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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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3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特资本”)、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

管”)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使用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或

“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管理等相关事宜。

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为有限合伙制,其中公司拟出资 4,000 万元,北京比特资

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 万元,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国盛资管-金狮 821

号恒大高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出资 4,000 万元,全体合伙出资共计 8,001 万元。合伙

企业主要投资方向为:(1)投资于恒大车时代信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下游

的系列项目;(2)围绕互联网+油品,互联网+产业供应链,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汽

车后市场等产业进行投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瑶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15 日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后半壁街 56 号 9 号楼 2 层 2007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经营范围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张瑶。

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

记编号:P1002536。

与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

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2、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华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0 日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

企业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名

名称

称为准)

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西

合伙人

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三方认缴出资 8,001 万元,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国盛资管-

金狮 821 号恒大高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

4,000 万元,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 1 万元, 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

认缴 4,000 万元的一般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享受一般级资金收益分成。

预计不超过 8,001 万元,分为一般级和优先级,本公司作为一般级有限

规模

合伙人。

存续期限为 5 年,自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计算。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有

存续期

限合伙的期限可缩短或延期。

注册地点 江西省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园区 410-25

从事创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不含

经营范围 证券、期货、保险、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以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可通过对外转让权益、IPO 上市等方式实现退出;

退出方式 或由公司进行收购,公司享有优先收购权;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其

他适当的方式。

会计核算

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核算,独立建账,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方式

合伙企业资金将用于:(1)投资于恒大车时代信息(北京)技术股份有

投资方向 限公司上下游的系列项目;(2)围绕在互联网+油品,互联网+产业供应

链,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汽车后市场等产业进行投资。

四、经营管理模式

1、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普通合伙人,担任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负责合伙企业的内部管理事务以及对外代表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

2、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管理的最终决

策。

3、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 1 名,一般级有限合

伙人委派 1 名,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委派 1 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

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决议经三分之二委员以上(含三分之二)投票通过即为生效。

但当合伙企业的资金投资方向约定的投资方向不符时,则需要全体委员投票通过方可。

4、费用支出

(1)合伙企业可提取全体合伙人已经实缴出资总额 1.0%/年的费用作为合伙事务执

行费支付给普通合伙人。

(2)合伙企业设立的相关费用由普通合伙人先行垫付,合伙企业成立后,普通合

伙人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从合伙企业列支。投资决策委员会运作过程中的任何支出、费

用均由合伙企业承担。

5、收益分配机制

(1)支付方式合伙企业费用并预留合伙企业应缴税费;

(2)支付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固定收益;

(3)归还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本金;

(4)归还一般级有限合伙人本金;

(5)归还普通合伙人本金;

(6)剩余收益归于一般级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拟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相关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合伙企业具体方案、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聘请有关中介机

构、签署《合伙协议》和其他有关协议等。

六、本次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拟参与设立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借助专业团队和融资渠道,有

助于公司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拓宽盈利渠道,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投资对公司影响

有助于公司投资优质项目,加快发展步伐。

3、本次投资存在风险

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交易方

案、监管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存在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在实施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市场准入限制等导

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的项目经营成果低于预

期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敦促合伙企业寻找符合其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经营

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专业管理团队的专业投资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

制体系,有效过滤标的项目前期的各种潜在风险,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并购整合及外延

式扩张,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产业布局,实现持续、健康、快速成长。

本次拟参与设立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

司拟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

1、《恒大高新: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恒大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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