世界上小麦总产最高、消费量最大的国家。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

年我国小麦产量达 13,019 万吨,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 20.95%;2015 年我国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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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达 12,885 万吨,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 20.91%,小麦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作物

和重要的商品粮、战略储备粮品种。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重大强农惠农政策支

持下,依靠科技进步和行政推动,我国小麦生产实现恢复性发展,生产能力稳步

提升。一是种植面积恢复增加,目前已稳定在 2,400 万公顷以上;二是单产总体

呈增长趋势,2015 年公顷产已达 5,392.70 公斤,2016 年公顷产略微下降、为

5,327.40 公斤;三是总产量持续增长,近五年我国小麦总产量总体不断增长。近

年来我国小麦种植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

③我国小麦进出口情况

近年来,我国小麦进出口贸易中,我国以进口为主,基本没有出口。2009

年至 2013 年,小麦进口量增长迅速,2013 年达到 553 万吨,2014 年、2015 年

进口量维持在 300 万吨左右;小麦出口量较小,2009 年至 2014 年年均出口量不

足 8,500 吨,2010 年、2012 年以及 2014 年出口量基本为 0,2015 年和 2016 年

出口量亦较少。近年来,我国小麦进口情况具体如下:

2011 年度-2016 年度小麦进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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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海关、wind 资讯

④我国小麦种植区域分布

我国幅员辽阔,小麦宜种植范围十分广泛,北起黑龙江、南至海南岛、东临

三江汇合处、西到帕米尔高原,包括新疆北部、西藏南部、台湾北部均有小麦播

种。目前,我国已形成了黄淮海、长江中下游和大兴安岭沿麓三大优质专用小麦

产区。其中,黄淮海麦区是我国最大的中强筋小麦生产基地,主要包括河北、山

东、河南大部、江苏和安徽北部、陕西关中、山西中南部等,这些地区非常适合

小麦蛋白质和面筋的形成和积累;长江中下游主要包括江苏、安徽两省淮河以南、

湖北北部、河南南部等地区,气候湿润,热量条件良好,有利于小麦低蛋白和弱

面筋的形成,是我国优质弱筋小麦生产的重点区域;大兴安岭沿麓是我国优质硬

红春小麦主产区,所产硬红春小麦品质优良,商品性能稳定,对进口硬麦替代性

强,目前商品率保持在 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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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河南、山东、安徽、河北、江苏五大小麦主产区播种面积为 1,618.02

万公顷,占全国比重达 67.02%;五大小麦主产区总产量达 9,867.64 万吨,占全

国总产量的 75.8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

⑤江苏省的小麦种植情况

江苏省是种粮大省,水稻和小麦是江苏省两大最主要粮食种植品种。江苏省

2015 年农作物播种面积 774.50 万公顷,占全国约 4.66%;其中,粮食播种面积

542.46 万公顷,占全省农作物播种面积 70.04%,占全国粮食播种面积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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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江苏省小麦播种面积达 218 万公顷,占全省粮食播种面积 40.17%,占

全国小麦播种面积 9.03%,位列全国第五。在产量方面,2015 年江苏省小麦总产

量 1,174.04 万吨,占全省粮食总产量 32.97%;占全国小麦总产量 9.02%,位列

全国第五。近年来,江苏省小麦种植的相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

2)我国小麦供求状况

小麦是口粮消费的第二大品种,约 80%的小麦用于口粮,约占口粮消费总量

的 30%。近年来,小麦产量和进口量增加,小麦口粮消费随人口增长及居民膳食

结构调整呈刚性增长,但增速放缓。2011 年以来我国小麦库存消费比(年末结

余量÷消费量)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近几年,我国小麦的供应量和需求量情况

对比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供应量 13,319.29 12,921.27 12,746.19 12,472.46 11,865.90 11,641.15

产量 13,018.70 12,620.84 12,192.64 12,102.36 11,740.09 11,518.08

进口量 300.59 300.43 553.55 370.10 125.81 123.07

需求量 10,935.50 11,375.00 11,375.25 11,850.00 12,378.98 10,775.00

消费量 10,935.00 11,375.00 11,375.00 11,850.00 12,375.00 10,775.00

出口量 0.50 0.00 0.25 0.00 3.98 0.00

年末结余量 7,402.60 5,018.81 3,472.54 2,101.60 1,479.14 1,992.23

注:①供应量=产量+进口量,需求量=消费量+出口量,年末结余量=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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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量+供应量-需求量。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华粮网数据以及 wind 数据整理

(3)种子产品的供求情况

①我国种子供需概况

中国每年种子需求量约在 125 亿公斤左右。种子市场总规模与耕地面积、亩

均用种量、种子的商品化率以及种子平均价格直接相关。种子价格取决于粮食价

格(体现制种成本)和种粮比(体现种子内在价值),即种子市场总规模=耕地

面积×亩均用种量×商品化率×粮食平均价格×种粮比。其中,耕地面积出现较大

波动的可能性不大,亩均用种量因品种不同而存在不同的变化趋势,商品化率方

面主要农作物基本稳定,因此影响市场规模的主要变量是粮食价格和种粮比。

按农作物划分,农作物种子可分为粮食作物种子(水稻、小麦、玉米等)、

经济作物种子(棉花、油料、糖类等)、蔬菜瓜果种子和花卉种子等,其中水稻

主要分为籼稻和粳稻两种。在粮食和经济作物中,玉米和籼稻的种植覆盖面积大,

种子以杂交品种为主,商品化率接近 100%,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但由于物种

特性限制,我国小麦和粳稻品种仍以常规种子为主,杂交品种仍处于早期科研攻

关阶段或尚未大面积推广阶段。与玉米、籼稻杂交种子相比,小麦、粳稻常规种

子商品化率不高,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目前,国内规模较

大的小麦、粳稻常规种子企业主要集中在安徽、河南、江苏、山东及东三省等小

麦和粳稻主产区。

②我国水稻和小麦的种子需求情况

不同粮食作物的亩均用种量及其变化情况存在差异。具体而言,我国小麦亩

均用种量远远大于水稻的亩均用种量。我国小麦亩均用种量呈逐年提高的趋势;

而水稻的亩均用种量总体呈现小幅增长,粳稻亩均用种量最高、早籼稻次之、晚

籼稻和中籼稻依次随后。近年来,我国小麦和水稻的亩均用种量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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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

结合我国小麦和水稻的种植面积测算,近年来,我国小麦和水稻的用种量情

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国家统计局数据

(4)我国粮食需求预测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在人口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我国粮食的供求总量保持了基本

平衡。但是,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和食物消费倾向的变化,粮食消费结构问题也逐

渐显现,主要表现为:口粮消费逐年减少,对畜产品的需求量增加,相应带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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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用粮的需求日益旺盛。

我国粮食消费可以分为两大类、四大用途和四大品种。两大类是指食物用粮

和非食物用粮,其中,食物用粮指直接和间接满足人们食物消费需求的粮食,又

可分为口粮和饲料用粮两大用途,非食物用粮主要分为种子用粮和工业用粮两大

用途。我国的粮食消费结构由口粮、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及种子用粮这四种用途

构成。此外,粮食品种结构中,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四大品种大约占据了我

国粮食消费总量的九成。

1)按消费用途预测

在消费用途方面,口粮消费是中国第一大粮食用途,占粮食消费总量的 50%

以上,在粮食消费中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饲料用粮是中国第二大粮食用途,

数量和占粮食消费总量的比重均稳定增长。中国的粮食安全战略以保障食物用粮

(即口粮和饲料用粮)为首要任务。工业用粮指用粮食作为主要原料或辅料的生

产行业(例如食品、医药、化工、酒精、制酒、淀粉等行业)所用粮食的统称,

不包括饲料行业用粮。工业用粮作为中国第三大粮食用途,其数量在中国粮食消

费总量中排在第三位。种子用粮在粮食四种用途中数量最少。

根据预测,预计到 2020 年,中国粮食总需求将达到约 6.14 亿吨,其中口粮

消费需求约为 2.12 亿吨、饲料用粮消费需求约为 2.98 亿吨。

中国粮食消费用途数量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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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消费品种预测

在消费品种方面,稻谷是我国粮食消费量最大、比重最高的品种之一。从用

途看,稻谷主要用作口粮,约占稻谷消费量的 86%,约占口粮消费总量的 58%。

从小麦消费量和占粮食消费总量的比重看,小麦在 1996 年之前是我国第二

大粮食品种,但之后被玉米超越,降至第三,并且占粮食消费总量的比重一直呈

下降态势。从用途看,约 80%的小麦用于口粮,约占口粮消费总量的 30%,是口

粮消费的第二大品种;饲料用小麦数量和比重都呈下降趋势;工业用小麦数量和

比重显著上升;种用小麦数量和比重平均分别稳定在 468 万吨和 4.6%的水平,

约占种子总消费量的 40%,是种子用粮中最大的品种。

稻谷和小麦消费占粮食消费总量比重的下降,是由我国居民口粮消费减少、

饲料粮消费增多的膳食结构变化引起的。2004~2008 年,口粮消费数量在 2.66

亿吨上下徘徊,口粮消费占粮食消费总量的比重由 56.5%降至 51.2%。

玉米是稻谷、小麦和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中消费量增长速度最快的;同时,玉

米在粮食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也快速提高,1996 年之后玉米在粮食消费总量中的

比重超过小麦,成为我国第二大粮食消费品种。从用途看,玉米是饲料用粮和工

业用粮的首要品种;2004~2008 年,饲料用玉米约占玉米消费量的 66%,工业

用玉米约占 23%,口粮用玉米约占 9.5%;饲料用粮的约 54%来自玉米,工业用

粮的 54%也来自玉米;玉米消费的快速增长,一是由于中国肉、禽、蛋、奶等高

耗粮食品消费的增加引起饲料用粮的大幅增加,二是由于工业用玉米的大幅增

长。

大豆主要用作食用油加工及饲料。近年来,中国大豆消费增长强劲,国内大

豆消费的快速增长主要来自食用油压榨的需要及养殖业对豆粕等副产品的需求。

工业用和饲料用大豆占据了大豆消费量的九成。饲料用粮消费的 16%以上为大

豆,大豆仅次于玉米,是中国第二大饲料用粮食品种。

结合已经预测出的口粮和饲料粮需求,主要粮食品种的需求预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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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趋势

(1)科学种植在我国稻麦种植中日渐凸显

①稻麦种植业向产业化发展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种植业还主要以农户为种植主体,产业化水平、机

械化水平较低,不仅无法保证种植的标准化,也不利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

成本,更无法与市场需求进行有效对接。种植业产业化将农、工、贸有机结合起

来,使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由工业引入农业,实行以市场为导向、

以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保障、以效益为中心,实行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

企业化管理,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产业化种植是改

变传统种植模式,向现代种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几年,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

已取得一定成效:截至 2016 年 6 月,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 50 亩以上的农户数超

过 350 万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 270 万家。2016

年全国农用机械总动力达 11.44 亿千瓦,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计超

过 65%,农业生产已迈进产业化发展。

②稻麦种植业愈发重视农业科技创新

我国长期面临人多地少、资源分布不均的局面,单依靠增加生产要素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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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投入已远不能满足提高水稻、小麦等农产品产量和质量要求,农业科技正成

为提高农业单产和生产效率的有效手段。“九五”末至 2015 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

率从 37%提高到 56%以上,预计 2020 年末将达到 63%。《农业科技发展“十二

五”规划》及 2012 年以后年度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把农业科技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将由过去以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为主转变为提高土地产出效率、

劳动效率和资源效率并重,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程,

着力突破良种良法配套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农机农艺融合重大关键技术、提升农

业机械化水平,突破节本增效关键技术、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2)食品安全是趋势也是必然要求

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稻谷、小麦等农产品的消费观逐步

向“质量型”要求过渡,不仅要“吃饱”而且要“吃好”,国家对农产品安全问题也愈

发重视,大力推行“三品一标”工程,并明确提出未来要以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市场

准入的基本条件,全面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安全消费;绿色食品作为安全

优质精品品牌,带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和特色,因

地制宜地发展有机农产品。目前,已通过“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

产地总面积的比例达 30%以上,产品认证数量占食用农产品商品数量比例也达

30%以上,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在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日益扩大。

因此,水稻、小麦等作为我国最为重要的粮食作物,为能达到产出农产品安

全优质,其种植过程将趋向科学和安全,即: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结

合传统种植技术,运用生态系统工程学方法组织生产,减少对土壤、水体的污染,

维护生态平衡,提供安全健康的农产品,避免对自然资源掠夺式经营和滥用,实

现生态与经济两大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全产业

链一体化经营对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3)信息化、精准化种植

农业生产管理精准化是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新潮流,将农业带入数字和信息

化时代,由全球定位系统、农田遥感系统、农田地理信息系统、农田信息采集系

统等组成,其核心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农田地理信息系统(GIS)。通过在农作物

生产全过程中对农作物、气候、土壤从宏观到微观的实时监测,实现对农作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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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育状况、病虫害、水肥状况以及相应的生理、生态环境状况的定期信息获取

和动态分析,经过进一步诊断和决策,制定实施计划,并在 GPS 和 GIS 集成系

统的支持下进行田间作业。在未来稻麦种植领域,将越来越多的使用信息化手段,

提高稻麦种植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克服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增强粮食安

全的确定性。

(4)种子商品化率逐步提高

根据国际种子联盟(International Seed Federation,简称 ISF)统计,2013 年,

全球种子市场规模已经达到 500 亿美元,比本世纪初的 304 亿美元增长 64.47%。

其中,美国种子市场规模最大,为 140 亿美元,占全球商品种子市场规模的 28%,

其次是中国、法国、巴西、印度、日本、德国等。全球商品化种子市场呈现出明

显的区域性,70%以上的商品种市场集中在 20 个国家。

目前,我国常规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商品化供种率已经提高到 60%,而

国际上种子商品化率平均可达 70%,发达国家更高达 90%以上,因此我国种子

市场的上升空间很大。随着国家对粮食安全,尤其是稻谷、小麦等口粮安全的重

视和支持,未来几年我国水稻、小麦的种子商品化率将进一步提高。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农业稻麦种植行业具有典型的周期性特征,若某年某类农产品价格较高,次

年农户往往会选择多种该类农产品,结果次年产量增加、价格反而被压低,低价

又导致农民第三年减少该类农产品种植量,从而价格再度上升,如此反复,致使

农产品市场供应与价格变动通常呈现两年一个周期的特征。

种子行业是种植业的上游行业,因此其周期性特征与种植业的周期性特征存

在一致性。大米是我国居民的主要口粮,其消费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因此整个大

米加工行业作为民生行业,周期性并不明显。部分小品种受宏观需求、气候条件

以及种植状况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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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域性

农业生产是以生命有机体作为生产对象,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并存,上

述情况决定了它对自然条件有着很强的依赖性。农产品只有在最适宜增长的环境

中进行生产,才能获得质量最好的农产品,才能获得最好的效益,比较优势的竞

争结果导致优势农产品在优势产区的大规模种植,农产品种植呈现专业化的种植

带,区域性特征越来越明显。

种子行业是种植业的上游行业,因此其区域性特征与种植业的区域性特征存

在一致性。大米加工行业的区域性特点也比较明显,主要受饮食习惯和自然气候

条件等因素影响。一方面,不同自然气候条件生产的水稻品种则存在差异,特定

区域居民对适宜当地生长的水稻则更为欢迎;同时,大米加工行业面临着利润率

较低的现实,其亦受到物流半径的影响。另一方面,在饮食习惯上,山东、河南、

陕西以及甘肃等中原地区以面食为主,江西、湖南、广东以及广西等南方区域以

籼稻为主,而东北区域、江苏、安徽等区域则以粳稻为主。因此,大米加工行业

的区域性特点较为明显。

(3)季节性

农产品的共性就是生长和收获具有季节周期性,所以呈现出很强的季节性特

征。在供求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农产品价格具有季节性,当供求关系出现严重失

衡时,农产品价格季节性不明显。

种子行业是种植业的上游行业,因此其随着种植业的季节性特征变化而呈现

出一致的季节性特征。大米产品作为国内口粮的主要品种,大米加工和销售行业

季节性不太明显。

(五)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和主要经营模式

1、市场竞争概况

(1)稻麦种植业行业的市场竞争概况

目前,我国粮食种植业主要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体的组织生产形式,国

家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粮食种植业作为国计民生产业,竞争性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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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以及标准化生产政策的推广,将出现越来越多的组

织化粮食生产企业,未来粮食种植行业将在特别品种、特殊领域出现一定的竞争。

(2)种子行业的市场竞争概况

作为稻麦种植业的上游行业,稻麦种子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行业

的竞争态势则有别于种植业行业本身。外资种子企业进入我国种业始于 1989 年,

开始主要涉足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种子领域,并以贸易方式将其商品种子打入

我国种子市场。20 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美国孟山都开始进入中国棉花种子市场。

200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后,世界排名前 10 位的美国孟山都、美

国杜邦-先锋、瑞士先正达、法国利马格兰(Gr.1imagrain)、德国拜耳(Bayer Crop

Science)等跨国种业公司陆续进入玉米等粮食作物育种和种子生产经营领域。

我国种子企业众多,截至 2013 年底,全国持证种子企业达 5,949 家,其中

持部级颁证企业 182 家,持省级颁证企业 2,169 家,持市县两级颁证企业 3,598

家。其中,资产总额 1 亿元以上的达到 244 家,其中 10 亿元以上(含)的种子

企业 10 家,5 亿元至 10 亿元(含)的 16 家,2 亿元至 5 亿元(含)的 84 家,1

亿元至 2 亿元(含)的 134 家。近年来,国家支持种业发展,支持优势种子企业

做大做强,调整种子企业进入门槛,行业优胜劣汰加剧。截至 2016 年,全国持

证种子企业达 4,333 家,比 2010 年减少 50.2%,企业“多、小、散”状况明显改

善,注册资本达 1 亿元以上的种子企业达 200 多家,比 2011 年增加两倍多。

(3)大米加工行业的市场竞争概况

1)大米加工行业总体竞争格局

我国粮食市场开放较晚,1998 年以前,我国大米加工业主体为国有企业。

随着粮食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不断被改革,民营企业大量增加,2004 年以

后,国内大米加工行业发展较快,市场多元化经营竞争格局已经形成。近年来,

大米加工行业产能过剩已经显现,正逐步向规模化、品牌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且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大米加工行业面临着“洗牌”格局。

据国家粮食局统计,2014 年全国进入统计大米加工企业 8,519 家,较 2012

年的 9,349 家减少 830 家;年处理稻谷能力由 2012 年的 3.1 亿吨下降为 2.43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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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2014 年大米产量 1.3 亿吨,产能利用率提升至八成左右(剔除重复计算产量,

产能利用率约六成),达到本世纪以来的最高水平。

我国稻谷年产量仅 2 亿吨,大米加工产能过剩,加工企业争夺粮源和销售市

场的竞争十分激烈,由此形成我国大米市场长期“稻强米弱”现象。

由上述数据可知,我国大米加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普

遍差,产能利用率较低。而且,大米加工企业存在“小、散、低”的状况,严重缺

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规模化、集

团化生产经营不仅是国家政策的调控目标,也是市场发展运行的要求。

目前,我国食用大米市场上品牌众多,各档次、各地域品牌差别大,尚未形

成明显的全国性的行业领导品牌。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品

牌大米销售市场逐年扩大。大米加工产业将从生产优势、数量优势转变为质量优

势、价格优势和市场优势。优质、专用、绿色大米品种是发展方向。品牌大米市

场影响大,销售相对稳定,竞争优势较突出,市场前景广阔。

2)华东区域大米加工行业竞争格局

由于大米加工行业的区域性特点,其竞争主要体现在区域性竞争方面,具体

竞争格局表现为小规模大米加工企业之间在低端市场的竞争和区域性优势品牌

和全国性品牌及其相互之间在中高端市场之间的竞争。在各区域市场,前述竞争

形式均同时存在。华东区域作为我国水稻主产区域,大米加工企业之间也面临着

较为激烈的竞争。中粮控股、益海嘉里以及其他粮食系统背景的大米加工企业之

间竞争较为激烈。

2、行业主要的经营模式

(1)种植业经营模式

我国种植业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农户分散经营模式、“公司+农户”经营模式、

农业合作社经营模式以及自主大规模基地种植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农户分散经营模式,即我国由来已久且普遍存在的小农经济模式,以家庭为

单位的农业种植业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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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模式,是一种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企业与农户通过契约的方

式展开合作,发展规模经营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该模式是我国农业产业

化发展的初级形态,也是目前农业产业化的主流形式之一。双方都是独立的经营

主体,农户根据合同决定种植的品种、面积,企业则为农户提供种植技术支持、

农产品收购等服务。

农业合作社在不改变土地权属和单个农户经营规模的同时,将一家一户的分

散种植联合成千家万户的规模经营,创造市场优势,使农户从横向、纵向扩张中

获得利益。农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载体,使农民能够以较低

价格购置农业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较优的交易条件销售自己的产品,帮助

社员获取技术、信息以及提供培训。

自主经营大规模基地种植经营模式目前主要存在于国有农场的生产经营中,

国有农场或下属企业,依托农场自主经营耕地,进行统一布局、统一种植,属于

企业化运作模式。随着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推广,未来该模式将在

我国种植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2)种子行业的经营模式

种业生产主要包括育种(研发)、繁种(生产加工)两个环节,通过直销、

经销实现收入。截至 2013 年底,全国持证种子企业达 5,949 家,到 2016 年全国

持证种子企业仍达 4,333 家,但具有自主研发能力、能够实现育(种)繁(种)

推一体化的企业极少,绝大部分企业研发实力薄弱,主要从事繁种和推广工作。

销售方面,目前行业内主要企业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

(3)大米加工行业的经营模式

大米加工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一体化经营模式、粮食系统的储备+稻米

加工模式以及单纯的收购稻谷+稻米加工模式。

一体化经营模式,即将自主经营种植基地种植的稻米加工成大米,可以从水

稻种植源头开始主导和掌握原材料的品种、品质以及获得稳定、充足的原材料供

应保障。

粮食系统的储备+大米加工模式,即我国粮食流通管理部门下设大米加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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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依托粮食流通管理部门的粮食储备依法从事大米加工业务,可以解决储备粮

的轮换消化问题。

单纯的收购稻谷+大米加工模式,是目前我国大米加工行业的主要经营模式,

与一般的工业生产模式相同,经营模式表现为原材料采购、加工后销售的形态。

在我国当前的稻米市场状况下,该模式的竞争能力面临一定的挑战。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种植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世界发达国家农业种植业基本上是以大规模农场经营为主,生产的各个环节

已全面实现机械化,农业科技贡献率很高。目前美国农业科技对农业总产值的贡

献率达到 75%。我国农业主要以家庭承包和小农场的分散生产经营模式为主,科

技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超过 56%,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随着

我国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未来农业产业将呈现如下发展

趋势:

①农业设施化、管理精准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农业正从“自然式”向“设施式”发展,从田间进入“工

厂”,从农户的小型精致经营走向企业化的大型精密规模经营。设施农业通过一

定的农业设施,能在局部范围改善或创造环境和气象因素,为动植物生长发育提

供稳定的良好环境。农业生产过程中,通过采用先进的生物技术、化工技术、信

息技术和航天技术等精确化技术,在选种、播种、施肥、喷药、灌溉、收割等生

产环节实现精准化操作,大幅度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率。

②经营产业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对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业生

产直接受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农业产业化将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以市场为

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

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农业龙头企业将成为

推动农业产业化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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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农产品生产的无害化

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农产品生产也正在由普通农产品生产

向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过渡,并逐步开展有机农产品生产。

2、种子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种子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主要体现在育种和原种生产方面。

育种方面,目前比较常用的育种技术有常规育种、诱变育种、单倍体育种、

远缘杂交育种和分子设计育种等,其中常规育种目前仍是行业内应用最广泛、成

效最大的育种方式,在农作物品种的创新上占据重要地位。

我国农作物育种技术发展将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相关基础研究,如

提高光合作用效率,进一步挖掘单产潜力等;二是重要农艺性状分子机理研究,

以分子生物学技术与常规育种相结合,创造优异育种元件和选育突破性的新品

种;三是拓宽育种途径,如远缘杂交和人工合成种的改良利用等。

原种生产方面,原种生产方法有:育种家种子繁殖法、三圃法、二圃法和株

系循环法。

育种家种子繁殖法是采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并且应达到原

种质量标准。

三圃法是指通过株(穗)行圃、株(穗)系圃和原种圃来繁殖种子。用这种

方法生产原种通常需要 3 年时间,所以也称“三年三圃制”。如选单株(穗)时需

设选择圃,就需要 4 年时间。三圃法生产原种的基本技术程序是“单株(穗)选

择,分系比较鉴定,混系繁殖”。

三圃法原种生产程序示意如下: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原种圃 株(穗) 大田用

株系圃 原种圃

种子田 行圃 种

选择单株(穗) 分行比较 分系比较 混系繁殖 生产应用

一株(穗)系一块 当选株(穗)行(系)混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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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圃法是在三圃法的基础上,省去了株系圃。其它操作同三圃法。

株系循环法是在三圃法的基础上,在当选的株行圃中选择 5-10 个具备本品

种典型性的优良单株,混合脱粒为一个种植单位,将上季收获的各种植单位种成

一个株系建立保种圃,实现株系循环。将选择单株后的株系混收,成为核心种子,

下一季用于种植基础种子田。基础种子田收获的种子下季种植成为原种圃。保种

圃中发现变异的株系要及时淘汰,通过扩大种植单位种子量,扩大株系规模,以

保持保种圃的面积,即增株不补系。如果保种圃中淘汰的株系较多,通过增株难

以保持保种圃的面积,则通过三圃法补充株系。

株系循环法生产原种程序示意如下:

各系选单株 各系选单株

单株 株行圃 保种圃 保种圃

混合 混合

繁殖

基础种子田 繁殖

基础种子田

原种圃 原种圃

此外,在种子加工环节,包衣技术是集多学科成果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

也是当前农业增加科技投入,增加科技含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综合防治、低

毒高效、省种省药、保护环境、投入产出比高的特点。包衣种子的种子净度、水

分、发芽率等质量指标较高,同时芽苗无病害、无地下害虫危害,可节省用种,

无需补苗措施,小麦种子每亩节省种子 1-1.5 公斤。

3、大米加工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目前,世界大米的生产工艺已比较成熟,并已基本定型,各生产企业和科研

机构已将研究的重点转为稻米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上。我国大米加工行业经过几

十年的发展,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缩短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甚至在一些

领域和方向上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如我国的碾米工艺和设备已可与美国、日

本等发达国家媲美,但还存在规模小、分布散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规模化、集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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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生产,提高企业的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稻米加工过程包括稻谷清理、砻谷及砻下物分离、碾米及白米分级、大米精

加工、包装及保藏及副产品利用等诸多环节,涉及相关环节的具体技术。由于稻

谷品种多样,前述各环节需要根据不同稻谷品种、不同稻米用途进行适当的技术

调整。

稻谷清理技术方面,稻谷在收割、堆晒、干燥、运输和储藏等环节难免会混

入各种各样的杂质,这些杂质会影响稻米加工的工艺实施,混入成品大米中会影

响品质,甚至造成消费者损害。故需要根据稻谷与杂质显著的差异,将其分离分

选。稻谷清理的基本方法:风选法(空气动力学特性的不同)、筛选法(宽度与

厚度的不同)、精选法(形状和长度的不同)、比重分选法(比重的不同)、磁

选法(磁性的不同)等。

碾米技术方面,碾米是应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将糙米表面的皮层部分或全

部剥除的工序。碾米的基本方法可分为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两种,目前世界各国

普遍采用物理方法碾米(又称机械碾米)。物理碾米法是运用机械设备产生的机

械作用力对糙米进行去皮碾白的方法,所用机械称为碾米机,其主要工作部件是

碾辊。根据制造材料的不同,碾辊分为铁棍、砂辊和砂铁结合辊三种类型。化学

碾米法包括纤维酶分解皮层法、碱去皮法、溶剂浸提碾米法等,但真正付诸工业

化生产的只有溶剂浸提碾米法。

大米抛光和色选技术方面,抛光实质上是湿法擦米,它是将符合一定精度的

白米,经着水、润湿以后,送入专用设备(白米抛光机)内,在一定温度下,米

粒表面的淀粉胶质化,使得米粒晶莹光洁、不黏附糠粉、不脱落米粉,从而改善

其贮存性能,提高其商品价值。抛光技术方面,因抛光机采用的着水方法而存在

差异,着水方法主要包括滴定管加水、压缩空气喷雾、水泵喷雾、喷风加水以及

超声波雾化等方法,其中以超声波雾化水滴雾化细小,米粒表面着水均匀为最佳。

(七)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我国种植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我国种植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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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扶持力度大

中共中央 1982 年至 1986 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

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2004 年至 2017 年又连续十四

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

题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同时,为了实现以工促农、促

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目标,通过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业企

业发展,为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

2)国内市场对农产品需求不断增长

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16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 744,127 亿元,按可比价

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6.7%。连续多年的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在可

预见的未来,我国经济仍将保持适度增速,各类农产品作为生活基本消费品,其

需求将随人口增长和人均消费水平提高保持良好增长态势。

3)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和农产品种植结构不断优化

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得到优化,主要农产品

向优势区域集中的步伐加快,农业的区域比较优势和规模优势逐步得到发挥,优

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已现雏形。农产品种植结构也得到不断优化,高效经济作物

保持较快增长,由以粮食为主转变为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全面发展。

4)农业技术不断提高

科技应用方面,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逐步加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得到了重点推广,农业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近年来,全国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

稳定在 96%以上,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 56%以上,农作物综合

机械化率提高到 65%以上。

5)农业产业化链条不断延伸

各地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物流业,引导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基地

建设和加工项目向优势区域转移,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农产

品加工带(区),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条,提高了产业带建设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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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我国种植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经营规模偏小

我国农业受人口状况、耕地分布、机械化水平等因素影响,主要实行以家庭

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目前我国从事农业种植的大型企业

较少,大部分是家庭承包经营和小农场的分散生产模式。从土地规模和农业资源

拥有量来看,我国的农业经营一般是以家庭或者农户为单位的,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不仅人均耕地面积很少,户均耕地规模也小。

2)机械化水平有限

从农业机械化水平来看,我国农业以单家独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机械

化作业不易大规模推广,以致农机拥有量少、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

3)科技应用水平有待提升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差异性大,科技成果的应用往往受到区域性的限制,

同时科技体制也存在一定弊端,农业科学研究工作与生产实际还存在一定的脱节

现象。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 56%以上,仍与世界发达国家相

比存在较大差距。

2、影响我国种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法规支持

种子行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产业,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96

年以来,国家组织实施种子工程建设,推动了种子产业的快速发展,之后国家还

相继颁布实施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植物

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为我国种子行

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产业具体扶持政策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

业的基本情况”之“(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

政策”之“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另外,为鼓励农户使用优质农作物种

子,国家出台了良种补贴政策并不断加大补贴范围和规模,2014 年中央财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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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补贴金额已为 214.45 亿元,2015 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金额为 203.50 亿元。

2)研发主体逐渐向企业转移

种子行业是种植业中科技含量较高的子行业,培育良种需要强大的科研技术

支持,种子加工同样也离不开技术支持。过去国内种子研发带有很强的计划性,

研发工作主要由农业科研院所承担,一方面抑制了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同时

也造成研发和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近年来,国家围绕企业育种研发生产出

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引导科技资源向优势种子企业集中,支持企业建立育种基

地,鼓励企业加大投入,研发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品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研

发体制,推动了研发和生产技术进步,保证了研发培育和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

促进了种子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3)产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通过种子工程引导,国家对种质资源保护、品种研发改良、品种区域实验、

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种子质量检测体系等五类公益性、基础性设施建设进行持续

投入,相继建成一批国家种质资源库(圃)、农作物改良中心和分中心、农作物

区域试验站、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和分中心、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种子加工中心、

农作物(原)良种繁育基地(场)等。上述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新品种的

繁育推广,完善了种子社会化服务管理,提升了安全供种能力,有力推动了种子

行业的发展。

4)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为保证农业生产安全,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强种子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通过

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淘汰不合格种子企业,有力提升了种子企业整体实力;

通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侵权违法行为,维护了公平竞

争市场秩序;通过公开种业相关信息,提高了农业部门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通过开展种子执法年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种子管理水平,确保品种种植安全、

供种数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和种子产业安全。

(2)不利因素

1)资金缺乏,种子加工技术设备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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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的欧美发达国家,种子成熟收获后,无论是否适合自

然晾晒,均以果穗方式送入烘干室烘干,然后经过一系列精细化机械操作,形成

商品种子。在我国,大部分制种企业资金较为缺乏,种子加工设备陈旧、技术落

后,多数制种企业种子收获后采取自然晾晒,单机加工,种子含水量等各项指标

难以有效控制,成品率不高,无法适应大规模机械化生产需要。

2)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行业集中度低,竞争激烈

截至 2013 年底,全国持证种子企业达 5,949 家,截至 2016 年全国持证种子

企业仍达 4,333 家,而美国仅有 1,100 多家,同样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也只有 600

家左右;市场占有率方面,目前我国前 50 强种子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仅 40%左

右,而美国孟山都和杜邦-先锋两大种业巨头国际市场占有率则高达近 40%。近

年来,虽然国家出台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等政策,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但

行业“企业多、分布散、集中度低”的竞争格局仍未得到根本改善,无论从销售规

模、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多数企业难以适应未来市场发展的需求。

3)企业高级技术人才缺乏

种子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种子研发工作技术含量高,对经验丰富

的高级技术人才依赖性较强,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科研育种工作主要由农业科研院

所完成,导致目前种子企业的高级技术人才普遍较为缺乏;在销售环节,企业需

要大批熟悉当地农业生产环境的销售与农技服务人员。上述人员特别是具有丰富

经验的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需要较长时间,制约了我国种子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

发展。

4)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上涨,种业制造成本上升

近年来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

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如建立健全最低工资制度、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

及建立健全社保体系等,工资水平的增长和社保体系的建立导致企业用工成本也

逐步提高。此外,2012 年以来,种业的原材料价格也呈上涨趋势。劳动力和原

材料成本的上涨,使得种业制造成本不断上升,经营压力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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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影响我国大米加工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我国大米加工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消费需求不断增长,消费结构将继续升级

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将对食品消费总量和结构产生重要影响。消费者对

粮油食品的需求将从单纯满足于生理需求向更加注重营养健康等方面的需求转

变,这将为大米加工业发展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

2)科技进步为大米加工业提供新技术和新装备

近年来,科技领域新技术、新装备层出不穷,不断推动粮油加工技术的创新。

通过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将延长大米加工的产业链、价值链、效益链和就业链。

国家将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这有利于稻米加工业更好地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

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企业也需要不断增加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生物技术

和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将更广泛地应用到稻米加工产品开发,集成稻米加工及副

产品综合利用技术,从而产业链将不断延伸,深加工产品更加丰富,粮油的附加

值不断提高。

3)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化进程加快,将为大米加工业提供更加丰富

的优质原料

中国正在实施《全国新增 1000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 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专用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促进农业由生产导向型向市

场导向型、加工导向型转变,为大米加工业发展提供优质、专用的加工原料。

(2)影响我国稻米加工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环境污染威胁产品质量安全

由于我国过去几十年来粗放的工业化进程和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我国各地均

不同程度面临土壤污染、水源污染以及空气污染问题。环境污染会对水稻等农作

物生长产生不利影响,影响最终用于消费的大米等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质量

安全事件将对整个稻米加工行业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2)国内国际粮价倒挂,拉低国内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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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内国际大米价格倒挂因素影响,近年来进口大米的数量迅速增加。尽管

在总量上进口大米占比很低,但仍然对国内稻米加工行业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冲

击。一方面,进口大米价格会传导至国内大米市场,降低国内大米市场价格预期;

另一方面,区域性大米进口给传统的大米主产区的大米加工企业形成了较为严重

的不利影响,导致区域性大米加工企业停产或减产而处于亏损状态。

(八)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土地资源壁垒

随着国家允许农村土地承包者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

流转土地,种植业正面临结构性调整,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为适应种植业的

趋势发展,拟进入种植业且开展规模化经营的种植主体首先需要面对如何获取一

定规模、可用于种植的土地资源,从而形成较高的行业进入门槛。

2、技术壁垒

在规模化种植业领域,从事农作物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一方面需要具备

较高的以土壤改良为核心的生态环境改善与维护能力,耕地质量是保证农产品质

量安全的基础,只有净化土壤、扩大土壤养分库容才能生产出安全、营养的产品,

因而种植主体需要具备针对不同的土壤性状制定相应的土壤改良方案的能力;另

一方面,种植主体还需能制定适合的规模化、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保障农产品

种植过程的生态与安全。最终生产出的农产品方能真正安全可靠。

在种子生产业务领域,种子行业是种植业中科技含量较高的子行业,其技术

水平高低是影响农作物产量和质量的重要因素。种子从选育、生产、加工到售后

技术支持都需要较强技术积累,尤其是高品质种子的选育栽培具有技术密集、人

才密集、多学科高度交叉的特点;此外,受种子生命周期等因素影响,一些农作

物品种在生产与应用若干年之后就不宜再推广使用,这也要求种子企业必须具备

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研发水平。上述各项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是企业

长期积累和发展的结果,对新进入者构成较强的壁垒。

在大米加工业务领域,行业内优势企业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在原粮收购与

储藏、技术工艺、质量检测、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积累出较为丰富的技术经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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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经验和现场工艺经验,并在长期实践中锻炼培养出稳定的专业技术研发人才。

新进入企业需要花很长时间进行摸索与积累这些要素。

3、食品安全壁垒

2009 年 2 月 28 日,国家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并从 2009 年 6 月 1 日起正

式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提高了食品加工企业

的进入门槛。2015 年 4 月 24 日,国家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修订,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本次修订统一了监管主体、完善了监管体制、填补了监管

真空、强化责任机制。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

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取得许可才能进行食品加工和制造;二是对食品类产品实行

市场准入标志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 标志”

才能进入市场销售(QS 标志制度已由新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进行调整,调整

为“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原采用 QS 标志的食品生产者的过渡期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检验合格或未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的

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同时,下游食品工业客户、商超客户等和监管部门也对产品

品质、生产企业的品质保证能力等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日趋严格的行业监管体系将加速淘汰实力弱、设备落后、产品质量稳定性差

的中小企业,提高稻米加工行业的进入门槛以及日趋严格的质量控制要求,使行

业内企业不断提高自身质量控制标准。而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这些质量控制体

系,需要付出较长时间的经验积累,这也形成了对后来企业的进入壁垒。

4、资金壁垒

在种植业领域,规模化农作物种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运用资金从农

户手中获取规模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资金购买大量生产资料等,同时在种

植过程、仓储、运输等环节也需大量资金投入。

在种子生产业务领域,种子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同时对资金实力也有

较高要求。除需满足相应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和生产经营场所等要求外,在生

产经营过程中也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一般而言,一个新品种从开始选育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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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推向市场需 5-8 年时间,推向市场到被市场接受仍需经历较长的时间,这期

间企业需要进行大量的持续资金投入;此外,扩充种质资源、建立育种科研团队、

扩大育种规模、提高生产加工水平、扩大产能、建立完善销售服务网络等方面,

企业同样需要进行较大的持续资金投入。

在大米加工业务领域,为了能够在客户和市场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既需

要保证品质,又需要大量投入市场推广和运营;保证品质,需要优质的原粮、先

进的设备以及严格的工艺管理流程、甚至需要建立质量追溯系统;市场推广需要

进行广告投入。因此,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方能在市场中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

5、资质壁垒

在种植业领域,为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

市场竞争力,农业部门推行“三品一标”工程,大力发展“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

促使农产品形成“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质量保

障体系。因而,从未来一定时期起,能生产符合“三品”品质水稻,获得“三品”认

证,将对拟进入行业主体形成行业进入门槛。

在种子生产业务领域,2001 年国家开始对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经营实

行许可制度。2016 年 7 月 8 日颁布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

年 8 月 15 日实行),规定了对申领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

产经营许可证、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实行选育

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进行了规定,设置了差异化条件;对申领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

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设置了多角度、高要求的条件。上述规定的行业进入门槛,

增加了新进入者的生存成本。

6、品牌信誉壁垒

在种子生产业务领域,自我国第一部《种子法》颁布以来,经农业部门批准

并注册的种子企业由此前的 2,300 家发展到 2008 年的 8,700 家以上。2001 年以

来,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重点开展了完善许可制度、加强政府扶持、创新科

企合作机制等 3 个方面的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据初步统计,我国的种子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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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又由 8,700 家减到 2016 年底的 4,333 家;其中注册资本 1 亿元以上的种子企业

达 200 多家,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虽然种子外观差别不大,但质量千差万别,一

般农户难以从外观甄别种子质量。近年来,虽然政府不断加大种子市场监督执法

力度,但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户利益。上述现状

决定了企业的品牌信誉在市场竞争中的关键作用,而品牌信誉的积淀并为广大农

户认同和接受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在大米加工业务领域更是如此,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的升级,

消费方式的转变,以及食品安全意识的日益加强,消费者更加注重食品的质量、

安全、营养等,信赖大品牌、消费名牌,已成为趋势和必然。稻米行业已经进入

到品牌竞争阶段,目前的品牌竞争格局是极少数全国性品牌的粮油经营企业依托

雄厚的经营优势在全国各区域布局加工厂和各区域内地方粮食系统下属粮油企

业塑造区域品牌的格局。

要塑造一个知名品牌,既需投入大量资金,也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与沉淀。新

进企业要么耗时费力塑造品牌与形象,要么则只能在传统和低价位的产品中激烈

竞争,利润及生存空间较小,被替代性较高,在一段时间内新进企业与已经具有

品牌优势的企业相比将处于不利地位。

7、原材料收购及仓储能力壁垒

规模型种子生产企业和稻米加工企业每年需要有充足的稻谷、小麦等原材料

供应保证,而稻谷、小麦等粮食作物的供应存在季节性。采购期相对集中的行业

特点,对于收购及仓储能力有限的企业来讲,在采购季节未能备足粮源,在后继

生产中可能因原料供应暂时短缺而造成停产、减产。近几年,在国家托市政策的

大背景下,稻谷、小麦价格温和上涨,拥有较强原材料收购能力和仓储能力的企

业,有利于控制生产成本。原粮收购及仓储能力的不足而带来的原料供应、成本

控制等方面的劣势,将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较大的进入壁垒。

(九)利润水平及变动情况

农业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利润水平趋于稳定。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受

到上游农资行业、国家政策支持以及天气气候等因素影响。限于行业数据可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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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有限,仅公众公司可取得数据较强,同行业公众公司的经营数据在一定程度上

反映行业利润水平。

由于发行人主要开展农作物种植业务、种子生产业务及大米加工业务,同行

业公众公司中较少同时开展上述三大业务的主体,现将开展上述三大业务的主体

与同行业公众公司分开比较如下:

(1)农作物种植业毛利率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母公司毛利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毛利率与种植业同行业公众公司

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北大荒 71.16% 68.38% 49.43% 26.09%

海南橡胶 3.92% 1.12% 5.53% 4.69%

亚盛集团 18.94% 23.01% 22.18% 24.15%

香梨股份 5.31% 2.68% 6.21% 10.25%

巴口香 45.93% 14.19% 34.77% 28.37%

亚夫农业 -24.80% -56.16% 31.73% 32.30%

穗源科技 20.91% 18.07% 30.33% 23.96%

农凯股份 18.46% 19.58% 25.48% 22.57%

平均值 19.98% 11.15% 25.71% 21.55%

母公司苏垦农发 17.38% 17.14% 19.39% 18.53%

发行人(合并) 20.88% 19.29% 23.07% 20.97%

由于经营范围、种植农产品的品种、种植经营模式以及各地域年度间种植环

境的差异,上述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主营业务利润来源及

毛利率分析”。

(2)种子生产业务毛利率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由于常规种子毛利率低于杂交种子毛利率,而同行业公众公司中

开展杂交种子生产业务的较多,故大华种业种子生产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值。报

告期内,子公司大华种业毛利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毛利率与种子生产同行业公众

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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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

主要种子品种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丰乐种业 杂交稻、玉米等种子 15.87% 22.86% 19.85%

农发种业 小麦及玉米种 4.33% 7.28% 6.96%

隆平高科 杂交稻及玉米等种子 38.29% 39.47% 36.44%

新农开发 棉种 14.50% 23.98% 18.78%

中江种业 杂交稻种子 20.07% 19.24% 18.67%

红旗种业 杂交稻、常规稻及小麦种子 10.67% 8.91% 7.92%

神农基因 杂交稻种子 12.78% 24.30% 16.71%

平均值 - 16.64% 20.86% 17.90%

大华种业 常规稻麦种子 16.46% 13.07% 12.24%

发行人

常规稻麦种子、种植业及大米加工业务 20.88% 19.29% 23.07%

(合并)

(3)大米加工业务毛利率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子公司苏垦米业毛利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毛利率与大米加工同行

业公众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中国粮油控股 4.32% 5.19% 4.64%

金健米业 12.01% 9.37% 12.05%

华润啤酒 33.66% 31.07% 25.14%

龙蛙农业 69.39% 58.38% 7.54%

平均值 29.85% 26.00% 12.34%

苏垦米业 7.22% 6.63% 7.37%

发行人(合并) 20.88% 19.29% 23.07%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毛利率,主要是大米加工同行业

公众公司同时开展多种其他毛利率较高的非大米加工业务所致。报告期内,上述

同行业公众主营业务情况及大米业务占比情况如下:

大米或食品业

公司名称 业务情况

务占比

中国粮油 油籽、生化及生物燃料、大米、小麦及啤酒原料的加工及销

12.10%①

控股 售

大米、面粉、面条、植物油、米粉、牛奶、糖果、果冻、药

金健米业 10.69%②

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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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或食品业

公司名称 业务情况

务占比

华润啤酒 零售、啤酒、食品及饮品业务 8.33%③

2014 年之前主要为大米加工,2014 年后为原粮种植及大米加

龙蛙农业 97.51%④

工业务

苏垦米业 大米加工业务为主 56.39%⑤

注:①此数据为中国粮油控股大米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②金健米业未披露大米业

务收入占比,仅披露大米加工业务成本,此比例为大米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③华润啤

酒未披露大米销售占比情况,此比例为食品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④该比例为大米及谷物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此外,根据龙蛙农业2015年年报,该公司自2014年起由收购原粮加工销售

向产业链上游延伸至原粮的种植加工销售,并将产品定位由中低端产品转向中高端产品,故

2015年起毛利率提升较多;⑤此数据为苏垦米业大米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十)上下游之间的关系

发行人全产业链布局涉及粮食种植业、种子生产业以及大米加工业等领域,

各领域上下游存在一定差异。其中,粮食种植业的上游主要涉及种子、化肥、农

药等农资行业以及农业机械行业,下游主要涉及种子生产业、面粉加工业以及大

米加工业等粮食产品加工行业;种子生产业的上游、下游均主要涉及粮食种植业;

大米加工业的上游也主要涉及粮食种植业,下游主要涉及商品流通业、食品加工

业以及餐饮业等。

按照发行人全产业链的角度理解,发行人所涉业务领域的上游主要涉及种

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行业以及农业机械行业,下游主要涉及种植业、商品流通

业、食品加工业以及餐饮业等。按照发行人的生产成本结构来看,化肥、农药等

农资行业是发行人的主要上游行业,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价格受煤炭、石油等

石化产品价格波动影响,对种植业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发行人下游根据产品的

不同主要涉及种植业和商品流通业以及食品加工业,国家对粮食价格实行最低收

购价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价格、大米产品价格以及种子产品价格。

同时,随着国家和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品质越高的大米产品越受下游

商品流通业和食品加工业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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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产业

链布局领域

水稻、小麦及大

麦等种子产品

农药、化肥等

农资生产厂家 种子加

化肥、农药 稻谷、小麦及 工业

等农资供应 稻麦等粮食 大麦等农产品 食品加工业

农药、化肥 小麦、大麦、

等农资分销 作物种植 稻谷等农产品

商品流通业

大米加

农药、化肥等 大米产品

工业

农资分销渠道 餐饮业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竞争地位

苏垦农发是一家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核心资源优势的农作物种植、良种育

繁、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全产业链规模化的国有大型农业企业,主营业务为稻麦种

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公司全产业链一体化的优势可进一步增

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但目前农业行业中产业一体化的企业较少,因此在比较

其竞争地位时,按照不同板块进行比较。

1、发行人稻麦种植业板块的竞争地位

由于我国稻麦种植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

生产产业化、组织化的推行,逐步建立起一些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或龙头企

业等农业生产组织化经营主体,但规模均较小。目前,国内稻麦种植领域具备规

模基地优势的主要为农垦系统下属企业,而发行人种植业基地规模及产量水平在

稻麦种植领域居于全国农垦企业前列。

2、发行人种子生产业务板块的竞争地位

2016 年全国 4,333 家持证种子企业中,具备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企业仅 100

余家,而且经营作物种类各有不同。大华种业连续 15 年保持“江苏省农业产业化

重点龙头企业”称号。2011 年,大华种业被农业部等八部委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

重点龙头企业”,是当年江苏省种子行业唯一获得该殊荣的企业;并于 2014 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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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八部委复审。2012 年,“大华”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3 年,中国种

子协会认定大华种业为“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全国仅有十家),2016 年再度

获得该认定。2011 年在种子行业企业首次信用评价中被中国种子协会评定为“企

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有效期三年),并于 2014 年通过复审。

2003 年 9 月,被中国种子协会评为“2003 年种业五十强”;2006 年 10 月,

被中国种子协会评为“中国种业五十强”;2011 年 10 月,成为中国种子协会第五

届常务理事单位;2010 年 10 月,被中国种子协会评为“中国种业骨干企业”;此

外,大华牌水稻种子、小麦种子、大麦种子分别于 2007 年、2008 年和 2010 年

被评为江苏名牌产品,上述产品均在 2013 年继续评为江苏名牌产品。2015 年 12

月,“大华”商标通过“江苏省著名商标”复评。

3、发行人大米加工业务板块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大米加工业务运营主体苏垦米业是我国农业产业化行业十强龙头企

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大米加工企业 50 强企业。2010 年 10

月,苏垦米业在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被授予“农业产业化行业十强龙

头企业”称号。苏垦米业于 2007 年 4 月被国家农业部、发改委以及财政部等 8 部

委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先后连续多次顺利通过了 8 部委联合

组织的两年一次的运行监测。2005 年 12 月,苏垦米业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一批“全

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示范企业”。2010 年至 2013 年,苏垦米业连续四年荣获中国

粮食行业协会“全国大米加工企业 50 强”称号;2013 年 10 月、2012 年 10 月,苏

垦米业连续两届获粮油市场报、中国粮油榜组委会评为“中国粮油榜粮油百佳粮

油企业”。2014 年 11 月,“苏垦”牌大米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暨设备技术

展示交易会上荣获“金奖大米”称号。2013 年 9 月,苏垦米业获评江苏省绿色食

品示范基地。

(二)竞争对手

由于发行人全产业链的布局形态,需分业务板块进行比较。由于稻麦种植业

务的特殊性,发行人种植业务并无明显的竞争对手,故主要列示了同行业企业;

发行人种子生产业务板块和大米加工业务板块主要面临区域性竞争,因此主要列

示了相应区域内的主要竞争对手。下列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或同行业企业的信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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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其官方网站或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

1、发行人稻麦种植业业务的主要同行业企业

(1)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成立于 1998 年,是

由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2002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 2012 年,北大荒从北大荒

集团承包的耕地面积增加到 1,158 万亩,主要从事水稻、小麦、大豆、玉米等粮

食作物的生产。北大荒实行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即以土地发包方式经营拥有的耕地。

(2)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集团”)是一家以丰富

的土地资源和矿产储备为基础,以高科技农业、盐业化工及生物工程为主体的大

型实业集团,于 1997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亚盛集团通过近

年来一系列的资产注入、资产置换以及资产购置行为,将农用地资源储备增加至

约 415 万亩,其中耕地面积增加至约 55 万亩。亚盛集团主要种植啤酒大麦、苜

蓿草、马铃薯以及玉米等农作物品种。亚盛集团实行以统一经营和家庭联产承包

责任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

2、发行人稻麦种子生产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

(1)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主要经营

水稻、小麦、油菜和棉花等种子;拥有种子繁育和生产基地,经营的种子均为自

有品种,近三年的种子生产经营数量平均在 4,000 万公斤以上。

(2)江苏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种业”)成立于 2001 年,注册

资本 12,300 万元,2016 年于新三板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杂交水稻、杂交玉米、

常规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等品种的选育、繁殖、生产、加工、推广及相关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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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2016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468.08 万元。

(3)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17,765.8 万元,2014

年于新三板挂牌上市,主要经营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瓜菜等各类农作物种

子,在省内外建有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 10 万亩,其中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途

径建立自主生产基地 4 万多亩,常年生产种子 4,000 多万公斤。2016 年上半年实

现营业收入 7,347.54 万元。

(4)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6 月,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隶

属于安徽农垦,主要从事农作物常规种子选育、生产、加工和销售,拥有 13 个

稳定的育繁种基地,面积约 23 万亩。2013 年,销售收入 4.12 亿元,净利润 3,014.62

万元。

3、发行人大米加工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

(1)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粮油”)是中粮集团成员企业,是中

国领先的综合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企业,从事油籽、生化及生物燃料、大米、小麦

及啤酒原料的加工及销售业务。在大米加工及贸易领域,中国粮油是国内领先的

包装米供货商及中国最大的大米出口商以及进口商,是全国性大米品牌,包装米

主要以“福临门”、“五湖”和“金盈”等品牌销售。截至 2015 年末,中国粮油于黑

龙江、辽宁、江苏、吉林、江西、安徽、宁夏、四川、湖北及湖南共有十七家大

米加工厂,大米年生产能力达 244.5 万吨;其中,其江苏产能 25.5 万吨。2012

年以来,中国粮油的大米国内年销量保持在 108 万吨以上,产品覆盖销售终端逾

6.5 万个。

(2)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

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海嘉里”)是新加坡上市公司丰益国际

在境内的经营主体,是领先的农产品和食品公司,在中国经营业务已经超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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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益海嘉里产品包括食用油、饲料粕、大米、面粉、麸皮、谷物、特种油脂、

油脂化学品和大豆浓缩蛋白,在国内 43 个战略地理位置拥有 170 个以上大型综

合加工厂,并拥有遍布全国的销售和分销网络。益海嘉里的垂直一体化业务模式

跨越了整个价值链,从原料采购和加工,到营销、品牌化、销售和分销。益海嘉

里 2007 年在佳木斯建立首家碾米、麸皮压榨和发电综合性厂,进入大米业务领

域;根据丰益国际 2015 年年度报告,下属大米加工厂 15 家,年产能 300 万吨。

其大米品牌主要有“金龙鱼”、“香满园”等,2013 年大米销量超过 100 万吨。

(3)华润创业有限公司

华润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创业”)是华润集团旗下企业,专注于零

售、啤酒、食品及饮品四大业务,食品业务方面主要包括大米、果蔬、肉食、冷

冻食品及现代农业产业。华润创业 2012 年开始介入大米分销业务,2013 年大举

完成收购上海、陕西、湖北及辽宁地区的分销业务,并在大米优质产区黑龙江五

常及辽宁分别完成收购年产能 10 万吨及 20 万吨的大米加工业务,藉此利用销售

网络和品牌基础逐步向全国拓展销售,致力打造“五丰”大米优质品牌。此外,其

旗下零售业务板块有华润万家、苏果等零售平台,具备终端销售优势。其大米分

销业务主要在黑龙江、辽宁、江苏、上海、陕西、广东、湖北等区域。

(4)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米业”)成立于 2001

年,现隶属黑龙江农垦总局直属企业,是以专业从事稻谷综合加工、销售为主,

粮食贸易、电子商务、包装印刷、财务记账为辅的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北大

荒米业依托国家粮食储备和铁路运输大客户资质,在全国建立了终端销售网络,

产品进入商超、电子商务平台和社区店近 4 万家,与京、津、沪、浙、粤、陕等

主销区客户建立了长期粮食安全战略合作关系。其旗下产品品牌主要为“北大

荒”。北大荒米业加工的水稻来源依托黑龙江垦区 2,300 万亩基地,年稻谷加工

能力达 300 万吨,平均年产大米 40 余万吨。北大荒米业在五常市自有有机水稻

基地 10,000 亩,在肇源、绥化建设绿色食品基地 80,000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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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米业”)现为长沙市粮食局和湖南省

粮食局下属企业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金健米业主要产品有大

米、面粉、面条、植物油、米粉、牛奶等,“金健”牌大米、面条为“中国名牌产

品”,“金健”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金健米业以大米为产品龙头构筑了面向全

国的营销网络平台。

(三)竞争优势

1、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优势

截至目前,苏垦农发已基本建立纵向一体化管控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双核

经营管理模式,同时公司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备的内控制度。苏垦农发

资源、资产、资金和人员实现公司统一管控;突出种业、米业两大核心产业,产

业发展实现整体布局,下属龙头子公司进行专业化分工经营,构建“龙头企业+

基地+市场”的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作物和

品种布局、统一种子和农资供应、统一农业生产措施、统一农机作业标准以及统

一农产品销售。其中,苏垦农发 19 家分公司主要进行农作物种植,统一经营模

式为主,发包经营模式为辅;全资子公司大华种业主要进行稻麦种的繁育、加工

和销售;全资子公司苏垦米业主要进行粮食作物收储、加工和销售;全资子公司

苏垦物流主要进行农资供应和贸易业务。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全产业链一体化经

营优势的逐步体现,公司盈利能力已呈现持续提升趋势。

2、优质耕地资源优势

2011 年 12 月公司与农垦集团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约定 2011 年 11 月 1

日至 204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按 360 元/亩/年的单价(单价每五年调整一次)每年

向农垦集团缴付土地承包费即可自主种植经营近 100 万亩优质生产基地。同时,

报告期内,随着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逐步落实,公司在江苏省宿

迁市、盐城市等区域积极流转原农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公司耕地资源持续增加。

截至 2016 年秋播,流转土地播种面积已达约 22 万亩。

苏垦农发通过上述方式形成了得天独厚的优质耕地资源优势:一是土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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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片,农作物品种和布局统一,土地集约化经营程度高,为苏垦农发种业、米业

的发展和农资供应提供了坚实的基地支撑;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齐全,

农技推广体系健全,技术能力较强,农业产出率较高,报告期内大宗农作物大麦、

小麦亩产量均高于江苏省平均亩产量;三是农业标准化水平高,基地生产实行投

入品的统一供应和规范化使用,构筑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屏障;四是农业机

械化程度高,稻麦生产从播种到收获基本实现机械化,生产成本低、生产效率高。

此外,公司耕地亦拥有天然的种植环境优势。公司耕地分布在江苏省连云港、

淮安、盐城、南通、宿迁、徐州、泰州等市县,由 19 家种植分公司管理,各分

公司均地处江、海、湖畔,土地肥沃,供水充足。根据耕层土壤养分国家分级标

准,耕地平均有机质含量属于良好水平,平均速效钾含量属于优良水平,平均速

效磷含量属于良好水平,同时各片区耕地均处于亚热带和暖温带的过渡地区,季

风气候明显,具有四季分明、气候较好、雨量较充沛、日照较充足、无霜期较长

的气候特征,年平均温度处于 13.7 摄氏度至 15.4 摄氏度之间,全年光照小时约

为 2,100 至 2,250 小时,降水量介于 850 毫米至 1,100 毫米之间,耕地所处土壤、

气象、温度、光照、降水量等生产环境非常适合耕种农作物。

3、农业科技优势

苏垦农发自成立以来,以产、学、研、推为一体,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注重高端实用人才引进,正努力构建现代化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体系、推广应用体

系和管理服务体系。

在农作物种植方面,苏垦农发通过对农作物生长特点、各地气候条件以及病

虫草害的新情况,分别制定了《单季粳稻硬盘机械栽插技术模式图》及《稻茬麦

优质高产技术模式图》等技术路线,形成了精确定量栽培技术、小麦精量播种技

术、晚播麦独杆成穗高产栽培技术、水稻全程机械化高产栽培技术以及超级稻高

产栽培技术。2013 年 12 月,苏垦农发荣获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之农业

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2016 年 12 月,大华种业荣获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

丰收奖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全资子公司大华种业培育并通过审定的主要农

作物品种 37 个,取得 10 项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不含受让取得),形成栽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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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土肥等 10 项农业技术体系;同时,依靠低温综合储粮技术,全资子公司苏

垦米业陆续开发了富硒米、有机米、真好吃等中高端产品,开发的大米系列已达

20 余个;此外,公司及下属单位主持研究的科研成果获农业部“中华农业科技奖”

三等奖 1 项、江苏省政府“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1 项、江苏省“科学技

术奖”三等奖 1 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12 项、发明专利 5 项。

同时,公司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核心,充分发挥公司规模化、集约化和组织化

优势,搭建新技术、新成果创新的推广应用平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

转化,构建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体系。公司目前在水稻种植方面已基本形成“生

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的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追溯

体系,同时建立了稻麦生产专家库,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4、品质管理和食品安全优势

苏垦农发积极建设标准化体系化产品生产体系,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和食

品安全。

一方面,大华种业实施“统一连片布局,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生产技术

措施,统一机械作业,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种子回收”的“六统一”管理原则和“种

子全程不落地工程”,并于 2011 年 5 月通过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亦制定了一系列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有效保证了大华种业种子的品质。

另一方面,苏垦米业依托苏垦农发百万亩种植基地的集团化经营,既可以保

障原粮数量,更能够保障原粮的品质。苏垦农发种植业务实行“五统一”模式,可

以较好地满足品种纯正、品质如一、农残达标等诸多要求。苏垦米业于 2008 年

开始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目前追溯范围已覆盖苏垦农发商品粮水稻种植面

积 60 万亩,可以实现从消费者到种植田头的信息追溯。苏垦米业及下属分子公

司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200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以及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按照相关体系要求组织生产和管理工

作。同时,苏垦米业旗下 23 个品牌产品取得了绿色食品认证,按照绿色食品生

产要求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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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品牌优势

苏垦农发是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在推进农业资源整合中按

照现代企业制度重组设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经过近些年的市场品牌积累,

苏垦农发品牌建设成效显著,主要产品小麦、水稻、大米、良种在江苏地区乃至

华东地区已具有较高知名度。报告期内,苏垦农发子公司大华种业及苏垦米业均

连续被国家农业部、发改委以及财政部等八部委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

头企业”。2010 年至 2013 年,苏垦米业连续四年荣获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全国大

米加工企业 50 强”称号;2014 年 11 月,“苏垦”牌大米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粮油

产品暨设备技术展示交易会上荣获“金奖大米”称号。2013 年 10 月、2012 年 10

月,苏垦米业连续两届获粮油市场报、中国粮油榜组委会评为“中国粮油榜粮油

百佳粮油企业”。苏垦农发大米产品中“苏垦”牌大米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

“中国名牌”产品、“江苏重点名牌产品”,“渠星”牌大米、“苏垦宝金玉”

大米被评为“江苏名牌产品”,“苏垦 SUKEN 及图”商标获评中国驰名商标。大

华种业 2010 年被中国种子协会认定为“中国种业骨干企业”,2011 年被中国种子

协会评定为“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有效期三年)并于 2014 年通过复

审,2013 年、2016 年被中国种子协会授予“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2003 年和

2006 年分别入选“中国种业五十强”企业。此外,大华牌水稻种子、小麦种子、

大麦种子分别于 2007 年、2008 年和 2010 年被评为江苏名牌产品,上述产品均

在 2013 年继续评为江苏名牌产品,而“大华”商标 2012 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

标”。

6、市场优势

苏垦农发的主要产品为各种粮食农产品,属于人民生活必需品,同时国家及

江苏省政府持续颁布的临时收储政策使得公司产品具有天然的销售渠道优势。苏

垦米业大米产品的市场格局已呈现出“民用+工业+储备”的多元模式,产品市场范

围涵盖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福建、海南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

立较为完备的市场营销网络体系,苏垦米业已成为国内外多家知名大型连锁超市

和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大米供应商;而大华种业在江苏省建立了网络密布的市场

营销体系,常规稻麦种在江苏省的市场占有率亦较高,市场优势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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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政策支持优势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农业关乎民生及国家大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发展行业。

自改革开放起,国家陆续推出众多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中共中央在 1982 年至

1986 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

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虽然之后政策支持动向有些波动,但 2003 年 12 月

3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政府

再次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农业发展的重要性,至 2016 年已经连续十三年

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支持农业发展。

自 2004 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对粮食的宏观调控措施,涉及农田和耕

地、粮食生产、市场价格、进出口和库存等多个方面,如通过控制保护农田和耕

地,确保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的基础条件;通过实行粮食、农资、良种补贴“三

补贴”政策(已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鼓励粮食生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

性;通过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粮食生产、引导市场粮价和增加农民收入。报

告期内,国家小麦、粳稻最低收购价呈现增长并趋于稳定。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

保障了公司农产品销售的利润空间,国家农业政策支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

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获得各项政府补贴共计 13,779.87 万元、13,180.24 万元

及 16,072.63 万元,其中粮食、农资、良种三项经常性补贴(已合并为农业支持

保护补贴)合计分别 8,122.27 万元、7,971.83 万元及 9,773.66 万元,粮食储备库

专项经常性补贴分别获 1,311.67 万元、998.24 万元及 1,567.35 万元。经常性补贴

对公司的业务开展提供了部分资金保障和发展动力。

(四)竞争劣势

1、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有待提高

苏垦农发虽然已经建立了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核心资源优势的稻麦种植、

制种、加工、销售农业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但整体而言,农业产业化经营

层次仍然有待提高,科技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较弱。

在种植业方面,苏垦农发自主经营规模化种植基地是目前最有力的独特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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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但部分基地存在农田水利设施老化,烘干、仓储、深加工等设备设施不足,

大型农机具数量短缺和共享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导致该独特竞争优势尚未完整

释放、所承载的产业功能未能深入拓展。

在种业方面,苏垦农发研发能力亟待提升,苏垦农发自有研发农作物品种占

比较低,市场开拓需要加强。同时,种业板块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

在种子售后的技术服务体系、种业用户需求及时反馈和跟踪访问机制尚不健全。

在大米加工业方面,苏垦农发大米加工业务尚处于初级加工阶段,新产品研

发、深加工、营销模式创新等高附加值环节有待弥补,现代化粮食加工体系有待

完善。苏垦农发新产品研发力量较弱,产品创新能力存在不足,产品结构不够合

理,难以充分满足市场需求。

2、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苏垦农发虽然已经启用了 ERP 系统,但公司内部的信息化管理还处

在起步阶段,公司总部尚不能完全实现对下属各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现

状进行实时掌控;公司内各个环节未能全部做到及时有效的连接,无法在同一网

络平台上共享信息和资源,内部信息传递尚未完全做到高效顺畅。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和服务

1、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和服务

苏垦农发的主营业务运作流程是以母公司苏垦农发种植业务为基础,由全资

子公司苏垦物流采购并提供农药、化肥以及秧盘等农业生产资料,母公司下属分

公司实施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粮食作物种植,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以母公司产

出的稻谷、小麦以及大麦为主要原材料加工生产大米、种子等最终产品。苏垦农

发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相关情况参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之

“(三)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母公司农作物种植业务、大华种业种

子生产业务、苏垦米业大米加工业务及粮食贸易业务及苏垦物流农资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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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母公司农作物种植业务 291,678.13 44.97% 299,790.48 42.14% 267,142.13 43.60%

其中:种植农产品销售业

271,242.39 41.82% 273,009.62 38.37% 234,551.36 38.28%

土地发包业务 18,280.28 2.82% 22,355.91 3.14% 26,643.30 4.35%

其他业务 2,155.46 0.33% 4,424.95 0.62% 5,947.47 0.97%

大华种业种子生产业务 119,041.97 18.35% 119,435.73 16.79% 107,971.46 17.62%

其中:种子生产业务① 117,601.03 18.13% 118,415.91 16.64% 107,656.19 17.57%

其他业务 1,440.94 0.22% 1,019.82 0.14% 315.27 0.05%

苏垦米业大米加工及粮食

185,860.38 28.65% 214,744.49 30.18% 180,007.41 29.38%

贸易业务

其中:大米加工业务② 103,016.32 15.88% 104,307.07 14.66% 96,933.35 15.82%

粮食贸易业务 81,640.38 12.59% 109,722.75 15.42% 82,263.26 13.43%

其他业务③ 1,203.67 0.19% 714.67 0.10% 810.80 0.13%

苏垦物流农资贸易业务 52,089.93 8.03% 77,425.95 10.88% 57,504.77 9.39%

其中:农资贸易业务 50,031.59 7.71% 75,488.22 10.61% 55,356.33 9.04%

其他业务 2,058.35 0.32% 1,937.73 0.27% 2,148.44 0.35%

合并抵消前收入及成本 648,670.41 100.00% 711,450.36 100.00% 612,663.87 100.00%

全产业链业务合并抵消 -240,249.74 -37.04% -293,615.16 -41.27% -261,838.30 -42.74%

合并口径收入及成本 408,420.67 62.96% 417,835.21 58.73% 350,825.57 57.26%

注: ①种子生产业务包括种子及副产品销售收入;②大米加工业务包含自产大米及副产品销售收入,

粮食贸易业务包括农产品贸易及大米贸易业务收入; ③各主体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苏垦物流下属子公司

大华生物的自产生物肥业务收入、苏垦米业粮食代储业务收入以及母公司机械作业服务费收入。

报告期内,由于粮食及大米均为民众的常规消费品且为国家战略物资,种子

及农资均为粮食作物种植的必需品,市场需求规模较大,本公司上述业务收入的

波动主要是受到自身产销量的影响所致,市场环境的影响则主要体现为产品市场

价格的波动,收入构成变动情况符合市场同期的变化。

从绝对值看,报告期内,农作物种植业务收入随着统一经营模式种植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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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整体呈上升趋势,大米加工业务及种子生产业务收入亦随着产量的上升整体

呈上升趋势,粮食贸易业务及农资贸易业务则应市场需求有所波动。

2、发行人的其他业务情况

苏垦农发在开展农作物种植、种子生产销售以及大米加工销售等主营业务的

同时,苏垦农发及下属子公司还分别存在土地发包、粮食贸易、粮食储备、以及

化肥贸易。苏垦农发的其他业务的相关情况参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

变化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五)发行人其他业务的具体

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发行人种植业务的具体情况

1、经营模式与工艺流程

苏垦农发种植业务由母公司苏垦农发及其下属分公司运营。首先,苏垦农发

依托向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承包的近 100 万亩耕地资源,种植水稻、小麦、大麦及

其他农作物。同时,报告期内,随着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逐步落

实,苏垦农发在江苏省宿迁市、盐城市等区域积极流转原农户家庭承包经营耕地。

截至 2016 年秋播,流转耕地播种面积约 22 万亩。

苏垦农发下属 19 家种植业分公司具体实施种植业务,主要沿海分布于南通

市、盐城市、连云港市等地和沿湖分布于淮安市及宿迁市,跨越江苏南北;区域

分布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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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种植业务经营管理模式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种植业务管理模式包括统一经营和发包经营。统一经营

模式可再分为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两种。

基于现代农业生产特点、历史传统和因地制宜等因素的考虑,公司主要采用

统一经营模式和发包经营模式两种种植业务经营管理模式,经营从农垦集团及其

下属单位承包的约 100 万亩耕地。而对于报告期内通过土地流转拓展的耕地,苏

垦农发除很小部分边角地带采用发包经营模式外,其余拓展耕地均采用统一经营

模式中的集体种植模式经营。

为满足现代化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机械化操作、标准化生产以及集约化管理

的发展要求,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及效益,发行人统一经营模式下的耕地均实行统

一作物和品种布局、统一种子和农资供应、统一农业生产措施、统一农机作业标

准、统一农产品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方式来组织标准化农业生产。报告期内,苏

垦农发的种植业务各种业务管理模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亩

期间 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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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耕地

统一经营 发包经营 统一经营 发包经营

模式 模式 模式 模式

集体种植 联合经营 发包经营 集体种植 发包经营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2016 年秋播 62.35 18.52 16.78 21.38 0.35

2016 年秋熟 53.30 25.68 19.03 21.23 0.26

2016 年夏熟 53.43 25.65 18.72 19.86 0.14

2015 年秋熟 36.57 37.94 24.12 17.12 0.05

2015 年夏熟 37.15 38.60 22.82 16.36 0.04

2014 年秋熟 17.03 52.34 29.30 6.98 0.02

2014 年夏熟 19.21 55.01 24.73 4.47 0.02

注:农垦集团下属单位耕地为公司向南通农场及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以及云台农

场承包的耕地。

1)统一经营模式

统一经营模式包括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适用于大田作物和集中连

片便于机械化操作的土地,农业标准化、机械化程度高,符合从“靠天吃饭的自

然式”逐步转向以订单农业、精准农业等为代表的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趋势。

①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的区别

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是苏垦农发种植业统一经营模式的两种具体

形式。联合经营模式是农垦集团整合种植业资源设立苏垦农发前各下属农场的土

地经营模式的承继,是苏垦农发实现以集体种植模式为主的种植业管理模式的过

渡形式。

统一经营模式下的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中,苏垦农发在种植业生产

管理中均占据主导地位,农业生产管理人员与农业职工均要按苏垦农发“五统一”

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实施农业生产,苏垦农发控制着农业生产的投入、产出、

销售各个环节。因此,在生产资料成本投入比例以及农业生产日常管理强度等方

面,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没有本质区别。在生产资料成本投入比例方面,

均由苏垦农发下属子公司苏垦物流、大华种业统一供应种子、秧盘、化肥、农药

等大宗农资,同时公司要求上述主体加强农业成本管控,降低成本,并进行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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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在农业生产日常管理强度方面,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均坚持“五

统一”标准。

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存在的区别主要如下:

1、在风险承担方面,联合经营模式,即实行“公司+农工”联合生产,由公司

负责生产成本投入并享有产品收益,农业职工参与承担部分农业生产风险,并按

考核标准获取效益工资。农业职工每年自愿与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

建立合作关系并按照签约面积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参与联合

经营的农业职工切实履行农业生产任务,确保农业综合生产效率与农产品的品质

和产量的保证约束;协议到期且农业职工无违约行为时,公司将全额无息退还所

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或者与农业职工协商将其转作下一年度的履约保证金。集体经

营模式则不存在签署前述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而参与承担相应风险的情形。

2、在农工参与程度方面,联合经营模式下,参与联合经营的农业职工需要

按照分公司或其下属生产管理单位规定的工时和生产管理单位的统一要求参与

部分农业生产作业;达到规定工时后,农业职工对是否参与农业生产作业有一定

的自主选择权;同时,参与联合经营的农业职工不是必须参与农业生产作业的每

个环节。集体种植模式下,农业职工需要根据农业生产管理单位的统一要求实施

所负责管理的农业生产区域内的农作物的整个生长、收获周期内的所有环节的作

业,不具有是否参与农业生产作业的自主选择权。

3、在农业职工考核方面,联合经营模式下,农业职工主要领取联合经营效

益工资,苏垦农发根据参与联合经营的耕地的效益实现情况以及参与联合经营的

农业职工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以联合经营耕地效益为基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

现职工报酬。集体种植模式下,农业职工根据岗位职级按月领取基本工资,再根

据其完成各种植业分公司安排的工作情况以及效益实现情况,经考核获取超产奖

等薪酬。

②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下农工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下,苏垦农发向参与农业生产的农

业职工支付的农业职工薪酬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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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业务管理模式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集体种植模式 19,220.78 12,868.18 5,350.55

联合经营模式 11,952.42 19,621.27 24,000.21

其中:效益工资 3,064.28 5,713.85 7,449.47

注:联合经营模式下的农业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生产管理服务职工薪酬以及参与联合经营

的农业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联合经营模式下公司与联合经营农业职工就产品收益的分享比例

和风险承担比例具体如下:

2016.11-2017.5 2015.11-2016.10 2014.11-2015.10 2013.11-2014.10

享有主体 2016 年 2016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秋播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苏垦农发 67% 67% 66% 64% 64% 68% 69%

农业职工 33% 33% 34% 36% 36% 32% 31%

2)发包经营模式

发包经营模式,即农工向苏垦农发缴纳土地承包费后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该种模式下,公司每年与农工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农工在缴纳土地承包费

后自行组织生产、自担成本、独享收益。

① 各年土地承包费收取标准、结算方式

苏垦农发发包经营模式下的土地承包费由各种植业分公司根据自身所处区

域、耕地质量及配套基础设施、适种农作物经济效益、农业生产环境、社会经济

水平以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同主体存在一定的差别。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亩、元/亩

期间 发包收入 发包成本 毛利率 发包面积 发包单价

2016 年度 18,280.28 17,772.23 2.78% 19.15 954.55

2015 年度 22,355.91 19,773.17 11.55% 23.14 965.93

2014 年度 26,643.30 22,164.68 16.81% 26.45 1,007.36

说明:由于公司发包业务按种植年度向农工发包,夏熟季一般为当年的 11 月至次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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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秋熟季一般为当年的 6 月至 10 月,一般一年一签或一年两签,故会计年度承包金收

入与种植年度发包面积统计周期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上表中发包面积为年加权平均土地发包

面积。

发包经营模式下的结算方式通常为,承包合同的农业职工在签订土地承包协

议时一次性以全额付款方式支付土地承包费。

② 发包合同主要条款

苏垦农发的发包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土地情况及用途、承包期限、承包费及支

付方式、土地承包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以及

附则等内容。发包经营模式下,土地承包协议通常一年一签或一年两签,合同期

限通常为一年或者半年。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如下(发包方即苏垦农

发下属各种植业分公司,为甲方;承包方即苏垦农发下属各种植业分公司的农业

职工,为乙方):

1、发包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收取土地承包费、履约保证金;

(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 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

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归乙方所有的,由乙方获得相应补偿;

(4)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农业用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到期后,对乙方不及时清理的农产品及附着物进行强

制清理,因此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 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协议;

(7)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保证乙方土地承包的顺利实施,保

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甲方应积极争取各项强农惠农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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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方(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并对所产农产品拥

有最终收益的权利;

(2)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履约保证金;

(3) 乙方应当维持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不得有下列任何行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

高残留农药;焚烧秸秆行为;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影响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行为;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 乙方应在本合同项下承包期结束前及时收获农产品,按时腾茬,清除附

着物。如未能及时腾茬给后茬种植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所有经

济损失;

(7) 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协助甲方进行道路、灌排、架设铺设公用设

施等方面的工作;

(8)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农业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实施办法》和统一

作物和品种布局、统一种子和农资供应、统一农业生产措施、统一农机作业标准、

统一农产品销售的“五统一”管理规定;

(9) 乙方不得破坏沟渠、涵、桥、站、晒场、仓储、林木、高低压线路、通

讯线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

(10) 乙方在农业生产中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③土地承包费的定价依据以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存在将土地发包给农业职工耕种的情形,这是国有农业

企业的特有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发行人承包农垦集团国有划拨农用地后除向公

司农业职工发包外,不存在向其他第三方发包土地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6.81%、11.55%及 2.78%,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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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较低且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随着公司控制土地发包面积以及五险一金缴纳

基数持续上升,公司承担的亩均发包职工五险一金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所致。报

告期内,苏垦农发存在将土地发包给农业职工耕种的情形,这是国有农业企业的

特有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将耕地使用权承包给农工的同时,除承担土地承

包费成本外,将额外承担以下土地发包业务成本:

(1)承包职工对应的五险一金成本。由于苏垦农发属于国有农业企业改制

而来,苏垦农发与农业职工的关系源于国有农场和农业职工的关系,农业职工与

苏垦农发签订劳动合同,苏垦农发为农业职工购买五险一金。

(2)农业基础设施资产的折旧及使用成本。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应当提供

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保证承包职工土地承包的顺利实施。因此,公司投资建设

的沟渠涵闸、泵站等农业基础设施将免费提供给发包职工使用,公司将承担资产

折旧成本、维修维护费用以及能源消耗成本。

(3)消耗性农业基础生产资料的使用成本。除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外,农

业职工可有偿或无偿使用灌溉水资源、农业用电等由公司统一支付的消耗性农业

基础生产资料。农工有偿使用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已包含在土地发包价格中,二

为双方约定由农工按实际用量或达到一定标准后的额外用量进行支付。

(4)农业生产服务成本。

公司建立“分公司、生产区、大队管理三级技术服务网络”,由专门人员负责

“作栽、植保、机械、土肥、销售”等专业服务,调优布局、技术配套、精准管理,

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公司聘请的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统一生产经营模式下的农

作物种植时,仍需对发包农工的农作物种植提供农业生产规划管理、技术支持、

信息咨询等服务。

此外,在充分考虑上述土地发包成本的基础上,各种植业分公司根据自身所

处区域、耕地质量及配套基础设施、农作物经济效益、农业生产环境、社会经济

水平以及历史传统等因素综合确定发包经营模式下的土地承包费,不同分公司存

在一定的差别。具体而言,主要依据如下:第一,耕地质量、耕地农业生产基础

配套设施等影响耕地农业产出的主要因素,根据前述因素测算出不同等级耕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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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出效益水平,作为土地承包费的确定基础;第二,由于各分公司对所属范

围内的耕地种植布局有整体规划,为科学合理作物布局、维护耕地持续利用以及

整体农业经营效果,根据发包土地的具体种植作物的经济效益、承包的耕地规模

等因素以前述测算为基础进行一定的调整;第三,在所在分公司农业职工收入整

体公平的基础上,合理考虑发包职工的收入水平。同时,苏垦农发各种植业分公

司在确定土地承包费价格时,会充分履行民主参与程序、征求农业职工意见,并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等决议程序予以确定。因此,土地承

包价格和发包价格中土地租金的差异主要为公司需额外承担的土地发包业务成

本,同时公司亦充分考虑农作物经济效益、农业职工收入的整体公平性、历史传

统等上述多项额外因素的情况下综合确定土地发包价格,定价过程履行了种植业

各分公司员工的民主参与和决策程序,是合理、公允的。

3)各种经营模式下种植面积的关系

与我国农村耕地经营发展相对应,江苏农垦系统的耕地经营模式与农村耕地

经营方式经历了相似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2 年-1979 年),大集体经营模式:建国初期,我国实行计划

经济,农垦集团下属农场的耕地经营采取大集体经营模式,即种植业务由各下属

农场统一组织生产和经营,与此相关的成本、费用以及收益由农场承担和享有;

农场职工根据农场的组织执行农业生产任务,从农场领取工资。受当时的物质生

产条件和自然条件的限制,大集体经营模式下的生产效率不能得到有效提高。

第二阶段(1980 年-2007 年),类似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随着农村土地经

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出,农垦集团逐步探索和实行带有明显个体或家庭

特征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具体包括联产承包、大农场套家庭农场的双层经营体

制、土地租赁经营(发包经营)等模式。该阶段的经营模式与农村耕地的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相似,主要以农业职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承担农业生产主要工作,

农场提供生产组织、考核或者后勤服务工作,农业职工承包农场耕地(即农工承

包田),每年(季)一签,并向农场支付承包金。该阶段中后期由于农工个体经营

效益不好,部分农工不愿意参加发包,农场出现部分发包土地无人参加发包经营

的情形,进而逐渐形成农工参加发包经营和集体种植共存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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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2008 年至今),由联合经营为主过渡到集体种植为主的统一种

植模式:为进一步发挥垦区农场的资源优势和规模优势,发展现代农业,江苏农

垦探索农场与农工联合生产方式,采取联合经营方式(即参加发包的农工将其历

史原因形成的承包土地与各农场集体种植部分土地进行联合经营)统一种植大宗

农作物,该方式下充分考虑了历史上农工每年签约承包农场土地面积生产经营的

实际情况作为联合生产经营模式下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的基础;2007 年在新洋

农场和弶港农场第一管理区先行试点,2008 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垦区大

力推行,2011 年进行种植业资源整合时,农垦集团耕地资源主要采用联合经营

的统一种植模式,同时保留一部分发包经营和少部分集体种植方式。以 2012 年

承包农垦集团夏熟总种植面积计算,统一经营模式种植面积占比 70.31%(其中

联合经营面积占比为 57.51%、集体种植面积占比 12.80%)、发包经营面积占比

为 29.69%。

2011 年底,农垦集团对下属种植业和相关资产和人员进行了重组和整合,

种植业及相关资产进入苏垦农发,农垦集团将国有划拨农用地的全部耕地及其附

属设施发包给苏垦农发经营管理。苏垦农发延续农垦集团及其农场的生产经营模

式,除部分土地实行集体种植模式外,苏垦农发分公司每年(或每个种植季度)

与农工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进行联合经营,每年(或每个种植季季度)与

参加发包农工签订《土地承包协议》进行发包经营。为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的统

一种植面积,更加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和提升效益,苏垦农发对统一种植进行农

业生产方式的结构调整并提高统一种植面积比例,即增加集体种植模式面积、降

低联合经营模式种植面积和发包模式种植面积。这种调整在充分考虑自身所处环

境、经营管理能力、农业生产条件以及员工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推进。到 2016

年秋播,苏垦农发承包的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中统一经营种植面积占比

82.82%(其中联合经营面积占比为 18.96%、集体种植面积占比 63.85%)、发包

经营面积占比为 17.18%。

另外,2013 年以来公司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新增耕地基本上

采取集体种植模式进行生产经营。报告期内,苏垦农发的种植业务管理模式的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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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耕地

统一经营 发包经营 统一经营 发包经营

期间 模式 模式 模式 模式

集体种植 联合经营 发包经营 集体种植 发包经营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2016 年秋播 62.35 18.52 16.78 21.38 0.35

2016 年秋熟 53.30 25.68 19.03 21.23 0.26

2016 年夏熟 53.43 25.65 18.72 19.86 0.14

2015 年秋熟 36.57 37.94 24.12 17.12 0.05

2015 年夏熟 37.15 38.60 22.82 16.36 0.04

2014 年秋熟 17.03 52.34 29.30 6.98 0.02

2014 年夏熟 19.21 55.01 24.73 4.47 0.02

注:农垦集团下属单位耕地为公司向南通农场及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以及云台农

场承包的耕地。

报告期初,苏垦农发联合经营面积大于集体种植面积且差距较大;随着报告

期内苏垦农发针对承包的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持续推动联合经营模式向

集体种植模式转变和过渡,二者面积差异逐渐缩小,集体种植面积逐步超过联合

经营面积。截至 2016 年秋播,发行人统一经营模式下集体种植面积达到 83.72

万亩,占秋播时总种植面积的 70.14%,集体种植为主的统一经营模式已经形成。

苏垦农发种植业总种植面积是各模式下种植面积之和,各模式下种植面积是

苏垦农发各种植业分公司根据自身实际实行相应的业务管理模式的结果。报告期

内苏垦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总种植面积小幅减少主要原因在于

分公司所在地政府因修建公共道路、城区或工业园区建设以及铁路建设等征收占

用土地,所属分公司修建田间配套设施以及粮食生产配套设施占用土地等。

4)2015 年集体种植面积显著高于 2014 年的原因

2015 年集体种植面积显著高于 2014 年的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苏垦农发

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的种植业业务管理模式由联合经营模式和发包

经营模式逐步向集体种植模式过渡,二是苏垦农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拓展

的耕地面积的快速增加。具体原因如下:

①联合经营模式和发包经营模式逐步向集体种植模式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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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垦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中 2015 年夏熟和秋熟集体种植面

积分别较 2014 年夏熟和秋熟大幅增加,相应的 2015 年夏熟和秋熟联合经营面积

则分别较 2014 年夏熟和秋熟联合经营面积大幅下降,同时 2015 年夏熟和秋熟的

发包经营面积分别较 2014 年夏熟和秋熟的发包经营面积亦有所下降。出现前述

变化的原因在于,报告期内苏垦农发的农作物种植模式正处于由联合经营模式和

发包经营模式向集体种植模式过渡的阶段,苏垦农发各下属种植业分公司根据自

身所处环境、经营管理能力、农业生产条件以及员工意愿等因素,陆续推进经营

管理模式的完善和提升工作,推动联合经营模式和发包经营模式陆续向集体种植

模式转变和过渡。

其中,苏垦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中 2015 年夏熟集体种植面

积较 2014 年夏熟大幅增加的主要具体变化包括:第一,黄海分公司 2014 年夏熟

联合经营面积(约 15 万亩)在 2015 年夏熟全部转变为集体种植面积;第二,东

辛分公司 2014 年夏熟联合经营面积中约 0.9 万亩和发包经营面积中约 0.2 万亩在

2015 年夏熟转变为集体种植面积,合计转变约 1.1 万亩;第三,新曹分公司 2014

年夏熟发包经营面积中约 0.7 万亩在 2015 年夏熟转变为集体种植面积等。苏垦

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中 2015 年秋熟集体种植面积较 2014 年秋熟

大幅增加的主要具体变化包括:第一,黄海分公司 2014 年秋熟联合经营面积中

约 13 万亩和发包经营面积中约 1 万亩在 2015 年秋熟转变为集体种植面积,合计

转变约 14 万亩;第二,东辛分公司 2014 年秋熟联合经营面积中约 0.9 万亩和发

包经营面积中约 0.4 万亩在 2015 年秋熟转变为集体种植面积,合计转变约 1.3 万

亩;第三,东坝头分公司 2014 年秋熟发包经营面积中约 1.3 万亩在 2015 年秋熟

转变为集体种植面积;第四,新曹分公司 2014 年秋熟发包经营面积中约 0.8 万

亩在 2015 年秋熟转变为集体种植面积。

随着苏垦农发持续推动种植业的联合经营模式和发包经营模式向集体种植

模式转变,苏垦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中 2016 年夏熟和秋熟集体

种植面积分别较 2015 年夏熟和秋熟大幅增加,相应的 2016 年夏熟和秋熟联合经

营面积则分别较 2015 年夏熟和秋熟联合经营面积大幅下降,同时 2016 年夏熟和

秋熟的发包经营面积分别较 2015 年夏熟和秋熟的发包经营面积亦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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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苏垦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中 2016 年夏熟集体种植面

积较 2015 年夏熟大幅增加的主要具体变化包括:第一,东辛分公司 2015 年夏熟

联合经营面积中约 8.8 万亩和发包经营面积中约 1.4 万亩在 2016 年夏熟转变为集

体种植面积,合计转变约 10.2 万亩;第二,滨淮分公司 2015 年夏熟联合经营面

积中约 5.2 万亩在 2016 年夏熟全部转变为集体种植面积;第三,三河分公司 2015

年夏熟联合经营面积中约 0.3 万亩和发包经营面积中约 0.3 万亩在 2016 年夏熟转

变为集体种植面积,合计转变约 0.6 万亩。苏垦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

耕地中 2016 年秋熟集体种植面积较 2015 年秋熟大幅增加的主要具体变化包括:

第一,东辛分公司 2015 年秋熟联合经营面积中约 8.8 万亩和发包经营面积中约

1.3 万亩在 2016 年秋熟转变为集体种植面积,合计转变约 10.1 万亩;第二,滨

淮分公司 2015 年秋熟联合经营面积中约 4.7 万亩和发包经营面积中约 0.5 万亩在

2016 年秋熟转变为集体种植面积,合计转变约 5.2 万亩;第三,黄海分公司 2015

年秋熟发包经营面积中约 0.9 万亩在 2016 年秋熟转变为集体种植面积。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拓展耕地面积的快速增加

随着国家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政策的不断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

场也日趋活跃。苏垦农发是一家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核心资源优势的农作物种

植、良种育繁、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全产业链规模化的国有大型农业企业。苏垦农

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在江苏省内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拓展种植

