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宝集团: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上交所 2017-04-07 07: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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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嘉宝集团

股票代码: 60062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210 号 25 楼 F1 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6 层 1600 室

邮政编码:100034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一致行动人 1: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楼 1201-08C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6 层 1600 室

邮政编码:100034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一致行动人 2: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 227 号 3 楼 D-630 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6 层 1600 室

邮政编码:100034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6 日

1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则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嘉宝

集团股份。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方式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持有嘉宝集团的任何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士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录

第一章定义 ...................................................................................................................................... 1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2

第三章本次权益变动的决议程序和目的 ................................................................................11

第四章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五章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14

第六章本次权益变动的后续计划 .............................................................................................15

第七章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7

第八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8

第九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1

第十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信息 .............................................22

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30

第十二章备查文件 .......................................................................................................................31

第一章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指本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光控股权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宝集团、公司、上市公司 指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控安宇 指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安霞 指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光安 指北京光安阳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指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安霞投资

一致行动人

中心(有限合伙)

光控嘉鑫 指上海光控嘉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光控 指重庆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指上海光控股权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公司 A 股股票之行为

《收购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或人民币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宜兴光控 指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安石 指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安石资管 指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光控股权

名称: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0号25楼F1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71205468F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年06月18日至2033年06月17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层1600室

邮编: 100034

通讯方式: +86 10 8800 9364

(二)光控安宇

名称: 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楼1201-08C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光控嘉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089651183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

经营范围:

业管理咨询

经营期限: 2014年01月06日至长期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

通讯地址:

层1600室

邮编: 100034

通讯方式: +86 10 8800 9376

2

(三)上海安霞

名称: 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27号3楼D-63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重庆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88496193H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经营范围:

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

经营期限: 2014年03月12日至2024年3月11日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6层

通讯地址:

1600室

邮编: 100034

通讯方式: +86 10 8800 937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3

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55.67%

中国光大集团

股份公司

100%

中国光大集团

有限公司

49.74%

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

100%

光大控股创业投资

(深圳)有限公司

100%

宜兴光控投资 100%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100%

重庆光控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00% GP

上海光控嘉鑫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GP GP

北京光安阳光投资中心 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 上海安霞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光控股权系宜兴光控之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光控股权一致行动人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安霞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相关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全体合伙人委托普通合伙人为执行

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上海安霞的普通合伙人为宜兴光控合

并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重庆光控,光控安宇的普通合伙人为宜兴光控合并持有 100%

权益的子公司光控嘉鑫。

综上,上海光控股权、光控安宇与上海安霞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海光控股权系宜兴光控全资子公司,光控安宇的普通合伙

人为上海光控嘉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安霞的普通合伙人为重庆光控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透过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间接持股,系上海光控股

权、光控安宇、上海安霞的最终控股人,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但不干

预其控股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间接通过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上海光控股权、光控安宇、上海安霞。

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82680542048Y,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殷连臣,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人民币,成立

日期为 2008 年 9 月 26 日,住所为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 115 号,营业期限自 2008

年 9 月 26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经营范围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兼并收购、

资本运营、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投资策划及相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

领域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光控嘉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062533312N,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陈爽,注册

资本为 10,0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为 2013 年 2 月 6 日,住所为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

655 号 14 幢 512 室-2,营业期限自 2013 年 2 月 6 日至 2063 年 2 月 5 日,经营范围为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03577150863E,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陈爽,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为 2011 年 6 月 7 日,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38 号 20-3#,营业期限自

2011 年 6 月 7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及管理。【以上范围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

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5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00000102063897J,类型为股份

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为唐双宁,注册资本为 6,000,000 万人民币,成立

日期为 1990 年 11 月 12 日,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营业期限自 1990

年 11 月 12 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为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

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165,成立日期

为 1972 年 8 月 25 日,注册地址为香港夏悫道十六号远东金融中心四十六楼,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股本为 1,685,253,712 股普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核心业务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施控制。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业务、自有资金投资业务、策略

性投资业务等板块,其中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一级市场业务、二级市场和夹层基金

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对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业绩、资产或负债有主要影响的

一级子公司及其核心业务如下:

序号 附属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1 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及投资

2 光大控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管理服务

3 光大控股(秘书)有限公司 提供秘书服务

4 中国光大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

5 中国光大控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6 光大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

7 光大三山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8 青高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投资

9 亿捷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0 光大海基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

