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 2017-016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总金额:人民币约 9,433 万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
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被诉讼的基本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天津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案件(2017)津 02 民初 265 号的《受理通知书》、天
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的起诉状,原告以加工合同纠纷
为由起诉公司。
二、诉讼案件的相关情况
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加工合同(合同编号为 C080153),其已经交付了大部
分设备,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原告以公司未支付货款,致其造成损失,并以
加工合同纠纷为由提出诉讼。本案开庭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5 日,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 89,055,919.52 元。
2.判令公司向原告支付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
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暂计算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
利息数额为 5,275,944.78 元。
上述两项金额合计 94,331,864.30 元。
3.判令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保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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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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