业基地面积,扩大规模化、标准化以及产业化优势。自 2013 年 1 月以来,苏垦

农发开始在宿迁市、盐城市、淮安市、徐州市以及泰州市等地与当地政府和农户

合作,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拓展耕地面积。在国家土地流转政策的支持下,

苏垦农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拓展的耕地面积快速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亩

2016.11-2

2015.11-2016.10 2014.11-2015.10 2013.11-2014.10

分公司 017.5

区域分布

名称 2016 年 2016 2016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秋播 年秋熟 年夏熟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徐州市、

东辛分公司 3.04 2.97 3.05 1.78 2.16 1.05 0.52 宿迁市、

淮安市

三河分公司 1.02 0.99 0.97 0.73 0.76 - -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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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

2015.11-2016.10 2014.11-2015.10 2013.11-2014.10

分公司 017.5

区域分布

名称 2016 年 2016 2016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秋播 年秋熟 年夏熟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白马湖分公司 0.33 0.33 0.31 0.18 - - - 镇江市

宝应湖分公司 2.47 2.45 2.30 1.84 1.93 0.18 - 淮安市

复兴圩分公司 0.41 0.42 0.41 0.29 0.29 0.29 0.29 淮安市

黄海分公司 0.22 0.22 0.22 0.22 0.22 0.22 - 盐城市

宿迁分公司 6.23 6.11 5.56 5.77 5.77 2.50 1.65 宿迁市

滨淮分公司 1.21 1.16 0.56 0.33 0.39 0.10 0.10 盐城市

淮海分公司 0.37 0.37 0.37 0.37 0.37 0.37 0.37 宿迁市

临海分公司 1.00 1.00 1.00 1.00 - - - 盐城市

新洋分公司 0.14 0.53 0.53 0.38 0.26 0.78 0.78 连云港市

新曹分公司 1.46 1.52 1.51 1.53 1.47 0.28 - 泰州市

弶港分公司 0.75 0.77 0.76 0.80 0.86 0.22 - 泰州市

南通分公司 1.84 1.82 1.74 1.27 1.26 1.02 0.78 南通市

泰州市、

江心沙分公司 0.79 0.11 0.11 0.15 0.15 - -

南通市

海安分公司 0.47 0.74 0.61 0.52 0.52 - - 南通市

合计 21.73 21.49 20.00 17.17 16.41 7.01 4.49 ——

2015 年夏熟,苏垦农发土地流转拓展的耕地面积达到约 16 万亩,较 2014

年秋熟增加约 9 万亩、较 2014 年夏熟增加约 12 万亩;2015 年秋熟,苏垦农发

土地流转拓展的耕地面积达到约 17 万亩,较 2014 年秋熟增加约 10 万亩、较 2014

年夏熟增加约 13 万亩。同时,报告期内苏垦农发对通过土地流转拓展的耕地,

除很小部分边角地带采用发包经营模式外,其余拓展耕地均采用统一经营模式中

的集体种植模式经营。因此,2015 年苏垦农发土地流转拓展的耕地面积的快速

增加也是 2015 年集体种植面积显著高于 2014 年的重要原因。

5)夏熟和秋熟种植面积差异的原因

苏垦农发的种植业务管理模式在夏熟和秋熟的种植面积差异具体体现为苏

垦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在夏熟和秋熟的种植面积差异,以及通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拓展耕地的面积增加导致夏熟和秋熟的种植面积存在差异。

首先,苏垦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在夏熟和秋熟的种植面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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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主要表现为统一经营模式下的秋熟面积小于夏熟面积,相应的发包经营模式下

秋熟面积大于夏熟面积。主要原因在于杂交水稻制种可以提前收割,有利于茬口

调整,从而将部分小麦提前播种,促进小麦增产,苏垦农发部分下属分公司秋熟

季节存在将耕地部分发包用于杂交水稻制种情形,因此秋熟发包经营面积会较夏

熟发包面积大。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4 年秋熟发包经营面积较夏熟增加约 4.6 万亩,主要由集体种植面积和

联合经营面积转变而来,主要具体变化包括:第一,黄海分公司 2014 年夏熟联

合经营面积中约 2 万亩转变为秋熟发包经营面积;第二,东坝头分公司 2014 年

夏熟集体种植面积中约 1.3 万亩转变为秋熟发包经营面积;第三,滨淮分公司 2014

年夏熟集体种植面积和联合经营面积中合计约 0.5 万亩转变为秋熟发包经营面

积。

②2015 年秋熟发包经营面积较夏熟增加约 1.3 万亩,主要由集体种植面积和

联合经营面积转变而来,主要具体变化包括:第一,黄海分公司 2015 年夏熟集

体种植面积中约 1 万亩转变为秋熟发包经营面积;第二,滨淮分公司 2015 年夏

熟联合经营面积中约 0.5 万亩转变为秋熟发包经营面积。

③2016 年秋熟发包经营面积较夏熟增加约 0.31 万亩,已较为相近。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在夏熟和秋熟的种植面

积差异逐年减小,主要原因在于苏垦农发持续推动联合经营模式和发包经营模式

向集体种植模式过渡,集体种植模式下的耕地面积逐年提高,联合经营模式和发

包经营模式下的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其次,苏垦农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拓展的耕地在夏熟和秋熟的种植面

积差异则主要表现为统一经营模式的秋熟面积大于夏熟面积,主要原因为拓展基

地基本用于稻麦大宗农作物集体种植,随着土地流转拓展耕地的面积持续增加,

夏播种植面积较上年秋播种植面积相应增加。

(2)种植业务的“五统一”作业流程

苏垦农发种植业务中统一经营模式下的生产管理实行“五统一”管理方式,即

统一作物和品种布局、统一种子和农资供应、统一农业生产措施、统一农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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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以及统一农产品销售。

1)统一作物和品种布局

苏垦农发实行“基地+龙头企业+市场”的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具备

从市场需求回溯种植基地源头布局的优势。在每个种植季度前,由苏垦农发下属

大华种业和苏垦米业两家龙头企业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其变化情况,向苏垦农

发反馈不同作物、不同品种的市场及其需求变化;由苏垦农发结合下属 19 家分

公司种植业基地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以及适宜品种等方面综合统筹规划规模化

基地的农作物和品种的布局;苏垦农发下属 19 家种植业分公司根据统一规划具

体实施作物和品种的布局。从而,提高苏垦农发终端产品对市场需求的契合度,

提升综合运营效率。

苏垦农发主要农产品为大麦、小麦和水稻,一年种植两熟作物,11 月至次

年 5 月种植大麦和小麦,6 月至 10 月种植水稻。

2)统一种子和农资供应

为了满足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种植要求,苏垦农发下属 19 家种植业分

公司在种子和农资供应方面,统一由全资子公司大华种业和苏垦物流负责采购或

供应。一方面,在种子供应方面,大华种业具备种子选育、加工以及市场选购能

力,能够为发行人种植业提供高品质、高纯度的稻麦等农作物种子。另一方面,

苏垦物流作为发行人种植业化肥、农药以及秧盘等农资的整体供应商,对苏垦物

流上游供应商形成了集团化采购优势,能够保证发行人种植业农资需求获得质量

可靠、供应及时、价格优惠的供应渠道;同时,由苏垦物流统筹农资采购供应工

作,可以有序、高效地完成发行人 19 家种植业分公司纵跨江苏省南北区域的规

模化耕地种植的农资需求。

①统一种子供应

在每个种植季度前,发行人下属 19 家种植业分公司分别根据确定的农作物

品种布局结合各自生产技术条件、历年播种用种量经验值以及对当季播种时机、

天气等因素的预测等方面具体情况向大华种业提交农作物种子需求计划,由大华

种业根据品种的不同确定由自主生产提供还是市场采购,最终由大华种业统一提

1-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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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农作物种子。

②统一农资供应

农资方面,发行人种植业主要需要的农资包括化肥、农药以及秧盘等品种,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垦物流根据不同的农资品种确定了不同采购流程和方式。

A、化肥的供应和采购

发行人使用的化肥主要包括磷肥(以磷酸二铵为主)、氮肥(以尿素为主)

以及钾肥(以复合肥为主)等;同时,化肥采购以大宗采购为主要采购方式,以

向江苏双多化工有限公司、贵州瓮福集团等大型专业化肥生产企业采购为主、以

向基地周边大型经销代理商零星采购为辅的方式满足苏垦农发的化肥使用需求。

化肥施用的品种和总量每年相对确定,由苏垦物流在每个种植季度前汇总该

种植季度发行人下属 19 家分公司各自的化肥施用品种、时节以及数量等,以制

定适当的采购计划,与化肥供应商确定化肥采购事宜。基于化肥的大批量采购的

特点,苏垦物流通常与供应商签订大额采购协议,确立规模化采购优势,确保质

量可靠、供应及时、价格优惠。在执行具体订单时,由苏垦农发种植业分公司向

苏垦物流发出化肥使用需求订单;苏垦物流根据苏垦农发分公司订单向化肥供应

商发出化肥采购订单,指定品种、数量以及送货时间和地点;苏垦农发种植业分

公司签收后汇总至苏垦物流,由苏垦物流与化肥供应商确定结算事宜。

B、农药的供应和采购

农药是现阶段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着农业高产、粮食

安全、居民食品安全以及农业环境保护。同时,发行人规模化、标准化种植方式,

在农药施用方面,更需要进行科学的规划和控制,在保证粮食生产任务完成的同

时,更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此,发行人制定了农药采购目录,指定了农药采购名称、规格以及生产商

等采购要素;苏垦物流在负责农药采购时,仅需要按照发行人种植业分公司具体

农药施用需求向特定生产商或供应商发出包括名称、数量以及送货时间等因素在

内的采购订单即可,送货方式和结算方式与化肥供应和采购基本相同。

1-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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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秧盘的供应和采购

秧盘是发行人水稻种植过程中的低值易耗品,在使用寿命期限内可每年周转

使用。由苏垦物流采用招标(低价中标)方式采购。每年初或前一年底,发行人

种植业分公司上报秧盘的型号、规格、数量、到货时间,由苏垦物流汇总并报经

发行人同意后,苏垦物流对外招标采购。由于秧盘的低值易耗品特点,通常在货

款支付以及较长质保期方面设置质量保证措施。

3)统一农业生产措施

为了保证发行人稻麦等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发行人对下属 19 家

种植业分公司的农业生产实行统一的农业生产措施管理原则,同时考虑 19 家种

植业分公司所属地域和所种植品种特点因地制宜的进行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水稻机插秧生产操作规程》、《稻茬小大麦高产栽培技术规

范》等稻麦生产操作规程,并根据农业生产技术和装备的更新、当年生产气候条

件以及品种差异等因素每年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上述操作规程已成为发行人

下属 19 家种植业分公司执行稻麦生产的操作指引。发行人制定的稻麦生产操作

规程在技术思路、产量目标、品种选择原则、生育期掌握原则、播期以及播量等

方面进行了总体的原则性指导,对播种技术、大田耕整技术、化学除草技术、大

田管理技术、抗逆技术以及规范作业程序等方面确立了技术标准;下属 19 家种

植业分公司根据原则指导和技术标准因地制宜的实施耕种,确保稻麦等生产任务

的顺利完成。

①本公司水稻种植的技术路线和流程如下:

在水稻种植方面,苏垦农发集成推广“优质高产品种+标准化集中育秧+全程

机械化+精确定量栽培+防灾减灾”的技术模式:①选育推广高产优质品种。选育

适宜不同生态区域、不同种植制度应用的生育期适中,高产、优质、高(多)抗

的新品种;②推广标准化集中育秧技术。推广培肥床土、适宜播量、硬盘育秧、

机械播种、集中管理、合理调控、培育壮秧、适时栽插等技术。③推广全程机械

化技术。推广机械化播种、整田、插秧、施肥、防治病虫、收获、烘干等技术。

④推广农艺措施精确定量栽培技术。集成培育壮秧、定量移栽、精确施肥、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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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水、综合防治病虫草害等技术。⑤推广防灾减灾应变技术。推广抽穗后叶面施

肥、生化调控、水分调控、适时收获、烘储等技术,提高防灾减灾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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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品种布局

品种合理搭配 品种选择

穗粒并重

抗逆性强

备足营养土和

秧盘

留足秧池

育秧准备

做好秧板

淘洗 晾晒 种子处理 标准化

药浸 催芽

集中育秧

均匀定量 营养土 播种机械

播种 消毒 调试 播种育秧

顺次

覆土 暗化 覆膜

铺盘

全天候、分时

段,精细化水

份管理

秧田管理

结合苗情、配

合水份管理,

苗期科学施肥

耕深一致

翻垡良好 耕地标准

不重不漏

田平、底实

地表无残茬

泥脚较浅 标准化

高低差小

整地标准 大田耕整技术 大田耕整

化除、沉实

水深适宜

表面花水

水层标准

栽前封闭除草

确保有效基 规模化

适期早插

本苗 机械插秧

控制空穴率 科学机插技术

适宜栽插深度

薄水活棵 栽后封闭除草

精细水浆管理

湿润促蘖

全生育期精细

浅水勤灌

化水浆管理

干湿交替

适时断水 科学防治病虫草 病虫草害综合 大田管理

防治

及时搁田

搁田

分次轻搁

V型施肥法 科学施肥 测土配方、科

本田 学运筹肥料

基肥 适期机械收割

分蘖肥

收割仓储

烘干或晾晒

促花肥 管理

保花肥 标准仓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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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大麦和小麦种植的技术路线和流程如下:

在大小麦种植方面,苏垦农发集成推广“高产稳产多抗优质品种+保护性耕作

+精细化播种+配方缓控释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的技术模式:A、推广高产稳产

多抗优质品种,发挥品种的增产能力和抗倒伏、抗穗发芽、抗冻害等抗逆能力;

B、保护性耕作,集成深松、少免耕技术;C、推广精细化播种,集成规范行距、

匀播浅播、宽窄行、宽幅精播等技术,达到苗齐、苗匀、苗壮目标;D、推广水

肥一体化技术,集成测土配方施肥、缓控肥应用、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提高

肥料利用率,持续培肥地力;E、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集成病虫草害监

测预报、种子包衣、全程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控制小麦纹枯病、条锈病、白粉

病、赤霉病、蚜虫、吸浆虫等重大病虫害的发生,减轻病虫草危害;F、推广“五

统一”标准化管理,保证产品产量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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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品种布局

品种合理搭配 品种选择

高产、稳产、

多抗、广适

种子包衣或药

剂拌种

秸秆还田

机械深松 保护性耕作 播前准备工作

复式作业

内外三沟

科学标准配置 沟系配套

适期早播

精量播种技术

扩行防密

适宜播深

精细播种

复式条播

施足底肥 科学运筹肥料

冬前壮苗培育 精确定量高产

冬前管理

栽培技术

合理调控

促根增蘖

晚播麦独杆成

化学除草

穗高产栽培技

灌水防冻

术 春季管理

测土配方施肥

抗逆技术

清沟理墒

排降畅通

病虫草害综合 后期管理

一喷三防

防治技术

适期机械收割

烘干或晾晒 收割仓储管理

标准仓存储

4)统一农机作业标准

发行人稻麦等农作物种植的规模化和标准化对农机作业需要较高,发行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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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作业贯穿发行人农业生产的耕、种、收全过程。截至 2016 年底,发行人 19 家

种植业分公司农机总动力达 14 万千瓦。

发行人的农机作业采取自有农机作业和社会农机作业相结合的方式,既可以

保证满足稻麦种植农机作业的基本需求,又可以控制自有农机投入过大造成的资

产闲置风险。发行人自有农机作业和社会农机作业均采用发行人制定的统一农机

作业标准,保质、保量的完成农机作业任务。

5)统一农产品销售

苏垦农发是全产业链农业企业,确立了种植业生产的农产品由下属龙头企业

大华种业和苏垦米业统筹销售的经营模式。苏垦农发在农作物播种之前就已经根

据下属龙头企业大华种业和苏垦米业的市场销售需求基本确定了农产品品种和

数量以及用途等,因此下属 19 家种植业分公司种植生产的稻谷、小麦等农产品

大部分销售给全资子公司大华种业和苏垦米业,大麦主要销售给农垦麦芽等企

业。这一方面保证了大宗农产品销售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公司种子产品和

大米产品的品质。苏垦农发不断延伸的产业链既提升了公司抗风险能力,也提高

了其盈利能力。

2、报告期内自主经营的耕地资源情况

(1)报告期内耕地资源的来源及其变化情况

苏垦农发全产业链业务布局以耕地资源为基础,报告期内耕地资源通过向控

股股东农垦集团承包和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其中向农垦集团下属

南通农场(或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及云台农场也有小部分承包。报告期

内,苏垦农发的耕地资源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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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亩

2016.11-2017.5 2015.11-2016.10 2014.11-2015.10 2013.11-2014.10

耕地资源来源 2016 年 2016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秋播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农垦集团 97.24 97.53 97.54 97.63 97.75 97.82 98.09

南通农场及江

苏农垦集团南 0.18 0.26 0.26 0.56 0.56 0.62 0.62

通有限公司

云台农场 0.23 0.23 - - - - -

土地流转 21.73 21.49 20.00 17.17 16.41 7.01 4.49

合计 119.38 119.50 117.80 115.36 114.72 105.45 103.20

自 2013 年开始,苏垦农发在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日趋成熟

和大力推进的背景下,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建设自主种植业

基地,自主基地面积呈现较为快速的扩大态势。

同时,苏垦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南通农场(或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

公司)和云台农场的耕地在种植季度之间存在变动的情况,主要表现为总面积有

所减少;主要减少原因包括:分公司所在地政府因修建公共道路、城区或工业园

区建设以及铁路建设等征收占用土地,所属分公司修建田间配套设施以及粮食生

产配套设施占用土地等;此外,分公司也有通过土地复垦增加土地的情形。

(2)报告期内耕地资源的分布情况

苏垦农发自主经营种植业基地的耕地资源随苏垦农发下属 19 家种植业分公

司主要沿海分布于南通市、盐城市、连云港市等地和沿湖分布于淮安市及宿迁市,

纵深跨越江苏南北。

1)承包农垦集团、南通农场(或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与云台农场

的耕地资源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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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亩

2016.11-2017.5 2015.11-2016.10 2014.11-2015.10 2013.11-2014.10

分公司 区域

2016 年 2016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名称 分布

秋播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东辛分公司 15.16 15.26 15.26 15.33 15.37 15.42 15.45 连云港市

岗埠分公司 6.74 6.74 6.74 6.74 6.77 6.77 6.77 连云港市

云台分公司 2.36 2.36 2.14 2.14 2.14 2.14 2.14 连云港市

三河分公司 4.21 4.21 4.21 4.21 4.21 4.21 4.21 淮安市

白马湖分公司 4.89 4.89 4.89 4.89 4.93 4.93 4.93 淮安市

宝应湖分公司 3.32 3.32 3.32 3.34 3.34 3.34 3.36 淮安市

复兴圩分公司 1.10 1.10 1.10 1.10 1.10 1.11 1.11 淮安市

黄海分公司 15.43 15.43 15.43 15.43 15.48 15.48 15.48 盐城市

滨淮分公司 5.36 5.36 5.36 5.36 5.48 5.48 5.62 盐城市

淮海分公司 7.87 7.87 7.87 7.87 7.87 7.87 7.93 盐城市

临海分公司 7.36 7.36 7.36 7.36 7.36 7.36 7.36 盐城市

新洋分公司 5.91 5.92 5.92 5.92 5.98 5.98 5.98 盐城市

新曹分公司 9.33 9.33 9.33 9.33 9.33 9.33 9.33 盐城市

弶港分公司 4.96 4.96 4.96 4.96 4.99 4.99 4.99 盐城市

东坝头分公司 1.32 1.32 1.32 1.32 1.32 1.32 1.33 盐城市

南通分公司 0.46 0.72 0.72 1.01 1.01 1.07 1.07 南通市

江心沙分公司 1.22 1.22 1.22 1.22 1.22 1.22 1.22 南通市

海安分公司 0.40 0.40 0.41 0.41 0.41 0.41 0.41 南通市

分公司所

农科院 0.24 0.24 0.24 0.24 - - -

在地

合计 97.64 98.01 97.80 98.19 98.31 98.43 98.70 ——

2)参与土地流转取得的耕地资源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亩

2016.11-

2015.11-2016.10 2014.11-2015.10 2013.11-2014.10

分公司 2017.5

区域分布

名称 2016 年 2016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秋播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徐州市、宿

东辛分公司 3.04 2.97 3.05 1.78 2.16 1.05 0.52 迁市、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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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11-

2015.11-2016.10 2014.11-2015.10 2013.11-2014.10

分公司 2017.5

区域分布

名称 2016 年 2016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秋播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三河分公司 1.02 0.99 0.97 0.73 0.76 - - 淮安市

白马湖分公司 0.33 0.33 0.31 0.18 - - - 镇江市

宝应湖分公司 2.47 2.45 2.30 1.84 1.93 0.18 - 淮安市

复兴圩分公司 0.41 0.42 0.41 0.29 0.29 0.29 0.29 淮安市

黄海分公司 0.22 0.22 0.22 0.22 0.22 0.22 - 盐城市

宿迁分公司 6.23 6.11 5.56 5.77 5.77 2.50 1.65 宿迁市

滨淮分公司 1.21 1.16 0.56 0.33 0.39 0.10 0.10 盐城市

淮海分公司 0.37 0.37 0.37 0.37 0.37 0.37 0.37 宿迁市

临海分公司 1.00 1.00 1.00 1.00 - - - 盐城市

新洋分公司 0.14 0.53 0.53 0.38 0.26 0.78 0.78 连云港市

新曹分公司 1.46 1.52 1.51 1.53 1.47 0.28 - 泰州市

弶港分公司 0.75 0.77 0.76 0.80 0.86 0.22 - 泰州市

南通分公司 1.84 1.82 1.74 1.27 1.26 1.02 0.78 南通市

泰州市、南

江心沙分公司 0.79 0.11 0.11 0.15 0.15 - -

通市

海安分公司 0.47 0.74 0.61 0.52 0.52 - - 南通市

合计 21.73 21.49 20.00 17.17 16.41 7.01 4.49 ——

3、报告期内种植业务的生产情况

(1)报告期内种植业务主要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

苏垦农发自主种植业基地目前采取统一经营模式和发包经营模式两种模式

经营。发包经营模式下苏垦农发收取承包费后,所属耕地的投入和产出由承包方

承担和所有。统一经营模式下,苏垦农发自行投入并享有产出成果。根据自主经

营种植业基地所处区域地理、气候条件,苏垦农发种植主要分为夏熟(上年 11

月-当年 5 月)和秋熟(当年 6 月-当年 10 月)两季,夏熟主要种植小麦和大麦,

秋熟主要种植水稻。例如,2014 年小麦及大麦收获面积为 2014 年 5 月收获面积,

2014 年水稻收获面积为 2014 年 10 月收获面积。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统一经营模式下主要粮食作物收获面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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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亩

收获面积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麦 9.12 17.86 20.00

小麦 87.73 73.86 57.65

水稻 99.18 90.31 75.30

合计 196.03 182.02 152.95

注:1、发行人种植业主要分为夏熟(11 月-5 月)和秋熟(6 月-10 月)两季,夏熟主

要种植大麦和小麦,秋熟主要种植水稻,与会计年度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异;2、上述面积包

括所有集体种植和联合经营模式下种植农作物的收获面积,未包含发包经营模式下种植农作

物的收获面积。

(2)报告期内种植业务主要粮食作物的产量

苏垦农发种植业基地所处区域的地理、气候条件决定了适宜种植的农作物。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分夏熟和秋熟,分别种植大麦、小麦和水稻。报告期内,苏垦

农发统一经营模式下的主要粮食作物的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产量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麦 3.90 7.65 9.67

小麦 35.09 31.68 27.16

水稻 56.68 55.19 40.92

合计 95.67 94.52 77.76

4、报告期内种植业务主要粮食产品的销售情况

苏垦农发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基础,集稻麦种植、制种、加工、销售全产

业链为一体;种植基地产出的小麦、水稻等粮食产品主要用于自有种子产品生产

和大米产品生产,大麦、小麦以及水稻等粮食产品除用于自有加工业务外存在部

分对外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种植业务主要农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kg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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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

大麦 1.75 1.92 2.10

小麦 2.32 2.40 2.41

水稻 2.72 2.91 3.05

5、报告期内种植业务的原材料与能源供应情况

(1)报告期内种植业务的原材料采购情况

苏垦农发种植业务主要原材料包括粮食作物种子、化肥、农药以及秧盘等,

在“五统一”的种植业管理模式下,种植业的原材料均实行统一采购和供应,以保

障品质和供应的及时性,同时便于管控成本。其中,种植业所需的种子由子公司

大华种业生产或采购后提供,种植业所需的化肥、农药以及秧盘等农资主要由子

公司苏垦物流采购后提供。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向大华种业采购种子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麦种 10,571.01 8,513.92 8,055.82

水稻种 3,745.12 3,418.42 2,745.08

合计 14,316.14 11,932.34 10,800.91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采购农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化肥 24,078.72 30,834.49 28,528.59

其中:向苏垦物流采购: 22,326.57 28,565.32 26,663.77

农药 13,325.74 14,162.32 15,285.05

其中:向苏垦物流采购: 12,806.09 13,710.75 13,679.60

秧盘 2,888.81 2,269.36 4,024.09

其中:向苏垦物流采购: 1,621.39 1,500.82 3,995.15

注:由于增值税的影响,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秧盘采购额高于苏垦物流向母公司秧

盘销售额,2015 年起母公司苏垦农发化肥采购额高于苏垦物流向母公司化肥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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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种植业务的能源供应情况

苏垦农发种植业务生产的主要能源包括水和电力,水直接引用各种植业基地

周边的水源进行灌溉,电由各地方供电公司提供,能源成本占种植业务成本的比

重极低。

(三)发行人种子生产业务的具体情况

苏垦农发的种子生产业务是全产业链业务布局的重要环节,也是充分提升现

有资源和优势效益的具体方式。一方面,苏垦农发以自主经营的百余万亩纵跨江

苏省南北区域的种植业基地为基础,立足江苏省本地种子市场,以下属种子生产

业务和大米加工业务龙头企业的市场先发优势为导向,自主繁育或收购优质品

种,繁育、生产适宜市场需求的种子产品;另一方面,苏垦农发以自主种植业基

地为战略资源,与江苏省境内的有影响力、有研发实力的种业企业合作,承担代

繁、加工任务,建立资源对接渠道、提升自身资源优势的经济效益。

苏垦农发种子生产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大华种业运营。根据发行人农业全产业

链布局,种子生产业务是发行人重要的龙头产业。苏垦农发依托百余万亩的种植

业基地资源以及其他地区的繁育基地,开展规模化种子原粮的繁育生产,经过种

子加工环节面向市场销售稻麦种子为主的农作物种子。苏垦农发的种子产品主要

包括水稻(粳稻)、小麦、大麦种子等,其中,小麦种子和粳稻种子是发行人的

主导种子产品,发行人的主要种子产品的相关情况请参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

业务及其变化情况”之“(三)主要产品和服务”之“2、发行人的主要种子产品”。

大华种业主要从事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选育、生产、加工和销售,是农业

部授予的小麦全国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稻麦种子销量分

别为 31.22 万吨、32.83 万吨和 32.92 万吨。大华种业是 2011 年江苏省种子行业

唯一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殊荣的企业。2013 年、2016 年被中国

种子协会认定为“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

大华种业以“公司+基地”为主、以“公司+农户”为辅的组织形式制种而取得种

子原粮,“公司+基地”立足自主种植业基地优势实施“五统一”种植作业管理有效

保证了大华种业种子的品质。大华牌水稻种子、小麦种子、大麦种子分别于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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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08 年和 2010 年被评为江苏名牌产品,上述产品均在 2013 年继续评为江

苏名牌产品。2012 年,“大华”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5 年 12 月,“大

华”商标通过“江苏省著名商标”复评。

苏垦农发在农科院中设立江苏省大华种业育种研究院负责育种研发、试验等

工作。江苏省大华种业育种研究院下设 1 个综合管理部、3 个研究所、1 个分子

育种中心、2 个南繁基地,15 个生态试验站,配备研发人员 45 人。大华种业已

经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粳”、“华麦”、“苏玉”等系列水稻、小麦以及玉米

等农作物新优品种 37 个,其中水稻 19 个、小麦 8 个、玉米 9 个及棉花 1 个;同

时,已经取得 10 项植物新品种权(不含受让取得)。建成了可供品种改良应用的

农作物种质资源材料 10,000 多份,后备品系 1,000 多份,参加国家、省级各类试

验的新品系有近 20 个。

大华种业常年承担多项国家和省级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农作物

新品种各类试验,参与和承担了“2016-2017 年度国家小麦良种联合攻关广适性

品种试验”的部分试验任务,与数家农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

系。大华种业在种子加工设备、方法等方面已取得 1 项发明专利。

大华种业主持研究的“水稻‘小穗头’成因及其控制技术的应用”荣获农业部

“中华农业科技奖”三等奖和江苏省政府“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特种

优质香粳糯稻品种大华香糯的选育与应用”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高

产优质多抗小麦新品种华麦 5 号的选育与推广应用”荣获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

丰收奖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2011 年被评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

企业”,2011 年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2012 年建立了“江苏省企业研究

生工作站”,2016 年经江苏省科技厅验收合格建成了“江苏省小麦育种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此外曾被认定为江苏省创新型企业、被评为江苏省企业创新先进单

位。

1、种子生产业务的工艺流程

大华种业形成了以小麦种子、水稻种子为主体,大麦种、玉米种以及其他农

作物种子为补充的种子产品体系,立足江苏省内市场,辐射安徽、上海、河南、

山东、陕西等省份以及气候条件相似的其他区域市场。大华种业围绕小/大麦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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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水稻种子制定了详细的从制种到加工的生产流程管控措施。

三圃田提纯复壮 “株系循环法”提纯复壮

单株(穗)选择 单株(穗)选择

株(穗)行圃 株(穗)行圃

分系制种

株(穗)系圃 株(穗)系圃 株(穗)系圃

各系选单株

混 混

收 收

原种圃 原种圃

种 小/大麦、水稻繁殖材料

节 播种

生产管理

田间验收

纯度是否合格

合格

小/大麦、水稻种子原粮收割

烘干

加 芽率检测

工 合格

环 仓储熏仓

水分、芽率检测

合格

加工包装

综合质量检测

合格

销售

生产流程图说明:

三圃田:株行(穗行)圃、株系(穗系)圃、原种圃的统称;

单株:能明显代表品种生物学特性的一个典型单本栽插或单粒种植的植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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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穗:能明显代表品种生物学特性的一个典型单本栽插或单粒种植的植株上

一个穗子;

株行(穗行)圃:由单株(单穗)单收后单独播种成行的种植田块;

株系(穗系)圃:从株行(穗行)圃中选择考种后的种子统一分系播种的田

块;

原种圃:从株系(穗系)圃中选择后混收的种子再种植的田块;

繁殖材料:从株系(穗系)圃中选择后混收的种子;

纯度:能明显代表品种生物学特性的典型植株所占的比例;

仓储熏仓:种子安全储存期间进行密闭杀虫及虫卵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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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种子生产业务的经营模式

品种权 选

取得 育

取得品种权

扩繁

自主扩繁 采购繁材

准备繁材

取得繁材

委托繁种 提供技术指导

实施质量监督

主 种 苏

要 植 其 助

制 业 垦 制

种 农 他 …… 农 种

委托制种 基 发 基 户

基 地 基

地 地 地

采购种子原粮

加工

加工环节 商品种子

销售环节

直销 经销

(1)种子生产业务的育种(研发)模式

在育种研发方面,苏垦农发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同时根据市场

需求和研发进展,适当引进部分其他机构选育的品种的经营权作为补充。苏垦农

发在农科院中设立江苏省大华种业育种研究院负责育种研发、试验等工作。江苏

省大华种业育种研究院下设 1 个综合管理部、3 个研究所、1 个分子育种中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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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南繁基地,15 个生态试验站,配备研发人员 45 人。大华种业已经育成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华粳”、“华麦”、“苏玉”等系列水稻、小麦以及玉米等农作物新优

品种 37 个;同时,已经取得 10 项植物新品种权(不含受让取得)。种子生产业

务的育种(研发)模式详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八、发行人技术水平”的相关

内容。

(2)种子生产业务的采购模式

苏垦农发种子生产业务的采购物料主要包括用于种子加工的种子原粮、用于

种子繁育的繁材以及成品种子的包装物。苏垦农发的种子生产业务的采购事项具

体由大华种业实施。苏垦农发种子生产业务最重要的采购是用于种子生产的种子

原粮的采购,其中绝大部分是向苏垦农发下属种植业基地进行内部采购;部分种

子原粮需向大华种业下属分子公司周边的种粮大户采购。此外,大华种业主要向

委托制种单位采购委托代繁业务的繁材,除委托代繁外其他业务涉及的种子繁材

部分通过自身繁育取得,部分向符合要求的种子企业采购。

1)种子原粮采购

由于种子繁育业务的特点,苏垦农发种子原粮采购采用预约生产和采购的方

式进行。

①预约生产

苏垦农发下属 19 家种植业分公司是种子原粮的主要预约生产基地,同时,

根据品种、气候特点,大华种业还会在下属分子公司周边开发部分补充的预约生

产基地。

在广泛的种子市场调研基础之上,在当季作物播种前二至三个月,由大华种

业分、子公司或营销中心提出预约生产种子的品种及数量的初步计划,上报大华

种业生产质量部——大华种业生产质量部对上报的种子预约生产初步计划进行

汇总、分析,提出初步调整方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大华种业根据以往

年度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分析,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生产质量部提出的初

步调整方案进行分析、研究并作出相应调整——大华种业生产质量部将公司研

究、调整后的预约生产计划返回大华种业分、子公司或营销中心,说明调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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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大华种业分、子公司或营销中心再次进行调整后上报公司生产质量部——大华

种业生产质量部对大华种业分、子公司反馈的调整意见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对

预约生产计划的调整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初步形成大华种业预约生

产计划草案——在当季作物播种前 1 个月左右召开种子预约生产工作会议,讨论

大华种业提交的种子预约生产计划草案,在进一步征求大华种业分、子公司意见

后,拟订预约生产种子的品种、数量方案——已拟订的预约生产计划书向苏垦农

发农业发展部申请批准——苏垦农发农业发展部批复的预约生产计划,由大华种

业分、子公司负责与苏垦农发下属 19 家种植业分公司以及种粮大户等其他基地

经营主体签订预约生产合同。

②制定种子原粮收购计划

根据大华种业分、子公司与苏垦农发下属的分公司或其他基地签订的《预约

生产合同》制定种子收购计划。根据天气变化、品种表现、田检情况和市场行情

的变化,在收购前可对预约生产的品种和数量作相应调整。大华种业分、子公司

或营销中心将收购计划及收购依据上报大华种业生产质量部。

大华种业生产质量部在大华种业分、子公司或营销中心拟定的种子原粮收购

计划基础上,依据大华种业总的销售目标和市场调研情况制定大华种业收购计划

初步方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形成大华种业种子收购计划初步意见。

大华种业生产质量部将经大华种业研究确定的种子原粮收购计划初步意见

返回至大华种业分、子公司或营销中心,进一步征求意见,将反馈意见汇总、分

析后再次提交大华种业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大华种业各分、子公司收购总

量和各品种计划收购量。

种子收获前,大华种业召开种子收购工作会议,讨论种子收购计划,形成种

子收购初步意见,报苏垦农发农业发展部审批。

苏垦农发农业发展部审批后的种子收购计划由大华种业总经理签发《种子收

购计划确认书》,下达收购任务。

大华种业分、子公司在大华种业统一指导下实施种子收购,在收购过程中,

如种子市场发生变化或遭遇特殊天气等情况,经大华种业同意后可对收购品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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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作适当调整。

③种子原粮收购过程管理

收购前,大华种业加工仓储部门负责所有贮藏区域的规划和整体布局,制订

仓储区域规划图,编排各品种的编号,并挂牌明示。

无论是自然晒干或是收割后直接送交烘干的种子都必须持有场头跟踪人员

或收割跟机人员开具的《场头验收合格证》或《田间收割验收合格证》方可前来

送交。

负责收购的质检人员在送交原粮的农户出具《场头验收合格证》或《田间收

割验收合格证》后进行扦样化验,通过看(色泽)、闻(气味)等直观判断种子

有没有受热变质,再通过仪器进一步测试,合格的开具《收购场地检验合格单》,

注明所送交种子原粮承包户单位、姓名、品种、等级、水分、杂质、库(囤)号

等交司磅员称重入库。不合格的予以退回。

司磅员接到《收购场地检验合格单》后,要严格核对品种、等级和库(囤)

号,确保无误后方可司磅称重入库。

坚持种子收购标准,严格把好水分和杂质关。对水分和杂质超标的要严格按

预约生产合同书所规定的标准计算折扣。若在收购过程中发现水分或杂质与《收

购场地检验合格单》不符的,收购场地任何工作人员都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收购,

待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收购。

2)其他物资采购

①制订计划

各单位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大华种业生产质量部汇总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审批通过后,交各

单位财务部门编制采购预算——大华种业财务部汇总编制整个公司的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后,与年度采购计划一起报苏垦农发审批

——大华种业制定物资统一采购目录,明确采购要求——各单位采购管理部门负

责采购方案的编制,采购方案应详细描述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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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当拟定采购物资的供应商选择、采购方法、运输方式、投保方式等——采购

方案报大华种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报苏垦农发审批。

②实施采购

根据采购物资类型的不同由相应归口部门负责采购,确定供应商后签订《采

购合同》。

③采购物资验收入库、财务进行资金结算

采购物资验收入库——财务支付款项。

(3)种子生产业务的生产模式

大华种业根据市场区域和种植业基地的区域布局下设 18 家生产型分公司和

4 家子公司从事种子生产业务,同时承担周边区域市场的销售工作。种子生产业

务的生产环节主要包括烘干、精选等环节,种子原粮经过烘干、精选等加工环节

后成为商品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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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麦种子原粮初清 清

烘干 厢 塔

式 式

烘 烘

干 干

水稻种子除芒 芒

精选(风筛选、比重选) 风 比

筛 重

选 选

水稻种子除糙 离

包衣(小麦、玉米) 种

定量包装

入库

(4)种子生产业务的销售模式

大华种业形成了以小麦种子、水稻种子为主体,大麦种、玉米种以及其他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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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子为补充的种子产品体系,立足江苏省内市场,辐射安徽、河南、山东、

陕西等省份以及气候条件相似的其他区域市场。

大华种业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销售网点已经辐射江苏省内的

主要乡镇。大华种业根据市场区域和种植业基地的布局在江苏省及陕西省内设立

了 18 家生产型分公司和 4 家子公司在承担生产任务,并负责周边区域市场的销

售。

直销中委托代繁的占比较大;委托制种单位向大华种业支付定金后,大华种

业方安排生产。经销模式下,大华种业会向经营商出具《种子代销委托书》。当

季种子销售完毕后,大华种业会根据当季种子的市场情况和特定经销商的销售情

况,确定与特定类型经销商的结算价格,与经销商进行最终结算。

3、种子生产业务的产量情况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生产业务主要种子的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产品名称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

麦种 21.17 22.60 22.36

稻种 10.93 8.95 9.51

合计 32.10 31.55 31.87

4、种子生产业务的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种子生产业务的分销售模式情况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生产业务的主要种子产品麦种及稻种的销售模式情

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2016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名 销售

称 模式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数量 收入 数量 收入 数量 收入

直销 13.43 42,251.60 15.85 48,937.73 13.97 42,892.09

麦种 经销 8.35 26,049.90 7.82 25,206.42 7.70 22,959.54

小计 21.79 68,301.50 23.67 74,144.15 21.67 65,8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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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 6.04 24,615.96 6.67 27,214.86 7.10 27,356.60

稻种 经销 5.09 18,783.52 2.49 9,770.28 2.45 9,381.98

小计 11.13 43,399.49 9.16 36,985.14 9.55 36,738.58

直销 19.48 66,867.57 22.52 76,152.60 21.07 70,248.69

稻麦种

经销 13.45 44,833.42 10.31 34,976.70 10.15 32,341.51

合计

合计 32.92 111,700.99 32.83 111,129.30 31.22 102,590.20

注:直销包括向委托代繁客户销售、向母公司销售、向种田大户销售及自有门市销售

等情况。

其中,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生产业务的直销模式下前五大外部客户的销

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占大华种业稻麦

2016 年 销售品种 销售收入 销售数量

种子直销收入比例

江苏天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4,790.16 1.21 7.16%

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

麦种及稻种 2,210.05 0.69 3.31%

公司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918.13 0.62 2.87%

江苏苏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848.06 0.42 2.76%

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743.32 0.54 2.61%

合计 12,509.72 3.48 18.71%

占大华种业稻麦

2015 年 销售品种 销售收入 销售数量

种子直销收入比例

江苏天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5,157.64 1.38 6.77%

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

麦种及稻种 4,141.02 1.32 5.44%

公司

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3,133.44 1.00 4.11%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936.88 0.61 2.54%

安徽永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麦种及稻种 1,829.15 0.61 2.40%

合计 16,198.14 4.93 21.27%

占大华种业稻麦

2014 年 销售品种 销售收入 销售数量

种子直销收入比例

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

麦种及稻种 2,499.02 0.81 3.56%

公司

江苏沃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829.24 0.49 2.60%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713.96 0.55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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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500.05 0.48 2.14%

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279.18 0.39 1.82%

合计 8,821.45 2.72 12.56%

注:发行人对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至 2015 年度的销售收入与直销

收入存在差异,是因为 2014 年度至 2015 年度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经销部分发

行人的种子产品,该部分销售收入分别为 8.4 万元和 468.92 万元;发行人对江苏金土地种业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6 年度的销售收入与直销收入存在差异,是因为 2015 年度至 2016

年度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有经销部分发行人的种子产品,该部分销售收入分别为 44.85

万元、64.2 万元、和 60.32 万元;发行人对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6 年

度的销售收入与直销收入存在差异,是因为 2014 年度和 2016 年度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

司有经销部分发行人的种子产品,该部分销售收入分别为 14.19 万元和 219.28 万元。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生产业务的前五大外部直销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1)安徽永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永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4 月,注册资本 3,180 万元,注

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烈山路南段,经营范围:1、生产:鲁农 116、皖

麦 46、洛麦 23、烟农 19、烟农 21、中黄 13、中黄 20、中黄 22、徐豆 12、宿

01-15、徐豆 9 号;2、销售:农作物常规种子、农药、肥料;加工、销售:编织

袋、包装袋。

2)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生产业务的其他前五大外部直销客户基本情况

请参见本招股书本节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三)发行人种子

生产业务的具体情况”之“(4)报告期内种子生产业务的内外销情况”中的描述。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生产业务的经销模式下前五大外部客户的销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占大华种业稻麦

2016 年 销售品种 销售收入 销售数量

种子经销收入比例

钱丽 麦种及稻种 955.85 0.30 2.13%

华阴众义达商贸有限公司 麦种 822.45 0.35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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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万源种子经营部 麦种及稻种 766.02 0.17 1.71%

朱兵 稻种 671.25 0.25 1.50%

徐全飞 麦种及稻种 647.60 0.23 1.44%

合计 3,863.18 1.31 8.62%

占大华种业稻麦

2015 年 销售品种 销售收入 销售数量

种子经销收入比例

钱丽 麦种及稻种 1,061.70 0.31 3.04%

泗洪县万源种子经营部 麦种及稻种 869.00 0.26 2.48%

陶文霞 麦种 728.60 0.22 2.08%

姜新春 麦种及稻种 640.85 0.17 1.83%

淮安市星火种子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602.50 0.18 1.72%

合计 3,902.66 1.15 11.16%

占大华种业稻麦

2014 年 销售品种 销售收入 销售数量

种子经销收入比例

天长市天裕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 1,239.60 0.38 3.83%

泗洪县丰源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053.18 0.32 3.2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

麦种 768.46 0.24 2.38%

限公司

章卫祥 麦种及稻种 747.57 0.29 2.31%

淮安市星火种子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594.96 0.16 1.84%

合计 4,403.77 1.39 13.62%

注:发行人对淮安市星火种子有限公司的销售情况包含对其合作经营对象秦建花的销售

情况,二者已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生产业务的前五大外部经销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1)泗洪县万源种子经营部

泗洪县万源种子经营部成立于 2015 年 5 月,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泗

洪县青阳南路西侧(沁雅花园 31-1),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不再分装的包装

种子。

2)姜新春

姜新春,男,身份证号 32082119761228****,个体经营户。

3)徐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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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全飞,男,身份证号 21012219680725****,个体经营户。

4)陆同联

陆同联,男,身份证号 32092419680720****,个体经营户。

5)钱丽

钱丽,女,身份证号 32092419661103****,个体经营户。

6)陶文霞

陶文霞,女,身份证号 34232119680215****,个体经营户。

7)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7 月,注册资本 31,982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98 号,2010 年于深交所上市。经营范

围:农作物种子、苗木、花卉种子研发、生产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及栽培服务;

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储藏、销售;农用配套物资批发零售(应凭许可证经营的未

获许可前不得经营),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农作物种子、农副产品、

农用配套物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8)泗洪县丰源种业有限公司

泗洪县丰源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 月,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注册地

址:泗洪县人民北路 48 号,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除棉花以外的农作物常规

种子(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肥料、激素、农膜、花卉、苗木、

日用杂品。

9)安徽嘉农种业有限公司

安徽嘉农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8 月,注册资本 6,058 万元,注册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天达路 71 号华亿科学园 A1-1101 室。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各类农作物种子销售,棉花种子、水稻种子生产;一般经营项目:

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储藏、销售;农用机械加工销售;农具、化工材料、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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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肥、植物生长调节剂销售,农作物种子技术服务。

10)秦建花

秦建花,女,身份证号 32082819681227****,个体经营户。

11)天长市天裕种业有限公司

天长市天裕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8 月,注册资本 50 万元,注册地址:

安徽省天长市永安街道新河北路 396 号,2016 年已注销;经营范围:在天长市

区域内代销安徽荃银高科种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袋包装农作物种子(有效期至

2015 年 8 月 30 日),化肥批发兼零售。陶文霞是天长市天裕种业有限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和股东之一。

12)张建美

张建美,男,身份证号 32092119721209****,个体经营户。

13)章卫祥

章卫祥,男,身份证号 32091919740707****,个体经营户。

14)淮安市星火种子有限公司

淮安市星火种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 月,注册资本 50 万元。公司主营

业务为农作物种子(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化肥、农膜批发、零售。

15)朱兵

朱兵,男,身份证号 32088219681101****,个体经营户。

16)华阴市众义达商贸有限公司

华阴市众义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5 月,注册资本 300 万元,注册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华西镇华西街。经营范围:农产品收购(凭许可证经

营)、初加工及销售,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化肥、农药、种子销售。

(2)报告期内种子生产业务的销售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主要种子产品的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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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kg

产品名称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

麦种 3.13 3.13 3.04

稻种 3.90 4.04 3.85

(3)报告期内种子生产业务的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生产业务的销售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地区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江苏

94,280.89 79.36% 98,949.23 82.94% 96,982.05 89.87%

省内

江苏

24,521.47 20.64% 20,358.38 17.06% 10,932.86 10.13%

省外

合计 118,802.36 100.00% 119,307.61 100.00% 107,914.91 100%

(4)报告期内种子生产业务的内外销情况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主要种子产品为稻麦种,其销售金额占大华种业种子销

售收入的比例达到 98.81%、98.52%及 99.34%。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稻麦种的内

销比例较为稳定,麦种的内销比例分别为 11.72%、11.21%及 14.97%,稻种的内

销比例分别为 7.39%、7.45%及 6.82%。从销售单价看,由于各年度内外销稻麦

种子品种及品质的差异,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稻麦种内外销的单价存在一定的波

动。其中,2015 年及 2016 年内部销售稻种价格偏高是销售了部分价格偏高的杂

交稻种子所致。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主要种子产品的内部销售和外部销售金额、数量、比例

及销售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kg

内部销售 外部销售 总销售 内销

2016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比例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

麦种 10,571.01 3.26 3.24 57,730.49 18.53 3.12 68,301.50 21.79 3.13 14.97

稻种 3,745.12 0.76 4.93 39,654.36 10.37 3.82 43,399.49 11.13 3.90 6.82

合计 14,316.14 4.02 3.56 97,384.85 28.90 3.37 111,700.99 32.92 3.39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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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销售 外部销售 总销售

2015 内销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年 比例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麦种 8,557.80 2.65 3.23 65,586.35 21.02 3.12 74,144.15 23.67 3.13 11.21

稻种 3,566.42 0.68 5.23 33,418.72 8.48 3.94 36,985.14 9.16 4.04 7.45

合计 12,124.23 3.34 3.64 99,005.07 29.50 3.36 111,129.30 32.83 3.38 10.16

内部销售 外部销售 总销售

2014 内销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年 比例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麦种 8,055.82 2.54 3.17 57,795.80 19.13 3.02 65,851.62 21.67 3.04 11.72

稻种 2,745.08 0.71 3.89 33,993.49 8.84 3.84 36,738.58 9.55 3.85 7.39

合计 10,800.91 3.25 3.33 91,789.29 27.98 3.28 102,590.20 31.22 3.29 10.40

注:上述内销比例采用数量计算,即内销比例等于内销数量除以总销售数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种子生产业务的前五大外部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销售 占大华种业

2016 年 销售品种 销售收入

数量 种子销售收入比例

江苏天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4,880.16 1.24 4.30%

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

麦种及稻种 2,210.05 0.69 1.95%

公司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978.45 0.64 1.74%

江苏苏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848.06 0.42 1.63%

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759.05 0.50 1.55%

合计 12,675.77 3.50 11.16%

销售 占大华种业

2015 年 销售品种 销售收入

数量 种子销售收入比例

江苏天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5,157.64 1.38 4.57%

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

麦种及稻种 4,609.94 1.46 4.09%

公司

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3,133.44 1.00 2.78%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2,001.08 0.63 1.77%

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832.87 0.53 1.62%

合计 16,734.98 5.00 14.84%

销售 占大华种业

2014 年 销售品种 销售收入

数量 种子销售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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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

麦种及稻种 2,507.42 0.81 2.42%

公司

江苏沃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829.24 0.49 1.76%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758.82 0.56 1.69%

江苏天丰种业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500.05 0.48 1.44%

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麦种及稻种 1,293.37 0.39 1.25%

合计 8,888.90 2.74 8.56%

注:对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情况包含对其子公司淮安明天种业科技有

限公司的销售情况;对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的销售情况包含对其子公司安徽华皖种业

有限公司的销售情况;对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情况包含对其子公司南通中江农

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销售情况;下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种子生产业务上述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1)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0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注

册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 568 号农科所内,经营范围:农作物种子生产、批发、

零售;粮食收购。(凭有效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农作物品种的培育及

技术贸易活动。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服务,农作物种子推广技术服务。

2)江苏天丰种业有限公司

江苏天丰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注册地

址:淮阴区码头镇(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一楼),经营范围:杂交水稻、杂交

玉米及其亲本种子,常规水稻、小麦种子、油菜种子、大豆种子生产、加工、批

发、零售;农作物和蔬菜种子研究、开发;蔬菜、苗木、花卉培育、销售;农业

技术成果转让;农业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推广服务;农膜、肥料、植物生长

调节剂销售。

3)江苏苏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苏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 月,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注

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 43 号南光大厦九层,经营范围:主要农作物

种子生产(仅限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品种);连云港市区域内常规农作物大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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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种批发、零售;农产品科技研发;农副产品收购;水产养殖。

4)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注册资本 12,300 万元,

2016 年于新三板挂牌上市,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钟灵街 50 号院办公

楼四楼,经营范围: 农作物种子选育、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

发与零售(按许可证所列商品类别经营),粮食收购,农作物种子的相关技术培

训、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

5)江苏沃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沃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5 月,注册资本 3,001 万元,注

册地址:南京市孝陵卫钟灵街 50 号省农科院原农业现代化所大楼 2 层,经营范

围:1、许可经营项目:农作物种子销售;2、一般经营项目:种业科技研究、开

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销售。

6)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 月,注册资本 17,765.8 万元,

2014 年于新三板挂牌上市,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 389 号,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子加工、包装、批发、零售、进出口(按《农作物种子经营

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

证》所列范围经营);林木种子批发、零售(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范围经

营);林木种子生产(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农作物种子

生产技术服务;粮油技术开发;种子加工设备及包装设备的进出口。

7)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

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5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注

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533 号,经营范围:农作物种子、种苗的

培育、繁殖、推广和销售;农用激素、化肥的销售;农产品加工及相关技术服务;

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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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江苏丰源种业有限公司

江苏丰源种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 月,注册资本 1,018 万元,经营地

址:句容市华阳镇宁杭路 112 号,经营范围:农作物种子销售;农药(危险品除

外)、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培育;蔬菜种子培育、销售;农副产品购销。

5、种子生产业务的原材料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以“公司+基地”为主、以“公司+农户”为辅的组织形式制

种而取得种子原粮。具体而言,大华种业主要在母公司苏垦农发下属种植业基地

繁殖及采购稻麦种子原粮开展种子生产业务。此外,由于部分母公司下属分公司

部分稻麦种子品种繁殖布局数量较少而大华种业在该区域需要繁殖的稻麦原粮

品种数量需求较大,大华种业亦通过大华种业下属分子公司周边的种粮大户繁殖

及采购稻麦种子原粮。外繁田块主要在母公司苏垦农发下属分公司的周边,与母

公司田块共同管理,从种源发放、播种(插秧)、田间去杂、收获跟踪和原粮入

库均有专人跟踪,确保外繁种源质量达到要求。

其中,自 2014 年起,大华种业下属子公司陕垦大华向陕西农垦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下属陕西农垦集团沙苑农场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农垦集团华阴农场有限责

任公司、陕西农垦集团朝邑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及陕西农垦集团大荔农场有限责任

公司承包部分耕地作为陕西地区种子原粮的繁殖基地,承包耕地的面积、价格及

期限情况如下:

承包面积 承包单价 年承包金

承包土地位置 承租期限

(亩) (元/亩) (万元)

2014 年 10 月 1 日

沙苑农场农业公司 1,500 450 67.50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华阴农场 9-7 西半块、 2014 年 10 月 1 日

515 650 33.48

9-8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0 月 1 日

朝邑农场四分场 1,500 400 60.00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0 月 1 日

大荔农场四分场 500 500 25.00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水稻原粮的内部采购比例分别为 86.88%、82.86%及

84.12%,小麦原粮的内部采购比例分别为 78.93%、77.84%及 74.73%,大麦原粮

的内部采购比例分别为 98.17%、97.42%及 89.93%。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稻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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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粮采购比例较为稳定,2015 年水稻内采比例相对较低主要是因满足市场种子需

求相对外采较多原粮进行生产所致。从采购单价看,由于各年度内外采稻麦种子

原粮品种及品质的差异,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稻麦原粮内外采的单价存在一定的波

动。其中,2016 年外部采购水稻原粮价格偏高是采购的杂交稻原粮价格偏高所

致。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稻麦种子原粮的内部采购和外部采购金额、数量、比例

及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kg

内部采购 外部采购 总采购 内采

2016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比例

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

大麦 437.13 0.23 1.93 50.29 0.03 1.98 487.42 0.25 1.94 89.93

小麦 37,939.79 15.95 2.38 13,272.66 5.39 2.46 51,212.45 21.35 2.40 74.73

水稻 26,372.92 9.47 2.78 7,091.01 1.79 3.97 33,463.93 11.26 2.97 84.12

合计 64,749.85 25.65 2.52 20,413.96 7.21 2.83 85,163.80 32.86 2.59 78.06

内部采购 外部采购 总采购 内采

2015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比例

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

大麦 1,307.42 0.66 1.97 40.69 0.02 2.31 1,348.12 0.68 1.98 97.42

小麦 45,081.21 18.66 2.42 13,457.46 5.31 2.53 58,538.66 23.98 2.44 77.84

水稻 27,860.28 9.24 3.01 5,358.81 1.91 2.80 33,219.09 11.16 2.98 82.86

合计 74,248.90 28.57 - 18,856.96 7.24 - 93,105.87 35.82 - 79.77

内部采购 外部采购 总采购 内采

2014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比例

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

大麦 1,870.04 0.87 2.14 43.60 0.02 2.68 1,913.64 0.89 2.15 98.17

小麦 43,657.94 18.04 2.42 12,919.83 4.82 2.68 56,577.76 22.86 2.48 78.93

水稻 26,490.19 8.38 3.16 4,060.56 1.26 3.21 30,550.74 9.64 3.17 86.88

合计 72,018.16 27.29 - 17,023.98 6.10 - 89,042.14 33.39 - 81.74

注:上述内采比例采用数量计算,即内采比例等于内采数量除以总采购数量。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原粮外部采购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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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采购 占大华种业原粮外采

2016 年 采购品种

金额 数量 额比例

徐思芹 稻麦原粮 764.66 0.30 3.75%

银川农兴达种子有限责任公司 玉米原粮 405.39 0.05 1.99%

周剑 小麦原粮 386.46 0.16 1.89%

赵青 稻麦原粮 271.99 0.11 1.33%

张绍红 稻麦原粮 252.94 0.10 1.24%

合计 2081.44 0.71 10.20%

采购 采购 占大华种业原粮外采

2015 年 采购品种

金额 数量 额比例

张绍红 稻麦原粮 678.38 0.25 3.38%

稻麦及大豆

周剑 676.83 0.24 3.38%

原粮

姚志付 稻麦原粮 397.82 0.13 1.98%

银川农兴达种子有限责任公司 玉米原粮 370.13 0.04 1.85%

王斌 稻麦原粮 369.08 0.15 1.84%

合计 2,492.23 0.80 12.43%

采购 占大华种业原粮外采

2014 年 采购品种 采购金额

数量 额比例

胡强 稻麦原粮 671.20 0.24 3.76%

高长海 稻麦原粮 317.90 0.12 1.78%

王斌 稻麦原粮 305.72 0.12 1.71%

刘松 水稻原粮 277.74 0.09 1.55%

温士标 稻麦原粮 271.70 0.09 1.52%

合计 1,844.26 0.65 10.32%

上述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1)银川农兴达种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金三角现代物流市场 15 号楼 7 号营业房;经营

范围: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销售,各类农副产品的销售,农林

技术咨询。

(2)南通市港闸区新天地蔬果生产专业合作社成立于 2009 年 6 月,注册资

本 34 万元,注册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幸福 5 组。经营范围:蔬菜、水

稻、粮食、苗木种植、销售;畜禽养殖与产品销售;水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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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苗洪波,男,身份证号:32082719761112****,个体经营户。

(4)王斌,男,身份证号:32082719720626****,个体经营户。

(5)蒋学林,男,身份证号:32108819451210****,个体经营户。

(6)刘松,男,身份证号:32082719721110****,个体经营户。

(7)周剑,男,身份证号 32091919720814****,个体经营户。

(8)崔世成,男,身份证号 3209191956032****,个体经营户。

(9)苗龙扣,男,身份证号 32091919520322****,个体经营户。

(10)高长海,男,身份证号:32092219661213****,个体经营户。

(11)韩文法,男,身份证号:32072319571004****,个体经营户。

(12)张绍红,男,身份证号 32083119660306****,个体经营户。

(13)胡强,男,身份证号:32092419710621****,个体经营户。

(14)张军,男,身份证号:31022519690601****,个体经营户。

(15)姚志付,男,身份证号:32062419440918****,个体经营户。

(16)温士标,男,身份证号 32082819660910****,个体经营户。

(17)徐思芹,女,身份证号:32032219731026****,个体经营户。

(18)赵青,女,身份证号 32083119881029****,个体经营户。

(四)发行人大米加工业务的具体情况

根据农业全产业链布局,大米加工业务是苏垦农发重要的龙头产业。苏垦农

发大米加工业务以自主种植业基地为基础,从水稻品种选育、水稻种植、稻谷收

割仓储直至大米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布局,建立了健全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60 万亩农田可以实现“从消费者到农田”的全过程产品信息追溯。随着消费者和

市场对大米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苏垦农发从农田到市场的一体化经营优势将日

渐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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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苏垦农发大米产品按照用途区分可分为民用米产品和食品工业米产品,民用

米产品即为由消费者或餐饮企业等直接消费的大米,食品工业米产品是用于酒

类、米粉以及膨化食品等下游产品生产制造的原材料的大米。苏垦农发的主要大

米产品的相关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之“(三)主要产品和服务”之“3、发行人的主要大米产品”。

苏垦农发大米加工业务由子公司苏垦米业运营。苏垦米业以母公司苏垦农发

的种植业基地优势为基础,注重完善质量体系建设,结合 ISO 质量、环境、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的运行,配强质量体系管理部门、质量检验机构,

配齐专业人员和先进检测设备。自 2008 年起,经农业部农垦局批准,苏垦米业

开始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现已初步建成了具有先进水平的“生产可记录,

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的现代化食品安全体系,2015 年苏垦米

业大米的稻谷原粮种植基地可追溯面积为 60 万亩,截至 2015 年底农垦农产品质

量追溯体系的种植业产品可追溯面积达到 668 万亩;据此推算,苏垦米业可追溯

面积约占全国农垦系统种植业产品可追溯面积的 8.98%。苏垦米业实现了从育

苗、种植、收割、烘干、进库、加工到成品出厂,各个环节都进行全程质量监控;

其中,收割、烘干以及入库各环节均实现了全程不落地。苏垦米业严格大米生产

内控标准,规范生产加工,确保同一产品同一品种同一加工质量,保证产品的稳

定性。

苏垦米业旗下产品根据下游客户不同分为民用米和食品工业米。苏垦米业的

民用米主要为中高档大米,还包括小部分功能型大米;苏垦米业旗下民用米拥有

“苏垦”有机米、富硒米、真好吃、渠星、宝金玉、水谷原、状元以及泰舒清风等

20 余个系列,满足了市场上不同消费者的需求。苏垦米业的民用米销往江苏、

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与苏果、欧尚、浙江华商、卜蜂莲花以及北京物美等

大型连锁超市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在上海、杭州、苏州以及广州等地设

立了办事处。同时,苏垦米业凭借可靠的质量保障,成为 2013 年第二届亚洲青

年运动会、2014 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运动员餐厅大米供应商,并

获评食品供应先进单位;取得了向南京市主城区中小学食堂供应大米的资格,

2014 年起向南京市主城区中小学食堂供应大米。在食品工业米方面,苏垦米业

也凭借雄厚的基地优势、稳定的产品质量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与江苏洋河酒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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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百威英博啤酒、青岛啤酒、亨氏联合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以及浙

江老娘舅餐饮有限公司等大型酒类企业、食品类企业以及餐饮企业建立了长期战

略合作关系。

2010 年 10 月,苏垦米业在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被授予“农业产

业化行业十强龙头企业”称号。苏垦米业于 2007 年 4 月被国家农业部、发改委以

及财政部等八部委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先后连续多次顺利通

过了八部委联合组织的两年一次的运行监测。2005 年 12 月,苏垦米业被农业部

认定为第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示范企业”。

2014 年 11 月,“苏垦”牌大米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暨设备技术展示

交易会上荣获“金奖大米”称号;2010 年至 2013 年,苏垦米业连续四年荣获中国

粮食行业协会“全国大米加工企业 50 强”称号;2012 年 10 月、2013 年 10 月,苏

垦米业连续两届获粮油市场报、中国粮油榜组委会评为“中国粮油榜粮油百佳粮

油企业”,苏垦米业的“苏垦”牌大米在第二届中国粮油榜颁奖典礼中获评“中国十

佳大米品牌”;2013 年 9 月,苏垦米业获评江苏省绿色食品示范基地;2012 年 4

月,苏垦米业荣获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2011 年度“中国粮油企业 100 强”;2011 年,

“苏垦”牌大米荣获“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2011 年,在第十届中国

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上,荣获“金奖大米”称号。此外,还荣获全国诚信粮油企业、

全国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示范加工企业、放心米等荣誉称号。

2006 年 10 月,“苏垦”牌大米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2007 年,苏垦米业

获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国名牌”称号;2015 年 6 月,苏垦米业“苏垦 SUKEN

及图”商标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5 年 12 月,苏垦米业旗下“星佳”商标获评“江

苏省著名商标”;2016 年,苏垦米业旗下“苏垦”牌大米获评“2016‘我最喜爱的

江苏商标’”称号;2013 年 12 月,苏垦米业旗下“苏垦宝金玉”商标获评“江苏省

著名商标”;2012 年 12 月,苏垦米业旗下“苏垦牌大米”获评“江苏重点名牌产品”;

2012 年 12 月,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授予“渠星”牌大米“江苏名牌产品”称

号;2011 年 12 月,苏垦米业旗下“苏垦牌大米”、“苏垦宝金玉大米”获评为“江苏

名牌产品”(2011 年 12 月-201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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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米加工业务的工艺流程

(1)大米加工业务的工艺流程

苏垦米业大米加工业务按照大米、绿色食品以及有机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质

量控制,并以 ISO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三大

体系认证为指导进行大米加工。

大米加工过程中各环节包括稻谷清理、砻谷及砻下物分离、碾米及白米分级、

大米精加工、包装及保藏及副产品利用等诸多环节。简要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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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清理 振

初 动 去

清 清 石

筛 理 机

砻谷 砻

谷糙分离 谷

大米整理阶段Ⅰ 度

碾米 砂 铁

辊 辊

碾 碾

米 米

机 机

大米整理阶段Ⅱ 白

抛光

大米整理阶段Ⅲ 白 长

米 度 色

分 分 选

级 级 机

筛 机

大米包装、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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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工艺方面,会因为生产的品种和产品的需求存在差异而有所不同,籼

米和粳米的生产工艺存在差异,民用米和食品工业用米的生产工艺也存在差异。

苏垦米业在大米加工生产方面的多年经验和技术积累中,从烘干工艺、加工

工艺以及管理理念方面都积累了一些先进工艺和经验;例如苏垦米业在烘干工艺

方面,通过综合技术利用和改进,可以实现高水分收储并保证水稻原粮品质的稳

定。在加工工艺方面,根据稻谷种类、品质、粒形、含水量及其新鲜程度等进行

认真分析,设计科学合理的加工工艺流程,并通过糙米调质、降低碎米和爆腰率,

同时调整碾白压力,经多级轻碾、低温抛光、色选,最终将稻谷加工成精度、等

级适宜的大米。在管理理念方面,通过“实践+培训”的方式提升生产一线员工的

职业技能,提高一线员工的职业技术水平;并通过吨米费用等指标的考核,降低

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苏垦农发的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介绍

苏垦米业的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于 2008 年由农业部农垦局批准开始实

施,经过近年来的建设,现已初步建成了具有先进水平的“生产可记录,信息可

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从消费者到稻谷原粮种植田间的现代化质量追

溯体系,2015 年苏垦米业大米的稻谷原粮种植基地可追溯面积为 60 万亩,截至

2015 年底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种植业产品可追溯面积达到 668 万亩,苏

垦米业可追溯面积约占前者的 8.98%。

苏垦米业成立苏垦大米质量追溯项目工作小组,负责质量追溯信息系统的建

设和运行,真实、完整、及时地收集、分析、整理、存储和传输追溯信息,确保

追溯信息系统正常有效运转和数据安全。

针对苏垦米业的原粮种植基地苏垦农发的稻谷生产规模大、产品种类多、空

间分布广的特点,追溯精度以苏垦农发各分公司不同品种生产单元为基本追溯单

元。苏垦农发分公司生产单元由苏垦农发各分公司统一种植经营、实行“五统一”

管理,能够保证同一单元内稻谷质量均一稳定。

根据该质量追溯体系的设置,在苏垦农发各分公司种植基地和苏垦米业下属

各生产型企业分别设置信息采集点,由专门质量追溯系统操作人员负责操作,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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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农产品追溯链条中各个采集点承接信息、记录信息、传递信息和上报信息等各

项工作要求。在追溯系统中由专人负责记录大米从生产到销售各环节的追溯信息

采集。苏垦农发各分公司种植基地负责真实、完整、及时地采集、存储和传输种

植环节的追溯信息,包括种子处理记录、育秧施肥记录、育秧施药记录、大田施

肥记录、大田施药记录和田间作业信息,负责节点信息系统正常有效运转和数据

安全;苏垦米业下属各生产型企业负责真实、完整、及时地采集、存储和传输收

购、仓储、加工、流通环节的追溯信息包括原粮检验、原粮出入库、原粮加工、

成品检测、成品入库和产品销售记录,确保节点追溯信息系统正常有效运转和数

据安全。

在苏垦米业总部设立信息汇总系统,对大米加工过程中各环节上报的数据进

行汇总、连接处理,确保可追溯性,并定期向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数据中心上报

数据。同时,为苏垦米业管理部门提供全程、动态监管功能。苏垦米业把相关数

据和企业资料上传到农业部数据中心,消费者即可通过二维码、网络、电话、短

信等查询方式查询到从稻谷种植到大米产品销售的全过程信息。

2、大米加工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

(1)大米加工业务的采购模式

苏垦米业采购包括苏垦米业总部和下属分子公司两个层面的采购,具体的采

购范围与苏垦米业总部和下属分子公司的业务开展范围密切相关:苏垦米业总部

无生产职能、主要执行销售职能,故该层面的采购主要涉及原粮及大米等大宗物

资的采购;苏垦米业下属分子公司以开展生产或生产兼销售业务,故该层面的采

购主要涉及原粮、大米、生产设备以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按照供应商的不同,苏

垦米业的采购可以区分为向其母公司苏垦农发的采购和向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其

中,向苏垦农发主要采购水稻和小麦原粮,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包括水稻、高粱、

小麦等原粮、大米、糯米以及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

苏垦米业在总部设立采购部,负责原粮、大米及大宗物资等经营性物资的采

购、采购方式的策划和战略采购,建立合格供应商信息库,并实施动态管理。苏

垦米业下属分子公司设立供销科,负责分子公司原粮、大米、生产设备以及低值

易耗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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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采购业务的流程控制

苏垦米业采购流程包括两个层次,即年度采购计划和一般采购业务审批和执

行。

①年度采购计划的审定

采购需求部门上报年度采购需求计划——采购归口部门组织分子公司汇总

年度采购计划,上报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大宗物资采购目录和供应商目录

——分管领导对拟定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大宗物资采购目录和供应商目录

进行初审和评审——总经理对拟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大宗物资采购目

录和供应商目录进行审核——董事长对拟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大宗农

资采购目录和供应商目录进行审核——苏垦农发审批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

大宗物资采购目录和供应商目录——苏垦农发控制的采购项目,由苏垦农发参与

或监督采购过程实施。

②一般采购业务审批和执行

采购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计划——采购归口部门审核采购申请计划——

分管领导审批采购申请计划——采购归口部门制定采购方案——分管领导审核

采购申请文件——采购归口部门制定询比价方案(部分物资采用招标方式采购)

——分管领导审核询比价方案——采购归口部门对供应商供应的物资进行验收,

确保与合同内容相符并出具验收报告——收储科负责入库、物资编号、分配与安

装管理——采购归口部门填写付款通知单——分管领导审批付款通知单——财

务部根据采购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和付款。

2)具体采购业务的业务流程

①向苏垦农发采购原粮

苏垦米业向苏垦农发采购的主要是稻谷和小麦。根据苏垦农发业务经营架

构,苏垦农发的原粮除大麦商品原粮由苏垦农发自行统一销售外,水稻原粮、小

麦原粮及稻麦种子原粮统一由下属苏垦米业和大华种业两家龙头企业统筹采购。

苏垦米业采购水稻主要用于加工大米销售、采购小麦主要用于粮食贸易(销售给

下游面粉加工厂、酿酒类企业、粮食批发商等)。具体的采购过程如下:

1-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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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苏垦米业上游农业种植业的季节性,原粮采购的初始环节早于农作物种

植时节。以水稻采购为例,每个种植季度初,由苏垦米业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

确定当季种植的优质品种和普通品种,提交给苏垦米业生产部门作为种植计划制

定的初步依据;苏垦米业生产部门制定商品粮的种植计划(小麦的种植计划由苏

垦农发农业发展部根据当年的气候、品种特性等确定),生产部门根据订单农业

的情况结合销售部门的信息确定包括数个主要品种及各品种种植面积等内容的

种植计划。苏垦米业生产部门制定商品粮种植计划,经内控规定程序核准后交由

苏垦农发的农业发展部,农业发展部结合大华种业的种植计划统筹确定当季的品

种布局,下达给苏垦农发分公司具体执行。

收购前,苏垦米业采购部制定初步收购方案,根据种植计划初步确定采购的

品种、数量以及其他事项。苏垦农发结合苏垦米业和大华种业的初步收购方案统

筹制定当季农作物的收购方案,明确收购总体要求、质量标准(水份、杂质以及

出米率等各方面综合指标体系)、结算事宜、采购主体对接情况以及品种和数量

等主要事项。苏垦农发与苏垦米业和大华种业分别签订相应的收购协议。在具体

执行收购时,由苏垦农发各分公司与苏垦米业和大华种业各分子公司具体对接采

购事项。

在具体采购环节主要包括三个具体节点,即验收和交付、价格确定以及结算

付款。1)验收和交付环节:原粮收割后,由苏垦农发各分公司进行初步晾晒或

烘干、达到或基本达到入库标准,由苏垦农发和苏垦米业相应分子公司在苏垦农

发场头进行初验(检查水分、杂质等),初验合格则可运送至苏垦米业分公司仓

库或存入苏垦农发分公司仓库(针对该苏垦农发分公司周边无苏垦米业分公司的

情形);送至苏垦米业各分子公司仓库,进行质量和数量的复验(复验无异常则

按苏垦农发确定的相关验收标准,确定扣减系数,确定数量);若苏垦农发分公

司所在地无苏垦米业的分子公司,则由苏垦农发各分公司自行入库保管,由苏垦

米业根据生产销售计划逐步调拨加工销售。2)价格确定环节:收割、验收后,

由苏垦农发、苏垦米业以及大华种业对当季粮食市场和种子市场进行充分调研,

再根据具体品种、质量确定商品粮和种子原粮的结算价格;该环节一般在每年的

7 月中旬和 12 月中旬完成。3)结算付款环节:一般在正式结算前,苏垦米业和

大华种业各分子公司需要在每年 6 月底和 11 月底前向苏垦农发各分公司按照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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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数量和上年同期价格支付约 30%的预付款。在正式结算完成后,及时支付剩余

货款。其中,由于苏垦农发分公司所在地无苏垦米业分子公司的,自苏垦农发分

公司入库后的资金利息由苏垦米业承担,在实际调拨商品粮时据实结算,并支付

货款。苏垦农发分公司与苏垦米业和大华种业分子公司的货款支付,统一由苏垦

农发资金结算中心负责提供资金支持并承担内部委托收款转账结算,做到货款的

内部及时结清。

③ 向苏垦米业分子公司周边种植大户或农业合作组织采购原粮

一方面,农作物生长存在一定的时间性差异,在当季水稻大规模成熟前,苏

垦米业会面临较大的当季新米的市场需求,而当时苏垦农发各分公司的水稻收割

速度有限,不足以及时满足苏垦米业该需求;另一方面,因当年部分水稻品种丰

歉程度有差异、当年市场欢迎的品种也有差异;因此,苏垦米业分子公司每年都

对周边种植大户或农业合作组织存在不同程度的原粮采购。

(2)大米加工业务的生产模式

苏垦米业目前下辖的 5 家米业分公司和 11 家子公司(含 2 家二级子公司)

承担稻谷收购、仓储和大米加工职能,广泛分布在江苏南北区域内的母公司苏垦

农发种植业分公司的水稻主产区;苏垦米业拥有先进的精米生产线 15 条,2016

年大米加工线设计生产能力为 39.25 万吨/年,实际生产大米为 24.14 万吨。

苏垦米业设立了生产管理部,负责生产设备维护、生产计划统筹、生产成本

控制及产品价格核算等工作;在下属分子公司设立生产科,作为与苏垦米业总部

生产管理部对接科室,负责生产计划、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及安全管理,保证生

产安全稳定有序进行。

苏垦米业及各分子公司在经营中对主要服务的销售区域和销售客户进行了

划分,因此在生产方面;生产管理部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根据年度、季度和月

销售计划,结合生产能力综合平衡后,制定生产计划并下达给各分子公司。由各

分子公司根据具体明确的销售订单编制相应的生产作业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并

按标准化程序管理和监控生产过程。

由于大米产品有保质、保鲜的要求,通常根据订单生产的产品在各分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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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仓停留时间在 3-5 天;一般不会有常规的成品大米库存或仅有少量的成品大

米库存。

(3)大米加工业务的销售模式

1)大米产品销售模式

苏垦米业大米产品根据民用米和食品工业米的不同面向不同客户。民用米主

要面向商超客户、批发市场客户、餐饮企业、学校等客户;食品工业米主要面向

米粉、膨化食品、啤酒以及白酒等食品工业客户。

①对商超客户的销售

苏垦米业的商超客户主要是江浙沪区域内的大型连锁超市,主要包括苏果、

欧尚、浙江华商、卜峰莲花以及北京物美等。苏垦米业与商超客户通常每年签订

年度销售协议,或者于每年度终了时签署在下年延续上年度合同条款。

商超客户总部或具体门店在该客户的供应链系统中对苏垦米业发出订单,苏

垦米业销售部门销售内勤根据订单履行内部程序后在 ERP 中发出销售需求,由

生产管理部制定生产计划向下属大米加工厂下达;由大米加工厂组织生产后,由

销售内勤在客户供应链系统中预约收货,由第三方物流配送至相应门店或该商超

客户的配送中心。商超客户的账期一般在 15 日-70 日,一般不存在逾期付款的情

况。

② 对食品工业米客户的销售

食品工业米客户主要包括米粉、膨化食品、啤酒以及白酒等食品工业客户,

主要有亨氏联合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百威英博啤酒、青岛啤酒、江苏洋河酒

厂股份有限公司等。由于该类客户中部分为大型企业集团,下属生产企业众多,

故与该类客户的销售,苏垦米业通过与客户总部签署年度或半年度销售协议,由

苏垦米业与客户下属各生产企业具体发生供货关系,并与客户总部进行结算和货

款往来。

③对批发市场客户的销售

苏垦米业的批发市场客户主要是江浙沪区域、广东等区域的粮食批发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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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市场客户。

④对大米团购客户的销售

苏垦米业的大米团购客户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南京市中小学、青奥会、亚青

会等大米食用需求较大的客户。

2)大米业务销售组织架构

苏垦米业销售板块下设六个销售部门,分别根据市场需求、客户类别以及地

域并结合历史业务开展情况,下属六个销售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的市场领域、目标

客户以及区域市场。

其中,销售一部主要负责超市客户和民用粮客户,下设五个办事处(南京、

上海、浙江、苏州以及广州),服务超市和批发市场客户;销售二部主要负责食

品工业用粮,包括啤酒企业、白酒企业、婴儿米粉,还负责广州、深圳以及海南

区域的民用粮市场;销售三部,即团购事业部,主要负责对中高档产品团购客户

销售服务,如企事业单位、南京市中小学、青奥会、亚青会等市场;销售四部即

电子商务部,负责线上运营发展、线下 O2O 门店建设及定制化产品服务。

同时,苏垦米业下属 11 家经营大米业务的分子公司也具有销售权限,主要

面向历史上积累的区域客户,包括批发市场、餐饮以及机构客户等;同时,分子

公司积极在所在区域开拓新市场,并统一执行公司制定销售指导价。

3、大米加工业务的产能和产量情况

(1)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分析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大米加工业务的产能、产量以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

名称 产能 产能 产能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利用率 利用率 利用率

大米 39.25 24.14 61.50% 39.25 23.89 60.87% 37.50 22.51 60.03%

(2)大米加工行业的产能利用率情况

据国家粮食局统计,2014 年全国进入统计大米加工企业 8,519 家,较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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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国进入统计大米加工企业的 9,349 家减少 830 家;年处理稻谷能力由 2012

年的 3.1 亿吨下降为 2.43 亿吨;2014 年大米产量 1.3 亿吨,产能利用率提升至八

成左右(剔除重复计算产量,产能利用率约六成),达到本世纪以来的最高水平。

苏垦农发的大米加工业务产能利用率与行业平均水平较为接近。随着苏垦农发全

产业链业务的整合和加强,未来苏垦农发的整体品牌实力和大米供应能力将进一

步加强,大米加工业务产能利用率将得到保证。

4、大米加工业务的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大米加工业务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大米加工业务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名称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数量 收入 数量 收入 数量 收入

民用米 24.34 90,665.63 26.68 102,77.69 27.06 100,112.07

其中:苏垦系列 4.09 16,235.51 0.82 4,290.21 0.46 2,234.35

苏垦+X 系列 7.45 29,362.15 12.15 48,042.14 11.33 43,109.99

其他系列 12.80 45,067.96 13.70 504,45.33 15.28 54,767.73

食品工业米 5.68 20,836.17 4.65 17,920.19 6.67 23,848.69

大米(合计) 30.02 111,501.81 31.33 120,697.88 33.73 123,960.75

注:其他系列主要包括三特及其旗下的苏北米、海月米等多种品牌系列。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米加工业务的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2016 年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占大米销售额比例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10,356.32 2.83 9.29%

百威英博啤酒 10,292.31 2.82 9.23%

浙江物美亿商超市有限公司 9,652.03 2.71 8.66%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6,507.66 1.82 5.84%

卜蜂莲花连锁超市 4,596.33 1.15 4.12%

合计 41,404.66 11.33 37.13%

2015 年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占大米销售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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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15,197.32 3.87 12.59%

浙江物美亿商超市有限公司 12,160.86 3.27 10.08%

百威英博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8,131.23 2.21 6.74%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6,780.14 1.81 5.62%

卜蜂莲花连锁超市 6,564.17 1.62 5.44%

合计 48,833.72 12.78 40.47%

2014 年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占大米销售额比例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21,923.06 6.11 17.69%

欧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7,916.64 2.06 6.39%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7,717.94 2.17 6.23%

卜蜂莲花连锁超市 6,128.67 1.56 4.94%

百威英博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5,501.43 1.52 4.44%

合计 49,187.74 13.42 39.69%

注:报告期内,公司同时向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主体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及上

海华润五丰营销有限公司销售大米,由于主要向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向苏

果超市有限公司(单一主体)销售额占上述两主体销售额合计的 82.74%,故报告期内公司

向上述两主体的销售金额以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合并列示。

上述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1)浙江物美亿商超市有限公司

浙江物美亿商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 月,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注

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 201 号 301-02 室,经营范围:1、批发兼

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2、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3、酒类(在

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4、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

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除贵重金

属)、工艺美术品、计算机软件硬件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通信设备(除

国家专控)、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服务:承办会展、经济信息咨

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 2 项除商品中介)、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

理、自有场地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2)百威英博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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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威英博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 30,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268 号 2501-08、4608 室,经营范围: 1、在啤

酒和其他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相关行业依法进行投资(包括对国内上市公司的战

略投资)。2、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公司所投资

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

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零备件和在国内外销售所投资企业生

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

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

程中的技术支持、研究和开发、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法律咨询及支持、

财务分析管理等服务;(4)、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5)、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向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3、在中国境内设立

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

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

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5、承接其母公司、关联公司和境

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6、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

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在国内其附属公司主要经营啤酒生产与销售,旗下

主要啤酒品牌包括百威啤酒、哈尔滨啤酒、时代、科罗娜、乐飞和福佳啤酒。

3)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及上海华润五丰营销有限公司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7 月,前身是江苏省果品食杂总公司,注

册资本 78,282 万元,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解放路 55 号,经营范围:食品经

营、生产加工、餐饮服务,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的销售(限分支

机构经营);日用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仅限直营店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

运输(冷藏保鲜)。其他商品零售(包括代销、寄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及进

出口;摄影及冲印;打字复印;人才培训;送货服务;所售商品的运输代理服务;

停车场管理服务;柜台出租(限于国内租户);商品信息咨询;公交 IC 卡充值

代办服务;物业管理;水、电、气、电信代收费服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

活动。

上海华润五丰营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5 月,注册资本 17,116.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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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 2588 号 4 楼 C4-001 铺位,经营范围:1、一般

经营项目: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日用百货销售;2、从事货物进出口

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3、包装材料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

4)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6 月,注册资本 12,050 万元,注

册地址:杭州下城区庆春路 86 号,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

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制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药品经

营(范围详见《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零售: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

像制品(省内连锁),农副产品(除食品),仪器仪表,日用百货,针、纺织品,

珠宝饰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眼

镜(除角膜接触镜),汽车,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服务:停车服务,

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除网络广告发布),仓储(除化学危险品),钟表

修理,修鞋,钥匙修配,验光配镜,下属企业商品配送;收购本企业销售所需的

农产品(限直接向第一产业的原始生产者收购);委托加工:日用百货,农副产

品,食品;零售:烟,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自制

饮品制售(普通类)(限分支机构经营);面包、熟食、干湿面点、净菜加工、

彩扩冲印、洗衣、小型游乐、场地出租(限分支机构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的

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5)卜蜂莲花连锁超市

卜蜂莲花有限公司(C.P. Lotus Corporation)于 1981 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系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68,000 万港元,主要于国内经营

购物中心和大型商超。

6)欧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欧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36,682.1085 万美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龙口路 165 号 5 层,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

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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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下列服务:1、帮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

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

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

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

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

求贷款及提供担保;5、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在中

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

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

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

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

赁服务;七、日用百货、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

材、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金银饰品、珠宝(毛钻、

裸钻除外)、消防设备的批发,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八、向欧尚关联企业

提供自有房屋及商业设施的出租;九、物流配送服务;十、从事境外投资业务;

十一、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7)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150,698.8 万元, 于

2009 年 11 月 6 日于深交所上市,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洋河中大街 118 号,

经营范围:酒类的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粮食收购,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商品的网上销售。

(2)报告期内大米加工业务的销售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主要大米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产品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民用米 3.73 3.85 3.70 3.66

苏垦系列 3.97 5.23 4.91 5.53

苏垦+X 系列 3.94 3.95 3.80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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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其他系列 3.52 3.68 3.59 3.52

食品工业米 3.67 3.85 3.58 3.66

大米(平均) 3.71 3.85 3.67 3.66

注:其他系列主要包括三特及其旗下的苏北米、海月米等多种品牌系列。

(3)报告期内大米加工业务的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地区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江苏省 42,526.36 38.14 48,159.68 39.90 60,492.07 48.80

上海市 20,489.93 18.38 18,981.44 15.73 20,461.94 16.51

浙江省 24,267.24 21.76 33,460.70 27.72 18,563.77 14.98

其他区域 24,218.28 21.72 20,096.06 16.65 24,442.97 19.72

合计 111,501.81 100.00 120,697.88 100.00 123,960.75 100.00

(4)报告期内大米加工业务的分销售模式情况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大米产品的主要直销客户为,客户采购后将大米用于工

业生产的工业用粮客户、采购后直接食用的大米团购客户以及网络和门店直销客

户;主要经销客户为,客户采购后进一步销售予民众或第三方客户的商超客户、

批发市场客户及大米贸易客户。报告期内,直销与经销的销售单价以及毛利率由

于销售大米品种、销售客户结构的变化以及大米加工成本的差异年度间存在一定

的波动,直销经销相互间的单价及毛利率差异因上述原因亦存在一定的变化,但

由于经销客户中商超客户较高的销售服务费在销售费用中核算,总体而言经销的

净利率低于直销。报告期内,苏垦米业直销及经销模式下大米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kg

2016 年

销售模式

销售金额 销售成本 销售数量 销售单价 销售毛利率

直销 46,153.18 41,327.45 12.02 3.84 10.46%

经销 65,348.63 60,638.50 18.00 3.63 7.21%

合计 111,501.81 101,965.94 30.02 3.71 8.55%

销售模式 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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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金额 销售成本 销售数量 销售单价 销售毛利率

直销 39,681.32 36,040.72 10.11 3.93 9.17%

经销 81,016.56 73,197.54 21.22 3.82 9.65%

合计 120,697.88 109,238.27 31.33 3.85 9.49%

2014 年

销售模式

销售金额 销售成本 销售数量 销售单价 销售毛利率

直销 40,182.42 37,026.62 11.12 3.61 7.85%

经销 83,778.33 77,724.82 22.61 3.70 7.23%

合计 123,960.75 114,751.44 33.73 3.67 7.43%

注:上述分类包含所有大米销售情况,即包含自产大米及大米贸易业务的大米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大米贸易业务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kg

项目 销售金额 销售成本 销售数量 销售单价 销售毛利率

2016 年 20,868.69 20,087.79 6.09 3.43 3.74%

2015 年 27,693.75 26,789.58 7.58 3.65 3.26%

2014 年 36,779.14 35,954.70 10.26 3.59 2.24%

由于不同年份直销及经销客户结构的不同,以及毛利较低的大米贸易业务的

影响,报告期内,直销、经销模式下的大米销售以及大米贸易业务的销售单价及

销售毛利率均存在一定的波动。

报告期内,大米贸易业务 2014 年毛利率较低而 2016 年较高,主要是外采大

米销售予商超客户的毛利率影响所致。报告期内,为配合商超客户的促销及苏垦

米业自产大米的销售,苏垦米业存在外采大米向商超客户销售的情况。报告期内,

该类大米销售金额分别为 20,055.58 万元、21,189.19 万元及 13,060.99 万元。2014

年,由于刚开始开展针对商超客户的大米贸易业务,主要配合商超客户的需求进

行采购,该类业务毛利仅为 1.53%。2015 年及 2016 年,该类业务由于大米市场

单价提升较多以及苏垦米业议价能力提升的影响,毛利率分别达到 4.73%及

4.45%,由此带动了报告期内大米贸易业务的整体毛利率的增长。

报告期内,除 2015 年外,其他年份大米直销的毛利率均高于大米经销的毛

利率,主要是公司无需向直销客户支付经销成本影响所致。2015 年大米经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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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略高于大米直销毛利率,一方面是受到 2015 年针对商超客户的大米贸易

业务毛利较高影响,另一方面,2015 年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快的影响外购大米

销售予工业用粮客户亏损 217.11 万元,由此进一步拉低了大米直销的毛利率。

由此亦一定程度拉低了 2015 年大米贸易业务的毛利率。

5、大米加工业务的原材料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大米加工业务主要采购水稻原粮进行大米加工,同时采

购大麦、小麦及大米开展粮食贸易业务。报告期内,苏垦米业水稻原粮的内部采

购比例分别为 77.50%、78.63%及 76.68%,报告期内较为稳定。此外,报告期内

苏垦米业主要存货品种的内部采购比例总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分别为 68.50%、

69.74%及 72.28%,2016 年内部采购比例较高主要是苏垦米业减少小麦贸易业务,

使得小麦内部采购比例达到 88.73%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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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苏垦米业主要存货品种的内部采购和外部采购金额、数量、比例及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kg

内部采购 外部采购 总采购

2016 年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内采比例

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大麦 55.28 0.03 1.67 47.38 0.04 1.33 102.66 0.07 1.49 48.08%

小麦 24,752.90 12.50 1.98 3,260.71 1.59 2.05 28,013.61 14.09 1.99 88.73%

水稻 84,902.80 35.79 2.37 29,130.04 10.88 2.68 114,032.83 46.67 2.44 76.68%

大米 - - - 18,572.05 6.02 3.08 18,572.05 6.02 3.08 0.00%

合计 109,710.99 48.33 不适用 51,010.18 18.53 不适用 160,721.16 66.86 不适用 72.28%

内部采购 外部采购 总采购

2015 年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内采比例

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大麦 664.46 0.39 1.70 61.48 0.04 1.60 725.93 0.43 1.69 91.02%