11 Trycom Management Limited 投资控股

6

12 Windsor Venture Limited 投资控股

13 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

14 光控(海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

15 光大控股(青岛)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从事投资业务,一致行动人光控安宇、上海安霞均为有限合

伙企业,亦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海光控股权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最近 3 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度/末 2015 年度/末 2014 年度/末

资产总额 387,407,933.63 701,432,170.15 9,984,233.94

负债总额 26,000.00 26,730,664.36 33,000.00

股东权益 387,381,933.63 674,701,505.79 9,951,233.94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387,381,933.63 674,701,505.79 9,951,233.94

亏损总额 (212,111,434.01) (457,866.30) (30,070.65)

净亏损 (212,111,434.01) (457,866.30) (30,070.6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 (212,111,434.01) (457,866.30) (30,070.65)

净资产收益率 (39.94)% (0.13)% (0.30)%

资产负债率 0.01% 3.81% 0.33%

注:

1、净资产收益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平均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上海光控股权 2014、2015 年财务数据经过审计,2016 年度财务数据尚在审计中。

光控安宇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6 日,最近 3 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度/末 2015 年度/末 2014 年度/末

资产总额 1,388,371,286.57 19,914.68 -

负债总额 25,000.00 260,000.00 -

股东权益 1,388,346,286.57 (240,085.32)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1,388,346,286.57 (240,085.32) -

利润/(亏损)总额 226,086,371.89 (1,340,085.32) -

7

净利润/(亏损) 226,086,371.89 (1,340,085.32)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 226,086,371.89 (1,340,085.32) -

净资产收益率 32.57% 1,116.34% -

资产负债率 0.00% 1,305.57% -

注:

1、净资产收益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平均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光控安宇成立于 2014 年,由于当年尚未开展业务,故无相关财务数据;

3、光控安宇 2015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6 年度财务数据尚在审计中。

上海安霞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最近 3 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度/末 2015 年度/末 2014 年度/末

资产总额 508,827,671.67 1,101,995.05 -

负债总额 25,000.00 550.00 -

股东权益 508,802,671.67 1,101,445.05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508,802,671.67 1,101,445.05 -

利润总额 134,291,226.62 1,445.05 -

净利润 134,291,226.62 1,445.05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4,291,226.62 1,445.05 -

净资产收益率 52.67% 0.26% -

资产负债率 0.00% 0.05% -

注:

1、净资产收益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平均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上海安霞成立于 2014 年,由于当年尚未开展业务,故无相关财务数据;

3、上海安霞 2015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6 年度财务数据尚在审计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 5 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

诉讼和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均未受过任何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

(一)上海光控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光控股权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8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

司首席投资官及管理

决策委员会成员、光

殷连臣 董事长及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下属执行委

员会、战略委员会成

员、中国光大控股有

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管理决策委员会主

陈爽 董事 男 中国 香港 否

席。中国光大集团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

总经理及中国飞机租

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主席、嘉

宝集团董事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

司首席财务官及董事

会下属执行委员会成

邓子俊 董事 男 中国香港 香港 英国

员、中国飞机租赁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非执

行董事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

司首席风险官及管理

决策委员会成员、香

曾瑞昌 监事 男 中国香港 香港 否

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

察委员会(证监会)

咨询委员会之成员

(二)光控安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控安宇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

司管理决策委员会成

员及首席投资官、英利

国际置业股份有限公

潘颖 委派代表 男 美国 北京 否 司非执行董事及副董

事长、中石化石油工程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嘉宝集团

董事

(三)上海安霞

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安霞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住地 或地区居留权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

司管理决策委员会成

员及首席投资官、英利

国际置业股份有限公

潘颖 委派代表 男 美国 北京 否 司非执行董事及副董

事长、中石化石油工程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嘉宝集团

董事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 5%以

上已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其它境内外上市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10

第三章本次权益变动的决议程序和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的发

展前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对嘉宝集团股份的增持或处置计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对嘉宝集团股份的增持

或处置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决议程序

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4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合计增持嘉宝集团股份34,130,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上述权益变动,信息

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11

第四章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光控安宇、上海安霞分别持有嘉宝集团 96,247,005 股、35,302,365

股股份,分别占嘉宝集团股权比例 14.10%、5.17%的股份,合计持股 131,549,370 股,

占嘉宝集团股权比例 19.27%。

本次权益变动后,光控安宇、上海安霞、上海光控股权将分别持有嘉宝集团

96,247,005 股、35,302,365 股、34,130,308 股股份,分别占嘉宝集团股权比例 14.10%、

5.17%、5.00 %的股份,合计持股 165,679,678 股,占嘉宝集团股权比例 24.2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购买嘉宝集团 34,130,30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00 %,具体如下表:

