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股票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7-018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和变更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增加临时议案 ;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6 日-2017 年 4 月 7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6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 9-5 号公司总部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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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歌先生
(六)会议出席人员
1.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9 人,代
表股份 402,490,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 726,250,255 股的 55.4204%,其
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290,771,55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0.03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
111,719,1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830%;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3 人,代表股份 590,7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1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七)股权登记日:2017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02,474,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59%;反对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1%;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74,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2072%;反对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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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2.79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02,447,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892%;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6201%;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37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02,447,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892%;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6201%;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37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02,447,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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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99.9892%;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6201%;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37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02,447,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892%;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08%;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2.6201%;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37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签署<电影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02,445,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887%;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13%;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45,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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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股份的 92.2816%;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71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审议和表决情况:同意 402,468,6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45%;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5%;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 5%,下同)的中小
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68,7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2762%;反对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72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2016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陈阳 周洁茹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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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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