小麦 26,040.15 12.55 2.08 11,591.99 5.38 2.16 37,632.15 17.93 2.10 70.00%

水稻 115,596.87 46.16 2.50 28,243.63 12.54 2.25 143,840.50 58.70 2.45 78.63%

大米 - - - 27,258.78 7.68 3.55 27,258.78 7.68 3.55 0.00%

合计 142,301.48 59.09 不适用 67,155.88 25.64 不适用 209,457.36 84.73 不适用 69.74%

内部采购 外部采购 总采购

2014 年 内采比例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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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成本 数量 单价

大麦 21.31 0.01 1.64 135.64 0.08 1.62 156.95 0.10 1.62 13.45%

小麦 26,599.79 12.78 2.08 1,284.72 0.51 2.53 27,884.51 13.29 2.10 96.18%

水稻 91,056.15 34.65 2.63 22,378.87 10.06 2.22 113,435.02 44.71 2.54 77.50%

大米 - - - 37,086.99 11.16 3.32 37,086.99 11.16 3.32 0.00%

合计 117,677.25 47.44 不适用 60,886.23 21.81 不适用 178,563.47 69.26 不适用 68.50%

注:上述内采比例采用数量计算,即内采比例等于内采数量除以总采购数量。苏垦米业农产品采购价格为扣除进项税后的采购价格,而由于销售自

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母公司苏垦农发农产品销售价格实质为农产品采购主体的含税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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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其他业务的具体情况

苏垦农发在开展农作物种植、种子生产销售以及大米加工销售等主营业务的

同时,苏垦农发及下属子公司还分别存在土地发包、粮食贸易、粮食储备以及化

肥贸易等其他业务。

1、公司土地发包业务

苏垦农发主营业务由控股股东农垦集团下属农场的种植业剥离而来,苏垦农

发的土地发包业务也由历史上存在的将部分土地发包给农工种植的业务模式延

续而来。

发包经营模式,即农工向公司缴纳土地承包费后承包土地自主耕种。在该模

式下,公司与农工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农工在缴纳土地承包费后取得签约面

积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相应土地上自行组织生产、自担成本、独享收益。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逐步扩大集体种植比例并控制发包经营规模,以及参加

发包的农工退休后将其承包的土地交还母公司苏垦农发集体种植,土地发包面积

和职工承包人数逐年减少。报告期内发包经营模式下的土地占发行人耕地面积比

重约在 20%-40%间(因秋熟和夏熟种植作物的特点差异,秋熟发包经营面积占

比较高、夏熟发包经营面积占比较低),总体呈下降趋势。

发包经营模式下,农工通过承包土地进行稻麦、瓜果蔬菜、棉花等农作物种

植。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亩、元/亩

时 间 发包收入 发包成本 发包面积 发包单价 发包单位成本

2016 年度 18,280.28 17,772.23 19.15 954.55 928.03

2015 年度 22,355.91 19,773.17 23.14 965.93 854.50

2014 年度 26,643.30 22,164.68 26.45 1,007.36 837.98

说明:由于公司发包业务按种植年度向农工发包,夏熟季一般为当年的 11 月至次年的

5 月,秋熟季一般为当年的 6 月至 10 月,一般一年一签或一年两签,故会计年度承包金收

入与种植年度发包面积统计周期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上表中发包面积为年加权平均土地发包

面积。

2、苏垦米业的粮食贸易和粮食储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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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贸易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凭借充足、稳定、高质量的原粮保证,建立了稳定的大

米销售渠道和企业用粮渠道。为充分提升现有渠道价值,发挥一体化经营协同效

应,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增强客户粘性,苏垦米业在开展大米加工主业的同时,

也从事部分粮食贸易业务。

苏垦米业粮食贸易业务涉及的粮食品种主要包括母公司苏垦农发种植的小

麦、大麦、水稻等自产农产品,同时还包括小麦、水稻、高粱及大米等非自产农

产品或初加工产品。粮食贸易业务主要面向食品加工、酒类酿造以及粮食贸易商

等客户。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粮食贸易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kg

大麦 收入 成本 数量 销售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2016 年度 106.16 102.66 0.07 1.54 1.49 3.30%

2015 年度 737.75 726.03 0.43 1.72 1.69 1.59%

2014 年度 295.64 264.76 0.17 1.78 1.60 10.44%

小麦 收入 成本 数量 销售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2016 年度 28,594.92 27,094.55 13.63 2.10 1.99 5.25%

2015 年度 39,446.28 38,230.45 18.22 2.16 2.10 3.08%

2014 年度 30,332.83 27,759.70 13.28 2.28 2.09 8.48%

水稻 收入 成本 数量 销售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2016 年度 32,070.61 31,261.14 13.27 2.42 2.36 2.52%

2015 年度 41,844.97 40,009.46 16.00 2.62 2.50 4.39%

2014 年度 14,332.10 13,922.07 5.59 2.56 2.49 2.86%

大米 收入 成本 数量 销售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2016 年度 20,868.69 20,087.79 6.09 3.43 3.30 3.74%

2015 年度 27,693.75 26,789.58 7.58 3.65 3.54 3.26%

2014 年度 36,779.14 35,954.70 10.26 3.59 3.51 2.24%

其他 收入 成本 数量 销售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2016 年度 1,292.04 1,283.19 0.50 2.58 2.57 0.68%

2015 年度 - - - - -

2014 年度 523.56 589.79 0.23 2.30 2.59 -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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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收入 成本 数量 销售单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2016 年度 82,932.41 79,829.33 - - - 3.74%

2015 年度 109,722.75 105,755.52 - - - 3.62%

2014 年度 82,263.26 78,491.02 - - - 4.59%

注:其他产品中,2014 年为高粱产品,2016 年为碎米产品,2014 年由于高粱产品市场

价格波动较快导致亏损,故 2015 年起未再开展该项业务。由于粮食贸易业务存在一定的偶

然性,农产品贸易的毛利率报告期内存在一定的波动。

(2)粮食储备业务

苏垦农发具备原粮资源、粮仓资源等多方面开展粮食储备业务的基础条件,

下属部分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开展粮食承储业务、粮食代储业务或与部分粮食储

备企业开展储备粮轮换业务。苏垦农发该部分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苏垦米业下

属分子公司运营。苏垦米业下属分子公司开展储备粮业务可以协助国家粮食储备

企业完成粮食储备任务、履行社会责任。

苏垦米业主要围绕苏垦米业的主营业务大米加工开展水稻储备业务,亦开展

小麦储备业务。苏垦米业开展粮食代储业务的下属分子公司主要有苏垦米业临海

分公司、三河分公司、南通分公司以及淮海米业;开展粮食承储业务的下属子公

司主要有黄海储备库和三河储备库;而母公司部分分公司配合上述主体开展粮食

储备业务。

苏垦米业的粮食承储业务运行模式为:与粮食局等政府部门签订储备粮包干

承储业务合同确定具体储存粮食的品种、质量、价格及数量,双方约定储存保管

费用补贴及利息补贴等补贴;苏垦米业对储备粮实行专仓存储、专人保管及专账

记载,并根据双方约定的承储粮食的储存年限及轮换原则对承储粮食进行轮换,

对轮出的原承储粮食进行销售或用于大米加工生产,同时采购新粮进行轮入存

储。

苏垦米业的粮食代储业务运行模式为:与储备粮企业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后,

与储备粮企业签订销售、保管以及轮换协议,将从母公司苏垦农发基地生产的原

粮销售予储备粮企业,为储备粮企业解决储备粮来源问题,为其保证储备粮数量

及质量,并为储备粮企业提供仓储服务,为储备粮企业代为保管储备粮;在具备

储备粮轮换条件时,根据储备粮企业的轮换计划,逐步分批轮换储备粮用于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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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生产或直接对外销售。

正常情况下,苏垦米业将对每个年度承储或代储的储备粮食进行自主轮换或

根据储备粮企业的要求进行轮换,如此,苏垦米业开展粮食储备业务可从以下几

个方面受益:首先,可以节省资金成本。苏垦米业开展储备粮业务是将粮食销售

给储备粮企业,从而可以置换自身采购原粮的资金,节省库存原粮的资金占用成

本;其次,可以保证新粮收获前大米加工的原粮供应。在新粮收获前,苏垦米业

会面临大米加工的原粮供应问题,而储备粮每个年度都会遵循储备粮轮换政策和

双方合作协议约定分批逐步轮换,可以为苏垦米业的大米加工业务提供充足的原

粮供应;第三,可以防范粮食价格波动风险。在粮食代储业务中,苏垦米业与粮

食储备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通常会签订轮换进出价格相等的轮换协议,

从而可以防范价格上升带来的成本上升风险。此外,可以盘活自有的仓容,获取

一定的仓储保管收益,摊薄原粮仓储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代储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为按照储备数量、储备时间向储备企

业收取的储备费和管理费,代储成本主要是在实施储备过程中发生的仓储折旧费

和管理人员工资等;公司承储业务主要由黄海储备库和三河储备库开展,承储收

入包括销售储备粮的总收入、储备粮财政补贴和利息补贴收入(作为政府补助计

入公司营业外收入),承储成本主要包括收购粮食款、人员工资、储备库折旧费

和运营费等。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下属分子公司粮食储备业务总规模分别为 9.98 万吨、

12.83 万吨和 13.55 万吨。其中代储规模分别为 5.98 万吨、8.83 万吨和 7.05 万吨;

承储规模分别为 4.00 万吨、4.00 万吨和 6.50 万吨。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与上海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储

粮”)开展的储备粮轮换业务,该业务源于上海中储粮粮食轮换的需求,按照苏

垦米业的统一部署,利用苏垦米业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和服务能力与上海中储粮

开展合作,满足上海中储粮开展国家粮食储备的需要,亦降低苏垦米业粮食存货

的资金占用成本及分担仓储成本支出。

2014 年至 2016 年,苏垦米业分别取得该单位支付的 60.83 万元、222.74 万

元、399.17 万元粮食代储费。此外,为满足该单位粮食轮换需求,亦发生较多粮

食贸易以及售后回购两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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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贸易业务以及售后回购业务的差异为销售粮食风险报酬是否转移,即公

司是否存在回购义务。如合同约定苏垦米业未来需将所销售粮食回购,公司将不

确认销售粮食的收入及采购,通过其他应付款及发出商品等科目核算,即该业务

为售后回购业务。如合同未约定苏垦米业需将销售粮食回购,由于不确定未来公

司是否可将销售粮食回购,公司将确认粮食的收入,即该业务为粮食贸易业务。

此外,粮食贸易业务亦包括苏垦米业采购上海中储粮储备库中粮食并对外销售的

情形。

苏垦米业向上海中储粮采购的粮食,均为上海中储粮国标储备库储存的粮

食,质量稳定。苏垦米业与上海中储粮开展储备粮合作业务以来,未出现任何质

量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公司正常粮食销售和大米加工业务的情况。苏垦米业及上

海中储粮均为大型国营企业,在合同执行和资金安全方面风险较小,不存在影响

公司发展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

此外,国储粮验收入库的周期通常为每年 12 月至次年 4 月,此期间苏垦米

业正常生产加工大米,并且在国储粮封仓前,苏垦米业做好生产销售计划,预留

充足的水稻用于正常生产运营,粮食轮换业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

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中储粮的粮食贸易业务中,粮食销售价格参照国家最

低粮食收购保护价和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粮食采购价格结合当期粮

食的市场价格,考虑粮食品质,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中

储粮的售后回购业务中,粮食销售价格结合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经交易双

方协商确定;粮食采购价格按照销售价格加上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和仓储费用进行

确定。上述交易建立在公平交易基础上,不存在影响交易价格公允性的事项。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与上海中储粮开展粮食贸易业务的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kg

品种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价款支付方式

2016 年度 水稻 10,425.67 4.28 2.44

小麦 3,512.02 1.58 2.22 签收确认后一次

2015 年度

水稻 13,803.70 5.20 2.65 性全额付款

2014 年度 水稻 6,875.55 2.83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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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苏垦米业与上海中储粮开展粮食贸易业务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kg

品种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销售单价 货款结算方式

小麦 5,822.94 2.69 2.16

2016 年度

水稻 4,415.42 1.59 2.78

签收确认后一次

小麦 1,727.43 0.80 2.16

2015 年度 性全额收款

水稻 11,020.41 4.05 2.72

2014 年度 小麦 1,456.46 0.67 2.16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与上海中储粮开展的售后回购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kg

销售 回购 货款结算方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式

2016 年度 11,233.49 4.06 2.77 6,966.85 2.54 2.74 签收确认后

2015 年度 6,850.01 2.49 2.76 6,907.34 2.49 2.78 一次性全额

2014 年度 8,192.90 3.03 2.70 8,277.31 3.03 2.73 收、付款

注:2016 年,销售粮食尚未完全回购,故 2016 年销售及回购数量不等。

3、 公司农资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农资贸易业务包括子公司苏垦物流大宗农资贸易业务和母公

司下属种植业分公司农资零售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苏垦物流依托于稳定的供应商供应体系和农资采购经验,利用集

中采购降低整体采购成本,在主要负责为种植业务提供农资的同时开展大宗农资

贸易业务。

苏垦物流在公司的整体构架中,承担着为公司提供种植业所需农资的集中采

购和供应任务,主要负责公司 19 家种植业分公司的农资采购活动。苏垦物流依

托于多年建立的稳定的供应商供应体系和农资采购经验,利用集中采购降低整体

采购成本,利用多年农资经营和稳定的供应商体系保证农资采购质量。在充分满

足公司 19 家种植业分公司和发包职工农资需求的基础上,利用已建立的供应商

供应体系和产品销售渠道,开展部分农资贸易业务,以稳定和扩展供应商网络和

客户销售渠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未来的发展计划中,苏垦物流将立足于为

公司种植业提供农资保障的基础上,开展部分农资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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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下属分公司的供应贸易部,主要负责接收苏垦物

流采购的种植业所需主要农资、直接向外部供应商采购急需的小品种农资、集中

保管农资和向种植业生产区分发农资。在充分满足公司各种植业生产区农资需求

的基础上,还开展向发包职工及周边农户零售农资的业务。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农资贸易业务产品主要为化肥及农药,业务模式主要

包括苏垦物流大宗农资贸易业务以及母公司种植业分公司农资零售贸易业务两

种。其中:苏垦物流大宗农资贸易业务主要销售予农资贸易商,公司种植业分公

司农资零售贸易业务主要通过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供应贸易部销售给发包职工及

周边农户。

报告内,公司合并口径农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9%、8.93%

及 4.13%,占比均未超过 10%,其毛利占公司合并口径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1.87%、

2.68%及 0.60%,整体利润率较低且占比较小,未来公司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稳定开展农资贸易业务,将进一步控制农资贸易业务规模,故农资贸易业务的开

展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农资贸易业务的盈利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主营业务利润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2、毛

利率分析”之“(1)综合毛利率及分业务类别毛利率分析”之“4、其他业务毛利率

变动分析”之“⑤农资贸易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公司农资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计

销售模式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15,191.98 14,854.59 2.22%

2016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1,671.43 1,516.94 9.24%

合计 16,863.41 16,371.53 2.92%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32,146.48 31,040.07 3.44%

2015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3,721.84 3,359.43 9.74%

合计 35,868.32 34,399.50 4.10%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11,598.30 11,183.37 3.58%

2014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5,188.88 4,814.27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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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销售模式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合计 16,787.18 15,997.63 4.70%

注:由于化肥、农药品种较多,农资贸易数量及单价不具有可比性。

其中,主要农资贸易品种化肥及农药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化肥

销售模式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13,524.13 13,293.69 1.70%

2016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759.36 720.16 5.16%

合计 14,283.49 14,013.85 1.89%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32,084.92 30,983.13 3.43%

2015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2,490.22 2,343.39 5.90%

合计 34,575.15 33,326.53 3.61%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11,544.86 11,133.34 3.56%

2014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3,797.83 3,626.11 4.52%

合计 15,342.68 14,759.44 3.80%

农药

销售模式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1,667.85 1,560.91 6.41%

2016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912.07 796.78 12.64%

合计 2,579.92 2,357.68 8.61%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61.55 56.94 7.50%

2015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1,231.61 1,016.04 17.50%

合计 1,293.17 1,072.98 17.03%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53.45 50.03 6.39%

2014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1,391.05 1,188.16 14.59%

合计 1,444.50 1,238.19 14.28%

报告期,公司农资贸易业务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2016 年 品种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占农资销售额比例

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化肥 9,270.80 6.70 5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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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化肥 1,146.02 0.50 6.80%

山东邦农达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化肥 1,008.85 0.60 5.98%

南京月明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 888.69 - 5.27%

南京辉隆化肥有限公司 化肥 818.58 0.50 4.85%

合 计 13,132.93 - 77.88%

2015 年 品种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占农资销售额比例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肥 23,043.00 11.00 61.80%

刘宝清 化肥 2,778.97 1.59 7.45%

陕西陕化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化肥 1,931.60 1.10 5.1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

化肥 1,319.52 0.76 3.54%

苏州上研化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化肥 1,103.10 0.55 2.96%

合 计 30,176.20 15.01 80.93%

2014 年 品种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占农资销售额比例

刘宝清 化肥 3,718.04 2.37 20.41%

Liven agrichem pte ltd 化肥 2,103.43 1.12 11.5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

化肥 1,029.24 0.65 5.65%

江苏苏信农资有限公司 化肥 604.23 0.33 3.32%

江苏绿陵生态肥有限公司 化肥 523.11 0.30 2.87%

合 计 7,978.05 4.78 43.79%

上述农资贸易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注册资本 141,085.7143

万元。经营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销售化肥、饲料、农业机械、化

工产品、燃料油;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2)山东金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3,000 万。经营

范围:农业技术培训及信息咨询,农业科技项目引进服务;化肥、棉花、农膜、

农机、花卉、饲料、针纺织品、电子产品、建材的销售;化工产品,进出口业务。

(3)山东邦农达肥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注册资金 1,000 万元,

经营项目:复合肥、复混肥、有机肥的销售;化肥、化工产品的销售;农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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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4)南京辉隆化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经营

范围:有机肥料、无机肥料、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腐殖酸肥料、缓

控释肥料生产加工、委托加工;化肥销售;农业技术服务;仓储服务;物流信息

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苏州上研化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注册资本 1,500 万。

经营范围:化肥新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产、加工、销售氮磷钾复

合肥;经销化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注册资本 50,000 万。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产权交易;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磷矿石地下开采;

磷化工系列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黄磷、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

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腐蚀品;矿产品、煤

炭购销;经营本企业或本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

仪表、零配件、纯碱、农药、化学肥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劳保

用品、焦炭、电工器材及装饰材料、纺织品、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

塑料及塑料制品、陶瓷、家具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及商务培训服务;商务咨询及投资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

(7)刘宝清,男,身份证号 37282219700204****,个体经营户。

(8)陕西陕化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经营范围:醋酸乙酯、甲醇、四氢呋喃、已内酰胺、1.4 丁二醇的批发;硅胶、

尼龙 66 切片、尼龙 66 工业丝、精对苯二甲酸、润滑油、聚氯乙烯、聚丙烯、聚

乙烯、化肥、化工产品、农药的销售;粮油的经营(收购除外);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9)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本

313,914.7196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缓释肥料、

控释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和

销售;盐酸的生产销售、硫酸的生产销售、硝酸的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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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限以许可证为准);石膏的生产销售;各类农用肥料、原材料、土壤调理剂及农

机器械的销售;相关技术、装备、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

(10) Liven Agrichem Pte Ltd,新加坡利跃农化公司北京代表处,外资企业,

公司注册地北京海定区,注册资本 1000 万。利跃农化北京代表处负责出口中国

化肥、农药及化工产品。

(11)江苏苏信农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注册资本 2,000 万。经营

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化肥、农膜、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家用

电器、机电设备、百货、初级农产品、饲料的销售、仓储,农业生产资料技术的

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2)江苏绿陵生态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注册资本 3,180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化肥销售,无机肥、有机肥、生物菌肥、叶面肥、微肥、系列复

混(合)肥生产、销售;生物有机肥、铁粉、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销售;菌种培

育;本企业生物技术研发、应用与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13)南京月明农用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肥、包装种子、

农用喷雾器、塑料制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农资对外采购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化肥 农药

时 间

金额 数量 金额

2016 年度 33,400.31 22.93 13,549.02

2015 年度 61,920.60 29.29 13,163.60

2014 年度 38,276.94 19.78 14,342.98

注:由于农药品种较多,每种农药存在不同计量的包装,采购数量不具有可比性。农

资采购后部分用于种植业,部分对外销售开展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农资采购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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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农资贸易

2016 年 品种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采购额比例

瓮福集团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化肥 16,602.94 9.36 35.36%

江苏双多化工有限公司 化肥 6,121.33 4.63 13.04%

盐城中农悦农农资有限公司 化肥 2,809.62 2.08 5.98%

化肥、

江苏农垦南京物贸有限公司 2,816.28 - 6.00%

农药

句容市农资连锁配送有限公司 农药 1,663.29 - 3.54%

合 计 30,013.46 - 63.93%

占农资贸易

2015 年 品种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采购额比例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肥 28,473.42 12.98 37.92%

江苏双多化工有限公司 化肥 8,318.06 5.03 11.08%

江苏农垦南京物贸有限公司 农药 4,381.19 - 5.84%

郯城恒润商贸有限公司 化肥 3,097.07 1.77 4.12%

江苏泽州农资有限公司 化肥 2,754.87 1.54 3.67%

合 计 47,024.62 62.63%

占农资贸易

2014 年 品种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采购额比例

江苏双多化工有限公司 化肥 12,001.83 7.26 22.81%

郯城恒润商贸有限公司 化肥 6,347.68 4.09 12.06%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肥 5,104.74 1.80 9.70%

江苏农垦南京物贸有限公司 农药 4,540.99 - 8.63%

江苏悦农农资有限公司 化肥 1,298.23 0.77 2.47%

合 计 29,293.47 13.95 55.67%

注:报告期内,公司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瓮福集团农资有限责任

公司均存在交易,贵州瓮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瓮福集团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曾用名,公司

与上述主体的交易已合并披露。

上述农资贸易业务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1)江苏农垦南京物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1 年,注册资本 300 万元。经

营范围:针纺织品、百货、家用电器及配件、电话机、复印机、化学品、金属材

料、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木材、天然橡胶、饲料、纺织原料、建筑材料、沥青、

直流发电机、电工器材、拖拉机及配件、金属切削机床、汽车零部件、五金、交

电、橡胶制品、农副产品、塑料制品零售,农垦系统内化肥、农药零售,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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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复印机维修,室内外装饰,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销售。

(2)瓮福集团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2 年,注册资本 30000 万。经

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化肥、

复合肥填充料、磷矿石、磷矿砂、精矿粉、磷化工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灰渣、

矿渣、铜、皮棉、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金属矿产品及制品、非金属

矿产品及制品、果品、蔬菜、辣椒、黄磷、硫酸、磷酸、合成氨、氢氟酸、二甲

醚、烧碱、纯碱(无储存设施)、无水氟化氢、乙醇、甲醇、1,4 丁二醇、番茄

酱、饲料、饲料添加剂、硫磺、有色金属、三聚磷酸钠、橡胶化工产品经销;粮

食购销,煤炭批发经营,酒类、预包装食品销售;硼砂、硼酸购销;自营和代理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3)江苏双多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经营

范围:肥料(农用尿素、碳酸氢氨、合成氨)制造、销售;锅炉的安装、改造(叁

级);甲醇制造、销售;塑料编织、石灰制造、销售;化工设备、水电安装;民

用煤球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工业产品(安全阀)检验服务;GC2 级压力管道

安装服务。

(4)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注

册资本 40.88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

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

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

主选择经营。(磷矿砂、磷精矿、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磷酸、重钙、氟化铝、

冰晶石、复合肥、磷矿石、磷精矿磷化工产品、开采磷矿;本企业生产、零配件

(国家规定的一、二类进口商品除外),化肥(国家专项除外)、三聚磷酸钠(五

钠)、石膏砌块、水泥添加剂、复料;铜的销售;承包境外磷矿采掘、加工工程

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

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兼营:)家品及磷矿产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

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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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防水材料、轮胎、橡胶、硫酸、室内装饰装璜、机电设备、五金、交电、

供用电、仓储、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编织袋、塑料制品;房屋

租赁;房屋装修材料销售;灰渣、矿渣的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

粮食购销(包括谷物、豆及薯类,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皮棉经营;金属矿

产品及制品、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果品、辣椒、贸易经纪与代理、黄磷、合成

氨、二甲醚、无水氟化氢、氢氟酸、纯碱、烧碱;饲料、饲料添加剂、硫酸铵的

经营;食品添加剂磷酸、复混肥料、有机-无机料;掺混肥、过磷酸钙、水溶肥

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的经营;电力销售。) 贵州瓮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是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现改名为瓮福集团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三主体均存在交易,已合并统计。

(5)盐城中农悦农农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主

要经营化肥销售。

(6)江苏泽州农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主要经

营化肥、农用薄膜、农作物种子(除非原包装种子)、日用品、汽车(除九座以

下乘用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零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江苏悦农农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主要经

营化肥批发、零售。

(8)郯城恒润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注册资本 500 万元。经营范

围:电石(碳化钙)、甲醇、烧碱(氢氧化钠)、醋酸、芳烃、甲苯、硫磺、硫酸、

氯乙烯单体、1,2-二氯乙烷批发(许可证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止)(有效期限以

许可证为准)。尿素、聚氯乙烯树脂、磷肥、复合肥、钾肥、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易制毒、易制爆产品)包括元明粉、芒硝、纯碱、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工业

盐、氯化钙、活性氧化铝、石灰、塑料、五金建材、日用百货、土杂产品、劳保

用品、农牧机械设备批发零售,煤炭零售,公司所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9)句容市农资连锁配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 326 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农膜批发、零售;代销种子公司不

再分装的农作物种子;农具、农药机械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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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主要产品的总体销售及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产品的总体销售情况

苏垦农发的主要产品包括大米、种子,小麦、大麦以及稻谷等农产品,同时

还包括小部分土地发包业务和农资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的分产品销售收入及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大麦 8,580.46 2.10% 11,029.25 2.65% 21,249.00 6.06%

小麦 50,436.43 12.35% 52,660.82 12.65% 30,703.79 8.75%

水稻 82,244.95 20.14% 53,159.87 12.77% 19,326.32 5.51%

大米 111,501.81 27.30% 120,697.88 29.00% 123,960.75 35.33%

种子 99,225.97 24.30% 100,866.82 24.24% 93,022.76 26.52%

承包金 18,280.28 4.48% 22,355.91 5.37% 26,643.30 7.59%

农资 17,949.73 4.39% 37,318.13 8.97% 18,218.95 5.19%

其他 20,201.04 4.95% 19,746.53 4.73% 17,700.70 5.05%

小计 408,420.67 100.00% 417,835.21 100.00% 350,825.57 100.00%

2、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类型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大米 10,356.32 2.54%

百威英博啤酒 大米 10,292.31 2.52%

2016 上海中储粮储备有限公司 水稻、小麦 10,637.53 2.60%

年度 浙江物美亿商超市有限公司 大米 9,652.03 2.36%

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化肥 9,270.80 2.27%

合计 —— 50,209.00 12.29%

2015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肥 23,043.00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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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类型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年度 水稻、小麦、

上海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 12,970.58 3.12%

粮食代储费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大米 15,197.32 3.64%

浙江物美亿商超市有限公司 大米 12,160.86 2.92%

百威英博啤酒 大米 8,131.23 1.95%

合计 —— 71,502.99 17.14%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大米 21,923.06 6.25%

农垦麦芽 大麦 12,624.06 3.60%

201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大米及粮食 8,494.49 2.42%

年度 欧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大米 7,916.64 2.26%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大米 7,717.94 2.20%

合计 —— 58,676.19 16.73%

注:①由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发行人

与上述主体交易金额合并计算。②2014 年起,为满足上海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跨多年

轮换农产品的要求,米业粮油向该单位采购近几年产的农产品从事农产品贸易业务,同时向

该单位销售发行人本年度产的农产品,由于销售农产品将在超过 1 年后由不确定的主体采

购,故发行人确认该部分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中,2015 年及 2016 年分别确认水稻销售收

入 12,747.84 万元及 10,238.36 万元,同时取得粮食代储费收入 222.74 万元及 399.17 万元。

向该单位的销售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

情况”之“2、发行人的其他业务情况” 之“(2)苏垦米业的粮食贸易和粮食储备业务”

之“2)储备粮合作业务” 部分内容。此外,百威英博啤酒指百威啤酒(唐山)有限公司、

百威英博(台州)啤酒有限公司、百威英博(南京)啤酒有限公司等百威啤酒相关主体。卜

蜂莲花连锁超市指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卜蜂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等相关

主体。③报告期内,公司同时向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制主体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及上

海华润五丰营销有限公司销售大米,由于主要向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向苏

果超市有限公司(单一主体)销售额占上述两主体销售额合计的 82.74%,故报告期内公司

向上述两主体的销售金额以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合并列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农垦麦芽是发行人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控制的

企业,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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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其他前五大客户

的经营者和出资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亲属、权益及其他关联关系。

其中,2015 年,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苏垦物流向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宜昌兴发”)销售化肥 23,043.00 万元,占 2015 年营业收入的比

重为 5.51%。该笔交易产生的原因系宜昌兴发自有化肥产品库存短期不足且当时

存在临时农资贸易需求,因此宜昌兴发向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苏垦物流采购化肥。

而苏垦物流增加向贵州瓮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额可以在采购单价上取得

进一步的谈判优势,进而在每年的因母公司农作物种植业农资需求而开展的常规

采购中取得额外的收益。

宜昌兴发目前拥有 1 家上市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 70 多家

子公司,总资产 166 亿元,员工 7400 人。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 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 58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2671463710X9

法定代表人 李国璋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国有资本营运、产权交易(限于兴山县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

资产);化工产品(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定项目为准)生产、

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磷矿石地下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磷化工

系列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黄磷、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腐

蚀品(有效期至 2018 年 05 月 20 日止);矿产品(不含国家限制的

产品)、煤炭购销;经营本企业或本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仪器仪表、零配件、纯碱、农药(不

经营范围 含高毒、限用农药)、化学肥料;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金属材料、

橡胶制品、劳保用品(不含国家限制的产品)、焦炭、电工器材及装

饰材料、纺织品、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

食品、塑料及塑料制品、陶瓷、家具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及商务培训服务(不含学历培训和职业

技能培训);商务咨询及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金融投

资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或批准

文件的必须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

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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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1999 年 12 月 29 日起

报告期内,苏垦物流仅 2015 年向宜昌兴发销售化肥合计 11 万吨,其中销售

磷酸一铵 0.5 万吨、磷酸二铵 2.60 万吨,尿素 6.70 万吨,农业用硫酸钾 1.20 万

吨,销售金额合计 23,043.00 万元,占苏垦物流 2015 年度农资贸易销售额的比例

为 30.53%,占发行人合并口径 2015 年度农资对外销售额的比例为 61.75%。

(七)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实行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公司种子产品的种子原粮原

材料及大米产品的水稻原材料主要向母公司种植业采购,故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对

外采购的原材料为种植业所需农药、化肥等农资原材料以及种业代繁业务对外采

购繁材(原种)。

1、主要原材料及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母公司种植业所需农药、化肥原材料主要通过子公司苏垦物流对

外采购,苏垦物流农药及秧盘采购后基本销售予母公司苏垦农发,化肥则部分向

母公司苏垦农发销售,部分对外销售进行化肥贸易。苏垦农发化肥、农药以及秧

盘等农资的采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采购农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化肥 24,078.72 30,834.49 28,528.59

其中:向苏垦物流采购: 22,326.57 28,565.32 26,663.77

农药 13,325.74 14,162.32 15,285.05

其中:向苏垦物流采购: 12,806.09 13,710.75 13,679.60

秧盘 2,888.81 2,269.36 4,024.09

其中:向苏垦物流采购: 1,621.39 1,500.82 3,995.15

注:由于增值税的影响,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秧盘采购额高于苏垦物流向母公司秧

盘销售额,2015 年起母公司苏垦农发化肥采购额高于苏垦物流向母公司化肥销售额。

由于农资品种较多,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产品价格差异较大。其中,苏垦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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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量较大的农资主要为尿素、磷酸二铵及复合肥,报告期内,除磷酸二铵外上

述农资采购单价随着市场价格的下降整体呈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尿素 0.12 0.17 0.17

磷酸二铵 0.18 0.27 0.27

复合肥 0.19 0.21 0.20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使用的能源是电、柴油、水和煤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

电 5,096.52 4,395.28 3,369.28

柴油 1,825.38 1,465.79 1,264.28

水 1,076.49 830.21 483.54

煤炭 503.83 291.86 212.23

3、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类型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重

农垦集团 土地承包 35,618.17 19.72%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肥 16,602.94 9.19%

2016 上海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 水稻 10,425.67 5.77%

年 江苏双多化工有限公司 化肥 6,121.33 3.39%

兴化市诚信米业有限公司 大米 4,439.48 2.46%

合计 - 73,207.59 40.54%

农垦集团 土地承包 35,151.07 15.23%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肥 28,488.28 12.34%

2015

上海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 水稻、小麦 17,315.72 7.50%

年度

江苏双多化工有限公司 化肥 8,318.06 3.60%

兴化市诚信米业有限公司 大米 6,910.81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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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类型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重

合计 - 96,183.95 41.66%

农垦集团 土地承包 35,454.62 17.39%

南京奥鼎贸易有限公司 大米 12,140.16 5.95%

2014 江苏双多化工有限公司 化肥 12,001.83 5.89%

年度 上海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 水稻 6,875.55 3.37%

郯城恒润商贸有限公司 化肥 6,347.68 3.11%

合计 - 72,819.84 35.72%

注:报告期内,公司与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瓮福集团农资有限责任

公司均存在交易,贵州瓮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瓮福集团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曾用名,公司

与上述主体的交易已合并披露。此外,向上海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的采购情况参见招股

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2、发行人的其他业

务情况” 之“(2)苏垦米业的粮食贸易和粮食储备业务”之“2)储备粮合作业务”部分内

容。

报告期内,除农垦集团为苏垦农发控股股东外,发行人其他前五大供应商经

营者和出资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亲属、权益及其他关联关系。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42,543.50 55,696.12 260.07 86,587.32

机器设备 66,102.33 31,437.19 438.62 34,226.52

运输设备 1,899.25 1,335.94 - 563.30

电子设备 2,339.91 1,710.23 2.90 626.77

办公设备 1,021.66 797.60 - 226.73

其他 1,893.49 1,065.56 0.07 825.19

合计 215,800.14 92,042.64 701.67 123,0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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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房屋及建筑物

(1)公司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连云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连房权证连字第

1 苏垦农发 合兴分场五十四管理区合 非住宅 15.54 无

L00144578号

兴农机站加油机房

连云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连房权证连字第

2 苏垦农发 东方中路 26 号办公楼-配 非住宅 74.17 无

L00144579号

电室

连房权证连字第 连云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3 苏垦农发 非住宅 532.58 无

L00144581号 东方中路 26 号办公楼车库

连云区东辛农场合兴分场

连房权证连字第

4 苏垦农发 五十四管理区合兴农机站 非住宅 763.37 无

L00144582号

3 号收割机库

东辛农场场部西转盘西南

连房权证连字第

5 苏垦农发 侧宁东公路东首南侧粮食 非住宅 1,911.00 无

L00144583号

仓储库 4 号库

东辛农场场部西转盘西南

连房权证连字第

6 苏垦农发 侧宁东公路东首南侧粮食 非住宅 1,911.00 无

L00144584号

仓储库 3 号库

连云区东辛农场合兴分场

连房权证连字第

7 苏垦农发 五十四管理区合兴农机站 非住宅 285.60 无

L00144585号

1 号收割机库

连房权证连字第 连云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8 苏垦农发 非住宅 4,193.88 无

L00144586号 东方中路 26 号办公楼

东辛农场场部西转盘西南

连房权证连字第

9 苏垦农发 侧宁东公路东首南侧粮食 非住宅 1,470.00 无

L00144587号

仓储库 5 号库

东辛农场场部西转盘西南

连房权证连字第

10 苏垦农发 侧宁东公路东首南侧粮食 非住宅 1,911.00 无

L00144588号

仓储库 2 号库

连云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连房权证连字第

11 苏垦农发 东方中路 26 号办公楼-值 非住宅 50.52 无

L00144590号

班室(东)

连云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连房权证连字第

12 苏垦农发 东方中路 26 号办公楼-值 非住宅 50.52 无

L00144591号

班室(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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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连云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连房权证连字第

13 苏垦农发 合兴分厂五十四管理区合 非住宅 203.13 无

L00144592号

兴农机站办公室

连云区东辛农场合兴分场

连房权证连字第

14 苏垦农发 五十四管理区合兴农机站 非住宅 251.00 无

L00144593号

2 号收割机库

东辛农场场部西转盘西南

连房权证连字第

15 苏垦农发 侧宁东公路东首南侧粮食 非住宅 1,911.00 无

L00144595号

仓储库 1 号库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振兴路南

16 苏垦农发 非住宅 4,341.15 无

X00270804号 侧办公楼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云台农场普山路 1

17 苏垦农发 非住宅 1,937.80 无

X00271078 号办公楼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云台农场云东路南

18 苏垦农发 非住宅 1,771.60 无

X00271079 办公楼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江苏省金湖县宝应湖农场

19 宝应湖分公司 办公 1,112.66 无

J201301595号 宝农路 16 号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江苏省宝应湖农场红东新

20 宝应湖分公司 粮库 615.08 无

J201301596号 村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江苏省宝应湖农场乔花新

21 宝应湖分公司 粮库 619.10 无

J201301597号 村

滨房权证滨海字第 滨海县滨淮农场(场部办

22 滨淮分公司 办公 1,820.70 无

201300102号 公楼)

滨房权证滨海字第 滨海县滨淮农场场部南侧

23 滨淮分公司 仓库 2,217.25 无

201300103号 (3 号平房仓)

滨房权证滨海字第 滨海县滨淮农场场部南侧

24 滨淮分公司 仓库 2,217.25 无

201300104号 (2 号平房仓)

滨房权证滨海字第 滨海县滨淮农场场部南侧

25 滨淮分公司 仓库 2,217.25 无

201300105号 (1 号平房仓)

大丰房权证东坝头农

26 东坝头分公司 东坝头农场规划区 办公楼 790.81 无

字第201303526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江苏省金湖县复兴圩农场

27 复兴圩分公司 办公 686.88 无

J201300438号 同心西路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江苏省金湖县复兴圩农场

28 复兴圩分公司 粮库 258.84 无

J201300439号 同心西路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29 复兴圩分公司 江苏省金湖县复兴圩农场 仓库 1,006.96 无

J201300440号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30 复兴圩分公司 江苏省金湖县复兴圩农场 仓库 2,008.22 无

J201500770号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31 复兴圩分公司 江苏省金湖县复兴圩农场 粮食仓库 1,139.34 无

J201500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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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金湖县银集镇(复兴圩农 400 吨烘

32 复兴圩分公司 533.52 无

J201510519号 场原八中队) 干线

海安房权证海安农场 海安农场海林中路 28 号 1

33 海安分公司 非居住 1,451.60 无

字第2013000347号 幢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34 淮海分公司 淮海农场场部淮海路北侧 办公 1,619.21 无

20130001号

响房权证黄海农场字 响水县黄海农场二分场中

35 黄海分公司 \ 755.00 无

第 HHNC00011号 心路北侧

响房权证黄海农场字 响水县黄海农场二分场中

36 黄海分公司 \ 190.80 无

第 HHNC00012号 心路北侧

响房权证黄海农场字 响水县黄海农场二分场中

37 黄海分公司 \ 144.00 无

第 HHNC00013号 心路北侧

响房权证黄海农场字 响水县黄海农场二分场中

38 黄海分公司 \ 51.00 无

第 HHNC00014号 心路北侧

响房权证黄海农场字 响水县黄海农场二分场中

39 黄海分公司 \ 36.66 无

第 HHNC00015号 心路北侧

响房权证黄海农场字

40 黄海分公司 响水县黄海农场场部 \ 2,500.00 无

第 HHNC00016号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西路 18 号

41 江心沙分公司 综合 1,207.89 无

131001478号 内 1 号房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42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地磅房 39.04 无

20130022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43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仓储 445.62 无

20130023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44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仓储 445.62 无

20130024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45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熏蒸房 15.86 无

20130025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46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仓储 445.62 无

20130026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47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仓储 445.62 无

20130027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48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门卫 26.84 无

20130028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49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发电房 44.13 无

20130029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50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仓储 1,482.25 无

20130030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51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仓储 1,482.25 无

20130031号

1-1-340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52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办公 186.74 无

20130032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53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仓储 1,482.25 无

20130033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54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海城路加工二厂 附属房 57.44 无

20130034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55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河滨路 16 号 办公 1,992.35 无

20130035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56 临海分公司 临海农场河滨路 16 号 办公 700.41 无

20130036号

盱房权证三河字第 仓库、值班

57 三河分公司 三河农场(农资供应站) 464.96 无

X201213621 室

盱房权证盱城镇字第 办公楼、仓

58 三河分公司 三河农场(农资供应站) 1,007.75 无

X201213622 库

东台房权证新曹农场 东台市新曹农场 333 省道

59 新曹分公司 仓储 2,596.32 无

字第 S0058121 南侧

东台房权证新曹农场 东台市新曹农场振兴路东

60 新曹分公司 办公 1,910.64 无

字第 S0058122 侧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61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431.84 无

20130002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62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1,480.78 无

20130003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63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二分场六大队 仓储 625.82 无

20130004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64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二分场六大队 仓储 1,266.30 无

20130005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65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28.95 无

20130006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66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五路南侧 办公楼 2,823.32 无

20130007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67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523.69 无

20130008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68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三路北侧 18 号 办公楼 1,862.87 无

20130009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69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33.81 无

20130010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70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二分场六大队 仓储 296.70 无

20130011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71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二分场六大队 仓储 415.44 无

20130012号

1-1-34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72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1,480.78 无

20130013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73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9.11 无

20130014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74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173.70 无

20130015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75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26.96 无

20130016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76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69.12 无

20130017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77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1,487.15 无

20130018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78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二分场六大队 仓储 14.10 无

20130019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79 新洋分公司 新洋农场纬四东路 2 号 仓储 36.60 无

20130020号

连房权证连字第 连云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80 大华种业 非住宅 313.10 无

L00141786号 东方东路 2 号烘干车间

连房权证连字第 连云区徐圩新区东辛农场

81 大华种业 非住宅 42.60 无

L00141787号 东方东路 2 号种子门市

连房权证连字第 连云区东辛农场场部东方

82 大华种业 非住宅 1,223.32 无

L00141788号 路2号

连房权证连字第 连云区东辛农场场部东方

83 大华种业 非住宅 1,086.99 无

L00141788-1 路2号

连房权证连字第 连云区东辛农场场部东方

84 大华种业 非住宅 1,545.80 无

L00141788-2 路2号

连房权证连字第 连云区东辛农场场部东方

85 大华种业 非住宅 1,587.84 无

L00141788-3 路2号

连房权证连字第 连云区东辛农场场部东方

86 大华种业 非住宅 35.44 无

L00141788-4 路2号

连房权证连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振兴路北

87 大华种业 非住宅 133.00 无

L00141785 侧张干路东仓库 6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云台农场南岛路南

88 大华种业 非住宅 114.00 无

X00262128号 侧 C 仓库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云台农场南岛路南

89 大华种业 非住宅 207.58 无

X00262129号 侧 B 仓库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云台农场南岛路南

90 大华种业 非住宅 602.87 无

X00262130号 侧 A 仓库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云台农场南岛路南

91 大华种业 非住宅 509.23 无

X00262131号 侧东仓库

1-1-34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振兴路北

92 大华种业 非住宅 773.50 无

X00262132 侧张干路东仓库 4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振兴路北

93 大华种业 非住宅 523.90 无

X00262133 侧张干路东仓库 3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振兴路北

94 大华种业 非住宅 816.00 无

X00262135 侧张干路东仓库 5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振兴路北

95 大华种业 非住宅 773.50 无

X00262136 侧张干路东仓库 2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振兴路北

96 大华种业 非住宅 523.90 无

X00262137 侧张干路东仓库 1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振兴路北

97 大华种业 非住宅 344.00 无

X00262138 侧张干路东办公室、车库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振兴路北

98 大华种业 非住宅 20.35 无

X00262139 侧张干路东门卫

淮房权证城镇公字第 白马湖农场场部南侧仓

99 大华白马湖 \ 921.25 无

00777号 库、配电房

淮房权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场部南

100 大华白马湖 \ 6,193.37 无

C201224318号 侧

淮房权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科技

101 大华白马湖 \ 2,002.99 无

C201215498号 办公楼)

淮房权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种子

102 大华白马湖 \ 578.57 无

C201215500号 加工车间)

淮房权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仓库

103 大华白马湖 \ 1,465.29 无

C201215501号 2)

淮房权证白马湖字第

104 大华白马湖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仓库) \ 366.25 无

C201215502号

淮房权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种子

105 大华白马湖 \ 719.10 无

C201215503号 仓库)

淮房权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仓库

106 大华白马湖 \ 1,465.29 无

C201215504号 1)

淮房权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仓库

107 大华白马湖 \ 110.00 无

C201215505号 及办公室)

淮房权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化验

108 大华白马湖 \ 60.52 无

C201215506号 室)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109 大华宝应湖 金湖县宝应湖农场宝农路 仓库 731.00 无

J201423559号

滨海房权证东坎字第 滨海县滨淮农场陈杏北路

110 大华滨淮 办公/仓库 3,318.45 无

G200400052号 40 号

大丰房权证东坝头农 东坝头农场规划区 7 幢、8

111 大华东坝头 门卫 44.08 无

字第201210496号 幢

1-1-34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大丰房权证东坝头农 东坝头农场规划区 4 幢、5

112 大华东坝头 仓库、办公 869.72 无

字第201210497号 幢、6 幢

大丰房权证东坝头农 东坝头农场规划区 1 幢、2

113 大华东坝头 仓库 1,181.22 无

字第201210498号 幢、3 幢

海安房权证海安农场 海安农场海林中路 45 号 1

114 大华海安 非居住 146.06 无

字第2012004969号 室、2 室

海安房权证海安农场

115 大华海安 海安农场海林中路 45-1 非居住 486.34 无

字第2012004970号

海安房权证海安农场 海安农场海林中路 45-2 号

116 大华海安 非居住 997.38 无

字第2012009422号 1 幢,2 幢

仓库、种子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仓库、烘干

117 大华淮海 淮海农场场部 2,312.89 无

20040004号 机厂房、传

达室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118 大华淮海 淮海农场场部 仓库、住房 475.32 无

20040005号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江苏省淮海农场场部黄海

119 大华淮海 办公楼 543.50 无

20120003号 公路东侧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120 大华淮海 淮海农场渠星路南侧 仓储 171.97 无

20120004号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121 大华淮海 淮海农场渠星路南侧 仓储 912.47 无

20120005号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122 大华淮海 淮海农场渠星路南侧 仓储 334.54 无

20120006号

房权证响证字第

123 大华黄海 农场大新路东侧 办公 1,234.77 无

C00051-1号

房权证响证字第 仓库、工业

124 大华黄海 农场大新路东侧 1,670.00 无

C00051-2号 厂房

房权证响证字第 仓库、工业

125 大华黄海 农场大新路东侧 524.42 无

C00051-3号 厂房

海政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立新南路 84 号内 1

126 大华江心沙 综合 739.51 无

20172622号 号房

海政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立新南路 84 号内 3

127 大华江心沙 综合 236.71 无

20172623号 号房

海政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立新南路 84 号内 4

128 大华江心沙 综合 273.84 无

20172624号 号房

海政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立新南路 84 号内 5

129 大华江心沙 综合 86.44 无

20172625号 号房

海政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立新南路 84 号内 2

130 大华江心沙 综合 270.47 无

20172626号 号房

1-1-34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东台市房权证弶港农

131 大华弶港 龙塘新村 \ 669.05 无

场字第26400100号

东台市房权证弶港农

132 大华弶港 龙塘新村 \ 3,059.66 无

场字第26400200号

东台市房权证弶港农

133 大华弶港 龙塘新村 \ 162.16 无

场字第26400201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34 大华临海 临海农场大华路 1 号 非住宅 331.30 无

20120052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35 大华临海 临海农场大华路 1 号 非住宅 445.20 无

20120053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36 大华临海 临海农场大华路 1 号 仓储 790.05 无

20120054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37 大华临海 临海农场大华路 1 号 仓储 771.75 无

20120055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38 大华临海 临海农场大华路 1 号 仓储 542.72 无

20120056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39 大华临海 临海农场大华路 1 号 非住宅 36.43 无

20120057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40 大华临海 临海农场大华路 1 号 非住宅 304.14 无

20120058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41 大华临海 临海农场大华路 1 号 办公楼 578.36 无

20120059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42 大华临海 临海农场大华路 1 号 仓储 807.72 无

20120060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43 大华临海 临海农场大华路 1 号 仓储 13.99 无

20120061号

南通房字第32025415 南通农场三大队长江路南

144 大华南通 非住宅 964.93 无

号 侧、张江公路东侧

南通房字第32025416 南通农场三大队长江路南

145 大华南通 非住宅 1,765.46 无

号 侧、张江公路东侧

盱房权证5三河字第

146 大华三河 三河农场 营业 27.33 无

00002号

盱房权证三河字第 三河农场洪湖生产区官穆

147 大华三河 仓库 1,492.24 无

X201205141号 路西侧

盱房权证三河字第 三河农场洪湖生产区官穆

148 大华三河 仓库 2,133.98 无

X201205142号 路西侧

东台房权证新曹农场 东台市新曹农场 333 省道

149 大华新曹 非住宅 553.40 无

字第 S0052334号 南侧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150 大华新洋 新洋农场纬五路 101 号 \ 149.95 无

20040012号

1-1-34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151 大华新洋 新洋农场纬五路南侧 仓库 542.18 无

20040014号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152 大华新洋 新洋农场经九路 10 号 办公、仓库 1,242.27 无

20040015号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云台农场猫山路 8-6

153 大华云台 \ 1,003.06 无

X00117237号 号

沛房权证政字第

154 徐州大华 沛县湖西农场 综合 2,147.47 无

00034652号

徐房权证泉山字第

155 徐州大华 淮海西路延长段 279#-301 \ 190.73 无

211092号

铜房权证柳新字第

156 徐州大华 柳新沿湖新民路南侧 \ 2,075.29 无

660号

铜房权证柳新字第

157 徐州大华 柳新镇沿湖农场西毛六村 \ 1,341.35 无

661号

铜房权证柳新字第

158 徐州大华 柳新镇沿湖农场西毛六村 \ 761.49 无

691号

洪房权证泗洪县字第 泗洪县开发区五里江路北

159 泗洪大华 辅助用房 399.52 无

S049705号 侧 1 幢、3 幢、4 幢

洪房权证泗洪县字第 泗洪县开发区五里江路北

160 泗洪大华 仓库 1,181.93 无

S049706号 侧2幢

洪房权证泗洪县字第 泗洪县开发区五里江路北 厂房、辅助

161 泗洪大华 831.6 无

S049708号 侧 5 幢、6 幢、7 幢 用房、仓库

洪房权证泗洪县字第 泗洪县开发区五里江路北

162 泗洪大华 办公 645.89 无

S049709号 侧8幢

盱房权证盱眙县字第 盱眙县三河农场邱上郢管

163 三河储备库 仓库 6,388.80 无

X201515014号 理区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金湖县宝应湖农场宝农路

164 米业宝应湖 库房、车间 1,642.40 无

J201224981号 88 号

金湖县字第 金湖县宝应湖农场宝农路

165 米业宝应湖 平方仓储 1,483.48 无

J201224982号 88 号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66 米业江心沙 综合 161.59 无

131001483号 内 4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67 米业江心沙 综合 397.01 无

131001484号 内 3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68 米业江心沙 综合 281.63 无

131001485号 内 2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69 米业江心沙 综合 270.48 无

131001486号 内 9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70 米业江心沙 综合 298.63 无

131001489号 内 8 号房

1-1-346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71 米业江心沙 综合 162.27 无

131001490号 内 10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72 米业江心沙 综合 245.15 无

131001491号 内 11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73 米业江心沙 综合 398.40 无

131001492号 内 12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74 米业江心沙 综合 52.04 无

131001493号 内 14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75 米业江心沙 综合 301.63 无

131001495号 内 13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76 米业江心沙 综合 20.48 无

131001496号 内 15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77 米业江心沙 综合 606.51 无

131001497号 内 16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78 米业江心沙 综合 198.66 无

131001479号 内 7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79 米业江心沙 综合 331.38 无

131001480号 内 1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80 米业江心沙 综合 43.46 无

131001481号 内 6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81 米业江心沙 综合 289.87 无

131001482号 内 5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82 米业江心沙 综合 245.15 无

131001498号 内 17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83 米业江心沙 综合 618.91 无

131001499号 内 18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84 米业江心沙 综合 304.44 无

131001500号 内 19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85 米业江心沙 综合 257.48 无

131001501号 内 20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86 米业江心沙 综合 289.05 无

131001504号 内 22 号房

南通房权证字第 江心沙农场场兴东路 14 号

187 米业江心沙 综合 679.27 无

131001505号 内 21 号房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88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车间 1,672.53 无

20130006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89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门卫 18.96 无

20130008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90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办公楼 1,119.12 无

20130009号

1-1-34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91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门卫 17.23 无

20130010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92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仓储 446.76 无

20130011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93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仓储 592.90 无

20130012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94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仓储 592.90 无

20130013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95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仓储 393.21 无

20130014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96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车库 60.15 无

20130015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197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仓储 1,161.83 无

20130016号

盱房权证三河字第 办公、值班

198 米业三河 三河农场小康新区 1,009.52 无

X201309631号 室、地磅房

盱房权证三河字第 库房、烘干

199 米业三河 三河农场小康新区 582.23 无

X201309632号 房

盱房权证三河字第

200 米业三河 三河农场小康新区 库房、车间 1,346.12 无

X201309633号

盱房权证三河字第 库房、米厂

201 米业三河 三河农场小康新区 1,492.78 无

X201309634号 生产线

盱房权证三河字第

202 米业三河 三河农场小康新区 车间、库房 2,109.92 无

X201309635号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03 米业黄海 平方仓五 1,482.25 无

DY00068号 侧(黄海农场第四管理区)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04 米业黄海 平方仓七 1,482.25 无

DY00069号 侧(黄海农场第四管理区)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05 米业黄海 平方仓六 1,482.25 无

DY00070号 侧(黄海农场第四管理区)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06 米业黄海 \ 216.24 无

DY00071号 侧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07 米业黄海 \ 3,185.839 无

DY00072号 侧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08 米业黄海 \ 1,578.75 无

DY00073号 侧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09 米业黄海 \ 216.24 无

DY00074号 侧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10 米业黄海 \ 1,806.83 无

DY00075号 侧

1-1-348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11 黄海储备库 非住宅 2,219.06 无

DY00005号 侧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12 黄海储备库 非住宅 2,219.06 无

DY00006号 侧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13 黄海储备库 非住宅 2,219.06 无

DY00007 号 侧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响水县大有镇 308 省道东

214 黄海储备库 非住宅 2,219.06 无

DY00008 号 侧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淮海农场场部黄海公路西

215 米业淮海 仓库 1,488.11 无

20130002 号 侧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淮海农场场部黄海公路西

216 米业淮海 仓库 1,488.11 无

20130003 号 侧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淮海农场场部黄海公路西

217 米业淮海 加工车间 2,927.61 无

20130004 号 侧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淮海农场场部黄海公路西

218 米业淮海 烘干房 648.96 无

20130005 号 侧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淮海农场场部黄海公路西

219 米业淮海 成品库 1,171.12 无

20130006 号 侧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淮海农场场部黄海公路西

220 米业淮海 仓储 1,488.10 无

20130007 号 侧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淮海农场场部黄海公路西

221 米业淮海 仓储 1,228.90 无

20130008 号 侧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淮海农场场部黄海公路西

222 米业淮海 仓储 1,488.11 无

20130009 号 侧

射房权证淮农字第 淮海农场场部黄海公路西

223 米业淮海 仓储 1,488.11 无

20130010 号 侧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张干路东

224 苏恒农资 非住宅 647.5 无

X00262140 号 仓库 1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张干路东

225 苏恒农资 非住宅 1,961.37 无

X00262141 号 仓库 2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张干路东

226 苏恒农资 非住宅 635.49 无

X00262142 号 办公楼

淮房产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1 号车

227 大华生物 \ 436.72 无

C201215476 号 间)

淮房产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2 号车

228 大华生物 \ 989.55 无

C201215478 号 间及库房)

淮房产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办公

229 大华生物 \ 129.40 无

C201215477 号 室及传达室)

淮房权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烘干

230 大华白马湖 \ 229.69 无

C201215499 号 房)

1-1-349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岗埠农场振兴路北

231 大华种业 非住宅 449.00 无

X00262143 号 侧张干路东车间

南开房权证字第 南通农场三大队长江路南

232 大华南通 非住宅 452.91 无

13000870 号 侧、张江公路东侧内 6 幢

南开房权证字第 南通农场三大队长江路南

233 大华南通 非住宅 576.10 无

13000871 号 侧、张江公路东侧内 8 幢

南开房权证字第 南通农场三大队长江路南

234 大华南通 非住宅 364.71 无

13000872 号 侧、张江公路东侧内 7 幢

南开房权证字第 南通农场三大队长江路南

235 大华南通 非住宅 380.74 无

13000873 号 侧、张江公路东侧内 9 幢

南开房权证字第 南通农场三大队长江路南

236 大华南通 非住宅 127.09 无

13000874 号 侧、张江公路东侧内 3 幢

南开房权证字第 南通农场三大队长江路南

237 大华南通 非住宅 170.19 无

13000876 号 侧、张江公路东侧内 1 幢

南开房权证字第 南通农场三大队长江路南

238 大华南通 非住宅 69.12 无

13000877 号 侧、张江公路东侧内 2 幢

南开房权证字第 南通农场三大队长江路南

239 大华南通 非住宅 22.43 无

13000878 号 侧、张江公路东侧内 4 幢

南开房权证字第 南通农场三大队长江路南

240 大华南通 非住宅 567.10 无

13001005 号 侧、张江公路东侧内 5 幢

连房权证新字第 新浦区云台农场猫山路 8-6

241 大华云台 \ 1,344.80 无

X00117237-1 号 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242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烘干房 565.16 无

20140019 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243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平房仓 1,333.67 无

20140020 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244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平房仓 1,480.55 无

20140021 号

射房权证临农字第

245 米业临海 临海农场海城中路 114 号 成品库 648.90 无

20140022 号

滨房权证滨海字第

246 滨淮分公司 滨海县滨淮农场 办公楼 482.58 无

201407005 号

东台房权证弶港农场

247 弶港分公司 弶港农场龙河中路北侧 办公 2,106.84 无

字第 S0057982 号

东台房权证弶港农场

248 弶港分公司 弶港农场龙河东路南侧 仓储 436.64 无

字第 S0057981 号

东台房权证弶港农场

249 弶港分公司 弶港农场八一大桥旁 非住宅 4,557.00 无

字第 S0058162 号

东台房权证弶港农场

250 弶港分公司 弶港农场八一大桥旁 非住宅 1,597.15 无

字第 S00581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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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建筑面积 他项

房产证号 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办公、仓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江苏省金湖县宝应湖农场 库、烘干

251 大华宝应湖 5,584.11 无

J201423469 号 宝农路 线、门卫、

锅炉房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5 号平房

252 大华黄海 响水县大有镇大新路东侧 1528.30 无

DY00079 号 仓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6 号平房

253 大华黄海 响水县大有镇大新路东侧 1,528.30 无

DY00080 号 仓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机械器材

254 大华黄海 响水县大有镇大新路东侧 1,528.30 无

DY00081 号 库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2 号平房

255 大华黄海 响水县大有镇大新路东侧 1,528.30 无

DY00082 号 仓

响房权证大有字第 4 号平房

256 大华黄海 响水县大有镇大新路东侧 1,528.30 无

DY00083 号 仓

办公、仓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江苏省金湖县宝应湖农场 库、烘干

257 大华宝应湖 6,040.22 无

J201211883 号 宝农路 线、门卫、

锅炉房

盱房权证盱眙县字第

258 三河分公司 三河农场 办公 1,370.19 无

X201428947 号

华阴房权证华西镇字

259 陕垦大华 华阴市华西镇 仓库 3,011.16 无

第 8506-1 号

淮房权证白马湖字第 淮安区白马湖农场第一机

260 大华生物 工业 3,256.56 无

C201515071 号 耕队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金湖县宝应湖农场宝农路

261 米业宝应湖 粮库 1,485.88 无

J201600491 号 88 号

金房权证金湖县字第 金湖县宝应湖农场宝农路 工业、交

262 米业宝应湖 1,306.88 无

J201314806 号 88 号 通、仓储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车间、办

263 大华新洋 新洋农场经十一路 57 号 698.24 无

20130023 号 公、磅房

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264 大华新洋 新洋农场经十一路 57 号 仓库、车库 1,476.76 无

20130022 号

注:盱房权证盱眙县字第 X201515014 号房产证由原盱房权证三河字第 X201309666 号

房产证变更而来;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20130023 号、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20130022 号由原射房

权证新农字第 20040010 号、射房权证新农字第 20040011 号房屋所有权证换证变更而来。

(2)发行人的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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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号 (m2)

中国电子科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1 苏垦农发 集团公司第十 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 2,463.66 2016.11.22-2017.12.31

四研究所 大厦 24 楼 01-09 单元

杨为民、陈友

亮、白天池、

南京市中山东路 218

2 大华种业 范欣强(孙 708.35 2015.01.31-2017.01.31

号长安国际中心 17 楼

波 )、 黄 金 元

(秦化珍)

南京市兴隆大街

3 苏垦米业 薛文荣 386.35 2014.12.06-2017.12.05

170-14 号

江苏省工业设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

4 苏垦物流 备安装集团有 942.34 2016.06.01-2017.12.31

48 号新月大厦 6 层

限公司

注:大华种业的房屋租赁协议正在续约签署过程中。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如下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取得:

(1)黄海分公司 2 万吨标准仓库,建筑面积 4,320 平方米,坐落于黄海农

场第四生产区、304 县道东侧。根据响水县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

房屋正在按规定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按法律规定手续办理所有权证不存在障碍。

(2)米业宿迁办公楼、生产车间、原粮仓库,建筑面积合计 5,230 平方米,

坐落于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堤南工业园区。根据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出具的《情况说明》,该房屋正在按规定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按法律规定手续办

理所有权证不存在障碍。

(3)大华生物在自有土地上建设办公楼,建筑面积 1,120.65 平方米,坐落

于淮安市淮安区白马湖农场。大华生物已就该处房屋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照,该房屋正在按规定办理房屋登记

手续。

(4)大华育种研究院研发中心实验楼,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坐落于白

马湖农场场部。大华三河产业化综合楼,建筑面积 900 平方米,坐落于盱眙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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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农场三河分公司院内。前述房屋正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过程中。

2、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设备使用主体 主要设备 数量(条、台) 账面原值(万元) 成新率

苏垦米业 大米加工生产线 15 4,437.85 41.68%

大华种业 种子加工生产线 60 2,414.78 35.39%

母公司苏垦农发、大

粮食烘干线 70 15,197.70 50.14%

华种业及苏垦米业

母公司苏垦农发 农业生产设备 148 8,453.21 43.56%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所有权、合法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具体

情况如下:

序 他项

注册号 商标内容 核定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号 权利

1 1241721 31 大华种业 2009.01.21-2019.01.20 无

2 1264658 31 大华种业 2009.04.14-2019.04.13 无

3 5289199 31 大华临海 2009.04.14-2019.04.13 无

4 5106383 31 大华弶港 2008.11.14-2018.11.13 无

5 5289331 31 徐州大华 2009.04.14-2019.04.13 无

6 5422518 31 徐州大华 2009.5.7-2019.05.06 无

7 1369009 30 苏垦米业 2010.02.28-2020.02.27 无

8 1462008 30 苏垦米业 2010.10.21-2020.10.20 无

9 1563255 30 苏垦米业 2011.04.28-2021.04.27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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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他项

注册号 商标内容 核定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号 权利

10 1567202 30 苏垦米业 2011.05.07-2021.05.06 无

11 8293543 30 苏垦米业 2011.06.14-2021.06.13 无

12 882561 30 苏垦米业 2016.10.14-2026.10.13 无

13 9083629 30 苏垦米业 2012.02.07-2022.02.06 无

14 9083638 30 苏垦米业 2012.02.07-2022.02.06 无

15 9083687 30 苏垦米业 2012.02.07-2022.02.06 无

16 9083704 30 苏垦米业 2012.02.07-2022.02.06 无

17 999441 30 苏垦米业 2007.05.07-2017.05.06 无

18 11449826 30 苏垦米业 2014.02.07-2024.02.06 无

19 999444 30 苏垦米业 2007.05.07-2017.05.06 无

20 3019593 30 苏垦米业 2013.01.28-2023.01.27 无

21 1688133 1 大华生物 2011.12.28-2021.12.27 无

22 1682636 31 大华生物 2011.12.14-2021.12.13 无

23 561948 30 米业淮海 2011.08.20-2021.08.19 无

24 7270247 31 米业滨淮 2010.10.07-2020.10.06 无

25 664058 30 米业滨淮 2013.11.07-2023.11.06 无

26 10567270 30 米业淮海 2013.04.28-2023.04.27 无

27 5553295 31 米业淮海 2009.05.21-2019.05.20 无

28 5553296 30 米业淮海 2009.06.28-2019.06.27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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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他项

注册号 商标内容 核定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号 权利

29 8365710 30 米业淮海 2011.06.21-2021.06.20 无

30 8489403 30 米业淮海 2011.08.07-2021.08.06 无

31 10567269 30 米业淮海 2013.04.28-2023.04.27 无

32 10977771 30 米业淮海 2014.05.28-2024.05.27 无

33 11307244 1 大华生物 2014.06.07-2024.06.06 无

34 12401965 30 米业宿迁 2014.09.21-2024.09.20 无

35 9279815 1 苏垦物流 2012.04.07-2022.04.06 无

36 9298418 5 苏垦物流 2012.04.14-2022.04.13 无

37 9279845 5 苏垦物流 2012.04.07-2022.04.06 无

38 4276793 31 米业淮海 2017.02.28-2027.02.27 无

39 11845699 1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40 11881071 2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41 11887413 3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42 11887512 4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43 11859348 5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44 11887555 6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45 11845777 7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46 11875463 8 苏垦农发 2014.07.21-2024.07.20 无

47 11887433 10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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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他项

注册号 商标内容 核定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号 权利

48 11893922 11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49 11875556 12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50 11893980 16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51 11894079 17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52 11900344 18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53 11900423 19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54 11900469 20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55 11900529 21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56 11909852 22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57 11909921 23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58 11909951 24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59 11910059 25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60 11915811 26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61 11915837 27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62 11915850 28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63 11859362 29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64 11859408 30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65 11845801 31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66 11881007 32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67 11915879 33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1-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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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他项

注册号 商标内容 核定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号 权利

68 11881023 37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69 11859321 39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70 11859328 40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71 11923519 42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72 11923577 43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73 11866290 44 苏垦农发 2014.08.07-2024.08.06 无

74 11923475 45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75 11845733 1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76 11881052 2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77 11887447 3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78 11887585 6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79 11845766 7 苏垦农发 2014.08.28-2024.08.27 无

80 11875490 8 苏垦农发 2014.07.21-2024.07.20 无

81 11887420 10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82 11893930 11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83 11880983 12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84 11893954 16 苏垦农发 2014.06.28-2024.06.27 无

85 11894111 17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86 11900357 18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87 11900394 19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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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他项

注册号 商标内容 核定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号 权利

88 11900488 20 苏垦农发 2014.07.21-2024.07.20 无

89 11900513 21 苏垦农发 2014.06.28-2024.06.27 无

90 11909877 22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91 11909904 23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92 11909995 24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93 11910035 25 苏垦农发 2014.06.21-2024.06.20 无

94 11915819 26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95 11915832 27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96 11915856 28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97 11859376 29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98 11866243 30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99 11859302 31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100 11880999 32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101 11915870 33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102 11923450 36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103 11881037 37 苏垦农发 2014.05.28-2024.05.27 无

104 11859312 39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105 11859332 40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106 11923496 42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107 11923406 43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1-1-358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他项

注册号 商标内容 核定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号 权利

108 11866312 44 苏垦农发 2014.05.21-2024.05.20 无

109 11923447 45 苏垦农发 2014.06.07-2024.06.06 无

110 585689 30 米业黄海 2012.03.10-2022.03.09 无

111 12895834 30 米业江心沙 2015.01.28-2025.01.27 无

112 12895771 31 苏垦农发 2015.01.07-2025.01.06 无

113 12895881 31 海安分公司 2014.12.28-2024.12.27 无

114 12896189 31 弶港分公司 2015.02.14-2025.02.13 无

115 11866256 35 苏垦农发 2015.04.14-2025.04.13 无

116 11887487 04 苏垦农发 2015.04.14-2025.04.13 无

117 11866267 35 苏垦农发 2015.04.14-2025.04.13 无

118 11923416 36 苏垦农发 2015.05.14-2025.05.13 无

119 12896242 31 云台分公司 2015.08.21-2025.08.20 无

120 12896052 31 三河分公司 2015.03.14-2025.03.13 无

121 12896115 31 南通分公司 2015.02.14-2025.02.13 无

122 15699599 31 滨淮分公司 2016.01.14-2026.01.13 无

123 12895680 31 苏垦农发 2015.12.14-2025.12.13 无

124 11353813 30 苏垦米业 2015.04.14--2025.04.13 无

1-1-359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他项

注册号 商标内容 核定类别 权利人 注册有效期限

号 权利

125 13693800 30 苏垦米业 2015.07.14-2025.07.13 无

126 13693817 30 苏垦米业 2015.07.14-2025.07.13 无

2、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金国用

宝应湖 江苏省宝应湖 仓储用 作价

1 (2013)第 1,030.00 \ 无

分公司 农场乔花新村 地 出资

839 号

金国用 江苏省金湖县

宝应湖 机关团 作价

2 (2013)第 宝应湖农场宝 1,753.60 \ 无

分公司 体用地 出资

840 号 农路 16 号

金国用

宝应湖 江苏省宝应湖 仓储用 作价

3 (2013)第 1,032.00 \ 无

分公司 农场红东新村 地 出资

841 号

江苏省国营滨

滨国用(籍

滨淮分 淮农场场部南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4 2013)第 2,992.40 无

公司 侧(1 号平房 地 出资 .19

0003 号

仓)

江苏省国营滨

滨国用(籍

滨淮分 淮农场场部南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5 2013)第 2,974.80 无

公司 侧(3 号平房 地 出资 .19

0004 号

仓)

江苏省国营滨

滨国用(籍

滨淮分 淮农场场部南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6 2013)第 2,981.30 无

公司 侧(2 号平房 地 出资 .19

0005 号

仓)

滨国用(籍 江苏省国营滨

滨淮分 办公用 作价 2062.04

7 2013)第 淮农场(场部 1,035.70 无

公司 地 出资 .19

0006 号 办公楼)

滨国用(籍 江苏省国营滨

滨淮分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8 2013)第 淮农场物资仓 2,795.60 无

公司 地 出资 .19

0007 号 库

1-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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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滨国用(籍

滨淮分 江苏省国营滨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9 2013)第 10,296.30 无

公司 淮农场农机站 地 出资 .19

0008 号

滨国用(籍 江苏省国营滨

滨淮分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10 2013)第 淮农场商贸公 1,900.30 无

公司 地 出资 .19

0009 号 司仓库

大土国用

东坝头 大丰市东坝头 公共设 作价 2061.08

11 (2013)第 434.6 无

分公司 农场规划区 施用地 出资 .31

4083 号

连国用

江苏省东辛农

(2013)第 苏垦农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12 场宁东公路南 20,001.10 无

LY000080 发 地 出资 .30

连国用

江苏省连云港

(2013)第 苏垦农 科教用 作价 2062.04

13 市徐圩新区东 1,312.50 无

LY000100 发 地 出资 .20

辛农场

连国用

(2013)第 苏垦农 江苏省东辛农 科教用 作价 2059.01

14 11,279.20 无

LY000099 发 场东方路北侧 地 出资 .22

连国用

(2013)第 苏垦农 江苏省东辛农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15 9,186.00 无

LY000079 发 场 地 出资 .30

金国用 江苏省金湖县

复兴圩 综合用 作价

16 (2013)第 复兴圩农场同 382.9 \ 无

分公司 地 出资

231 号 心西路

金国用

复兴圩 江苏省金湖县 综合用 作价

17 (2013)第 9,126.70 \ 无

分公司 复兴圩农场 地 出资

232 号

金国用 江苏省金湖县

复兴圩 机关团 作价

18 (2013)第 复兴圩农场同 1,008.90 \ 无

分公司 体用地 出资

234 号 心西路

金国用 江苏省金湖县

复兴圩 综合用 作价

19 (2013)第 复兴圩农场同 12,927.10 \ 无

分公司 地 出资

237 号 心西路

1-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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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连国用

江苏省连云港

(2013)第 苏垦农 商务金 作价 2052.04

20 市新浦区岗埠 1,811.20 无

XP000354 发 融用地 出资 .20

农场振兴路南

国用(2013) 机关团

苏垦农 海安农场海林 作价 2061.08

21 第 X809012 1,068.10 体用地 无

发 中路 28 号 出资 .30

号 (241)

射国用 江苏省淮海农

淮海分 商务金 作价 2052.04

22 (2013)第 场场部淮海路 1,058.20 无

公司 融用地 出资 .19

600904 号 北侧

响国用 江苏省黄海农

黄海分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23 (2013)第 场四分场农机 8,151.70 无

公司 地 出资 .20

28336 号 站

响国用 江苏省黄海农

黄海分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24 (2013)第 场二分场农机 4,233.80 无

公司 地 出资 .20

28337 号 站

响国用 江苏省黄海农

黄海分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25 (2013)第 场六分场机耕 5,688.70 无

公司 地 出资 .20

28338 号 队

响国用

黄海分 江苏省黄海农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26 (2013)第 2,277.60 无

公司 场黄海路南侧 地 出资 .20

28339 号

海国用 综合用 国家

江心沙 江心沙农场场 2061.08

27 (2013)第 905 地 作价 无

分公司 兴西路 18 号 .30

420159 号 (299) 出资

江苏省盱眙县

盱国用

三河分 三河农场(三 仓储用 作价 2052.06

28 (2013)第 4,129.20 无

公司 河农资站仓 途 出资 .04

7号

库)

江苏省盱眙县

盱国用

三河分 三河农场(三 机关团 作价 2052.06

29 (2013)第 497.6 无

公司 河农资站办公 体用地 出资 .04

8号

楼)

江苏省盱眙县

盱国用

三河分 三河农场(办 机关团 作价 2052.06

30 (2013)第 1,743.60 无

公司 公 体用地 出资 .04

9号

楼)

射国用 新洋分 射阳县新洋农 其它商 2052.04

31 11,773.40 入股 无

(2013)第 公司 场二分场六大 服用地 .19

1-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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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600433 号 队

射国用

新洋分 新洋农场纬四 仓储用 2062.04

32 (2013)第 21,619.00 入股 无

公司 东路 2 号 地 .19

600434 号

射国用

新洋分 国营江苏省新 机关团 2062.04

33 (2013)第 1,752.60 入股 无

公司 洋农场 体用地 .19

600435 号

射国用

新洋分 新洋农场纬三 机关团 2062.04

34 (2013)第 1,480.70 入股 无

公司 路 18 号 体用地 .19

600436 号

连国用 江苏省连云港

苏垦农 工业用 作价 2062.03

35 2013 第 市云台农场东 2,491.20 无

发 地 出资 .11

XP000347 路南

连国用

苏垦农 江苏省连云港 商务金 作价 2052.04

36 2013 第 1,823.50 无

发 市云台农场 融用地 出资 .20

XP000349

射国用 临海农场河滨

临海分 机关团 作价 2062.04

37 (2013)第 路 16 号(办公 3052.3 无

公司 体用地 出资 .19

600381 号 楼)

射国用

临海分 临海农场海城 工业用 作价 2062.04

38 (2013)第 23546.5 无

公司 路加工二厂 地 出资 .19

600382 号

金国用 金湖县宝应湖

米业宝 工业用 作价

39 (2013)第 农场宝农路 88 12,810.70 \ 无

应湖 地 出资

8号 号

海国用 综合用 国家

米业江 海门镇开发区 2061.08

40 (2013)第 40,022.00 地 作价 无

心沙 立新河东侧 .30

420158 号 (299) 出资

射国用 江苏省淮海农

米业淮 仓储用 2062.04

41 (2013)第 场场部黄海公 36,279.10 入股 无

海 地 .19

603635 号 路西侧

射国用

米业临 临海农场海城 工业用 作价 2049.04

42 (2013)第 22,284.70 无

海 中路 114 号 地 出资 .10

600383 号

响国用 江苏省响水县

米业黄 仓储用 2059.05

43 (2013) 黄海农场第四 19,761.80 出让 无

海 地 .07

28371 号 管理区境内

1-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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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响国用 江苏农垦集团

黄海储 工业仓 2059.05

44 (2009) 黄海农场第四 21,060.00 出让 无

备库 储用地 .07

20220 号 管理区境内

盱国用 江苏省盱眙县

米业三 仓储用 作价 2062.06

45 (2013)第 三河农场(三 20,730.90 无

河 地 出资 .04

778 号 河米厂)

盱国用 江苏省盱眙县

米业三 仓储用 作价 2062.06

46 (2013)第 三河农场(米 15,015.00 无

河 地 出资 .04

779 号 业北库)

连国用 江苏省连云港

(2012)第 大华种 市徐圩新区东 仓储用 2050.03

47 22,522.20 出让 无

LY002167 业 辛农场海南路 地 .16

号 南

连国用

江苏省连云港

(2012)第 大华种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48 市云台农场南 303.4 无

XP004071 业 地 出资 .20

岛路南侧

连国用

(2012)第 大华种 江苏省连云港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49 875.9 无

XP004073 业 市云台农场 地 出资 .20

连国用

江苏省连云港

(2012)第 大华种 工业用 2049.11

50 市岗埠农场振 26,567.50 出让 无

XP004074 业 地 .24

兴路北侧

连国用

江苏省连云港 工业、

(2012)第 大华种 2049.11

51 市云台农场南 7,268.80 仓储用 出让 无

XP004076 业 .23

岛路南侧 地

连国用

江苏省连云港

(2012)第 大华种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52 市云台农场南 426.5 无

XP004096 业 地 出资 .20

岛路南侧

出让

(国

淮 C 国用

大华白 江苏省白马湖 有土 2049.11

53 (2012 出) 32,775.70 仓储 无

马湖 农场 地资 .29

第 99 号

产注

入)

1-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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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淮 C 国用

大华白 江苏省白马湖 作价 2062.05

54 (2012 出) 28,621.00 仓储 无

马湖 农场 出资 .20

第 100 号

金国用 江苏省金湖县

大华宝 工业仓 2049.11

55 2012 第 宝应湖农场宝 21,160.60 出让 无

应湖 储用地 .24

2105 号 农路

滨国用(籍 江苏省滨淮农

大华滨 仓储用 2049.11

56 2012)第 场陈李北路 40 22,528.80 出让 无

淮 地 .25

044 号 号

大土(38)

大华东 大丰市东坝头 作价 2061.08

57 国用(2012) 4,883.50 工业 无

坝头 农场规划区 出资 .31

第 148 号

苏海国用

大华海 海安县国营海 仓储 作价 2061.08

58 (2012)第 2,039.00 无

安 安农场 (223) 出资 .30

X809157 号

苏海国用

大华海 海安县国营海 仓储 作价 2061.08

59 (2012)第 2,386.40 无

安 安农场 (223) 出资 .30

X809158 号

苏海国用 机关团

大华海 海安县国营海 作价 2061.08

60 (2012)第 109.9 体 无

安 安农场 出资 .30

X809159 号 (241)

射国用

(1999)字 大华淮 江苏省淮海农 仓储用 2049.11

61 3,554.90 出让 无

第 海 场渠星路南侧 地 .30

995487 号

射国用 江苏省淮海农

大华淮 商务金 作价 2052.04

62 (2012)第 场场部黄海公 315.9 无

海 融用地 出资 .19

602532 号 路东侧

射国用 江苏省淮海农

大华淮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63 (2012)第 场场部渠星路 4,813.10 无

海 地 出资 .19

602533 号 南侧

响国用

大华黄 黄海农场场部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64 (2012)字 26,666.00 无

海 北侧 地 出资 .20

第 26831 号

响国用

大华黄 江苏省黄海农 仓储用 2062.04

65 (2012)字 23,686.30 出让 无

海 场大新路东侧 地 .20

第 26837 号

海国用 大华江 江心沙立新南 综合用 国家 2061.08

66 6,410.60 无

(2012)第 心沙 路 84 号 地 作价 .30

1-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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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420183 号 (299) 出资

东国用

大华弶 弶港农场龙塘 2049.11

67 (2012)第 5,011.30 仓储 出让 无

港 新村 .25

160002 号

射国用

大华临 临海农场大华 063 仓 2049.10

68 (2011)第 17,355.70 出让 无

海 路1号 储用地 .28

604478 号

出让

南通农场三大 (国

通开国用 见记事

大华南 队、长江路南 有土 2049.11

69 (2012)第 12,402.75 栏 无

通 侧、张江公路 地资 .21

0305019 (299)

东侧 产注

入)

盱国用

大华三 盱眙县三河农 仓储用 作价 2050.07

70 (2012)第 25,178.20 无

河 场三分场 地 出资 .04

595 号

东国用

大华新 新曹农场 333 作价 2061.08

71 (2012)第 7,561.50 仓储 无

曹 省道南侧 出资 .31

150009 号

射国用

大华新 新洋农场纬一 工业用 2049.11

72 2011 第 8,001.40 出让 无

洋 路 地 .30

604558 号

沛县国用

徐州大 2049.12

73 (2012)第 沛县湖西农场 15,898.10 仓储 出让 无

华 .01

T1-4 号

铜国用

徐州大 柳新镇沿湖农 工矿仓 2049.11

74 (2012)第 14,874.80 出让 无

华 场西毛六村 储用地 .25

03147 号

铜国用

徐州大 柳新沿湖新民 仓储用 作价

75 (2012)第 7,700.70 \ 无

华 路南侧 地 出资

03148 号

徐土国用

徐州大 淮海西路延长 作价 2052.04

76 (2012)第 74.2 办公 无

华 段 279#-301 出资 .19

20790 号

江苏省泗洪经

洪国用 国家

泗洪大 济开发区建设 仓储用 2062.06

77 (2012)第 8,412.10 作价 无

华 路东侧、五里 地 .05

3344 号 出资

江路北侧

1-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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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江苏省泗洪经

洪国用

泗洪大 济开发区建设 仓储用 2049.11

78 (2012)第 4,995.50 出让 无

华 路东侧、五里 地 .25

6153 号

江路北侧

连国用

2012 第 苏恒农 江苏省连云港 工业用 作价 2062.04

79 8,153.10 无

XP004095 资 市岗埠农场 地 出资 .20

淮 C 国用 淮安区白马湖

大华生 作价 2062.04

80 (2012 出) 农场健康居委 5,971.50 工业 无

物 出资 .20

第 108 号 会

射国用 临海农场海城

米业临 仓储用 2065.05

81 (2015)第 中路 114 号西 568.30 出让 无

海 地 .08

3404 号 侧

响国用 江苏省黄海农

黄海分 仓储用 作价 2062.04

82 (2013)第 场二分场烘干 6,999.30 无

公司 地 出资 .20

28335 号 线

东国用

新曹分 新曹农场建新 作价 2058.08

83 (2015)第 12,489.3 仓储 无

公司 东路南侧 出资 .31

150003 号

东国用

新曹分 新曹农场振兴 作价 2051.08

84 (2015)第 915.8 办公 无

公司 路东侧 出资 .31

150004 号

东国用

新曹分 新曹农场建新 作价 2057.12

85 (2015)第 2,519.7 仓储 无

公司 中路南侧 出资 .31

150002 号

东国用

弶港分 弶港农场龙河 作价

86 (2015)第 1,161.2 办公 \ 无

公司 中路北侧 出资

160002 号

东国用

弶港分 弶港农场龙河 作价

87 (2015)第 1,052.2 仓储 \ 无

公司 东路南侧 出资

160001 号

东国用

弶港分 弶港农场八一 作价

88 (2015)第 8,984.8 仓储 \ 无

公司 大桥旁 出资

160003 号

金国用 金湖县银集镇

复兴圩 工业用 2064.03

89 (2014)第 (复兴圩农 8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地 .20

5632 号 场)

1-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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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东国用

新曹分 新曹农场 333 作价 2058.08

90 (2015)第 10,183.70 仓储 无

公司 省道南侧 出资 .31

150001 号

阴国用

陕垦大 建设用 作价

91 (2013)第 华西镇 14,060.16 \ 无

华 地 出资

64 号

阴国用

陕垦大 建设用 作价

92 (2013)第 华西镇 42,599.89 \ 无

华 地 出资

65 号

金国用

宝应湖 宝应湖农场 2 仓储用 2055.03

93 (2015)第 1,913.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大队 地 .24

1876 号

金国用

宝应湖 宝应湖农场 4 仓储用 2055.03

94 (2015)第 592.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大队 地 .24

1880 号

金国用

宝应湖 宝应湖农场 6 仓储用 2055.03

95 (2015)第 899.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大队 地 .24

1877 号

金国用

宝应湖 宝应湖农场 10 仓储用 2055.03

96 (2015)第 1,168.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大队 地 .24

1875 号

金国用

宝应湖 宝应湖农场 12 仓储用 2055.03

97 (2015)第 1,917.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大队 地 .24

1878 号

金国用

宝应湖 宝应湖农场刘 仓储用 2055.03

98 (2015)第 10,645.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圩社区 地 .24

1879 号

海国用

江心沙 海门市江心沙 仓储用 2065.05

99 (2015)第 1,427.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十六大队 地 .11

420018 号

淮 C 国用 淮安市楚州区

大华生 工业工

100 (2015)第 白马湖农场第 11,010.80 出让 \ 无

物 地

264 号 一机耕队

连国用

连云港市云台

(2015)第 云台分 仓储用 2045.05

101 农场普山河 1,000.11 出让 无

XP007807 公司 地 .07

南、八排沟西

1-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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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连国用

连云港市云台

(2015)第 云台分 仓储用 2045.05

102 农场妇联河 2,999.14 出让 无

XP007817 公司 地 .07

南、圩岛路西

滨国用 江苏省滨海县

滨淮分 工业用 2065.04

103 (2015)第 滨淮农场农水 4,607.50 出让 无

公司 地 .14

604670 号 中心内

滨国用 江苏省滨海县

滨淮分 工业用 2065.04

104 (2015)第 滨淮农场粮食 4,330.30 出让 无

公司 地 .14

604672 号 仓储中心内

金国用 江苏省金湖县

复兴圩 仓储用 2055.03

105 (2016)第 复兴圩农场境 3,769.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地 .23

186 号 内

金国用 江苏省金湖县

复兴圩 仓储用 2055.03

106 (2016)第 复兴圩农场境 1,231.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地 .23

188 号 内

金国用 金湖县宝应湖

米业宝 2064.11

107 (2015)第 农场宝农路 88 4,016.00 工业 出让 无

应湖 .02

6349 号 号

大土国用

东坝头 江苏省大丰市 工业用 2065.11

108 (2015)第 5,000.00 出让 无

分公司 东坝头农场内 地 .03

6007518 号

大土国用

东坝头 江苏省大丰市 工业用 2065.11

109 (2015)第 6,667.00 出让 无

分公司 东坝头农场内 地 .03

6007519 号

连国用

连云港市岗埠

(2016)第 岗埠分 仓储用 2046.01

110 农场张赣路 7,603.56 出让 无

XP001213 公司 地 .25

东、新村南

连云港市徐圩

连国用 新区东辛农场

(2016)第 东辛分 海南分场主干 仓储用 2045.04

111 9,000.37 出让 无

LY000719 公司 道南、海南分 地 .27

号 场与埃河分场

主干道西

苏(2016) 淮安市淮安区

白马湖 仓储用 2065.09

112 淮安区不动 白马湖农场建 3,172.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地 .06 止

产权第 场北路东侧

1-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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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0000509 号

苏(2016)

淮安市淮安区

淮安区不动 白马湖 仓储用 2065.09

113 白马湖农场裕 4,366.00 出让 无

产权第 分公司 地 .06 止

源大道南侧

0000510 号

苏(2016)

淮安市淮安区

淮安区不动 白马湖 仓储用 2065.09

114 白马湖农场裕 4,811.00 出让 无

产权第 分公司 地 .07 止

源大道北侧

0000511 号

苏(2016)

淮安市淮安区

淮安区不动 白马湖 仓储用 2065.09

115 白马湖农场裕 5,699.00 出让 无

产权第 分公司 地 .06 止

源大道南侧

0000508 号

金国用 金湖县金南镇

复兴圩 仓储用 2055.07

116 (2016)第 复兴圩农场湖 1,262.00 出让 无

分公司 地 .24

1148 号 羊分场

苏(2016)

东台市新曹农

东台市不动 新曹分 工业用 2065.05

117 场何垛分场 18 5,486.50 出让 无

产权第 公司 地 .01

大队

1800002 号

盱国用 三河粮 江苏省盱眙县

仓储用 作价 2062.6.

118 (2016)第 食储备 三河农场(米 14,021.00 无

地 出资 4

33 号 库 业西库)

作价

盱国用 江苏省盱眙县

米业三 仓储用 出资 2062.06

119 (2016)第 三河农场(米 25,439.00 无

河 地 (入 .04

3075 号 业西库)

股)

宿国用

米业宿 宿豫区大兴镇 工业用 2064.04

120 (2015)第 17,013.90 出让 无

迁 南堤村四组 地 .09

5946 号

苏(2016)

淮海农场七分

射阳县不动 淮海分 2065.7.

121 场垦一队农资 5,360.00 工业 出让 无

产权第 公司 29

仓库南侧

0003524 号

苏(2016) 江苏省农垦新

新洋分 2065.7.

122 射阳县不动 洋农场仓储中 2,040.00 工业 出让 无

公司 19

产权第 心北侧新东河

1-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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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土地面积 取得 项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终止日

号 人 (平方米) 方式 权

0003696 号 西侧

苏(2016)

东台市不动 大华弶 东台市弶港农 2065.6.

123 9,450.00 工业 出让 无

产权第 港 场第 7 生产区 20

1600002 号

苏(2016) 淮安市淮安区

淮安区不动 苏垦农 白马湖农场健 2065.8.