增持价格区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间(元)

16.82-20.38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2017 年 3 月 8 日至 元/股

上海光控股权 成交均价

34,130,308 5.00%

中竞价 2017 年 4 月 5 日

18.32 元/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根据光控安宇、上海安霞与嘉宝集团 2015 年 6 月 30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光控安宇、上海安霞认购嘉宝集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该等股票

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

续,上市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4 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光控安宇、上海安霞分别持

有嘉宝集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2,185,013 股、35,302,365 股,自该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股份外,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增的上市公司股份及一致行动

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2015 年 7 月 2 日,光控安宇、上海安霞披露了《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光控安宇、上海安霞以现金认购嘉宝集团非公开发行的

12

股票,认购的股票分别不超过 61,000,000 股、34,629,634 股,分别占嘉宝集团非公开

发行股票后 8.77%、4.98%的股份,合计持股 13.75%。2015 年 7 月 17 日,因嘉宝集

团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嘉宝集团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等议案;2015 年 12 月 1

日,嘉宝集团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议案。光控安宇、上海安霞最终分别认

购嘉宝集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 62,185,013 股、35,302,365 股,分别占嘉宝

集团总股本的 9.11%、5.17%,合计占嘉宝集团总股本的 14.28%。

北京光安阳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普通合伙人与光控安宇一致,均系宜兴

光控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至 2016 年 7 月 27 日期间,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购买嘉宝集团 34,061,9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前次

权益变动前,光控安宇、上海安霞分别持有嘉宝集团 62,185,013 股、35,302,365 股股

份,分别占嘉宝集团 9.11%、5.17%的股份,合计持股 14.28%;前次权益变动后,光

控安宇、上海安霞、北京光安将分别持有嘉宝集团 62,185,013 股、35,302,365 股、

34,061,992 股股份,分别占嘉宝集团 9.11%、5.17%、4.99%的股份,合计持股 19.27%。

北京光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就前次权益变动披露了《上海嘉宝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 年 8 月 5 日,北京光安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嘉宝集团的 34,061,992

股股份转让给光控安宇。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光安持有嘉宝集团 34,061,992 股股份,

占嘉宝集团 4.99%;一致行动人光控安宇、上海安霞分别持有嘉宝集团 62,185,013 股、

35,302,365 股股份,分别占嘉宝集团 9.11%、5.17%的股份。北京光安与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 19.27%。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光安不再持有嘉宝集团股份;光控安宇、

上海安霞分别持有嘉宝集团 96,247,005 股、35,302,365 股股份,分别占嘉宝集团 14.10%、

5.17%的股份。北京光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就前次权益变动披露了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五章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本次增持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六亿两千五百万元(RMB

6.25 亿元),该等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资金来源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此声明,用于支付本次增持款项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并符合中

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款项的资金未直接或

间接来源于嘉宝集团,也未通过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从嘉宝集团获取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价的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

14

第六章本次权益变动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

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结合嘉宝集团现有房地产主营业务,

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

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置换或资产注入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置换

或资产注入的重组计划。若未来有明确的上述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将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即

将换届选举的实际情况,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及监事候选

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

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提出修订公司章程条

款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未来上市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

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程序和义务。

15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

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

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

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对嘉宝集团分红政策进

行调整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因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

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若今后

明确提出相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6

第七章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嘉宝集团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嘉宝集团之间人员独立、资

产完整、财务分开。嘉宝集团具有独立的业务机构和经营能力。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

响嘉宝集团的独立性。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本着有利于嘉宝集团发展的原则支持嘉

宝集团,不会与嘉宝集团构成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其控制的企业与嘉宝

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嘉宝集团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

行,同时嘉宝集团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交易完成后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

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17

第八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与上

市公司进行的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或者高于嘉宝集团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如下:

2016 年 1 月 1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方上海光控浦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光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和嘉宝集团下属企业上

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合同》。

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 319 街坊 87 丘地块的商业

办公项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方上海光控浦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光控安石

(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嘉宝集团的下属公司上

海奇伊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管理合同》,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将委托上海奇伊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

同就上海光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业务、经营以及投资组合的管理等事项提供咨询

服务。

2016 年 5 月 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方上海光控浦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与嘉宝集团的下属企业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其他相关投资人

签订了《上海光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合同》、《上海光彬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之合伙合同》,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分别认购上海光丹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光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上海光丹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光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投资于上海市越虹广场产业办

