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17-015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泰证券、工商银行、中国银行、齐鲁证券、东吴证
券、申万宏源证券、浦发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 14.793 亿元
委托理财类型: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9 月 13 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6-016)。
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效益,自 2017 年 3 月 21 日起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简称“本公司”)向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简称“华泰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简称“工
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简称“中国银行”)、齐鲁证券(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齐鲁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
吴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麦岛支行(简称“浦发银行”)委托理财合计 14.793 亿元,请详见
委托理财明细表(附)。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9 月 13 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6-016)。
二、 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自有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公司将不断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相关审批和实施流程,加强过程监控等内部控
制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
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上述产品,风险较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
营业务的发展。
三、 产品说明
(一) 华泰证券紫金尊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存单、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可分离债、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仅限于有增信措施的)、资产支
持受益凭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逆回
购、各类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分级基金优先级份额、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备案发行的产品。
(二) 工商银行共赢3号理财产品
投资于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
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三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三) 中国银行中银智荟理财计划
直接投资于,或通过各类符合监管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如下投资
标的:1、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含同业存放、协议存
款、结构性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债券回购、资金拆借、债券借贷等;2、
银行间市场或(和)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
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
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
债(含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项目收益债、可转换债、
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优先股、
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工具、外国借款人在我国市场发行的以人民币为面值的债券;
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含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企
业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等;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
级、证券公司发行的各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产品、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其中定向或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
不得超出本产品投资对象的范围);用于风险对冲的利率掉期、国债期货、标准
债券远期等利率衍生工具;3、非标准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
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
的股权性融资等;以及信贷资产转让、带远期交易性质条款的非公开定向发行的
债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委托贷款、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私募债权、私募基金、产
业投资基金,以及其他合法合规交易模式下不违反监管规定的债权类资产。上述
资产因监管政策变化和金融创新而发生变化的,以最新适用的监管规定为准;4、
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的金融工具。
(四) 齐鲁蓝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同业存单、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超短
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
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回购、
债券逆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仅作为融出方)、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银行存款、
现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类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
种。
本集合计划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
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以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
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 东吴证券汇天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1、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各类金融
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包括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
向债务融资工具等)、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证券、受益凭证、ABCP等)以
及债券回购;2、货币市场工具: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同业存单等;3、其他固定
收益类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为投资于上述债券和货币市场工
具的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进取级份额除外)等。
(六) 申万宏源证券恒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银行间、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
债、央票、国际金融组织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大
公募、小公募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金融债、金融机构次级债,经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议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等)、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档。债券分级基金A类(优先级)、银行理财、
投向债券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向债券的基金公司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
本集合计划可以直接参与证券回购(仅指债券),且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
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40%;
货币市场工具:现金、银行存款(含同业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基金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金融投资产品。
(七) 华泰紫金季季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
类债务融资工具)、国债期货、证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及份额等、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子公司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现金、银行存款,同
业存单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
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
买入股票和权证。可投资混合型基金、保本基金。可以参与利率远期、利率互换
等管理利率风险的衍生产品工具交易。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
的证券作为融资标的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
质押式回购的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
置等事宜。
(八) 浦发银行财富班车进取3号
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
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
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四、 委托理财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委托理财尚未到期余额为 34.763 亿元,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
发生额为 90.052 亿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
附表:
委托理财明细表
委托理财金 预期年化收
受托方 日期 期限(天)
额(亿元) 益率(%)
华泰证券 2017-3-21 169 2.000 4.80%
工商银行 2017-3-22 155 1.500 4.80%
工商银行 2017-3-22 155 0.500 4.80%
中国银行 2017-4-7 32 0.524 4.60%
中国银行 2017-4-7 32 0.269 4.60%
齐鲁证券 2017-4-12 182 2.000 5.00%
东吴证券 2017-4-12 182 2.000 5.05%
申万宏源证券 2017-4-13 182 2.000 5.00%
华泰证券 2017-4-19 182 1.000 5.00%
浦发银行 2017-4-21 90 3.000 4.70%
合计 14.793 /
到期赎回明细表
理财金额 收回本金 获得收益
受托方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亿元) (亿元) (万元)
浦发银行 2016-9-20 2017-3-20 2.30 2.30 439.11
工商银行 2016-12-21 2017-3-27 0.81 0.81 103.54
工商银行 2016-12-28 2017-3-21 1.00 1.00 128.18
工商银行 2017-2-15 2017-3-26 1.72 1.72 110.08
农业银行 2017-3-9 2017-3-29 2.00 2.00 43.29
中国银行 2017-1-6 2017-4-10 6.00 6.00 695.34
浦发银行 2016-10-14 2017-4-12 2.00 2.00 379.73
浦发银行 2016-10-18 2017-4-17 1.00 1.00 190.92
合计 16.83 16.83 20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