124 12,481.00 科教 出让 无

产权第 发 康路北侧、经 26

0000512 号 六路东侧

苏(2016) 宿迁市湖滨新

宿迁市不动 宿迁大 区晓店镇三巨 工业用 2066.09

125 31,028.00 出让 无

产权第 华 村宿新高速互 地 .21

0018983 号 通连接线南侧

注:盱国用(2016)第 33 号、盱国用(2016)第 307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原盱国用(2013)

第 777 号变更而来。

(2)承包耕地和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

1)苏垦农发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农场承包耕地的相关情况

苏垦农发种植业基地的相关耕地资源主要是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南通农场

(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云台农场承包。

①向农垦集团承包的耕地

1996 年 11 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省政府关于省农垦总公司改制为省农

垦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1996]103 号),确认农垦集团是直属省政府

领导的国有独资公司,省政府授权农垦集团对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

施资产经营管理。1997 年 3 月,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同意省农

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苏国资企[1997]29 号)文

件,同意农垦集团依据投资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形成的产权关系同意持有集团内

各成员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对子公司行使出资者权利,并同意将弶港农场等

81 家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划给农垦集团。在本次国有资产划转中,农垦集团取

1-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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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弶港农场等原 18 家农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1 年 12 月,苏垦农发与农垦集团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协议约定:

A、农垦集团依据其依法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将其中的耕地和晒

场、水利设施等附属用地发包给苏垦农发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发包耕地面积以

2011 年度农垦集团所属 18 个农场实际耕地面积合计 993,627 亩为准,晒场、水

利设施等用地作为发包耕地的附属用地,晒场占地约 342.2 万平方米、水利设施

等占地约 54.7 万平方米,由双方共同确认,除依法变动事项发生,双方不得擅

自变动发包土地面积。因土地复垦、晒场、水利设施建设、协议第二十九条(不

可抗力条款)约定等原因导致实际承包耕地面积变化的,由双方在每茬农作物种

植周期开始前就变更情况进行确认,承包耕地面积相应变更。

B、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耕地,还包括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范

围内水渠以及地上一定的空间。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发行人对承包土地上

的晒场、水利设施等附属设施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C、发行人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工作,承包土地生产经营中所产

生的成果由发行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农作物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

成熟未成熟、无论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D、发行人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

形资产,其所有权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

处分的权利。

E、本合同承包期 30 年,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41 年 10 月 31 日止。

承包期届满后,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期。

F、苏垦农发向农垦集团支付承包费,按耕地面积计算,每年每亩 360 元人

民币。承包费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的比例如下:以该五年内第一年度的粳稻、

红小麦、白小麦国家最低收购价的加权平均值为基数,该五年内从第二年度起每

一年度的粳稻、红小麦、白小麦国家最低收购价的加权平均值对应基数增长百分

比的算术平均值,根据该算术平均值,下五年土地承包费顺应调整。粳稻、红小

麦、白小麦的权重以其各自当年种植面积占该 3 类品种当年种植总面积的比重确

1-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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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如果国家停止对稻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时,土地承包费依据上述调整机制结合

当时粮食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整比例。

G、承包费按农业生产年度支付,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支付本年度承包费

的百分之五十,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支付本年度承包费的百分之五十。农业生产

年度指公历每年的十一月一日至下年的十月三十一日。

2016 年 12 月 10 日,苏垦农发与农垦集团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之补充

协议》,如期根据《土地承包协议》关于承包费调整之约定,就承包费进行了调

整,双方约定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承包费标准变更为 398.33 元/亩/年;除根据

协议约定进行面积变更确认外,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由于向农垦集团承包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中包含非耕地用途的土地面积,其土

地使用权证合计面积约为 169.94 万亩,超过苏垦农发承包耕地面积。2011 年 11

月,苏垦农发向集团承包土地状况如下表:

序 土地使用 土地 获得 土地用 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证号 面积(亩)

号 权人 性质 方式 途 权期限

滨国用(2000)字第

1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21.25 农业 无限制

031 号

滨国用(2003)字第

2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23,310.50 农业用地 无限制

461 号

滨国用(2003)字第

3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2,993.00 农业用地 无限制

462 号

滨国用(2003)字第

4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8,950.02 农业用地 无限制

463 号

滨国用(2003)字第

5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28,809.77 农业用地 无限制

464 号

楚国用(2003)字第

6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98,629.70 综合 无限制

000575 号

大土(38)国用

7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478.04 农用地 无限制

(2003)字第 169 号

东国用(2003)字第

8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13,377.70 农业用地 无限制

32072228 号

灌国用(2003)字第

9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218,770.40 农用地 无限制

0788 号

海国用(2003)字第

10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37,278.45 综合用地 无限制

060001 号

金国用(2003)字第

11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6,071.75 农用地 无限制

3156 号

1-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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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土地使用 土地 获得 土地用 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证号 面积(亩)

号 权人 性质 方式 途 权期限

金国用(2003)字第

12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5,260.80 农用地 无限制

3158 号

金土国用(2003)字

13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72,089.55 综合用地 无限制

第 3216 号

金土国用(2003)字

14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3,995.30 综合用地 无限制

第 3217 号

连国用(2004)字第 农用地、

15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4,480.38 无限制

SHDD002 号 建设用地

连国用(2004)字第 农用地、

16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3,199.87 无限制

SHDD003 号 建设用地

连国用(2004)字第 农用地、

17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7,212.20 无限制

SHDD004 号 建设用地

连国用(2004)字第 农用地、

18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20,627.65 无限制

SHDD005 号 建设用地

射国用(2003)字第

19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289.10 - 无限制

06909 号

射国用(2003)字第

20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762.20 - 无限制

06910 号

射国用(2003)字第

21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65.90 - 无限制

06911 号

射国用(2003)字第

22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4,270.60 - 无限制

06912 号

射国用(2003)字第

23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8,786.50 - 无限制

06913 号

射国用(2003)字第

24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3,415.90 - 无限制

06914 号

射国用(2003)字第

25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494,559.40 - 无限制

07549 号

射国用(2003)字第

26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7.40 - 无限制

07550 号

射国用(2007)第

27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24,336.15 - 无限制

05169 号

苏海国用(2000)字 农业、生

28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6,447.10 无限制

第 809047 产、居住

通开国用(2009)第

29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7,440.05 农用地 无限制

0305010 号

通开国用(2009)第

30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2,853.03 农用地 无限制

0305011 号

农用地、

响国用(2003)字第

31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12,648.50 建设用 无限制

011398 号

地、

1-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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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土地使用 土地 获得 土地用 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证号 面积(亩)

号 权人 性质 方式 途 权期限

未利用地

响国用(2004)字第

32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8,822.40 采矿地 无限制

12271 号

农用地、

响国用(2011)第 建设用

33 农垦集团 国有 划拨 278,004.75 无限制

25558 号 地、

未利用地

合计 1,699,375.31 - -

2011 年 11 月,苏垦农发各分公司承包农垦集团耕地面积分布和汇总情况

如下:

苏垦农发 苏垦农发

分公司耕地面积(万亩) 分公司耕地面积(万亩)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

东辛分公司 15.59 淮海分公司 7.93

岗埠分公司 7.11 临海分公司 7.38

云台分公司 2.52 新洋分公司 5.98

三河分公司 4.21 新曹分公司 9.45

白马湖分公司 4.94 弶港分公司 4.99

宝应湖分公司 3.37 东坝头分公司 1.34

复兴圩分公司 1.11 南通分公司 0.46

黄海分公司 15.57 江心沙分公司 1.22

滨淮分公司 5.79 海安分公司 0.41

—— —— 合计 99.36

除上表披露的耕地面积外,苏垦农发向农垦集团承包耕地的附属用地还包括

晒场用地 342.2 万平方米、水利设施等用地约 54.7 万平方米。

②向南通农场(或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承包的耕地

2009 年 4 月,南通市人民政府与农垦集团签订的《南通市人民政府、江苏

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协议书》,约定按照“一次性定价、一次性规划、一次性约

定”的原则,将农垦集团下属的南通农场拥有的部分土地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征用

用于建设中新苏通合作开发园区。根据园区建设进度,前述征用土地存在部分暂

未建设的情形,故南通市人民政府将未使用土地委托农垦集团所属南通农场继续

1-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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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种,所产生的收益归南通农场。

因此,苏垦农发直接向南通农场承包上述协议中的未使用耕地。2011 年 12

月,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与南通农场签署《土地承包协议》,约定了 11,466 亩

耕地的承包事宜:土地承包费价格 360 元/亩/年,土地承包费每年分别于 7 月、

12 月支付,承包期限 2011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9 日。苏垦农发南通

分公司与南通农场于每年 10 月根据可承包耕地面积的变化签署下一年的承包协

议,其他条款不发生变化;2012 年签订的协议面积变更为 10,097 亩,2013 年签

订的协议面积变更为 6,163 亩(2013 年签订主体改为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

司),2014 年签订的协议面积变更为 5,582 亩(2014 年签订主体为江苏农垦集

团南通有限公司),2015 年协议面积变更为 2,593 亩(签约主体改为江苏农垦集

团南通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南通农场);2016 年协议面积变更为 1,817 亩(签约主

体改为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南通农场),承包费价格变更为

398.33 元/亩/年。

③向云台农场承包的耕地

连云港市国土储备中心征用云台农场土地后,部分土地尚未建设;连云港市

国土储备中心委托云台农场管理和耕种该部分土地。2016 年 3 月 25 日,云台农

场与云台分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云台农场将该部分土地 2,252.21 亩发包

给云台分公司种植和管理,承包期限暂定一年(2016 年 7 月 25 日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承包期满后,如无特殊情况,前述土地原则上按照该协议约定继续

发包;土地承包费 360 元/亩/年。2016 年 12 月,云台分公司与云台农场续签了

前述协议,承包费价格变更为 398.33 元/亩/年。

2)土地流转的耕地情况

①苏垦农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工作流程

随着国家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政策的不断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

场也日趋活跃。苏垦农发是一家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核心资源优势的农作物种

植、良种育繁、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全产业链规模化的国有大型农业企业。苏垦农

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在江苏省内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拓展种植

1-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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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基地面积,扩大规模化、标准化以及产业化优势。

土地流转作为国家重要三农政策,涉及农村居民的重要权益。为了在合法合

规、充分保障农村居民权益前提下,科学、有效率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苏垦农

发根据法律法规和经营需求,制定了《种植业基地拓展及管理暂行办法》,并制

定了详细的合规性规范和指引。苏垦农发的土地流转设置了以下前提条件:农户

自愿流转、当地政府支持、具有一定的土地规模、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

以及当地政府提供配套生产设施或生产所需的配套设施用地等。

②苏垦农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情况

自 2013 年 1 月以来,苏垦农发开始在宿迁市、盐城市以及淮安市等地与当

地政府和农户合作,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拓展耕地面积。截至 2016 年 12 月,

苏垦农发已经与宿迁市下属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以及湖滨新区等 4 个区县、

盐城市下属响水县和滨海县、淮安市洪泽县、泰州市兴化市、镇江市镇江新区、

徐州市新沂市以及淮安市淮阴区等 10 余个地区人民政府或有权部门签署耕地流

转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我国土地流转的制度和耕地大面积交付面临的现实,上述战略协议约定

的耕地需逐步分批交付。截至 2016 年秋播,苏垦农发流转耕地播种面积达约 22

万亩,协议期限为 4 年至 15 年,流转价格或合作分成方案根据土地质量、地理

位置、土地平整、配套设施、物价水平、流转规模、流转期限等多重因素考虑按

照“一事一议”商谈结果确定。报告期内,苏垦农发土地流转的种植面积变化情况

如下:

单位:万亩

2016.11-

2015.11-2016.10 2014.11-2015.10 2013.11-2014.10

分公司 2017.10 区域

名称 2016 年 2016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分布

秋播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徐州市、

东辛分公司 3.04 2.97 3.05 1.78 2.16 1.05 0.52 宿迁市、

淮安市

三河分公司 1.02 0.99 0.97 0.73 0.76 - - 淮安市

白马湖分公司 0.33 0.33 0.31 0.18 - - - 镇江市

1-1-37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11-

2015.11-2016.10 2014.11-2015.10 2013.11-2014.10

分公司 2017.10 区域

名称 2016 年 2016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4 年 分布

秋播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秋熟 夏熟

宝应湖分公司 2.47 2.45 2.30 1.84 1.93 0.18 - 淮安市

复兴圩分公司 0.41 0.42 0.41 0.29 0.29 0.29 0.29 淮安市

黄海分公司 0.22 0.22 0.22 0.22 0.22 0.22 - 盐城市

宿迁分公司 6.23 6.11 5.56 5.77 5.77 2.50 1.65 宿迁市

滨淮分公司 1.21 1.16 0.56 0.33 0.39 0.10 0.10 盐城市

淮海分公司 0.37 0.37 0.37 0.37 0.37 0.37 0.37 宿迁市

临海分公司 1.00 1.00 1.00 1.00 - - - 盐城市

连云港

新洋分公司 0.14 0.53 0.53 0.38 0.26 0.78 0.78

新曹分公司 1.46 1.52 1.51 1.53 1.47 0.28 - 泰州市

弶港分公司 0.75 0.77 0.76 0.80 0.86 0.22 - 泰州市

南通分公司 1.84 1.82 1.74 1.27 1.26 1.02 0.78 南通市

泰州市、

江心沙分公司 0.79 0.11 0.11 0.15 0.15 - -

南通市

海安分公司 0.47 0.74 0.61 0.52 0.52 - - 南通市

合计 21.73 21.49 20.00 17.17 16.41 7.01 4.49 ——

(3)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存在部分土地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的情况,均已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面积 出让合同

序号 宗地号 受让人 宗地坐落

(亩) 签署日期

大华种

1 G1593 江苏省淮海农场场部地块 10.12 2015.11.26

米业淮 江苏省淮海农场江苏省农垦米

2 G1601 3.03 2016.01.04

海 业集团淮海有限公司南侧

合计 —— —— ——

3、专利权

(1)已授权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拥有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专利 专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授权日期

权人 类型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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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授权日期

权人 类型 权利

拖拉机中的三角履带行走机 苏垦 实用

1 ZL201320408647.9 2014.01.08 无

构 农发 新型

苏垦 实用

2 一种高地隙植保施肥机 ZL201320408872.2 2014.01.08 无

农发 新型

苏垦 实用

3 一种折叠式喷药桁架 ZL201320408873.7 2014.01.08 无

农发 新型

大华 实用

4 一种自动包装秤 ZL201420398749.1 2014.12.10 无

生物 新型

大华 实用

5 一种发酵罐的中间轴承 ZL201420398725.6 2014.12.10 无

生物 新型

大华 实用

6 一种化肥翻堆机 ZL201420398766.5 2014.12.10 无

生物 新型

大华 实用

7 一种新型粉碎机的振筛 ZL201420398768.4 2014.12.17 无

生物 新型

大华 实用

8 一种立式弯水管锅炉 ZL201420398723.7 2014.12.10 无

生物 新型

大华 实用

9 一种烘干机 ZL201420398758.0 2014.12.10 无

生物 新型

大华 实用

10 一种混合机机体 ZL201420398724.1 2014.12.10 无

生物 新型

大华 实用

11 一种食用菌烘干机烘干装置 ZL201420419811.0 2014.12.17 无

生物 新型

苏垦 发明

12 一种拖拉机行走装置 ZL201310288169.7 2016.02.17 无

农发 专利

苏垦 发明

13 一种折叠式喷药桁架 ZL201310288273.6 2015.09.09 无

农发 专利

大华 发明

14 高水份种子保种方法 ZL201310230010.X 2015.11.25 无

种业 专利

苏垦 实用

15 一种单圆盘双沟开沟机 ZL201520968088.6 2016.04.13 无

农发 新型

一种小麦专用炭基缓释肥料 大华 发明

16 ZL201410656449.3 2016.08.03 无

的制备方法 生物 专利

拖拉机中的三角履带行走机 苏垦 发明

17 ZL 201310288166.3 2016.08.10 无

构 农发 专利

(2)已实质审查生效的发明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已经实质审查生效的发明专利如下:

申请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期 申请状态

人 类型

一种水稻新品种的选育方 徐州 发明 实质审查

1 201510406665.7 2015.07.10

法 大华、 专利 生效

1-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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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期 申请状态

人 类型

高先

4、植物新品种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拥有的植物新品种权的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证书号 品种名称 属(种) 品种权人 品种权号 授权日 有效期限

1 第 20071304 号 华恢 118 水稻 大华种业 CNA20030090.3 2007.11.01 15 年

2 第 20071311 号 华粳 5 号 水稻 大华种业 CNA20040157.2 2007.11.01 15 年

3 第 20091963 号 华粳 6 号 水稻 大华种业 CNA20050095.3 2009.03.01 15 年

普通小

4 第 20092037 号 华麦 1 号 大华种业 CNA20050528.9 2009.03.01 15 年

5 第 20155354 号 华粳 7 号 水稻 大华种业 CNA20100317.2 2015.09.01 15 年

6 第 20155934 号 苏玉 31 玉米 大华种业 CNA20110540.2 2015.11.11 15 年

普通小

7 第 20155472 号 华麦 5 号 大华种业 CNA20100164.6 2015.09.01 15 年

华麦 普通小

8 第 20166728 号 大华种业 CNA20110664.0 2016.01.01 15 年

0722 麦

9 第 20166580 号 苏玉 27 玉米 大华种业 CNA20110539.3 2016.01.01 15 年

10 第 20144552 号 华麦 4 号 小麦 大华种业 CNA20090014.1 2014.09.01 15 年

11 第 20167038 号 连糯 1 号 水稻 大华种业 CNA20110943.3 2016.03.01 15 年

连粳 11

12 第 20167852 号 水稻 大华种业 CNA20121079.6 2016.11.01 15 年

江苏徐淮

地区连云

13 第 20144203 号 9311S 水稻 港农业科 CNA20080358.1 2014.03.01 15 年

学研究所、

大华种业

注:前述第 11、12、13 项为受让取得、已获授权,第 11、13 项尚未取得证书。

5、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拥有的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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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引进)

序号 作物名称 审定编号 品种名称 审定区域 审定时间

单位

1 水稻 苏审稻 200109 大华香糯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1.04.30

2 水稻 苏审稻 200207 华粳 1 号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2.02.28

3 水稻 苏审稻 200305 Ⅱ优 118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3.01.25

4 水稻 苏审稻 200308 华粳 2 号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3.01.25

大华种业、

广东省农业

5 水稻 苏审稻 200404 天优 218 江苏省 2004.02.21

科学院水稻

6 水稻 苏审稻 200415 华粳 3 号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4.02.21

7 水稻 苏审稻 200505 华粳 5 号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5.02.04

8 水稻 苏审稻 200507 华粳 4 号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5.02.04

9 水稻 苏审稻 200706 华粳 6 号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7.01.14

10 水稻 苏审稻 200803 华优 118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8.01.24

11 水稻 苏审稻 200804 华 11A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8.01.24

12 水稻 苏审稻 201010 华粳 7 号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10.03.15

13 水稻 苏审稻 201101 华两优 69 江苏省 徐州大华 2011.03.23

14 水稻 苏审稻 201102 602S 江苏省 徐州大华 2011.03.23

15 水稻 苏审稻 201103 华优 418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11.03.23

江苏省徐州

农垦农业科

16 水稻 苏审稻 201302 6 两优 2 号 江苏省 2013.05.30

学研究所、

徐州大华

17 水稻 浙审稻 2014006 钱优 146 浙江省 大华种业 2014.03.19

18 水稻 豫审稻 2012007 D 优 2035 河南省 大华种业 2012.06.06

江苏省徐州

农垦农业科

19 小麦 苏审麦 200402 华麦 1 号 江苏省 2014.08.20

学研究所、

大华种业

20 小麦 苏审麦 200702 华麦 2 号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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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引进)

序号 作物名称 审定编号 品种名称 审定区域 审定时间

单位

沪农品审小麦

上海市 大华种业 2013.09.24

2013 第 003 号

江苏盐城农

21 小麦 苏审麦 200705 华麦 3 号 江苏省 垦农业科学 2007.09.01

研究所

22 小麦 苏审麦 200804 华麦 4 号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8.09.10

苏审麦 201002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10.11.08

沪农品审小麦

23 小麦 华麦 5 号 上海市 大华种业 2012.10.20

2012 第 001 号

浙审麦 2014001 浙江省 大华种业 2014.03.19

苏审麦 201304 江苏省 2013.12.09

24 小麦 华麦 6 号 大华种业

国审麦 2016004 全国 2016.03.24

25 玉米 苏审玉 200205 华单 1 号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2.02.28

华糯(玉)

26 玉米 苏审玉 200404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4.02.21

1号

华甜(玉)

27 玉米 苏审玉 200407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4.02.21

1号

大华玉 2

28 玉米 苏审玉 200503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05.02.05

2010.03.15

29 玉米 苏审玉 201002 苏玉 27 江苏省 大华种业

30 玉米 苏审玉 201105 苏玉 31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11.03.23

31 玉米 苏审玉 201203 苏玉 34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12.03.15

32 玉米 苏审玉 201405 苏玉 40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14.06.17

大华种业、

江苏省农垦

33 棉花 苏审棉 201104 苏杂 061 江苏省 集团有限公 2011.03.23

司农业发展

34 小麦 苏审麦 201402 华麦 7 号 江苏省 大华种业 2014.11.03

1-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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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引进)

序号 作物名称 审定编号 品种名称 审定区域 审定时间

单位

35 水稻 苏审稻 201607 华粳 8 号 江苏苏中 大华种业 2016.06.04

36 玉米 苏审玉 201601 大华 1146 江苏淮北 大华种业 2016.06.04

苏审麦

37 小麦 华麦 8 号 江苏淮南 大华种业 2016.12.29

20160003

江苏胜田农

38 水稻 苏审稻 201406 连糯 1 号 江苏淮北 业科技有限 2014.06.17

公司

江苏胜田农

39 水稻 苏审稻 201601 连粳 13 江苏淮北 业科技有限 2016.06.04

公司

安徽省紫芦

湖良种繁殖

安徽省一季 场、连云港

40 水稻 丰糯 1246 号 丰糯 1246 2016.08.02

稻区 市黄淮农作

物育种研究

连云港市黄

41 水稻 苏审稻 201203 连粳 11 江苏淮北 淮农作物育 2014.06.17

种研究所

江苏胜田农

42 小麦 苏审麦 201307 连麦 8 号 江苏淮北 业科技有限 2013.12.09

公司

连云港市黄

43 油菜 苏审油 200602 江油 1 号 江苏 淮农作物育 2006.09.21

种研究所

注:前述第 38-43 项系受让取得,连糯 1 号经安徽省农委同意在安徽省一季稻区推广。

6、品种实施许可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拥有品种实施许可权的情况如下:

序 作物 审定编

许可人 被许可人 品种名称 许可类型 许可期限

号 名称 号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 生产权、经营权 2007.09.11- 国审麦

1 大华种业 小麦 镇麦 8 号

农业科学研究所 独家许可 2019.12.31 2008004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江苏省内的生 2009.10.01- 国审麦

2 大华种业 小麦 郑麦 9023

小麦研究所(中心) 产经营权许可 2018.12.30 20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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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作物 审定编

许可人 被许可人 品种名称 许可类型 许可期限

号 名称 号

江苏徐淮地区淮阴 生产权、经营权 国审麦

3 大华种业 小麦 淮麦 35 ——

农业科学研究所 独家许可 2013011

长江中下游麦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 2012.10.10- 国审麦

4 大华种业 小麦 镇麦 11 号 区生产权、经营

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5.12.31 2013002

权独家许可

江苏省内的生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 2012.12.10- 苏审麦

5 大华种业 小麦 镇麦 10 号 产权、经营权独

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5.12.31 201301

家许可

2007.10.30-

生产权、经营权 苏审麦

6 徐州市种子站 大华种业 小麦 徐麦 99 未约定终

独家许可 200805

止日

江苏省内(不含

2009.10.20-

江苏徐淮地区淮阴 淮安市)生产 国审麦

7 大华种业 小麦 淮麦 28 未约定终

农业科学研究所 权、经营权独家 2009009

止日

许可

江苏省境内生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2013.08.07- 国审麦

8 大华种业 小麦 郑麦 7698 产和销售权独

小麦研究所 2018.12.30 2012009

家许可

江苏(武进)水稻 苏审麦

9 大华种业 水稻 武运粳 30 独占许可 ——

研究所 201413

山东省水稻研究 鲁农审

独占许可(不含 品种权保

10 所、济宁瑞丰种业 大华种业 水稻 圣稻 18 2013018

山东省) 护期内

有限公司 号

盐粳 品种审定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 苏审麦

11 大华种业 小麦 11040(盐 独占经营 至品种退

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603

粳 16) 出

除江苏外同一

生态区引种备

江苏丘陵地区镇江 2016.07.25- 苏审麦

12 大华种业 小麦 镇麦 10 号 案暨生产权与

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7.07.30 201301

经营权独占许

2016.05.23-

陕西省农

陕西省适宜地

作物品种

区的种子生产、 陕审麦

1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垦大华 小麦 小偃 68 审定委员

包装、销售权独 2015002

会公布该

家许可

品种退出

市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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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生产经营资质

(1)大米加工业务相关资质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处于过渡期)的规定,公司从事大

米加工业务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处于过渡期)或《食品生产许

可证》;苏垦农发取得大米生产资质情况如下:

许可内容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江苏省食品

1 大米 苏垦米业 药品监督管 SC101320150025 2016.02.01 2021.01.31

理局

江苏省食品

符合食品生产许可

2 米业三河 药品监督管 QS320801021814 2015.07.14 2018.08.07

证发证条件(大米)

理局

江苏省食品

符合食品生产许可

3 米业临海 药品监督管 QS320901022464 2015.08.18 2018.08.28

证发证条件(大米)

理局

南通市食品

粮食加工品;食用 SC101320684000

4 米业江心沙 药品监督管 2016.05.06 2020.11.16

油、油脂及其制品 36

理局

江苏省食品

符合食品生产许可

5 米业宝应湖 药品监督管 QS320801020123 2014.12.08 2018.01.08

证发证条件(大米)

理局

江苏省食品

符合食品生产许可

6 米业南通 药品监督管 QS320601020735 2015.05.06 2018.05.29

证发证条件(大米)

理局

江苏省食品

符合食品生产许可

7 米业黄海 药品监督管 QS320901020458 2014.05.24 2017.06.17

证发证条件(大米)

理局

江苏省食品

SC101320924000

8 粮食加工品 米业淮海 药品监督管 2015.11.09 2020.11.08

10

理局

江苏省食品

SC101321311000

9 粮食加工品 米业宿迁 药品监督管 2015.11.25 2020.11.24

16

理局

江苏省食品 SC101320922000

10 粮食加工品 米业滨淮 2015.11.24 2020.11.23

药品监督管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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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许可内容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理局

苏州市食品

SC101320582006

11 粮食加工品 米业张家港 药品监督管 2016.11.09 2021.11.08

72

理局

2)绿色食品证书

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使用

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取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苏垦农发下属子公司

绿色食品的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 许可内容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苏垦牌苏垦大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1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米 品发展中心 917A

苏垦牌苏垦大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2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米(清香型) 品发展中心 919A

苏垦牌苏垦大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3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米(真好吃) 品发展中心 922A

苏垦牌苏垦大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4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米(状元) 品发展中心 923A

苏垦牌苏垦大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5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米(宝金玉) 品发展中心 918A

苏垦牌苏垦大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6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米(三特) 品发展中心 921A

三特牌三特大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7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米(籼米) 品发展中心 915A

状元牌状元大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8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米(粳米) 品发展中心 913A

苏垦牌苏垦大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9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米(清香糯米) 品发展中心 911A

苏垦+SUKEN+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10 图形牌三特籼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品发展中心 916A

苏垦牌水谷源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11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粳米) 品发展中心 920A

苏垦牌冬天的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12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雪(粳米) 品发展中心 914A

苏垦牌泰舒清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4

13 苏垦米业 2015.11.09 2018.11

风(籼米) 品发展中心 912A

14 渠星大米 米业淮海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3 2015.11.09 2018.11

1-1-386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许可内容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品发展中心 610A

苏垦宝金玉牌 中国绿色食 LB-02-1406101

15 苏垦米业 2014.06.30 2017.06

小麦粉 品发展中心 973A

中国绿色食 LB-02-1406101

16 苏垦牌小麦粉 苏垦米业 2014.06.30 2017.06

品发展中心 972A

森珠牌青禾大 中国绿色食 LB-03-1511106

17 米业滨淮 2015.11.09 2018.11

米 品发展中心 851A

森珠牌啤酒大 中国绿色食 LB-23-1511106

18 米业滨淮 2015.11.09 2018.11

麦 品发展中心 850A

绿特隆牌玉润 中国绿色食 LB-03-1612105

19 米业宿迁 2016.12.30 2019.12

米 品发展中心 684A

绿特隆牌三农 中国绿色食 LB-03-1612105

20 米业宿迁 2016.12.30 2019.12

米 品发展中心 682A

苏垦牌江苏香 中国绿色食 LB-03-1612105

21 米业宿迁 2016.12.30 2019.12

米 品发展中心 683A

3)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应当取得有机产品

认证证书,发行人目前仅在大米产品上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苏垦农发下属子

公司有机产品的认证情况如下:

初次发证

序号 认证范围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日期

产品及加工过程符

苏垦米业

合有机产品认证实 南京国环有机

1 (米业淮 134OP1400055 2014.01.24 2018.01.23

施规则的要求(大 产品认证中心

海)

米)

产品及加工过程符

苏垦米业

合有机产品认证实 南京国环有机

2 (米业宝 134OP1400551 2014.12.26 2017.12.25

施规则的要求(大 产品认证中心

应湖)

米)

产品及生产过程符

合有机产品认证实 宝应湖分 南京国环有机

3 134OP1400462 2014.11.13 2017.11.12

施规则的要求(稻 公司 产品认证中心

谷)

产品及生产过程符

合有机产品认证实 南京国环有机

4 淮安华萃 134OP1600416 2016.10.20 2017.10.19

施规则的要求(稻 产品认证中心

谷)

5 产品及生产过程符 苏垦米业 南京国环有机 134OP1200859 2012.11.07 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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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初次发证

序号 认证范围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日期

合有机产品认证实 (米业临 产品认证中心

施规则的要求(稻 海)

谷)

(2)种子生产业务相关资质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根据 2016 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新)及 2016

年 8 月 15 日施行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新)的规定,生产

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的,应当依法取得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生

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有效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向当地县级

农业主管部门备案。苏垦农发下属分子公司取得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的情况如下:

首次

序 持证 作物种 颁发机 有效期

许可内容 证书号 有效区域 发证日

号 主体 类 构 限

生产、加 江苏省 B(苏)农种

大华 稻、玉 2016.12 2021.12

1 工、包装、 农业委 许字(2016) 江苏省

种业 米 .30 .30

批发、零售 员会 第 0004 号

稻、小

CD(苏宁)

麦、大 生产、加 南京市

大华 农种许字 2017.01 2022.01

2 豆、大 工、包装、 农业委 南京市

种业 (2017)第 .10 .09

麦、蚕 批发、零售 员会

0001 号

2)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新)的规定,在新办法施行之

日前已取得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苏垦农发下属分子公司

尚在有效期内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如下:

序 持证 作物 首次

许可内容 颁发机构 证书号 有效期限

号 主体 种类 发证日期

大华 华麦 5 号 射阳县农业 C(苏盐城射阳)农种生

1 小麦 2014.12.23 2017.06.01

种业 等 13 种 委员会 许字(2015)第 0001 号

大华 镇麦 10 号 南通市农业 C(南通市开发区)农种

2 小麦 2014.09.22 2017.06.01

种业 等3种 委员会 生许字(2014)第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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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持证 作物 首次

许可内容 颁发机构 证书号 有效期限

号 主体 种类 发证日期

大华 华麦 5 号 江苏省农业 C(苏)农种生许字(2014)

3 小麦 2014.12.15 2017.06.30

种业 等 20 种 委员会 第 0079 号

大华 镇麦 10 号 海安县农业 C(海安县)农种生许字

4 小麦 2014.11.21 2017.06.30

种业 等4种 委员会 (2014)第 0004 号

大华 华麦 5 号 东台市农业 C(苏盐城东台)农种生

5 小麦 2014.11.20 2017.06.30

种业 等7种 委员会 许字(2014)第 0007 号

大华 华麦 6 号 东台市农业 C(苏盐城东台)农种生

6 小麦 2014.11.20 2017.06.30

种业 等6种 委员会 许字(2014)第 0008 号

大华 华麦 5 号 海门市农业 C(海门市)农种生许字

7 小麦 2014.12.12 2017.07.31

种业 等3种 委员会 (2014)第 0002 号

陕垦 陕垦 81 原 陕西省农业 C(陕)农种生许字(2014)

8 小麦 2014.12.29 2017.12.28

大华 种等 9 种 厅 第 0020 号

陕垦 秦豆 8 原 陕西省农业 C(陕)农种生许字(2014)

9 大豆 2014.12.29 2017.12.28

大华 种等 2 种 厅 第 0021 号

大华 郑麦 9023 淮安市农业 C(苏淮安)农种生许字

10 小麦 2014.12.10 2017.06.30

种业 等 23 种 委员会 (2014)第 0009 号

大华 淮稻 5 号 射阳县农 C(苏盐城射阳)农种生

11 水稻 2015.06.10 2017.10.30

种业 等 22 种 业委员会 许字(2015)第 0002 号

大华 镇稻 15 号 南通市农业 C(南通开发区)农种生

12 水稻 2015.05.13 2017.12.01

南通 等4种 委员会 许字(2015)第 0001 号

陕垦 陕垦 81 等 华阴市农业 C(陕渭南华阴)农种生许

13 小麦 2015.05.04 2018.05.03

大华 21 种 局 字(2015)第 0001 号

C(南通市开发区)农种

大华 华麦 5 号 南通市农业

14 小麦 生许字(2015)第 0003 2015.10.21 2018.09.20

种业 等2种 委员会

大华 连粳 9 号 淮安市农业 C(苏淮安)农种生许字

15 水稻 2015.06.05 2017.12.30

种业 等 委员会 (2015)第 0007 号

C(苏南通海门市)农种

大华 华麦 6 号 海门市农业

16 小麦 生许字(2015)第 0001 2015.12.30 2017.07.31

种业 等3种 局

大华 昆山市农业 C(苏苏州昆山)农种生

17 小麦 镇麦 10 号 2015.10.16 2018.09.20

种业 委员会 许字(2015)第 0002 号

大华 华麦 5 号 射阳县农业 C(苏盐城射阳)农种生

18 小麦 2015.12.20 2018.06.30

种业 等 12 种 委员会 许字(2015)第 0010 号

大华 华粳 8 号 射阳县农业 C(苏盐城射阳)农种生

19 水稻 2016.08.03 2018.10.01

种业 等 13 种 委员会 许字(2016)第 0001 号

大华 华粳 5 号 响水县农业 C(苏盐城响水)农种生

20 水稻 2016.05.30 2017.05.29

种业 等8种 委员会 许字(2016)第 0009 号

大华 海安县农业 C(海安县)农种生许字

21 小麦 华麦 6 号 2015.12.07 2018.06.30

种业 委员会 (2015)第 00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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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持证 作物 首次

许可内容 颁发机构 证书号 有效期限

号 主体 种类 发证日期

徐州 华粳 5 号 徐州市农业 C(苏徐州)农种生许字

22 水稻 2016.06.26 2017.06.26

大华 等 委员会 (2016)第 0009 号

大华 武运粳 30 南通市农业 (苏南通市开发区)农种生

23 水稻 2016.06.02 2019.12.31

种业 等 委员会 许字(2016)第 0002 号

3)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新)的规定,在新办法施行之

日前已取得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苏垦农发下属分子公司尚在有

效期内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如下:

许可内容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A(农)农种经

小麦生产、加工、批

1 大华种业 国家农业部 许字(2014) 2014.10.16 2019.10.15

发、零售

第 0062 号

常规水稻、小麦、大

麦种子、油菜种子、 C/D(苏)农种

江苏省农业委

2 大豆种子、西瓜种 泗洪大华 经许字(2014) 2014.01.02 2019.01.01

员会

子、蔬菜种子加工、 第 0001 号

包装、批发、零售

小麦、玉米、水稻、

油菜、大豆、常规棉 B(陕)农种经

3 花、蔬菜、瓜果种子 陕垦大华 陕西省农业厅 许字(2014) 2014.12.29 2019.12.28

加工、包装、批发、 第 0024 号

零售

C(苏)农种经

常规水稻、小麦、大 江苏省农业委

4 徐州大华 许字(2015) 2015.08.06 2020.08.06

豆、油菜种子 员会

第 0005 号

(3)其他业务相关资质

1)储备粮储备资质证书

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

具备代储条件的企业,经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取得代储中央储备粮

的资格;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分中央储备粮粮食类代储资格和中央储备粮油脂类

代储资格。根据《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须申请

并经省粮食局认定,获得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简称省储资格)证书,方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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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省级储备粮油承储业务。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垦米业及下属分子公司取得代储

和承储资质证书的情况如下:

序号 许可内容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粮食类)

取得资格仓容

1 苏垦米业 国家粮食局 32008400- II 2020.07.03

(5.5704 万吨)

取得资格仓容

2 米业淮海 国家粮食局 32021000 2018.12.31

(4.2182 万吨)

取得资格仓容

3 弶港分公司 国家粮食局 32015200-I-A 2020.07.03

(2.5428 万吨)

取得资格仓容

4 东辛分公司 国家粮食局 32017300-A 2017.08

(2.5308 万吨)

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证书

取得资格仓容

5 弶港分公司 江苏省粮食局 L159 2018.08.31

(2.5432 万吨)

江苏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证书

序号 许可内容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备案日期

取得资格仓容

6 新洋分公司 射阳县粮食局 -32092401300 2013.11.28

(3.0130 万吨)

66

取得资格仓容

7 米业宝应湖 金湖县粮食局 32083120160 2016.07.08

(2.5150 万吨)

013

2)粮食收购许可证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公司从事粮食收购业务须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苏垦农发下属分子公司开展

粮食收购业务取得的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1 滨淮分公司 滨海县粮食局 苏 09401650 2013.03.04

2 黄海分公司 响水县粮食局 苏 0938812.0 2013.01.07

3 江心沙分公司 海门市粮食局 苏 0650032-0 2015.02.11

4 弶港分公司 东台市粮食局 苏 0990059.0 2013.01.14

5 新洋分公司 射阳县粮食局 苏 0960089.0 2013.12.10

6 临海分公司 射阳县粮食局 苏 0960144.0 20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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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7 淮海分公司 射阳县粮食局 苏 0960051.0 2013.03.18

8 苏垦米业 江苏省粮食局 苏 0000010.0 2013.06.17

9 米业江心沙 海门市粮食局 苏 0650084-0 2013.04.17

10 米业临海 射阳县粮食局 苏 0960082.0 2013.09.10

11 米业南通 南通市粮食局 苏 0600013.0 2013.05.17

12 米业三河 盱眙县粮食局 苏 0870015.0 2012.12.20

13 米业宝应湖 金湖县粮食局 苏 0880139.1 2013.06.01

14 米业滨淮 滨海县粮食局 苏 09400590 2013.12.07

15 米业洪泽 洪泽县粮食局 苏 0860173.0 2014.05.28

16 米业淮海 射阳县粮食局 苏 0960112.0 2013.06.09

17 米业黄海 响水县粮食局 苏 0938823.0 2013.05.16

18 米业宿迁 宿迁市宿豫区粮食局 苏 1310018.0 2013.01.30

19 黄海储备库 响水县粮食局 苏 0938825.0 2015.03.20

20 射阳淮农 射阳县粮食局 苏 0960065.0 2013.06.09

21 米业粮油 南京市商务局 苏 0100036.0 2013.05.22

22 东辛分公司 连云区粮食局 苏 0760002.0 2015.05.14

23 三河储备库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苏 0870471.0 2016.01.12

3)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修订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

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

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食品

流通许可改为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具体细则尚在制定过程中,因此原有效的食品

流通许可尚在过渡期内,将在原许可证期限届满后更换食品经营许可。由于发行

人下属子公司已经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且主要在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因此,苏垦农发下属子公司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下:

许可内容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预包装食品 南京市工商行政

1 苏垦米业 SP3201051110004921 2014.07.25 2017.08.03

零售 管理局建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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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

(不含冷藏 射阳县市场监督

2 射阳淮农 JY13209240001362 2016.05.03 2021.05.02

冷冻食品) 管理局

销售

预包装食品

南京市建邺区食

(含冷藏冷

3 苏垦电商 品药品监督管理 JY13201050020758 2016.08.30 2021.08.29

冻食品)销

预包装食品

(不含冷藏 宿迁市宿豫区市

4 米业宿迁 JY13213110008987 2016.08.01 2021.07.31

冷冻食品) 场监督管理局

销售

预包装食品

(不含冷藏 张家港市市场监

5 米业张家港 JY13205820023847 2016.07.18 2021.07.17

冷冻食品) 督管理局

销售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

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苏垦农发及下属

分子公司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许可内容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淮安市金湖县

危险化学 复兴圩分 苏(淮)安经字(金

1 安全生产监督 2014.11.27 2014.11.27-2017.11.26

品经营 公司 湖)000047

管理局

危险化学 黄海分公 响水县安全生 苏(盐)安经字

2 2014.05.12 2014.05.12-2017.05.11

品经营 司 产监督管理局 (响)200017 号

危险化学 江心沙分 海门市安全生 通安经字

3 2014.08.01 2014.08.01-2017.07.31

品经营 公司 产监督管理局 FC1230319

危险化学 临海分公 射阳县安全生 苏(盐)安经字

4 2014.07.07 2014.07.22-2017.07.21

品经营 司 产监督管理局 F001066 号

江苏省射阳县

危险化学 新洋分公 苏(盐)安经字

5 安全生产监督 2016.05.09 2016.05.09-2019.05.08

品经营 司 F001401

管理局

南京市六合区

危险化学 苏(宁)危化经

6 苏垦物流 安全生产监督 2015.07.23 2015.07.23-2018.07.22

品经营 (六)字 00346

管理局

盐城市滨海县

危险化学 滨淮分公 苏(盐)危化经字

7 安全生产监督 2016.08.09 2016.08.09-2019.08.08

品经营 司 (滨)00081

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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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肥料登记证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苏垦

农发下属子公司大华生物取得的肥料登记证书如下:

序号 许可内容 持证主体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酵素菌速腐 微生物肥(2003)

1 大华生物 国家农业部 2013.10.24 2018.10

剂粉剂 准字(0107)号

固态有机肥 江苏省农业 苏农肥(2012)准

2 大华生物 2012.06.12 2017.07

料 委员会 字 0324 号

含氨基酸水 农肥(2016)临字

3 大华生物 国家农业部 2016.10.08 2021.10

溶肥料 5614 号

含氨基酸水 农肥(2016)临字

4 大华生物 国家农业部 2016.10.08 2021.10

溶肥料 5615 号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苏垦农发子公司苏垦物流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宁字

320116300042 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有效期至 2017 年 5 月 21 日。

六、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一)安全生产

苏垦农发为农业企业,生产危险程度较小,安全生产情况符合国家关于安全

生产的要求。苏垦农发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安全

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管理上实行各级领导人员负责制,

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

员工培训方面:苏垦农发历来非常重视员工安全教育,制定了《安全培训教

育管理制度》,对新员工、转岗都要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

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能力,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安全检查方面:苏垦农发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由各

级主管领导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对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

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组织排查,

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及时

1-1-39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有效的整改措施。

制度建设方面:苏垦农发建立了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全生产费用

提取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作业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使各类生产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行。

目前,苏垦农发已经建立整套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在生产经营中全员参与,

全过程控制,确保环保和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苏垦农发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过

重大安全事故。

(二)环境保护

苏垦农发属于农业企业,生产污染性较小,污染治理情况符合国家关于环境

保护的要求。其中,在农作物种植方面,苏垦农发重视秸秆还田(还田率达到

100%)、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

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在种子生产方面,苏垦农发的种子研发、加

工过程中仅有少量的粉尘和噪音,对环境的污染较轻;在稻米加工方面,苏垦农

发在稻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废气和噪声均符合国家标准,废渣得到妥

善处理并符合国家标准。

苏垦农发及相关子公司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近三年能够较好

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被处罚。

七、特许经营权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没有特许经营权。

八、发行人技术水平

(一)发行人的研发机构

苏垦农发作为全产业链布局的规模化农业企业,在规模化、标准化以及组织

化的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生产过程中,十分注重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依托自有

研发资源、立足自身业务经营、开展外部研发合作。根据苏垦农发的业务现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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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特点,苏垦农发研发资源目前主要集中在农作物品种选育、农作物栽培技术以及

农作物种植机械等领域;随着现代农业发展的逐步深入,苏垦农发研究领域将逐

步拓展。苏垦农发本部设江苏省农垦农业科学研究院全面统筹负责农作物新品种

选育、实用型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业生产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

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农产品加工技术等公司各业务板块密切相关的

研发工作,为公司种植业、种业以及米业业务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通过研发工

作与生产经营的密切互动提升公司整体的技术研发实力和成果转化应用能力。

农科院搭建了“1 院、4 所、1 中心”主体组织架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研

发和检测工作;具体包括江苏省大华种业育种研究院、现代农业技术研究所、现

代农业装备研究所、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所、数字农业研究所以及农业环境

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1 院”主要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的研发,服务于苏垦农发

种子业务的发展;“4 所”主要从事实用型先进农业生产技术、装备技术、数字化

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及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服务于苏垦农发种植业务和

农产品加工业务的发展;“1 中心”主要从事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与治理技

术等研发。

此外,苏垦农发在本部设立了农科院的南京管理总部,全面负责农科院的统

筹和管理工作;同时设置了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为科研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专家论

证、技术咨询以及决策评估等支撑;还设置了办公室、科技管理部以及资产财务

部等管理服务部门。农科院的组织架构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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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

业科学院

南京管理

总部 专家决策咨

询委员会

江 现 农 现 品 农

科 资 育 苏 代 技 产 代 质 业

办 技 产 种 省 研 研 数 术 品 研 量 环

公 大 究 农 究 字 精 究 农 检 境

管 财 研 业 农 研 业

室 理 务 究 华 所 所 业 究 深 所 测 与

部 部 院 种 技 所 加 装 中 农

业 术 工 备 心 产

1、江苏省大华种业育种研究院

江苏省大华种业育种研究院主要从事种质资源利用创新、新品种选育研究和

新品种测试及利用研究等研究工作。具体而言,在种质资源利用创新研究方面,

主要负责种质资源的收集,并对其遗传多样性进行精确鉴评和分类管理,为育种

研发创制带有目标性状、特质基因的优异种质材料。在新品种选育研究方面,通

过利用现代生物学技术和智能化信息技术,高效分析和处理海量育种数据信息,

提高对大量中间材料的鉴别、筛选和分类管理能力,选育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

新品种。在新品种测试及利用方面,在多个地点不同气候、土壤等生态类型条件

下,对商业化育种中试产品进行田间小区种植,测试选育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

生育期、抗病抗逆性、适应性等综合表现和品质状况,评估其应用前景和商业化

推广价值;针对特定推广区域生产和市场需求,对育种目标、技术路线、产品特

性等提出改进优化建议。

江苏省大华种业育种研究院下设 1 个综合管理部、3 个研究所、1 个分子育

种中心、2 个南繁基地,数个生态试验站。其中,3 个研究所主要负责常规育种

方面的选育、测试以及利用工作。分子育种中心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研究工作

处于起步阶段,采取与扬州大学合作的方式逐步提升自主分子育种能力;定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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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研究和应用分子辅助育种和功能基因标记等前瞻性技术,替代部分田间试验,增

加育种试验规模,提高育种效率,为常规育种提供定向目标基因和专利技术产品。

2 个南繁基地分别位于海南陵水和云南寻甸;其中,海南陵水南繁基地主要负责

水稻、玉米育种材料加代、鉴定、选择等,云南寻甸南繁基地主要负责小麦育种

材料加代、鉴定、选择等。生态试验站分别位于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以及山

东省等地,主要承担品种选育过程中的区域试验等工作。

江苏省大华种业育种研究院

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

连 淮 盐 分 综

云 安 城 子 南 合

港 育 繁

研 研 研 种 基 管

究 究 地 理

究 所 所 中 部

所 心

玉 水 小 小 水 综 玉 水 小 海 云 江 江 中 江

米 稻 麦 麦 稻 合 米 稻 麦 南 南 地 苏 苏 下 苏

育 试 试 育 育 管 试 试 试 陵 寻 区 省 试 省 游 省

种 验 验 种 种 理 验 验 验 水 甸 试 外 验 内 试 外

验 站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中 基 基 黄 生 验 长

心 心 心 心 心 心 心 心 心 地 地 站 淮 态 站 江

2、现代农业技术研究所

现代农业技术研究所以服务种植业务板块为目标,主要负责作物栽培、植物

保护、土壤肥料等方面新技术及其应用研究,具体包括:良种繁育推广、品种筛

选、区域试验和多点比较试验;稻麦生产新技术和成果应用研究;测土配方施肥

技术研究;机械化高产稳产栽培技术研究;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及示范。

现代农业技术研究所通过对农业技术研究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推广策略研

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在公司种植业务经营过程中的转化,提升农产品数量和质

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现代农业技术研究所下设耕作栽培研究室、植物保护研究室以及土壤肥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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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室等 3 个专业方向的研究机构,同时分区域设置连云港农垦农业科学研究所、

白马湖农科所、黄海农科所以及江苏省盐城农垦农业科学研究所 4 个区域性研究

机构具体执行各区域的农业技术研究工作,指导各区域的农业生产工作。

3、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

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主要围绕苏垦农发三大业务板块开展种植业机械、农产

品加工机械的研发和改良以及相关机械作业标准的开发和优化工作。具体而言,

开展耕种机械、整田作业机械、排灌机械、施肥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干

燥机械、仓储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先进农机具的研发和改造,筛选适合不同

区域、不同土壤的农田作业机械;科学制定适合不同生产条件的农机作业标准和

作业程序。

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现代农业装备是提供农业生产效

率、保障资源有效利用、对抗自然条件变化等方面的有效工具。现代农业装备研

究所围绕公司规模化种植、产业链加工等业务开展规模化作业农机、农产品加工

设备研究,并根据技术、工艺发展方向对现有加工工艺和流程进行改进和优化,

提升效益和质量。

4、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所

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所以现有种子生产业务、大米加工业务为基础,改

进、改良现有农产品加工技术和工艺,提升加工效益和质量;未来将逐步围绕稻

麦精深加工技术、瓜果蔬菜冷冻处理技术及精深加工技术等展开研究工作,延长

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未来,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所将寻求在农产品精

深加工领域具有领先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研发合作或委托研发。

5、数字农业研究所

数字农业研究所将围绕苏垦农发的农业信息化建设开展传感技术、网络通信

技术、“3S”技术、智能手机及智能控制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研究;

构建现代农业信息管理数据库;开发现代农业智慧管理平台及智慧管理多平台客

户端。

苏垦农发将逐步建立生产监控指挥系统,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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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自动化系统;构建电子化农田信息档案、物料库、田间数据采集系统以及重点

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通过信息快速采集光谱技术、计算机视觉技术、传感技术、

3S 技术等综合应用,对农作物灌溉情况、土壤空气变更、农作物生长的环境状

况以及大面积的地表检测进行监控,收集空气温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土壤温

湿度、土壤 pH 值和土壤化学元素(氮磷钾等)浓缩量等信息,帮助基地抗灾、

减灾、科学种植,提高农业综合效益。通过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的健全和完善,对苏垦农发现有相关功能模块进行完善,提升模块效率和功能,

扩大模块覆盖面。

6、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

承担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的研发和标准的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检验

检测,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围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

色食品的生产,开展产地环境监测;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等检验、检

测;接受公司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农产品安全性评价检测任务。

具体而言,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农业生产环境、农产品

的常规检测,以生产区域内土壤、水源、空气的常规项目重金属污染、有害无机

物、微生物等检测;同时,对无公害和绿色产品产地的土壤、灌溉水质及大气等

环境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作出农产品质量是否安全的科学评判。

(二)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1、发行人的研发成果

农垦系统在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加工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在研发方面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农垦集团是江苏省农业生产的排头兵,曾荣

获 2007 年农业部“全国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 2011 年农业部“全国农业标准

化示范县(农场)”等荣誉。在农业现代化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苏垦农发在承

继农垦集团的经营和研发资源的基础上,全产业链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继

续不断加大研发方面的投入,积极开展研发工作,将研发寓于生产,用研发服务

生产、促进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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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方面,苏垦农发在农作物种植栽培技术以及农用机械优化、改良方面

取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在农作物种植方面,苏垦农发通过对农作物生长特点、

各地气候条件以及病虫草害的新情况,分别制定了《麦后单季粳稻硬盘机械栽插

技术模式图》《稻茬麦优质高产技术模式图》等技术路线,形成了稻麦精确定量

栽培技术、小麦精量播种技术、晚播麦独杆成穗高产栽培技术、水稻全程机械化

高产栽培技术以及超级稻高产栽培技术。根据现代化、规模化农业生产趋势下,

苏垦农发结合规模化生产实践,对农用机械的实用性进行有针对性研究,并形成

了一系列研究成果,目前已经取得 4 项实用新型专利、3 项发明专利(详请参见

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3、专利权”)。2012

年 11 月,农发有限荣获 2012 年“产学研合作创新奖;”2013 年 12 月,苏垦农发

荣获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

种子生产业务方面的研究开发主要体现在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方面,大华种

业已经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粳”、“华麦”、“苏玉”等系列水稻、小麦以及

玉米等农作物新优品种 37 个,其中水稻 19 个,小麦 8 个、玉米 9 个(详请参见

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5、农作物品种审定

证书”);同时,已经取得 10 项植物新品种权(不含受让取得)(详请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本节“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

之“4、植物新品种权”)。大华种业依托自有选育实力不仅在品种选育方面取得

成果,同时积极开展对外技术合作,大华种业先后与省内外多家农业科研院所和

高校建立了合作研发关系;通过引种鉴定、试验示范以及跟踪考察等手段,取得

了“镇麦 168”、“淮麦 28”、“徐麦 99”以及“郑麦 9023”等多个品种经营权(详请参

见“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6、品种

实施许可权”),增强了种子生产业务板块的效益。

同时,大华种业在种子加工设备、方法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目

前大华种业和下属子公司已取得 1 项发明专利,1 项发明专利已经实质性审查生

效(详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

主要无形资产”之“3、专利权”)。此外,大华种业主持研究的“水稻‘小穗头’成

因及其控制技术的应用”荣获农业部“中华农业科技奖”三等奖和江苏省政府“江

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特种优质香粳糯稻品种大华香糯的选育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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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高产优质多抗小麦新品种华麦 5 号的选育与

推广应用”荣获农业部“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

2011 年被评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2011 年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

新奖”,2012 年建立了“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2016 年经江苏省科技厅验收

合格建成了“江苏省小麦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此外曾被认定为江苏省创新

型企业、被评为江苏省企业创新先进单位。大华种业常年承担多项国家和省级水

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农作物新品种各类试验,参与和承担了“2016-2017

年度国家小麦良种联合攻关广适性品种试验”的部分试验任务,与省内外数家农

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大米加工业务方面的研发主要体现在苏垦米业对生产设备以及生产工艺的

改良和提升方面。在多年经验和技术积累中,苏垦米业在烘干工艺、加工工艺等

方面都积累了一些先进工艺和经验。例如,苏垦米业在烘干工艺方面,通过综合

技术利用和改进,可以实现高水分收储并保证水稻原粮品质的稳定。

2、发行人的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苏垦农发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主要包括:技术人员的工资性支出、良种选育支

出、业务资料费、信息性支出(主要是参加社会团体的会费)、管理性成本支出

(包括差旅费、会务费、技术开发项目的日常费用)、研究开发设备折旧、技术

软件购置费等。报告期内,苏垦农发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研发费用 2,914.18 2,010.29 2,153.33 1,982.61

营业收入 408,420.67 417,835.21 350,825.57 346,104.3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71% 0.48% 0.61% 0.57%

(三)发行人的核心技术

1、高水分种子保种技术

该技术涉及种子保种加工领域,具体涉及收购高水分麦子、水稻种子保种方

法;该技术已取得“高水分种子保种方法”发明专利。该技术提供一种高水分种子

保种方法,解决了高水分种子从收获至烘干后入库这段时间的保存问题,保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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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活力,为烘干工序赢得有效时间,缓解种子企业抢收与保种的矛盾,同时减

弱气候对保种的影响。该技术通过将高水分种子机械通风暂储步骤、将种子烘干

至安全储藏标准水分的步骤以及将所述经过烘干的种子入库安全储藏的步骤等

步骤,加速青籽粒的后熟作用,并确保粮层中气流均匀一致、不出现气流盲区,

以平衡种子企业收购的各批不同水分种子粮之间的水分以及粮温控制不超过自

然温度。

目前,该技术在大华种业生产经营中处于全面推广应用阶段。

2、水稻优质高效生产技术

该技术为多项水稻种植、栽培技术的集成技术,主要包括水稻钵苗机栽技术、

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水稻全程机械化高产栽培技术以及超级稻超高产栽培技

术等技术,通过对前述技术的系统集成实现单产提升目标、水肥药利用率目标以

及农业生态环境改良目标。

其中,钵苗机栽技术是通过选择分蘖力强的中、晚熟偏大穗型品种,精选种

子稀播种,旱育大龄带壮蘖,本田超稀栽插,充分发挥水稻的个体生产潜力;在

合理密植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光能,充分利用分蘖,培育壮秆大穗,防早衰,提

高单穗的光合产量,是以穗重夺得高产的一项新的栽培技术体系。水稻精确定量

栽培技术是在高产群体动态诊断定量与肥水精确管理定量获得重大突破的基础

上,通过水稻生长发育诊断指标、高产群体形成指标、适龄壮秧培育、合理基本

苗、肥水管理等关键技术精确定量,使水稻生育全过程各项调控技术指标精确化

的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体系。水稻全程机械化高产栽培技术旨在推广从育秧、

整田、插秧、施肥、打药等关键环节的全程机械化技术,通过选择适宜品种,培

育适合适龄壮秧,合理确定基本苗,科学水浆管理,精确肥料运筹,综合防治病

虫草害等综合配套技术。超级稻超高产栽培技术是以适合本地区高产的超级稻品

种为基础,配套钵苗机栽技术、壮秧培育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精确施肥技术、

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使超级稻高产潜力得以充分发挥的一项综合技术体系。

目前,该技术处于全面推广应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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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大麦优质高产高效机械化栽培技术

该技术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生产条件形成了粘土地稻茬麦高产机械化作业模

式和沙土地稻茬麦高产机械化作业模式,两者作业模式分别示意如下:

粘土地高产机械化作业模式

沙土地稻茬麦高产机械化作业方式

其中,粘土地稻茬麦高产机械化作业模式的优点包括:①采用半履带式全喂

入收割机收割水稻,作业效率高;半履带接地面积大,对地表压痕破坏小,有利

于收获后整地播种。经过技术改造的全喂入式收割机采用双轴流横置结构与优化

秸秆切碎刀刃,有利于旋耕灭茬播种,能实现秸杆全量还田。②采取土壤耕翻作

业,提高秸秆还田质量,增强土壤通透性与降渍能力。③采用先开沟后播种标准

化作业,确保播种深浅一致;通过播前开沟、播后套沟,既可确保无大土块,又

确保了沟宽沟深,排灌通畅。④使用反旋灭茬播种作业技术,碎土灭茬性能好,

为均匀播种提供了细碎平整的种床,提高了出苗质量。⑤运用鼠道暗沟与明沟相

结合的作业技术,提高灌排水速度,还可提高水稻搁田质量,减少人工开挖明沟

数量,降低了明沟占用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沙土地稻茬麦高产作业模式的优点包括:①采用开沟播种联合作业,减少单

独开沟工序,并减少拖拉机对土壤的压实次数;②解决播种与开沟作业时轮胎对

播种前种床与播种后苗床压实的问题;③使播种深度控制在农艺要求的 2-3cm 范

围内,提高全苗壮苗水平。

在该技术的研发过程中,还完成了对半喂入与小型全喂入式收割机、大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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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入式收割机(1076/3518 型)切碎器、鼠道犁、单圆盘开沟机、反旋施肥播种

联合作业机以及开沟播种联合作业机等小麦种植过程中的关键装备进行了配套

改良,部分技术已取得了专利权。

目前,该技术处于全面推广应用阶段。

(四)发行人的在研项目

1、水稻旱整机插高产栽增技术研究项目

本项目为 2015 年农垦系统农业技术推广专项项目,水稻旱整机插技术采用

“耕翻或旋耕--机械整平--上水机插”等程序,改变传统“耕翻、上水泡田、驱

动耙平整、水田大刮精平、沉实、机插”的程序,可以提前 2-3 天栽插,并有效

改善土壤通透条件,促进水稻根系生长发育,提高水稻产量和效益,并为小大麦

提早种植提供有利条件。公司自 2012 年开始在三河分公司进行适应机插稻栽培

的机械组装和操作创新和机插水稻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的研究,2014 年在三河、

新洋、云台、黄海等四个分公司进行示范推广 1 万多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

高产栽培的需水、需肥等关键技术还没有完全掌握。2015 年,开展水稻旱整水

栽高产配套技术进行研究,建立了不同条件下旱整操作规程、旱整水稻机插配套

技术规程等;2016 年进行了大面积推广。

2、水稻钵型毯状秧苗机插技术项目

本项目为 2015 年农垦系统农业技术推广专项项目。水稻钵型毯状秧苗机插

技术是中国水稻研究所针对传统机插技术存在的问题,研发出的适于水稻品种和

季节特点的新型水稻机插技术。该技术采用钵形毯状秧盘培育具有上毯下钵形状

的水稻机插秧苗,结合了钵形秧苗和毯状秧苗的特点和优点,具有成苗率高、机

插苗数均匀,漏秧率低,秧苗带土多,伤秧伤根少,秧苗返青快,增产效果好等

优点,有利于实现高产。该技术目前在黑龙江、淅江等省份推广面积较大,而且

增产效果显著。苏垦农发钵型毯状育秧技术从 2012 年示范推广,2014 年推广面

积达到 8 万亩,取得了较好的增产效果,但也暴露了不少必须解决的问题。2015

年针对不同土壤类型、不同品种、不同栽插密度、不同肥料运筹安排专项试验,

进行配套栽培技术研究,2016 年进行了大面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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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优质高产多抗小麦新品种选育

本项目为 2015 年苏垦农发农业科技项目。优质高产多抗小麦新品种的选育

项目由大华育种研究院承担,通过优异种质的挖掘和利用,采用分子标记辅助育

种的方法加快品种选育进程,实现多抗育与优质高产育种结合的突破。大华育种

研究院针对本项目的研究,已收集种春性小麦质资源约 400 份,半冬性小麦种质

资源约 800 份,进行了配组杂交,截止 2016 年末已形成一系列小麦新品系,其

中华麦 1028 进入国家长江中下游小麦生产试验,华麦 DF118 进入江苏省淮北小

麦区域试验。

4、水稻种质资源的引进与创新利用

本项目为 2016 年苏垦农发农业科技项目,水稻种质资源的引进与创新项目

由大华育种研究院承担,通过收集国内外水稻种质资源,从农艺性状、品质、抗

病虫和抗逆等方面鉴定和评价水稻种质资源,建立公司的稻种资源数据库和种质

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分子标记辅助选择与常规育种技术相结合的手段,将优异水

稻种质资源高产、优质、抗逆、抗病虫等重要性状杂交及回交等常规育种手段进

行品种选育,加快育种进程。目前已收集国内外种质资源约 300 份,新育成水稻

品系 254 份,其中华粳 SH1557 进入国家生产试验;华粳 0029 进入江苏省中熟

中粳区域试验。

(五)发行人的合作研发情况

苏垦农发在积极建设自主研发实力的同时,还积极开展与相关领域内具备专

业实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研发事宜,一方面推动研发项目质量和效率的提

高,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合作研发提升自主研发实力。

1、农垦沿海水稻节肥提质增效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2013 年 3 月,苏垦农发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常州中科常泰等离

子体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申报了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农垦沿海水稻节肥提质增效

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根据合作协议,“农垦沿海水稻节肥提质增效技术研究及

应用示范”由苏垦农发承担,其他两单位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加;苏垦农发为项

目负责人,作为项目实施过程的总协调;协议还对其他分工内容、项目经费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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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进行了约定。

本项目为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围绕苏垦农发水稻种植,通过种植前种

子处理和栽培中营养生态调控技术开展水稻节肥提质增效的技术开发与集成研

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稻种等离子处理技术研究、稻田土壤健康调理剂的筛选及

高效生态施肥技术体系研究以及稻田节肥提质增效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等方面。

本项目的研发目标主要包括筛选出抗盐碱和促生根的稻田专用健康调理剂 1-2

个,建立水稻种子等离子体处理工艺包 1 个,集成水稻节肥提质增效的技术体系

1 套(包括有关技术规程)等。本项目正处于研发中期,已开展了等离子体水稻

种子处理大田示范、水稻节肥提质增效”技术集成和应用等试验内容;本项目以

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合作研发的方式开展。

九、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不存在境外经营业务。

十、发行人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苏垦农发从全产业链的角度从源头到终端产品全程控制产品品质,通过适用

各项产品生产标准和体系,保证产品质量。苏垦农发种子生产业务板块的大华种

业于 2011 年 5 月通过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苏垦农发大米加工业务

板块的苏垦米业先后通过了 ISO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并已初步建成了具有先进水平的“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

追踪,责任可追究”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化食品安全体系。此外,

苏垦农发还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实际管理需要,制定了一系列内部质量控制制

度,共同组成了公司的质量监督控制标准,确保为用户提供满足需求的、高质量

的产品。

(二)质量控制措施

苏垦农发各业务板块依根据前述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了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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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程序、文件和相应的操作规范,确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各个具体

过程,并设有专人负责组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内部质量审核,实行从采购、

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并对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同

时对客户的投诉和对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反馈意见进行收集和整理,以此作为改进

过程和提高产品与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

(三)产品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未出现因产品和服务

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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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性

公司自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和《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

方,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系农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完全承继了农发有限的资产、负债、机构、

业务和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

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

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生产、销售系统。

苏垦农发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南通农场(或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云台农场承包近 100 万亩的耕地用于粮食作物种植,苏垦农发与农垦集团及其下

属南通农场(或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云台农场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

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承包金。除此情形外,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权属清晰,生产

经营场所独立,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

决定的情形。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

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和其

他关联方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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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

的财务核算体系。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的影响。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及管理特点,制定

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

东和其他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目前,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

形,也不存在为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等机

构及相应的议事规则,形成了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适应经营管理需

要的组织结构,拥有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配套部门,各部门已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公司与股东单位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各职能部门与股东

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股东单位不存在干预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独立从事稻麦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拥有独立的生

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采购和销售系统以及独立的研发体系,不依赖股东单位和其

他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苏垦农发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独

立性的内容描述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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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苏垦农发是一家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核心资源优势的农作物种植、良种育

繁、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全产业链规模化的国有大型农业企业。主要从事稻麦商品

粮种植、种子生产销售、大米加工销售、农资贸易和配送等与农业种植业相关的

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的经营范围是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农

垦集团控制的企业除了种植及其初加工业务外,还经营机械、养殖、房地产等方

面的业务。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农垦集团除持有本公司 93.14%的股权

外,还全资或控制其他 139 家单位(相关企业的主营业务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

内容)。其中,发行人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中,China Jiangsu Prospect

Zambia Limited(中文名称:中江(赞比亚)喜洋洋农场有限公司)、Zhonghua Farms

Corporation Limited(中文名称:赞比亚中华农场,该农场已将资产转让,正在

办理注销手续)涉及部分种植业务,除此之外,农垦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

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China Jiangsu Prospect Zambia Limited、Zhonghua Farms Corporation Limited

虽然从事种植相关业务,但与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不构成竞争关系。主要是因为:

首先,农垦集团投资 China Jiangsu Prospect Zambia Limited、Zhonghua Farms

Corporation Limited,系响应国家援非政策、为解决当地粮食困难而进行,且上

述非洲农场产品全部在当地市场销售。

其次,China Jiangsu Prospect Zambia Limited、Zhonghua Farms Corporation

Limited 由农垦集团只派驻少数管理人员,并不参与日常经营,其生产经营均聘

请当地居民。

再次,发行人农产品主要为水稻、大小麦、大米、稻麦种子,产品均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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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售,未出口境外。截至目前,发行人未在境外拥有资产,与上述海外农场也未

发生任何交易。

上述两农场的具体情况如下:

China Jiangsu Prospect Zambia Limited 系农垦集团响应国家援非政策,于

1998 年 5 月自赞比亚私人医生处购买,投资金额 29.50 万美元,目前由江苏省国

营滨淮农场持股 60%、江苏省岗埠农场持股 40%。

该农场可利用面积 600 亩,报告期内单纯从事种植业,采用小麦、玉米、包

菜、大豆、土豆轮植模式,实行经营者“承包经营,定额上交”的经营管理模式,

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农垦集团之间不存在交易,除经营者仍在农垦集团下属国

内农场保留社保关系外,在资产、人员、技术、产供销各环节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农垦集团不存在其他联系。

Zhonghua Farms Corporation Limited 系农垦集团响应国家援非政策,由江苏

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司于 1999 年 9 月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

处购买,投资金额 40 万美元,目前由江苏省农垦新洋农场有限公司持股 100%。

该农场可利用面积 2.10 万亩,报告期内该农场处于停业状态,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农垦集团之间不存在交易,在资产、人员、技术、产供销各环节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农垦集团不存在联系。后经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公开转让

赞比亚中华农场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3]67 号),农垦集团拟将所持赞

比亚中华农场 100%股权对外公开转让。2014 年 8 月,赞比亚中华农场将其资产

出售予一家赞比亚公司 Wynina Zambia Limited。目前,赞比亚中华农场的相关注

销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目前没有、

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苏垦农发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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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发行人子公司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

的基本情况”。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

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3、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农垦集团。

4、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控制企业情

况”。

5、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

下:

姓名 职务

李春江 董事长、党委书记

胡兆辉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佟晓廷 职工董事

王智新 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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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刘百铭 外部董事

李海洋 监事会主席

唐燕萍 监事

席林 职工监事

吴以国 职工监事

孙宝成 副总经理

陈建军 副总经理

姚准明 副总经理

姜建友 副总经理

周作义 党委副书记

章朝阳 纪委书记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自然 与发行人的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

序号

人姓名 关系 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独立董事李友

1 李友方 浙江温岭方友机械配件厂(持股 100%)

根的兄弟

7、与公司曾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报告期内发行人注销或转让企业

1)苏垦贸发

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27 日,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

珠江路 4 号,经营范围为服装、百货、家用电器销售,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商品类别按《食

品流通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苏垦物流转让苏垦贸发的股权前,苏垦贸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500 万元;

其中,苏垦物流以货币出资 3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6%,苗增兵以货币出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4%。

2014 年 1 月,由于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主业较为分散,苏垦农发集

中主业、剥离非主业,决定苏垦物流将所持有的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76%

的股权以经评估确认的以评估值 406.8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农垦投资。2014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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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月 14 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4 年 5 月 23 日,江苏苏垦贸

易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苏垦物流不再持有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

司股权。2014 年 6 月 30 日,苏垦物流与农垦投资等签署《补充协议》,因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5 月 23 日苏垦贸发经审计净利润为-1.68 万元,上述股权

转让价格调整为 405.56 万元。

2)溧水小贷

南京市溧水区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溧水小贷”)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金湖路,经营范围为面向“三农”

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垦物流

转让溧水小贷股权前,溧水小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农垦投

资以货币出资 3,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2%,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货币出资 1,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苏垦物流以货币出资 8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8%,江苏大和能源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

孔军以货币出资 1,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2%,石蓉以货币出资 1,5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5%。

2014 年 6 月 20 日,由于溧水小贷业务非公司主营业务,苏垦物流决议同意

苏垦物流将所持有的溧水小贷 8%的股权以经评估确认的评估值 801.68 万元转让

给农垦投资。2014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转让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8%股权的议案》。2014 年 12 月 19 日,

溧水小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苏垦物流不再持有溧水小贷股权。

(2)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

报告期内,李春江曾经担任公司董事长,于 2014 年 7 月离职;王小刚曾经

担任公司董事,于 2014 年 7 月离职。金鑫曾担任公司监事,于 2015 年 12 月任

期届满不再担任该职位;温素彬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5 年 12 月任期届满

不再担任该职位;孙良和曾经担任公司董事,于 2016 年 6 月离职。

8、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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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持股股东

1 射阳江淮粮食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49% 米业淮海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无重要采购商品和接收劳务的关联交易。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农垦麦芽 农产品 4,634.24 6,227.62 12,624.06

连云港吉本多食品有限公司 农产品 2.44 25.36 59.04

合计 4,636.68 6,796.98 12,683.10

报告期内,农垦麦芽向发行人采购大麦进行啤酒麦芽的加工生产。报告期内,

农垦麦芽的啤酒麦芽产量分别为 21.80 万吨、24.92 万吨及 20.82 万吨,销量分别

为 21.31 万吨、23.27 万吨及 22.73 万吨,啤酒麦芽的客户主要为华润雪花啤酒(中

国)有限公司、百威英博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农垦麦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5,595.09 万元、80,144.14 万元及

77,718.34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098.08 万元、-4,004.56 万元及-8,031.66 万元。

农垦麦芽因筹建时机器设备多采购进口设备导致投入过大且存在短期借款长期

使用的情况,使得农垦麦芽报告期内发生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2,774.34 万元、

2,918.88 万元及 2,967.63 万元,发生利息支出费用 2,948.56 万元、3,906.9 万元及

2,244.77 万元,目前处于亏损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向农垦麦芽销售大麦按市场价格结算,公司向农垦麦芽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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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收入占大麦整体销售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大麦平均单

价与公司向农垦麦芽销售大麦平均单价基本一致,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报告期内,

农垦麦芽采购大麦的单价由于大麦品质的差异各年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农垦麦芽销售大麦的情况如下:

大麦销售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公司向农垦麦芽销售大麦收入(万元) 4,634.24 5,448.61 12,624.06

公司对外大麦销售总收入(万元) 8,580.46 11,029.25 21,249.00

向农垦麦芽销售大麦占对外大麦销售

54.01% 49.40% 59.41%

总收入比重

向农垦麦芽销售大麦占公司营业收入

1.13% 1.30% 3.60%

比重

苏垦农发向农垦麦芽销售单价(元/kg) 1.80 1.92 2.08

苏垦农发对外大麦销售单价(元/kg) 1.74 1.90 2.10

农垦麦芽大麦总采购额(万元) 35,633.15 47,794.85 74,521.11

向发行人采购大麦额占农垦麦芽大麦

13.01% 11.40% 16.94%

总采购额比重

注:此外,2015年,因农垦麦芽业务需要,苏垦米业下属黄海储备库向农垦麦芽销售小

麦779.01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农垦麦芽主要根据当年苏北地区的大麦即时农场收购价

格并结合大麦品种及品质情况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报告期内公司向农垦麦芽销

售大麦的年平均价格分别为 2.08 元/kg、1.92 元/kg 及 1.80 元/kg。

根据啤酒工业信息网(http://www.cnbrewing.com/)公告的江苏地区滨海、

大丰、盐城、射阳、响水及东台六县市所有大麦农场收购价格测算,报告期每期

的平均价格分别为 2.05 元/kg、1.94 元/kg 及 1.64 元/kg。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价

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的整体变动趋势总体一致,单一年度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

是大麦品种及品质不同影响所致,发行人与农垦麦芽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

易。

发行人每年秋播季节主要种植小麦,但由于大麦种植可以满足下季水稻等农

作物调茬口的需要,发行人每年秋播季节会有少部分耕种面积种植大麦并对外销

售,且发行人为苏北地区啤麦农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鉴于农垦麦芽仍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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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大麦开展啤酒麦芽生产,因此未来该项关联交易仍将持续进行。报告期内,公司

向农垦麦芽销售大麦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60%、1.30%及 1.13%,

占比均较小。

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营业收入对农垦麦芽大麦销售金额不存在依赖,

该项关联销售不影响发行人经营的独立性。

(2)关联承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南通农场、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

司及云台农场承包耕地,每年确认的土地承包费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包 2016 年确认的 2015 年确认的 2014 年度确认的

发包方名称

资产种类 土地承包费成本 土地承包费成本 土地承包费成本

江苏省农垦集团 耕地 35,479.09 34,975.18 35,234.49

南通农场及江苏农

垦集团南通有限公 耕地 81.98 175.89 220.13

云台农场 耕地 34.50 -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土地承包协议》中的土地承包费结算时间的约

定向农垦集团支付土地承包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付款时间 支付周期 付款金额

2014 年 7 月 支付 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10 月土地承包费 17,606.88

2014 年 12 月 支付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4 月土地承包费 17,595.52

2015 年 7 月 支付 2015 年 5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土地承包费 17,574.08

2015 年 12 月 支付 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4 月土地承包费 17,556.98

2016 年 7 月 支付 2016 年 5 月至 2016 年 10 月土地承包费 17,554.79

2016 年 12 月 支付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4 月土地承包费 19,365.92

关联承包具体情况如下:

1)2011 年 12 月农垦集团将其拥有的耕地和晒场、水利设施 等附属 用地发

包给苏垦农发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每年每亩 360 元人民币,承包费每五年调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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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2016 年 12 月 10 日,苏垦农发与农垦集团就承包费调整签署了补充协议,

调整后的承包费为 398.33 元/亩/年。苏垦农发承包农垦集团土地具体情况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

主要无形资产”。

2)2013 年 10 月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与南通农场续签了双方于 2011 年 12 月

签订的述《土地承包协议》,承包面积变为 6,163 亩,承包费仍为 360.00 元/亩/

年,期限为 201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9 日。

2014 年 11 月苏垦农发授权南通分公司与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签订的

《土地承包协议》,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将苏通科技产业园已征用或拟征

用的土地中仍受托种植和管理的 5,582 亩耕地,承包给苏垦农发经营,承包费为

360.00 元/亩/年,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

2015 年 11 月苏垦农发授权南通分公司与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和南通

农场分别签订《土地承包协议》,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和南通农场分别将

园区已征用或拟征用的土地中仍受托种植和管理的 2,593 亩耕地,承包给苏垦农

发经营,承包费为 360.00 元/亩/年,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9 日。

2016 年 12 月苏垦农发授权南通分公司与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和南通

农场分别签订《土地承包协议》,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和南通农场分别将

园区已征用或拟征用的土地中仍受托种植和管理的 1,817 亩耕地,承包给苏垦农

发经营,承包费为 398.33 元/亩/年,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9 日。

3)2016 年 3 月苏垦农发授权云台分公司与江苏省云台农场《土地承包协议》,

江苏省云台农场将连云港市国土储备中心已征用的土地中仍受托种植和管理的

2,252.21 亩耕地,承包给苏垦农发经营,承包费为 360.00 元/亩/年,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25 日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

2016 年 12 月苏垦农发授权云台分公司与江苏省云台农场《土地承包协议》,

江苏省云台农场将连云港市国土储备中心已征用的土地中仍受托种植和管理的

2,252.21 亩耕地,承包给苏垦农发经营,承包费为 398.33 元/亩/年,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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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集团与发行人确定相关承包价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借鉴农垦系统已上市公司案例

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北大荒(600598)是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

团总公司的控股企业,2002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公司自 2000 年起不

向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支付土地承包金;海南橡胶(601118)为海南省

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2011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公司承包

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的平均承包价格约 60 元/亩/年。由于历史原因、地

域、作物品种等存在差异,其承包价格标准对发行人不具有参考意义,但相关土

地处理方式可以借鉴。

2)选取同地域农村土地流转政府指导价为参照对象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出台后,

全国各地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江苏农垦集团所属农场

周边农村也出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009 年江苏省农林厅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

务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09]7 号),明确了江苏省“分区域土地流转综合指导

价苏南、苏中、苏北分别为 600 元、650 元、550 元”。农垦集团拟发包给发行人

的国有划拨农用地 90%以上位于苏北区域,与周边农村自然环境近似,在定性定

量分析其他差异因素后,选取苏北区域农村土地流转的政府指导价为参照对象。

3)与参照对象进行差异分析

第一,土地性质、规模、产品不同

发行人承包农垦集团的土地是国有划拨农用地,约百万亩耕地,承担了国家

粮食安全战略的使命,必需保持承包前的种植结构不变,以种植稻麦等大宗粮食

为主。周边农村流转的土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单项流转规模一般在几亩、几十亩

到几百亩不等,实际流转中存在改变粮食种植为瓜果蔬菜、甚至畜禽养殖、休闲

观光的情况,单位土地产生的经济价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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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运营成本不同

发行人 2011 年重组时,种植业所涉沟渠涵闸、泵站等农业基础设施的相关

资产、人员全部划入,需承担资产折旧、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农村土

地流转后,承租方一般无偿使用配套的农田设施,较少承担固定资产折旧,生产

种植过程中主要使用季节性零时工。

4)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确定土地承包价格

参照江苏省农林厅发布的苏北农村土地流转价格 550 元/亩/年,扣减因划入

资产、职工导致的成本差异等因素,农垦集团和发行人协商确定按照耕地面积的

土地承包价格为 360 元/亩/年,并在双方签署的《土地承包协议》中予以明确,

已经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土地承包方案、协议均经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国资

委关于江苏省农垦集团国有划拨农用地承包经营方案的批复》(苏国资复

[2016]94 号)确认同意。此外,公司与农垦集团下属农场一年一签的《土地承包

协议》约定 360 元/亩/年,也是参考以上土地承包定价方法。

2011 年 11 月 1 日农垦集团将约百万亩耕地发包给发行人用于种植业经营,

承包期限 30 年,双方无异议,到期后顺延。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土地承包价格的

变化情况,保证承包双方的合法利益,土地承包价格应进行定期调整。鉴于发行

人承包土地后主要用于稻麦等大宗粮食的生产,经营的收益与产品(粳稻、小麦)

的市场价格密切相关,但其市场价格存在波动且难以准确取得,故考虑以国家发

改委公布的相关粮食的最低收购价的变动来替代市场价格的变动,将土地承包价

格的调整幅度与相关粮食的最低收购价格的调整幅度相挂钩。

2011 年在确定土地承包价格调整间隔周期时重点考虑大面积农业耕地承包

价格不宜频繁地调整,亦不宜调整时间间隔太长,使得土地承包价格偏离市场价

格(用每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相关粮食最低收购价”替代“市场价格”),以利于

保护承包双方的合法利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发行人和农垦集团确定调整期限

定为五年,即土地承包费每五年调整一次。最终确定发行人所承包农垦集团的国

有划拨农用地价格调整方案为:在首期确定的承包价格的基础上每 5 年调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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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调整的比例以该五年内第一年度的粳稻、红小麦、白小麦国家最低收购价的

加权平均值为基数,该五年内从第二年度起每一年度的粳稻、红小麦、白小麦国

家最低收购价的加权平均值对应基数增长百分比的算术平均值,根据该算术平均

值,调整下五年土地承包费。粳稻、红小麦、白小麦的权重以其各自年份种植面

积占该 3 类品种当年种植总面积的比重确定。根据以上价格调整办法,第一次调

整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未来 5 年的年承包价格每亩上涨 38.33 元,上涨幅度为

10.65%,即承包价格调整为 398.33 元/亩/年。

由于 2011 年签订协议时国家发改委分别公告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

麦和混合小麦等三种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故双方约定调价机制时明确分别按主要

种植品种白小麦及红小麦计算调整价格。但 2012 年国家发改委公告的白小麦(三

等,下同)、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等三种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保持一致,2013 年起

国家发改委将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等三种小麦的最低收购价统一为小麦

(三等)进行公告,故统一按小麦最低收购价及种植面积进行测算。此外,由于

发行人种植水稻品种基本为粳稻,故按粳稻最低收购价及水稻种植面积进行测

算。

根据《土地承包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第一次土地承包价格的调整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未来 5 年的土地年承包价格每亩上涨 38.33 元,上涨幅度为 10.65%,

即承包价格调整为 398.33 元/亩/年。

2016 年 11 月价格调整的具体过程如下:

最低收购价 面积(万亩)① 稻麦最低收购 较 2012 年

年度 粳稻 小麦 价加权平均值 基数年变

水稻 小麦 合计 (元/kg)② 动比例③

(元/kg) (元/kg)

2012 年 2.80 2.04 86.46 64.57 151.04 2.48 -

2013 年 3.00 2.24 87.49 67.97 155.47 2.67 7.78%

2014 年 3.10 2.36 88.94 70.62 159.56 2.77 12.02%

2015 年 3.10 2.36 89.60 74.70 164.31 2.76 11.66%

2016 年 3.10 2.36 91.10 81.42 172.52 2.75 11.14%

土地承包价格调整比例④ 10.65%

原土地承包价格(2011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元/亩)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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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收购价 面积(万亩)① 稻麦最低收购 较 2012 年

年度 粳稻 小麦 价加权平均值 基数年变

水稻 小麦 合计 (元/kg)② 动比例③

(元/kg) (元/kg)

土地承包价格调整金额(元/亩)⑤ 38.33

调整后土地承包价格(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元/亩) 398.33

注:①小麦面积为该年度夏熟承包农垦集团耕地中集体种植、联合经营和发包经营三种

模式下的小麦种植面积合计额,水稻面积为该年度秋熟承包农垦集团耕地中集体种植、联合

经营和发包经营三种模式下的水稻种植面积合计额,该合计额每年小于农垦集团承包面积的

2 倍,主要是还存在大麦种植及高效农业种植;②稻麦最低收购价加权平均值=(粳稻最低

收购价×水稻种植面积+小麦最低收购价×小麦种植面积)/稻麦合计种植面积;③较 2012

年基数年变动比例=(该年度稻麦最低收购价加权平均值—2012 年稻麦最低收购价加权平均

值)/ 2012 年稻麦最低收购价加权平均值;④土地承包价格调整比例为 2013 年至 2016 年

各年度稻麦最低收购价加权平均值较 2012 年基数年变动比例的算术平均值;⑤土地承包价

格调整金额=2011 年双方约定的土地承包价格(360 元/亩)×土地承包价格调整比例

根据 2016 年 11 月签订协议的土地承包价格,经测算(该测算不构成盈利预

测承诺),未来五年的年承包费将增加 3,727.13 万元,将直接增加发行人的生

产成本,同时 2017 年将增加营业成本(即减少营业利润)2,243.28 万元,占 2016

年净利润的 4.41%,土地承包价格的首次调整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影响较小。影响

种植业务盈利能力的因素主要为亩均产量以及销售单价。经测算(该测算不构成

盈利预测承诺),稻麦产量提升 0.92%且对外销售后或者销售单价提升 0.87%即

可增加母公司收入 2,243.28 万元,可覆盖因土地承包费调整而增加的成本。此

外,公司净利润基数已由 2012 年的 4.07 亿元增长为 2016 年的 5.09 亿元,土地

承包价格上涨对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受种植业的生产周期、保质周期等影响,经营具有明显的季

节性特点。每年种植的大小麦,大部分在当年通过种子和商品粮等的形式实现对

外销售;种植的水稻,大部分通过种子、大米和商品粮等的形式于第二年实现对

外销售。以下基本假设的基础上,公司报告期内各年净利润对农垦集团土地承包

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情况如下:

此次分析的基本假设基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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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假设除向农垦集团土地承包价格变动外,其他变量均未发生变化。

②假设公司当年种植的大小麦全部向外部实现销售,当年种植的水稻次年全

部对外实现销售。

③假设 2013 年夏播起开始对土地承包费进行调整,故 2014 年初存货中的自

产农产品(根据假设 2,期初自产农产品均为水稻)以及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账面

价值已按新的土地承包价格进行调整。

敏感性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6 年度敏感性分析

变动百分比 -10% 基准情况 10%

调整前净利润(万元) 50,903.12 50,903.12 50,903.12

承包土地加权平均面积(万亩) 97.88 97.88 97.88

其中:夏熟 97.80 97.80 97.80

秋熟 98.01 98.01 98.01

秋播 97.64 97.64 97.64

其中:水稻种植面积(万亩) 78.54 78.54 78.54

承包土地价格(元/亩) 324.00 360.00 396.00

调整后净利润(万元) 54,318.17 50,903.12 47,488.07

土地承包价格变动的敏感系数 -0.67

②2015 年度敏感性分析

变动百分比 -10% 基准情况 10%

调整前净利润(万元) 49,108.56 49,108.56 49,108.56

承包土地加权平均面积(万亩) 98.17 98.17 98.17

其中:夏熟 98.31 98.31 98.31

秋熟 98.19 98.19 98.19

秋播 97.80 97.80 97.80

其中:水稻种植面积(万亩) 74.02 74.02 7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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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百分比 -10% 基准情况 10%

承包土地价格(元/亩) 324.00 360.00 396.00

调整后净利润(万元) 52,518.62 49,108.56 45,698.51

土地承包价格变动的敏感系数 -0.69

③2014 年度敏感性分析

变动百分比 -10% 基准情况 10%

调整前净利润(万元) 49,220.70 49,220.70 49,220.70

承包土地加权平均面积(万亩) 98.50 98.50 98.50

其中:夏熟 98.70 98.70 98.70

秋熟 98.43 98.43 98.43

秋播 98.31 98.31 98.31

其中:水稻种植面积(万亩) 68.85 68.85 68.85

承包土地价格(元/亩) 324.00 360.00 396.00

调整后净利润(万元) 52,695.19 49,220.70 45,746.20

土地承包价格变动的敏感系数 -0.71

注:水稻种植面积为承包农垦集团耕地中统一生产经营模式下的水稻种植面

积。

报告期内,在满足以上两个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当公司向农垦集团承包土地

的价格每变动 1%,净利润分别变动-0.71%、-0.69%和-0.67%。净利润对农垦集

团土地承包价格成负相关性,且变动的敏感性较大。

针对以上情况,为避免经营业绩出现异常波动,公司通过加强生产经营管理、

增加新品种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生产规模等手段,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尽量减

轻因为发行人承包农垦集团国有农用地价格调整带来的风险。最近三年国家水稻

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较为稳定或有微小下调,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对该最低收购

价进行大幅调整的可能性较小,发行人承包价格在 2016 年 11 月按照协议进行一

次性调整后未来 5 年将保持不变。

未来价格调整的基础是稻麦最低收购价或者粮食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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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分析可知,在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间,最低收购价与粮食统计价格具有一定

的正相关性。从长远看最低收购价或者粮食统计价格的上涨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

由于调价机制的存在,粮食市场价格的增长将导致土地承包价格的上涨,但

同时亦会带来公司稻麦农产品、大米及稻麦种子销售收入的增长,销售收入的增

长金额将远高于土地承包成本的增长金额。但粮食价格增长的同时,除土地承包

费成本外的种子成本、其他可变成本以及期间费用亦可能随着粮食价格的波动而

产生变化。

从国家粮食相关政策以及过去十年粮食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看,调价机制的

基础——粮食市场价格具有稳定性,未来土地承包费的调整亦具有稳定性,稳定

的粮食价格波动以及未来土地承包费的对应调整不会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造成

较大影响。

发行人向农垦集团签署土地承包合同的程序情况如下:

2011 年农垦集团种植业资源整合时,农垦集团作为发行人前身农发有限的

唯一股东,将其拥有的国有划拨农用地中约百万亩耕地及附属用地发包给发行人

用于种植业经营,并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1 年 10 月 20 日,农垦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江苏省农垦集团农业资源整合改制上市的议案》,同意整合种植业资产

后,将与种植业相关的国有划拨农用地发包给发行人经营。

2011 年 11 月 15 日,农垦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农发有限承包农垦集团国有农用地价格测算报告。

2011 年 12 月 1 日,发行人前身农发有限与农垦集团签订《土地承包协议》,

就土地承包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2011 年 12 月 16 日,农发有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

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土地承包协议>》。

2016 年 9 月 29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江苏省农垦集团国有划拨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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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承包经营方案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94 号),确认农垦集团将授权经营范围

内的国有划拨农用地发包给发行人,同意农垦集团与发行人前身农发有限签订的

《土地承包协议》。

农发有限于 2012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发行人,创立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上述制度从权限、

程序等方面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严格规定。农垦集团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

行人与农垦集团之间的土地承包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

2016 年 11 月发行人与农垦集团之间因调整土地承包费单价而签署补充协议依次

履行了以下程序:

2016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与农垦集团之间土地承包费的议案》,同意按照 2011 年发行人和农垦

集团签署的《土地承包协议》中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的土地承包单价,会前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在会

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

避。

2016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与农垦集团之间土地承包费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调整公司与农垦集团之间土地承包费的议案》,同意了上述土地承包单

