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威新材: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陈冬华)

来源:深交所 2017-04-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陈冬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

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重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

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16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

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陈冬华 17 17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陈冬华 4 4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

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主要有:

序 意见类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型

1 2016 年 1 月 5 日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2 2016 年 2 月 25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独

立意见》;

3、《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独立意见》;

5、《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

见》;

6、《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

3 2016 年 4 月 9 日 立意见》; 同意

7、《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1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工讯科技有限

公司与苏州迪森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共同设立

苏州工讯售电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4 2016 年 5 月 25 日 同意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16 年上半年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1、《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独立意见》;

3、《关于修订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独立意见》;

5 2016 年 8 月 20 日 4、《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德威新材料有限 同意

公司的独立意见》;

5、《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关于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独立意

见》;

8、《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9、《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 2016 年 9 月 19 日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16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

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6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管理、岗位职责考核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

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

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

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要求,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对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核,勤勉尽职的履行了职务。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冬华

2017 年 4 月 6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威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一般,主力资金有大幅介入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