公项目。

2016 年 7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方上海光控嘉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和嘉宝集团的下属公司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光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合同》。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

18

管理有限公司认购 11.1 亿元上海光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其中认购合伙

企业优先级份额 8.75 亿元,认购合伙企业权益级份额 2.35 亿元。2016 年第三季度,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对上述合伙企业 1.8 亿元权益级合伙份额

和 8.75 亿元优先级合伙份额的出资,并已收回 300 万元权益级合伙份额、8.75 亿元

优先级合伙份额和取得对应投资收益。2016 年 11 月,合伙企业将全部认缴出资额变

更为 47,010 万元人民币,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

司认购的权益级份额保持不变。

2016 年 11 月,嘉宝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 15.44 亿元受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方

持有的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1%股权和光大安石(北京)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该事宜已完成相应审批程序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 年 1 月,嘉宝集团公告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方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等

11 家单位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在嘉宝集团控股

子公司光大安石及其下属企业作为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基金的过程中,

宜兴光控等关联单位将可能认购该等基金份额。光大安石及其下属企业将向该等基金

收取管理费,宜兴光控等关联单位因持有该等基金份额而实际承担了部分管理费。在

上述过程中,光大安石及其下属企业将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部分出资(通常金额较小),

公司下属企业将择机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部分出资,该等与关联单位共同认缴出资的

情况将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另外,在关联单位发起设立资管计划等产品的过程

中,公司(含下属公司)将可能认购其资管计划等产品份额以及接受相关服务,并向

其支付管理费。公司(含下属企业)预计 2017 年与该等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

过 19.3528 亿元,其中共同投资或认购关联方资管计划等产品不超过 18.311 亿元,收

取管理费不超过 0.9149 亿元,支付管理费不超过 0.1269 亿元。该事宜已完成相应审

批程序并签订完成《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

过人民币 5 万元的交易。

19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

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

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0

第九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嘉宝集团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日

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嘉宝集团股票的情况。

21

第十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信息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一)上海光控股权

1、上海光控股权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其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44,671.41 354,672.20 3,984,233.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00,000.00 800,000.00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预付账款 - - 6,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3,744,671.41 1,154,672.20 9,984,233.9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83,663,262.22 700,277,497.9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3,663,262.22 700,277,497.95 -

资产总计 387,407,933.63 701,432,170.15 9,984,233.94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26,000.00 1,661,284.97 33,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069,379.39 -

流动负债合计 26,000.00 26,730,664.36 33,000.00

负债合计 26,000.00 26,730,664.36 33,000.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 75,208,138.15 -

未分配利润 (212,618,066.37) (506,632.36) (48,766.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7,381,933.63 674,701,505.79 9,951,233.94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387,407,933.63 701,432,170.15 9,984,233.94

22

2、上海光控股权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的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管理费用 46,882.00 460,343.55 36,017.07

减:资产减值损失 216,336,718.19 - -

加:财务净收益 16,847.17 2,477.25 5,946.42

加:投资收益 4,255,319.01 - -

二、营业亏损 (212,111,434.01) (457,866.30) (30,070.65)

三、亏损总额 (212,111,434.01) (457,866.30) (30,070.65)

四、净亏损 (212,111,434.01) (457,866.30) (30,070.65)

其他综合收益 (75,208,138.15) 75,208,138.15 -

五、综合收益总额 (287,319,572.16) 74,750,271.85 (30,070.65)

23

3、上海光控股权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的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8,838.86 5,503,285.35 15,971,287.35

取得投资分红收到的现金 4,255,319.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74,157.87 5,503,285.35 15,971,287.3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2.00 295,000.00 1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84,046.66 4,037,866.68 16,001,258.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84,158.66 4,332,866.68 16,001,35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9,999.21 1,170,418.67 (30,070.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 594,799,980.41 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000.00 594,799,980.41 6,0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0,000.00 (594,799,980.41) (6,00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0,000,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000,000.00 -

四、现金净增加额 3,289,999.21 (3,629,561.74) (6,030,070.65)

加:年初现金余额 354,672.20 3,984,233.94 10,014,304.59

五、年末现金余额 3,644,671.41 354,672.20 3,984,233.94

24

(二)光控安宇最近 3 年的主要财务报表:

1、光控安宇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6 日,其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51,944.52 19,914.6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386,919,342.05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388,371,286.57 19,914.68 -