价调整事项,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针对定价稳定性发行人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调整土地承包价格将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已建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制度,上述制度从权限、程序等方面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严格规定。农垦集团

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与农垦集团之间的土地承包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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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未来发行人与农垦集团之间因调整土地承包费单价等

事项而签署补充协议履行的程序包括:

①召开董事会前,获得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先认可;

②召开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③召开监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

④召开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

⑤发行人与农垦集团签订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协议。

2)《土地承包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是客观的,价格调整不具有随意性

①调价机制的计算过程具有客观性

发行人和农垦集团确定调整期限定为五年,即土地承包费每五年调整一次;

调整的比例以该五年内第一年度的粳稻、红小麦、白小麦国家最低收购价的加权

平均值为基数,该五年内从第二年度起每一年度的粳稻、红小麦、白小麦国家最

低收购价的加权平均值对应基数增长百分比的算术平均值,根据该算术平均值,

下五年土地承包费顺应调整。粳稻、红小麦、白小麦的权重以其各自年份种植面

积占该 3 类品种当年种植总面积的比重确定。

如果国家停止对稻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时,土地承包费依据上述调整机制结合

当时粮食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整比例。

根据以上双方确定的土地承包费每五年调整一次的方法,计算依据具有可操

作性,计算过程是客观的。

②调价机制的参考指标具有客观性

第一、粮食市场价格的选取具有客观性

根据《土地承包协议》以及《关于<土地承包协议>第十一条之确认书》,在

国家稻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选取国家稻麦最低收购价作为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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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市场价格;若国家停止稻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在满足每五年调整周期内的粮食

市场价格采用同一口径的前提下,按以下顺序选取序列在前的同一顺位数值作为

每一年度粮食市场价格:

A、国家稻麦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粳稻、小

麦目标价格或类似价格;

B、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公布的江苏地区监测地市的粳稻出库价 9 月份至次年

1 月份的算术平均值,以及小麦出库价 5 月份至 9 月份的算术平均值;

C、江苏省各地市国家级粮食储备库 9 月份至次年 1 月份的粳稻拍卖价加权

平均值,以及 5 月份至 9 月份小麦拍卖价加权平均值;

D、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其他权威参考价格。

上述数据均为国家相关部门或具有政府职能性质的粮食机构公布或形成的

具有权威性、长期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粮食市场价格,因此调价机制中的粮食

市场价格选取具有客观性。

第二、稻麦种植面积具有客观性

江苏地区农作物种植一般均开展稻麦两熟种植,同一片耕地在夏熟一般种植

小麦或大麦,在秋熟一般均种植水稻,且发行人农作物种植需要整体规划,稻麦

种植方案、种植品种、种植区域等因素的确定不具有随意性。因此,同一年度稻

麦种植面积的比值具有稳定性,调价机制中采用的稻麦种植面积具有客观性。

③农垦集团承诺将严格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不单方随意

调整土地承包费

《土地承包协议》约定,农垦集团应维护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非

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农垦集团亦出具承诺,承诺将严格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

《土地承包协议》,除协议约定的承包费调整机制外,承诺不单方随意调整土地

承包费。如果国家停止对稻麦实行最低收购价,农垦集团将按照与发行人已确认

的方式及顺序选取粮食市场价格,依据上述调整机制并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后,确定土地承包费调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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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价机制的基础——粮食市场价格具有稳定性,未来土地承包费的调整

亦具有稳定性

①粮食市场价格关乎国计民生,粮食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的可能性很小

粮食既是普通商品,又是战略物资;粮食价格(特别是稻麦价格)既关系国

计民生,还是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的关键。为保障

农民收入,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国家通过多种措施稳定粮食市场和粮食价格,

粮食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的可能性很小。

首先,国家以《农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方式确立了国家在粮食生产方面以保护粮食生产者积极性、促进粮

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以及增加农民收入等立法目标,通过

多种手段稳定粮食市场、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从立法来看,国家制定了粮食

最低收购价制度,最低收购价应以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为原则制

定,在粮食价格过低时稳定粮食价格;也明确了价格干预措施,在粮食价格显著

上涨或可能显著上涨时,平抑粮食价格涨幅。因此,法律法规层面来看,国家对

粮食生产实行价格支持和保护,不会放任粮食市场价格大幅波动。

其次,从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农

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2017 年中央

一号文件)等主要政策条文看,在未来较长期间内国家仍将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

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以特别保障粮食价格不出现大幅下跌,保障粮食生产者收

入水平,以保持粮食生产者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运

行包括公布稻麦最低收购价、制定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及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稻

麦等主要部分。

A、国家发改委于每年 9-10 月份公布下一年度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每年 1-2

月份公布当年度水稻(包括早籼稻、中晚籼稻以及粳稻)最低收购价。

B、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中

储粮总公司等联合于每年上半年或当季新粮集中上市前公布最低收购价执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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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对最低收购价执行的粮食主产区范围及对应的最低收购价执行期间(主要为

新粮集中上市及之后一段时间)、最低收购价执行程序及主体以及粮食标准等内

容进行详细规定。

C、当各特定省粮食市场价格在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期间内低于最低收购价

时,即由该省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

单位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在相关区域

内启动预案,挂牌收购粮食。中储粮总公司及时组织有关委托收储库点按照预案

规定标准,在预案启动区域同时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

②从过去十年稻麦粮食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看,稻麦粮食市场价格呈现稳中

有升的态势,未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

注:粳稻及小麦统计价格分别为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公布的江苏地区监测地市的粳稻出库

价 9 月份至次年 1 月份的算术平均值,以及小麦出库价 5 月份至 9 月份的算术平均值,单位

均为元/kg。2012 年国家发改委公告的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等三种小

麦的最低收购价保持一致,2013 年起国家发改委将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等三种小麦

的最低收购价统一为小麦(三等)进行公告。

近 10 年来,国家稻麦最低收购价和稻麦市场价格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未

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稻麦粮食市场价格的稳中有升,促进了我国粮食安全战略

的实施和三农问题解决。长期来看,我国粮食价格将总体平稳,并随着经济发展

水平而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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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出租情况

根据 2011 年 11 月 23 日农垦集团向下属各单位下发《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实施农业资源整合方案的决定》,农场办公房屋全部转入苏垦农发的,

为维持农场日常办公需要,暂由农场使用部分房屋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自重组完

成之次月起算)。过渡期内,农场另行解决办公用房的,则不收取使用费。过渡

期届满,农场仍继续使用苏垦农发房屋的,自过渡期届满之次日按照市场价格计

算并收取使用费。

2015 年 1 月,部分农场已通过自建房屋等方式停止使用苏垦农发房产,但江

苏省国营白马湖农场、江苏省国营滨淮农场、江苏省国营东坝头农场、江苏省岗

埠农场、江苏省国营海安农场、江苏省临海农场、江苏省三河农场、江苏省黄海

农场、江苏省东辛农场等 9 家农场决定暂继续租用苏垦农发房屋,均与发行人签

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均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租赁

面积合计为 8,339.52 平方米,合计年租金为 45.66 万元。2015 年及 2016 年,发

行人取得关联租金收入 45.66 万元及 45.66 万元。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预付款项 农垦集团 15,186.61 - 13,825.58 - 13,669.69 -

小计 15,186.61 - 13,825.58 - 13,669.69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应付账款 江苏省国营云台农场 21.24 - -

小计 21.24 - -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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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18.12 306.6 286.22

注:关键管理人员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与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的共同投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事项包括发行人全资子

公司苏垦物流与农垦投资共同投资设立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4

年 12 月 19 日更名为南京市溧水区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及因发行人

2011 年重大资产重组被动形成的对南通苏垦物流有限公司的共同投资(相关情

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

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市溧水区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南京市溧水区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水小贷”)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登记机关为南京市溧水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

320124000067472,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金湖路,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

机构业务代理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2 年 2 月 16 日,农垦投资、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大和能

源有限公司、孔军以及苏垦物流共同签署公司章程。2012 年 3 月 23 日,江苏省

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了《关于同意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

业的批复》。

设立时,溧水小贷的出资及股权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农垦投资 3,200 1,600 32.00

江苏大和能源有限公

3,000 1,5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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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

1,800 900 18.00

责任公司

孔军 1,200 600 12.00

苏垦物流 800 400 8.00

合计 10,000 5,000 100.00

2)南京市溧水区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情况

2014 年 6 月 20 日,由于溧水小贷业务非公司主营业务,同时,为消除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的情形,苏垦物流决定转让所持溧水小贷的股权。

苏垦物流转让溧水小贷股权前,溧水小贷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农垦投资 3,200 3,200 32.00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

1,800 1,800 18.00

责任公司

江苏大和能源有限公

1,500 1,500 15.00

石蓉 1,500 1,500 15.00

孔军 1,200 1,200 12.00

苏垦物流 800 800 8.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2014 年 6 月 20 日,苏垦物流决议同意苏垦物流将所持有的溧水小贷 8%的

股权以经评估确认的评估值 801.68 万元转让给农垦投资。2014 年 7 月 5 日,发

行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8%股权的议案》。2014 年 12 月 19 日,溧水小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苏垦物流不再持有溧水小贷股权。

综上,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情形已经消除。

(2)关联担保情况

2016 年 7 月,农垦集团、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三元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农垦集团作为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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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行人)与债权人(即上述银行)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至 2018 年 7 月 15 日形成的

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 21,000 万元。

(3)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农垦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其他偶发性关联交

易主要为关联购买涉农资产、出售非涉农资产股权及关联资产无偿划拨,详细情

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2、2012 年后资

产重组情况”。

四、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

(一)《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十七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

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1)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向董事会披露其与关联交易各方的

关联关系;

(2)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

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3)关联股东可以参加审议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是否

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无权就该事项

参与表决;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股东宣告关联股东不参

与投票表决;

(4)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

规定的特别决议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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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百零七条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除法律、行政法规、有关部门规

定和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拥有以下特别职权:

(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

计净资产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

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提案涉及投资、财产处置和收购兼并等事项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知中充分说明该事项的详情,包括:涉及金额、价格(或计价方法)、资产的账

面值、对公司的影响、审批情况、是否涉及关联交易等。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需进

行资产评估、审计或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

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情况、审计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四十一条与《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一致,详情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

“三、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之“(一)《公司章程》的规定”之第七十

七条。

第四十二条被提出回避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定性被要求回

避、放弃表决权有异议的,可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就此作出决议。如异议者

仍不服的,可在召开股东大会后以法律认可的方式申请处理。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关于委托出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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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

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2)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

董事的委托;

(3)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

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

(4)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

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四)《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3)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4)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

(6)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由董事

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批准权限的,由股东大

会批准。

第十八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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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

第十九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须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农垦集团、南通农场、农垦麦芽)发生的关联交

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签订了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4 年至 2016 年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

为:“经审核,我们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 2014-2016 年发生的买卖商品、提供/接受劳务、承包土地

的行为,系发行人根据经营需要与关联方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其作价遵循了市

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且依法定程序进行,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2、近三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发行人接受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系控股股东为支持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而

实施的行为,有助于解决发行人经营活动资金的需求,且依法定程序进行,不存

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转让和收购股权/资产的行为,系发行人为整合同类

业务并剥离与主业无关的其他业务而实施的业务整合行为,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股

权、收购资产的行为,其作价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且依法定程序进

行,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 2014-2016 年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

允,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的预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我

们事前对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相关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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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符合本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也较小。

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继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1、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在遵循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关

联交易制度的基础上,将通过制定严格、细致的关联交易协议条款、严格履行关

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保护股东权益。

2、公司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

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制度,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和合理。

3、公司将尽量减少未来关联交易的发生。控股股东农垦集团出具《关于减

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农垦集团作为苏垦农发的控股股东期间,农垦

集团将尽量避免与苏垦农发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

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农垦集团将严格遵守苏垦农发的

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

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农垦集团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苏垦农发的经营决

策权损害苏垦农发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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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发行人设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所有的董事均经过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每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3 年。发行人现任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境外居留权 任职时间

胡兆辉 董事、董事长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孙宝成 董事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姜建友 董事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苏志富 董事 中国/无 2016.7.10-2018.12.17

王立新 董事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马绍晶 董事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李友根 独立董事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应瑞瑶 独立董事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李 翔 独立董事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胡兆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江苏省农垦职工大

学农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国营白马湖农场副场长兼种子公司经

理、江苏省国营白马湖农场场长、农垦集团副总经理、发行人总经理,现任农垦

集团总经理、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发行人董事长。

孙宝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 年出生,南京农业机械化学

校会计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农垦集团财务部科员、处长、部长,现任农

垦集团副总经理,发行人董事。

姜建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出生,江苏农学院毕业,

本科学历,农学学士,推广研究员。曾任黄海农场场长助理及副场长、农垦集团

农业发展部副部长、大华种业总经理、发行人副总经理、农垦集团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主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现任农垦集团副总经理、江苏农垦汤泉国际

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发行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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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志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农艺师,

曾任江苏省黄海农场副场长、滨淮农场场长、发行人黄海分公司总经理、发行人

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王立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出生,东南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学士毕业,南京农业大学农业推广专业毕业,硕士学位,高级畜牧师、高级

经济师。曾任淮海农场乳品厂厂长、办公室主任、副场长,滨淮农场场长,新洋

农场场长。现任农垦集团办公室主任、发行人董事。

马绍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壳

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专员及财务经理、美国贝恩战略管理咨询公司

咨询顾问、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上海格雷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现任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

任发行人董事。

李友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法学博士,南京大

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发表学术论文 70 多篇,专著 3 部,主持司法部重

点项目“民法实效制度研究”、教育部项目“虚假广告的法律治理研究”等省部

级课题。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应瑞瑶,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南京

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1 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 项,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子课题 2 项,省部级科研项

目 12 项,其他各类项目 20 余项;发表学术论文 100 余篇,出版著作 5 部。现任

发行人独立董事。

李翔,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专

业)。南京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

以及财政部重点科研项目等多项研究课题。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发行人设监事 5 人,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3 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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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监事 2 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发行人每届监事会监事任期 3 年。

发行人现任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境外居留权 任职时间

周作义 监事会主席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顾宏武 监事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丁军 监事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孟亚平 职工监事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王亦勤 职工监事 中国/无 2016.6.15-2018.12.17

周作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8 年出生,江苏盐城师范专科

学校数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农垦集团政治处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农

垦集团人事部部长。现任农垦集团党委副书记,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顾宏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

计师。曾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计划财务部副主任科员。现任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发行人监事。

丁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诚鼎创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泰州苏垦诚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众恒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发行人监事。

孟亚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江苏省泰州畜牧兽

医学校牧医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畜牧师。曾任江苏省新曹农场副场长、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八一农场场长(援藏)、淮安农垦事业办主任、农垦集团人力

资源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现任发行人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王亦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农

艺师,曾任江苏省新洋农场副场长,江苏农垦集团弶港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发行人弶港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发行人职工监事、发行人黄海分公司总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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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均为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 3 年,包括总经

理 1 人、副总经理 2 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1 人。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境外居留权 任职时间

苏志富 总经理 中国/无 2016.6.25-2018.12.17

庄炎 副总经理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许峰 副总经理 中国/无 2015.12.18-2018.12.17

董事会秘书 2015.12.18-2018.12.17

仲小兵 中国/无

财务总监 2015.12.18-2018.12.17

苏志富,现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庄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

济管理专业毕业。曾在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部工作,曾任农垦集团国有资产经

营部科员、科长、副部长、部长,农垦集团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发行人副总经

理。

许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 年出生,江苏农垦职工大学农

学专业在职大学专科毕业。曾任黄海农场七分场技术员、副场长,泗阳农场副场

长,黄海农场副场长、场长,淮海农场场长,淮海农工商董事长、总经理;现任

发行人副总经理。

仲小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 年出生,南京大学会计学系

毕业,管理学学士、会计专业硕士。曾任农垦集团财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苏

垦米业办公室主任、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农垦集团

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兼

财务总监。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发行人董事会已设立战略发展、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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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胡兆辉、董事姜建友、董事兼总经理苏志富、董

事马绍晶、独立董事应瑞瑶组成,其中董事长胡兆辉为主任。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应瑞瑶、独立董事李翔、董事孙宝成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瑞瑶为主任。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翔、独立董事李友根、董事王立新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李翔为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友根、独立董事应瑞瑶、董事马绍晶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李友根为主任。

(五)核心技术人员

苏垦农发的核心技术人员包括陈培红、徐启来、王俊仁以及周凤明 4 人,具

体情况如下:

陈培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出生,江苏农学院植物保

护专业本科、南京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高级农艺师,现任苏垦农发农业发展

部总经理。1986 年 8 月至 2010 年 1 月,在江苏省国营临海农场从事农业技术推

广和管理工作;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农垦集团农业发展部副处长从

事农业(植保)技术研究与农业管理工作;2011 年 11 月至今,任苏垦农发农业

发展部总经理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与科研管理工作。2013 年 12 月荣获“全国粮食

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表彰。

徐启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南京农业大学农学

系农学学士、扬州大学农学院农技推广广硕士,高级农艺师,苏垦农发农业发展

部副总经理、苏垦农发农科院副院长。1994 年 8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新洋农

场场长助理等职务主要从事麦稻高产技术栽培研究与推广;2011 年 11 月至今,

任苏垦农发农业发展部副总经理,围绕麦稻生产从耕翻、平田整地、播种、栽插、

施肥、打药、收获等全程机械化技术,研究探索麦稻高产稳产配套技术。其于

2009 年 9 月被确定为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次中青年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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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带头人。

王俊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 年出生,江苏农学院农学专

业农学学士,高级农艺师,现任苏垦农发农科院副院长(主持工作)。1993 年 1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白马湖种子公司副经理分管科研工作(稻麦良繁及新品种

选育);1997 年 10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大华种业白马湖分公司经理分管科研

工作(稻麦良繁及新品种选育);2002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徐州大华总经

理、董事长分管科研(白皮小麦新品种选育);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

大华种业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分管科研(水稻、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其

参与选育了华麦 6 号、华麦 7 号、D 优 205、钱优 146、苏玉 27、苏玉 31、华Ⅱ

优 69 以及 6Ⅱ优 2 号等数个优质稻麦品种。

周凤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扬州大学农学专业

本科毕业,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现任大华育种研究院副院长。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4 月,从事良种繁育、农技推广、新品种选育工作;2003 年 5 月至今,

从事稻麦新品种选育工作。其于 2007 年被江苏省种子站评为先进工作者,于 2006

年荣获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科技奖”;其参与选育了大华香糯、华粳 1 号、

华粳 2 号、Ⅱ优 118、天优 218、华粳 3 号、华粳 4 号、华麦 1 号、华麦 2 号、

华麦 5 号以及华麦 6 号等数个优质稻麦品种。

(六)董事、监事的选聘程序

1、公司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公司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见下表:

日期 会议 选聘情况 提名情况

选举胡兆辉、孙宝成、姜建

胡兆辉、孙宝成、姜建友、孙

友、孙良和、王立新、马绍

良和、王立新的提名人是农垦

2015 年第二次 晶 为 公 司 第 二届 董 事 会董

2015.12.18 集团,马绍晶的提名人是航天

临时股东大会 事,选举李友根、应瑞瑶、

投资,李友根、应瑞瑶、李翔

李翔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的提名人是董事会。

事。

同意孙良和辞去董事职务,

2016 年第一次

2016.7.10 选举苏志富为公司第二届董 苏志富的提名人是农垦集团。

临时股东大会

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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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公司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见下表:

日期 会议 选聘情况 提名情况

公司职工代表 选举孟亚平、苏志富为职工

2015.12.15 -

大会 代表监事。

选举周作义、顾宏武、丁军

周作义、顾宏武的提名人是农

2015 年第二次 为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

2015.12.18 垦集团,丁军的提名人是诚鼎

临时股东大会 会选举出的监事孟亚平、苏

创投、千壹投资、诚鼎投资。

志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同意苏志富辞去职工代表监

公司职工代表

2016.6.15 事职务,选举王亦勤为职工 -

大会

代表监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

苏垦农发的董事马绍晶持有新疆扬帆正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7.76%股权,新

疆扬帆正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航天投资 0.31%的财产份额,航天投资持有苏

垦农发 3.02%的股份。

报告期内,苏垦农发的前董事王小刚曾持有新疆扬帆正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5.53%的股权,现已转让给与本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新疆扬帆正兴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航天投资 0.31%的财产份额,航天投资持有苏垦农发 3.02%的股份。

苏垦农发的监事丁军持有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的股权,持有

上海恒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的财产份额,上海恒智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诚鼎创投 2.5%的股权,诚鼎创投持有苏垦农发 1.6%的股权。

苏垦农发的前监事金鑫直接持有千壹投资 66.17%的财产份额;同时,金鑫

持有上海真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股权,上海真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千壹

投资 0.67%的财产份额;千壹投资持有苏垦农发 1.17%的股份。

童有红为苏垦农发的前监事金鑫的兄弟姐妹的配偶,持有上海真金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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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50%股权,上海真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千壹投资 0.67%的财产份

额;千壹投资持有苏垦农发 1.17%的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苏垦农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外投资 注册资本/认

姓名 与发行人关系 出资比例

企业名称 缴出资总额

新疆扬帆正兴股

无关联关系 1,288 7.76%

权投资有限公司

马绍晶

上海格雷特投资

无关联关系 1,018 1%

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艾睿斯拓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 无关联关系 10 5%

公司

李翔

南京深睿想企业

管理咨询中心 无关联关系 10 5%

(普通合伙)

江苏农垦诚鼎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江苏

江苏农垦诚鼎投

省农垦投资管理 500 3%

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系控股

丁军

股东农垦集团全

资子公司

上海恒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无关联关系 732 13%

伙)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6 年在公司领取薪

酬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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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公司领

姓名 职务 2016 年薪酬(万元)

胡兆辉 董事、董事长 不适用 否

孙宝成 董事 不适用 否

董事

姜建友 32.27 是

总经理(2015.12.18-2016.6.17)

职工监事

(2015.12.18-2016.6.15)

苏志富 37.11 是

董事(2016.7.10-至今)、总经

理(2016.6.25-至今)

孙良和 董事(2015.12.18-2016.6.17) 20.61 是

王立新 董事 不适用 否

马绍晶 董事 不适用 否

李友根 独立董事 8.00 是

应瑞瑶 独立董事 8.00 是

李翔 独立董事 8.00 是

周作义 监事会主席 不适用 否

顾宏武 监事 不适用 否

金鑫 前任监事 不适用 否

丁军 监事 不适用 否

孟亚平 职工监事 43.42 是

王亦勤 职工监事 28.42 是

庄炎 副总经理 45.24 是

许峰 副总经理 42.42 是

仲小兵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44.63 是

陈培红 农业发展部总经理 33.99 是

农业发展部副总经理

徐启来 28.95 是

、农科院副院长

王俊仁 农科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29.84 是

周凤明 大华育种研究院副院长 14.79 是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关联企业领取收入;上表人员除

了在公司领取以上薪酬外,未在公司享受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外其他待遇和

退休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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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本公司 兼职情况

姓名 所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农垦集团 总经理 公司的控股股东

胡兆辉 董事长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副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的企业

农垦集团 副总经理 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曾控制的企

承德银河连杆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

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的企业

孙宝成 董事 泰州苏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

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的企业

南京垦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的企业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的企业

江苏省总会计师协会 副会长 无关联关系

王立新 董事 农垦集团 办公室主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马绍晶 董事

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无关联关系

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无关联关系

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

李友根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事 司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 无关联关系

江苏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 会长 无关联关系

江苏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无关联关系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教授 无关联关系

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独立董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应瑞瑶 限公司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 理事 无关联关系

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 理事 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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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兼职情况

姓名 所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江苏省农村财政学会 常务理事 无关联关系

江苏区域经济研究会 常务理事 无关联关系

南京大学会计学系 副教授 无关联关系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 南京艾睿斯拓企业管理咨询有

李翔 执行董事 无关联关系

事 限公司

南京深睿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执行事务合

无关联关系

(普通合伙) 伙人

农垦集团 党委副书记 公司的控股股东

江苏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监事会主席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公司

监事会 江苏省金象传动设备股份有限

周作义 监事会主席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主席 公司

江苏农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公司的控股股东开展的研

江苏农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会长

究会

计划财务部

农垦集团 公司的控股股东

副部长

南京中山大厦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江苏省农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顾宏武 监事

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的企业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

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的企业

职工监

王亦勤 苏垦农发黄海分公司 总经理 公司的分公司

泰州苏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 董事、总经

公司控股股东参股的企业

司 理

丁军 监事 江苏农垦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 常务副总经

公司股东的普通合伙人

司 理

广州众恒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关联关系

农垦集团 副总经理 公司的控股股东

姜建友 董事 江苏农垦汤泉国际生态科技发

副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展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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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单位兼职。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亲属关系情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

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协议

(一)签订协议的情况

公司与苏志富、孟亚平、王亦勤、庄炎、许峰、仲小兵、陈培红、徐启来、

王俊仁和周凤明等 10 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全

日制劳动合同书》,与胡兆辉、孙宝成、姜建友、苏志富、王立新和马绍晶等 6

位董事签订了《董事聘任协议》,与李友根、应瑞瑶和李翔等 3 位独立董事签订

了《独立董事聘任协议》,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作了严格的规定。

(二)作出的承诺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承诺书》,向本公司

承诺:“如实披露了简历、兼职、持股、家庭成员等有关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未在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

公司、企业中任职,或持有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公司、企业股份或出资的

情形;在履行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尽责的义务;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上述合同或承诺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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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2013 年 12 月,监事乔如栋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职。2014 年 5 月 15 日,

发行人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顾宏武为公司监事。

2、2014 年 7 月,总经理胡兆辉因江苏省省委组织部工作安排原因辞职。2014

年 8 月 11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聘任姜建友为总经理。

3、2014 年 7 月,董事长李春江、董事王小刚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2014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长李春江、董事王小刚

辞职,选举姜建友、马绍晶为董事。2014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选举胡兆辉为董事长。

4、2015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胡兆辉、

孙宝成、姜建友、孙良和、王立新、马绍晶、李友根、应瑞瑶、李翔九人为发行

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友根、应瑞瑶、李翔为独立董事;选举周作义、顾

宏武、丁军为股东代表监事,连同 2015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的孟亚平、苏志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兆辉为

董事长,决定聘任姜建友为总经理,聘任庄炎、许峰为副总经理,聘任仲小兵为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作

义为监事会主席。

8、2016 年 6 月,总经理姜建友因工作调动原因辞职。2016 年 6 月 25 日,

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苏志富为总经理。

9、2016 年 6 月,董事孙良和因工作调动原因辞职。2016 年 7 月 10 日,发

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董事孙良和辞职,选举苏志富为董事。

10、2016 年 6 月,职工代表监事苏志富因工作调动原因辞职。2016 年 6 月

15 日,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职工代表监事苏志富辞职,选举王亦勤为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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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监事。

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发行人部分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均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变化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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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情况

(一)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

2012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和第一届监事会;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规则及相关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

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

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

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

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1)修改本章程;(12)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3)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

保事项;(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6)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

的担保;(5)对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6)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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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对外担保。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

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

三分之一时;③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

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情形。

(2)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不包括会议召

开当日)通知各股东。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

前(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①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②提交会

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③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④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⑤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①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人情况;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③披露持有本公司

股份数量;④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情形;⑤是否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案提出。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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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

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

(3)股东大会提案

股东大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提案

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前述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

会补充通知。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4)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

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②董

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③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

酬和支付方法;④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公司年度报告;⑥除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①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②公

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③公司章程的修改;④变更公司形式;

⑤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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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百分之三十的;⑥股权激励计划;⑦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

事项。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名),

设董事长一名。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如下:(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

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

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1)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4)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5)董事长认为必

要时;(6)总经理提议时;(7)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8)《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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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5 日

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

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

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

说明。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代表三

名和公司职工代表两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如下:(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

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4)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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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

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2、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

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主席应当在十日内

召集临时会议:(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

有关规定的决议时;(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害时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被股东提起诉讼时;(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

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的;(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

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

行。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

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

况。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

2012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李友根、温素彬和应瑞瑶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015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友根、应瑞

瑶、李翔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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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

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于独立董事具有以下特别职权:(1)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

的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与关联

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

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

董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6)可以在

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书面意见:(1)提

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

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

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

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6)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四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2011 年 11 月 22 日,经农发有限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副总

经理庄炎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 12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仲小

兵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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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仲小兵为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

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2)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

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

工作,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监管机

构问询;(6)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的职责;(7)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时,

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8)负

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9)《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

本章程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议事规则。

1、战略发展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胡兆辉、姜建友、苏志富、马绍晶、应瑞瑶组成,胡兆辉

担任主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适时评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

长期发展规划;(2)对公司经营计划(包括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1-1-46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议;(3)研究制订公司重组及转让公司所持股权、改制、并购、组织机构调整

的方案;(4)对本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重大投资、重大融资、重大担保、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6)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应瑞瑶、李翔、孙宝成组成,应瑞瑶担任主任。提名委员会主

要行使下列职权:(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3)对董事(包

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4)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李翔、李友根、王立新组成,李翔担任主任,审计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提议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协

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组织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6)公司董事会

授予的其他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友根、应瑞瑶、马绍晶组成,李友根担任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根据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该等薪酬计划

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

要方案和制度等;(2)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

情况,并对其年度绩效考评提出建议;(3)制订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计划,并对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进行管理;(4)负责对公司

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1-46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

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制度;上述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主要内容不存在差异。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的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召开 12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情况 主要决策事项

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

全体发起人 监事,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董事、

创立大会 (或发起人代 监事薪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暨 2012 年 表)、董事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1 2012-12-18 第一次临 选人、监事候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重大

时股东大 选人、高级管 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

会 理人员候选人 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

等 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听取《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12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2013年—2017年)的议案》、

全体股东(或 《关于2013年度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

股东代表)、 《关于2013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2012 年 度

2 2013-05-16 董事、监事、 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

股东大会

高级管理人员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13

等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3年度申请向金融机构借款计划的

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对外提供

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13年度公

司董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听取独立

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2013 年 度 全体股东(或 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14-05-15

股东大会 股东代表)、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

1-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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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情况 主要决策事项

董事、监事、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13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 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公

等 司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

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

行授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听取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

报告。

全体股东(或

2014 年 第 股东代表)、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溧水县苏垦农村小

4 2014-07-05 一次临时 董事、监事、

额贷款有限公司8%股权的议案》。

股东大会 高级管理人员

全体股东(或

2014 年 第 股东代表)、

5 2014-08-26 二次临时 董事、监事、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 高级管理人员

全体股东(或

2014 年 第 股东代表)、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投资计划

6 2014-11-27 三次临时 董事、监事、 的议案》、《关于为大华种业公司提供

股东大会 高级管理人员 担保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4年度利润

全体股东(或

分配的议案》、《关于 2015年度公司财务

股东代表)、

2014 年 度 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年度

7 2015-03-19 董事、监事、

股东大会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年度申请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计划的议案》。

全体股东(或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2015 年 第

股东代表)、 人民币(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8 2015-03-20 一次临时

董事、监事、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股东大会

高级管理人员 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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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情况 主要决策事项

等 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2-2014年财务报表

及相关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2-201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制订<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15~2017)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就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

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

于制定<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

案》、《关于制定<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全体股东(或

股东代表)、

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投资计划

董事候选人、

2015 年 第 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职工代表监

9 2015-12-18 二次临时 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事、股东代表

股东大会 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

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等

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3-2015年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

案》、《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全体股东(或 《关于2016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2015 年 年 股东代表)、 案》、《关于确认公司2013-2015年度关

10 2016-3-18 度股东大 董事、监事、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

会 高级管理人员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

等 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公 司 2016年 度申 请银 行借 款计 划的 议

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

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1-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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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情况 主要决策事项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承诺的议案》,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

述职报告。

全体股东(或

股东代表)、

2016 年 第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董事、董事候

11 2016-7-10 一次临时 《关于公司股东名称变更并修改<公司

选人、监事、

股东大会 章程>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

全体股东(或

2016 年 第 股东代表)、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投资计划

12 2016-12-10 二次临时 董事、监事、 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与农垦集团

股东大会 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土地承包费的议案》。

公司自股东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决议内容及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的签署均符合上述法规和制度要求。

(二)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农发有限董事会设立起,农发有限第一届董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会议名 出席会议

序号 召开时间 主要决策事项

称 情况

第 一 届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1 2011-11-22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设立江苏省农

第 一 次 等

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8家分公司的议案》等。

会议

审议通过《接受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种植业

第 一 届 资产、人员(划转)转让方案》、《江苏省农垦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非种植业资产、人员划转方

2 2011-12-16

第 二 次 等 案》、《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农垦

会议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土地承包协议>》、《关于

聘请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工作报告和2012年工作

第 一 届

计划》、《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3 2012-05-05 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2012年度投

第 三 次 等

资计划》、《公司2012年度筹资计划》、《公司

会议

购买和处置部分资产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

1-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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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 出席会议

序号 召开时间 主要决策事项

称 情况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

裁工作细则》、《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

部门设置方案》、《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核决权限管理制度》、《公司资金集

中管理制度》、《接受集团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

资产划转的议案》、《公司部分基础设施投资项

目》、《公司201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司

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聘请公司

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 一 届 审议通过《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海分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公司投资一批场头看护用房项目的议案》、《江

4 2012-06-18

第 四 次 等 苏省农垦米业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江苏绿特隆米

会议 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大华种业集团关于无法收回

第 一 届

应收款项的议案》、《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增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5 2012-08-30 资淮安大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第 五 次 等

公司收购涉农资产及内部转让相关资产的议

会议

案》。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6 2012-09-0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量改革的议案》。

第 六 次 等

会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

7 2012-09-16

第 七 次 等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8 2012-10-10

第 八 次 等 的议案》。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 一 届

“超级粳稻育种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议案》、《关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9 2012-10-29 于米业公司成立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粮油贸易

第 九 次 等

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大华种业对泗洪县大

会议

华种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 一 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5-9月份利润分配的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10 2012-11-25 议案》、《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江苏省农垦农业

第 十 次 等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第一届董事会共召开 30 次会议,第

1-1-46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 出席会议

序号 召开时间 主要决策事项

称 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

任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办理江苏省农垦农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的议

案》、《关于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机构设置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

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

第 一 届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关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于确定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 2012-12-18

第 一 次 等 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制定<

会议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省

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制定<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

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苏省农垦农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制定<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议案》。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为苏垦物流公司和苏垦米业公司

2 2013-01-28

第 二 次 等 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会议

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

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13年—2017年)的议

案》、《关于2013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

第 一 届 《关于2013年度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2013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3 2013-04-26

第 三 次 等 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会议 聘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3年度申请向金融机构借款计划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

议案》、《关于2013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12年高级管理人

1-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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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 出席会议

序号 召开时间 主要决策事项

称 情况

员 薪 酬 方 案 及 2013 年 经营 业 绩 考 核 指 标 的 议

案》、《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 一 届

审议通过《关于在宿迁市承租土地进行规模化种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4 2013-05-13 植并设立宿迁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对苏垦米

第 四 次 等

业公司和苏垦物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会议

第 一 届

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申请短期信用的议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5 2013-06-03 案》、《关于苏垦农发黄海分公司购入黄海农场

第 五 次 等

65台插秧机并实施技术改装的议案》。

会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为大华种业公司和苏垦米业粮贸

6 2013-06-20

第 六 次 等 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会议

听取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的汇报,审

第 一 届

议通过《关于收购淮安华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7 2013-08-11 议案》、《关于苏垦农发云台分公司向连云港吉

第 七 次 等

本 多食 品有 限公 司销售蔬 菜的 关联 交易 的议

会议

案》。

第 一 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关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8 2013-10-15 于为苏垦米业公司和大华种业公司提供授信担

第 八 次 等

保的议案》。

会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为苏垦米业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

9 2013-12-06

第 九 次 等 议案》。

会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10 2013-12-27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 十 次 等

会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1 2014-01-20

第 十 一 等 股权的议案》。

次会议

第 一 届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增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资 控股 陕西 农垦 大华种业 有限 责任 公司 的议

12 2014-03-28

第 十 二 等 案》、《关于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加

次会议 注册资本的议案》。

13 2014-04-04 第 一 届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为大华种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1-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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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 出席会议

序号 召开时间 主要决策事项

称 情况

董 事 会 等 案》。

第 十 三

次会议

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

于201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2014

年度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14年度公

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

第 一 届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14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14 2014-04-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

第 十 四 等

度申请银行授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

次会议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14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13年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14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总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15 2014-05-26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第 十 五 等

次会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为大华种业公司和苏垦米业粮贸

16 2014-06-16

第 十 六 等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

第 一 届

限公司8%股权的议案》、《关于向农业银行申请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17 2014-06-20 授信的议案》、《关于为大华种业公司和苏垦物

第 十 七 等

流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14年第

次会议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听取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的汇报,审

第 一 届 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关于公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司总经理变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总部部

18 2014-08-11

第 十 八 等 门名称及职能的议案》、《关于为苏垦米业公司

次会议 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 一 届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19 2014-08-31 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 十 九 等

的议案》。

次会议

1-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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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 出席会议

序号 召开时间 主要决策事项

称 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

《关于大华种业公司投资参股种业电子商务平

台的议案》、《关于在宿迁市湖滨新区投资设立

第 一 届

种业、米业两家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20 2014-11-12 总部机构设置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省农

第 二 十 等

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

次会议

案》、《关于为大华种业公司和苏垦米业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 2015

第 一 届

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

21 2015-02-27 第 二 十

等 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一 次 会

年度申请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关

于 2015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4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 2015 年经营业绩

考核指标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2-2014年财务报表及相

关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2-2014年关

第 一 届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制订<江苏省农垦农业

董 事 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

全体董事

22 2015-03-05 第 二 十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二 次 会 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议 (2015~2017)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

案》、《关于制定<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关

于制定<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1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47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会议名 出席会议

序号 召开时间 主要决策事项

称 情况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关于向农业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关于为

全体董事

23 2015-3-24 第 二 十 大 华种 业公 司和 苏垦米业 公司 提供 担保 的议

三 次 会 案》。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为大华种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24 2015-4-20 第 二 十

等 案》。

四 次 会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为苏垦米业粮贸公司提供担保的

25 2015-6-24 第 二 十

等 议案》。

五 次 会

第 一 届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增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6 2015-7-20 第 二 十

等 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农业银行申请借款的议

六 次 会

案》。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2015年上半年

27 2015-9-2 第 二 十

等 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七 次 会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议通过《关于为苏垦米业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

全体董事

28 2015-9-28 第 二 十 议案》、《关于修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

八 次 会 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议通过《关于设置中德作物生产与农业技术示

全体董事

29 2015-10-27 第 二 十 范园的议案》、《关于为苏垦米业公司提供担保

九 次 会 的议案》。

第 一 届 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审议

30 2015-12-3

第 三 十 等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次会议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 二 届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全体董事

31 2015-12-18 董 事 会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第 一 次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1-1-47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会议名 出席会议

序号 召开时间 主要决策事项

称 情况

会议 议案》。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为大华种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32 2016-1-18

第 二 次 等 案》。

会议

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关于公司2013-2015年财务报表及相关报

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2016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

2016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确

认公司2013-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第 二 届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33 2016-2-27 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 三 次 等

2016年度申请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关于公

会议

司201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关

于201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16年经营

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

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

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

34 2016-3-4

第 四 次 等 机构先行赔付出具承诺的议案》。

会议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为大华种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35 2016-4-14

第 五 次 等 案》。

会议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苏垦米业新设电商公司暨打造电

36 2016-6-1

第 六 次 等 子商务平台项目的议案》。

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关于

第 二 届

公司总经理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名称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37 2016-6-25 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为子公

第 七 次 等

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6

会议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 二 届 全体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2016年上半年财务

38 2016-9-12

董 事 会 等 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案》、《关于向汇丰银行申

1-1-47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会议名 出席会议

序号 召开时间 主要决策事项

称 情况

第 八 次 请借款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会议 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第 二 届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投资计划的议案》、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与农垦集团之间土地承包费的

39 2016-11-25

第 九 次 等 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议 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

《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6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14-2016年财务报表及

相关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

议案》、《关于2017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确认公司2014-201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第 二 届

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董 事 会 全体董事

40 2017-2-24 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 十 次 等

2017年度申请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关于公

会议

司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16年高级管理人

员 薪 酬 方 案 及 2017 年 经营 业 绩 考 核 指 标 的 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运作,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均

符合以上规定和制度要求。董事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农发有限监事会设立起,农发有限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情况 主要决策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苏省农垦农业

第一届监事会

1 2011-11-22 全体监事 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

第一次会议

议案》.

2 2012-05-05 第一届监事会 全体监事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1-47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情况 主要决策事项

第二次会议 《 公 司 2012 年 度 公 司 监 事 薪 酬 方

案》。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苏垦农发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情况 主要决策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苏省农垦农业

第一届监事会

1 2012-12-18 全体监事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

第一次会议

席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第一届监事会 告》、《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

2 2013-04-26 全体监事

第二次会议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3年监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苏垦农发黄海分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

3 2013-06-03 全体监事 购入黄海农场65台插秧机并实施技

第三次会议

术改装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淮安华萃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苏垦农

第一届监事会

4 2013-08-11 全体监事 发云台分公司向连云港吉本多食品

第四次会议

有限公司销售蔬菜的关联交易议

案》。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

5 2013-10-15 全体监事

第五次会议 议案》。

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

第一届监事会

6 2014-04-25 全体监事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4年监

第六次会议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

司监事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溧水县苏垦农村

7 2014-06-19 全体监事

第七次会议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8%股权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经

8 2014-08-10 全体监事

第八次会议 营情况的报告》。

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

第一届监事会

9 2015-02-27 全体监事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5年监

第九次会议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

司2012-201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2015年

第一届监事会

10 2015-09-02 全体监事 上半年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

第十次会议

案》。

1-1-47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出席会议情况 主要决策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第一届监事会

11 2015-12-3 全体监事 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

第十一次会议

案》。

第二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

12 2015-12-18 全体监事

第一次会议 会主席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第二届监事会 告》、《关于确认公司2013-2015年度

13 2016-2-27 全体监事

第二次会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2016年

第二届监事会

14 2016-9-12 全体监事 上半年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

第三次会议

案》。

第二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农垦集团

15 2016-11.25 全体监事

第四次会议 之间土地承包费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第二届监事会 告》、《关于确认公司2014-2016年度

16 2017-2-24 全体监事

第五次会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运作,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监事会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均

符合以上规定和制度要求。各监事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行为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9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人次 委托出席人次

人次 亲自出席

2012 年 3 公司聘请独立

董事后仅召开一 0 0 否

次董事会)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亲自出席人次 3

2013 年 董事会召开次数 9

1-1-476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人次 委托出席人次

人次 亲自出席

27 0 0 否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亲自出席人次 3

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人次 委托出席人次

人次 亲自出席

2014 年

30 0 0 否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亲自出席人次 12

董事会召开次数 11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人次 委托出席人次

人次 亲自出席

2015 年

33 0 0 否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亲自出席人次 9

董事会召开次数 8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人次 委托出席人次

人次 亲自出席

2016 年 24 0 0 否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亲自出席人次 9

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随着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独立董事在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完善、公司发展方向

和战略的选择、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以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的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认真履行职权,依法筹备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会议,确保了会议的依法召开,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改善公司治理发挥了重

1-1-47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立以来,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收支

活动、薪酬制定、董事、高管年度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其设立和运行有

效提升了董事会运行的效率、决策的科学性及监督的有效性,促进了公司治理结

构的完善。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本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制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

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及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

(一)保证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治理完善的的具体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于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 93.14%的股权,本次假设按

照 26,000 万股上限发行后仍合计持有公司 67.84%的股权。同时,农垦集团总经

理胡兆辉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减少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不当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关联交易

价格的确定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

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公司业务及管理规章制度主

1-1-478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要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与资金管理制

度、采购管理制度、研发管理制度、质检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审检管理制

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确知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经

营特点,在所有重大循环方面都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和测试发现,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所有重大

方面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

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

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

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天健审

[2017]1-18 号《关于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苏垦农发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现金收支和个人账户收款情况

因所处农业行业存在特殊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现金收支情况。但报告期

内发行人通过建立《现金收支业务管理办法》,严格限定现金收支的具体范围,

将现金支出规模与各主体主要负责人的绩效挂钩,明确下属各主体未按要求执行

的,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将承担经济责任。经逐步规范,发行人将原现金支

出大部分改为银行转账,发行人现金发生额下降明显。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收入

金额分别为2,377.25万元、1,710.72万元和1,407.51万元,占相应年度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0.68%、0.41%和0.34%。报告期内现金支出分别为562.54万元、206.10

万元和168.63万元,占相应年度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21%、0.06%和0.05%。

1-1-479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其次,为满足公司个体经营户客户付款便利的需求,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

过个人卡账户代收货款的情形。该类个人卡账户2014年全年借方发生额为16.59

万元,分别占发行人所有银行账户借方发生额的为0.001%。由于个人卡代收货款

存在经营风险,大部分个人卡已于2013年末前进行清理,少量因绑定办公电话费

用等特殊原因而未能及时清理的个人卡亦已于2014年10月末前全部销户清理完

毕。2014年11月1日起,发行人不再存在利用个人卡收款的情形。

1、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收支情况

(1)现金收支交易流程

农作物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等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

不可避免存在现金收支的情形。例如,向农户、个体经营户等销售种子、原粮等

产品,聘请物流运输个体经营户、临时工等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现金支付。

1)现金收入交易流程:

发行人下属分子公司零售现金收入于当日及时缴存公司账户,工作日于每日

下班前至银行柜台缴存至公司账户,休息日或下班后通过ATM缴存百元以上纸

钞,各分子公司不得留存现金销售货款。

2)现金支出交易流程:

业务部门根据相关协议、合同及结算单等,填写付款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

根据公司业务核决权限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总账审核,最后由出纳复核后支付相应

金额,但单笔付款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通过单位现金进行支付,单笔超过1,000

元的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报告期内现金收支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408,420.67 417,835.21 350,825.57

营业成本 326,829.09 337,255.69 269,880.57

现金收入金额 1,407.51 1,710.72 2,377.25

现金支出金额 168.63 206.10 562.54

现金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0.34% 0.41% 0.68%

现金支出占营业成本比例 0.05% 0.06% 0.21%

注:现金收支金额已剔除现金解款或存入、备用金存取等公司内部往来现金收支金额。

1-1-480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收支金额已经大幅降低。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收入金

额分别为2,377.25万元、1,710.72万元和1,407.51万元,占相应年度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0.68%、0.41%和0.34%。报告期内现金支出分别为562.54万元、206.10

万元和168.63万元,占相应年度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21%、0.06%和0.05%。

(3)报告期内现金收支的内控措施

1)发行人制定了《现金收支业务管理办法》,严格限定了现金收支的具体范

围;

2)发行人下属各分子公司现金账目应当日清月结,现金收入应于收款当日

送存开户银行,工作日应于每日下班前至银行柜台将现金收入缴存至公司账户,

休息日或下班后应通过ATM缴存现金收入中百元以上纸钞,各分子公司不得留

存现金销售货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及时缴存的,应说明原因将未缴存金额

并报上一级财务部门备案。除对个人零星销售外,其他业务均应通过银行账户转

账方式收款。

3)进一步压缩各分子公司基本户限额,除部分业务规模较大的分子公司外,

其余分子公司基本户日余额上限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应及时上缴至公司归

集户。

4)各公司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

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

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各公

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5)严格限制单笔现金支出金额上限,结算零散用工报酬,1,000元以下可使

用现金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使用1,000元以上现金支付时,需报经上一级资

产财务部门批准;严禁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项目款项,1,000元以上的工程款

必须采取银行转账结算方式;费用报销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可用备用现金支付,

1,000元以上一律通过转账支付。

6)采购业务应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零星物

资确需支现金的,应提前上报现金使用计划。计划内使用现金零星采购的,工作

日开具现金支票支付。

7)将现金收支业务纳入各分子公司规范化考核,明确下属分子公司未按公

1-1-48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司要求执行现金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应承担经济责任。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个人卡收款情况

(1)利用个人卡收款的交易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款存在通过个人卡进行归集后转入至公司账户的情

形,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分子公司距离开户银行较远,部分客户为个体经营户,

通过银行柜台对公汇款结算不便,多通过ATM机进行汇款。因此,公司部分分

子公司经母公司同意后,由单位员工开设个人卡并通过个人卡代收客户款项。个

体经营户客户先将销售款项转至单位员工个人卡归集,再由单位员工将相应的款

项转入至公司账户,财务部门根据相应银行汇款单据进行账务处理。

(2)报告期内利用个人卡收款金额的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个人卡账户借方发生额 - - 16.59

占公司同期所有银行账户借方发

- - 0.001%

生额比例

报告期内,2014年发行人存在使用个人卡代收货款的情形,但占比较低。由

于个人卡代收货款存在经营风险,大部分个人卡已于2013年末前进行清理,少量

因绑定办公电话费用等特殊原因而未能及时清理的个人卡亦已于2014年10月末

前全部销户清理完毕。2014年11月1日起,发行人不再存在利用个人卡收款的情

形。

(3)发行人对个人卡收款的内控措施

针对报告期内曾存在的个人卡收款,发行人曾主要采取以下内部控制措施严

格控制个人卡收款带来的业务风险:

1)由财务部门负责监控个人卡的使用,专卡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每日查询个人卡账户当日收款和转账情况,及时了解

个人卡资金往来情况,并由财务部会计人员负责核对和登记;

3)出纳人员收到客户款项之后,及时与销售人员核对相关款项,核对无误

后,由出纳人员及时分笔将客户款项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并获取银行汇款单据,

进行账务处理;

4)发行人制定《现金收支业务管理办法》,严禁以个人名义开立银行卡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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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入,并及时清理注销个人卡,并将所有余额转入发行人账户。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资产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466.92 19,179.76 38,725.71

应收票据 60.00 200.00 1,280.00

应收账款 12,793.32 16,835.03 14,212.38

预付款项 28,009.57 26,525.22 23,928.65

其他应收款 1,118.79 649.21 1,696.46

存货 167,624.73 180,117.79 170,177.62

其他流动资产 11,036.68 10,219.60 8,341.51

流动资产合计 257,110.00 253,726.61 258,362.3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17.52 700.00 700.00

长期股权投资 49.00 49.00 58.00

固定资产 123,055.83 119,300.74 115,462.72

在建工程 3,956.72 2,958.22 3,593.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59.65 21.38 11.05

无形资产 11,494.70 9,666.43 7,232.33

长期待摊费用 1,991.38 2,140.01 2,007.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7 3.98 0.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2.81 795.93 219.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2,951.69 135,635.68 129,284.13

资产总计 400,061.70 389,362.30 387,6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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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负债及股东权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678.14 37,645.00 67,235.00

应付票据 - 67.48 -

应付账款 20,007.80 21,118.69 16,903.93

预收款项 40,109.40 25,645.94 29,033.61

应付职工薪酬 20,442.30 21,216.50 20,120.10

应交税费 605.11 926.11 696.16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25,779.38 37,151.53 38,981.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45.64 2,163.98 1,777.32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125,067.78 145,935.23 174,747.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1,018.00 1,302.00

专项应付款 - - -

递延收益 12,886.70 11,518.54 10,295.1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86.70 12,536.54 11,597.10

负债合计 137,954.48 158,471.77 186,344.50

股东权益

股本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资本公积 28,566.69 28,566.69 28,566.69

盈余公积 17,487.15 13,749.21 9,509.83

未分配利润 129,447.37 102,683.82 78,163.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55,501.20 224,999.71 196,239.93

少数股东权益 6,606.02 5,890.81 5,062.03

股东权益合计 262,107.22 230,890.52 201,301.96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400,061.70 389,362.30 387,6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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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08,420.67 417,835.21 350,825.57

减:营业成本 326,829.09 337,255.69 269,880.57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4.09 134.86 165.87

销售费用 14,416.77 13,723.33 13,302.82

管理费用 30,891.31 27,874.95 28,548.65

财务费用 1,330.50 2,304.15 2,553.82

资产减值损失 200.99 325.56 261.01

加:投资收益 - -0.02 41.56

二、营业利润 34,427.92 36,216.66 36,154.40

加:营业外收入 17,506.06 14,457.60 14,085.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4.34 42.59 15.11

减:营业外支出 326.06 168.94 173.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92 27.55 58.42

三、利润总额 51,607.93 50,505.33 50,065.89

减:所得税费用 704.81 1,396.76 845.19

四、净利润 50,903.12 49,108.56 49,220.70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 -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501.49 48,759.78 48,909.51

少数股东损益 401.63 348.78 311.1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金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0,903.12 49,108.56 49,220.7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3 0.61 0.6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3 0.61 0.61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8,837.89 455,853.47 390,2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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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88.8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553.61 17,674.07 13,677.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4,391.50 473,527.54 404,039.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2,783.90 312,699.93 270,469.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87,765.04 83,695.80 77,219.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21.65 1,968.21 1,639.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380.56 25,689.57 25,107.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4,651.14 424,053.52 374,435.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740.36 49,474.02 29,603.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98 841.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2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5.03 119.65 439.64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402.58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00.45 3,370.96 2,543.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75.48 3,499.60 4,247.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574.38 20,712.89 23,897.1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0.00 - 2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74.38 20,712.89 24,097.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98.90 -17,213.29 -19,849.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00.00 800.00 1,968.1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700.00 800.00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6,811.50 144,170.00 189,583.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511.50 144,970.00 191,5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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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9,062.36 174,044.00 178,202.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1,903.44 22,800.16 15,926.36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386.43 320.00 265.04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965.80 196,844.16 194,129.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454.30 -51,874.16 -2,578.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17,287.16 -19,613.43 7,175.76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179.76 38,725.71 31,549.9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466.92 19,112.29 38,725.71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445.43 12,848.98 35,709.27

应收票据 - - 1,000.00

应收账款 2,666.62 6,118.11 2,102.21

预付款项 26,195.20 24,318.00 21,776.20

其他应收款 38,888.98 28,740.90 16,135.62

存货 86,662.93 94,152.96 95,240.68

其他流动资产 132.40 55.98 14.52

流动资产合计 184,991.55 166,234.94 171,978.5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58,994.04 58,994.04 52,294.04

固定资产 92,137.30 90,189.78 88,861.23

在建工程 743.85 349.60 628.61

生产性生物资产 59.65 21.3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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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3,985.41 3,830.75 1,814.27

长期待摊费用 487.16 447.89 94.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0.81 377.72 61.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6,908.22 154,211.17 143,765.49

资产总计 341,899.77 320,446.10 315,743.99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负债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4,000.00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14,267.69 16,676.86 11,478.44

预收款项 25,920.17 20,469.32 25,203.26

应付职工薪酬 16,191.60 16,863.57 16,073.30

应交税费 343.20 258.24 255.26

应付利息 - 11.72

其他应付款 46,922.29 44,628.44 60,136.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183.66 1,658.89 1,322.42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104,828.61 100,555.34 118,480.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专项应付款 -

递延收益 6,272.51 6,471.53 6,237.88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72.51 6,471.53 6,237.88

负债合计 111,101.12 107,026.87 124,718.51

股东权益

股本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资本公积 34,730.92 34,730.92 34,730.92

盈余公积 16,886.77 13,148.83 8,9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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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99,180.96 85,539.48 67,385.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30,798.65 213,419.23 191,025.48

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0,798.65 213,419.23 191,025.4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

341,899.77 320,446.10 315,743.99

3、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91,678.13 299,790.48 267,142.13

减:营业成本 244,535.70 248,404.15 215,342.3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1.41 50.65 56.93

销售费用 5,376.84 4,501.58 4,065.29

管理费用 18,456.88 16,365.95 17,967.43

财务费用 -123.97 142.91 -482.65

资产减值损失 217.83 -4.96 47.64

加: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 23,093.43 30,330.20 30,145.11

加:营业外收入 14,471.54 12,351.07 11,718.4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0.33 29.56 15.11

减:营业外支出 56.50 87.37 73.0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03 24.46 48.80

三、利润总额 37,508.48 42,593.90 41,790.51

减:所得税费用 129.06 200.14 87.14

四、净利润 37,379.42 42,393.75 41,703.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379.42 42,393.75 41,703.37

五、综合收益总额 37,379.42 42,393.75 41,703.37

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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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1,009.47 292,086.24 257,401.8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782.54 12,720.27 30,301.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6,792.02 304,806.51 287,703.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0,960.86 173,695.77 165,550.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74,438.54 70,886.04 66,405.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6.05 475.89 301.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61.17 37,604.45 14,076.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4,946.63 282,662.15 246,334.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845.39 22,144.36 41,369.4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3.30 72.84 392.46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4.18 1,892.51 1,625.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7.47 1,965.34 2,018.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4,512.27 15,259.19 16,661.2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700.00 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12.27 21,959.19 24,661.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04.80 -19,993.85 -22,642.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000.00 18,000.00 13,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00.00 18,000.00 13,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00.00 22,000.00 9,008.9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0,544.15 21,010.79 13,207.21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544.15 43,010.79 22,216.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44.15 -25,010.79 -9,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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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17,596.45 -22,860.29 9,510.38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48.98 35,709.27 26,198.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445.43 12,848.98 35,709.27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本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

日、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17】第1-17号

《审计报告》。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或据其计算而得。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

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天健会计师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情况如下:

1-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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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业务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取得方式

经营地 性质 直接 间接

大华种业 江苏省 江苏省南京市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徐州大华 江苏省 江苏省徐州市 制造业 95.3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泗洪大华 江苏省 江苏省泗洪县 制造业 79.4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淮安华萃 江苏省 江苏省淮安市 种植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企业下合

陕垦大华 陕西省 陕西省 制造业 60.00

苏垦米业 江苏省 江苏省南京市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米业黄海 江苏省 江苏省盐城市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黄海储备库 江苏省 江苏省盐城市 制造业 5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米业淮海 江苏省 江苏省盐城市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射阳淮农 江苏省 江苏省盐城市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米业宿迁 江苏省 江苏省宿迁市 制造业 70.00 设立

米业滨淮 江苏省 滨海县滨淮农场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米业粮油 江苏省 江苏省南京市 商业 100.00 设立

米业张家港 江苏省 江苏省张家港市 制造业 100.00 设立

米业洪泽 江苏省 江苏省洪泽县 制造业 100.00 设立

苏垦物流 江苏省 江苏省南京市 商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苏恒农资 江苏省 江苏省连云港市 商业 8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大华生物 江苏省 江苏省淮安市 商业 95.2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宿迁大华 江苏省 江苏省宿迁市 制造业 100.00 设立

米业湖滨 江苏省 江苏省宿迁市 制造业 100.00 设立

江苏三河粮

食储备库有 江苏省 江苏省淮安市 制造业 50.00 设立

限公司

米业电商 江苏省 江苏省南京市 商业 2,000.00 设立

2、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变化情况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万元

购买日至

购买日至当期期

股权取 股权取得 股权取 当期末被

被购买方 购买日 末被购买方的净

得成本 比例(%) 得方式 购买方的

利润

收入

陕垦大华 2014 年 5 4,700.00 58.75 增资 2,706.09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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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6 日

从 2014 年 5 月开始,陕垦大华纳入 2014 年合并报表范围。根据陕垦大华工

商登记材料,大华种业持股 60%,由于当时部分股东尚未缴足出资,上述

58.75%比例按陕垦大华各股东实缴出资计算。2016 年,陕垦大华各股东已按照

认缴出资额缴纳全部出资。

(2)处置子公司

经苏垦农发 2014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苏垦农发全资子公司苏垦物流将所持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76%股权转让

给农垦投资,转让价格以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

告》(苏银信评报字〔2014〕第 004 号)确认的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苏垦贸

发净资产评估值为 602.34 万元为作价依据;2014 年 1 月 14 日,苏垦贸发股东会

决议分红 67.03 万元,分配后净资产 509.36 万元,对应评估值为 535.31 万元,

苏垦物流持有的苏垦贸发 76%股权的评估值为 406.84 万元。2014 年 6 月 30 日,

苏垦物流与农垦投资等签署《补充协议》,因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5 月

23 日苏垦贸发经审计净利润为-1.68 万元,上述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为 405.56 万

元。

2014 年 5 月 6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协议转让江苏苏垦贸易发展

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4〕52 号),批准了本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5 月 23 日,本次股权转让在江苏省工商局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程序。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宿迁大华 新设子公司 2015 年 4 月 8 日 800 万元 100%

米业湖滨 新设子公司 2015 年 4 月 2 日 980 万元 100%

江苏三河粮食储备库

新设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00 万元 50%

有限公司

米业电商 新设子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00 万元 100%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

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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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

期间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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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

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

用。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

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

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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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

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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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

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

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

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

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

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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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

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

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

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

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

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

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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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2)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

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

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

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

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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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十一)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应收款项单项金额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余额 5%以上的款项

标准

作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应收关联企业款项组合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分析法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账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以下同) 0.00 0.00

3 个月-1 年 3.00 3.00

1-2 年 15.00 15.00

2-3 年 50.00 50.00

3-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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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农产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包括包

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原材料发出、收获或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以及农产品、库存商品发出

时均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品种类别成

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

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

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

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对于秧盘等大量使用、且可以合理估计使用时间的周转材料按照使用时间进

行摊销,其他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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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6、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分类

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

田作物、蔬菜等。

(2)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

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

费用等必要支出。外购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

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3)消耗性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成本与可变性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

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

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

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4)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盘存制度

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与处置

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当在收获或出售时,按照其账面价值结转成本。结

转成本的方法为加权平均法。

消耗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6)生产过程中资本化和费用化的项目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19 家种植业分公司,在种植业分公司中,分公司本部和供

应贸易部发生的管理和销售人员工资、运输装卸费、研究开发费、业务招待费、

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折旧等与管理、销售和研发相关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进行了费用化处理;种植业分公司的生产区发生的与种植业直接和间接相关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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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归属于生产成本的成本和费用计入了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了资本化处理。

7、存货盘点方法及替代性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包含农资、农产品、大米、种子等。

(1)农资的盘点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农资主要包含化肥和农药两种,大部分化肥和农药根据厂家

的标准包装进行整齐堆放。盘点时,首先清点库房存放的化肥和农药的包装数量

(袋、包、瓶等),然后根据单位包装所含的化肥和农药数量(㎏/袋、包或瓶等),

计算库存化肥和农药总量(㎏)。最后核对盘点的化肥和农药数量和账面数量是

否存在差异,有无盘盈盘亏。

(2)农产品的盘点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农产品一般堆放于仓库。盘点日,首先采用皮尺或其他测量

工具测量农产品占用的总体积,然后选取单位体积(如 1m)的农产品,进行称

重(㎏),计算出单位容重(㎏/m),再根据测量出的农产品占用的总体积和计

算出的单位容重计算仓库农产品总数量,最后核对盘点的库存农产品数量和账面

农产品数量,检查是否存在差异,有无盘盈盘亏。

(3)大米和种子的盘点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产成品大米和种子按照标准包装进行整齐堆放。盘点日,首

先清点库房存放的产成品的包装数量(袋、包等),然后根据单位包装所含的产

成品数量(㎏/袋、包等),计算库存产成品数量(㎏)。最后核对盘点的产成品

数量和账面数量,检查是否存在差异,有无盘盈盘亏。

(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管理规范,核算清楚,除农产品存在测量误差外,

不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含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

的资产: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通常和惯用

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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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

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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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

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

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

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

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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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

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

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

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

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30 5 9.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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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5 19.00-11.88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5 19.00-11.88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31.67-19.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5 31.67

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十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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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九)生产性生物资产

1、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

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对其拥有或者控制;(2)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公司;(3)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葡萄树 年限平均法 10 0 10.00

其他果树 年限平均法 10 0 10.00

3、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为葡萄树和梨树,按照葡萄树和梨树各自生命周

期来确定资产使用寿命,由于葡萄树和梨树未来可收回残值很少,所以公司确定

葡萄树和梨树不存在净残值。

(二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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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40—50

软件 5

品种使用权 10

专利技术 20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

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

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

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

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

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

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一)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

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

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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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

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

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

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

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

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

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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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

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

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二十四)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

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

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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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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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14〕13 号),对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

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

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

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

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

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

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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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由于业务类型的具体差异,公司各类业务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存在一定的差

异。根据收入确认方法的不同,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可分为土地发包收入、农产品

销售收入、种子经销收入、种子直销或代繁收入、大米经销收入、大米直销和贸

易收入、储备粮销售收入、农资贸易收入和大米、种子及农资零售收入等类型,

各类型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土地发包业务

种植季节前,公司与农工签订土地发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将土地交付给农

工,同时收取发包土地款或取得收款凭证,按照发包收入总额在发包期间按月平

均分配计入收入,同时结转相应成本。

(2)农产品销售业务

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购货方验收确认单后,视同将商品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收入金额已确定,公司确认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3)种子代繁业务

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购货方或承运人并签收确认后,视同将商品所有

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收入金额已确定,公司确认收入,同时

结转成本。

(4)种子经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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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经销商货款后,确认为预收账款,同时对发出或交付给经销商的种

子确认为发出商品。每月根据双方核对一致的调运量和当时市场价格暂估确认收

入并结转成本。当销售季节结束后,按照各经销商的销售状况和行业特点,最终

确定销售价格,确认收入并对本季预结收入进行一次性调整。

(5)大米直销和贸易业务

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购货方并经购货方检验通过后,视同将商品所有

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收入金额已确定,并收取货款或取得收

款凭证后,公司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6)大米经销业务

公司大米经销客户主要为商超客户。公司向购货方发出的商品确认为发出商

品,当购货方将收货信息上传电子信息平台后,公司及时登录对账,同时,将对

账凭证交购货方财务确认,经购销双方对所购货物的数量确认无误后,视同将商

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收入金额已确定,公司确认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7)储备粮销售业务

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并经购货方验收合格后,视同将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收入金额已确定,公司确认收入,同

时结转成本。

(8)农资销售业务

公司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购货方并经其验收确认后,视同将商品所有权上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收入金额已确定,公司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

本。

(9)种子、大米和农资零售业务

公司将种子、大米或农资交付给购货方,且收入金额已确定,并收取货款或

取得收款凭证后,视同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确认收

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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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

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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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或者事项。

(三十)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

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

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

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

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三十一)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

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

价其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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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

会计信息。

五、发行人适用的税率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3%、13%、17%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3%、5%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

房产税 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 1.2%、12%

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二)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有业务所涉及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税收优 适用

主体 所涉业务 适用的规章制度

惠政策 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

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免征增 三十五条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 不适

值税 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 用

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

销售自产 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农产品 局确定。

苏垦农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

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免征企

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 不适

业所得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 用

一款规定,谷物、油料等种植及初加工免征

企业所得税。

农业生产 免征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 不适

资料销售 值税 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批发和 用

业务 零售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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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 适用

主体 所涉业务 适用的规章制度

惠政策 税率

增值税。(批发和零售化肥免征增值税在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适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

适用 3% 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规定,自 2015 年

的征收 9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对增值税一 3%

率 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

易计税方法依照 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

免征印 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商品储

花税、房 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

粮食储备 不适

产税、城 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

业务 用

镇土地 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

使用税 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

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

地承包费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

税函[2009]779 号)规定,黑龙江垦区国有农

场从家庭农场承包户以“土地承包费”形式取

得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收入,属于农场

免征所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适用《企 不适

得税 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企业所得税法 用

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0 年第

土地发包

26 号),将国税函[2009]779 号号文件归入《现

业务

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中。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之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

免征增 不适

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三项规定,将土地

值税 用

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

增值税。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减免税若干

免征营

问题的通知》第三十八条规定,将土地使用 不适

业税及

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取得的收 用

附加税

入免征营业税。

免征增 同苏垦农发销售自产农产品业务的税收优惠 不适

值税 适用的规章制度。 用

销售自产

淮安华萃 免征企

农产品 同苏垦农发销售自产农产品业务的税收优惠 不适

业所得

适用的规章制度。 用

繁育、加 免征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 不适

大华种业

工、销售种 值税 题的公告》规定,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 用

1-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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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 适用

主体 所涉业务 适用的规章制度

惠政策 税率

子产品 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

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属于农业

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

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

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批

发和零售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

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

免征企 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关于“公

不适

业所得 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

税 告》规定,大华种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

企业所得税。

免征增 不适

同大华种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繁育、加 值税 用

徐州大华 工、销售种 免征企

不适

子产品 业所得 同大华种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免征增 不适

同大华种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繁育、加 值税 用

泗洪大华 工、销售种 免征企

不适

子产品 业所得 同大华种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免征增 不适

同大华种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繁育、加 值税 用

陕垦大华 工、销售种 免征企

不适

子产品 业所得 同大华种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加工生产 免征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 不适

销售大米 业所得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 用

税 的通知》,大米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

苏垦米业 税。

免征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

居民企业 不适

业所得 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

间股息 用

税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免征企

加工生产 不适

米业黄海 业所得 同苏垦米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销售大米 用

免征企

加工生产 不适

米业淮海 业所得 同苏垦米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销售大米 用

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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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 适用

主体 所涉业务 适用的规章制度

惠政策 税率

免征企

加工生产 不适

米业宿迁 业所得 同苏垦米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销售大米 用

免征企

加工生产 不适

米业滨淮 业所得 同苏垦米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销售大米 用

免征企

米业张家 加工生产 不适

业所得 同苏垦米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港 销售大米 用

免征企

加工生产 不适

米业洪泽 业所得 同苏垦米业适用的规章制度。

销售大米 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

储备粮销 免征增 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承担粮食收储 不适

售业务 值税 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 用

值税。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减免税若干

问题的通知》规定,国有粮食企业保管政府

免征增 不适

黄海储备 储备粮油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

值税 用

库 税。2012 年 10 月 1 日起,该政策转为增值税

政府粮食 税收优惠。

储备业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

免征企 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

不适

业所得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

税 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

金,凡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储备粮销 免征增 不适

同黄海储备库适用的规章制度。

售业务 值税 用

免征增 不适

三河储备 同黄海储备库适用的规章制度。

值税 用

库 政府粮食

免征企

储备业务 不适

业所得 同黄海储备库适用的规章制度。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

农业生产 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批发和

免征增 不适

资料销售 零售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

值税 用

业务 增值税。(批发和零售化肥免征增值税在 2015

苏垦物流

年 8 月 31 日前适用)

适用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

销售库存

的征收 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规定,自 2015 年 3%

化肥业务

率 9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对增值税一

1-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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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 适用

主体 所涉业务 适用的规章制度

惠政策 税率

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

易计税方法依照 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农业生产

免征增 不适

资料销售 同苏垦物流适用的规章制度。

值税 用

业务

苏恒农资

适用 3%

销售库存

的征收 同苏垦物流适用的规章制度。 3%

化肥业务

农业生产

免征增 不适

苏垦贸发 资料销售 同苏垦物流适用的规章制度。

值税 用

业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

生产销售

免征增 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规 不适

大华生物 有机肥产

值税 定,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 用

税。

(三)税款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缴纳的主要税款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增值税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苏垦农发(母公司) 13.05 41.49 0.18

大华种业 10.16 1.09 0.03

苏垦米业 43.29 24.01 30.67

苏垦物流 126.00 22.98 43.20

合计数 192.50 89.57 74.08

营业税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苏垦农发(母公司) 16.57 46.46 50.42

大华种业 7.31 13.49 17.44

苏垦米业 27.97 42.31 19.82

苏垦物流 0.50 1.24 2.44

合计数 52.35 103.49 90.12

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苏垦农发(母公司) 70.20 228.61 105.64

大华种业 4.19 12.79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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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垦米业 419.49 599.99 269.58

苏垦物流 479.83 412.77 602.00

合计数 973.72 1,254.15 983.07

母公司苏垦农发从事农产品的种植及其销售业务及大华种业销售种子免征

增值税,报告期缴纳的增值税主要为材料销售、废旧固定资产处置业务缴纳的税

费;苏垦物流缴纳的增值税主要系销售不免税的农资缴纳的税费。

母公司苏垦农发从事的农产品种植及销售业务、大华种业从事的种子生产及

销售业务以及苏垦米业从事的大米加工及销售业务免征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

母公司苏垦农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主要系农资销售、财政补贴性收入应缴纳的所

得税;大华种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主要系财政补贴性收入和处置非流动资产所得

缴纳的所得税;苏垦米业缴纳的所得税主要系粮食储备业务、粮食贸易业务所得

缴纳的所得税。苏垦物流缴纳的所得税主要系农资销售应缴纳的所得税。

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其中,由于粮食、农资、良种补贴(已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以及粮食储备库专项补贴属于国家农业常规补贴,只要公司开展农业生产相关业

务,将取得相关补贴收入,故会计师将其列入经常性损益。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

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9.59 15.04 -21.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731.62 4,210.17 4,345.9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 - -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 - 20.00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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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116.97 1,093.38 174.93

小计 5,839.00 5,318.59 4,519.11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23.30 114.33 38.30

少数股东损益 19.42 6.27 0.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842.88 5,197.99 4,480.42

占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1.57% 10.66% 9.1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50,501.49 48,759.78 48,909.5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44,658.62 43,561.79 44,429.09

的净利润(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16%、10.66%及11.57%,占比较小,对公司正常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

(一)存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422.36 - 8,422.36

在产品 298.97 - 298.97

消耗性生物资产 36,736.61 - 36,736.61

农产品 106,954.73 101.76 106,852.97

库存商品 4,463.80 15.43 4,448.38

发出商品 4,575.76 - 4,575.76

周转材料 6,292.61 2.92 6,289.68

合计 167,744.84 120.11 167,624.73

(二)固定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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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42,543.50 55,696.12 260.07 86,587.32

机器设备 66,102.33 31,437.19 438.62 34,226.52

运输设备 1,899.25 1,335.94 - 563.30

电子设备 2,339.91 1,710.23 2.90 626.77

办公设备 1,021.66 797.60 - 226.73

其他 1,893.49 1,065.56 0.07 825.19

合计 215,800.14 92,042.64 701.67 123,055.83

(三)无形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1,216.66 939.16 - 10,277.50

软件 52.52 3.50 49.02

品种使用权 1,194.00 28.35 - 1,165.65

专利技术 2.60 0.06 - 2.54

合计 12,465.78 971.07 0.00 11,494.71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负债

(一)银行借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为15,678.14万元,均为信用借款。

(二)应付账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20,007.80万元,账龄在1年以内

的应付账款为18,202.11万元,占应付账款余额的90.98%。

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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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收款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预收款项余额40,109.40万元,账龄在1年以内的

预收款项39,574.30万元。其中,预收土地承包金13,565.67万元,预收产品销售款

26,543.72万元,公司形成该项负债的主要原因是由公司经营模式和种子行业特性

决定的。

(四)其他应付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25,779.38万元,其中非关联方往

来款15,574.41万元,主要为苏垦米业开展粮食代储(或承储)业务向收储单位销

售粮食后收取得的水稻销售款;应付内部职工款10,153.77万元,主要为联合经营

履约保证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还银行借款及或有负债情

况。

九、所有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随着公司的持续盈利呈快速增长趋势,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资本公积 28,566.69 28,566.69 28,566.69

盈余公积 17,487.15 13,749.21 9,509.83

未分配利润 129,447.37 102,683.82 78,163.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255,501.20 224,999.71 196,239.93

少数股东权益 6,606.02 5,890.81 5,062.03

股东权益合计 262,107.22 230,890.52 201,3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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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资本公积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公积 28,566.69 28,566.69 28,566.69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主要为股本溢价,报告期内未有变化。

(二)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02,683.82 78,163.42 46,224.2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

- -

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02,683.82 78,163.42 46,224.2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0,501.49 48,759.78 48,909.51

者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737.94 4,239.38 4,170.3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0,000.00 20,000.00 12,800.00

净资产折股 - -

其他转出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129,447.37 102,683.82 78,163.42

1、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 2016 年 3 月 18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照 2015 年末总股本

80,00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 0.25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20,000.00 万元。

其中:农垦集团 18,628.78 万元,航天投资 603.92 万元,诚鼎创投 319.87 万元,

千壹投资 234.31 万元,诚鼎投资 213.13 万元。

根据 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照 2014 年末总股本

80,00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 0.25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2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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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垦集团 18,628.78 万元,航天投资 603.92 万元,诚鼎创投 319.87 万元,

千壹投资 234.31 万元,诚鼎投资 213.13 万元。

根据2014年5月15日公司2013年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

8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人民币(含税),总计分

配金额12,800.00万元,其中:农垦集团11,922.42万元,航天投资386.51万元,诚

鼎创投204.71万元,千壹投资149.96万元,诚鼎投资136.40万元。

十、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740.36 49,474.02 29,603.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98.90 -17,213.29 -19,849.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454.30 -51,874.16 -2,578.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17,287.16 -19,613.43 7,175.7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179.76 38,725.71 31,549.95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466.92 19,112.29 38,725.71

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报告期内维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

本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除以上或有事项外,不存在期后事项及其

他重大事项。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财务指标

31 日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06 1.74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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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财务指标

31 日 31 日 月 31 日

速动比率(倍) 0.63 0.43 0.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32.50% 33.40% 39.5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19 2.81 2.4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除外)占净资

0.48% - -

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7.57 26.92 21.29

存货周转率(次/年) 1.88 1.93 1.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9,031.71 67,463.67 65,962.7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0,501.49 48,759.78 48,909.5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44,658.62 43,561.79 44,429.09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35.02 21.36 18.5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 1.00 0.62 0.3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2 -0.25 0.09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总负债/母公司口径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股本

5、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为保持数据可比性半年数据计算进行了年化处理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为保持数据可比性半年数据计算进行了年化处理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9、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净利息支出)/净利息支出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行前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发行前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财务计算口径

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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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 属于公 司普通股 股

21.47% 0.63 0.63

东的净利润

2016 年度 扣 除非经 常性损益 后

归 属于公 司普通股 股 18.98% 0.56 0.56

东的净利润

归 属于公 司普通股 股

23.71% 0.61 0.61

东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扣 除非经 常性损益 后

归 属于公 司普通股 股 21.19% 0.54 0.54

东的净利润

归 属于公 司普通股 股

27.61% 0.61 0.61

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度 扣 除非经 常性损益 后

归 属于公 司普通股 股 25.08% 0.56 0.56

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

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

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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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十三、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一)股份制改革的评估

2012 年 12 月 3 日,农发有限做出股东会决议,决定以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1-266 号)审定的净

资产 1,126,630,033.21 元(已扣除向农垦集团分配的 2012 年 5 月至 9 月国有股东

独享期间损益 159,952,659.73 元)为基数,按照 1:0.71 的比例折合股本 8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金 80,000 万元,剩余 326,630,033.21 元计入资本

公积;一致同意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按变更前各自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对

应的净资产(扣除前述利润分配)认购股份公司股份。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农发有限委托,以2012年9月30日作

为评估基准日,2012年11月25日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2)第134号《江苏省农

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涉及的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

告书》。

评估目的:确定农发有限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农发

有限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4月30日、企业持续经营前提下,江苏农垦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8,658.27万元,采用收益法

评估,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06,300万元,评估增值177,641.73万元,增值

率138.07%。

(二)转让苏垦贸发 76%股权的评估

经发行人2014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苏垦

物流将所持苏垦贸发76%股权转让给农垦投资。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

限公司接受苏垦物流委托,以2013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2014年1月20日

出具苏银信评报字【2014】第004号《江苏苏垦物流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苏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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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发展有限公司76%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书》。

评估目的:为苏垦物流转让所持有的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76%股权的

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方法:长期投资采用对被评估单位整体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

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对被评估单位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苏垦贸发净资产评估值为602.34万元,苏垦物流持

有的江苏苏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76%股权的账面值380.00万元,评估值457.78万

元,评估增值77.78万元,增值率20.47%。

2014 年 1 月 14 日,苏垦贸发股东会决议分红 67.03 万元,分配后净资产 509.36

万元,对应评估值为 535.31 万元,苏垦物流持有的苏垦贸发 76%股权的评估值

为 406.84 万元。2014 年 6 月 30 日,苏垦物流与农垦投资等签署《补充协议》,

因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5 月 23 日苏垦贸发经审计净利润为-1.68 万元,上

述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为 405.56 万元。

(三)增资陕垦大华的评估

经发行人201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

人全资子公司大华种业以货币出资6,000万元对陕西农垦大华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增资。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大华种业委托,以2013

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2014年2月20日出具苏银信评报字【2014】第019

号《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陕西农垦大华种业有限责

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目的:为大华种业拟对陕垦大华增资扩股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陕垦大华资产账面值3,300.41万元;评估值3,301.33

万元,评估增值0.92万元,增值率0.03%。被评估企业负债账面值为0.10万元;评

估值为0.10万元。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3,300.31万元;评估值3,301.23

万元,评估增值0.92万元,增值率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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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转让溧水小贷的评估

经发行人2014年7月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垦物

流将所持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8%股权转让给农垦投资。中铭国际

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苏垦物流委托,以2014年3月31日作为评估

基准日,2014年5月22日出具中铭评报字(2014)第0021号《江苏苏垦物流有限

公司拟转让溧水县苏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8%股权涉及的溧水县农村苏垦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目的:对溧水苏垦小贷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时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进行评

估,为其转让股权提供参考依据。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溧水苏垦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在持续经营等的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如下:评估前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10,224.60万元,负债账面价值合计为205.9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0,018.64

万元;评估后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10,226.99万元,负债评估价值合计为205.96万

元,净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10,021.03万元,净资产评估账面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

增值2.39万元,增值率为0.02%。

(五)苏垦米业变更三河储备库出资方式的评估

经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苏垦米业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

过,苏垦米业将对江苏三河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出资方式,由原以货币形式出资

变更为以现有的3.2万吨具有省级储备粮资质的仓房、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评

估作价出资。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苏垦米业委托,以2015

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18日出具苏银信评报字【2015】第125号《江

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目的:为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

参考依据。

评估方法:成本法。

评估结论:在本报告的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下,经实施评估程序后,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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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委估资产评估值为1,447.53万元,汇总情况如下:评估前

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783.89万元,评估后资产评估价值为

1,447.53万元。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663.64万元,增值率为84.66%。

(六)大华种业收购江苏胜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评估

经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大华种业与江苏胜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收

购框架协议或意向书》,大华种业拟收购江苏胜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

产,对此次收购行为涉及的该部分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中铭国际资产评估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大华种业委托,以201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

2015年8月20日出具中铭评报字【2015】第0040号《江苏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拟资产收购涉及江苏胜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

评估目的: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胜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部分资产,为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收购行为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方法:对实物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对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

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资产的市场价值为

1,855.37万元。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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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57,110.00 253,726.61 258,362.33

非流动资产 142,951.69 135,635.68 129,284.13

资产总计 400,061.70 389,362.30 387,646.46

报 告 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65%、 65.16%及

64.27%,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结构较为稳定。资产总额分别为387,646.46万

元、389,362.30万元及400,061.70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

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14年末增长1,715.83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5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14年末减少29,590.00万元,导致2015年末货币资金较2014

年末减少19,545.95万元;但由于种植面积增大,期末留存的存货较2014年增加

9,940.18万元,公司持续加大投资使得固定资产增加3,838.01万元,公司营业规模

扩大使得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分别增加2,622.65万元及2,596.57万元所致。

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15年末增长10,699.40万元,主要原因为:(1)2016

年期末货币资金较2015年末增长17,287.16万元;(2)且2016年夏熟及秋熟收割季

节均遭遇连续雨天天气,将水份及杂质较高又来不及烘干入库的小麦、水稻及时

出售,进而使得期末存货较2015年末下降12,493.06万元;(3)2016年期末固定资

产及无形资产因新增投入较2015年末分别增长3,755.09万元及1,828.28万元等因

素综合影响所致。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流动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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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流动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36,466.92 19,179.76 38,725.71

应收票据 60.00 200.00 1,280.00

应收账款 12,793.32 16,835.03 14,212.38

预付款项 28,009.57 26,525.22 23,928.65

其他应收款 1,118.79 649.21 1,696.46

存货 167,624.73 180,117.79 170,177.62

其他流动资产 11,036.68 10,219.60 8,341.51

合计 257,110.00 253,726.61 258,362.33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存货、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和应收账款,其

中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5.87%、70.99%及65.20%,占比较为稳定。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4.54 3.70 4.46

银行存款 36,462.38 19,108.59 38,721.25

其他货币资金 - 67.48 -

合计 36,466.92 19,179.76 38,725.71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各期末余额分别为38,725.71万元、19,179.76万元及

36,466.92万元,货币资金分别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4.99%、7.56%及14.18%,

基本为银行存款,201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有所减少且占流动资产的比例有所降

低,主要是公司的借款计划有所变化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子公司苏垦米业的应收大米等销货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13,445.46 17,320.92 14,5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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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减:坏账准备 652.15 485.89 368.17

账面价值 12,793.32 16,835.03 14,212.38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整体亦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各期末,账龄3个

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6.87%、87.81%及79.97%,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

为98.21%、95.76%及94.13%。报告期各期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 个月以内 10,586.34 15,048.30 13,962.45

3 个月到一年 1,874.16 1,362.10 193.22

一到二年 257.12 517.90 26.39

二到三年 327.87 4.43 44.46

三到五年 32.75 115.30 89.23

五年以上 159.47 89.75 97.35

合计 13,237.71 17,137.78 14,413.10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各期间营业收入的比例详见下

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项目

年度 年度 年度

营业收入 408,420.67 417,835.21 350,825.57

应收账款账面

13,445.46 17,320.92 14,580.55

余额

占比 3.29% 4.15% 4.16%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占相应期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6%、4.15%、3.29%。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占期

间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平稳,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

占期间营业收入的比例占比下降 0.86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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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比例为 3.29%,较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 2015 年度营业

收入的比例 4.15%下降了 0.86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苏垦米业加强大

米销售的货款回收,导致期末应收大米销售款减少所致。

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名称 业务性质 与公司关系 金额

总额比例

百威英博啤酒 大米等销售款 非关联方 3,601.88 26.79%

亨氏联合有限公司(佛

大米销售款 非关联方 1,511.09 11.24%

山)分公司

苏果超市 大米销售款 非关联方 890.34 6.62%

卜蜂莲花连锁超市 大米销售款 非关联方 692.95 5.1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大米等销售款 非关联方 651.19 4.84%

合计 7,347.45 54.65%

注:百威英博啤酒指百威啤酒(唐山)有限公司、百威英博(台州)啤酒有限公司、百

威英博(南京)啤酒有限公司等百威啤酒相关主体;卜蜂莲花连锁超市指上海易初莲花连锁

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卜蜂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23,928.65万元、26,525.22万元及

28,009.5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26%、10.45%及10.89%。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分别占预付款项99.64%、99.67%及99.18%,主

要为母公司苏垦农发预付给农垦集团的土地承包金、预付流转土地租金以及子公

司苏垦物流预付农资采购款。其中,母公司一般于每年7月及12月向农垦集团支

付当年秋熟及次年夏熟的土地承包金,报告期内,公司预付农垦集团土地承包金

占预付款项比例分别为57.13%、52.12%及54.22%。

截至2016年12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当期期末预付款

名称 业务性质 与公司关系 金额

项总额比例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

预付土地承包金 关联方 15,186.61 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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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占当期期末预付款

名称 业务性质 与公司关系 金额

项总额比例

洪泽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预付土地承包金 非关联方 808.17 2.89

兴化市周庄镇人民政府 预付土地承包金 非关联方 796.42 2.84

宿迁市湖滨新区井头乡

预付土地承包金 非关联方 710.47 2.54

会计核算中心

滨海县滨淮镇财政所 预付土地承包金 非关联方 702.35 2.51

合计 - - 18,204.03 64.99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各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非关联方往来款 1,307.17 1,147.88 2,060.22

应收内部职工款 63.26 85.64 12.00

账面余额 1,370.43 1,233.52 2,072.22

坏账准备 251.64 584.31 375.76

账面价值 1,118.79 649.21 1,696.46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96.46万元、649.21万元及

1,118.79万元,整体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公司参与国家粮食储备业务交付的江苏省

储备粮保证金500.00万元以及公司各类业务交付的押金及保证金。报告期内,根

据公司坏账准备会计政策,公司均将江苏省储备粮贷款担保资金按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250.00万元、400.00万元及15.00万元。应收内部职工款则主要为公司

向职工提供的业务备用金。

2016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15年末增长较多,主要是2016年米业下属子公

司黄海储备库与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重新签订《省级储备粮油贷款共同担保基

金管理协议书》,收回前期款项并向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重新支付500.00万元

保证金而该款项账龄较短尚未计提坏账所致。

2014年,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高,主要是公司与江苏曙东粮油食品有

限公司及江苏春瑞食品有限公司(上述两主体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存在农产

品存储纠纷,根据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淮中商初字第0240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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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判决书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商撤终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公司

将上述纠纷存货按存货净值,与上述单位向公司支付的保证金以及公司取得的当

地政府拍卖纠纷存货款项的差额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且截至2015年末上述事项

已完结,故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该笔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余额分

别为980.14万元、0万元及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与公司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

名称 金额 账龄

性质 关系 余额比例 准备

江苏粮油商品 押金保

非关联方 500.00 3 个月-1 年 36.48 15.00

交易市场 证金

江苏省洪泽湖

粮食储备直属 押金保

非关联方 69.72 3 个月以内 5.09 -

库有限责任公 证金

国家东中西区

押金保

域合作示范区 非关联方 60.00 3 个月以内 4.38 -

证金

社会事业局

连云港市连云

押金保

区粮油食品供 非关联方 51.24 1-2 年 3.74 4.22

证金

应总公司

陕西农垦集团 押金保

非关联方 50.00 3 个月以内 3.65 -

有限责任公司 证金

合计 - - 730.96 - 53.34 19.22

(5)存货

1)发行人存货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8,422.36 9,989.84 10,061.05

在产品 298.97 279.71 99.53

消耗性生物资产 36,736.61 33,791.59 34,445.29

农产品 106,954.73 118,156.40 110,161.62

库存商品 4,463.80 4,468.73 5,627.53

发出商品 4,575.76 7,285.97 3,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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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周转材料 6,292.61 6,147.56 6,802.40

账面余额合计 167,744.84 180,119.80 170,199.52

存货跌价准备 120.11 2.01 21.91

账面价值合计 167,624.73 180,117.79 170,177.62

报告期内,上述存货明细对应的业务类别及核算主体情况如下:

①原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主要为因农作物种植业务采购的化肥、农药及种子

等原材料,主要在发行人母公司苏垦农发及子公司苏垦物流中核算。报告期内,

发行人母公司苏垦农发及子公司苏垦物流期末原材料合计额分别占发行人合并

口径原材料期末余额的98.76%、99.02%及96.48%。

②在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产品全部为因种子生产业务及生物肥料制造业务形成的

尚未结转入库的在产品,分别在子公司大华种业以及子公司苏垦物流下属子公司

大华生物中核算。

③消耗性生物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因农作物种植业务形成的尚未结转

入库的大麦、小麦及水稻等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在发行人母公司苏垦农发中核

算。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苏垦农发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分别占发行人合

并口径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的99.79%、99.75%及99.66%。其他少量的消耗

性生物资产是子公司大华种业因育种研发及试验需要而种植的大麦、小麦及水稻

等农作物。

④农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农产品主要为农作物种植业务生产的大小麦及水稻等粮

食,以及因种子生产业务及大米加工业务储备的大小麦及水稻等种子原粮及水稻

原粮,分别在母公司苏垦农发、子公司大华种业以及子公司苏垦米业中核算。其

中,农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中各业务主体的主要农产品的明细及产销存变

动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

之“1、流动资产分析”之“(5)存货”之“5)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存货品种的产销

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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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库存商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库存商品主要为种子生产业务形成的稻麦种子以及大米加

工业务形成的大米,分别在子公司大华种业以及子公司苏垦米业中核算。

⑥发出商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出商品主要为大米加工业务形成的大米发出商品、农作

