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股份”、“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 2015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沪申达综[2016]1 号),并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取得中国
证监会 160408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 160408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 160408 号《反馈意见通知书》。
后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经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公司和保荐机构同时向
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申请中止审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并
于 2016 年 4 月收到中国证监会 160408 号《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2016 年 9 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并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收
到中国证监会 160408 号《恢复审查通知书》。
2016 年 12 月,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相
关公告,公司拟收购 IACG SA 软饰及声学元件业务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
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经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公司和
保荐机构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申请中止审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申请文件,并于 2017 年 3 月收到中国证监会 160408 号《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
查通知书》。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发布至今,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
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并与认购对象、
保荐机构进行反复沟通,经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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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和保荐机构同
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申请撤回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2017]148 号《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
止对公司 2016 年 2 月 29 日提交的《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之申请报告》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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