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4-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面地保障了股

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

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

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

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

1、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

案》、《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李旭亮、李淑贤、黄灼光、

华创勤上光电员工成长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梁惠棠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1 月 19 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5 年度报告》及《2015 年度报

告摘要》、《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2 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3、2016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8 月 18 日的巨潮

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4、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LED 照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12 月 1 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日报》。

二、监事会对2016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16年度,监事会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积

极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积极出席或列席了2016年度召

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等有关方

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审

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16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依法运作,各项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

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良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

观、真实、准确。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核实,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执

行的是市场定价,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未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2016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经营管理的

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16年,公司根据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实事求是及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

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等公平获

取公司信息的权力,有效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

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人员有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勤上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