物种植业务形成的稻麦发出商品以及种子生产业务形成的种子发出商品,分别在

子公司苏垦米业、母公司苏垦农发以及子公司大华种业中核算。报告期内,苏垦

米业发出商品分别占发行人合并抵消前发出商品期末余额的99.90%、99.94%及

99.93%,占比较高。

⑦周转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周转材料主要为因农作物种植业务采购的秧盘等周转材

料,以及因种子生产业务及大米加工业务储备的包装物等周转材料,分别在母公

司苏垦农发、子公司大华种业以及子公司苏垦米业中核算。报告期内,母公司苏

垦农发周转材料分别占发行人合并口径周转材料期末余额的87.68%、87.03%及

87.41%,占比较高。

2)报告期内发行人期末存货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尚未销售的大麦、小麦及水稻等农产品以及

在田的稻麦消耗性生物资产。此外,原材料主要为尚未消耗的农药、化肥等农资,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主要为大米、种子等产成品,周转材料主要为秧盘及包装物

等消耗性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大米加工及种子生产业务依据以销定产政策按订

单需求生产,故各期末大米及种子等库存商品占比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农产品

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4.72%、65.60%及63.76%,农产品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70,177.62万元、180,117.79万元及

167,624.73万元,整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统一经营模式下种

植农作物的收获面积以及主要产品产销量总体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稻麦统一

经营模式下种植面积分别为77.76万亩、94.52万亩及95.67万亩,主要产品大麦、

小麦、水稻、麦种、稻种及大米的合计产量分别为154.49万吨、172.82万吨及173.35

万吨。2015年母公司种植面积及合计产量均较2014年上涨较多,因此存货账面价

值增长较多。虽然2016年种植面积及合计产量仍保持上涨趋势,但上涨幅度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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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由于2016年夏熟及秋熟收割季节均遭遇连续雨天天气,将水份及杂质较高又来

不及烘干入库的小麦、水稻及时出售,进而使得期末存货较2015年末有所下降。

3)发行人主要存货品种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种植业务经营管理模式分为集体种植、联合经营和发包经

营三种。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统称为统一经营模式,由公司通过“五统

一”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进行统一经营,土地经营权、生产成本投入、农产

品权益以及经营收益等均由公司承担或享有。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的区

别在于农工对农业生产的参与程度、考核方式等方面。集体种植模式和联合经营

模式下的农产品归公司享有。

发包经营模式,即职工承包户向公司缴纳土地承包费后取得土地承包经营

权。在该种模式下,公司每年与职工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协议》,职工承包户

在缴纳土地承包费后自行组织生产、自担成本、独享收益。发包经营模式下的农

产品归职工承包户享有。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存货中既包含统一经营模式下种植的农产品,亦

包含通过发包经营模式将土地发包予农业职工后,向农业职工采购的农产品。

报告期内,由于行业特性,大麦及小麦通常于当年第二季度收割并大部分于

当年销售,而水稻由于通常于当年第四季度收割,收获的稻谷销售期较短且需备

留存货于次年生产大米,故年末农产品主要为水稻,6月末农产品主要为夏熟季

种植面积较大的小麦及苏垦米业持有的水稻原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农产品明细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农产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大麦 7.07 2,115.79 77.76

小麦 4,686.68 5,141.61 6,132.77

水稻 101,400.34 110,335.37 103,838.72

其他 860.63 563.63 112.37

账面余额小计 106,954.73 118,156.40 110,161.62

跌价准备 101.76 - -

账面净值小计 106,852.97 118,156.40 110,161.62

报告期内,由于小麦种植面积较大,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仍处于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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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小麦。另外,公司同期还种植大麦,主要是为了调节季节性种植茬口。

报告期内,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亩、元/亩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耕种面积 亩成本

大麦 1,053.59 2.81 374.94

小麦 35,578.00 98.88 359.81

蔬菜及其他 105.02 0.56 187.54

合计 36,736.61 102.25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耕种面积 亩成本

大麦 3,346.65 9.12 366.87

小麦 30,405.27 87.73 346.58

蔬菜及其他 39.67 2.09 18.99

合计 33,791.59 98.94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耕种面积 亩成本

大麦 6,559.94 17.86 367.34

小麦 27,842.88 73.86 376.98

蔬菜及其他 42.47 0.39 107.56

合计 34,445.29 92.11 -

注:上述合计面积为报告期各期末统一经营耕地面积,但报告期各期末,各种植业分公

司存在一定的空茬情况,即闲置部分耕地进行秧苗培育或休养耕地等情形,且不同蔬菜及其

他农产品的耕种周期差异较大,截至报告期各期末部分蔬菜及其他农产品存在已收获并在农

产品科目核算的情形,上述情况使得消耗性生物资产中蔬菜及其他农产品的单位成本波动较

大。

报告期内,每个报告日公司都对存在的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测试

的方法为观察各生产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生长状况,是否存在受灾、损坏、秧苗

不足等情况,是否生长良好,根据经验预测生长环境不变的情况下,是否会影响

未来的产量和品质,同时结合已发生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进行分析,核实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和减值。报告期内,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已经进

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不存在应提未提减值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种植业业务主要集中在苏北地区,该地区主要通过种田大

户和家庭农户的模式组织和实施生产,种田大户和家庭农户的农作物种植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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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可查询数据。经查询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情况,根据亚夫农业《公开转让说

明书》及 2015 年年报,亚夫农业主要在江苏地区开展稻谷、小麦及蔬菜瓜果的

种植、初加工与销售业务,该公司 2014 年至 2016 年上半年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主要为种子和大米。2014年小麦种

库存商品较多,主要是客户预约生产后公司尚未与客户完成结算的金额较高所

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主要是苏垦米业因粮食代储(或承储)业务将

粮食发出后计入发出商品的水稻金额。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明细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存商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麦种 1,379.32 1,308.00 2,378.09

稻种 411.72 247.49 460.22

大米 2,221.95 2,377.19 1,654.35

其他 450.81 536.05 1,134.87

原值小计 4,463.80 4,468.73 5,627.53

跌价准备 15.43 - -

净值小计 4,448.38 4,468.73 5,627.53

单位:万元

发出商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麦种 2.34 2.26 3.18

稻种 - 1.08 -

大米 393.47 250.97 724.22

大麦 - - -

水稻 4,161.72 7,030.46 2,274.26

其他 18.23 1.20 0.44

小计 4,575.76 7,285.97 3,002.1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存货主要为农药化肥等原材料、秧盘及包装物等周转材

料,金额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存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化肥 4,185.03 5,860.81 6,2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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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 3,443.14 3,608.45 3,322.25

其他 794.20 520.58 501.53

小计 8,422.36 9,989.84 10,061.05

单位:万元

周转材料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秧盘 5,116.70 5,017.62 5,443.75

其他 1,175.91 1,129.94 1,358.65

小计 6,292.61 6,147.56 6,802.40

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明细科目减值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品种类别成

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

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

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

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存在减值迹象的,已经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存货跌

价准备,不存在应提未提减值的存货情况。

报告期公司存货分类明细及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422.36 - 8,422.36

在产品 298.97 - 298.97

消耗性生物资产 36,736.61 - 36,736.61

农产品 106,954.73 101.76 106,852.97

库存商品 4,463.80 15.43 4,448.38

发出商品 4,575.76 - 4,575.76

周转材料 6,292.61 2.92 6,289.68

合计 167,744.84 120.11 167,6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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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9,989.84 - 9,989.84

在产品 279.71 - 279.71

消耗性生物资产 33,791.59 - 33,791.59

农产品 118,156.40 - 118,156.40

库存商品 4,468.73 - 4,468.73

发出商品 7,285.97 - 7,285.97

周转材料 6,147.56 2.01 6,145.55

合计 180,119.80 2.01 180,117.79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0,061.05 - 10,061.05

在产品 99.53 - 99.53

消耗性生物资产 34,445.29 - 34,445.29

农产品 110,161.62 - 110,161.62

库存商品 5,627.53 - 5,627.53

发出商品 3,002.10 - 3,002.10

周转材料 6,802.40 21.91 6,780.49

合计 170,199.52 21.91 170,177.62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减值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下属弶港分公司,对因市场价格下跌而导致为

农忙季节储备的 75 吨柴油发生减值,根据处置收入减去账面成本和处置成本的

差额 16.54 万元计提了跌价准备;苏垦米业账面仍有 5.37 万元因商标名更换已不

再使用且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包装材料未处置。

2015 年 12 月 31 日,苏垦米业账面仍有 2.01 万元因商标名更换已不再使用

且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包装材料未处置。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大华种业子公司江苏省徐州大华种业有限公司库存

133.24 吨苏玉 31 号,由于放置时间过长,不能作为种子对外销售导致存在减值

迹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17.19 万元;大华种业海安分公司期末部分周转材料

报废,故计提了 0.92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苏垦米业账面仍有 2.01 万元因商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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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已不再使用且全额计提跌价准备的包装材料未处置。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存货品种的产销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农作物种植业务主要由母公司苏垦农发开展,由此形成消

耗性生物资产以及稻麦农产品的产销存变动情况;种子生产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大

华种业开展,由此形成稻麦原粮以及稻麦种子的产销存变动情况;大米加工业务

主要由子公司苏垦米业开展,由于苏垦米业同时经营粮食贸易业务,由此形成稻

麦原粮以及大米的产销存变动情况。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存货品种为消

耗性生物资产、大麦、小麦、水稻、麦种、稻种及大米等七类存货,报告期内上

述存货各期期末合计余额占发行人各期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达到 89.30%、

90.27%及 90.26%。报告期内,上述主要存货的产销存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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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产销存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消耗性生物资产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结转至农产品 期末余额

2016 年 33,791.59 204,713.43 201,768.41 36,736.61

2015 年 34,445.29 198,829.80 199,483.50 33,791.59

2014 年 28,117.82 170,188.36 163,860.89 34,445.29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的大麦、小麦及水稻等主要存货的产销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

大麦 2,103.17 7,121.59 - 1.54 9,223.23 -

小麦 398.81 70,920.42 6,706.41 41.19 77,363.51 620.94

水稻 43,822.04 123,245.06 7,544.14 - 137,697.39 36,722.61

2015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

大麦 26.87 14,122.66 13.34 0.80 12,058.89 2,103.17

小麦 1,923.95 63,576.33 10,008.05 12.28 75,097.25 398.81

水稻 45,029.45 120,151.67 14,457.20 - 135,816.28 43,822.04

2014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

大麦 2,239.98 15,384.89 49.09 - 17,647.10 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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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1,290.40 48,994.31 11,490.89 - 58,589.27 1,923.95

水稻 42,268.48 97,945.47 14,941.70 - 110,126.19 45,029.45

注:2014 年,母公司苏垦农发与江苏曙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及江苏春瑞食品有限公司(上述两主体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存在

农产品存储纠纷,根据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淮中商初字第 0240 号民事判决书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商撤终

字第 00002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将上述纠纷存货按存货净值,与上述单位向公司支付的保证金以及公司取得的当地政府拍卖纠纷存货

款项的差额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故 2014 年小麦发生其他转出 1,262.38 万元。2016 年,母公司苏垦农发计提水稻农产品跌价准备 191.25

万元,故发生其他转出 191.25 万元。

报告期内,子公司大华种业的大麦、小麦、水稻、麦种及水稻种等主要存货的产销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

大麦 12.92 0.87 487.42 494.31 - 6.90

小麦 1,732.92 222.94 51,212.45 52,913.06 188.22 67.03

水稻 24,385.96 326.00 33,463.93 35,405.78 276.54 22,493.56

麦种 1,478.11 55,893.78 2,472.71 17.91 58,324.57 1,502.12

水稻种 304.72 35,451.57 1,707.75 5.42 36,965.18 493.44

2015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

大麦 65.70 3.50 1,348.12 1,400.89 3.50 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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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1,207.44 215.21 58,538.66 58,049.56 178.84 1,732.92

水稻 22,596.89 358.86 33,219.09 31,536.33 252.54 24,385.96

麦种 2,814.16 60,391.83 2,457.92 197.05 63,988.74 1,478.11

水稻种 545.44 30,811.86 843.16 0.99 31,894.76 304.72

2014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

大麦 247.91 - 1,913.64 2,095.85 - 65.70

小麦 102.41 - 56,577.76 55,472.73 - 1,207.44

水稻 24,092.66 - 30,550.74 32,046.52 - 22,596.89

麦种 255.42 58,857.36 1,198.11 17.14 57,479.58 2,814.16

水稻种 354.21 31,934.80 279.01 1.18 32,021.39 545.44

报告期内,子公司苏垦米业的大麦、小麦、水稻及大米等主要存货的产销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

大麦 - - 102.66 - 102.66 -

小麦 3,586.43 - 28,013.61 - 27,094.55 4,505.49

水稻 65,920.76 - 114,032.83 88,815.09 31,261.14 59,877.36

大米 3,107.69 84,382.50 18,572.05 268.26 101,965.94 3,828.04

2015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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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 0.09 - 725.93 - 726.03 -

小麦 4,184.74 - 37,632.15 - 38,230.45 3,586.43

水稻 50,617.30 - 143,840.50 88,527.59 40,009.46 65,920.76

大米 2,822.16 82,733.38 27,258.78 358.47 109,348.16 3,107.69

2014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

大麦 107.91 - 156.95 - 264.76 0.09

小麦 4,059.93 - 27,884.51 - 27,759.70 4,184.74

水稻 32,298.43 - 113,435.02 81,194.07 13,922.07 50,617.30

大米 2,945.07 77,549.67 37,086.99 8.15 114,751.44 2,822.16

报告期内,除消耗性生物资产外母公司苏垦农发、子公司大华种业及苏垦米业的主要存货品种的产销存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抵消前) 内部抵消 期末存货余额

大麦 2,116.09 7,122.46 590.09 495.85 9,325.89 6.90 0.17 7.07

小麦 5,718.16 71,143.36 85,932.48 52,954.25 104,646.28 5,193.47 -506.79 4,686.68

水稻 134,128.76 123,571.06 155,040.91 124,220.87 169,235.08 119,093.54 -13,531.48 105,562.06

麦种 1,478.11 55,893.78 2,472.71 17.91 58,324.57 1,502.12 -120.47 1,381.66

水稻种 304.72 35,451.57 1,707.75 5.42 36,965.18 493.44 -81.72 411.72

大米 3,107.69 84,382.50 18,572.05 268.26 101,965.94 3,828.04 -1,212.62 2,6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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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抵消前) 内部抵消 期末存货余额

大麦 92.66 14,126.16 2,087.39 1,401.70 12,788.42 2,116.09 -0.30 2,115.79

小麦 7,316.14 63,791.55 106,178.86 58,061.84 113,506.54 5,718.16 -576.55 5,141.61

水稻 118,243.64 120,510.53 191,516.79 120,063.92 176,078.28 134,128.76 -16,762.94 117,365.82

麦种 2,814.16 60,391.83 2,457.92 197.05 63,988.74 1,478.11 -167.85 1,310.26

水稻种 545.44 30,811.86 843.16 0.99 31,894.76 304.72 -56.15 248.57

大米 2,822.16 82,733.38 27,258.78 358.47 109,348.16 3,107.69 -479.53 2,628.16

2014 年 期初存货 本期生产 本期采购 本期生产领用 本期销售 期末存货(抵消前) 内部抵消 期末存货余额

大麦 2,595.80 15,384.89 2,119.68 2,095.85 17,911.86 92.66 -14.90 77.76

小麦 5,452.75 48,994.31 95,953.16 55,472.73 86,348.97 7,316.14 -1,183.37 6,132.77

水稻 98,659.57 97,945.47 158,927.46 113,240.59 124,048.27 118,243.64 -12,130.65 106,112.99

麦种 255.42 58,857.36 1,198.11 17.14 57,479.58 2,814.16 -432.89 2,381.26

水稻种 354.21 31,934.80 279.01 1.18 32,021.39 545.44 -85.22 460.22

大米 2,945.07 77,549.67 37,086.99 8.15 114,751.44 2,822.16 -443.59 2,378.57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母公司苏垦农发、子公司大华种业及苏垦米业各自产销存变动情况的算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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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苏垦米业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报告期各期末待抵扣进项

税额分别为8,321.56万元、10,142.30万元及11,019.10万元。主要原因是苏垦米业

作为重要子公司,从事大米加工和农产品销售,属于制造业范畴,采购销售和农

产品贸易过程中产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报告期内未抵扣进项税额累计金额增

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1)由于大米加工业务需在水稻收割季节即秋熟季节收

购大量水稻以备下年生产领用,期末存在较多水稻尚未生产大米实现销售,无法

形成销项税额进行抵扣。而当年水稻次年生产大米实现销售后仍将采购大量水稻

于次年或后年生产领用,且2014年至2016年苏垦米业大米产量稳步增长,所需水

稻原材料亦有所增加;(2)苏垦米业农产品大麦、小麦及水稻销售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销售额分别为41,946.54万元、82,029.00万元及60,771.69万元,增长幅度

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发行人内部将农产品销售逐渐由母公司苏垦农发转移到苏垦

米业,以及苏垦米业小麦及水稻的贸易量逐步增加所致。2016年销售额低于2015

年,主要是因天气原因部分农产品在收割季节直接由苏垦农发母公司直接销售所

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苏垦米

业按农产品采购金额的13%税率确定进项税额,并按农产品销售金额(不含税价

格)以13%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实际销项税率低于进项税率,该类农产品属于贸

易性质,毛利较低,产生的进项税额报告期内无法完全抵扣。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待抵扣进项税额 11,019.10 10,142.30 8,321.56

预交所得税 17.58 77.30 19.95

合计 11,036.68 10,219.60 8,341.51

(7)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各期末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明细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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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60.00 200.00 1,280.00

合计 60.00 200.00 1,280.00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报告期

各期末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达到89.31%、87.96%及86.08%。具体明细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流动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17.52 700.00 700.00

长期股权投资 49.00 49.00 58.00

固定资产 123,055.83 119,300.74 115,462.72

在建工程 3,956.72 2,958.22 3,593.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59.65 21.38 11.05

无形资产 11,494.70 9,666.43 7,232.33

长期待摊费用 1,991.38 2,140.01 2,007.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7 3.98 0.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2.81 795.93 219.03

合计 142,951.69 135,635.68 129,284.13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余额整体呈增长趋

势,主要是随着发行人种植面积以及主要产品产量及销量的增长,公司持续购入

或新建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所致。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生产性房屋及建筑物、

非生产性房屋及建筑物以及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水泥

晒场、防渗透渠涵闸、电站等基础设施。机器设备主要为插秧机、收割机、大米

加工生产线、种子加工生产线等生产用机械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及建筑物 86,587.32 83,586.78 82,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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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 34,226.52 33,315.40 30,607.88

运输设备 563.30 600.78 620.60

电子设备 626.77 631.73 607.92

办公设备 226.73 223.89 239.48

其他 825.19 942.15 1,153.56

合计 123,055.83 119,300.74 115,462.72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种业厂区、仓库及

加工线建设项目。其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公司依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批复文件进行土地平整新增耕地或新建农业基础设施的项目。报告期各年末公司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类别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743.85 349.60 628.61

种业厂区、仓库及加工线建设项目 2,360.46 2,586.98 2,864.10

米业厂区、仓库及加工线建设项目 852.41 21.64 65.68

储备库物流中心转配项目 - - -

大华生物生产设施建设项目 - - 34.79

账面价值合计 3,956.72 2,958.22 3,593.18

2015年末较2014年末减少634.95万元,主要是因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5年新增投资8,112.76万元且转入固定资产等减少8,391.77万元,以及种业厂

区、仓库及加工线建设项目2015年新增投资1,827.91万元且转入固定资产等减少

2,105.03万元。

2016年末较2015年末增长998.50万元,主要是因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6年新增投资12,003.05万元且转入固定资产等减少10,360.42万元,以及米业厂

区、仓库及加工线建设项目2016年新增投资1,570.78万元且转入固定资产等减少

740.01万所致。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16 年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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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较小,公司 2015 年末土地使用权较 2014 年末增加 2,434.10 万元,主要是

2015 年发生土地使用权摊销 203.43 万元,购置土地使用权原值 2,637.53 万元所

致。2016 年公司无形资产较 2015 年增长 1,828.28 万元,主要是大华种业购买种

子品种使用权新增无形资产 1,165.65 万元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10,277.50 9,666.43 7,232.33

软件著作权 49.02 - -

品种使用权 1,165.65 - -

专利技术 2.54 - -

合计 11,494.70 9,666.43 7,232.33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公司按成本法核算的参股比例

低于20%不具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投资金额。2016年较2015年末新增317.52

万元,主要是对北京爱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400万元以及对江苏苏优农产品

展销有限公司计提减值82.48万元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017.52 700.00 700.00

其中:按成本计量的 1,017.52 700.00 700.00

合计 1,017.52 700.00 700.00

(5)其他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向参股公司射阳江淮粮食仓储有限责任

公司的投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子公司陕垦大华向陕西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预付的10年土地承包金,以及少量办公场所装修费用及农业设施维护费,报告

期内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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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装修费用 4.04 37.64 70.50

农业设施维护费 543.93 475.08 122.34

预付土地租金 1,443.41 1,627.28 1,813.26

其他 - - 1.50

合计 1,991.38 2,140.01 2,007.60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因公司会计政策与所得税纳税政策

差异形成的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为母公司苏垦农发种植的葡萄树生物资产,其

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各主体缴纳的土地出让保证金,2015年末及2016年末金额较

大,主要是因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购买出让地,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保证金

及预付的工程设备款相对较多所致。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125,067.78 145,935.23 174,747.40

非流动负债 12,886.70 12,536.54 11,597.10

合计 137,954.48 158,471.77 186,344.50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应付

职工薪酬和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15,678.14 37,645.00 67,235.00

应付票据 - 67.48 -

应付账款 20,007.80 21,118.69 16,903.93

预收款项 40,109.40 25,645.94 29,033.61

应付职工薪酬 20,442.30 21,216.50 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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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税费 605.11 926.11 696.16

其他应付款 25,779.38 37,151.53 38,981.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445.64 2,163.98 1,777.32

动负债

合计 125,067.78 145,935.23 174,747.4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包括抵押借款、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2015年末借

款较少主要是公司的借款计划有所变化影响所致。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 2,214.00

保证借款 - 4,000.00

信用借款 15,678.14 37,645.00 61,021.00

合计 15,678.14 37,645.00 67,235.00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6,903.93万元、21,118.69万元及20,007.80

万元,主要为母公司苏垦农发应付的机械作业费以及苏垦米业等主体外采农产品

应付款及工程设备款。公司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8,202.11 19,064.12 15,614.71

1 年以上 1,805.69 2,054.57 1,289.22

合计 20,007.80 21,118.69 16,903.93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母公司苏垦农发种植业发包经营模式下向公

司农工预收的土地承包金,以及子公司大华种业向种子预约生产商和其他客户预

收的种子货款。2016年末,其他预收款项较多主要是母公司苏垦农发预收水稻等

农产品销售款11,183.52万元,苏垦米业预收较多大米及农产品销售款8,024.12万

元所致。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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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土地承包金 13,565.67 14,664.69 17,751.38

预收种子采购款 7,161.88 6,947.06 8,002.10

其他 19,381.84 4,034.19 3,280.12

合计 40,109.40 25,645.94 29,033.61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8,981.29万元、37,151.53 万元及25,779.38

万元,报告期内较为稳定。

非关联方往来款包括押金保证金以及其他往来款。押金保证金为公司因为业

务需要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押金保证金;其他往来款主要为苏垦米业开展粮

食代储(或承储)业务向收储单位销售粮食后收取的粮食销售款,根据公司会计

政策,由于粮食代储业务约定代储结束后公司需原价购回原销售粮食,不符合收

入确认原则,故公司将该部分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

应付内部职工款包括联合经营履约保证金、代收个人社保公积金以及其他应

付职工款。代收个人部分社保及公积金款项主要为母公司苏垦农发向参与联合经

营及发包经营模式职工收取的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保缴纳款及公积金缴纳款,收取

后向相关主管部门缴纳。其他应付职工款主要是母公司苏垦农发为确保农业生产

效益,向管理集体种植及联合经营耕地的生产管理人员收取的生产管理责任保证

金以及其它农业生产保证金。

其中,报告期内联合经营履约保证金金额分别为17,351.53万元、14,569.42

万元及6,881.76万元,分别占其他应付款的44.51%、39.22%及26.69%,整体呈下

降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逐步提升集体种植面积,减少联合经营种植面积,且新

增的流转耕地基本采用集体种植模式,使得联合经营种植面积占统一生产经营种

植面积的比例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大麦、小麦及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品种的联合经

营种植面积占统一生产经营种植面积的比例分别为74.33%、41.71%及26.19%。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关联方往来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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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非关联方往来款 15,574.41 17,025.66 13,036.91

其中:押金保证金 6,156.39 4,575.09 4,619.34

其他往来款 9,418.02 12,450.56 8,417.57

3、应付内部职工款 10,153.77 20,125.87 25,713.98

其中:联合经营履约保证金 6,881.76 14,569.42 17,351.53

代收个人部分社保及

1,646.55 1,993.30 2,057.17

公积金款项

其他应付职工款 1,676.66 3,563.15 6,305.28

合计 25,779.38 37,151.53 38,981.29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1,777.32万元、2,163.98万元

及2,445.64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长期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主要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世

界银行进行的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长期负债核算内容为预计一年内转入利润

表的递延收益金额,全部为财政补助。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一、

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构成分析”之“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27.09 293.09 293.09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长 期

1,418.55 1,870.90 1,484.23

负债

合计 2,445.64 2,163.98 1,777.32

(6)其他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主要为尚未兑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应付职工薪酬主

要为期末尚未结算的职工薪酬。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及专项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1-56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借款 - 1,018.00 1,302.00

递延收益 12,886.70 11,518.54 10,295.10

合计 12,886.70 12,536.54 11,597.10

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均为拟在未来一年以后偿还的银行借款,其中,2014

年新增较多,主要是新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长期借款1,302.00万元

所致。

报告期内,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157.61 669.62 533.12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14,147.64 12,719.82 11,246.22

小计 14,305.25 13,389.44 11,779.34

减:预计一年内转入利润表的

1,418.55 1,870.90 1,484.23

递延收益

合计 12,886.70 11,518.54 10,295.10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收益中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2014 年 12

属性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 8,298.20 7,879.30 7,507.35 与资产相关

农产品加工设备建设改造项目补贴 1,028.69 691.19 361.10 与资产相关

农机购置补贴 481.57 618.69 758.51 与资产相关

土地出让金返还 518.99 338.92 346.68 与资产相关

粮食、农资、良种补贴(已合并为农业

626.08 482.71 与收益相关

支持保护补贴)

与资产相关/

育种能力提升及产业化项目补贴 3,654.40 3,034.11 2,107.90

与收益相关

农产品质量追溯监测及品牌奖励扶持资 与资产相关/

107.78 103.77 184.07

金 与收益相关

与资产相关/

其他 215.61 97.36 31.01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4,305.25 13,389.44 11,779.34

1-1-56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述补贴主要为公司根据相关政府文件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补贴款,公司将

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与该项目相关的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计入营业

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贴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二、盈利能

力分析”之“(五)资产减值损失及营业外收支分析”之“2、营业外收入分析”。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06 1.74 1.48

速动比率(倍) 0.63 0.43 0.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32.50% 33.40% 39.50%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34.48% 40.70% 48.07%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9,031.71 67,463.67 65,962.73

利息保障倍数(倍) 35.02 21.36 18.50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及发行人合并口径就上述比率与种植业同行业公

众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

流动比率(倍)

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北大荒 1.39 1.57 1.33

海南橡胶 1.98 1.76 1.75

亚盛集团 1.77 2.26 2.34

香梨股份 23.59 10.89 14.09

巴口香 2.33 2.38 0.57

亚夫农业 0.47 0.68 1.78

穗源科技 1.55 1.27 2.40

农凯股份 2.05 1.94 2.26

平均值 4.39 2.84 3.32

母公司

1.49 1.65 1.45

苏垦农发

发行人 1.80 1.74 1.48

1-1-56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并)

财务

速动比率(倍)

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北大荒 1.09 0.92 0.80

海南橡胶 1.49 1.14 1.27

亚盛集团 1.34 1.68 1.71

香梨股份 22.29 8.94 5.82

巴口香 1.53 1.94 0.38

亚夫农业 0.20 0.47 1.44

穗源科技 1.35 1.18 2.13

农凯股份 1.84 1.68 1.61

平均值 3.89 2.24 1.90

母公司

0.33 0.72 0.65

苏垦农发

发行人

0.44 0.43 0.46

(合并)

财务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北大荒 34.72% 23.61% 31.48%

海南橡胶 40.19% 36.96% 25.81%

亚盛集团 37.77% 37.61% 37.46%

香梨股份 5.52% 7.46% 5.55%

巴口香 44.96% 45.15% 77.14%

亚夫农业 68.86% 63.13% 38.42%

穗源科技 57.87% 46.60% 54.87%

农凯股份 29.95% 30.35% 31.04%

平均值 39.98% 36.36% 37.72%

母公司

36.68% 33.40% 39.50%

苏垦农发

发行人

38.61% 40.70% 48.07%

(合并)

财务

利息保障倍数(倍)

指标

1-1-56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大荒 不适用 不适用 17.16

海南橡胶 不适用 不适用 1.62

亚盛集团 1.78 2.37 4.08

香梨股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巴口香 不适用 7.01 3.47

亚夫农业 不适用 不适用 20.39

穗源科技 1.44 0.33 4.62

农凯股份 4.92 1.01 10.89

平均值 2.71 2.68 8.89

母公司

41.53 43.14 75.03

苏垦农发

发行人

35.02 21.36 18.50

(合并)

注:上述同行业公司对比数据主要来源为Wind资讯,部分公司税前利润为负或利息支

出为零,故利息保障倍数不适用。2016年,母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及利息

保障倍数分别为1.76倍、0.94倍、32.50%及69.93倍。

由于各公司整体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及主要经营模式的不同,同行业公众公

司上述指标均存在一定的差异。总体而言,母公司苏垦农发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中游水平,利息保障倍数则高于行业平

均水平。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流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同行业公

众公司香梨股份上述比例远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所致,若剔除该公司,同行业平

均值分别为1.78、1.70及1.65,与母公司苏垦农发流动比率较为接近。报告期内,

母公司苏垦农发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除香梨股份数据较高影响外,主

要是发行人为农作物种植、良种育繁、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全产业链规模化企业,

为满足子公司大米加工及种子生产业务的需求,每年年末存在较多为子公司次年

生产留存的农产品所致。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利息保障倍数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是

母公司苏垦农发母公司经营效益较好,息税折旧前利润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及发行人合并口径就上述比率与种业同行业公众公司对

1-1-56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丰乐种业 2.06 2.13 1.99

农发种业 1.89 2.04 3.42

隆平高科 3.30 1.26 1.51

新农开发 0.77 0.74 1.18

中江种业 1.52 1.74 1.18

红旗种业 3.44 3.99 4.62

神农基因 4.23 9.98 4.95

平均值 2.46 3.13 2.69

大华种业 2.32 2.52 1.52

发行人(合

1.80 1.74 1.48

并)

财务指标 速动比率(倍)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丰乐种业 0.88 1.02 1.02

农发种业 1.59 1.66 2.68

隆平高科 2.50 0.63 0.74

皖垦种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新农开发 0.44 0.47 0.79

中江种业 0.78 0.83 0.40

红旗种业 2.56 2.24 3.26

神农基因 3.56 7.96 2.72

平均值 1.76 2.12 1.66

大华种业 1.91 1.05 0.70

发行人(合

0.44 0.43 0.46

并)

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丰乐种业 27.64% 26.88% 28.81%

1-1-566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农发种业 36.01% 32.72% 26.43%

隆平高科 27.11% 51.15% 50.78%

皖垦种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新农开发 72.91% 69.39% 65.10%

中江种业 55.11% 47.62% 70.96%

红旗种业 21.30% 17.29% 12.99%

神农基因 18.82% 10.05% 15.24%

平均值 36.98% 36.44% 38.62%

大华种业 34.21% 33.72% 52.80%

发行人(合

38.61% 40.70% 48.07%

并)

财务指标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丰乐种业 不适用 7.18 5.39

农发种业 5.08 50.02 61.45

隆平高科 44.86 5.52 4.45

皖垦种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新农开发 不适用 0.73 0.99

中江种业 不适用 3.19 2.35

红旗种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神农基因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平均值 24.97 13.33 14.93

大华种业 41.78 8.05 7.31

发行人(合

35.02 21.36 18.50

并)

注:上述同行业公司对比数据主要来源为Wind资讯,部分公司税前利润为负或利息支

出为零,故利息保障倍数不适用,部分公司未披露相关经营数据,因此无法对比。2016年,

大华种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及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29倍、1.56倍、25.27%

及25.62倍。

由于各公司整体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及主要经营模式的不同,同行业公众公

司上述指标均存在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内,大华种业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同行

业平均值低,而资产负债率及利息保障倍数与同行业平均值各年间存在一定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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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异;但从绝对值看,上述指标大华种业均处于同行业中游水平。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及发行人合并口径就上述比率与大米加工生产同行业公

众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粮油控股 1.06 1.09 1.05

金健米业 1.19 1.14 1.70

华润创业 0.66 0.59 0.76

龙蛙农业 0.84 0.57 0.51

平均值 0.94 0.85 1.00

苏垦米业 1.36 1.23 1.23

发行人(合并) 1.80 1.74 1.48

财务指标 速动比率(倍)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粮油控股 0.66 0.61 0.62

金健米业 0.72 0.61 0.89

华润创业 0.33 0.24 0.43

龙蛙农业 0.34 0.20 0.27

平均值 0.51 0.42 0.55

苏垦米业 0.43 0.22 0.33

发行人(合并) 0.44 0.43 0.46

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粮油控股 61.62% 54.57% 58.73%

金健米业 45.99% 50.23% 32.94%

华润创业 53.18% 54.83% 61.61%

龙蛙农业 52.07% 58.95% 87.64%

平均值 53.22% 54.65% 60.23%

苏垦米业 62.90% 71.41% 70.83%

1-1-568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合并) 38.61% 40.70% 48.07%

财务指标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中国粮油控股 0.21 0.92 0.48

金健米业 2.71 不适用 3.21

华润创业 29.12 8.56 4.50

龙蛙农业 4.67 5.04 不适用

平均值 9.18 4.84 2.73

苏垦米业 2.20 2.55 2.05

发行人(合并) 35.02 21.36 18.50

注:上述同行业公司对比数据主要来源为Wind资讯,部分公司税前利润为负或利息支

出为零,故利息保障倍数不适用。2016年,苏垦米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及利

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27倍、0.37倍、69.03%及2.57倍。

总体而言,苏垦米业流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公众公司平均水平,速动比率略低

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水平较同行业公众公司平均水平

高,利息保障倍数低于同行业公众公司的平均水平。

苏垦米业流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主要原因是母公司苏垦农发一般在麦稻等农作物成熟脱水后,将部分农产品销售

给苏垦米业由其生产大米及对外销售,导致各期末苏垦米业存货高于同行业水平

所致。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7.57 26.92 21.29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1.60 1.63 1.47

总资产周转率(次) 1.03 1.08 0.97

2015年末,母公司、苏垦米业及大华种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

及总资产周转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6年末上述指标与2015年相比变动较

小。

1-1-569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资产周转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周转率与种植

业同行业公众公司资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所属年度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大荒 44.04 27.30 11.45

海南橡胶 14.63 9.11 12.25

亚盛集团 3.29 3.31 4.19

香梨股份 1,200.24 208.02 56.01

巴口香 0.91 83.74 3.90

亚夫农业 5.57 4.92 4.78

穗源科技 5.72 4.75 11.79

农凯股份 1.30 1.59 1.77

平均值 159.46 42.84 13.27

母公司

27.27 72.94 136.54

苏垦农发

发行人(合

19.69 26.92 21.29

并)

财务指标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

所属年度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大荒 0.99 1.20 0.96

海南橡胶 1.37 1.59 2.10

亚盛集团 0.70 0.68 0.76

香梨股份 0.33 0.55 1.16

巴口香 0.00 0.87 1.79

亚夫农业 1.65 0.76 0.86

穗源科技 0.56 0.51 0.38

农凯股份 0.63 0.58 0.45

平均值 0.78 0.84 1.06

母公司

0.77 1.77 1.69

苏垦农发

发行人(合

1.31 1.63 1.47

并)

1-1-570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财务指标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所属年度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大荒 0.43 0.47 0.46

海南橡胶 0.57 0.67 0.92

亚盛集团 0.27 0.29 0.32

香梨股份 0.14 0.18 0.38

巴口香 0.00 0.29 0.38

亚夫农业 0.58 0.39 0.62

穗源科技 0.36 0.32 0.27

农凯股份 0.31 0.31 0.29

平均值 0.33 0.37 0.45

母公司

0.40 0.94 0.91

苏垦农发

发行人(合

0.84 1.08 0.97

并)

注:上述同行业公司对比数据主要来源为Wind资讯,其中2016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

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已年化。2016年末,母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

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66.41次/年、1.66次/年及0.88次/年。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流动资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平

均水平。2016 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香梨股

份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分别为 3.31 万元和 0 万元导致香梨股份

2016 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200.24 次/年。2014-2015 年母公司苏垦农发应

收账款周转率均高于同行平均水平,且大于大部分同行业公众公司的绝对值。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资产周转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周转率与种业同行业

公众公司资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所属年度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丰乐种业 11.64 17.31 16.54

农发种业 10.20 11.73 14.14

1-1-57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隆平高科 5.85 7.19 8.54

新农开发 8.35 8.67 8.82

中江种业 2.28 7.47 8.03

红旗种业 7.32 12.35 18.33

神农基因 7.85 3.68 4.02

平均值 7.64 9.77 11.20

大华种业 51.47 94.03 103.21

发行人(合并) 19.69 26.92 21.29

财务指标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

所属年度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丰乐种业 1.05 1.10 1.20

农发种业 2.02 2.06 2.15

隆平高科 0.46 0.82 0.77

皖垦种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新农开发 0.82 0.46 0.53

中江种业 0.37 0.97 0.88

红旗种业 1.58 1.77 1.57

神农基因 0.66 0.29 0.39

平均值 0.99 1.07 1.07

大华种业 1.58 2.30 2.31

发行人(合并) 1.31 1.63 1.47

财务指标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所属年度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丰乐种业 0.56 0.59 0.71

农发种业 1.16 1.24 1.49

隆平高科 0.28 0.44 0.46

皖垦种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新农开发 0.36 0.24 0.31

中江种业 0.29 0.77 0.71

红旗种业 0.89 0.99 0.84

神农基因 0.42 0.17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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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 0.56 0.64 0.68

大华种业 1.11 1.65 1.68

发行人(合并) 0.84 1.08 0.97

注:上述同行业公司对比数据主要来源为Wind资讯,其中2016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

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已年化,部分公司未披露相关数据,故无法对比。2016

年末,大华种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76.61次/年、2.35

次/年及1.62次/年。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均高

于同行业可比水平。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水平,主要是由于大华种业

注重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同时加强客户管理,对于中小型客户,采用“先款后货”

的销售方式,减少了应收账款的资金占比,提高了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

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大华种业作为中国种子协

会认定的江苏地区唯一的 2016 年十大“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大华种业在江苏

地区市场影响力较大,同时主要产品是常规性稻种和麦种,种子产品适销性高,

因此资产周转率较高。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资产周转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周转率与大米加工同

行业公众公司资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所属年度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中国粮油控股 23.82 27.41 27.24

金健米业 16.62 28.67 21.90

华润创业 40.79 23.98 75.37

龙蛙农业 3.08 5.05 57.59

平均值 21.08 21.28 45.53

苏垦米业 12.53 16.81 12.56

发行人(合并) 19.69 26.92 21.29

财务指标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

所属年度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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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油控股 1.94 2.00 1.95

金健米业 2.71 3.14 2.37

华润创业 2.63 0.91 2.65

龙蛙农业 0.61 0.72 0.73

平均值 1.97 1.69 1.93

苏垦米业 1.91 2.23 2.06

发行人(合并) 1.31 1.63 1.47

财务指标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所属年度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中国粮油控股 1.13 1.14 1.16

金健米业 1.39 1.59 1.21

华润创业 0.71 0.31 1.01

龙蛙农业 0.23 0.27 0.37

平均值 0.87 0.83 0.94

苏垦米业 1.60 1.90 1.74

发行人(合并) 0.84 1.08 0.97

注:上述同行业公司对比数据主要来源为Wind资讯,其中2016年半年度应收账款周转

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已年化。2016年末,苏垦米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

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4.56次/年、1.86次/年及1.58次/年。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平均水平,流动

资产周转率 2016 年半年度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 2014-2015 年度流动资产周

转率水平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苏垦米业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

平。

苏垦米业主要客户为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浙江物美超市、卜蜂莲花(或称易

初莲花)超市、欧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等商

超客户,以及亨氏联合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百威英博啤酒、青岛啤酒、江苏

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食品企业或酒类企业等工业用粮客户,上述客户均

为知名品牌客户,议价能力相对较强,因此应收账款账期较长,使得苏垦米业应

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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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 406,397.59 -2.35% 416,193.08 19.24% 349,052.76 1.39%

其他业务收入 2,023.08 23.20% 1,642.13 -7.37% 1,772.81 -3.94%

营业收入合计 408,420.67 -2.25% 417,835.21 19.10% 350,825.57 1.3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母公司苏垦农发的农产品销售收入、苏垦米

业的农产品及大米销售收入、大华种业的种子销售收入及苏垦物流的农资贸易收

入构成。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50,825.57 万元、417,835.21 万元及

408,420.67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整体呈增长趋势。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略低

于 2015 年营业收入,主要是 2016 年农资贸易业务较 2015 年有所下降所致。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原因分析

(1)公司种植业种植面积及产量的持续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种植业资源整合优势逐步体现,统一经营模式种植面积及外

部流转面积逐步扩大,公司种植业主要农产品的产量整体呈增长趋势,水稻2015

年单产及2014年大小麦单产因特定年度特定种植期间气候条件较好为丰收年单

产较高。而2016年夏熟,由于收割季节遭遇连续雨天天气,导致大小麦特别是小

麦出现较多倒伏状况,进而影响了大小麦特别是小麦的亩产情况。此外,由于流

转地农业基础条件相对较差亩产较低,2016年夏熟较2015年夏熟新增3.54万亩大

小麦流转地耕种面积,进一步影响了2016年夏熟的大小麦亩产情况。此外,2014

年秋熟水稻亩产相对较低,主要是水稻生长中期遭遇雨水及光照不足等天气影

响,使得水稻灌浆结实较差,水稻容重千粒重有所下降,进而影响了亩产水平。

而2016年秋熟收割季节虽遭遇连续雨天天气,公司及时调整收割政策,做好抢收

工作,将水份及杂质较高来不及烘干入库的水稻及时出售,进而保证了水稻的亩

1-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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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种植业统一经营模式主要农作物收获面积、产量及单产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亩

收获面积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麦 9.12 17.86 20.00

小麦 87.73 73.86 57.65

水稻 99.18 90.31 75.30

合计 196.03 182.02 152.95

注:1、发行人种植业主要分为夏熟(11月-5月)和秋熟(6月-10月)两季,夏熟主要

种植大麦和小麦,秋熟主要种植水稻,与会计年度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异;2、上述面积包括

所有集体种植和联合经营模式下种植农作物的收获面积,未包含发包经营模式下种植农作物

的收获面积。

单位:万吨

产量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麦 3.90 7.65 9.67

小麦 35.09 31.68 27.16

水稻 56.68 55.19 40.92

合计 95.67 94.52 77.76

单位:kg/亩

单产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麦 427.02 428.63 483.64

小麦 399.98 428.96 471.14

水稻 571.53 611.00 543.44

(2)公司大米产量及种子产销量的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为占领市场份额和满足市场需求,苏垦米业一方面利用稻谷加工

大米,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发行人大米质量标准采购大米直接销售,报告期内大米

销售量分别为33.73万吨、31.33万吨及30.02万吨,其中苏垦米业大米产量分别为

22.51万吨、23.89万吨及24.14万吨,大米加工业务处于较好水平。2014年至2016

1-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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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苏垦米业大米销量逐年下降,主要是苏垦米业逐年减少大米贸易量所致。

大华种业主要进行委托制种,报告期内产量和销售量出现同步增长,其中,

种子产量(主要种子产品稻麦种子)分别为31.86万吨、31.54万吨及32.10万吨。

2014年至2016年,大华种业大小麦种的产销量占比较高,大小麦种产量占种子产

量的比例分别达到70.17%、71.63%及65.95%,大小麦种销量占种子销售量的比

例分别达到69.41%、72.11%及65.78%。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及大华种业主要产品产销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产量 销量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米 24.14 23.89 22.51 30.02 31.33 33.73

种子 32.10 31.54 31.86 32.92 32.83 31.22

注:由于发行人种子产品基本为大麦种、小麦种及水稻种,种子产量及销量未包含占比

很小的其它种子。

2、营业收入按业务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分类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406,397.59 325,648.67 416,193.08 335,027.78 349,052.76 268,427.11

其他业务收入 2,023.08 1,180.42 1,642.13 2,227.90 1,772.81 1,453.47

合计 408,420.67 326,829.09 417,835.21 337,255.68 350,825.57 269,880.58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大米、种子、小麦、大麦、水稻等产品销售收入以

及土地发包收取承包金收入、农资销售收入等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区分的收入和成本明细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分类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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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分类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大麦 8,580.46 8,813.10 11,029.25 10,751.72 21,249.00 16,230.72

小麦 50,436.43 42,979.55 52,660.82 44,379.62 30,703.79 21,158.95

水稻 82,244.95 66,732.34 53,159.87 42,808.00 19,326.32 14,985.20

大米 111,501.81 82,919.16 120,697.88 90,694.44 123,960.75 97,507.08

种子 99,225.97 71,639.11 100,866.82 72,895.47 93,022.76 64,304.33

承包金 18,280.28 17,772.23 22,355.91 19,773.17 26,643.30 22,164.68

农资 17,949.73 16,932.66 37,318.13 35,158.01 18,218.95 16,707.99

其它

18,177.95 17,860.53 18,104.39 18,567.35 15,927.89 15,368.16

【注】

小计 406,397.59 325,648.67 416,193.08 335,027.78 349,052.76 268,427.11

注:其它主要为母公司苏垦农发其他农产品销售收入,以及苏垦米业及大华种业皮糠、

下脚料等副产品销售收入,其中副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副产品销售收入分别达

到13,584.92万元、16,919.69万元及16,402.40万元,分别占其他收入的85.29%、93.46%及

90.23%。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粮食代储费、机械作业服务费以及包装物

等材料零星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业务分类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机械作业服务 305.43 352.12 566.11 1,356.27 242.10 568.11

粮食代储费 986.42 585.34 618.65 659.79 590.27 247.66

其他 731.23 242.97 457.38 211.84 940.43 637.70

小计 2,023.08 1,180.42 1,642.13 2,227.90 1,772.81 1,453.47

3、种植业收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种植业业务由母公司苏垦农发运营,母公司苏垦农发主营业

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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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麦 8,974.59 12,357.44 22,847.89

小麦 88,028.05 88,390.87 74,603.37

水稻 173,753.31 171,803.86 136,146.66

承包金 18,056.96 22,223.45 26,574.60

农资 1,546.76 3,709.34 5,002.05

其他 569.04 559.88 1,100.21

合计 290,928.71 299,044.85 266,274.77

母公司苏垦农发通过集体种植和联合经营两种经营模式种植大麦、小麦及水

稻三类主要农产品,以及西瓜、蔬菜等少量高效农业农产品,同时通过发包经营

模式向承包耕地职工收取土地承包金。农资则主要向苏垦物流采购,并将部分农

资销售给发包种植的职工或销向当地市场。其他主要为其他农产品的销售。

(1)统一经营模式下主要农产品收获面积分析

公司种植业务管理模式主要包括统一经营模式和发包经营模式,其中统一经

营模式又分为集体种植经营模式和联合经营模式。发包经营模式下农业职工按照

种植整体布局和不改变耕地性质的前提下自主经营,农工一般种植水稻、小麦、

高效农业作物等,母公司苏垦农发收取土地承包金,同时给与农业基础设施以及

技术服务等支持,而发包职工享有发包耕地所产农产品的收益权,因此该生产经

营模式下不作为主要农产品收获面积统计。农业职工退休后享受社保,与该部分

农业职工相关的原参与联合经营或发包经营的土地由母公司苏垦农发各分公司

主要进行集体种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调整经营模式结构及流转外部耕地,逐年提高集体种植

经营模式比例。报告期内公司集体种植经营模式下收获面积占统一经营模式下收

获面积的比例分别为30.04%、58.01%及73.81%,呈逐年上升趋势。

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中集体种植模式下的

收获面积呈逐年增长趋势,具体情况如下:2014年夏熟至2016年夏熟公司承包农

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耕地中集体种植模式下大小麦合计收获面积分别为18.39万

亩、36.89万亩及51.43万亩,2014年秋熟至2016年秋熟公司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

属单位耕地中集体种植模式下水稻收获面积分别为16.69万亩、36.12万亩及52.86

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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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公司外部流转耕地除暂无法规模化种植的零星地块外基本采用集

体种植经营模式。自2013年秋熟开始流转外部耕地起,公司流转地种植农作物收

获面积出现大幅增长。2014年夏熟至2016年夏熟公司外部流转耕地中集体种植模

式下大小麦合计收获面积分别为4.41万亩、16.29万亩及19.77万亩,2014年秋熟

至2016年秋熟公司外部流转耕地中集体种植模式下水稻收获面积分别为6.44万

亩、16.29万亩及20.64万亩。

由此,报告期内公司集体种植耕地面积出现快速增长,主要农产品大麦、小

麦、水稻的产量亦呈现持续增长趋势。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统一经营模式

下主要农产品收获面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亩

2016年 集体种植模式【注】 联合经营模式 小计

大麦 5.81 3.31 9.12

小麦 65.39 22.34 87.73

水稻 73.50 25.68 99.18

小计 144.70 51.33 196.03

2015年 集体种植模式 联合经营模式 小计

大麦 8.45 9.41 17.86

小麦 44.73 29.13 73.86

水稻 52.41 37.89 90.31

小计 105.59 76.44 182.02

2014年 集体种植模式 联合经营模式 小计

大麦 5.04 14.96 20.00

小麦 17.77 39.88 57.65

水稻 23.14 52.16 75.30

小计 45.94 107.01 152.95

【注】: 由于边角地块不宜集体机械化种植,少量外部流转耕地采用发包经营模式种植

小麦、水稻、高效农业作物等农作物,除上述面积外,外部流转耕地均采用集体种植模式,

将其种植农作物的收获面积计入集体种植模式统计。

(2)主要农产品产量分析

由于公司从农垦集团承包耕地的农业基础设施维持不断投入和科学合理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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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其耕地质量普遍比从农户手中流转的耕地好。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农产品统

一经营模式下承包耕地的单位面积产量同期均高于流转耕地的单位面积产量。此

外,由于2015年夏熟较2014年夏熟新增较多流转地,且该等流转地属于第一季种

植,故2015年夏熟大小麦亩产较低。而2016年夏熟,由于收割季节遭遇连续雨天

天气,导致大小麦特别是小麦出现较多倒伏状况,进而影响了大小麦特别是小麦

的亩产情况。2016年夏熟流转地大麦亩产较2015年增长较多,主要是2016年夏熟

大麦种植面积较小且该小部分大麦耕种地为农垦集团承包耕地被当地政府相关

部门征用后返租的耕地,故亩产基本与承包耕地亩产一致。2016年秋熟流转地水

稻亩产与2015年亩产基本一致,随着种植环境的改善均高于2014年亩产水平。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获面积

承包 流转 承包 流转 承包 流转

(万亩)

耕地 耕地 耕地 耕地 耕地 耕地

大麦 9.11 0.01 17.40 0.46 19.91 0.09

小麦 67.97 19.76 58.03 15.83 53.33 4.32

水稻 78.54 20.64 74.02 16.29 68.85 6.44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量

承包 流转 承包 流转 承包 流转

(万吨)

耕地 耕地 耕地 耕地 耕地 耕地

大麦 3.89 0.01 7.52 0.13 9.64 0.03

小麦 28.50 6.59 26.27 5.41 25.36 1.80

水稻 46.41 10.27 47.00 8.19 37.98 2.94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亩产

承包 流转 承包 流转 承包 流转

(kg/亩)

耕地 耕地 耕地 耕地 耕地 耕地

大麦 427.01 427.97 432.20 292.60 484.21 362.40

小麦 419.28 333.59 452.79 341.60 475.60 416.12

水稻 590.90 497.79 634.81 502.80 551.66 455.60

(3)主要农产品业务流程分析

从业务流程看,母公司苏垦农发农产品种子主要向子公司大华种业采购,产

成品小麦及水稻主要销售给苏垦米业生产大米及大华种业生产小麦、水稻种子,

或由上述子公司再行对外销售,产成品大麦除向苏垦米业销售外主要面向市场进

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资源整合效应逐步体现,母公司苏垦农发农产品向内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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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比例逐步提升,农产品形成初加工农产品再行出售的比例不断提高。报告

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主要农产品大麦、小麦及水稻合计向内部单位销售的比例分

别为88.74%、87.18%及70.49%,整体较为稳定。2016年对外销售比例较高,主

要是2016年秋熟收割季节遭遇连续雨天天气,公司及时调整收割政策,将水份及

杂质较高来不及烘干入库的水稻及时出售所致。母公司2016年下半年对外销售水

稻金额达到35,632.78万元,扣除截至2016年6月末母公司期末水稻农产品余额

3,554.47万元后,2016年秋熟水稻对外销售金额占2016年秋熟生产及采购水稻之

和的比例为24.53%。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主要农产品销售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项目

向外部单位销售 向苏垦米业销售 向大华种业销售 合计

大麦 8,473.91 63.54 437.13 8,974.59

小麦 21,636.65 28,451.61 37,939.79 88,028.05

水稻 49,790.96 97,589.42 26,372.92 173,753.31

合计 79,901.52 126,104.58 64,749.85 270,755.95

占比 29.51% 46.57% 23.91% 100.00%

2015 年度

项目

向外部单位销售 向苏垦米业销售 向大华种业销售 合计

大麦 10,286.27 763.74 1,307.42 12,357.44

小麦 13,422.34 29,887.33 45,081.21 88,390.87

水稻 11,221.62 132,721.97 27,860.28 171,803.86

合计 34,930.23 163,373.04 74,248.90 272,552.17

占比 12.82% 59.94% 27.24% 100.00%

2014 年度

项目

向外部单位销售 向苏垦米业销售 向大华种业销售 合计

大麦 20,953.36 24.49 1,870.04 22,847.89

小麦 370.97 30,574.47 43,657.94 74,603.37

水稻 4,981.31 104,662.24 26,490.19 136,133.74

合计 26,305.64 135,261.20 72,018.16 233,585.01

占比 11.26% 57.91% 30.83% 100.00%

(4)主要农产品销售价格分析

1-1-58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小麦及水稻销售单价均随着国家最低收购价整体

呈上升趋势,但由于母公司苏垦农发主要农产品主要向苏垦米业和大华种业销

售,由于不同品质水份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不同,销售时一般情况下按市场价格结

算,未完全按照国家最低收购价执行,导致发行人水稻内部销售单价略低于国家

最低收购价。此外,由于国家未设定大麦的最低收购价,大麦价格随行就市,报

告期内整体呈下降趋势。2015 年,受到国际市场玉米等农产品价格市场价格下

跌的影响,由于大麦与玉米存在一定的饲粮替代品关系,该年度大麦销售价格下

降较多。2015 年下半年起国内农产品市场价格亦明显下降,小麦及水稻单价亦

受其影响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受到上述市场环境的影响母公司苏垦农发主要农

产品销售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主要农产品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麦 1.75 1.92 2.10

小麦 2.32 2.40 2.41

水稻 2.72 2.91 3.05

(5)其他业务分析

母公司苏垦农发其他业务主要为发包模式下的土地发包业务及农资销售业

务。公司在发包模式下取得土地发包业务承包金收入,公司向职工及各分公司当

地市场销售农资取得农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发包业务向职工

发包,种植大麦、小麦、水稻等农产品,西瓜等高效农业作物以及棉花等其他非

高效农业农作物。母公司承包金收入报告期内逐年下降,主要是参加发包的农工

退休后将其承包的土地交还母公司苏垦农发集体种植,发包面积逐年减少的原因

所致。报告期内发包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发包地块存在轮换现象,每年

发包的耕地地块和质量存在一定的差异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亩、元/亩

发包单位

时 间 发包收入 发包成本 发包面积 发包单价

成本

1-1-58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度 18,280.28 17,772.23 19.15 954.55 928.03

2015 年度 22,355.91 19,773.17 23.14 965.93 854.50

2014 年度 26,643.30 22,164.68 26.45 1,007.36 837.98

说明:1、由于公司发包业务按种植年度(当年 11 月至次年 10 月)向农工发包,一般

一年一签或一年两签,承包金收入在发包期间内按月平均确认收入,例如,2015 年承包金

收入为承包金在承包期间内按月摊销后于 2015 年 1 月至 12 月确认的收入,而发包耕种面积

为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的累计耕种面积(包括夏熟和秋熟两季),故承包金收入与

发包面积统计周期存在一定的时间差;2、上表中发包面积为年加权平均土地发包面积。具

体的计算过程为:发包面积=(1-5 月)土地发包面积*5/12+(6-10 月)土地发包面积*5/12+

(11-12 月)土地发包面积*2/12。

4、米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米业业务由苏垦米业运营。报告期内苏垦米业主营业务收入

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麦 106.16 737.75 295.64

小麦 28,594.92 39,446.28 30,332.83

水稻 32,070.61 41,844.97 14,332.10

大米 111,501.81 120,697.88 123,960.75

其中:自产大米 90,633.12 93,004.13 87,181.61

其他 12,607.77 11,302.94 10,275.30

合计 184,881.26 214,029.82 179,196.61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大米主要销售给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杭州联华华商集团

有限公司、欧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物美亿商超市有限公司等连锁超市

经营商,以及亨氏联合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百威英博啤酒、青岛啤酒、江苏

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等食品工业用粮客户。苏垦米业大麦、小麦及水稻等商

品粮主要销售予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银河面粉有限公司等工业用

粮客户以及连云港群鑫工贸有限公司、盐城市粮油供应有限公司等农产品贸易

商。2013 年起,公司调整运营政策,为实现统一销售、提升议价能力,决定小

麦商品粮原则上由苏垦米业向母公司苏垦农发采购后统一对外销售,大麦商品粮

1-1-58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则原则上由母公司苏垦农发对外销售。2015 年起,公司决定水稻商品粮大部分

也由苏垦米业向母公司苏垦农发采购后统一对外销售。因此,报告期内苏垦米业

小麦销售收入持续增长,2015 年及 2016 年水稻商品粮增长较多。此外,2015

年及 2016 年,为满足上海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储备库粮食轮换的需求,苏

垦米业向该单位采购近几年产的农产品从事农产品贸易业务,同时向该单位销售

发行人本年度产的小麦及水稻农产品,由于合同未约定回购义务故发行人确认该

部分农产品的销售收入 12,747.84 万元及 8,843.80 万元,使得 2015 年及 2016 年

苏垦米业小麦及水稻的销售额进一步增加。

报告期内,为适应市场需求,苏垦米业坚持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

标准,对外采购大米销售给客户形成大米贸易业务。外采大米的供应商主要集中

在江苏及周边省份,包括兴化市诚信米业有限公司、滁州市第一优质米厂等多年

合作伙伴,外采大米供应商提供的大米品质可得到保证。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大米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36,779.14 万元、27,693.75 万

元及 20,868.69 万元,报告期内整体呈下降趋势。由于贸易大米品质差异较大,

导致其大米销售单价亦随之波动,报告期内分别为 3.67 元/kg、3.85 元/kg 及 3.42

元/kg。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其他收入主要为大米加工副产品米糠、下脚料以及其他

农产品的销售收入。为满足工业用粮客户的生产需求,苏垦米业亦销售少量高粱

等其他农产品。苏垦米业其他收入报告期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产量持续增加,

副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所致。

5、种业收入分析

公司种业业务由子公司大华种业运营。稻麦种子产品主要销售给江苏明天种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丰种业有限公司、安

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等委托制种单位,其他主要由各地经销商主要在江苏省

内销售。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麦种销售单价分别为3.04元/kg、3.13元/kg及 3.13元/kg,

水稻种销售单价分别为3.85元/kg、4.04元/kg及3.90元/kg,整体呈上升趋势。

1-1-58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麦种及稻种的销售收入,随着产销量

的上升,报告期内麦种及稻种的销售收入整体均呈上升趋势。其中,麦种销售收

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麦种占大华种业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02%、62.15%

及57.38%。报告期内大华种业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麦种 68,301.50 74,144.15 65,851.62

稻种 43,399.49 36,985.14 36,738.58

其他 7,101.37 8,178.31 5,324.70

合计 118,802.36 119,307.61 107,914.91

注:其他为大华种业种子副产品及其他种子销售收入。

大华种业种子销售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其中向委托代繁客户销售

额计入直销客户销售额。报告期内,大华种业主要农作物种子直销数量占总销售

数量的比重分别为 67.49%、68.60%及 59.16%。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生产业

务的主要种子产品麦种及稻种的销售模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2016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名 销售

称 模式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数量 收入 数量 收入 数量 收入

直销 13.43 42,251.60 15.85 48,937.73 13.97 42,892.09

麦种 经销 8.35 26,049.90 7.82 25,206.42 7.70 22,959.54

小计 21.79 68,301.50 23.67 74,144.15 21.67 65,851.62

直销 6.04 24,615.96 6.67 27,214.86 7.10 27,356.60

稻种 经销 5.09 18,783.52 2.49 9,770.28 2.45 9,381.98

小计 11.13 43,399.49 9.16 36,985.14 9.55 36,738.58

直销 19.48 66,867.57 22.52 76,152.60 21.07 70,248.69

稻麦种

经销 13.45 44,833.42 10.31 34,976.70 10.15 32,341.51

合计

合计 32.92 111,700.99 32.83 111,129.30 31.22 102,590.20

注:直销包括向委托代繁客户销售、向母公司销售、向种田大户销售及自有门市销售等情况。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销售收入可分为自有品种(包括授权品种)销售收

入、委托育种销售收入以及非保护品种种子销售收入。报告期内,自有品种(包

1-1-586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括授权品种)销售收入比重呈逐年上涨趋势,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有品种 23,855.10 20.08% 23,094.66 19.36% 20,260.78 18.77%

委托育种 69,244.20 58.29% 67,405.35 56.50% 49,958.79 46.29%

非保护品种 25,703.06 21.64% 28,807.60 24.15% 37,695.35 34.93%

合计 118,802.36 100.00% 119,307.61 100.00% 107,914.91 100.00%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产品主要向外部单位销售,同时向母公司苏垦农发

销售农产品种子进行农作物种植。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主要种子产品的内部销售和外部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kg

内部销售 外部销售 总销售 内销

2016 年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比例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

麦种 10,571.01 3.26 3.24 57,730.49 18.53 3.12 68,301.50 21.79 3.13 14.97

稻种 3,745.12 0.76 4.93 39,654.36 10.37 3.82 43,399.49 11.13 3.90 6.82

合计 14,316.14 4.02 3.56 97,384.85 28.90 3.37 111,700.99 32.92 3.39 12.21

内部销售 外部销售 总销售

内销

2015 年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比例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麦种 8,557.80 2.65 3.23 65,586.35 21.02 3.12 74,144.15 23.67 3.13 11.21

稻种 3,566.42 0.68 5.23 33,418.72 8.48 3.94 36,985.14 9.16 4.04 7.45

合计 12,124.23 3.34 3.64 99,005.07 29.50 3.36 111,129.30 32.83 3.38 10.16

内部销售 外部销售 总销售

内销

2014 年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销售

比例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麦种 8,055.82 2.54 3.17 57,795.80 19.13 3.02 65,851.62 21.67 3.04 11.72

稻种 2,745.08 0.71 3.89 33,993.49 8.84 3.84 36,738.58 9.55 3.85 7.39

合计 10,800.91 3.25 3.33 91,789.29 27.98 3.28 102,590.20 31.22 3.29 10.40

注:上述内销比例采用数量计算,即内销比例等于内销数量除以总销售数量。

1-1-58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农资贸易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农资贸易业务产品主要为化肥及农药,业务模式主要包括苏

垦物流大宗农资贸易业务以及母公司种植业分公司农资零售贸易业务。其中:苏

垦物流大宗农资贸易业务主要销售予农资贸易商,公司种植业分公司农资零售贸

易业务主要通过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供应贸易部销售给发包职工及周边农户。

报告期,公司农资贸易业务营业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计

销售模式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15,191.98 14,854.59 2.22%

2016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1,671.43 1,516.94 9.24%

合计 16,863.41 16,371.53 2.92%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32,146.48 31,040.07 3.44%

2015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3,721.84 3,359.43 9.74%

合计 35,868.32 34,399.50 4.10%

大宗农资贸易业务 11,598.30 11,183.37 3.58%

2014 年度 农资零售贸易 5,188.88 4,814.27 7.22%

合计 16,787.18 15,997.63 4.70%

报告期内,公司农资贸易业务主要由子公司苏垦物流开展。报告期内,苏垦

物流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化肥 34,113.90 60,433.16 38,208.63

农药 14,473.95 13,772.31 13,733.04

其他 3,447.15 3,220.48 5,563.10

合计 52,035.00 77,425.95 57,504.77

内部销售 35,039.45 43,482.36 43,758.03

内销比例 68.37% 56.16% 76.09%

注:其他主要为苏垦物流向母公司苏垦农发销售的秧盘、大华生物自产的生物肥及运输

服务收入,内部销售收入包括农资销售收入及少量运输服务收入。

报告期内,苏垦物流农资贸易主要为化肥、农药贸易业务。从农资贸易业务

1-1-588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内外销情况看,报告期内苏垦物流农资主要向母公司苏垦农发销售。报告期内

苏垦物流向母公司销售金额随着母公司苏垦农发种植规模的扩大逐年提升,报告

期内分别为 43,758.03 万元、43,482.36 万元及 35,039.45 万元,占苏垦物流农资

总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 76.09%、56.16%及 68.37%;2015 年内部农资销售比例下

降较多低,主要是苏垦物流为充分利用农资总代理资源优势增大了对外部主体的

农资贸易业务所致。2016 年苏垦物流农资贸易业务规模下降较多,故内销比例

提升较多。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

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五)发行人其他业务的具体情况”之“3、 公司农资贸易业

务”中的描述。

(二)营业成本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的出现增长的同时公司营业成本整体呈现同步趋势。报告期

内,公司营业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主营业务成本 325,648.67 -2.80% 335,027.78 24.81% 268,427.11 -1.20%

其他业务成本 1,180.42 -47.02% 2,227.90 53.28% 1,453.47 -21.11%

合计 326,829.09 -3.09% 337,255.69 24.96% 269,880.57 -1.3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各产品的成本结转,由于稻麦农产品及大米

均存在成本相对较高的贸易业务,而年度间各农产品的贸易业务量存在一定的波

动,由此使得公司各产品单位营业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

品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2016 年度

项目

营业成本(万元) 销售数量(万吨) 单位成本(元/kg)

大麦 8,813.10 4.93 1.79

小麦 42,979.55 23.06 1.86

水稻 66,732.34 31.86 2.09

大米 82,919.16 30.02 2.76

麦种 42,923.39 18.53 2.32

1-1-589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稻种 27,181.42 10.37 2.62

2015 年度

项目

营业成本(万元) 销售数量(万吨) 单位成本(元/kg)

大麦 10,751.72 5. 81 1.85

小麦 44,379.62 24.26 1.84

水稻 42, 808.00 19.69 2.17

大米 90,694.44 31.33 2.90

麦种 48,495.25 21.02 2.31

稻种 22,989.14 8.48 2.71

2014 年度

项目

营业成本(万元) 销售数量(万吨) 单位成本(元/kg)

大麦 16,229.90 10.16 1.60

小麦 21,156.28 13.44 1.57

水稻 14,980.33 7.19 2.08

大米 97,507.08 33.73 2.89

麦种 40,181.15 19.13 2.10

稻种 23,040.12 8.84 2.61

报告期内,农作物种植业务、种子生产业务、大米加工业务的成本构成分析

情况如下:

1、农作物种植业务生产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主要开展农作物种植业务,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主

要为种子及农资等直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土地承包费(或土地租金)成本、

机械作业费成本以及制造费用结转成本等成本支出。

其中,直接材料主要为种子、化肥、农药、排灌费及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

品为麻袋、农膜等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用。一般用工支出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职

工工资及五险一金,以及农忙季节临时用工支出。联合经营效益工资为支付予参

与联合经营农工的效益工资。机械作业费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机械发生的成本支

出,土地承包金为支付予农垦集团、流转地出租方等耕地出租方的土地承包费。

制造费用主要核算生产区及大队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主要

包括生产设备的折旧摊销、水稻种植所用秧盘的摊销、生产用水电费、水利及土

建工程摊销、农机设备的维修费摊销、外拓基地房租及伙食费等,农险理赔款为

1-1-590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当年缴纳的农业保险以及当年收到的因当年灾害取得的农业保险赔偿利得。

2014年至2016年,小麦及水稻的总生产成本随着种植面积的逐年增长呈逐年

增长趋势,大麦总生产成本则随着种植面积的逐年减少呈逐年递减趋势。2014

年至2016年,大麦农产品亩均生产成本分别为769.29元/亩、790.83元/亩及780.68

元/亩,小麦农产品亩均生产成本分别为790.15元/亩、849.80元/亩及808.60元/亩,

水稻农产品亩均生产成本分别为1,276.84元/亩、1,300.75元/亩及1,242.63元/亩,

报告期内存在一定的波动,但总体较为平稳。2016年小麦及水稻亩均生产成本下

降较多,主要是由于小麦及水稻当年均遭受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当年收到当年

自然灾害对应的农业保险赔偿利得较多进而冲减当期生产成本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种植业务分品种的生产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1)大麦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大麦各明细生产成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亩

大麦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直接材料 2,014.90 4,171.00 4,513.23

其中:1、种子 658.77 1,419.74 1,338.96

2、化肥 1,204.48 2,383.90 2,580.76

3、农药 105.91 259.80 388.11

4、排灌费 22.98 63.15 89.63

5、低值易耗品 22.71 44.41 115.77

(二)直接及间接人工 1,531.67 3,006.37 3,631.09

其中:1、一般用工支出 1,528.74 2,865.29 2,884.40

2、联合经营效益工资 2.92 141.08 746.69

(三)机械作业费 1,764.50 3,533.88 3,799.58

(四)土地承包金 1,101.54 2,228.27 2,446.80

(五)制造费用 498.76 1,034.75 1,153.66

其中:1.折旧与摊销 442.04 863.14 939.31

2.水电费 0.11 10.66 11.15

3.秧盘摊销 0.00 0.00 0.00

4.水利及土建工程摊销 0.00 27.93 27.69

5.维修费摊销 0.02 16.1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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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6.外拓基地房租及伙食费 0.00 11.15 8.95

7.其它制造费用 56.59 105.74 152.19

(六)运输费 90.07 147.71 120.58

(七)烘干费用 95.82 103.21 18.54

(八)农险理赔款 6.57 -142.59 -362.02

其中:1.农业保险费用 76.76 144.70 141.43

2.农险理赔款 -70.20 -287.29 -503.45

(九)其他直接费用 17.76 40.06 63.41

(十)生产成本合计 7,121.59 14,122.66 15,384.89

统一经营模式下大麦种植面积(万亩) 9.12 17.86 20.00

亩均直接材料 220.88 233.56 225.67

亩均种子成本 72.22 79.50 66.95

亩均化肥成本 132.04 133.49 129.05

亩均直接人工 167.90 168.35 181.56

亩均一般用工支出 167.58 160.45 144.23

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① 0.35 14.99 49.91

亩均机械作业费 193.43 197.89 189.99

亩均土地承包金 120.75 124.78 122.35

亩均制造费用 54.68 57.94 57.69

亩均生产成本 780.68 790.83 769.29

注:①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按联合经营种植面积计算。

2014年至2016年,大麦亩均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225.67元/亩、233.56元/亩及

220.88元/亩,总体较为平稳。

其中,亩均种子成本整体较为平稳,但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因为种子的

用量取决于播种的时间、播种时候的天气以及后期出苗状况等因素,不同年份间

气候及种植环境变化影响所致。

亩均化肥成本及农药用量的变动,主要是种植面积变动影响以及不同年度间

农作物生产条件及气候条件变化影响所致。

亩均一般用工支出变动主要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参与农作物种植人

员工资的自然增长,使得一般用工支出绝对值整体呈增长趋势;二是由于不同年

份种植情况的变化,生产期间亩均临时工用量的变化亦影响一般用工支出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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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例如,若在播种或收割季节面临灾害天气需要抢种或抢收,播种或收割季节

的临时工用量将大幅增加。2014年至2016年,由于大麦种植面积较小,生产条件

及气候条件对用工的整体影响相对较小,随着用工成本的增长报告期内大麦亩均

一般用工支出整体呈上升趋势。

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的变化主要受当年联合经营部分耕地的生产效益影

响,生产效益高,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亦将随之提升高,生产效益主要通过单

位种植面积产量及经济效益体现,2014年大麦亩产较高及经济效益较高,故亩均

联合经营效益工资较高。

机械作业费主要为农忙季节聘用外部农业机械作业发生的费用,亩均机械作

业费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机械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使得亩均农业机械作业量增

长以及农机操作人员工资自然增长所致,报告期内有所波动主要是农忙季节根据

当年生产情况聘用外部农业机械作业量略有不同影响所致。

亩均土地承包金整体较为稳定,主要是流转耕地较少种植大麦,主要种植小

麦,报告期内大麦对应的土地承包金主要仍为向农垦集团承包耕地的承包金影响

所致。

亩均制造费用总体较为平稳,主要是生产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的折旧与摊销较

为平稳影响所致。

农险理赔款的变动一方面是受到不同年度受灾程度不一致保险理赔亦有差

异的影响,另一方面亦受到农险理赔款到账时间的影响,当年收到当年农险理赔

款,公司将冲减当年农产品生产成本,当年收到前一年都农险理赔款,公司将确

认为营业外收入。运输费用主要为分公司内部因烘干、移库等内部生产需求发生

的运输费用,烘干费用为为保证农产品达到标准水份或保证仓储农产品的质量而

发生的烘干费用,运输费用及烘干费用的变动主要是受到种植面积及产量逐年增

加,以及不同年度气候及农产品水分差异的影响,报告期内有所波动。

(2)小麦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小麦各明细生产成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亩

小麦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直接材料 23,681.27 20,111.55 15,1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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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其中:1、种子 8,039.45 6,829.96 4,447.32

2、化肥 11,926.54 10,193.23 8,005.31

3、农药 3,137.50 2,578.20 2,197.47

4、排灌费 302.44 319.88 356.42

5、低值易耗品 273.10 190.29 110.63

(二)直接及间接人工 15,354.46 13,792.59 12,442.14

其中:1、一般用工支出 14,484.14 12,175.67 9,137.30

2、联合经营效益工资 870.32 1,616.92 3,304.84

(三)机械作业费 16,733.17 14,086.32 10,360.99

(四)土地承包金 13,742.91 11,361.58 7,443.35

(五)制造费用 4,314.83 3,637.07 3,156.75

其中:1.折旧与摊销 3,297.63 2,604.12 2,300.69

2.水电费 42.00 61.89 62.54

3.秧盘摊销 0.00 0.00 0.00

4.水利及土建工程摊销 155.24 175.83 141.83

5.维修费摊销 16.59 59.91 82.96

6.外拓基地房租及伙食费 82.01 149.38 33.56

7.其它制造费用 721.35 585.94 535.18

(六)运输费 672.28 452.39 350.96

(七)烘干费用 458.12 194.43 153.55

(八)农险理赔款 -4,260.66 -196.01 -359.63

其中:1.农业保险费用 738.03 612.53 499.83

2.农险理赔款 -4,998.69 -808.54 -859.46

(九)其他直接费用 224.04 136.42 329.07

(十)生产成本合计 70,920.42 63,576.33 48,994.31

统一经营模式下小麦种植面积(万亩) 87.73 73.86 57.65

亩均直接材料 269.94 272.30 262.20

亩均种子成本 91.64 92.48 77.14

亩均化肥成本 135.95 138.01 138.85

亩均直接人工 175.02 186.75 215.81

亩均一般用工支出 165.10 164.85 158.49

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① 19.46 55.51 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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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亩均机械作业费 190.74 190.72 179.71

亩均土地承包金 156.65 153.83 129.10

亩均制造费用 49.18 49.24 54.75

亩均生产成本 808.40 860.80 849.80

注:①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按联合经营种植面积计算。

2014年至2016年,小麦亩均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262.20元/亩、272.30元/亩及

269.94元/亩,整体略有波动。

其中,亩均种子成本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种子的用量取决于播种的

时间、播种时候的天气以及后期出苗状况等因素,不同年份间气候及种植环境变

化影响所致。2015年及2016年亩均种子成本相对较多主要是因为部分分公司播种

时遇到降水等异常天气,导致小麦用种量增加影响所致,2015年部分分公司由于

后期苗情较差,进行了二次补种故用种量更大。

亩均化肥成本及农药用量的变动,主要是种植面积变动影响以及不同年度间

农作物生产条件及气候条件变化影响所致。

亩均一般用工支出变动主要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参与农作物种植人

员工资的自然增长,使得一般用工支出整体呈增长趋势;二是由于不同年份种植

情况的变化,生产期间亩均临时工用量的变化亦影响一般用工支出的成本。若在

播种或收割季节面临灾害天气需要抢种或抢收,播种或收割季节的临时工用量将

大幅增加。2014年,亩均一般用工支出较高主要是根据生产种植需求,亩均临时

工用量较少影响所致。

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的变化主要受当年联合经营部分耕地的生产效益影

响,生产效益高,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亦将随之提升高,生产效益主要通过单

位种植面积产量及经济效益体现。2014年小麦亩产较高及经济效益较高,故亩均

联合经营效益工资均为最高。2016年小麦由于遭灾亩产较低及经济效益较差,故

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较低。

机械作业费主要为农忙季节聘用外部农业机械作业发生的费用,亩均机械作

业费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亩均农业机械作业量增长以及农机操作人员工资自

然增长所致。

亩均土地承包金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是流转耕地土地承包金价格较高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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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致。

亩均制造费用金额较小且总体较为平稳,主要是生产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的折

旧与摊销较为平稳影响所致。

(3)水稻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水稻各明细生产成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亩

水稻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直接材料 33,593.00 33,975.13 28,906.43

其中:1、种子 3,517.77 3,461.99 2,797.24

2、化肥 13,544.10 14,730.12 12,123.93

3、农药 9,478.86 10,037.67 9,102.13

4、排灌费 3,956.51 3,563.16 3,112.31

5、低值易耗品 3,071.49 2,182.19 2,327.08

(二)直接人工 31,383.21 31,246.86 26,215.32

其中:1、一般用工支出 29,192.17 27,291.00 22,823.58

2、联合经营效益工资 2,191.04 3,955.85 3,391.74

(三)机械作业费 22,234.59 19,336.95 16,015.57

(四)土地承包金 30,499.14 27,280.69 19,881.77

(五)制造费用 4,436.43 4,278.22 4,019.88

其中:1.折旧与摊销 2,888.47 2,631.97 2,454.88

2.水电费 178.09 96.81 115.11

3.秧盘摊销 189.84 287.70 200.81

4.水利及土建工程摊销 267.86 247.33 183.69

5.维修费摊销 54.05 215.52 71.97

6.外拓基地房租及伙食费 76.03 89.68 40.72

7.其它制造费用 782.10 709.21 952.70

(六)运输费 964.94 984.35 619.26

(七)烘干费用 913.73 543.43 471.17

(八)农险理赔款 -1,242.62 349.25 610.79

其中:1.农业保险费用 830.54 761.03 610.79

2.农险理赔款 -2,073.16 -411.77 0.00

(九)其他直接费用 462.63 2,147.86 1,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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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十)生产成本合计 123,245.06 120,142.76 97,945.47

统一经营模式下水稻种植面积(万亩) 99.18 90.31 75.30

亩均直接材料 338.70 376.22 383.89

亩均种子成本 35.47 38.34 37.15

亩均化肥成本 136.56 163.11 161.01

亩均直接人工 316.42 346.01 348.15

亩均一般用工支出 294.33 302.20 303.10

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① 85.31 104.39 65.02

亩均机械作业费 224.18 214.12 212.69

亩均土地承包金 307.51 302.09 264.04

亩均制造费用 44.73 47.37 53.39

亩均生产成本 1,242.63 1,330.38 1,300.75

注:①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按联合经营种植面积计算。

2014年至2016年,水稻亩均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383.89元/亩、376.22元/亩及

338.70元/亩。2016年下降较多,主要是亩均化肥成本下降较多影响所致。

其中,亩均种子成本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种子的用量取决于播种的

时间、播种时候的天气以及栽插后秧苗的存活率等因素,不同年份间气候及种植

环境变化影响所致。2014年起亩均种子成本有所增长主要是2014年起公司新增较

多流转耕地,而新取得的流转耕地的土壤条件较差,补秧苗较多所致。

亩均化肥成本下降较多,主要是2016年公司水稻种植因生产环境较为减少化

肥用量以及化肥因市场环境影响采购价格下降较多影响所致。报告期内主要化肥

品种采购单价变动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六)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供应商情况”之“1、主

要原材料及价格变动情况”。农药用量的变动,主要是种植面积变动影响以及不

同年度间农作物生产条件及气候条件变化影响所致。

亩均一般用工支出变动主要受到三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参与农作物种植人

员工资的自然增长,使得一般用工支出绝对值整体呈增长趋势;二是不同年份由

于种植情况的变化,生产期间亩均临时工用量的变化亦影响一般用工支出的成

本。若在播种或收割季节面临灾害天气需要抢种或抢收,播种或收割季节的临时

工用量将大幅增加。2016年,亩均一般用工支出相对较低主要是根据生产种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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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亩均临时工用量较低影响所致;三是由于不断新增种植环境差异较大的流转

地的影响,不同年份间亩均生产管理及服务人员投入量存在一定的差异;若农业

生产基础条件较好,亩均生产管理及服务人员投入量在相对较小。

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的变化主要受当年联合经营部分耕地的生产效益影

响,生产效益高,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亦将随之提升高,生产效益主要通过单

位种植面积产量体现,2015年水稻亩产较高,因此亩均联合经营效益工资较高。

机械作业费主要为农忙季节聘用外部农业机械作业发生的费用,亩均机械作

业费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亩均农业机械作业量增长以及农机操作人员工资自

然增长所致。

亩均土地承包金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是流转耕地土地承包金价格较高影响

所致。

亩均制造费用金额较小且总体较为平稳,主要是生产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的折

旧与摊销较为平稳影响所致。

2、种子生产业务生产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种子生产业务成本主要为稻麦原粮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

工成本、包装费用、制造费用结转成本,以及水电、燃油、烘干费用等直接材料

及费用。

其中,直接材料为本期生产领用的稻麦原粮种子、除包装物外的直接领用的

低值易耗品,以及烘干费用等直接费用;直接人工为生产加工人员工资及五险一

金,包装费用为种子原粮购进和烘干后使用简易的包装袋以及加工成品种后按国

标要求使用标准包装袋和标签而发生的包装费用;制造费用主要为种子生产过程

中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间接发生的职工薪酬及五险一金、机器设备的

折旧与摊销、水电费、搬运种子发生的力资费及间接分摊的低值易耗品费用等费

用。

报告期内,麦种的生产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麦种生产成本构成情况①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直接材料 54,244.01 60,059.39 58,1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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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人工 1,369.39 1,065.97 959.71

包装费用 485.65 547.90 523.61

制造费用 1,620.69 1,477.44 1,459.65

其中:1.职工薪酬及五险一金 389.66 420.57 338.30

2.折旧与摊销 522.11 476.38 433.93

3.装卸费② 192.01 147.38 131.87

4.低值易耗品摊销③ 52.72 54.46 78.40

5.修理费 143.73 140.30 114.88

6.其它制造费用④ 320.45 238.35 362.28

成本合计 57,719.75 63,150.70 61,079.95

其中:主产品成本 55,893.78 60,391.83 58,857.36

副产品成本 1,825.96 2,758.88 2,222.60

主产品数量(万吨) 21.17 22.60 22.36

主产品单位成本(元/kg) 2.64 2.67 2.63

主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2.48 2.54 2.50

(元/kg)

主产品单位直接人工成本

0.06 0.05 0.04

(元/kg)

主产品单位包装物成本(元

0.02 0.02 0.02

/kg)

主产品单位制造费用成本

0.08 0.07 0.07

(元/kg)

注:① 稻麦种生产成本构成表中,主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直接材料成本-副产品

成本)/主产品数量。②装卸费为向种子装卸工人支付的劳动报酬。③低值易耗品为摊销的

加工用的零配件、缝包机及线、油布、农膜、检测用的简易仪器、临时搭建露天粮囤(种子

原粮周转用)的材料等,由于年度间上述易耗品的需求不一致,使得低值易耗品费用存在波

动;④其他制造费用为种子烘干费、种子加工燃料费等;

报告期内,稻种的生产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稻种生产成本构成情况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直接材料 35,679.94 31,902.12 32,304.66

直接人工 643.08 506.49 354.75

包装费用 169.29 196.91 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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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 1,084.78 1,015.66 858.00

其中:1.职工薪酬及五险一金 282.54 264.85 230.95

2.折旧与摊销 453.86 416.71 337.81

3.装卸费 71.92 88.33 73.45

4.低值易耗品摊销 24.13 25.17 23.53

5.修理费 73.14 66.53 47.77

6.其它制造费用 179.19 154.07 144.49

成本合计 37,577.09 33,621.18 33,650.66

其中:主产品成本 35,451.57 30,811.86 31,934.80

副产品成本 2,125.53 2,809.31 1,715.86

主产品数量(万吨) 10.93 8.95 9.51

主产品单位成本(元/kg) 3.24 3.44 3.36

主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3.07 3.25 3.22

(元/kg)

主产品单位直接人工成本

0.06 0.06 0.04

(元/kg)

主产品单位包装物成本(元

0.02 0.02 0.01

/kg)

主产品单位制造费用成本

0.10 0.11 0.09

(元/kg)

2014年至2016年,麦种主产品单位成本分别为2.63元/kg、2.67元/kg及2.64元

/kg,稻种主产品单位成本分别为3.36元/kg、3.44元/kg及3.24元/kg,报告期内较

为稳定,单位成本有所波动一方面是受到种子原粮制种率,即本期生产稻麦种数

量与本期领用稻麦种原粮数量的比值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亦受到主产品单位直

接材料稻麦种子原粮的采购单价波动及原粮领用周期的影响。

报告期内,麦种单位成本波动的原因如下:

2014年至2016年,麦种的制种率分别为95.59%、92.23%及94.99%。由于麦

种原粮品质等因素的影响,2015年麦种的制种率下降明显,使得2015年麦种主产

品的单位成本较高。其次,由于麦种主要于每年下半年销售,大华种业麦种原粮

大麦及小麦的报告期各期末库存较小,故麦种主产品单位成本的波动主要是麦种

原粮采购单价的影响所致。2014年至2016年,大华种业麦种原粮采购单价分别为

2.46元/kg、2.43元/kg及2.40元/kg。2014年及2015年麦种原粮采购单价较高,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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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上述年度麦种主产品的单位成本相对较高。此外,2014年至2016年主产品单

位直接材料成本波动与麦种单位成本波动完全一致,主要受到上述原因的影响,

而麦种主产品单位人工成本、单位包装物成本及单位制造费用成本则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稻种单位成本波动的原因如下:

2014年至2016年,稻种的制种率分别为93.10%、89.32%及91.21%,2016年

稻种制种率高于2014年,使得2016年稻种主产品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其次,

2014年稻种制种率较高,但主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却较高,主要是水稻原粮采购单

价较高影响所致。具体原因如下:由于稻种主要于每年上半年销售,大华种业每

年年末稻种原粮水稻的期末库存较多,大华种业报告期各期期末水稻存货余额占

次年水稻领用数量的比例分别为71.02%、77.91%及69.02%。每年生产领用的水

稻原粮中,上年采购的水稻原粮占比较高,上年采购水稻原粮的单价影响较大。

2013年至2016年,大华种业稻种原粮采购单价分别为3.10元/kg、3.17元/kg、2.98

元/kg及2.97元/kg,由于粮食价格2015年下半年下降较多2015年采购单价最低,

故2016年稻种主产品单位成本较低,2013年及2014年采购单价均高于2015年度及

2016年度,故2014年稻种主产品单位成本较高。此外,报告期内,主产品单位直

接材料成本呈下降趋势,主要受到上述采购单价下降原因的影响,而单位包装物

成本较为稳定,存在少量波动主要是因客户需求不同,不同容量的包装物用量领

用差异影响所致。单位人工成本、单位制造费用成本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人员

薪酬的自然增长及资产折旧成本有所提升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子公司大华种业稻麦种副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为:以预计的销售

价格扣除税金、销售费用和销售利润后作为副产品应负担的成本,副产品成本从

直接材料成本项目中一笔扣除。因此稻麦种副产品毛利率较低,报告期内副产品

销售毛利率仅为-1.47%、0.35%及0.67%。由于不同年度间残次稻麦、下脚料等不

同副产品品种占比的变化以及副产品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使得副产品归集的成本

亦发生变化。

3、大米加工业务生产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米加工业务的生产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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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直接材料 90,789.54 89,323.50 81,813.38

直接人工 776.43 630.26 570.76

包装费用 934.97 1,117.70 1,113.02

制造费用 2,863.21 2,548.23 2,329.97

其中: 1.水电费 1,093.15 1,033.13 910.60

2.折旧与摊销 703.37 641.11 567.25

3.职工薪酬 627.71 586.48 531.19

4.修理费 138.31 145.65 169.93

5.其它制造费用 300.66 141.86 129.59

成本合计 95,364.15 93,619.69 85,827.14

其中:主产品成本 84,382.50 82,733.38 77,549.67

副产品成本 10,981.65 10,886.31 8,277.46

主产品数量(万吨) 24.14 23.89 22.51

主产品单位成本 3.50 3.46 3.45

主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3.31 3.28 3.27

主产品单位直接人工成本 0.03 0.03 0.03

主产品单位包装费用成本 0.04 0.05 0.05

主产品单位制造费用成本 0.12 0.11 0.10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米加工业务成本主要为水稻收购、运输、仓储、烘干等

水稻原粮采购成本以及其他周转材料等直接材料成本,大米加工人员产生的直接

人工成本,大米加工环节发生的包装物成本以及水电费、机器设备的折旧摊销等

制造费用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大米单位加工成本分别为3.45元/kg、3.46元/kg及3.50元/kg,

报告期内略有增长,主要是主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变动影响所致。报告期内,

苏垦米业主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3.27元/kg、3.28元/kg及3.31元/kg,主要

是受到大米出米率持续下降的影响,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大米出米率分别为

70.92%、67.73%及65.50%,主要是报告期内江苏地区由于持续受到自然灾害影

响,水稻品质有所下降所致。此外,报告期内,大米主产品的单位直接人工成本、

单位包装费用成本及单位制造费用成本则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由于大米加工副产品较为单一,发行人大米加工业务采用标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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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核算副产品成本,副产品成本等于副产品的单位成本乘以副产品的数量。因

此,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副产品成本占大米加工总成本的比例较为稳定,报告期内

分别为9.64%、11.63%及11.52%。报告期内大米副产品的毛利与大米销售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0.61%、-0.25%及0.09%,副产品毛利对大米销售毛利率的影响较小。