资产总计 1,388,371,286.57 19,914.68 -

其他应付款 25,000.00 26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25,000.00 260,000.00 -

负债合计 25,000.00 260,000.00 -

所有者权益: -

实收资本 1,176,600,000.00 1,100,000.00 -

未分配利润 211,746,286.57 (1,340,085.3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8,346,286.57 (240,085.32)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1,388,371,286.57 19,914.68 -

2、光控安宇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的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减:管理费用 512,170.00 1,340,570.00 -

加:财务净收益 52,576.57 484.68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入 213,647,449.20 - -

加:投资收益 12,898,516.1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 226,086,371.89 (1,340,085.32) -

营业外收入 - - -

三、利润/(亏损)总额 226,086,371.89 (1,340,085.32) -

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亏损) 226,086,371.89 (1,340,085.32)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五、综合收益总额 226,086,371.89 (1,340,085.32) -

3、光控安宇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的现金流量表:

25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576.57 260,484.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576.57 260,484.6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6,770.00 570.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0,400.00 1,340,0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7,170.00 1,340,57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4,593.43) (1,080,085.3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058,852.7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58,852.7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73,432,229.4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3,432,229.4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0,373,376.7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75,500,000.00 1,1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5,500,000.00 1,1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2,500,000.00 1,100,000.00 -

四、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五、现金净增加额 1,432,029.84 19,914.68 -

加:年初现金余额 19,914.68 - -

六、年末现金余额 1,451,944.52 19,914.68 -

26

(三)上海安霞最近 3 年的主要财务报表:

1、上海安霞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其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0,592.02 51,995.0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508,707,079.65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08,827,671.67 51,995.0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5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50,000.00 -

资产总计 508,827,671.67 1,101,995.05 -

应交税金 - 550.00 -

其他应付款 25,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25,000.00 550.00 -

负债合计 25,000.00 550.00 -

所有者权益: -

实收资本 381,910,000.00 1,100,000.00 -

未分配利润 126,892,671.67 1,445.0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8,802,671.67 1,101,445.05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508,827,671.67 1,101,995.05 -

2、上海安霞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的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管理费用 224,605.00 1,050.00 -

加:财务费用净收益 13,820.97 2,495.05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27,088,514.00 - -

加:投资收益 7,413,496.65 - -

二、营业利润 134,291,226.62 1,445.05 -

三、利润总额 134,291,226.62 1,445.05 -

四、净利润 134,291,226.62 1,445.05 -

五、综合收益总额 134,291,226.62 1,445.05 -

27

3、上海安霞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的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80.93 2,699.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80.93 2,699.0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0,975.00 20.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639.96 684.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614.96 704.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334.03) 1,995.0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413,496.6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63,496.6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381,618,565.65 1,05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1,618,565.65 1,05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3,155,069.00) (1,050,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80,810,000.00 1,1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0,810,000.00 1,1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4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3,410,000.00 1,100,000.00 -

四、现金净增加额 68,596.97 51,995.05 -

加:年初现金余额 51,995.05 - -

五、年末现金余额 120,592.02 51,995.0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

具 2015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深审字第 1600123 号),认为: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光控股权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上海光控股权 2016 年度财务数据正在审计过程中。

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为有限合伙企业,均成立于 2014 年,当年未开展经

营活动,故无相关财务数据,2015 年财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2016 年度财务数据正

在审计过程中。

29

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30

第十二章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

份证明复印件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会/股东的决议/决定

四、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嘉宝集

团于本报告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重大交易情况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

人员的直系亲属于本报告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嘉宝集团股票的情况说明

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

八、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的说明

九、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

十、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等

情况的声明

十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

条规定情形及符合其中第 50 条规定的说明

十二、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嘉宝集团,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6 日

32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6 日

33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6 日

34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

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

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马尧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磊 刘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6 日

35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6 日

36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

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6 日

37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

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7 年 4 月 6 日

38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嘉宝 实业( 集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

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嘉宝集团 股票代码 600622

中国(上海)自由贸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上海光控 股权投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名称 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210 号 25 楼 F1 区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含一

实际控制人

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对境内、境外 ( 回 答 是否拥有境内、外 ( 回 答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持 “是”,请 两 个 以 上 上 市 公 “是”,请

股 5%以上 注明公司 司的控制权 注明公司

家数) 家数)家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可 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比例:5%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34,130,308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否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否

39

是否存在同业竞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 6 个月在二级市场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情

级市场买卖该上

况已在本权益报告中披露

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否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否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否 (不适用)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否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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