(三)主营业务利润来源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统一经营方针,种植业农产品主要通过生产大米及种

子实现最终销售,内部抵消后存在农产品毛利向大米产品及种子产品转移的情

况,故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大米及种子业务。报告期内承包金毛利下降主要是发

包经营模式下种植面积减少、收取的承包金减少所致,发包面积详细变动情况请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3、种

植业收入情况分析”之“(5)其他业务分析”。2015 年以及 2016 年水稻毛利增长

较多,主要是流转地面积持续增加,水稻总产量持续增长且当年水稻销售较多所

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承包金 508.05 0.62% 2,582.74 3.21% 4,478.62 5.53%

农资 1,017.07 1.25% 2,160.12 2.68% 1,510.96 1.87%

大麦 -232.64 -0.29% 277.53 0.34% 5,019.10 6.20%

小麦 7,456.89 9.14% 8,281.20 10.28% 9,547.51 11.79%

水稻 15,512.62 19.01% 10,351.87 12.85% 4,345.99 5.37%

大米 28,582.65 35.03% 30,003.44 37.23% 26,453.67 32.68%

种子 27,586.86 33.81% 27,971.36 34.71% 28,718.43 35.48%

其他 317.42 0.39% -462.96 -0.57% 559.73 0.69%

主营业务小计 80,748.92 98.97% 81,165.29 100.73% 80,634.00 99.61%

其他业务小计 842.66 1.03% -585.77 -0.73% 319.34 0.39%

合计毛利 81,591.58 100.00% 80,579.52 100.00% 80,953.3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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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 目

金 额 增长比例 金 额 增长比例 金 额

主营业务收入 406,397.59 -2.35% 416,193.08 19.24% 349,052.76

主营业务成本 325,648.67 -2.80% 335,027.78 24.81% 268,427.11

毛利率(%) 19.87 0.37 19.50 -3.60 23.1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动比例与主营业务成本增减变动比例存

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1)农作物种植业务的主要农产

品大麦、小麦及水稻的亩产变动影响。年度亩产较高时,营业收入存在增长幅度

大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的趋势;此外,由于不同年度间不同下属分公司所在区域

种植环境的影响,使得不同年度间种子、化肥等直接材料投入,直接人工投入,

机械作业费投入等生产投入存在差异,即单位面积生产成本较低时,营业收入存

在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的趋势;(2)流转地耕种面积变化的影响,由

于流转地农业基础条件相对较差亩产较低,流转地耕种面积新增较多时,营业收

入存在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的趋势;(3)粮食贸易及农资贸易业务量

的影响。由于粮食贸易及农资贸易的毛利率较低,粮食贸易及农资贸易业务量较

大时,营业收入存在增长幅度小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的趋势;(4)主要产品市场

价格的影响,市场价格较高时,营业收入存在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的

趋势;(5)大华种业种子生产业务及大米加工业务存在同时向母公司苏垦农发及

外部主体采购原粮的情形,内部抵消后存在农产品毛利向大米产品及种子产品转

移的情况,即抵消后产品成本主要为母公司苏垦农发的种植成本,该成本低于直

接向外部主体采购原粮的采购成本,合并口径下大米及种子原粮内采比例较高

时,营业收入存在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的趋势。由于上述因素不同年

份存在不同情况,且主要通过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变动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动

比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增减变动比率的差异,具体分析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之“第

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三)主营业务利润来源及

毛利率分析”之“2、毛利率分析”。

2、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及分业务类别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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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承包金 2.78% 11.55% 16.81%

农资 5.67% 5.79% 8.29%

大麦 -2.71% 2.52% 23.62%

小麦 14.78% 15.73% 31.10%

水稻 18.86% 19.47% 22.49%

大米 25.63% 24.86% 21.34%

种子 27.80% 27.73% 30.87%

其它主营业务 1.75% -2.56% 3.51%

主营业务毛利率 19.87% 19.50% 23.10%

其他业务毛利率 41.65% -35.67% 18.01%

综合毛利率 19.98% 19.29% 23.07%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整体较为稳定,但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

报告期内因各年度气候影响公司种植业主要农产品稻麦亩产波动,亩均生产成本

变动,以及各年度稻麦农产品、种子及大米市场价格及销售单价变动影响所致。

上述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种植业主要农产品亩产波动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二、盈

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原因分

析”之“(1)公司种植业种植面积及产量的持续提高”。

报告期内种植业亩均生产成本变动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二、盈利能力

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之“1、农作物种植业务生产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粳稻、粳米、小麦及大麦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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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上述市场价格来源如下:粳稻出库价系 Wind 数据库中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公布的南

京粳稻(中等)出库价、苏州粳稻(中等)出库价两者的算术平均值;粳米出厂价系 Wind

数据库中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公布的南京粳米(普通)出厂价、苏州粳米(普通)出厂价、扬

州粳米(优质)出厂价和农业部公布的如东特等晚粳米出厂价四者的算术平均值;小麦出库

价系 Wind 数据库中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公布的南京及徐州三等普通硬白小麦、南京三等普通

红小麦出库价两者的算术平均值;大麦农场均价系啤酒工业信息网公布的滨海、大丰、盐城、

射阳、响水及东台等江苏省六个地区的大麦农场收购价的算术平均值。统计上述市场数据时

已包括数据源公告的所有江苏地区的价格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主要产品对外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麦 1.74 1.90 2.09

小麦 2.19 2.18 2.28

水稻 2.58 2.70 2.69

大米 3.71 3.85 3.67

麦种 3.12 3.12 3.02

稻种 3.82 3.96 3.84

1)农产品销售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农产品毛利率变动主要是公司农产品种植情况、农产品外采

情况、粮食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变动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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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农产品主要由母公司苏垦农发及子公司苏垦米业销售,包括

自产农产品销售以及外采农产品销售两种情况。自产农产品均由母公司苏垦农发

种植,由母公司苏垦农发或子公司苏垦米业销售;外采农产品主要由苏垦米业对

外采购及母公司苏垦农发向发包职工采购后向苏垦米业销售或对外销售。

其中,苏垦米业水稻农产品主要向母公司采购,大小麦则同时向母公司及外

部主体采购;苏垦米业大麦及小麦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向母公司采购的水稻主

要用于大米加工,部分对外销售,向外部主体采购的水稻则根据市场情况用于大

米加工或对外销售。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农产品内外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采购情况 农产品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麦 0.07 0.43 0.10

总体采购 小麦 14.09 17.93 13.29

水稻 46.67 58.70 44.71

大麦 0.03 0.39 0.01

向母公司采购 小麦 12.50 12.55 12.78

水稻 35.79 46.16 34.65

大麦 0.04 0.04 0.08

对外部主体采购 小麦 1.59 5.38 0.51

水稻 10.88 12.54 10.06

大麦 48.08% 91.02% 13.45%

内采比例 小麦 88.73% 70.00% 96.18%

水稻 76.68% 78.63% 77.50%

2014年至2016年,由于向个人承包职工采购农产品的金额较小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母公司主要农产品大麦、小麦及水稻合计采购成本分别为26,481.68万

元、24,478.60万元及14,250.56万元,上述采购成本与当期上述农产品统一经营模

式下合计生产成本的比值分别为18.25%、16.31%及7.08%。

从上述分析可知,母公司外采农产品的成本对毛利率影响较小,报告期内母

公司销售农产品毛利率主要受统一经营模式下农产品种植情况的影响。而苏垦米

业销售农产品的毛利率除由于合并抵消后存在内部转移毛利而受母公司种植情

况影响外,亦受到向外部主体采购农产品并对外销售的农产品贸易业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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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种植业主要农产品毛利率分析情况如下:

①大麦农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大麦农产品按销售主体区分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大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母公司 8,473.91 10,286.27 20,953.36

苏垦米业 106.16 737.75 295.64

其它主体 0.39 5.23 -

合计 8,580.46 11,029.25 21,249.00

注:2015年,苏垦农发在农科院中设立江苏省大华种业育种研究院负责育种研发、试验

等工作,该主体在大华种业核算。该主体生产的大麦、小麦及水稻直接对外销售,故2015

年起存在少量其它主体对外销售的大麦、小麦及水稻。

报告期内公司大麦农产品主要由母公司苏垦农发销售及苏垦米业销售。2014

年至2016年大麦农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3.62%、2.52%及-2.71%,波动较大主要受

母公司苏垦农发大麦亩产变化、单位面积种植成本变化及大麦市场价格的影响所

致。

2014年至2016年,母公司苏垦农发大麦亩产量分别为483.64kg/亩、428.63kg/

亩及427.02kg/亩,大麦单位面积种植成本分别为707.04元/亩、769.29元/亩及

780.68元/亩。根据啤酒工业信息网(http://www.cnbrewing.com/)公告的江苏地

区滨海、大丰、盐城、射阳、响水及东台六县市大麦农场收购价格,2014年至2016

年上述地区所有价格的年平均价格分别为2.27元/kg、2.05元/kg及1.64元/kg。大麦

市场价格逐年下降,使得合并口径大麦销售单价分别为2.09元/kg、1.90元/kg及

1.74元/kg,亦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农产品增产将直接体现为毛利率增加,2014年为大麦丰收年,大麦亩产较高,

市场价格较高,亩均种植成本较低,进而使得大麦毛利率较高。2015年,大麦毛

利率急剧下滑,主要是受到国际市场玉米等农产品价格市场价格下跌的影响,由

于大麦与玉米存在一定的饲粮替代品关系,该年度市场价格下降较多,使得合并

口径大麦对外销售价格下降9.25%;母公司单位面积生产成本却较2014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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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且亩产较2014年度下降11.37%,使得大麦单位营业成本较2014年增长

15.82%,上述因素使得2015年大麦毛利率较2014年减少21.10%。2016年大麦市

场价格进一步下滑,亩均生产成本却进一步提升,进而使得2016年大麦销售毛利

率为负值。单位价格变动及单位面积生产成本变动详细信息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3、种植业收入情况分析”

之 “(4)主要农产品销售价格分析”及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

之“(二)营业成本分析” 之“1、农作物种植业务生产成本构成分析”。

②小麦农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小麦农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小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母公司 21,636.65 13,422.34 370.97

苏垦米业 28,594.92 39,215.91 30,332.83

其它主体 204.87 22.57 -

合计 50,436.43 52,660.82 30,703.79

报告期内,公司小麦农产品主要由苏垦米业及母公司苏垦农发对外销售,报

告期内公司小麦毛利率分别为31.10%、15.73%及14.78%,毛利率波动较为明显,

主要是因各年度种植环境影响公司自产小麦亩产波动,亩均生产成本变动,各年

度小麦市场价格及销售单价变动以及苏垦米业小麦贸易量等因素影响所致。

具体变动原因如下:

2014年至2016年小麦亩产分别为471.14kg/、428.96 kg/亩及399.98kg/亩,小

麦单位面积种植成本分别为849.80元/亩、860.80元/亩及808.40元/亩,小麦合并口

径对外销售单价分别为2.28元/kg、2.18元/kg及2.19元/kg,小麦合并口径单位营业

成本分别为1.57元/kg、1.84元/kg及1.86元/kg。

2016年小麦毛利率较2015年略有下滑,主要是小麦亩产有所下滑,但亩均种

植成本亦有所下滑,使得单位重量小麦种植成本由2015年的2.01元/kg提升至2016

年的2.02元/kg,单位重量种植成本提升0.01元/kg,但同时销售单价提升0.01元/kg,

以及苏垦米业内采比例由2015年的70%提升为2016年的88.73%,苏垦米业小麦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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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易量有所下降进而提升小麦毛利率等综合因素响所致。

2015年小麦毛利率较2014年下降15.37%,下降较多,主要原因如下:

一方面,苏垦米业2015年小麦内采比例由前2014年的96.18%下降为70.00%,

2015年苏垦米业外购小麦进行的贸易量上涨较多,其中苏垦米业下属子公司米业

粮贸小麦大宗贸易额达到8,690.19万元,毛利率较低的小麦贸易业务大幅增加较

大程度地影响了小麦的整体毛利率。

另一方面,2014年秋熟起,发行人流转地种植面积持续增加,流转耕地小麦

种植面积占公司统一生产经营下小麦种植面积的比例由2014年夏熟的7.50%增长

至2015年夏熟的21.43%。流转基地由于刚刚进行投入,单产较低,初始投入较大

使得农产品亩均生产成本较高,2015年小麦亩均生产成本较2014年增长7.00%。

而且流转基地附近尚未设立仓储设施,且离苏垦米业及大华种业各分子公司亦有

一定距离,2015年母公司苏垦农发各流转基地生产的小麦大部分直接对外销售,

该部分小麦销售毛利率仅为-7.49%,较大程度影响了公司小麦的整体毛利率。综

上,上述原因使得2015年度小麦单位对外销售价格较2014年度下降4.57%,但小

麦单位营业成本却增长16.70%,加上2015年小麦亩产较2014年度丰收时下降

8.95%,使得2015年小麦毛利率下降较多。

③水稻农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水稻农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水稻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母公司 49,790.96 11,221.62 4,994.23

苏垦米业 32,070.61 41,844.97 14,332.10

其它主体 383.38 93.29 -

合计 82,244.95 53,159.87 19,326.32

报告期内,公司种植业生产的水稻主要用于大米加工,同时苏垦米业亦通过

外采水稻经营水稻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水稻农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2.49%、

19.47%及18.86%,影响水稻毛利率的因素主要包括自产水稻亩产及亩均生产成

本、水稻市场价格及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以及水稻贸易业务三个方面。其中,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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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于水稻收割季节为每年第四季度,从公司存货结构看,当年所产水稻大部分于次

年实现对外部主体的销售,故当年水稻毛利率同时受到上年及当年亩产及亩均生

产成本的影响,因此水稻毛利率报告期内略有下滑,但与大小麦相比则相对稳定。

2013年至2016年,水稻亩产分别为540.07kg/亩、543.44kg/、611.00kg/亩及

571.53kg/亩,水稻单位面积种植成本分别为1,276.84元/亩、1,300.75元/亩、1,330.38

元/亩及1,262.43元/亩。2014年至2016年,水稻合并口径对外销售单价分别为2.69

元/kg、2.70元/kg及2.58元/kg,水稻合并口径单位营业成本分别为2.08元/kg、2.17

元/kg及2.09元/kg。

报告期内,公司水稻销售毛利率受到上述生产经营数据的滚动综合影响,具

体情况如下:

首先,母公司苏垦农发销售水稻的成本均为水稻的生产成本,而由于内部抵

消后,苏垦米业销售内采水稻的成本亦主要为母公司苏垦农发水稻种植成本,故

水稻毛利率将受到母公司水稻亩产及亩均生产成本的影响。由于2015年为水稻丰

收年,水稻单产较高,由于水稻跨年销售的影响,2016年水稻合并口径单位营业

成本相对较低,较2015年下降1.84%。但由于市场价格影响,2016年水稻销售单

价较2015年下降4.44%,且2016年水稻单位重量成本(亩均种植成本/亩均产量)

较2015年提升0.03元/kg,提升1.38%,上述因素进而使得2016年水稻销售毛利率

有所下滑。

其次,由于水稻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水稻销售的整体毛利率

亦较大程度受到毛利率较低的苏垦米业外采水稻经营水稻贸易业务规模的影响。

随着苏垦米业销售规模的扩大,苏垦米业为增加盈利逐步提升水稻贸易业务的规

模,报告期内水稻外采数量分别为10.06万吨、12.54万吨及10.88万吨。虽然2015

年水稻销售价格与2014年基本一致,2013年与2014年水稻单位重量生产成本分别

为2.36元/kg及2.39元/kg,变动亦较小,但由于2015年水稻贸易量较大,进而使得

2015年水稻毛利率较2014年度有所下滑。

2)大米销售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大米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1.34%、24.86%及25.63%,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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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较为稳定但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受到单位产量生产成本、大米市场价格及销

售价格、母公司种植水稻原粮毛利率、以及大米贸易业务五个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自产大米及外购大米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大米贸易业务情况 自产大米销售情况

苏垦米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2016 年度 20,868.69 20,087.79 3.74% 90,633.12 81,878.15 9.66%

2015 年度 27,693.75 26,789.58 3.26% 93,004.13 82,448.69 11.35%

2014 年度 36,779.14 35,954.70 2.24% 87,181.61 78,796.74 9.62%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大米贸易业务由于贸易业务具有随机性,毛利率变动亦

具有随机性。具体毛利率情况分析参见本招股书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

“(三)主营业务利润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2、毛利率分析”之“(1)综合毛

利率及分业务类别毛利率分析”之“4)其它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自产大米毛利率主要受到大米单位加工成本、大米单位

营业成本、大米市场价格及销售价格影响所致。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单位大米加

工成本分别为3.45元/kg、3.46元/kg及3.50元/kg,由于期末库存大米的影响,苏垦

米业自产大米单位营业成本分别为3.36元/kg、3.47元/kg及3.42元/kg;而报告期内

wind资讯公布的江苏地区粳米出厂市场价格平均值分别为4.05元/kg、4.16元/kg

及4.19元/kg,由于市场价格以及大米销售品种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自产大米销

售价格分别为3.71元/kg、3.92元/kg及3.79元/kg。2015年自产大米销售价格较高且

高于成本增加幅度,故自产大米毛利率较高。

从大米整体销售情况看,报告期内,2015年及2016年苏垦米业大米贸易量下

降较多,大米贸易毛利率较低,使得大米整体销售毛利率提升较为明显。此外,

大米销售的毛利率亦受到大米销售单价的影响,由于市场价格以及大米销售品种

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合并口径大米销售单价分别为3.67元/kg、3.85元

/kg及3.71元/kg,大米销售单价的波动与毛利率的波动具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

2015年大米销售单价较高,大米销售毛利率亦相对较高。

而由于发行人为农业全产业链企业,合并抵消后大米生产毛利包含了水稻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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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毛利,而且当年生产大米主要采用前一年度水稻原粮,虽然2016年大米销售单

价有所下降,但母公司苏垦农发2015年水稻亩产611.00kg/亩远高于2014年亩产

543.44kg/亩及2016年亩产571.53kg/亩,加上2016年大米贸易业务的毛利率亦较

高,使得2016年的大米综合销售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3)种子销售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 告期内,大华种业单体 的麦种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2.71%、 13.50%及

14.61%,稻种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2.84%、13.76%及14.83%。

2014年至2016年,大华种业麦种单位生产成本分别为2.63元/kg、2.67元/kg

及2.64元/kg,麦种销售单价分别为3.04元/kg、3.13元/kg及3.13元/kg,2015年麦

种单位生产成本较2014年增长1.52%,但销售单价较2014年增长2.96%,故2015

年销售毛利率略高于2014年度。2016年麦种单位生产成本有所降低,且销售单价

没有变化,故麦种销售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稻种的单位生产成本分别为3.36元/kg、3.44元/kg及3.24元/kg,稻

种销售单价分别为3.85元/kg、4.04元/kg及3.90元/kg,2015年销售单价增长幅度高

于单位生产成本增长幅度,使得2015年稻种毛利率略高于2014年度。2016年单位

生产成本下降幅度高于销售单价下降幅度,故销售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种子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0.87%、27.73%及27.80%,

其中,主要种子产品麦种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0.48%、26.11%及25.65%,稻种

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2.22%、31.51%及31.45%。合并口径毛利率的变动一方面

受到大华种业单体种子销售毛利率的影响,亦受到内部种植业毛利转移的影响以

及期末合并口径存货期末余额的整体影响,合并抵消后,稻麦种毛利率变动主要

是稻麦种单位营业成本、销售价格变动影响以及内部采购比例变动情况影响所

致。

报告期内合并口径麦种单位营业成本分别为2.10元/kg、2.31元/kg及2.32元

/kg,合并口径麦种销售单价分别为3.02元/kg、3.12元/kg及3.12元/kg,2014年度

麦种销售单价与单位营业成本差额较高,使得麦种毛利率相对较高;2016年度麦

种销售单价与单位营业成本差额较低,使得麦种麦种毛利率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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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稻种单位营业成本分别为2.61元/kg、2.71元/kg及2.62元/kg,合并口

径稻种销售单价分别为3.84元/kg、3.96元/kg及3.82元/kg,2014年稻种销售单价与

单位营业成本差额较大,使得稻种毛利率相对较高。

此外,种子销售毛利率亦受到大华种业种子原粮内采比例的影响。2015年种

子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内部协同效应,合并抵消后,大华种业向母

公司采购种子原粮归集的采购成本主要为母公司种植成本,低于大华种业直接向

外部主体采购种子原粮的采购成本。而2014年大华种业内采比例较高,使得该年

度合并口径种子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种子原粮内采情况如

下:

单位:万吨

采购情况 农产品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大麦 0.25 0.68 0.89

总体采购 小麦 21.35 23.98 22.86

水稻 11.26 11.16 9.64

大麦 0.23 0.66 0.87

向母公司采购 小麦 15.95 18.66 18.04

水稻 9.47 9.24 8.38

大麦 0.03 0.02 0.02

对外部主体采购 小麦 5.39 5.31 4.82

水稻 1.79 1.91 1.26

大麦 89.93% 97.42% 98.17%

内采比例 小麦 74.73% 77.84% 78.93%

水稻 84.12% 82.86% 86.88%

4)其它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①土地发包业务毛利率分析

公司土地发包业务主要为母公司苏垦农发发包模式下的土地发包业务。公司

在发包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收取土地承包金取得土地发包业务收入。报告期内,

公司向农业职工发包土地,由农工种植大麦、小麦、水稻等农产品,以及西瓜、

西兰花等高效农业及非高效农业农作物。公司承包金收入报告期内逐年下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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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公司逐步扩大集体种植比例并控制发包经营规模,且参加发包的农工退休后

将其承包的土地交还公司开展集体种植,发包面积逐年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发包

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发包地块存在轮换现象,每年发包的耕地地块和质

量存在一定的差异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亩、元/亩

时 间 发包收入 发包成本 发包面积 毛利率 发包单价

2016 年度 18,280.28 17,772.23 19.15 2.78% 954.55

2015 年度 22,355.91 19,773.17 23.14 11.55% 965.93

2014 年度 26,643.30 22,164.68 26.45 16.81% 1,007.36

说明:由于公司发包业务按种植年度向农工发包,夏熟季一般为当年的 11 月至次年的

5 月,秋熟季一般为当年的 6 月至 10 月,一般一年一签或一年两签,故会计年度承包金收

入与种植年度发包面积统计周期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上表中发包面积为年加权平均土地发包

面积。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业务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亩、元/亩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单位成本 金额 单位成本 金额 单位成本

发包土地面积 19.15 23.14 26.45

发包土地成本 17,772.23 928.05 19,773.17 854.34 22,164.68 838.03

其中:土地租金 7,122.12 371.91 8,383.11 362.21 9,541.48 360.75

五险一金 5,856.62 305.83 5,989.49 258.79 6,044.47 228.54

其他 4,793.49 250.31 5,400.57 233.34 6,578.73 248.74

注:其他成本主要为向土地发包业务分摊的土地平整费、水电费、生产管理及服务人

员人工成本、基础设施折旧费等。亩均土地租金略高于 360 元/亩主要是公司将部分单价较

高的流转耕地进行土地发包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6.81%、11.55%及 2.78%,整

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土地发包业务单位面积发包成本逐年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土地承包金价格是在充分考虑公司与发包职工双方利益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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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结合周边土地发包市场价格和发包土地实际状况制定,并经公司管理层会议

讨论并报各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经营业务收入单

价分别为 1,007.36 元/亩、965.93 元/亩和 954.55 元/亩,报告期内较为稳定。2014

年度土地发包经营业务平均单价较高的主要原因系当年 6-10 月公司杂交制种发

包面积较大,由于制种发包对土地质量、基础设施的要求较高,平均发包单价亦

相对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经营业务单位成本分别为 838.03 元/亩、854.34 元/

亩和 928.05 元/亩,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经营业务成本

主要包含土地承包金、职工的五险一金和其他成本。其中:报告期内,单位土地

承包金分别为 360.75 元/亩、362.21 元/亩和 371.91 元/亩,整体较为平稳,对土

地发包经营毛利率下降的影响较小;单位职工五险一金分别为 228.54 元/亩、

258.79 元/亩和 305.83 元/亩,报告期内增长较快,对土地发包经营毛利率下降的

影响较大;其他成本分别为 248.74 元/亩、233.34 元/亩和 250.31 元/亩,整体较

为平稳,对土地发包经营毛利率下降的影响较小。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业务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承担

的发包职工五险一金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所致,具体原因如下:(1)近年来,随

着公司控制土地发包面积,加大统一经营种植土地面积,但由于历史原因发包职

工人数基数较大,土地发包总面积的减少速度高于发包职工人数的减少速度,单

位发包职工承包土地面积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单位发包职工承包土地面积分别为

39.39 亩、36.94 亩和 33.92 亩,进而使得公司每亩发包土地需承担的职工五险一

金逐年上升;(2)近几年,随着工资水平的整体上升,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持续上

升,使得公司承担的单位发包职工五险一金成本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土地发包业务毛利分别为 4,478.62 万元、2,582.74 万元和

508.05 万元,占公司全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10%、5.26%和 1.00%,总体占

比较小且土地发包面积和利润占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此外,随着公司土地发包

经营面积逐年较少,公司统一经营面积逐年增加,统一经营模式下的盈利能力将

得到提升。因此,对母公司种植业务整体而言,土地发包经营毛利率的下降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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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粮食贸易业务毛利率分析

苏垦米业粮食贸易业务涉及的粮食品种主要包括母公司苏垦农发种植的小

麦、大麦、水稻等自产农产品,同时还包括小麦、水稻、高粱及大米等非自产农

产品或初加工产品。粮食贸易业务主要面向食品加工、酒类酿造以及粮食贸易商

等客户。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粮食贸易整体毛利分别为 3,772.24 万元、3,967.24 万元

及 3,103.09 万元,粮食贸易毛利率分别为 4.59%、3.62%及 3.74%。报告期内,

由于苏垦米业承担母公司种植的大部分稻麦的销售任务,内部仍按市场价格结

算,而粮食贸易业务存在一定的偶然性,报告期内苏垦米业粮食贸易业务毛利存

在一定的波动,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自 2015 年下半年起粮食市场价格下滑明

显影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2016 年度 82,932.41 79,829.33 3,103.09 3.74%

2015 年度 109,722.75 105,755.52 3,967.24 3.62%

2014 年度 82,263.26 78,491.02 3,772.24 4.59%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粮食贸易业务毛利分别占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的比例为

7.66%、8.08%及 6.10%,占比较小,且由于内部交易抵消,大部分毛利为母公司

苏垦农发农作物种植业形成,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贡献有限,公司大宗粮食贸易业

务盈利状况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整体盈利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③粮食储备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粮食储备业务毛利分别为 993.25 万元、-489.03 万元和 1,003.80

万元,占粮食储备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5%、-3.77%、和 4.99%;其中:粮食

代储业务毛利分别为 342.61 万元、-41.14 万元和 401.08 万元,占粮食代储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58.04%、-6.65%和 40.66%;粮食承储净利润分别为 650.64 万元、

-447.90 万元和 602.72 万元,占粮食承储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8%、-3.63%

和 3.15%。

报告期内,公司粮食储备业务毛利和收益率变化较大,主要是财政补贴的下

发时间、储备数量、储备仓储保管费等储备费用变化以及承储粮食轮换周期内的

粮食价格波动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但通过开展粮食储备业务,苏垦米业将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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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粮食的销售资金,取得资金占用优势同时亦取得额外的收入。因为在粮食储

备过程中,苏垦米业只是实质承担每年的粮食存储指标任务,储备粮食并不需要

移库,发生的成本主要为对应粮食的仓储设施的折旧费用及保管费用,若不参与

粮食储备,上述成本仍将在苏垦米业的原粮仓储成本中核算,计入苏垦米业的成

本中。

报告期内,公司粮食储备业务毛利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02%、

-1.00% 和 1.97%。公司粮食储备业务毛利占公司净利润的比较较小,公司粮食

储备业务盈利状况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整体盈利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粮食储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项目 储备收入 储备成本 储备数量 储备毛利 储备收益率

2016 年度 20,131.97 19,128.18 13.55 1,003.80 4.99%

2015 年度 12,969.00 13,458.03 12.83 -489.03 -3.77%

2014 年度 13,147.17 12,153.92 9.98 993.25 7.55%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粮食代储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项目 代储收入 代储成本 代储数量 代储毛利 代储毛利率

2016 年度 986.42 585.34 7.05 401.08 40.66%

2015 年度 618.65 659.79 8.83 -41.14 -6.65%

2014 年度 590.27 247.66 5.98 342.61 58.04%

报告期内公司粮食承储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项目 承储总收入 承储总成本 承储数量 承储净利润 承储净利率

2016 年度 19,145.56 18,542.84 6.50 602.72 3.15%

2015 年度 12,350.35 12,798.24 4.00 -447.90 -3.63%

2014 年度 12,556.90 11,906.26 4.00 650.64 5.18%

④农资贸易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农资贸易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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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2016 年度 16,863.41 16,371.53 491.88 2.92%

2015 年度 35,868.32 34,399.50 1,468.81 4.10%

2014 年度 16,787.18 15,997.63 789.55 4.70%

注:报告期内,苏垦物流下属子公司大华生物开展生物肥生产及销售业务,因不属于

农资贸易业务,未在上表涵盖。

其中,报告期内化肥贸易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2016 年度 14,283.49 14,013.85 269.64 1.89%

2015 年度 34,575.15 33,326.53 1,248.62 3.61%

2014 年度 15,342.68 14,759.44 583.24 3.80%

报告期内农药贸易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2016 年度 2,579.92 2,357.68 222.24 8.61%

2015 年度 1,293.17 1,072.98 220.19 17.03%

2014 年度 1,444.50 1,238.19 206.31 14.28%

报告期内,公司农资贸易毛利率分别为 4.70%、4.10%和 2.92%;其中化肥贸

易毛利率分别为 3.80%、3.61%和 1.89%;农药贸易的毛利率分别为 14.28%、

17.03%及 8.61%。报告期公司农资贸易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是贸易业务

因市场需求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影响所致。2016 年化肥及农药的毛利率相对较

低,主要是 2016 年化肥农药市场价格下跌较多,农资贸易业务的毛利空间受到

挤压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农资贸易毛利分别为 789.55 万元、1,468.81 万元和 491.88

万元,分别占报告期各年净利润的比例为 1.60%、2.99%和 0.97%。报告期内,

公司农资贸易毛利占公司净利润的比较较小,公司农资贸易盈利状况的变化不会

对公司整体盈利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其他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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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变动趋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 目

金 额 增长比例 金 额 增长比例 金 额

其他业务收入 2,023.08 23.20% 1,642.13 -7.37% 1,772.81

其他业务成本 1,180.42 -47.02% 2,227.90 53.28% 1,453.47

毛利率(%) 41.65 77.32 -35.67 -53.68 18.0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机械作业服务收入、粮食代储费、工程

业务收入以及材料销售收入等为实现创收而开拓的非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毛利波动较大,2015年甚至为负值,主要是公

司为取得额外的闲置农业机械的机械作业服务收入以及粮食代储费而开展相应

业务,对公司整体而言是进一步创造闲余资产的价值,但具体业务的盈利情况不

稳定影响所致。2016年毛利率较高,一方面是该年度公司粮食代储费取得较多盈

利,另一方面公司亦取得烘干费收入、种子品种权转让收入及种子研发试验服务

费收入等其他毛利较高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毛利分别为319.34万元、-585.77万元及842.66万元,

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0.65%、-1.19%及1.66%,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较小,

未来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机械作业服务收入为母公司苏垦农发为充分利用农业

机械闲置资源,将农业机械对外出租取得的农机出租收入或者为周边农户进行机

械作业服务收取的机械作业服务费,是公司为获得额外收入进行的创收行为。在

核算对应的服务成本时,公司按照农业机械自用时间与外用时间的比例分摊农业

机械的折旧费用,同时确认相关机械作业人员的劳务成本。由于机械作业服务收

入主要根据周边农户的种植需求产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取得的收入并不一定

能覆盖农业机械对应的折旧费用,且不同的农业机械的折旧费用摊销亦不一致。

例如,若将进口农业机械闲置,该部分农机的折旧费用将计入当期农作物生产成

本,但若将其短暂出租或对外开展农机作业服务将取得额外的服务收入,但该收

入并不能覆盖相应的折旧费用,且该折旧费用远高于国产农业机械的折旧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机械作业服务收入毛利均为负,但其绝对值相对较小,对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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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整体盈利能力影响较小,对母公司苏垦农发种植业务的毛利率影响亦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粮食代储费主要由子公司苏垦米业取得。报告期内,粮食

代储费主要是子公司苏垦米业向具有储备资质单位收取的粮食代储费收入,由于

粮食代储过程中,苏垦米业只是实质承担每年的粮食存储指标任务,储备粮食并

不需要移库,发生的成本主要为对应粮食的仓储设施的折旧费用及保管费用,若

不参与粮食代储,上述成本仍将在苏垦米业的原粮仓储成本中核算,且虽然约定

回购但苏垦米业将提前取得粮食的销售资金,具有一定的资金占用优势。报告期

内,发行人粮食代储费 2015 年未能盈利,主要是该年份粮食代储成本高于粮食

代储收入影响所致,发行人开展此业务主要是取得额外的收入。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零星的高效农业农产品、周转材料的销

售、种子品种权转让收入、仓库及房屋租赁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其中,2014

年及 2015 年高效农业农产品销售收入主要是菊花、瓜蒌等高效农业农产品成本

较高未能盈利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内容 其他业 其他业 其他业 其他业 其他业 其他业

务收入 务成本 务收入 务成本 务收入 务成本

机械作业服务 305.43 352.12 566.11 1,356.27 242.1 568.11

粮食代储费 986.42 585.34 618.65 659.79 590.27 247.66

工程业务收入 10.00 - - - 378.11 310.23

材料销售 98.07 73.29 83.18 79.38 118.45 80.99

1、高效农业农产品销售 - - 4.10 16.48 - -

2、下脚料、周转材料等

98.07 73.29 79.08 62.91 118.45 80.99

其它材料销售

种子品种权转让 100.00 - - - - -

烘干费收入 231.03 150.80 52.79 11.82 108.05 33.63

仓库及房屋租赁收入 78.47 0.23 153.91 33.49 103.30 -

农机服务费 3.02 - 7.76 4.56 72.83 17.30

大米代加工费 - - 10.36 10.67 18.79 18.94

种子研发试验服务费 124.3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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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其它 86.33 18.64 149.38 71.92 140.91 176.60

合计 2,023.08 1,180.42 1,642.13 2,227.90 1,772.81 1,453.47

3、与同行业公众公司毛利率的比较分析

由于发行人主要开展农作物种植业务、种子生产业务及大米加工业务,同行

业公众公司中较少同时开展上述三大业务的主体,现将开展上述三大业务的主体

与同行业公众公司分开比较如下:

(1)农作物种植业毛利率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母公司毛利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毛利率与种植业同行业公众公司

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大荒 71.16% 68.38% 49.43%

海南橡胶 3.92% 1.12% 5.53%

亚盛集团 18.94% 23.01% 22.18%

香梨股份 5.31% 2.68% 6.21%

巴口香 45.93% 14.19% 34.77%

亚夫农业 -24.80% -56.16% 31.73%

穗源科技 20.91% 18.07% 30.33%

农凯股份 18.46% 19.58% 25.48%

平均值 19.98% 11.15% 25.71%

母公司苏垦农发 17.38% 17.14% 19.39%

发行人(合并) 20.88% 19.29% 23.07%

注:2016年全年,母公司苏垦农发毛利率为16.16%,发行人合并口径综合毛利率为

19.98%,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同行业公司尚未更新年报数据暂未能比较。

由于经营范围、种植农产品的品种、种植经营模式以及各地域年度间种植环

境的差异,上述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具体情况对比如下:

根据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北大荒主要采用

发包模式经营耕地,但根据其与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签订的《农业承包

协议》的补充协议,自2000年起至2048年11月28日无需向集团公司缴付农业承包

费,故其毛利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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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亚盛集团年报,亚盛集团经营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商贸及其他业务,

种植作物主要为苜蓿草、啤酒花、马铃薯等农产品,其毛利率略高于母公司苏垦

农发。

根据海南橡胶年报、香梨股份年报、巴口香《公开转让说明书》及2015年年

报,海南橡胶营业收入主要属于农业,主要在海南开展天然橡胶种植、加工与销

售等业务,产品主要为橡胶产品及橡胶木材,香梨股份主要在新疆开展库尔勒香

梨为主的果品种植、加工和销售,巴口香主要在新疆地区开展小麦、青贮玉米、

玉米、苜蓿等农作物的种植与销售,2014年至2015年小麦农作物营业收入占比为

19.22%及26.21%,占比较低,玉米、青贮玉米、苜蓿三类农作物营业收入合计

额占比为76.90%及66.73%,占比较高。由于产品类别及种植区域的不同,上述

公司毛利率与母公司苏垦农发均存在一定的差异。

根据亚夫农业《公开转让说明书》及2015年年报,亚夫农业主要在江苏地区

开展稻谷、小麦及蔬菜瓜果的种植、初加工与销售业务,该公司2014年至2015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82.06万元及572.50万元,稻谷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2.94%及

-54.55%,小麦毛利率分别为16.54%及-96.02%,规模相对较小,毛利率波动较大,

与母公司种植业报告期内较为稳定的毛利率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

根据穗源科技《公开转让说明书》,穗源科技采用“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

的产业化模式,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标准、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的一

体化运营模式,主要采取“自有基地为主,外购为辅”的种植模式,其主要产品为

大米。根据农凯股份《公开转让说明书》,农凯股份公司作为全产业链绿色大米

生产、加工和销售商,主要从事水稻的种植、加工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大米。上

述两个主体集水稻种植及大米加工两块业务,故其毛利率亦包含水稻种植及大米

加工两大业务的毛利,进而使得上述公司毛利率高于母公司苏垦农发毛利率,且

略高于公司合并口径毛利率,主要是公司亦开展较多粮食贸易及大米贸易业务所

致。

(2)种子生产业务毛利率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由于常规种子毛利率低于杂交种子毛利率,而同行业公众公司中

开展杂交种子生产业务的较多,故大华种业种子生产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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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告期内,子公司大华种业毛利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毛利率与种子生产同行业公众

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种子品种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杂交稻、玉米等

丰乐种业 15.87% 22.86% 19.85%

种子

农发种业 小麦及玉米种 4.33% 7.28% 6.96%

杂交稻及玉米

隆平高科 38.29% 39.47% 36.44%

等种子

新农开发 棉种 14.50% 23.98% 18.78%

中江种业 杂交稻种子 20.07% 19.24% 18.67%

杂交稻、常规稻

红旗种业 10.67% 8.91% 7.92%

及小麦种子

神农基因 杂交稻种子 12.78% 24.30% 16.71%

平均值 - 16.64% 20.86% 17.90%

大华种业 常规稻麦种子 16.46% 13.07% 12.24%

常规稻麦种子、

发行人(合并) 种植业及大米 20.88% 19.29% 23.07%

加工业务

注:2016年全年,子公司大华种业毛利率为14.40%,发行人合并口径综合毛利率为

19.98%,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同行业公司尚未更新年报数据暂未能比较。

(3)大米加工业务毛利率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子公司苏垦米业毛利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毛利率与大米加工同行

业公众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中国粮油控股 4.32% 5.19% 4.64%

金健米业 12.01% 9.37% 12.05%

华润啤酒 33.66% 31.07% 25.14%

龙蛙农业 69.39% 58.38% 7.54%

平均值 29.85% 26.00% 12.34%

苏垦米业 7.22% 6.63% 7.37%

发行人(合并) 20.88% 19.29% 23.07%

注:2016年全年,子公司苏垦米业毛利率为6.62%,发行人合并口径综合毛利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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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同行业公司尚未更新年报数据暂未能比较。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毛利率,主要是大米加工同行业

公众公司同时开展多种其他毛利率较高的非大米加工业务所致。报告期内,上述

同行业公众主营业务情况及大米业务占比情况如下:

大米或食品业

公司名称 业务情况

务占比

中国粮油 油籽、生化及生物燃料、大米、小麦及啤酒原料的加工及销

12.10%①

控股 售

大米、面粉、面条、植物油、米粉、牛奶、糖果、果冻、药

金健米业 10.69%②

品等

华润啤酒 零售、啤酒、食品及饮品业务 8.33%③

2014 年之前主要为大米加工,2014 年后为原粮种植及大米加

龙蛙农业 97.51%④

工业务

苏垦米业 大米加工业务为主 56.39%⑤

注:①此数据为中国粮油控股大米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②金健米业未披露大米业

务收入占比,仅披露大米加工业务成本,此比例为大米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③华润啤

酒未披露大米销售占比情况,此比例为食品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④该比例为大米及谷物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此外,根据龙蛙农业2015年年报,该公司自2014年起由收购原粮加工销售

向产业链上游延伸至原粮的种植加工销售,并将产品定位由中低端产品转向中高端产品,故

2015年起毛利率提升较多;⑤此数据为苏垦米业大米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4,416.77 30.91% 13,723.33 31.26% 13,302.82 29.96%

占营业收入比例 3.53% 3.28% 3.79%

管理费用 30,891.31 66.24% 27,874.95 63.49% 28,548.65 64.29%

占营业收入比例 7.56% 6.67% 8.14%

财务费用 1,330.50 2.85% 2,304.15 5.25% 2,553.82 5.75%

占营业收入比例 0.33% 0.55%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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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合计 46,638.57 100.00% 43,902.42 100% 44,405.28 100%

期间费用率 11.42% 10.51% 12.66%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及期间费用率均较为平稳。其中,

2015年,公司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及期间费用率相对较低,主要是2015年公

司因种植面积增加新增较多水稻销售及苏垦物流化肥贸易量增大导致营业收入

增长较多所致。

1、销售费用明细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产品时产生的运输装卸费、销售员工薪

酬以及苏垦米业向连锁商超客户销售大米时产生的销售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装卸费变动较小,有所波动主要是各主体主要农产品的

销量波动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各主体大麦、小麦、水稻及大米等主要产品销量

合计分别为170.47万吨、201.36万吨及196.98万吨,合并抵消后上述主要产品的

对外销量合计分别为111.66万吨、131.60万吨及118.77万吨。

2015年,公司运输装卸费相对较低。一方面是2015年虽然公司整体销售量增

加较多,但是公司大麦、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产品主要在当地市场销售,而占公

司运输装卸费比较较高且运输半径较大的大米销量由于大米贸易业务的减少而

有所下降,使得公司2015年的运输费较2014年有所下滑;另一方面,报告期内,

发行人子公司苏垦物流向农资供应商采购农资后,主要由农资供应商提供运输服

务,采购价格中涵盖运输费用,或由苏垦物流额外支付运输费用。2014年,发行

人子公司苏垦物流将向供应商或供应商指定物流商额外支付的运输费用,在销售

费用中核算,2014年在销售费用中核算上述运输费用475.95万元。自2015年起,

为进一步匹配农资贸易的收入成本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管理层决

定将子公司苏垦物流因采购形成的运输装卸费从销售费用中调整至采购成本中

核算。而2016年,公司运输装卸费较2015年增长644.10万元,主要是2016年母公

司稻麦两季在收割季节均遭遇连续阴雨天气,来不及烘干入库,将较多稻麦直接

对外部主体销售,进而使得母公司2016年运输装卸费较2015年增长436.22万元,

而苏垦米业积极拓展电子商务业务,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大米,进而增长405.29万

元运输装卸费所致。

销售服务费主要为子公司苏垦米业向商超类客户支付的各项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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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年销售服务费较低主要是向商超类客户支付的各项销售服务费较少所致,而

由于不同产品在同一商超客户或不同商超客户间收取销售服务费的标准存在差

异,销售服务费金额的波动主要是各年度不同产品销量以及不同商超客户销量差

异影响所致。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员工待遇,使得职工薪酬逐年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运输装卸费 6,207.10 5,562.99 6,273.33

职工薪酬 3,463.11 3,034.54 2,464.37

销售服务费 1,126.62 1,701.91 1,468.38

折旧与摊销 1,152.55 1,062.27 836.85

包装材料费 310.61 438.53 572.94

仓储烘干费 497.63 280.06 200.87

业务招待费 265.96 282.90 234.55

差旅车辆费 137.50 159.12 151.65

修理费 217.73 125.91 128.23

其他 1,037.96 1,075.10 971.64

合计 14,416.77 13,723.33 13,302.82

报告期内,由于母公司的主要农产品主要销售予苏垦米业及大华种业,主要

为内部销售,销售费用较低,故母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众公司销售费用

率,但发行人合并口径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公众公司销售费用率。报告期内,

母公司销售费用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销售费用率与种植业同行业公众公司销售

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大荒 1.31% 1.69% 1.80%

海南橡胶 2.16% 3.80% 2.72%

亚盛集团 1.79% 2.57% 1.77%

香梨股份 2.85% 3.37% 3.12%

巴口香 - - -

亚夫农业 1.47% 2.77% 2.65%

穗源科技 2.42% 3.07% 2.47%

农凯股份 2.22% 3.59%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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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平均值 2.03% 2.98% 2.60%

母公司苏垦农发 3.14% 1.50% 1.52%

发行人(合并) 3.84% 3.28% 3.79%

注:巴口香2014年至2016年1-6月销售费用均为零。2016年全年,母公司苏垦农发销售

费用率为1.84%,发行人合并口径销售费用率为3.53%,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同

行业公司尚未更新年报数据暂未能比较。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销售费用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销售费用率与种子生产同

行业公众公司销售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种子品种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杂交稻、玉米等种

丰乐种业 9.02% 10.73% 9.32%

农发种业 小麦及玉米种 1.38% 1.87% 2.02%

杂交稻及玉米等

隆平高科 9.80% 8.09% 8.07%

种子

新农开发 棉种 4.61% 4.36% 4.43%

中江种业 杂交稻种子 8.77% 5.47% 5.13%

杂交稻、常规稻及

红旗种业 2.42% 2.18% 2.34%

小麦种子

神农基因 杂交稻种子 6.25% 18.26% 18.52%

平均值 - 6.04% 7.28% 7.12%

常规稻及小麦种

大华种业 2.08% 2.06% 2.29%

发行人(合 常规稻及小麦种

3.84% 3.28% 3.79%

并) 子

注:2016年全年子公司大华种业销售费用率为2.09%,发行人合并口径销售费用率为

3.53%,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同行业公司尚未更新年报数据暂未能比较。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销售费用率均低于同行业公众公司,主要原因如下:①

由于大华种业依托母公司百万亩种植基地开展规模化的种子生产布局,产品质量

具有保证。作为中国种子协会认定的江苏地区唯一的2016年十大“中国种业信用

明星企业”,大华种业在江苏地区市场影响力较大,种子产品适销性高,无需进

行大规模的广告费投入,所需销售费用较少;②大华种业种子产品主要在江苏省

内销售,报告期内江苏省内销售额占种子销售额的比例达到89.87%、82.94%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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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6%,销售区域较为临近运输费用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销售费用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销售费用率与大米加工同

行业公众公司销售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中国粮油控股 3.57% 3.49% 3.56%

金健米业 6.80% 7.69% 8.50%

华润创业 15.99% 16.28% 20.67%

龙蛙农业 10.25% 7.01% 7.12%

平均值 9.15% 8.62% 9.96%

苏垦米业 3.82% 2.92% 3.22%

发行人(合并) 3.84% 3.28% 3.79%

注:2016年全年,子公司苏垦米业销售费用率为3.36%,发行人合并口径销售费用率为

3.53%,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同行业公司尚未更新年报数据暂未能比较。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销售费用率均低于同行业公众公司,主要原因如下:①

由于苏垦米业依托母公司百万亩种植基地,已建立较完整的质量追溯体系,产品

质量具有保证。从客户结构看,苏垦米业与主要大米客户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浙

江物美超市、卜蜂莲花(或称易初莲花)超市、欧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及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等商超客户已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商超客户收

取的销售服务费率较为稳定,同时苏垦米业长期销售予亨氏联合有限公司、贝因

美集团、百威英博啤酒、青岛啤酒、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食品企业

或酒类企业等工业用粮客户,该等客户采购额较大且销售渠道维护成本较低,且

无需进行大规模的广告费投入。②苏垦米业报告期内开展较多粮食贸易业务,上

述粮食贸易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91%、51.27%及44.76%,而上述粮食

贸易业务销售费用较低;③苏垦米业大米产品主要销售予临近的江浙沪区域,报

告期内上述区域销售额占大米销售额的比例达到80.29%、83.35%及78.28%,销

售区域较为临近故运输费用相对较低。

2、管理费用明细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支出主要为管理人员薪酬、业务招待费、母公司苏

垦农发及大华种业的技术研发费、办公用品折旧与摊销以及管理人员差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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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费。

报告期内,随着员工平均薪酬的增长,职工薪酬呈逐年上涨趋势。报告期内,

公司逐步控制对外招待成本,导致业务招待费逐年降低;技术研发费主要为母公

司苏垦农发研究农业生产及大华种业种子研发产生,主要为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

支出、大华种业购买种子品种权以及支付授权种子品种的费用;维修费主要核算

插秧机等农业机械的维修费用,各年度间由于设备故障情况的差异存在一定的波

动;此外,公司为筹划上市,报告期内发生较多中介服务费及办公会议费。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17,586.88 15,224.46 14,473.04

技术研发费 2,914.18 2,010.29 2,153.33

折旧与摊销 1,837.37 1,693.40 1,547.84

业务招待费 1,838.26 2,097.35 2,256.93

办公会议费 1,753.76 1,668.99 1,584.07

租赁费 863.61 737.62 530.54

修理费 1,420.12 1,121.46 1,301.84

中介服务费 862.68 1,095.51 845.74

税金 209.10 490.93 440.35

差旅车辆费 434.82 543.89 549.86

土地整理费 - - 1,738.59

其他 1,170.53 1,191.05 1,126.52

合计 30,891.31 27,874.95 28,548.65

报告期内,母公司管理费用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管理费用率与种植业同行业

公众公司管理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众公司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北大荒 36.30% 43.94% 35.28%

海南橡胶 6.69% 6.74% 5.32%

亚盛集团 9.34% 9.73% 8.02%

香梨股份 22.33% 22.44% 12.92%

巴口香 - 9.90% 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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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夫农业 23.54% 47.25% 13.83%

穗源科技 10.29% 16.25% 10.71%

农凯股份 6.89% 13.41% 5.98%

平均值 19.23% 28.28% 16.91%

母公司苏垦农发 11.83% 5.46% 6.73%

发行人(合并) 7.52% 6.67% 8.14%

注:2016年全年,母公司苏垦农发管理费用率为6.33%,发行人合并口径管理费用率为

7.56%,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同行业公司尚未更新年报数据暂未能比较。

报告期内,母公司苏垦农发管理费用率均低于同行业公众公司的均值,主要

原因如下:一方面母公司苏垦农发制定了严格的费用管理制度,控制费用的开支;

另一方面截至2016年秋播自主经营约119万亩规模化种植基地,相比较其他同比

公众公司,母公司苏垦农发通过规模化种植基地能有效地降低管理费用,因此母

公司苏垦农发管理费用占比较同行业公众公司的均值低。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管理费用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管理费用率与种业同行业

公众公司管理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众公司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丰乐种业 9.61% 9.80% 7.70%

农发种业 2.55% 3.04% 3.01%

隆平高科 10.78% 8.70% 9.38%

新农开发 10.13% 19.07% 15.08%

中江种业 25.99% 10.68% 12.12%

红旗种业 9.66% 9.52% 10.12%

神农基因 6.47% 17.90% 20.31%

平均值 10.74% 11.24% 11.10%

大华种业 5.72% 5.40% 5.31%

发行人(合并) 7.52% 6.67% 8.14%

注:2016年全年,子公司大华种业管理费用率为6.25%,发行人合并口径管理费用率为

7.56%,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同行业公司尚未更新年报数据暂未能比较。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管理费用率均低于同行业公众公司处于中游,但低于同

1-1-63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行业平均值,一方面是大华种业营业收入相对较高,2014年至2015年均位于上述

公司第四名,规模较高管理费用绝对值投入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大华种业主要

生产常规稻麦种,而同行业公众公司较多生产杂交种等相对高研发投入产品,杂

交种研发费用较高进而使得管理费用相对较高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管理费用率及发行人合并口径管理费用率与米业同行业

公众公司管理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众公司 2016 年半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中国粮油控股 2.27% 2.38% 2.11%

金健米业 4.05% 5.60% 6.49%

华润创业 8.55% 10.74% 5.08%

龙蛙农业 10.25% 7.01% 7.12%

平均值 6.28% 6.43% 5.20%

苏垦米业 2.11% 1.82% 2.02%

发行人(合并) 7.52% 6.67% 8.14%

注:2016年全年,子公司苏垦米业管理费用率为2.07%,发行人合并口径管理费用率为

7.56%,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同行业公司尚未更新年报数据暂未能比较。

报告期内,苏垦米业各期管理费用率保持稳定且各期管理费用率均低于同行

业公众公司管理费用率,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同行业公众公司多跨板块经营,

除大米加工业务外,兼营其他板块业务,相比较大米加工生产同行业公众公司,

苏垦米业专注于大米加工生产和稻麦销售,主营业务专一,无须支付非大米加工

生产业务相关的管理费用,因此苏垦米业管理费用占比较低;另一方面,苏垦米

业报告期内依据掌握的粮食市场信息,拓展粮食及大米贸易业务,上述业务所需

管理成本相对较低,但使得营业收入相对较高进而使得管理费用率相对较低。

3、财务费用明细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1,517.02 2,480.16 2,861.33

1-1-63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减:利息收入 223.44 210.49 338.98

手续费及其他 36.92 34.48 31.47

合计 1,330.50 2,304.15 2,553.82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主要由短期借款形成,报告期内利息支出整体呈下

降趋势主要是短期借款减少影响所致。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期初数 37,645.00 67,235.00 57,431.95

本期增加 66,811.5 144,170.00 187,997.00

本期减少 88,778.36 173,760.00 178,193.95

期末数 15,678.14 37,645.00 67,235.00

(五)资产减值损失及营业外收支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

存货跌价损失,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坏账损失 -189.82 325.56 244.47

存货跌价损失 308.33 - 16.5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82.48 - -

合计 200.99 325.56 261.0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主要为正常按照账龄计提的

坏账准备。2016年坏账损失为-189.82万元,主要是公司参与国家粮食储备业务交

付的江苏省储备粮保证金500.00万元于2016年收回,由于该款项账龄较长,前期

计提的坏账准备在本期冲回的金额达到400万元,进而使得坏账损失为负值。

总体而言,公司采用较为谨慎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

策,各账龄期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经营主体与同行业

公众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1-1-63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母公司苏垦农发及发行人合并口径较种植业同行业公众公司采用了更为谨

慎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各账龄期间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母公司苏垦农发及发行人合并口径与种植业同行业公

众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1 年以内(含 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北大荒 2% 5% 15% 50% 50% 50%

海南橡胶 2% 5% 15% 50% 70% 100%

亚盛集团 - 10% 30% 50% 80% 100%

香梨股份 5% 10% 20% 30% 50% 100%

巴口香 5% 10% 30% 50% 80% 100%

亚夫农业 2% 10% 20% 30% 50% 100%

穗源科技 3% 10% 50% 100% 100% 100%

农凯股份 2% 10% 20% 50% 80% 100%

平均值 2.63% 8.75% 25.00% 51.25% 70.00% 93.75%

3 个月以内 3 个月

项目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含 3 个月) -1 年

母公司苏垦

- 3% 15% 50% 80% 80% 100.00%

农发

发行人 - 3% 15% 50% 80% 80% 100.00%

目前,大华种业及发行人合并口径较种子生产同行业公众公司采用了更为谨

慎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各账龄期间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大华种业及发行人合并口径与种子生产同行业公众公

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1 年以内(含 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丰乐种业 0.30% 3% 10% 20% 50% 100%

农发种业 3% 10% 15% 30% 50% 100%

隆平高科 2% 5% 10% 30% 30% 30%

新农开发 1% 10% 20% 30% 30% 100%

中江种业 3% 10% 30% 50% 50% 100%

红旗种业 3% 10% 30% 100% 100% 100%

神农基因 2% 5% 10% 30% 30% 100%

平均值 2.04% 7.57% 17.86% 41.43% 48.57% 90.00%

1-1-63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 个月以内 3 个月

项目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含 3 个月) -1 年

母公司苏垦

- 3% 15% 50% 80% 80% 100.00%

农发

发行人 - 3% 15% 50% 80% 80% 100.00%

目前,苏垦米业及发行人合并口径较大米加工同行业公众公司采用了更为谨

慎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各账龄期间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苏垦米业及发行人合并口径与大米加工同行业公众公

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1 年以内(含 1 年)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中国粮油控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金健米业 2% 10% 20% 50% 80% 100%

华润创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龙蛙农业 2% 10% 15% 50% 50% 100%

平均值 2% 10% 18% 50% 65% 100%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1

项目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3 个月) 年

母公司苏垦农

- 3% 15% 50% 80% 80% 100.00%

发行人 - 3% 15% 50% 80% 80% 100.00%

注:部分公司境外上市公司未披露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故无

法比较。

2、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农业保险赔偿利得核算当年收

到的上年农业保险赔偿款项,2015年及2016年农业保险赔偿利得较高主要是上述

年度收到上一年度农业生产赔偿款较多所致。无法支付款项利得主要是发行人集

中清理报告期各期末账龄较长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时,结转确定已无法支付的

款项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4.34 42.59 15.1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4.34 42.59 15.11

1-1-63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农业保险赔偿利得 1,200.57 1,075.67 22.92

政府补助 16,072.63 13,180.24 13,779.87

捐赠利得 41.62 - 2.99

无法支付的款项 23.40 68.58 142.63

其他利得 153.51 90.52 121.73

合计 17,506.06 14,457.60 14,085.25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贴主要为粮食、农资、良种补贴(已合并为农业支持

保护补贴)以及粮食储备库专项补贴,公司严格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对政府补助区分经常性损益和

非经常损益。公司区分经常性损益和非经常性损益的依据为:第一、核实补贴是

否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第二、核实补贴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第三、

核实补贴是否是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如果同时满足以上三个

条件,区分为经常性损益,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则区分为非经常性

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将收到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资金、省级储

备粮和储备肥管理费及利息补贴划分为经常性损益,将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划分

为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性质

粮食、农资、良种补贴(已

与收益相 经常性损

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 9,773.66 7,971.83 8,122.27

关 益

贴)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与资产相 非经常性

918.94 1,462.55 1,823.29

补贴 关 损益

省级储备粮和储备肥管 与收益相

1,842.30 1,239.24 1,551.67

理费及利息补贴 关

其中:省级储备粮管理费 与收益相 经常性损

1,567.35 998.24 1,311.67

及利息补贴 关 益

省级储备肥管理费及利 与收益相 非经常性

274.95 241.00 240.00

息补贴 关 损益

农业增效、推广及技术创 与资产相 非经常性

1,104.34 914.49 893.83

新补贴 关/与收 损益

1-1-636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性质

益相关

与收益相 非经常性

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 995.73 826.41 526.98

关 损益

与资产相

农产品质量追溯监测及 非经常性

368.45 199.07 - 关/与收

品牌奖励扶持资金 损益

益相关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 与收益相 非经常性

- 179.90 -

建设补贴 关 损益

与资产相

育种能力提升及产业化 非经常性

455.26 177.24 312.60 关/与收

项目补贴 损益

益相关

与资产相 非经常性

农机购置补贴 140.92 139.83 139.08

关 损益

农产品加工设备建设改 与资产相 非经常性

60.50 61.91 50.03

造项目补贴 关 损益

与资产相 非经常性

土地出让金返还 9.66 7.76 7.76

关 损益

与收益相 非经常性

税收返还 - - 88.82

关 损益

与收益相 非经常性

上市融资补贴 70.00 - -

关 损益

稳岗补贴及残疾人就业 与收益相 非经常性

332.89 - -

奖励 关 损益

与资产相

非经常性

其他 - - 263.52 关/与收

损益

益相关

合计 16,072.63 13,180.24 13,779.87

农业补贴是我国“三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目前农业补贴政策形成了

“四补贴”为主体,其他补贴为补充的农业补贴基本政策架构。我国农业补贴种类

已经由单一的种粮直接补贴,扩展为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

贴、良种补贴为基础的“四补贴”,同时又纳入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重点生

产环节补贴、防灾减灾稳产增产重大关键技术补助等新的农业补贴,基本形成了

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农业补贴制度框架。

根据财政部和农业部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

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国家对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良种补贴等三项补

贴进行调整,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

1-1-63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增强三项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将 20%农资综合

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

食适度规模经营;除实施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外,还将 80%的农资综合补

贴存量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

地力不降低。2016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

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产能提

升,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实施。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苏省 2016 年农业支持

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基层〔2016〕14

号),从 2016 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农作物良种

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

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的实施

方案另行制定)。

2016 年,发行人确认获得的粮食、农资、良种补贴的金额为 9,773.66 万元,

占当期净利润的 19.20%;2015 年,发行人确认获得的粮食、农资、良种补贴的

金额为 7,971.83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 16.23%。发行人 2016 年确认的粮食、农

资、良种补贴较 2015 年增长较多的原因主要是发行人集体种植模式面积的增加

影响所致。2016 年水稻集体部分(集体种植+联合经营中集体部分)面积较 2015

年水稻增加 16.24%;2016 年小麦集体部分(集体种植+联合经营中集体部分)

面积较 2015 年小麦增加 15.51%。粮食、农资、良种补贴根据种植主体耕种的面

积进行分配,2016 年母公司集体种植模式面积的迅速增长使得 2016 年粮食、农

资、良种补贴增长较多。报告期内,除该项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外,其他政府

补助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已在招股意向书的重大事项提示部分和风险因

素部分就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做出了风险提示。

1-1-638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主要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如下:

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关于拨付 2013 年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

农作物良种补贴

苏财基层 工)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小麦、玉米、油 与收益相

1 资金和结算 2012 2,122.96 - - 413.12

[2013]9 号 菜 10 元/亩,水稻、棉花 15 元/亩。面积按照 关

年良种补贴资金

据实申报、核定及公示等程序进行确认。

的通知

关于下达 2014 年

苏财建 粮食直补每亩补贴 20 元,农资综合补贴每亩 与收益相

2 对种粮农民直接 11,593.19 - - 6,949.78

[2014]10 号 补贴 103.4 元。面积按照核定面积确定。 关

补贴资金的通知

关于提前下达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

2014 年农作物良 苏财基层 工)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小麦、玉米、油 与收益相

3 2,126.00 - 531.55 759.38

种补贴资金的通 [2013]38 号 菜 10 元/亩,水稻、棉花 15 元/亩。面积按照 关

知 据实申报、核定及公示等程序进行确认。

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省农业委员会

苏财基建 面积按照据实申报、核定及公示等程序进行 与收益相

4 关于下达 2015 年 9,619.30 - 6,505.41 -

[2015]10 号 确认。 关

对种粮农民直接

补贴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

于拨付 2015 年农 苏财基层 工)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小麦、玉米、油 与收益相

5 2,291.94 649.98 934.87 -

作物良种补贴资 [2015]12 号 菜 10 元/亩,水稻、棉花 15 元/亩。面积按照 关

金的通知 据实申报、核定及公示等程序进行确认。

1-1-639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统一安排从 2016 年起,

关于拨付 2016 年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

农业支持保护补 苏财基层 与收益相

6 11,078.42 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 9,123.68 - -

贴(耕地地力保 [2016]15 号 关

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以承

护)资金的通知

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每亩补贴 119 元。

2013 年度承储小麦 1.5 万吨、稻谷 2.5 万吨;

保管费用按 100 元/吨/年包干,按每月(含轮

江苏省省级储备

换架空期)实际承储省级储备粮库存计划数

粮包干承储合同

量计算;贷款利息按确认数量和核定成本及

(2013 年度)(江 与收益相

7 不适用 不适用 规定利率按月计算;推陈储新费用包干标准 - - 266.30

苏省粮食局与江 关

为,小麦 40 元/吨/年、杂交籼稻 60 元/吨/年、

苏省黄海粮食储

粳稻 80 元/吨/年。储存费用和贷款利息按季

备库有限公司)

拨付,推陈储新费用在确认后次年拨付上年

费用。

2014 年度承储小麦 1.5 万吨、稻谷 2.5 万吨;

保管费用按 100 元/吨/年包干,按每月(含轮

江苏省省级储备

换架空期)实际承储省级储备粮库存计划数

粮包干承储合同

量计算;贷款利息按确认数量和核定成本及

(2014 年度)(江 与收益相

8 不适用 不适用 规定利率按月计算;推陈储新费用包干标准 - 264.22 1,045.37

苏省粮食局与江 关

为,小麦 40 元/吨/年、杂交籼稻 60 元/吨/年、

苏省黄海粮食储

粳稻 80 元/吨/年。储存费用和贷款利息按季

备库有限公司)

拨付,推陈储新费用在确认后次年拨付上年

费用。

1-1-640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2015 年度承储小麦 1.5 万吨、稻谷 2.5 万吨;

保管费用按 100 元/吨/年包干,按每月(含轮

江苏省省级储备

换架空期)实际承储省级储备粮库存计划数

粮包干承储合同

量计算;贷款利息按确认数量和核定成本及

(2015 年度)(江 与收益相

9 不适用 不适用 规定利率按月计算;推陈储新费用包干标准 471.15 734.02 -

苏省粮食局与江 关

为,小麦 40 元/吨/年、杂交籼稻 60 元/吨/年、

苏省黄海粮食储

粳稻 80 元/吨/年。储存费用和贷款利息按季

备库有限公司)

拨付,推陈储新费用在确认后次年拨付上年

费用。

2015 年度承储稻谷 2 万吨;保管费用按 100

江苏省省级储备 元/吨/年包干,按每月(含轮换架空期)实际

粮包干承储合同 承储省级储备粮库存计划数量计算;贷款利

(2015 年度)(江 息按确认数量和核定成本及规定利率按月计 与收益相

10 不适用 不适用 349.41 - -

苏省粮食局与江 算;推陈储新费用包干标准为,小麦 40 元/ 关

苏三河粮食储备 吨/年、杂交籼稻 60 元/吨/年、粳稻 80 元/吨

库有限公司) /年。储存费用和贷款利息按季拨付,推陈储

新费用在确认后次年拨付上年费用。

江苏省省级储备 2016 年度承储小麦 1.5 万吨、稻谷 3 万吨;

粮包干承储合同 保管费用按 100 元/吨/年包干,按每月(含轮

(2016 年度)(江 换架空期)实际承储省级储备粮库存计划数 与收益相

11 不适用 不适用 746.79 - -

苏省粮食局与江 量计算;贷款利息按确认数量和核定成本及 关

苏省黄海粮食储 规定利率按月计算;推陈储新费用包干标准

备库有限公司) 为,小麦 40 元/吨/年、杂交籼稻 60 元/吨/年、

1-1-64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粳稻 80 元/吨/年。储存费用和贷款利息按季

拨付,推陈储新费用在确认后次年拨付上年

费用。

江苏省省级化肥

储备协议书

(2013-2014 年

度)(江苏省发展

承担 5 万吨尿素储备供应任务。按 48 元/吨 与收益相

12 与改革委员会农 不适用 不适用 - - 240.00

的标准进行补贴。 关

村经济处、江苏省

财政厅农业处与

江苏苏垦物流有

限公司)

江苏省省级化肥

储备协议书

(2014-2015 年

度)(江苏省发展

承担 5 万吨尿素储备供应任务。按 48 元/吨 与收益相

13 与改革委员会农 不适用 不适用 - 241.00 -

的标准进行补贴。 关

村经济处、江苏省

财政厅农业处与

江苏苏垦物流有

限公司)

江苏省省级化肥 承担 5 万吨尿素储备供应任务。按 48 元/吨 与收益相

14 不适用 不适用 241.00 - -

储备协议书 的标准进行补贴。 关

1-1-64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2015-2016 年

度)(江苏省发展

与改革委员会农

村经济处、江苏省

财政厅农业处与

江苏苏垦物流有

限公司)

江苏省财政厅、江

部省级小麦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每个补助

苏省农业委员会

苏财农 20 万元,部级油菜高产创建示范片每个补助

关于拨付 2013 年

[2013]163 16 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专业化服务组织 与收益相

15 秋播部省级麦油 140.00 - - 140.00

号、苏农计 服务补助、必要的物化补助、技术推广和考 关

高产增效创建项

[2013]73 号 核验收等。承担部级小麦项目 6 个,省级小

目补助资金的通

麦项目 1 个。

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省农业委员会 苏财农

将粮食高产创建、重大病虫害防治等整合为

关于下达 2014 年 [2014]26 号、 与收益相

16 396.00 省级农业补贴项目。高产创建项目资金 396 - - 396.00

省级农业补贴项 苏农计 关

万元。

目实施方案和资 [2014]13 号

金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财农 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组织开展喷施作业的社

与收益相

17 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4]50 号、 324.00 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 - - 237.83

关于下达中央财 苏农计 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

1-1-64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政小麦“一喷三 [2014]28 号 合作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小麦病虫害防治。

防”补助资金的通

江苏省农业委员

会、江苏省财政厅

将农产品质量建设、耕地质量建设等项目整

关于印发 2013 年 苏农计

合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项目。

省级农产品质量 [2013]16 号、 与收益相

18 60.00 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取土化验、 - - 60.00

和生产生态安全 苏财农 关

田间试验、配方制定等经费补助。耕地质量

项目申报指南、下 [2013]38 号

建设项目资金 60 万元。

达项目实施方案

和资金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委员

会关于印发 2014 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取土化验、

苏农办农 与收益相

19 年江苏省测土配 60.00 田间试验、科学制定配方等经费补助。测土 - - 60.00

[2014]17 号 关

方施肥补贴项目 配方施肥补贴资金 60 万元。

实施意见的通知

粮食高产创建专项资金用于水稻、小麦、玉

江苏省财政厅关 米等万亩示范片建设等,提升粮油生产规模

于下达 2015 年粮 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补助对象为县乡

苏财农 与收益相

20 食高产创建专项 520.00 级农技推广部门,专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 7.27 498.46 -

[2015]48 号 关

省级以上资金的 水稻示范片每个补助 40 万元,小麦、玉米每

通知 个补助 20 万元,油菜等每个补助 16 万元。

高产创建项目资金 520 万元。

1-1-64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关于下达中央财 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组织开展喷施作业的社

政小麦“一喷三 苏财农 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 与收益相

21 300.00 - 238.68 -

防”补助资金的通 [2015]70 号 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 关

知 合作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小麦病虫害防治。

江苏省农业委员

会、江苏省财政厅 将现代种业、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耕

关于下达 2015 年 地质量建设等项目整合成省级农业支持与保

省级农业可持续 苏农计 护项目。耕地质量建设包括强化耕地质量建 与收益相

22 60.00 - 60.00 -

发展能力建设类 [2015]36 号 设、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耕地质量监测 关

项目实施指导意 等内容。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取

见和资金计划的 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制定等经费补助。

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省农业委员会 承担部级小麦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项目 6

苏财农

关于拨付 2014 年 个、省级小麦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项目 1 个,

[2014]93 号、 与收益相

23 秋播部省级麦油 140.00 每个项目补助 20 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专 140.00 - -

苏农计 关

高产增效创建项 业化服务组织服务补助、必要的物化补助、

[2014]52 号

目补助资金的通 技术推广和考核验收等。

江苏省农业委员 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组织开展喷施作业的社

会、江苏省财政厅 苏农财 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 与收益相

24 300.00 248.34 - -

关于做好中央财 [2016]12 号 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 关

政小麦“一喷三 合作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小麦病虫害防治。

1-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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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防”补助政策落实

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

于下达 2016 年中

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取土化验、

央农业技术推广 苏财农 与收益相

25 45.00 田间试验、科学制定配方等经费补助。测土 45.00 - -

与服务补助资金 [2016]99 号 关

配方施肥补贴资金 45 万元。

(测土配方施肥)

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

承担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水稻项目 9 个、每个

于下达 2016 年中

项目补助 40 万元,承担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小

央农业技术推广 苏 财 农 与收益相

26 500.00 麦项目 7 个、每个项目补助 20 万元;补助资 360.00 - -

与服务补助资金 [2016]104 号 关

金主要用于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补助、必要

(绿色高产高效

的物化补助、技术推广和考核验收等。

创建)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

于支付 2016 年农 农办垦 补助资金用于长江中下流麦后机插粳稻超高 与收益相

27 140.00 132.00 - -

垦部门预算财政 [2016]13 号 产栽培技术集成与推广项目。 关

专项资金的通知

用于实施中德作物生产与农业技术示范园项

农垦“走出去”财

目,学习、利用德国先进农机、农艺技术, 与收益相

28 政专项经费管理 - 30.00 30.00 - -

集合黄海本地种植经验,实施农作物对比种 关

委托协议

植试验,以及农艺农机展示、培训、示范。

1-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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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江苏省财政厅关 用于建设 1.7 万亩优质稻米产业基地项目、

于下达 2010 年财 高效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设施有机

苏财农 与资产相

29 政支持现代农业 900.00 蔬菜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标准钢架大棚西瓜、 60.23 60.23 60.23

[2010]164 号 关

生产发展项目资 黑豆种植基地项目,资金投向主要为支持基

金的通知 础设施建设和设施装备的资金投入。

关于堤东灌区(东

台片)2010 年度

堤东灌区(东台片)2010 年度续建配套节水

续建配套节水改

改造项目是政府工程,按照“谁受益,谁负担”

造项目实施方案

盐发改 的原则,因该项目涉及苏垦农发新曹分公司

的批复;堤东灌区

[2010]273 (原新曹农场)、弶港分公司(原弶港农场) 与资产相

30 改造工程 2010 年 256.45 21.82 21.82 21.82

号、盐水农 两处,故由苏垦农发提供部分配套资金,所 关

度项目农场配套

[2010]85 号 形成资产整体移交给苏垦农发;因此,该项

资金协议书;水利

补贴为实物资产补贴,相关资产主要包括灌

基本建设竣工项

溉站、防渗渠、河闸以及沟闸等资产。

目交付使用资产

关于下达 2011 年

苏财农

度省级现代农业 用于支持万吨种子加工基地扩建项目建设,

[2011]132 与资产相

31 专项-农业产业化 100.00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种子仓库以及配 4.00 4.00 4.00

号、苏农计 关

经营项目资金的 套烘干、加工设施。

[2011]74 号

通知

关于下达 2011 年 苏财农 项目资金用于重点支持小型排灌泵站、灌区 与资产相

32 570.00 54.92 54.92 54.92

中央财政小型农 [2011]197 号 渠系配套、高效节水灌溉等,主要对建设项 关

1-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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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田水利设施建设 目的材料费、工程设备费、施工机械作业费

补助专项资金的 以及项目管理费等进行补助;主要用于泵站

通知 的改造及建设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用途。

关于下达 2012 年

用于支持优质稻米产业基地、水稻种子基地

第一批财政支持

苏财农 项目的建设,资金具体投向主要包括新建晒 与资产相

33 现代农业生产发 800.00 72.95 73.20 81.67

[2012]77 号 场、排灌设施、沟涵闸渠等建设以及沟河疏 关

展项目资金的通

浚和农用机械投入等用途。

关于下达 2012 年

苏财农

省级现代农业产 用于支持高效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2012]110 与资产相

34 业发展-高效设施 270.00 日光温室新建项目以及连栋温室等设施园艺 5.00 5.00 127.50

号、苏农计 关

农业项目资金的 基地建设项目。

[2012]113 号

通知

关于下达 2013 年

江苏省财政 用于支持优质稻米项目建设,重点支渠以下

中央财政现代农

厅文件苏财 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配套和改造, 与资产相

35 业生产发展(优质 900.00 63.49 91.28 59.52

农[2013]60 资金具体投向主要包括泵站、沟涵闸渠以及 关

稻米)项目资金的

号 相关配套设施等用途。

通知

关于批复粮库维 用于支持粮库维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资金

苏粮产 与资产相

36 修改造和信息化 91.00 具体投向主要包括屋顶更新改造、墙面更新 24.74 24.74 0.40

[2014]1 号 关

建设方案的通知 以及门窗等用途。

江苏省财政厅关 苏财农 用于支持优质稻米项目建设,重点支渠以下 与资产相

37 700.00 88.33 45.36 -

于下达 2014 年中 [2014]59 号 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配套和改造, 关

1-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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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央财政现代农业 资金具体投向主要包括泵站、沟涵闸渠以及

生产发展(第一 相关配套设施等用途。

批)项目资金的通

关于下达 2010 年

用于支持小型排灌泵站、灌区渠系配套、高

中央财政小型农

苏财农 效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主要对建设项目的 与资产相

38 田水利设施建设 320.00 16.00 16.00 16.00

[2010]209 号 材料费、工程设备费、施工机械作业费、项 关

补助专项资金的

目管理费等给予补助。

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财建

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0]361、

关于下达 2010 年 苏国土资发

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省以上耕地开垦 [2010]356

整理耕地、土地平整、田埂修理、桥路晒场、 与资产相

39 费投资土地开发 号;苏土验 3,318.00 164.23 718.55 1,091.23

沟渠涵闸以及植被防护和土地改良投入,还 关

整理项目计划和 [2014]33 号

包括部分泵站设备投入。

预算的通知;验收 (耕);苏开

报告;工程造价咨 基字

询报告书。 [2014]111 号

关于下达 2011 年 用于黄海储备库物流中心码头及中转配送仓

苏财建 与资产相

40 度粮食物流建设 1,000.00 项目建设,主要用于码头作业区以及中转配 50.00 50.00 45.83

[2011]407 号 关

补助资金的通知 送仓建设支出。

关于下达 2012 年 苏农开涂 项目资金用于东山滩涂垦区配套开发项目, 与资产相

41 462.00 35.37 35.37 -

度滩涂垦区配套 [2012]2 号、 为资产补贴;主要移交的资产包括泵站、桥、 关

1-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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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项目计划及支出 苏财农发 路以及沟渠涵闸等生产配套设施。

预算的通知;关于 [2012]65 号;

下达 2012 年度滩 连农开

涂垦区配套项目 [2012]54 号、

计划及支出预算 连财农发

的通知; [2012]28 号

关于响水县民生

河整治工程初步

设计的批复;关于 盐水基

黄海分公司境内 [2012]47 号、 该项补贴为资产补贴,主要资产为军寨总渠 与资产相

42 276.44 19.61 19.73 19.48

民生河与军寨渠 苏水建 地涵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关

交界处新建地涵 [2012]58 号

工程形成资产的

协议书;移交证书

江苏省农业资源

开发局、江苏省财

苏农开涂 项目资金用于东山滩涂垦区配套开发项目

政厅关于下达

[2013]3 号、 (二期),为资产补贴;主要移交的资产包 与资产相

43 2013 年度滩涂垦 385.00 25.77 12.88 -

苏财农发 括桥、路、沟渠涵闸以及晒场等生产配套设 关

区配套项目计划

[2013]50 号 施。

及支出预算的通

关于下达 2013 年 淮财农 与资产相

44 150.00 用于出口蔬菜示范基地建设。 18.74 29.83 73.50

省级现代农业发 [2013]95 号 关

1-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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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展-高效设施农业 淮农发

项目资金的通知 [2013]128 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

于下达 2014 年农

苏财农 通过给予补助,支持和鼓励实施秸秆机械化 与收益相

45 作物秸秆机械化 240.00 - - 220.00

[2014]66 号 还田,提高秸秆还田比率。 关

还田作业省级补

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印发《徐圩新

区 2014 年秋季秸

示范区委 以奖代补,对于未发现秸秆烧火点的主体, 与收益相

46 秆综合利用与禁 不适用 - - 337.85

[2014]号 返还保证金并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 关

烧工作实施意见》

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

于下达 2015 年度

苏财农 通过给予补助,支持和鼓励实施秸秆机械化 与收益相

47 农作物秸秆综合 - - 240.00 -

[2015]44 号 还田,提高秸秆还田比率。 关

利用专项资金的

通知

国家东中西区域

合作示范区管委

会关于印发《徐圩 示范区发 以奖代补,对于未发现秸秆烧火点的主体, 与收益相

48 不适用 - 472.16 -

新区 2015 年夏季 [2015]72 号 返还保证金并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 关

秸秆综合利用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

1-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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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关于印发《徐圩新

区 2015 年秋季秸

秆综合利用工作

示范区发

实施方案》的通

[2015]号、示 以奖代补,对于未发现秸秆烧火点的主体, 与收益相

49 知、关于印发《徐 不适用 526.55 - -

范区发 返还保证金并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 关

圩新区 2016 年秋

[2016]116 号

季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

于下达 2016 年度

苏财农 通过给予补助,支持和鼓励实施秸秆机械化 与收益相

50 农作物秸秆综合 240.00 240.00 - -

[2016]35 号 还田,提高秸秆还田比率。 关

利用专项资金的

通知

关于下达 2009 年

苏农计 用于支持江苏省大华多花黑麦草繁育基地建

农业综合开发良

[2009]100 设,资金主要投向生产性基础设施、田建工 与资产相

51 种繁育基地和优 252.00 12.60 12.60 12.60

号、苏财农发 程、生产性辅助设施、仪器设备以及农业(牧 关

势特色种养示范

[2009]70 号 草)机具等用途。

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 2012 年 苏财农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提高商业化育种能力建 与资产相

52 1,980.00 200.00 - 300.00

省级现代种业发 [2012]278 设,资金投向包括品种创新(新品种培育、 关

1-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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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展项目资金的通 号、苏农计 引进先进的育种方法、技术和设备、建设创

知;关于下达 2014 [2012]237 新实验平台和基地等)、繁种制种能力建设

年省级现代种业 号;苏财农 (繁制种生产基地建设、仓储、加工、检验

发展项目资金的 [2014]69 号、 等能力提升等)。

通知;关于下达 苏农计

2015 年省级现代 [2014]38 号;

种业发展项目资 苏财农

金的通知;江苏省 [2015]73 号;

财政厅关于下达 苏财农

2016 年省级现代 [2016]128 号

种业发展项目资

金的通知

关于转下省 2013

年企业创新与成

宁科

果转化专项资金

[2013]220

项目和科技经费

号、宁财教

的通知(第三批); 项目资金用于支持高产优质抗病稻(华粳 5

[2013]687 与资产相

53 关于转下省 2014 600.00 号、华粳 7 号)麦(华麦 2 号、华麦 5 号) 90.00 94.00 -

号;宁科 关

年企业创新与成 新品种的研发及产业化。

[2014]178

果转化专项资金

号、宁财教

项目和科技经费

[2014]520 号

指标的通知(第四

批)

1-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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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江苏省农业资源

开发局江苏省财

政厅关于下达 项目资金用于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与收益相

54 2015 年农业综合 苏农开产 20 万吨小麦种子加工原粮收购流动资金贷 122.00 - -

开发产业化贷款 [2016]17 号、 款贴息项目。

贴息项目及支出 苏财农发

预算的通知 [2016]42 号 122.00

苏粮产

关于批复粮库维

[2014]1 号、 用于支持粮库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向主要为 与资产相

55 修改造和信息化 40.00 8.00 8.00 0.33

苏财建 配置可视化信息系统。 关

建设方案的通知

[2013]348 号

关于下达 2010 年

苏财农

度省级现代农业 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建设大华种业三河分公司

[2010]129 与资产相

56 专项-农业产业化 40.00 种子加工基地扩建项目,资金主要投向为烘 5.00 5.00 5.00

号、苏农计 关

龙头企业项目的 干设备等用途。

[2010]66 号

通知

关于下达 2011 年

苏财农

度省级现代农业 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日产 100 吨大米加工项

[2011]132 与资产相

57 专项-农业产业化 200.00 目,资金主要投向为大米加工线、成品库、 25.00 25.00 25.00

号、苏农计 关

经营项目资金的 原粮仓库及配套设施等用途。

[2011]74 号

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财建 项目资金用于支持苏垦米业(宿城区屠园粮 与资产相

58 110.00 8.25 0.69 -

苏省粮食局关于 [2015]149 号 库)粮食烘干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投向主要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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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下达 2015 年省级 为烘干线设备等用途。

粮食烘干设施项

目补助资金的通

江苏省财政厅关

于下达 2011 年财

苏财农 与资产相

59 政支持现代农业 200.00 用于支持日产 150 吨大米生产线建设项目。 12.65 12.65 12.65

[2011]134 号 关

生产发展项目补

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 2012 年

苏财农

省级现代农业产 用于支持苏垦米业临海米厂扩建项目,资金

[2012]96 号、 与资产相

60 业发展-农业产业 100.00 投向主要为仓库、烘干线以及配套设备和辅 5.85 14.82 1.65

苏农计 关

化经营项目资金 助设施投入等用途。

[2012]106 号

的通知

关于下达 2013 年 苏财农

省级现代农业发 〔2013〕109 用于支持日产 150 吨大米生产线建设项目,

与资产相

61 展-农业产业化经 号,苏农计 100.00 资金投向主要为大米加工线、烘干线以及配 3.75 3.75 5.73

营项目资金的通 〔2013〕48 套设施用途。

知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 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支持企 苏人社发 费总额的 50%给予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 与收益相

62 不适用 332.89 - -

业稳定岗位工作 [2015]245 号 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 关

的通知 等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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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 各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万元)

补助金额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主要条款 关/与收益

(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相关

合计 - 14,862.34 12,159.79 13,144.69

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的金额 - 16,072.63 13,180.24 13,779.87

占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的比例 - 92.47% 92.26% 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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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发生额较小,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92 27.55 58.4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3.92 27.55 58.42

捐赠支出 6.40 5.40 7.41

违约赔偿支出 236.95 - -

其他支出 58.78 135.99 107.93

合计 326.06 168.94 173.76

注:2016年,苏垦米业下属子公司米业黄海与中央储备粮新乡储备库签订了15,744吨的

稻谷轮换合同,单价3,010元/吨,违约金5%,因市场粮价下跌,米业黄海判断按合同价款执

行采购后对外销售亏损额大于合同违约金,因此选择放弃执行合同,共支付违约金236.95万

元。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六、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相

关披露和分析。

(七)主要税款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种税项税率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

息”之“五、发行人适用的税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缴纳的税款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增值税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苏垦农发(母公司) 13.05 41.49 0.18

大华种业 10.16 1.09 0.03

苏垦米业 43.29 24.01 30.67

苏垦物流 126.00 22.98 43.20

合计数 192.50 89.57 74.08

营业税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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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垦农发(母公司) 16.57 46.46 50.42

大华种业 7.31 13.49 17.44

苏垦米业 27.97 42.31 19.82

苏垦物流 0.50 1.24 2.44

合计数 52.35 103.49 90.12

企业所得税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苏垦农发(母公司) 70.20 228.61 105.64

大华种业 4.19 12.79 5.85

苏垦米业 419.49 599.99 269.58

苏垦物流 479.83 412.77 602.00

合计数 973.72 1,254.15 983.07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 本 性支出金额分别为24,097.12万元、20,712.89 万元及

21,574.3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不存在跨行业

投资的情况,2014年12月19日已将其持有的溧水小贷8%股份全部转让给农垦投

资。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投资、购买机器设备、购

买土地使用权的无形资产投资以及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主要资本性支出项目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17.52 700.00 700.00

长期股权投资 49.00 49.00 58.00

在建工程 3,956.72 2,958.22 3,593.18

固定资产 123,055.83 119,300.74 115,462.72

无形资产 11,494.70 9,666.43 7,232.33

合计 139,573.78 132,674.39 127,046.23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公司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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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740.36 49,474.02 29,603.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98.90 -17,213.29 -19,849.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454.30 -51,874.16 -2,578.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17,287.16 -19,613.43 7,175.7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179.76 38,725.71 31,549.95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466.92 19,112.29 38,725.71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603.23万元、49,474.02

万元及79,740.36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0.14%、100.74%及156.65%,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公司当年会计核算净利润正相关,公司生产经营处

于良性发展态势。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740.36 49,474.02 29,603.23

净利润 50,903.12 49,108.56 49,220.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

156.65% 100.74% 60.14%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849.37万元、-17,213.29

万元及-18,998.9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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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98 841.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2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5.03 119.65 439.64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402.58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00.45 3,370.96 2,543.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75.48 3,499.60 4,247.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0,712.89 23,897.1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1,574.38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0.00 - 2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974.38 20,712.89 24,097.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98.90 -17,213.29 -19,849.37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78.09万元、-51,874.16

万元及-43,454.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变动主要是借款偿付影

响、利润分配及偿付利息影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00.00 800.00 1,968.1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700.00 800.00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6,811.50 144,170.00 189,583.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511.50 144,970.00 191,551.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9,062.36 174,044.00 178,202.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1,903.44 22,800.16 15,926.36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386.43 320.00 265.04

利、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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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965.80 196,844.16 194,129.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454.30 -51,874.16 -2,5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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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和采取措施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

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地分析并拟

定了相关填补措施。

2016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4,658.6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0.5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98%。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0,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和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虽然本公司

的募集资金项目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并进行严格论证,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短期内,公司的每股

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根据2016年年度财务数据,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2017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501.49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658.62万元。

(2)假设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此预测

基础上按照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3)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资总额228,845.20万元,假设募集资金数量为228,845.20万元,未考虑发

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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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公司2017年度进行了20,000万元的利润分配。

(5)公司预计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发行的完成时间仅为本

公司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6)本次发行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预计发

行股票数量为2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4.53%)。

(7)本测算未考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28,845.20万元对公司生产经营、

盈利能力(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

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亦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

判断。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与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上市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6年度 2017年度/2017.12.31

项 目

/2016.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80,000.00 80,000.00 106,000.00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28,845.20

情形1: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6 年度预测基数持平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万元) 255,501.20 280,122.18 488,967.38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万元) 44,658.62 44,658.62 44,658.62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3.19 3.50 4.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56 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 0.56 0.52

情形2: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6年度预测基数增长1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万元) 255,501.20 284,584.28 493,429.48

1-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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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2017年度/2017.12.31

项 目

/2016.12.31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万元) 44,658.62 49,124.48 49,124.48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3.19 3.50 4.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61 0.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 0.61 0.57

情形3: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6年度预测基数增长2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万元) 255,501.20 289,046.38 497,891.58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万元) 44,658.62 53,590.34 53,590.3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3.19 3.61 4.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67 0.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 0.67 0.62

(二)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本

次发行上市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核准、取得核准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等均存

在不确定性,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到位后,

募投项目不能立即产生收入和利润。因此,不排除本次发行上市导致公司即期回

报被摊薄情况发生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程度排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资(万元) 资额(万元)

百万亩农田改造建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1 169,084.08 166,767.17

设项目 [2015]218 号 影响登记表

大华种业集团改扩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2 14,822.76 13,227.76

建项目 [2015]226 号 影响登记表

农业科学研究院建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3 9,517.37 9,317.37

设项目 [2015]225 号 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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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信息化建设项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4 9,532.90 9,532.90

目 [2015]227 号 影响登记表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 ——

合计 232,957.11 228,845.20 —— ——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

行借款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

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苏垦农发募投项目是现有主营业务的完善、加强和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成,将改善苏垦农发生产经营条件,提升管控水平,增强研发能力,进

一步扩大营运规模,实现苏垦农发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有效延伸。

苏垦农发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种植业基地基础生产条件的改

善和提升,从而提高种植业产出效率,降低农资和能源消耗,增强对农业生产自

然环境的应对能力,有利于种植业效益的提升;同时,可以为公司种子生产业务

和大米加工业务提供更为优质、充足以及稳定的原材料保障。

苏垦农发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既是根据发展战略布局对种子生产业务

的巩固和提升,又是顺应市场需求和苏垦农发发展趋势,扩大种子生产业务产能,

为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保障。

苏垦农发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则是立足长远考虑,对苏垦农发既有科研

资源进行整合,将有效优化公司的研发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将增强

公司的基地优势、规模优势等的协同效应,强化科研在公司业务经营中的重要性,

突出研发对公司业务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苏垦农发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完善自身信息系统建设,全方位践行

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的发展理念,创新跨区域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效率,提高公

司对农业生产数据的利用水平、增强公司应对农业生产环境变化的效率和效果,

逐步实现生产经营管理精细化,为公司效益提升奠定基础。

1-1-66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因此,苏垦农发的募投项目是从不同角度对现有主营业务进行完善、加强和

提升的方式,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苏垦农发既可以巩固现有主业的发展,又可

以为未来业务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基础。

因此,本次融资是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践行农业现代化发展理念。具体而言,

本次融资将有利于:(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和保障能力;(2)

加强种业加工现代化,提升商品化供种水平;(3)科学兴农,切实提高农业生产

科学水平;(4)应对农业生产新形势,提升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

本次融资亦是立足公司经营实际,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具体而言,本

次融资将有利于:(1)完善现有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安全;(2)降本增效,

提升苏垦农发全产业链的盈利能力;(3)助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推动龙头企业

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详细分析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性分析”。

(四)关于填补本次发行上市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提出若干措施并做

出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

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方

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17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上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上升,

主要是因为一季度对外销售稻谷增加所致。2017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87,690.07 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 71,321.89 万元(未经审计)上升 22.95%;

公司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3,009.91 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

10,736.45 万元(未经审计)上升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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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规划

(一)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以“引领现代农业、奉献安全食品、承载产业报国”为历史使命,以“国内一

流、国际影响的创新型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发展愿景,实施“以种业、

米业为主,多产业并举的全产业链发展战略”,坚持“一产立企、二产强企、三产

兴企、产业融合”的战略方向,沿着“资源整合、结构调整、体制转型、管理强化”

的战略路径,组合式运用“资本运营、产业重组、科技研发、模式创新、协同竞

争”的战略手段,以“追求百年企业辉煌、型塑行业标兵形象”的战略气概,做强

做大做快,实现跨越发展,将公司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国内一流的纵向一体

化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体现现代农业建设最高水平的国内农业产业化经

营的行业标杆型上市公司,市场盈利和社会责任并重的创新型农业产业化国家重

点龙头企业。

(二)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公司将立足现代农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种业、米业为龙头,种植业、加工

业、农资与服务业有机结合,实现种植业向农产品加工业、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

转变,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经济效益、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力

争到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较目前实现较大幅度的提升。

(三)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具体措施

1、突出专业化发展,打造全产业链优势

实施以种业、米业为主,多产业并举的全产业链发展战略;按照“纵向延伸、

横向扩张、侧向拓展”的思路,促进产业链各环节向高技术化、高知识化、高资

本(密集)化和高附加价值化方向发展,实现产业链各环节有机整合和集成;立

足农垦、依托江苏、面向全国,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体系,扩大产业

链整体规模。加强公司农产品及加工品的物流链和信息链管理,促进产业链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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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环节环环相扣,链环上的各利益主体协同服务,全面提升产业链整体效能和

效率。实施产业链驱动的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战略,提高产业链经营水平,构建健

全完整、高度发达、关联度高、良性互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使公司产业链经

营水平达到全国行业领先水平。

2、突出效能化执行,构建高效管控模式

强化公司内部管控,优化流程步骤,强化核心流程管理及制度执行力,增强

流程控制的价值体现,强化财务风险、战略投资、人才资源等专业化管理水平,

提高总部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能力、公司总部与权属公司之间的纵向管控能

力,构建公司“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的运营型管控模式。

塑造具有较强适应性、系统性、融合性、匹配性和传递性的“为社会创造价值、

为股东创造收益、为员工创造幸福”的企业文化体系,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

3、突出战略性整合,实现规模效益提升

加强内部现有资源的整合和重组,以节本增效、平衡增产为重点,提升农业

综合生产能力;种业、米业、农资服务业实施省内市场加强型战略,做大做实省

内市场,积极拓展国内国际市场;顺应土地流转趋势,扩大区域外种植业基地规

模,实现种植业基地规模翻番,尝试进军海外市场;建立区域基地,整合周边各

类资源,实现产业协同发展优势;通过兼并收购和战略联盟,实现各产业快速扩

张;坚持跨越式发展,选择建设高起点大项目,打造新经济增长点。

4、突出系统化提升,实现技术研发领先

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和新技术、新成果、新装备推广应用,提升农业综合

生产能力,形成成本和经济优势。利用人才优势和政策优势,以农业前瞻性研究

为基础,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打造企

业科技研发核心竞争力;加强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综合利用,发展产业循环经济;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努力促进农业与生态环境

的融合发展,提高公司产业经营发展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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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上市当年及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及措施

(一)业务和项目发展计划

种植业方面:公司将立足于自身近100万亩的优质高产种植基地,合理进行

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全力打造三大优质生产基地,即:优质种子基地、优质商

品粮基地、优质果蔬基地。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与分公司经营目标相适应的经营体

制机制;农业生产实现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和集约化经营;做到良

种良法一体、农机农艺融合,稻麦生产过程实现全程机械化,农业科技贡献率进

一步提高。在全国范围内合理规划布局,拓展省内外资源。依据国家有关政策,

采用承包、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与各地政府、资源型企业等的合作,

扩大区域外种植规模和农业产业开发力度。开拓思路,积极参与尝试开发海外优

质土地资源,力争在海外市场取得突破。

种业发展方面:公司将以现有的稻、麦种子生产为基础,加强自繁能力和引

进新品种,重点发展“两杂工程”(发展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推进“六统一”管

理和“种子不落地”工程。以“育繁推”一体化为目标,建设国内一流的销售网络和

种子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将公司发展成为国家种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巩固省

内市场,通过收购方式进入省外目标市场,使种业板块做到布局合理、品种齐全、

具有全国影响力。

稻米产业方面:公司将立足大米为主营业务,围绕精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

链条。重点提升高档米产品市场占有率;拓展粮食贸易及原料供应业务;开发生

产稻米延伸新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

(二)市场开发计划

种业发展方面:公司将实施渠道优化发展战略,整合现有营销渠道,优化渠

道网络,提升渠道管理水平,增强渠道控制力。构建“产品+服务”的价值营销模

式,将经营产品、经营服务、经营品牌有机结合,创新盈利模式,最大限度实现

商业价值。围绕生产需求开展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加快形成“育繁推”联结有序

的品种创新与推广机制,加快种子配套、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利用资金实力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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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规模增大的有利时机和条件,重点拓展种子直销网络,在2-3年内以收购、合

资、独建等形式在全国各地建立直销中心,并下设若干连锁店、分销代理点和技

术信息站,深入市县和农村,与大华种业位于南京的总销售中心构成完整的直销

网络,配套本公司募投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的实施。

稻米产业方面:公司将突出民用粮销售渠道拓展,重视终端客户开发,重点

开发有发展前景、适合公司合作的连锁超市。开发民用批发市场,发展民用粮批

发业务。进一步拓宽与老客户的合作模式,发挥规模优势,把增加贸易单业务作

为提高销量、提高毛利的重要途径。促进团购业务扩量增效。积极探索直销模式,

网络销售、会员制销售,增大直销、零售的比重,力争公司米业经营规模达到50

万吨。

(三)技术创新计划

种植业方面:加强农业生产中“良种与良法配套、农机与农艺结合”的实用新

技术研究应用。统筹建设农业信息化基础平台,对农作物生长发育、病虫草鼠害

发生、土壤养分与墒情变化、耕地质量及管理措施、气候变化等进行动态监测与

智能处理技术,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建立相关农业科技信息数据库。搭建农业

科技信息加工利用交互平台,为实施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应用准备

条件。

种业发展方面:加强种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对外合作,引进优良种

质和先进技术,注重发挥和整合农业科技研发资源,分类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

发,强化新品种研发。短期以买断品种经营权和合作开发为主,自主研发为辅,

中长期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和买断经营权为辅,重点是多渠道、多方式引

进与开发大品种,构建产品群。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

标准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稻米产业方面:加强稻米产业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

加强覆盖全程的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全程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质

量追溯体系,建立产品召回退市制度。积极申请国内外的各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和产品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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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公司将围绕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所需,面向社会招募引进高科技育种、战略

规划、信息化管理和产品组合运营等专家和人才队伍。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制定员工职业发展计划,强化激励机制,增强员工积极性。对公司员工进行有效

的常态化培训,对骨干、核心人员进行重点开发和培养。制定公司人才战略规划,

建立一套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五)融资计划

公司在本次发行后,将按承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加强资金监控,并按有关

规定及时、真实地向社会公众进行披露。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规模建

设方面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来支持,在流动资金周转方面主要通过借贷来支持,从

而更有效地回避风险和提高股东资本的收益率。在未来融资方面,公司将根据自

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本着“科学、合理、适量”的原则,适时采用配股、增

发、发行债券或银行借款等多种方式获得资金,以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对

公司发展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

2、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所遵循

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无重大变化;

3、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能够继续保持稳定,原材料价格和产品

售价处于正常变动范围;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团队继续保持稳定;

5、公司本次股票发行顺利完成,募集资金及时到位,拟投资项目能够如期

完成并产生预期效益;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如台风、冰雹、病虫害等自然条

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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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管理挑战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使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产能规模获得较

大幅度提升,在业务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在产供销协调、优化资源配置、技

术升级和自主创新等方面都将面临较大的挑战,从而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及

现有管理层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

挑战,公司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

2、人才制约

公司从成立开始便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目前已经建立起具有丰富行业经

验及专业知识的核心技术和管理团队。但是,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为进一

步提高技术优势和市场份额,公司需要不断补充研发、管理、生产和销售方面的

专业人才,面对国内该行业高素质人才数量相对稀缺的局面,未来人才制约将会

逐渐成为公司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按照一体化、产业化和规模

化的要求提出的。公司现有业务是发展计划的基础,发展计划从纵向上增强了公

司的业务深度,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降低了经营成本;从横向上使公司业务板

块间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是公司现有经营模式的需要。发展计划如能顺利实

施将极大提高公司现有业务水平、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上市后的发展情况,对公司组织结构、

管理水平、人才保障及生产效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适应公司未来规模

的迅速扩大,使公司现有业务和发展规划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最终从根本

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1、本次发行上市后,在监管部门及广大投资者的监督下,本公司将通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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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努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经营决策和业务管

理水平,推动业务发展目标的落实。

2、本次发行将为本公司发展和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来源,推动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以项目投资巩固和发展现有业务,拓展新业务,促进业务发展目标的实

现。

3、本次发行上市,将增强本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有利于团队建设。

4、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将明显提升,更利于

拓展对外合作空间,构建良好的公司外部关系,对业务目标的实现有促进作用。

5、本次发行上市,将为公司发展提供资本市场平台,扩展融资渠道,增强

农业产业投资、资源整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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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具体用途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程度排列如下: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资(万元) 资额(万元)

百万亩农田改造建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1 169,084.08 166,767.17

设项目 [2015]218 号 影响登记表

大华种业集团改扩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2 14,822.76 13,227.76

建项目 [2015]226 号 影响登记表

农业科学研究院建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3 9,517.37 9,317.37

设项目 [2015]225 号 影响登记表

农业信息化建设项 苏发改农经发 建设项目环境

4 9,532.90 9,532.90

目 [2015]227 号 影响登记表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 ——

合计 232,957.11 228,845.20 —— ——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

行借款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

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二)募投项目资金预计投入的时间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1 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 51,804.44 73,382.45 31,219.39 10,360.89

2 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 6,272.10 6,272.10 68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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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3 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 3,859.86 5,457.51 - -

4 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2,457.77 3,644.55 3,430.58 -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和 201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省农垦农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和使用。

(四)募投项目实施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

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投项目的合规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项目备案手续,办理了环评登记,依法取得土

地使用权或办理相应的用地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

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和 201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

行认真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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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400,061.7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

投资额 228,845.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 57.20%。报告期内,公

司营业收入由 2014 年度的 350,825.57 万元增长至 2016 年度的 408,420.67 万元,

利润总额由 50,065.89 万元增长至 2016 年度的 51,607.93 万元;公司保持了良好

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生产

规模、财务状况相适应。同时,公司通过多年农业生产实践和与农产品加工业务

的产业链运营经验,已经形成了纵向一体化管控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双核经营

管理模式;公司通过承包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农场近 100 万亩耕地形成了自主经营

的规模化种植业基地;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和资源储备

适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性分析

(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苏垦农发募投项目是对现有主营业务的完善、加强和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成,将改善苏垦农发生产经营条件,提升管控水平,增强研发能力,

进一步扩大营运规模,实现苏垦农发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有效延伸。

苏垦农发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种植业基地基础生产条件的改

善和提升,从而提高种植业产出效率,降低农资和能源消耗,增强对农业生产自

然环境的应对能力,有利于种植业效益的提升;同时,可以为公司种子生产业务

和大米加工业务提供更为优质、充足以及稳定的原材料保障。

苏垦农发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既是根据发展战略布局对种子生产业务

的巩固和提升,又是顺应市场需求和苏垦农发发展趋势,扩大种子生产业务产能,

为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保障。

苏垦农发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则是立足长远考虑,对苏垦农发既有科研

资源进行整合,将有效优化公司的研发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将增强

公司的基地优势、规模优势等的协同效应,强化科研在公司业务经营中的重要性,

突出研发对公司业务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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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垦农发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完善自身信息系统建设,全方位践行

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的发展理念,创新跨区域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效率,提高公

司对农业生产数据的利用水平、增强公司应对农业生产环境变化的效率和效果,

逐步实现生产经营管理精细化,为公司效益提升奠定基础。

因此,苏垦农发的募投项目是从不同角度对现有主营业务进行完善、加强和

提升的方式,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苏垦农发既可以巩固现有主业的发展,又可

以为未来业务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基础。

(二)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1、响应国家政策,践行农业现代化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现阶段,国家政策要求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稳定面积、优化结

构、建设主产区、提高单产的思路,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确保 95%

以上的自给率。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积极治理盐碱地,提升基础产出能力。在加强水利设施

建设的同时,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加强农田水利和节水农业设施建

设,大力发展旱作农业和高效节水灌溉,增强抗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

田道路、桥涵、防护林网、输变电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田间排灌沟渠及机

井、小型集雨蓄水设施,开展土地平整、积肥设施和机耕道路建设,落实土壤改

良、地力培肥等质量提升措施,建立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加快先进适用耕作

技术推广应用。扩大农机装备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突破水稻栽植和玉

米收获等薄弱环节制约,加速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2)加强种业加工现代化,提升商品化供种水平

种业是种植业的基础。我国种业政策规划要求,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加

快研发一批适应现代农业机械化作业需要、具有重大突破意义的新品种,不断扩

大应用面积。加强国家级和区域级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支持主要粮食作物种子生

产大县(场)和重要经济作物种子生产优势县(场)建设,鼓励种子企业采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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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种合作社联合协作等方式建立一批相对集中并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

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和现代化的种子加工中心,增强种子综合生产能力。

建立健全国家和省两级种子储备制度,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到 2020 年,良

种覆盖率稳定在 95%以上,力争商品化供种水平提高到 85%。

(3)科学兴农,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科学水平

发展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产品总量

需求刚性增长,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

给的任务越来越重。耕地、淡水等资源的刚性约束日益加剧,生态环境保护的压

力不断加大。农业劳动力成本迅速上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

增长明显,土地流转成本不断提高。为此,迫切需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强

化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劳动

生产率。

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强化农业科技基础条件

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

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着力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

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继续

实施农业行业科研专项,加强节本增效及应对灾害等方面重大技术研发。完善农

业科技评价机制,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深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

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集成应用,促

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稳步提高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水平,逐渐形成以“学科群”为核心的农业

实验室体系,使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试验基地的支撑更加有力。十二五期间

我国要建设 30 个以上综合性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70 个以上的专业性(区域性)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和 200 个以上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

(4)应对农业生产新形势,提升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

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对农业信息化发生了新的变化:农产品数量需求压力

加大。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确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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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农产品供给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峻。监测手段不足,信息技术应用不

够是原因之一,迫切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产品从生产到餐桌进行全产业链

质量监管。农业生态环境亟待改善。近年来,我国耕地、草原的农药、化肥污染

以及水域的富营养化问题十分突出,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

展,迫切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草原生态系统监测和渔业水

域生态环境监测和科学管理。

因此,需要加快农业基础设施、装备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研制推广智能节

水灌溉系统,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不断提高农田水利信息化水平。研发和推广基

本农田整理、复垦和耕地质量监管保护信息化技术与装备,扩大测土配方施肥信

息系统建设,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农村自然灾害

防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2、立足经营实际,实现企业发展战略

(1)完善现有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安全

发行人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承包近 100 万亩种植业基地,通过多年投入

其基地产出水平高于社会平均产出水平。发行人种植业基地田块布局较为规则,

耕作田块的灌溉、排水系统的基本框架已形成,能够满足粮食作物的基本生长需

求,但各种植业分公司发展水平仍然参差不齐;同时,由于发行人种植业基地规

模大,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入更新总体较为缓慢;因此,部分种植业分公司农

田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设标准偏低,农业机械的配备不足,农业生产方式还不尽合

理,致使苏垦农发总体生产水平还有提升空间,生产成本还有下降空间。因此,

需要通过募投项目实施,完善现有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安全保障。

(2)降本增效,提升苏垦农发全产业链的盈利能力

发行人通过募投项目实施,一方面,可以提升种植业基地的产出效率,直接

提升企业效益;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发行人农业生产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从而

可以减少灾害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同时,通过加强农业科学的研究,可以培育

出既符合市场要求又符合发行人种植业务实际的农作物品种,也可以开发出适宜

发行人农业生产特点的农艺、农技,从而提升发行人种植业务效益,为发行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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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加工业务板块保证充分的原材料供应。此外,通过农业信息化建设,既可以

提升发行人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又可以减轻因发行人下属分子公司众多带来的

管理成本的上升。因此,募投项目是发行人降本增效,提升全产业链业务布局盈

利能力的必要步骤。

(3)助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推动龙头企业发展

发行人确立了明确的发展战略,提出以“引领现代农业、奉献安全食品、承

载产业报国”为历史使命,以“国内一流、国际影响的创新型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

龙头企业”为发展愿景,实施“以种业、米业为主,多产业并举的全产业链发展战

略”。并且明确了“培育规模效益企业”“打造优质纵向一体化全产业链”“构建高效

管控模式”以及“研发领先科技成果”等战略目标体系。

发行人实现上述发展战略和目标体系,需要以可靠的种植业生产基地为保

障,需要以高效、快捷的管理工具为依托,需要充分、可靠的研发实力作为支撑。

因此,发行人募投项目是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是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

力。

(三)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从不同方面持续出台了支持和鼓励农业生产和管理以及研发的

政策。国家政策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提出在保证粮食种植面积不减

少的基础上,要通过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性条件,提升农业生

产的产出水平;同时,要求加快种业现代化发展,研发出一批适应现代农业机械

化作业需要、具有重大突破意义的新品种,不断扩大应用面积;此外,对农业科

技水平和农业信息化均制定了政策规划,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提升产能

规模、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发行人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规划,

可以获得国家或地方的支持,从而促进项目实施进度。

2、公司种植业基地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基础

发行人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承包近 100 万亩种植业基地,该基地是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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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业务立足和发展的基础所在。同时,发行人还通过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流转,取得耕地经营权,作为既有种植业基地的补充。发行人募投项目是对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巩固和提升,其投资建设以该 100 余万亩基地的前段种植和后段

加工生产业务板块以及信息化管理以及科研支撑的提升为目的。发行人广阔的种

植业基地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基础。

3、公司成熟的生产管理经验和业务架构为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发行人的种植业经营管理历程及其与下属全资龙头企业的成熟的业务架构,

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发行人通过多年农业生产实践和与农产品加工业务

的产业链运营经验,已经形成了纵向一体化管控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双核经营

管理模式。发行人对种植业经营管理已经构建成熟稳定的管理模式,能够确保百

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分批、如期实施;同时,发行人成熟的业务架构能够妥善

消化发行人百万亩农田改造项目实施后新增的粮食产能,充分依托产业链优势提

升整体经营效益。

(四)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相关内容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析

(一)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以苏垦农发除宿迁分公司以外的 18 家种植业分公司实际种植的苏垦

农发承包农垦集团的耕地为建设对象,主要建设目的为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建设规模化标准农田,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

力,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改善生态景观等方面内容。

本项目建设工程包括土地整治工程和农业生产配套工程两大部分内容。其中

土地整治工程细分为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农业生产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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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工程细分为农业机械工程、生产配套工程。

本项目报批总投资(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下同)估算 166,767.17 万元,

计算期内年均营业收入为 32,948.35 万元,年均总成本 22,017.07 万元,年均利润

总额 10,931.28 万元。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报批总投资 166,767.1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149,387.62 万元,其他

费用 11,558.22 万元(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等),不可预见

费 4,828.38 万元(包括因不可预见因素而增加的费用和可能发生的部门规费),

铺底流动资金 992.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类别 投资金额 占比 备注

1 工程费用 149,387.62 89.58%

1.1 土地整治工程 107,000.88 64.16%

1.1.1 土地平整工程 20,594.46 12.35% 耕地平整。

1.1.2 农田水利工程 69,216.36 41.50% 沟渠函闸、泵站、农桥等建设。

1.1.3 田间道路工程 17,190.06 10.31% 机耕路、砂石路等建设。

农业生产配套工

1.2 42,386.74 25.42%

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插秧

1.2.1 农业机械配套 15,995.13 9.59%

机等农机具购置。

粮仓、晾晒场以及烘干设施等建

1.2.2 生产配套工程 26,391.61 15.83%

设。

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

2 其他费用 11,558.22 6.93%

竣工验收费等。

包括因不可预见因素而增加的费

3 不可预见费 4828.38 2.90%

用和可能发生的部门规费。

4 铺底流动资金 992.96 0.60%

合计 166,767.17 100.00% ——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工程分为土地整治工程和农业生产配套工程。其中,土地整治工

程细分为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农业生产配套工程细分

为农业机械工程和生产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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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整治工程

本项目中的土地整治工程细分为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和田间道路工

程三部分内容。

土地平整工程中土地平整面积为 27.55 万亩,土地平整总土方量 5,148.62 万

m3。

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防洪闸 3 座,改造防洪闸 2 座,新建圩口闸 10

座,改造圩口闸 4 座,新建骨干涵闸 282 座,改造骨干涵闸 1 座。新建砼防渗斗

渠 33.39km,改造砼防渗斗渠 421.58km,新建灌溉泵站 63 座,改造灌溉泵站 68

座。新建灌排结合泵站 28 座,改造灌排结合泵站 65 座。新建排涝泵站 43 座,

改造排涝泵站 22 座。沟渠清淤量为 1,369.55 万 m3。新建渡槽 13 座,新建倒虹

吸 5 座,新建各类涵洞 17,022 座,新建节制闸 554 座,新建桥梁 43 座。

田间道路工程包括新建机耕路 58.87km,改造机耕路 211.73km,改造砂石路

253.04km,改造土路 258.64k m。

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对合理灌排、节约用水、改良土壤、保水保土保肥、科学种田以及

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机械作业效率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土地平整工程根据苏垦

农发各分公司实际地形条件,因地制宜的进行局部田面平整,土地平整工程是苏

垦农发公司土地治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而耕地的平整度却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

粮食作物生产效率和效果,故本项目为使承租耕地均能达到水田灌排的平整度要

求,对区内平整度差的区域进行平整。苏垦农发各分公司的土地平整工程具体如

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土地平整面积(万亩) 平整单元内部高差(m) 土方量(万 m3)

1 岗埠分公司 0.53 0.30 52.11

2 东辛分公司 7.80 0.50 1,300.00

3 云台分公司 1.28 0.34 144.34

4 黄海分公司 2.00 0.86 571.43

5 滨淮分公司 0.55 0.64 236.34

6 淮海分公司 1.00 0.69 2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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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土地平整面积(万亩) 平整单元内部高差(m) 土方量(万 m3)

7 临海分公司 2.96 0.69 675.43

8 新洋分公司 0.01 0.69 2.29

9 东坝头分公司 1.32 0.26 113.56

10 新曹分公司 3.50 0.60 700.00

11 弶港分公司 2.15 0.44 314.29

12 海安分公司 0.05 0.69 11.89

13 南通分公司 0.25 0.26 21.43

14 江心沙分公司 0.10 0.86 27.51

15 宝应湖分公司 0.96 0.30 95.92

16 三河分公司 1.73 0.69 394.95

17 白马湖分公司 1.18 0.58 228.04

18 复兴圩分公司 0.19 0.48 30.51

合计 27.55 —— 5,148.62

2)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重点为防洪闸门的配备、灌溉排涝能力的提升、沟渠清淤、

主要渠道设计标准提高改造、灌排涉及水工建筑物配套。

防洪工程主要考虑拦截外河的来水进入区内淹没耕地和冲毁农田基础设施。

本项目为拦截外河来水的侵袭,采取新建(改造)防洪闸、新建(改造)圩口闸

来实现区内耕地的封闭,新建骨干涵闸实现分区控制区内河流水位,避免耕地受

淹和建筑物的破坏。本项目按照规模化农田建设的要求,以实现水利现代化建设

为目标,以灌溉泵站更新改造、防渗渠道建设为主要手段,完善配套水源工程。

灌溉工程主要是对运行年代久远、效率较低以及分布不合理的灌溉泵站进行

拆除、更新改造,同时针对农田水利现代化发展要求需新建的提水工程。为提高

灌溉水利用系数,对骨干渠道进行衬砌改造,同时对其上配套建筑物进行更新改

造,提高渠道工程配套率和灌溉效率。

为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加强灌溉效率,为粮食作物及时提供充足的水分供

给,本项目采取如下措施:对部分淤积较为严重的农渠进行清淤疏浚,对部分运

行状况差的现有防渗斗渠进行改造,对现有土质斗渠进行混凝土防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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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涝降渍是农业高产稳产的基础,是农业丰产丰收的关键。排涝降渍工程即

排水工程,主要是对排水沟、各类排水泵站(闸)工程的建设。排水系统因现有

排水沟较为完善,可满足排水的需求,目前存在问题主要是排水沟淤积较为严重,

故本项目排水系统的建设任务主要为各类排水沟清淤和排水系统匡圩封闭建设。

按照规模化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田间工程实施旱涝保收的合理布局和建筑

物配套,实现田间道路与条田相连接,确保机械化生产;渠道与条田相沟通,确

保灌排有保障。按规模化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田间建筑物配套率 90%以上。田间工

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各类涵洞及节制闸。

苏垦农发各分公司的农田水利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建设内容 建设类型 单位 工程数量

新建 座 63

灌溉泵站

改造 座 68

新建 座 28

灌排结合泵站

改造 座 65

新建 座 43

排涝泵站

改造 座 22

新建 km 33.39

防渗斗渠

改造 km 421.58

新建 座 3

防洪闸

改造 座 2

新建 座 10

圩口闸

改造 座 4

新建 座 282

骨干涵闸

改造 座 1

管道灌溉 新建 亩 3,454

沟渠清淤 清淤 万 m3 1,369.55

倒虹吸 新建 座 5

渡槽 新建 座 13

进水涵 新建 座 5221

排水涵 新建 座 10,716

过路涵 新建 座 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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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制闸 新建 座 554

桥梁 新建 座 43

3)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主要对现有的机耕路、砂石路、土路进行改造,并适当补充一

部分新建道路以完善原有路网。苏垦农发各分公司的田间道路工程具体如下:

建设内容 建设类型 单位 工程数量

机耕路 改造 km 211.73

新建 km 58.87

砂石路 改造 km 253.04

土路 改造 km 258.64

(2)农业生产配套工程

农业生产配套工程是为加强农业机械、农产品仓储、粮食晾晒烘干的保障能

力,实现农业生产过程的全面机械化而实施的配套工程。本项目农业生产配套工

程包括农业机械工程、生产配套工程两部分。

1)农业机械工程

农业机械工程主要为收割机、插秧机、撒肥机、拖拉机、植保机械、场头机

械、大中型农具、GPS 导航自动驾驶系统等。本项目共计新配套各类机械 725

台套。

苏垦农发各分公司的农业机械购置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台套

收 插 撒 喷 GPS 导航 拖 播 挖 挖

序 场头 植保 大中型

单位名称 割 秧 肥 灌 自动驾驶 拉 种 掘 泥

号 机械 机械 农具

机 机 机 机 系统 机 机 机 船

1 岗埠分公司 13 4 2 24

2 东辛分公司 20 15 25 10 29

3 云台分公司 4 3 10 7 5 4

4 黄海分公司 4 24 10 2 40

5 滨淮分公司 15 6 2 10 2

6 淮海分公司 8 40 20 2 15

7 临海分公司 55 5 20 1 1

8 新洋分公司 4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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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插 撒 喷 GPS 导航 拖 播 挖 挖

序 场头 植保 大中型

单位名称 割 秧 肥 灌 自动驾驶 拉 种 掘 泥

号 机械 机械 农具

机 机 机 机 系统 机 机 机 船

9 东坝头分公司 4 10 5

10 新曹分公司 5 14 14 14 10

11 弶港分公司 2 4

12 海安分公司 2 1

13 南通分公司 2

14 江心沙分公司 10 6

15 宝应湖分公司 20 3

16 三河分公司

17 白马湖分公司 20 4 10 20 2 3 20

18 复兴圩分公司 3

合计 89 63 89 31 24 133 17 88 143 1 1 46

2)生产配套工程

生产配套工程主要为粮食仓库、农机及农资临时存放场、农机库房、生产用

房、农机维修场、粮食烘干设施、晾晒场等建设工程。

生产配套工程包括新建粮食仓库 28,762.81 m2,改建粮食仓库 11,160.00 m2,

新建农资临时存放场所 14,760.00 m2,改建农资临时存放场所 2,167.00 m2,新建

农机具临时存放场 20,372.27 m2,改建农机具临时存放场 29,166.60 m2,新建农

机库房 10,269.50 m2,维修 32 间农机库房,改建农机库房 3,600.00 m2,新建生

产用房 440.00 m2,旧房修复加固 11,060.00 m2,新建粮食烘干设施 9 条,新建晾

晒场 597,776.00 m2,改建晾晒场 119,707.00 m2。

4、固定资产投资

(1)建筑工程投资

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主要包括土地整治工程和农业生产配套工程中的土

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以及粮食仓库、农资和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以及晾

晒场等方面的投资。

1)土地整治工程的建筑工程投资估算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类型 单位 建设数量 金额(万元)

土地平整工程 田面平整 平整 万 m3 5,148.62 20,594.46

小计 20,59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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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类型 单位 建设数量 金额(万元)

灌溉泵站 新建 座 63 3,655.00

改造 座 68 1,522.00

新建 座 28 3,149.80

灌排结合泵站

改造 座 65 1,536.20

新建 座 43 3,640.00

排涝泵站

改造 座 22 498.00

新建 km 33.39 1,374.64

防渗斗渠

改造 km 421.58 18127.02

新建 座 3 99.00

防洪闸

改造 座 2 264.00

新建 座 10 480.00

圩口闸

农田水利工程 改造 座 4 192.00

新建 座 282 5,696.50

骨干涵闸

改造 座 1 18.00

管道灌溉 新建 亩 3,454 548.10

沟渠清淤 清淤 万 m3 1,369.55 10,956.39

倒虹吸 新建 座 5 1,670.00

渡槽 新建 座 13 159.00

进水涵 新建 座 5221 4,131.10

排水涵 新建 座 1,0716 8,650.65

过路涵 新建 座 1085 1,055.36

节制闸 新建 座 554 954.60

桥梁 新建 座 43 839.00

小计 69,216.36

改造 km 211.73 10,089.19

机耕路

新建 km 58.87 2,472.34

田间道路工程

砂石路 改造 km 253.04 3,852.61

土路 改造 km 258.64 775.92

小计 —— —— —— —— 17,190.06

合计 —— —— —— —— 107,000.88

2)农业生产配套工程的建筑工程投资估算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类型 单位 建设数量 合价(万元)

生产配套工程 粮食仓库 新建 m2 28,762.81 4,53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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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 m2 11,160.00 592.80

新建 m2 14,760.00 1,495.20

农资临时存放场所

改建 m 2

2,167.00 43.34

新建 m2 20,372.27 1,519.69

农机具临时存放场

改建 m 2

29,166.60 1,980.38

新建 m2 10,269.50 1,297.94

农机库房 改建 m2 3,600.00 432.00

维修 间 32.00 28.00

生产用房 新建 m 2 440.00 53.80

旧房修复加固 改建 m2 11,060.00 464.52

粮食烘干设施 新建 条 9.00 5,850.00

新建 m2 597,776.00 6,833.07

晾晒场

改建 m 2

119,707.00 1,262.24

小计 —— —— —— —— 26,391.61

(2)主要设备和仪器投资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设备和仪器投资主要为农业机械工程所需要购置的机械

设备,具体投资估算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类型 单位 购置数量 金额(万元)

场头机械 新购 台套 89 500.00

收割机 新购 台套 63 5,152.00

插秧机 新购 台套 89 1,765.00

撒肥机 新购 台套 31 201.00

喷灌机 新购 台套 24 480.00

植保机械 新购 台套 133 3,126.00

农业机械工程 GPS 导航自动驾驶系

新购 台套 17 190.00

拖拉机 新购 台套 88 2,314.53

播种机 新购 台套 143 1,813.00

挖掘机 新购 台套 1 100.00

挖泥船 新购 台套 1 35.00

大中型农具 新购 台套 46 319.00

小计 —— —— —— —— 15,995.13

5、项目的工艺流程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相关内容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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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是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粮食,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原材料

和能源消耗与苏垦农发现有主营业务相同,主要包括稻麦种子、化肥、农药、灌

溉用水、机物料及易耗品以及柴油等,相关原材料供应渠道稳定,可以获得稳定

的供应。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实施后,承包耕地土地平整面积实现区内全覆盖,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整体提升,农业机械配备更为完善,苏垦农发各分公

司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为:

(1)通过土地平整工程的建设,耕地的平整度达到水田灌排的平整度要求,

使水稻秧苗不易在地势较高处暴晒或者在地势低洼处受淹,能提高秧苗成活率,

从而提高水稻的产量;土地平整后地势平坦,小麦的根系能正常生长,在一定程

度可提高小麦的产量;

(2)斗渠改造防渗后,灌溉速度加快,输水时间缩短,灌溉水利用系数提

高,农作物的水分供应及时,从而促进农作物的生长;

(3)项目实施后,可综合改善田间农业生产条件,尤其是排涝能力的加强,

可保证稻麦的适播期,适播面积增加,播种量下降;

(4)由于本项目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稻麦种植由于灌水充足,作物根系

自然发育较好,可减少化肥用量;而土地平整工程的实施,使耕地平整度提高,

施肥时可不受地形高低起伏的影响,提高了撒肥作业过程化肥的有效利用率,进

而可降低亩均化肥消耗;

(5)本项目对主要渠道进行砼防渗,可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使单位面积

耕地的毛用水量降低。同时,沟渠工程布局采用灌排分开的方式,渠道无需往地

面以下深挖来实现排水的目的,进而避免了灌溉时需待水位雍高后才能灌溉的功

能,有效灌溉水量得到增加。因此,本项目通过土地平整,田块灌水均匀,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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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润均匀,可适当降低灌溉用水量。

经测算,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投资后,计算期内苏垦农发公司年均新增

营业收入为 32,948.35 万元,年均新增利润总额 10,931.28 万元,投资利润率为

6.46%,项目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0.41%,投资回收期 8.17 年(含建设期),

项目盈利能力较好。

8、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的环保方面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项目建成后生产

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事项主要包括大气环境保护、

声音环境保护、水体环境保护以及总体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苏垦农发将加强管

理,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管理规定、标准等要求组织施工。在大气

环境保护方面,将做到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粉煤灰等

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将覆盖篷布;临时堆放的土石方、砂料场及临时道路等必要时

将洒水。在声音环境保护方面,将加强管理,严格遵守 GB12523-90 相关规定的

要求;将通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

大量高噪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等措施做好声音环境保护工作。在水体环境保护方

面,将通过采取对路面雨污水沉淀后排放、严格控制生活污水排放以及做好施工

物资防冲刷措施等具体方式做好水体环境保护工作。

对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事项,苏垦农发将积极防止农药、化肥污染,积

极推广综合防治病虫害技术,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提高化肥、农药的利用率、

减少污染。同时,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监测,减少农业生产的环境污染。

9、项目的组织实施

从本项目涉及的苏垦农发所属 18 家种植业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本

项目建设周期为 4 年,建设期限为 2015 年 1 月-2018 年 12 月。

由于项目区总建设规模过大且整个项目区跨越地域较多,无法作为 1 个项目

同时实施。以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经验为依据,以项目建设规模 1-2 万亩为标准,

并考虑成片施工因素将本项目拆分为若干子项目分别予以实施。每个子项目仍分

为土地整治项目、农业生产配套工程。根据类似工程经验,确定单个子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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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为 1 年。本项目共细分为 80 个子项目,建设总工期为 4 年,计划第一年完成

25 个子项目(占比 31.25%),第二年完成 35 个子项目(占比 43.75%),第三年

完成 15 个子项目(占比 18.75%),第四年完成 5 个子项目(占比 6.25%)。

土地整治工程实施,首先,农田水利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结合土地平整工程

进行施工,在此基础上进行配套建筑物施工。此外,本项目的实施需考虑机械施

工的连续性、施工前“三通一平”的要求和早投资早受益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进

度计划。

农业生产管理设施配备工程的进度按照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同比例配套,拟安

排为第一年配备 31.25%,第二年配备 43.75%,第三年配备 18.75%,第四年配备

6.25%。待土地整治项目建成后全部配套到位。

单个子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分月进度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土地平整

农田水利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

10、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垦农发 18 个种植业分公司所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

1,319.85 亩和建设用地 156.75 亩,其中农用地履行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建设用

地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获取及使用公司原有土地,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工业用

地。

11、项目实施进展

为把握市场机遇,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建设。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6,403.21 万元,主要投入内容为本

项目中的购置部分农业机械工程内容、部分农业生产配套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和

农田水利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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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

1、项目概述

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包含大华弶港改扩建项目、大华东辛改扩建项目、

大华滨淮改扩建项目和大华种业宿迁子公司新建项目。本项目旨在增强苏垦农发

种子生产业务板块的种子生产能力,提升销售能力,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本项目新建、改扩建种子加工基地 4 处,年加工种子 8.2 万吨;项目主要建

筑面积 35,674 平方米,道路及晒场面积 26,745 平方米,其中晒场 10,640 平方米,

道路 16,105 平方米。

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报批总投资(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下同)为

13,227.76 万元,计算期内年均销售收入 26,788.96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 1,551.88

万元,投资利润率为 10.47%,全部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1.89%,投资回收

期 8.96 年(含建设期)。

2、项目投资概算

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报批总投资为 13,227.7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2,544.1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83.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类别 投资金额 占比 备注

1 建设投资 12,544.19 94.83%

1.1 建筑工程费用 7,025.58 53.11% 主要建设仓库、厂房等房屋建筑物。

主要用于购置种子加工生产线、烘

1.2 设备购置费用 3,763.92 28.45%

干生产线等设备。

1.3 预备费 597.35 4.52%

1.4 其他费用 1,157.35 8.75%

2 铺底流动资金 683.57 5.17%

合计 13,227.76 100.00% ——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改扩建种子加工基地 4 处,共建成种子加工线 5 条、种子烘干

线 9 条(循环式烘干设备线 5 条,含搬迁改造 2 条;连续式烘干设备线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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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种子 8.2 万吨;项目主要建筑面积 35,674 平方米,道路及晒场面积 26,745

平方米。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其中:道路及晒

序号 主要工程 单位 总数量

场面积

1 大华弶港建筑工程 m2 9,560 2,300

2 大华东辛建筑工程 m2 19,196 8,000

3 大华滨淮建筑工程 m2 6,969 2,000

4 大华种业宿迁子公司建筑工程 m2 26,694 14,445

合计 62,419 26,745

4、固定资产投资

(1)建筑工程投资

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投资主要包括 4 处种子加工基地改扩建和新建的仓库、厂

房以及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建设投入,具体包括如下:

1)大华弶港改扩建项目

大华弶港改扩建项目

序号 主要工程 单位 工程量 结构 合计(万元)

1 综合楼 m2 900 砖混 162.00

2 1-2 号平房仓 m2 4,000 钢混 560.00

循环式烘干

加工及烘干 1,500 225.00

3 厂房 m2 框架

厂房

加工厂房 700 105.00

4 地磅房及消防泵房 m2 80 砖混 21.00

5 门卫及配电房 m2 80 砖混 16.00

道路 1,200

6 道路及晒场 m2 混凝土 36.00

晒场 1,100

7 配套设施 —— —— —— 133.67

合计 —— —— 9,560 —— 1,258.67

2)大华东辛改扩建项目

大华东辛改扩建项目

序号 主要工程 单位 工程量 结构 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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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东辛改扩建项目

序号 主要工程 单位 工程量 结构 合计(万元)

1 综合楼 m2 900 框架 162.00

2 1-4 号平房仓 m2 6,600 钢混 924.00

3 成品库及加工厂房 m2 1,540 框架 231.00

连续式烘干

—— —— 120.00

加工及烘干 线基础

4 m2

厂房 循环式烘干

1,540 钢架 231.00

厂房

5 配件库 m2 400 砖混 60.00

6 地磅房及消防泵房 m2 116 砖混 25.20

7 门卫及配电房 m2 100 砖混 12.00

道路 6,000

6 道路及晒场 m2 混凝土 96.00

晒场 2,000

7 配套设施 —— —— —— 99.19

合计 —— —— 19,196 —— 1,960.39

3)大华滨淮改扩建项目

大华滨淮改扩建项目

序号 主要工程 单位 数量 结构 造价(万元)

1 综合楼 m2 500 框架 90.00

2 1-2 号平房仓 m2 3,000 钢混 420.00

3 加工厂房 m2 700 框架 105.00

4 连续式烘干线厂房 m2 640 钢架 128.00

5 地磅房及消防泵房 m2 89 砖混 20.70

6 配电房 m2 40 砖混 8.00

7 晒场 m2 2,000 混凝土 24.00

8 配套设施 —— —— —— 79.53

合计 —— —— 6,969 —— 875.23

4)大华种业宿迁子公司新建项目

大华种业宿迁子公司新建项目

序号 主要工程 单位 工程量 结构 合计(万元)

1 综合楼 m2 2,500 砖混 5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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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种业宿迁子公司新建项目

序号 主要工程 单位 工程量 结构 合计(万元)

2 1-3 号平房仓 m2 5,250 钢混 787.50

3 成品库及加工厂房 m2 1,550 砖混 279.00

连续式烘干

1,280 256.00

线含配件库

4 烘干厂房 m2 钢混

循环式烘干

1,400 280.00

厂房

5 地磅房及消防泵房 m2 89 砖混 23.7

6 门卫及配电房 m2 180 砖混 45.00

道路 8,905

7 道路及晒场 m2 混凝土 266.74

晒场 5,540

8 配套设施 —— —— —— 418.35

合计 —— —— 26,694 —— 2,931.29

(2)主要设备和仪器投资

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配置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总价(万元) 来源

1 大华弶港改扩建项目

1.1 成套种子加工线及配套 条 1 130.00 国产

1.2 两条烘干线搬迁改造 条 2 140.00 国产

2 大华东辛改扩建项目

2.1 400t 塔式烘干线 套 2 680.00 国产

2.2 12 吨低温循环干燥机(厢式) 组 20 340.00 国产

2.3 成套种子加工线及配套 套 2 260.00 国产

3 大华滨淮改扩建项目

3.1 400t 塔式烘干线 条 1 340.00 国产

3.2 成套种子加工线及配套 条 1 130.00 国产

4 大华宿迁子公司新建项目

4.1 400t 塔式烘干线 套 1 337.00 国产

4.2 30 吨低温循环干燥机(厢式) 组 10 623.00 国产

4.3 成套种子加工线及配套 套 1 132.00 国产

合计 - - - 3,1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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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的工艺流程

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相关内容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6、主要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本项目主要产品是稻麦种子,与其对应的主要原料是小麦种原粮、水稻种原

粮、包装材料等;种子生产原料主要是种子原粮。

本项目年加工销售各类种子 8.2 万吨,小麦种子 6.5 万吨,水稻种子 1.7 万

吨。同时需要种子原粮 8.84 万吨。其中小麦种原粮需求 6.84 万吨,占 77.38%;

水稻种原粮需求 2 万吨,占 22.62%。(其中小麦种子成品率 95%,水稻种子成品

率 85%)

本项目主要原料是小麦种原粮、水稻种原粮,主要由苏垦农发保障提供,并

由苏垦农发按计划进行种植生产。根据苏垦农发规划,将扩大种子原粮的种植面

积,可以保证本项目种子生产的原材料需求。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生产中主能源消耗为煤炭、电等。经计算,本项目年用煤量 3,280 吨,

年用电量为 103.32 万 Kwh。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序号 原料 类别 用量 单价(元) 总价(万元)

项目建成前 1,720.00 110.08

640

1 煤炭(吨) 新增 1,560.00 99.84

小计 3,280.00 —— 209.92

项目建成前 54.18 47.68

8,800

2 电(万 Kwh) 新增 49.14 43.24

小计 103.32 —— 90.92

投产期 2 年的用量分别按正常项目年的 60%和 80%计算,每年约有 80%的种子需要烘

说明

干。

本项目所在地区电力供应充足、稳定,煤炭供应量充足,区域内有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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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计算期内年均销售收入 26,788.96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

1,551.88 万元,投资利润率为 10.47%,全部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1.89%,

投资回收期 8.96 年(含建设期),说明本项目盈利能力较好。

8、项目环保情况

(1)主要污染物

废水:主要是生产经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粪便水和洗涤水)。

废气:主要来源于烘干设备废气。

噪声:主要来源于加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粉尘:主要为装卸作业区粉尘和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商品包装弃物。

(2)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的控制

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采购设备和生产运营管理,可满足国家和地方排放标

准。

2)水污染的控制

本项目生产经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排

放标准。

3)固体废物的处理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商品包装弃物

等专人管理,回收利用。

4)粉尘的控制

①选用密封的工艺设备,对固定式的水平输送方式选用密闭型,各设备间工

艺联系管道密封连接,对设备加强吸风,使设备处于负压状态下运行,以防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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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溢,合理组织除尘风网。

②加强通风除尘,降低排放空气中的含尘浓度。

③加强管理,尽可能的减少排放空气中的含尘浓度,防止粉尘污染的装置不

得擅自拆除或闲置。

④对沉降下来的灰尘杂质加强管理,避免在运送过程中再次飞扬,影响环境。

收集的粉尘按固废要求处理,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⑤生产管理部门应制订卫生制度,经常清扫,定期检查,以保持车间清洁卫

生。

5)噪声的控制

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加强宣传音响设备的管理,杜绝噪声扰

民,使边界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内容。

9、项目的组织实施

本项目建设总周期拟定为两年,本项目具体实施主体涉及大华种业 4 家分子

公司,各分子公司具体实施的周期起始期不同,各子项目周期拟定为两年。各子

项目总体实施计划进度表(24 个月)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1 资金落实,项目启动

2 工程设计、招投标

3 施工建设

4 项目验收

10、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分别座落在大华弶港、大华滨淮、大华种业宿迁子公司、大华东辛所

在地,合计占用建设用地面积 128.59 亩,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获取及使用公司

原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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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实施进展

为把握市场机遇,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建设。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3.66 万元,主要投入内容为大华

滨淮改扩建项目。

(三)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以苏垦农发公司现有科研体系的基础上展开,将公司的发展战略、

发展需求与研发的战略定位相结合。通过整合现有科研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改善科研基础条件、创新科研体制和机制等措施,创建以农科院“总部”为核心、

“一院、四所、一中心”为支撑的独立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整合研发资源,搭建“一院、四所、一中心”的组织架构,科学设置机

构职能,创新研发与激励机制;

(2)加大硬件投入,建设一流平台。在科学规划、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重

点建设“总部基地”及 “一院、四所、一中心”设施设备等项目,彻底改善研发条

件,将农科院建设成为一流的研发平台;

(3)引进高端人才,打造精英团队。科学定岗定编,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

科研管理及人才激励机制,采取招聘、外培等多种方式,引进国内外知名的高端

领军人才,形成适应农科院发展的人才梯队。同时,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

构的合作力度,建立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及院士工作站等机构,形成一

支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创新能力强的一流团队。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18.72 亩,其中总建筑面积 16,538m2 ,建筑占地面积

4,988m2,建筑密度 39.97%,绿地率 42.95%,容积率 1.33。本项目总投资 9,517.3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9,317.3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类别 投资金额 占比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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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固定资产 7,513.47 78.94% ——

2 无形资产 200.00 2.1% 不以募集资金投入。

3 其他费用 1360.22 14.29% ——

4 预备费 443.68 4.66% 为固定资产与其他费用的 5%。

合计 9,517.37 100.00% ——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18.72 亩,其中总建筑面积 16,538m2 ,建筑占地面积

4,988m2,建筑密度 39.97%,绿地率 42.95%,容积率 1.3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物规模(m2 ) 设备仪器

1 综合楼 5,850 办公设施

2 试验楼 2,100 试验、检测设备、仪器

3 专家楼 2,700 ——

4 职工宿舍 5,850 ——

5 动力房 20 ——

6 传达室 18 ——

7 道路、绿化、场地 —— ——

合计 16,538 ——

4、固定资产投资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7,513.47 万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投资 4,400.50 万元,

仪器设备投资 3,112.97 万元。

投资规模 投资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体面积 单位 数量 小计

1 建筑工程 16,538 4,400.50

1.1 综合楼 5,850 m2 1 5,850 1,690.65

1.2 试验楼 1,050 m2 2 2,100 375.90

1.3 职工宿舍楼 5,850 m2 1 5,850 1,386.45

1.4 专家楼 900 m2 3 2,700 639.90

1.5 传达室 18 m2 1 18 3.60

1.6 动力房 20 m2 1 2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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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室外工程 300.00

2 仪器设备投资 3,112.97

2.1 分子育种平台 1,022.57

2.2 检测中心 1,237.90

2.3 农业装备研究所 852.50

合计 7,513.47

5、项目建设目标和科研方向

(1)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整合现有科研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改善科研基础条件、

创新科研体制等措施,创建“一院、四所、一中心”的独立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

实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打造高效人才团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目标,

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2)项目科研方向

立足当前市场需求,探索基础性领域,坚持支撑企业发展与前瞻性研究相结

合的原则,准确把握现代农业科技发展动态与方向,按照“重点突破、适度超前”、

“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创新储备一代、研究开发一代、应用推广一代,选

择重点领域超前部署一批有基础、有优势的课题,加大投入力度、高效配置科技

资源,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断扩大和提升影响力。

农科院将重点选择与公司当前发展密切相关的六个方向,探索形成符合自身

特点的学科架构,力争取得突破:

1)农作物新品种的研发。以选育“高产、抗病、抗逆、优质”新品种为主要

方向,包括种质资源收集、挖掘和利用,作物新品种培育,分子育种辅助技术等。

2)实用型现代农业技术的研发,包括机械化高产稳产栽培技术、农作物生

长、发育及病虫草害防治技术、土壤耕地养分、质量、墒情变化等动态监测与改

良技术等。

3)实用型现代农业装备技术的研发,包括设计开发具有性能良好、工作可

靠新型农机具产品及高性能配套机具。

1-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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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包括农业新产品、精深加工关键工艺与新

技术的研究、农产品新标准制定等。

5)农业环境与农产品检测技术的研发,包括农业环境污染防治与检测、农

产品质量控制、溯源体系与安全检测等。

6)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战略要求,适度开展前瞻性与基础性研究,包

括物联网技术、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生物技术、田间作业导航技术及

气候变化与变量控制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利用。

(3)项目计划取得的研发成果

本项目将重点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现代农业技术应用研究、现代农业装备

技术研究、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业环境与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检测方面开展

工作,培育主导产业核心技术,使农科院成为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人才引进

与培养、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功能为一体的国内一流的研发基地,形成一批拥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为公司的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具体五

方面成果包括:

1)农作物品种研发。每年育成新品种(品系)15~20 个,有 5~10 个进入

国家或省区域试验,2~3 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5

年后大华种业公司生产、经营的自主品种占公司经营量的 50%。

2)实用型现代农业技术。逐步形成稳定的稻麦亩产 1,050 公斤栽培配套技

术体系和精确定量技术指标。每年推广新品种 5~10 个,先进实用的新技术 3~

5 个。

3)实用型现代农业装备技术。未来 5 年农业机械化率进一步提高,到 2017

年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加强先进实用、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等生产急

需农机的研发与推广,每年推广新农机具 3~5 个,申请农机专利 1~2 个,同时

加大农田精准作业导航与变量控制技术研究。

4)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围绕稻麦和瓜果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开展精

深加工、保鲜储藏等技术的研发,延长农产品的产业链,未来 5 年开发功能性产

品 2~3 个、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 1~2 项,制定农产品新标准 1~2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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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业环境与农产品检测。建设一个规模较大、设备齐全、手段先进、具

有一定资质的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对公司农产品

及产地环境进行检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和溯源技术体系,为农产品

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6、项目环保情况

(1)噪声的控制

保护附近居民的安静环境,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处理,试验

加工区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内容。

(2)大气污染的控制

项目日常主要为科研项目,基本无废气产生。综合实验室内设通风管道,可

将实验中可能产生的少量气体,输送至楼顶处排往室外,由于采取不间断方式排

往室外,因而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有限。

(3)水污染的控制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试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市

下水管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附近水处理厂处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96)一级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的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试验废料、办公垃圾、生活垃圾,区内环卫部门

集中清运或外卖回收。

7、项目的组织实施

本项目建设周期拟定为两年(含前期工作)。项目建设期(24 个月)安排如

下:

工程 工程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20 21 22 23 24

1 前期工作

2 规划设计、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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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科院组建及人力资

3

源整合

4 主要建构物土建施工

5 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6 员工招聘及培训

7 高端人才引进

8 部分科研项目展开

9 项目验收

8、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坐落在淮安市淮安区白马湖农场,占地面积 18.72 亩(12,481 平方米),

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获取,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

9、项目实施进展

为把握市场机遇,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建设。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391.00 万元,主要投入内容为本项

目中的检测中心的仪器设备投入。

10、项目效益分析

农科院项目实施后,公司研发能力得到提升,在农作物新品种技术转让、实

用型现代农业技术转让、实用型现代农业装备技术转让、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转

让等方面可实现科研成果转化效益。同时,可对公司农产品及产地环境进行检测,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和溯源技术体系,为农产品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四)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苏垦农发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生产监控指挥系统、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和

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配置,这三个系统是苏垦农发农业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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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也是苏垦农发迈向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三个系统分别有着各自的定位,

在不同的方面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1)生产监控指挥系统

生产监控指挥系统采用物联网技术,主要包括田间数据采集、实时数据监控、

历史数据查询、智能预警、数据分析、无线视频监控等。针对苏垦农发 18 家种

植业分公司(不含苏垦农发宿迁分公司,下同)建立 18 个种植业分公司监控指

挥中心和数据中心。在苏垦农发总部建立总部指挥中心,实现对基地生产的远程

监控、调度指挥及实时数据查询。

(2)产品质量溯源系统

产品质量溯源系统针对苏垦米业和大华种业建立两条核心产品(大米和种

子)质量安全溯源链条。主要包括 18 家分公司条田作物种植信息管理、收储信

息管理、产品加工信息管理、车辆定位监控管理、入库销售信息管理。建立以苏

垦米业和大华种业为销售前端,18 家分公司为后台(充分利用生产监控指挥系

统提供物联信息)的全产业链信息追溯体系。

(3)办公自动化系统

办公自动化系统覆盖苏垦农发总部、18 家种植业分公司、3 家全资子公司。

建立 1 个集团门户,梳理企业日常业务管理流程。建立各总部及各分、子公司会

议管理、远程视频会议、车辆管理、任务管理、工作计划、内部邮件、手机移动

办公等协同办公系统,并支持最大 2,000 人同时在线。

2、项目投资概算

苏垦农发农业信息化项目总投资 9,532.90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资金 940.00

万元,硬件设备及安装费用 6,652.95 万元,软件开发与实施费用 1,098.00 万元,

其它费用 388.00 万元,基本预备费用 453.95 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类别 投资金额 占比 备注

1 固定资产投资 7592.95 79.65%

1.1 工程建设 940.00 9.86% 包括机房建设工程、监控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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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室外信息采集弱电工程等。

硬件设备及安装 包括数据采集与传感设备、视频监

1.2 6,652.95 69.79%

费用 控设备以及车载 GPS 定位设备等。

包括生产监控指挥系统、产品质量

软件开发与实施

2 1,098.00 11.52% 溯源系统以及产品质量溯源系统

费用

等。

包括前期调研咨询费用、基础设施

3 其它费用 388.00 4.07%

配套费、设计费等费用。

以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费用和

4 基本预备费用 453.95 4.76%

其他费用为基数,按 5%计取。

合计 9,532.90 100.00% ——

3、主要建设内容

1、生产监控指挥系统

生产监控指挥系统采用物联网技术,主要包括田间数据采集、实时数据监控、

历史数据查询、智能预警、数据分析、无线视频监控等。针对 18 家分公司建立

18 个分公司监控指挥中心和数据中心。在苏垦农发总部建立总部指挥中心,实

现对基地生产的远程监控、调度指挥及实时数据查询。

2、产品质量溯源系统

主要包括 18 家分公司条田作物种植信息管理、收储信息管理、产品加工信

息管理、车辆定位监控管理、入库销售信息管理。建立以苏垦米业公司和大华种

业公司为销售前端,18 家分公司为后台(充分利用生产监控指挥系统提供物联

信息)的全产业链信息追溯体系。

3、办公自动化系统

主要包括企业门户、组织架构管理、企业收发文、集团通知公告、业务流程

管理、内部邮件、知识管理、单点登录、系统整合、手机移动办公、远程视频会

议系统等。

4、固定资产和系统开发投资

(1)固定资产投资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7592.9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940.00 万元,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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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费用 6,652.95 万元。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实施费 其他费用 合计

1 固定资产费用 651.00 6,160.30 581.65 200.00 7,592.95

1.1 工程费用 651.00 249.00 0.00 40.00 940.00

1.1.1 机房建设工程 85.00 23.00 - 5.00 113.00

1.1.2 监控中心建设工程 60.00 21.00 - 5.00 86.00

1.1.3 会议室综合布线工程 20.00 5.00 - 10.00 35.00

1.1.4 室外信息采集弱电工程 486.00 200.00 - 20.00 706.00

1.2 硬件设备费用 - 5911.30 581.65 160.00 6652.95

1.2.1 硬件服务器 - 170.80 10.00 - 180.80

1.2.2 硬件防火墙 - 60.00 6.00 - 66.00

1.2.3 UPS 不间断电源 - 24.00 - - 24.00

1.2.4 数据采集与传感设备 - 2239.30 223.93 160.00 2,623.23

1.2.5 视频监控设备 - 2785.43 278.54 - 3,063.97

1.2.6 车载 GPS 定位设备 - 380.00 38.00 - 418.00

1.2.7 远程视频会议设备 - 251.77 25.18 - 276.95

(2)软件开发采购费用

本项目的软件开发采购投资费用 1,098.00 万元,其中:软件系统本身采购费

用归在其他费用属性中,二次开发费用归属在安装实施费属性中。本项目软件开

发采购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安装实施费 其他费用 合计

1 无形资产费用 593.00 505.00 1,098.00

1.1 生产监控指挥系统 300.00 110.00 410.00

1.1.1 田间信息采集系统 100.00 60.00 160.00

1.1.2 物料管理系统 60.00 10.00 70.00

1.1.3 种植信息管理系统 60.00 10.00 70.00

1.1.4 可视化监控系统 80.00 30.00 110.00

1.2 产品质量溯源系统 215.00 90.00 305.00

1.2.1 稻麦收储模块 80.00 30.00 110.00

1.2.2 稻麦加工模块 80.00 30.00 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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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安装实施费 其他费用 合计

1.2.3 入库销售模块 25.00 20.00 45.00

1.2.4 车辆定位监管系统 30.00 10.00 40.00

1.3 办公自动化系统 78.00 305.00 383.00

1.3.1 基础平台 60.00 25.00 85.00

1.3.2 系统用户数授权 100.00 100.00

1.3.3 公文管理 1.00 10.00 11.00

1.3.4 内部邮件 1.00 10.00 11.00

1.3.5 文控管理 1.00 10.00 11.00

1.3.6 会议管理 1.00 8.00 9.00

1.3.7 车辆管理 1.00 10.00 11.00

1.3.8 任务管理 1.00 6.00 7.00

1.3.9 工作计划 1.00 6.00 7.00

1.3.10 短息平台 1.00 5.00 6.00

1.3.11 移动应用 10.00 40.00 50.00

1.3.12 视频会议管理平台 40.00 40.00

1.3.13 系统集成 35.00 35.00

5、项目效益分析

苏垦农发农业信息化项目将诸如物联网技术在内的各种信息科学技术注入

到农业生产和管理中,使农业生产进一步降本增效,可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整体

效率:

(1)通过基于物联网的生产监控指挥系统可有效地监测观察农作物的生长

过程及产品安全,通过科学的大数据分析指导生产采取相应地措施,提升农业生

产水平;

(2)通过基于物联网的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

售全程可追溯,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安全,间接提高

产品销量;

(3)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供求、技术等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发布,

疏通信息传播渠道,减少流通环节的同时还可以节约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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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强苏垦农发及其各分、子公司获取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为各分、

子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科技、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帮助苏垦农发科学决策,

提高生产经营能力;

(5)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有效地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费

用。

6、项目的组织实施

苏垦农发农业信息化项目分为 3 个子项目,分别是生产监控指挥系统、产品

质量溯源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其中生产监控指挥系统和产品质量溯源系统是

基于物联网技术建设的,涉及范围大、涉及面较广,建设和推广周期分别拟定为

3 年。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对象是行政后勤人员,推广面较大,建设和推广周

期拟定为 3 年,工作起始时间视公司工作进展情况而定。其中,办公自动化系统

可先行,同步进行基于物联网的生产监控指挥系统和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的前期工

作。苏垦农发农业信息化项目各子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表初步确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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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监控指挥系统项目总体实施进度计划表(36 个月)

序号 工作内容 1 3 4 6 7 8 9 10 16 17 20 21 22 28 29 34 36

1 前期工作

2 招投标确定实施商

3 项目启动,组建双方项目组

4 系统需求调研

5 硬件设备采购

6 机房、监控中心建设

7 田间信息采集设备安装

8 监控设备弱电工程

9 配套软/硬件系统开发

10 系统上线及调优

11 各基地实施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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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1 3 4 6 7 8 9 10 16 17 20 21 22 28 29 34 36

12 项目验收

(2)产品质量溯源系统项目总体实施进度计划表(36 个月)

序号 工作内容 1 3 4 5 6 7 9 10 12 15 18 19 21 22 23 28 29 33 34 36

1 前期工作

2 招投标确定实施商

3 项目启动,组建双方项目组

4 需求调研与系统设计

5 硬件设备采购与安装

6 软件系统开发

7 软、硬件联合调试调优

8 系统调优培训并上线

9 各基地分子公司施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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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1 3 4 5 6 7 9 10 12 15 18 19 21 22 23 28 29 33 34 36

10 项目验收

(3)办公自动化项目总体实施进度计划表(24 个月)

序号 工作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6 17 18 19 20 22 24

1 前期工作

2 招投标确定实施商

3 项目启动,组建双方项目组

4 系统需求调研

5 硬件设备采购与安装

6 机房建设、视频会议室弱电工程

7 系统开发与实施

8 系统调优培训并上线

9 各分子公司培训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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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6 17 18 19 20 22 24

10 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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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不存在用地情况。

8、项目实施进展

为把握市场机遇,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建设。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39.87 万元,主要投入内容为办公

自动化系统一期建设。

(五)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计划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种植业行业特点,该部分资金将主要用于外部流转

耕地的种植生产。

公司主营业务为稻麦种植、种子生产、大米加工及其产品销售。母公司苏垦

农发通过大规模承包和流转耕地,2016 年秋播时已自主经营约 119 万亩规模化

种植基地,从事以水稻、小麦以及大麦为主要品种的粮食作物种植业务。

粮食种植生产具有一定的周期,为满足生产需求,农业生产需在前期垫付较

多资金在农作物收割销售后方可实现资金回收,故公司需补充流动资金以备农业

生产所需。2014 年末至 2016 年末,发行人存货平均占用资金 17.27 亿元,若按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秋熟的播种面积计算,每 1 万亩播种面积将增加期末存货

占用资金 1,956.33 万元。公司种植业生产成本主要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直接

材料、土地承包费、机械作业费、直接人工成本等变动成本,上述成本均需占用

较多的流动资金。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占用资金量将明

显增加。

发行人上市后,为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增加品牌

营销的投入,加大大米及种子市场的开拓力度,营运资金将进一步增加。2014

年及 2015 年,行业内规模较为接近的上市公司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

46.70%及 55.88%。而本公司 2015 年及 2016 年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仅分

别为 25.80%及 32.33%,按照行业 2014 年平均数计算的营运资金需要增加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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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8.73 亿元及 5.87 亿元,按照行业 2015 年平均数计算的营运资金需要增加额

分别为 12.57 亿元及 9.62 亿元。因此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营运资金规模

有待进一步增加。

单位:万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苏垦农发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资产 253,726.61 258,362.33

流动负债 145,935.23 174,747.40

营运资金 107,791.39 83,614.93

营业收入 417,835.21 350,825.57

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

25.80% 23.83%

比例

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比较

海南橡胶 27.61% 19.90%

亚盛集团 82.96% 80.50%

北大荒 57.06% 39.69%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占比 55.88% 46.70%

苏垦农发 25.80% 23.83%

注:由于规模差异较大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在资金运营方面可比性较小,故主要选取上述

三家规模较为接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

因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运营资金情况,公司

拟利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未来的

持续健康发展。

2、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上述流动资金进行管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运用,对于上述

流动资金的使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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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净利润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

短期内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具有摊薄效应。但从中长期看,随着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渐显现,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随之提升。

(二)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公司现行折旧、摊销政策,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新增资产年折旧、摊销

情况如下:

投资额 年折旧/摊销

项目 折旧/摊销年限(年) 残值率(%)

(万元) (万元)

生产性房屋建筑物 38,485.77 1,828.07 20 0.05

非生产性房屋建筑物 5,457.01 172.81 30 0

农业基础设施 118,738.00 11,873.80 10 0

机器设备 33,283.54 3,952.42 8 0.05

管理软件 1,204.37 240.87 5 0

合计 197,168.69 18,067.97 ——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17,827.10

万元,管理软件摊销费用 240.56 万元,折旧摊销合计 18,067.97 万元。短期会影

响公司经营成果。但长期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渐显现,本募投项

目将进一步推动公司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的提升,本募投项目新增的固定资产折

旧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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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二十五。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

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正常

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应当进行适当比例的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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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农发有限和苏垦农发股利的分配情况如下:

1、2014 年 5 月,公司分配股利 12,800 万元

201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 2013 年末总股本 80,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6 元(含税),共计

分配利润 12,800 万元。

2、2015 年 3 月,公司分配股利 20,0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 2014 年末总股本 80,00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 0.25 元(含税),共计分

配利润 20,000.00 万元。

2、2016 年 3 月,公司分配股利 20,000 万元

201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 2015 年末总股本 80,00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 0.25 元(含税),共计分

配利润 20,000.00 万元。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和 201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江苏省农垦农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以公司合并报表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按照法定

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

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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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3、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

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

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的 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

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

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

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

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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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资产总额的 20%;

2)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

行研究论证: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

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如下:

(1)公司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

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

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形成决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

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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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

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

(1)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

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的要求,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

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2)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

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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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

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上市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

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

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

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9、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各项因素,以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验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

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

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条确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3 月 20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为维护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

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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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服务计划

本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是公司证券法务部,主管负责人为

董事会秘书仲小兵先生,对外咨询电话为 025-87772107。

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详细计划,主要包括:

(一)《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的规定。

(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规定董事会秘书

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负责起草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决议、会议纪要、通知等文件,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资料的保管;管

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需要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的

具体要求、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的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已经在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中披露的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合同外,本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或将要履

行的其他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要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 购买 合同履行期

合同名称 购买方 合同主要内容

号 商品 限

主要向苏果超市各门店供应大米产品。苏垦米业 2016 年 1 月

供应商品的品名、产地、条形码、规格型号、原 1 日-2016

供应商贸 苏果超市有 料成分、等级、计量单位、单价等内容由双方根 年 12 月 31

大米

1 易协议 限公司 据市场需求另行签订“商品立项资料申报表”予 日为合同有

以确定。采购方根据市场需求以《商品订单》的 效期限。,

形式确认购销商品的订货数量、运输规格、送货 合同期满后

时间及送货地点。结算周期为自然月,账期为 15 如双方无异

1-1-72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购买 合同履行期

合同名称 购买方 合同主要内容

号 商品 限

天。此协议为编号 020871 及 001490 两份合同的 议则自动延

补充协议。 期一年,截

至本招股意

向书签署

日,双方仍

在执行旧协

议,新协议

正在签订。

2015 年 1 月

合同为框架合同,苏垦米业按照协议及购买方采

上海易初莲 1 日起,截至

购订单上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交付时间、

花连锁超市 本招股意向

交付地点和其他要求向购买方提供大米产品,主

主购货协 有限公司、 书签署日,

2 大米 要向购买方华东地区及上海地区的超市供货,交

议 北京卜蜂莲 双方仍在执

付的商品剩余保质日期不得少于 2/3 有效保质期

花连锁超市 行旧协议,

(自商品交付日计算),苏垦米业负有送货义务,

有限公司等 新协议正在

货款采用月结方式。

签订。

2016 年 1 月

1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杭州贝因美 合同为框架合同,苏垦米业向购买方提供大米产 日,截至本

产品采购 豆逗儿童营 品,供应商采用月度供应计划方式向苏垦米业下 招股意向书

3 大米

合同书 养食品有限 达下月采购计划,苏垦米业负有送货义务,货款 签署日,双

公司 采用月结方式。 方仍在执行

旧协议,新

协议正在签

订。

苏垦米业向购买方提供大米产品,实际订货量以

2016 年 7 月

产品采购 亨氏联合有 购买方订单为准,购买方验收合格后,自购买方

4 大米 1 日-2017 年

合同 限公司 签收完整的送货单和有效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75

6 月 30 日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合同为框架合同,购买方通过供应商 VSS 系统网

12 月 31 日,

络平台、传真、电子信息传递或其他方式向苏垦

杭州联华华 截至本招股

米业订货,送货周期为订单下达后 3 天,供货地

5 采购合同 商集团有限 大米 意向书签署

点为购买方配送中心,双方以发票、发票销货清

公司 日,双方仍

单、付款明细清单作为结算依据,通过约期现结

在执行旧协

方式即约定日期后 5 个工作日内付款方式结账。

议,新协议

正在签订。

1-1-72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购买 合同履行期

合同名称 购买方 合同主要内容

号 商品 限

合同为框架协议,购买方向苏垦米业购买大米。

华润五丰米 2016 年 9 月

大米采购 交运方式为卖方运输至购买方指定地点,费用由

6 业(中国) 大米 1 日至 2017

框架合同 卖方承担。交付货物后,由购买方检验之后,七

有限公司 年 8 月 31 日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合同为框架合同,购买方通过供应商电子商务平 12 月 31 日,

浙江物美亿 台向苏垦米业订货,并告知苏垦米业送货时间及 截至本招股

2016 年度

7 商超市有限 大米 地点。双方以发票、发票销货清单、付款明细清 意向书签署

商品合同

公司 单作为结算依据,在约定时间内通过约期现结方 日,双方仍

式结账。 在执行旧协

议,新协议

正在签订。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为框架合同,购买方通过传真方式向苏垦米

欧尚(中国) 截至本招股

食品购销 业发行订单,确定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产品和

8 投资有限公 大米 意向书签署

合同 数量清单、产品价格等采购要素;结算周期货到

司 日,双方仍

30 日,每月 25 日为付款日。

在执行旧协

议,新协议

正在签订。

2016 年 10 月

农作物种 江苏金土地

江苏金土地种业委托大华种业生产、加工和包装 15 日至 2017

9 子委托生 种业有限公 小麦种

小麦种。在委托方提货检验结束后,款到发货。 年 12 月 30

产合同 司

预约方提供麦种种繁殖材料,大华种业生产双方

农作物种 江苏明天种 约定品种麦种。种子收割前,由双方共同进行种 2016 年 10 月

10 子预约生 业科技股份 小麦种 子田间质量验收和测产,入库后由双方共同对发 27 日至 2018

产合同 有限公司 芽率、净度、水分等指标进行检验,最后由预约 年 6 月 25 日

方自提货物。

合同为框架协议。预约方提供麦种种繁殖材料,

大华种业生产双方约定品种麦种。种子收割前,

农作物种 江苏明天种 2016 年 10 月

由双方共同进行种子田间质量验收和测产,入库

11 子预约生 业科技股份 宁麦 13 27 日 -2018

后由双方共同对发芽率、净度、水分等指标进行

产合同 有限公司 年 6 月 25 日

检验,最后由预约方自提货物,通过银行汇款方

式结算。

1-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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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购买 合同履行期

合同名称 购买方 合同主要内容

号 商品 限

预约方提供麦种种繁殖材料,大华种业生产双方

农作物种 江苏明天种

约定品种麦种。种子收割前,由双方共同进行种 2015 年 10 月

子预约生 业科技股份

12 麦种 子田间质量验收和测产,入库后由双方共同对发 25 日 -2017

产合同 有限公司

芽率、净度、水分等指标进行检验,最后由双方 年 6 月 30 日

商定交付产品,并通过银行汇款付款。

(二)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要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 合同履

合同名称 销售方 销售产品 合同主要内容

号 行期限

采购产品为“富岛”牌尿素,包装标准为 50kg/袋

江苏中

/40kg/袋(可存在正负 0.5kg/袋差异),供应方提 2017 年 1

尿素买卖合 海农资

1 尿素 供产品符合 GB2440-2001 标准,交货地点为供 月 17 日

同 有限公

应方工厂,供应方可代办运输,由苏垦物流承担 起

运输费用。款到发货。

采购产品为“润垦”系列的大颗粒尿素,包装标准

江苏双

为 50kg/袋(可存在正负 0.5kg/袋差异),供应方 2016 年

尿素买卖合 多化工

2 大颗粒尿素 提供产品符合 GB2440-2001 标准,交货地点为 10 月 19

同 有限公

供应方仓库,供应方可代办运输,由苏垦物流承 日起

担运输费用。款到发货。

三久牌型号

800t/d 麦 稻 连云港 为 供应方根据干燥成套设备的技术要求,工艺流程 2016 年 6

烘干成套机 连兴汽 PRO-500B 进行选定合同附件中的设备,全部设备及承揽工 月 30 日

3 组设备销售 车贸易 的 800T/D 作由供应方设计、制作。设备调试成功后,有供 至 2017

及加工承揽 有限公 麦稻烘干成 应方培训购买方人员操作使用。购买方通过银行 年 10 月

合同 司 套机组 8 台 转账方式支付给供应方。 15 日

及周边设备

(三)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要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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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

序 合同 合同履行

或出租 合同主要内容

号 名称 期限

1、《土地承包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

(1)农垦集团依据其依法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将其

中的耕地和晒场、水利设施等附属用地发包给苏垦农发用于农

业生产经营。发包耕地面积以 2011 年度农垦集团所属 18 个农

场实际耕地面积合计 993,627 亩为准,晒场、水利设施等用地

作为发包耕地的附属用地,晒场占地约 342.2 万平方米、水利

设施等占地约 54.7 万平方米,由双方共同确认,除依法变动

事项发生,双方不得擅自变动发包土地面积。因土地复垦、晒

场、水利设施建设、协议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条款)约定等

原因导致实际承包耕地面积变化的,由双方在每茬农作物种植

周期开始前就变更情况进行确认,承包耕地面积相应变更。

(2)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耕地,还包括本协议

项下承包土地范围内水渠以及地上一定的空间。为实现农业生

产经营目的,发行人对承包土地上的晒场、水利设施等附属设

合同承包期

施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0 年 , 自

(3)发行人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工作,承包土地

2011 年 11 月

生产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发行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农作物

1 日 起 至

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成熟未成熟、无论成品未成

2041 年 10 月

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土 地 31 日止。协

(4)发行人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

1 承 包 农垦集团 议约定的承

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拥有

协议 包 期 届 满

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后,双方无

(5)本合同承包期 30 年,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41 年

异议的,协

10 月 31 日止。承包期届满后,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

议 自 动 续

期。

期。

(6)苏垦农发向农垦集团支付承包费,按耕地面积计算,每

年每亩 360 元人民币。承包费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的比例如

下:以该五年内第一年度的粳稻、红小麦、白小麦国家最低收

购价的加权平均值为基数,该五年内从第二年度起每一年度的

粳稻、红小麦、白小麦国家最低收购价的加权平均值对应基数

增长百分比的算术平均值,根据该算术平均值,下五年土地承

包费顺应调整。粳稻、红小麦、白小麦的权重以其各自当年种

植面积占该 3 类品种当年种植总面积的比重确定。如果国家停

止对稻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时,土地承包费依据上述调整机制结

合当时粮食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整比例。

(7)承包费按农业生产年度支付,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支

付本年度承包费的百分之五十,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支付本年

度承包费的百分之五十。农业生产年度指公历每年的十一月一

日至下年的十月三十一日。

2、双方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1-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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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

序 合同 合同履行

或出租 合同主要内容

号 名称 期限

(1)农垦集团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1)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有权监督发行人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

土地;

3)有权制止发行人损害承包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应维护发行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

包合同;

5)应尊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发行人依法进

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应当为发行人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7)如发生任何阻碍、危害发行人承包土地生产经营事项时,

农垦集团应及时通知发行人采取措施,因故意怠于通知发行

人,由此造成发行人损失的,农垦集团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8)农垦集团承诺,保证任何承包土地或承包土地附近的自有

或第三方所有设施,不致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不致危

害发行人农产品的质量;若前述设施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

营,或致使发行人农产品质量下降,则农垦集团应当立即拆除,

或协调第三方拆除该设施;

9)应当积极保障发行人使用道路、桥梁、涵洞等基础设施。

(2)发行人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

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征收或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

的补偿;

3)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用于非农建设;

4)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

害;

5)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应当根据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合同所述晒场、水利设施等用地指道路、沟、涵、闸、渠、

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

临时存放场所等占用的相应设施用地;发行人享有在协议项下

承包土地上进行晒场、水利设施和其他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产

建设的权利。

3、双方承担的其他主要责任

(1)双方共同承担的其他主要责任

1)协议签署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负

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

并或者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违约。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

1-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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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

序 合同 合同履行

或出租 合同主要内容

号 名称 期限

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

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2)农垦集团承担的其他主要责任

1)农垦集团承诺拥有发包土地排他的使用权,如他方主张该

土地的使用权或对农垦集团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协

议履行的,农垦集团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发行人损失的,

农垦集团应承担违约责任;

2)农垦集团承诺其未于协议中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

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承诺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

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

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农垦集团因上述行为造成发行人损失

的,农垦集团应承担违约责任。

(3)发行人承担的其他主要责任

1)发行人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农垦集团同意,并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2)发行人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向农垦集团支付违约金,计

算标准为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罚金标准。

4、2016 年 12 月 10 日,苏垦农发与农垦集团签订了《<土地承

包协议>之补充协议》,如期根据《土地承包协议》关于承包费

调整之约定,就承包费进行了调整,双方约定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承包费标准变更为 398.33 元/亩/年;除根据协议约定进

行面积变更确认外,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5、2017 年 3 月 21 日,苏垦农发与农垦集团签订《关于<土地

承包协议>第十一条之确认书》,双方确认,如果国家停止对稻

麦实行最低收购价,后续土地承包费调整仍按《土地承包协议》

第十一条约定的调整机制执行;在满足每五年调整周期内的粮

食市场价格采用同一口径的前提下,按以下顺序选取序列在前

的同一顺位数值作为每一年度粮食市场价格:

1)国家稻麦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

布的粳稻、小麦目标价格或类似价格;

2)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公布的江苏地区监测地市的粳稻出库价 9

月份至次年 1 月份的算术平均值,以及小麦出库价 5 月份至 9

月份的算术平均值;

3)江苏省各地市国家级粮食储备库 9 月份至次年 1 月份的粳

稻拍卖价加权平均值,以及 5 月份至 9 月份小麦拍卖价加权平

均值;

4)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其他权威参考价格。

土 地 江苏农垦 2009 年 4 月,南通市人民政府与农垦集团签订《南通市人民政 2016 年 11 月

2 承 包 集团南通 府、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协议书》,约定按照“一次性定 20 日至 2017

协议 有限公司 价、一次性规划、一次性约定”的原则,将农垦集团下属的南 年 11 月 19

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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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

序 合同 合同履行

或出租 合同主要内容

号 名称 期限

和江苏省 通农场拥有的部分土地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征用用于建设中新 日

南通农场 苏通合作开发园区。根据园区建设进度,前述征用土地存在部

分暂未建设的情形,故南通市人民政府将未使用土地委托农垦

集团所属南通农场继续耕种,所产生的收益归南通农场。

因此,苏垦农发直接向南通农场承包上述协议中的未使用耕

地。2011 年 12 月,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与南通农场签署《土

地承包协议》,双方约定:

南通农场将苏通科技产业园已征用或拟征用的土地中南通农

场仍受托种植和管理的 11,466 亩耕地发包予发行人种植和管

理,发行人承包上述土地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费用和

收益均由发行人自行承担和享有。土地承包费价格 360 元/亩/

年,土地承包费每年分别于 7 月、12 月支付,承包期限 2011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9 日。在政府使用该协议内土

地时,南通农场应尽力与政府协商,保证发行人当季农作物的

正常收获。如协商不成,南通农场应退还发行人相关土地的承

包费,给发行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苏垦农发南通分公司与南通农场于每年 10 月根据可承包耕地

面积的变化签署下一年的承包协议,其他条款不发生变化;

2012 年签订的协议面积变更为 10,097 亩,2013 年签订的协议

面积变更为 6,163 亩(2013 年签订主体改为江苏农垦集团南通

有限公司),2014 年签订的协议面积变更为 5,582 亩(2014 年

签订主体为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2015 年协议面积变

更为 2,593 亩(签约主体改为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和江

苏省南通农场);2016 年协议面积变更为 1,817 亩(签约主体

改为江苏农垦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南通农场),承包费

价格变更为 398.33 元/亩/年。

连云港市国土储备中心征用云台农场土地后,部分土地尚未建

设;连云港市国土储备中心委托云台农场管理和耕种该部分土

地,故云台农场与发行人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将该部分土

地 2,252.21 亩发包给发行人种植和管理,承包期限暂定一年

(2016 年 7 月 25 日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

2016 年 11 月

土 地 发行人承包上述土地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收益

20 日至 2017

3 承 包 云台农场 均由发行人自行承担和享有。在政府使用该协议内土地时,云

年 11 月 19

协议 台农场应尽力与政府协商,保证发行人当季农作物的正常收

获。承包期满后,如无特殊情况,前述土地原则上按照该协议

约定继续发包;土地承包费 360 元/亩/年。

2016 年 12 月,云台分公司与云台农场续签了前述协议,承包

费价格变更为 398.33 元/亩/年,承包期变更为 2016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9 日,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1-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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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

序 合同 合同履行

或出租 合同主要内容

号 名称 期限

新沂市邵店镇人民政府接受农户委托,将约 0.7 万亩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租赁给发行人经营,土地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丈量

土 地 为准。租金前 3 年为 1,000 元/亩,从第 4 年开始按照每亩 847

承 包 斤小麦×国家当年小麦最低收购价计算当年租金(如当年国家

新沂市邵 2014 年 10 月

经 营 未出台小麦最低收购价,则以前一年为准)。租金按年度分期

4 店镇人民 20 日-2027

权 租 支付,第一年土地租金分两期支付,第一期租金 2014 年 10 月

政府 年 6 月 20 日

赁 合 30 日之前支付到位,金额 300 万元整,第二期在土地面积确定

同 一周后,一次性付清余款;其余年度,合同付款方式为预付,

发行人于每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租金,最后一个种植年度,发

行人于当年 11 月 1 日前支付最后一笔半年度租金。

宿迁市宿 宿迁市宿城区屠园乡人民政府、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人民政府

土 地

城区屠园 接受农户委托,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发行人经营,土

承 包

乡人民政 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约 2.97 万亩),租金前 3 年为 800 元 土地交付之

经 营

5 府、宿迁市 /亩,从第 4 年开始按照每亩 700 斤小麦×国家当年小麦最低 日-2028 年

权 租

宿城区中 收购价计算当年租金,对复垦的村集体土地,前三年租金减半 11 月 30 日

赁 合

扬镇人民 计算。发行人在每种植年度的 10 月 1 日前和下年的 6 月 1 日

政府 前,分两次支付租金,每次支付种植年度租金的一半。

湖滨新区井头乡人民政府接受农户委托,将约 2.3 万亩农村土

土 地 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发行人经营,土地面积以实际可生产种植

承 包 稻麦的面积丈量确定。租金第 1 年为 900 元/亩,以后每年调

湖滨新区 土地交付之

经 营 整,租金为 652.3 斤中晚籼稻×国家当年中晚籼稻(三等)最

6 黄墩镇人 日-2028 年

权 租 低收购价(如当年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低于上年度公

民政府 10 月 31 日

赁 合 布的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时,亩租金由双方协商解决)。

同 租金按年度分期支付,第 1 年在土地面积确认后且合同签订后

一周内支付,其余年度在当年的 10 月 20 日前支付租金。

1-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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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

序 合同 合同履行

或出租 合同主要内容

号 名称 期限

湖滨新区井头乡人民政府接受农户委托,将约 1.78 万亩农村

土 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发行人经营,土地面积以实际可生产种

承 包 植稻麦的面积丈量确定。租金第 1 年为 900 元/亩,以后每年

湖滨新区 土地交付之

经 营 调整,租金为 652.3 斤中晚籼稻×国家当年中晚籼稻(三等)

7 井头乡人 日-2028 年

权 租 最低收购价(如当年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低于上年度

民政府 10 月 31 日

赁 合 公布的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时,亩租金由双方协商解

同 决)。租金按年度分期支付,第 1 年在土地面积确认后且合同

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其余年度在当年的 10 月 20 日前支付租金。

湖滨新区祥和社区接受农户委托,将约 0.77 万亩农村土地承

土 地 包经营权租赁给发行人经营,土地面积以实际可生产种植稻麦

承 包 湖滨新区 的面积丈量确定。租金第 1 年为 900 元/亩,以后每年调整,

土地交付之

经 营 祥和社区 租金为 652.3 斤中晚籼稻×国家当年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

8 日-2028 年

权 租 管理办公 购价(如当年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低于上年度公布的

10 月 31 日

赁 合 室 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时,亩租金由双方协商解决)。

同 租金按年度分期支付,第 1 年在土地面积确认后且合同签订后

一周内支付,其余年度在当年的 10 月 20 日前支付租金。

湖滨新区晓店镇人民政府接受农户委托,将约 0.7 万亩农村土

土 地 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发行人经营,土地面积以实际可生产种植

承 包 稻麦的面积丈量确定。租金第 1 年为 900 元/亩,以后每年调

湖滨新区 土地交付之

经 营 整,租金为 652.3 斤中晚籼稻×国家当年中晚籼稻(三等)最

9 晓店镇人 日-2028 年

权 租 低收购价(如当年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低于上年度公

民政府 10 月 31 日

赁 合 布的中晚籼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时,亩租金由双方协商解决)。

同 租金按年度分期支付,第 1 年在土地面积确认后的一周内支付,

其余年度在当年的 10 月 20 日前支付租金。

镇江新区姚桥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将约 0.7 万亩土地租赁给

土 地

发行人经营,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后经双方盖章确认的面积为

承 包 镇江新区

准。2015 年(2015 年 6 月 1 日到 2016 年 5 月 31 日,以此类 2015 年 6 月

经 营 姚桥集体

10 推)为建设整理年,租赁费按每亩 650 元计算;2016 年度按每 1 日-2028 年

权 租 资产经营

亩 700 计算;自 2018 年度起每年每亩租赁费标准为当年国家 12 月 31 日

赁 协 管理中心

公布的本地区粮食保护价(粳稻国家保护价)×500 斤,但最

议书

低不低于 750 元/亩/年。

1-1-73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受托方

序 合同 合同履行

或出租 合同主要内容

号 名称 期限

射阳县四明镇开明村村民委员会接受农户委托,将约 1 万亩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发行人经营,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确

定。首期土地租金为 900 元/亩/年,另需支付土地流转服务费

土 地

30 元/亩/年(含水利工程水费)。第一年支付土地流转服务费

承 包 射阳县四 2015 年 5 月

80 万元。并确定 5 年为一个土地租金调整周期(第一个周期为

经 营 明镇开明 20 日 -2028

11 4 年),每到下个周期第一年重新确定该周期每年流转土地租

权 租 村村民委 年夏收结束

金,确定方式为 2014 年国家粳稻最低收购保护价折算粳稻数

赁 协 员会 止

量(即折算粳稻数量等于 900 元除以 2014 年粳稻国家最低保

护价 1.55 元/斤)乘以当年粳稻国家最低保护价作为亩租金,

所得值与上个周期土地亩租金相比,取高者作为新一周期亩租

金。

(四)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 借款金额 借款

银行名称 利率 发放日期 合同编号

号 (万元) 期限

2016 年 11 32090002-2016 年

1 1,416.00 4.35% 12 个月

月4日 (响水)字 0008 号

中国农业发

展银行响水

县支行

2017 年 1 月 32090002-2016 年

2 4,560.00 4.35% 12 个月

18 日 (响水)字 0009 号

2016 年 12 32080006-2016 年

4 1,565.83 4.35% 12 个月

月6日 (展)字 0004 号

中国农业发

展银行盱眙

县支行

2016 年 12 32080006-2016 年

5 1,266.00 4.35% 12 个月

月 23 日 (盱眙)字 0015 号

1-1-73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借款金额 借款

银行名称 利率 发放日期 合同编号

号 (万元) 期限

2016 年 12 32080006-2016 年

6 2,701.00 4.35% 12 个月

月 23 日 (盱眙)字 0015 号

华夏银行南 2014 年 6 月

7 1,700.00 7.0725% 36 个月 NJ2010220140012

京分行 12 日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重大诉讼、仲裁和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苏垦农发及其下属

分子公司以外主体进行担保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发生涉及刑事诉讼的情

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事项。

1-1-73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胡兆辉 孙宝成 姜建友

苏志富 王立新 马绍晶

李友根 应瑞瑶 李翔

全体监事签名:

周作义 顾宏武 丁军

孟亚平 王亦勤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庄炎 许峰 仲小兵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36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张本祯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生球 齐百钢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何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3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

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吴明德

经办律师签名:

沈国权 李云龙 李攀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738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1-5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1-4 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周重揆 高高平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739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

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字注册

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孙建民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郑陈武 孙志娟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40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

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字注册

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何宜华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周雷刚 张旭琴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41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

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字注册

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王顺林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郜建强 刘文利

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4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

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字注册

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胡劲为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李厚东 林继伟 丁凌霄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4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20 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2]1-26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江苏省农垦农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周重揆 刘绍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74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5]1-8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

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周重揆 高高平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74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包括: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及时间

(一)发行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 24 楼

电话:025-87772107

联系人:仲小兵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2 层

电话:0755-82133112

联系人:朱生球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1-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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