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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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7-01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4

月 6 日(星期四)13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车成

聚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9 人,代表股份 979,271,21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16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972,299,205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54.7710%;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6,972,005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3927%。

公司董事车成聚、于东和、黄磊、孟芳,监事尹伟令、庄洁、李佩佩出席了会议,聘请

的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976,266,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32%;

反对 2,796,8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6%;

弃权 207,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165,3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247%;

反对 2,796,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332%;

弃权 207,6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21%。

表决结果:该报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976,100,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2%;

反对 2,796,8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6%;

弃权 373,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99,4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940%;

反对 2,796,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332%;

弃权 373,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27%%。

表决结果:该报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976,133,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5%;

反对 2,161,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07%;

弃权 976,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31,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894%;

反对 2,161,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588%;

弃权 976,4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18%。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976,133,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5%;

反对 2,170,7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7%;

弃权 967,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31,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894%;

反对 2,170,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702%;

弃权 967,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404%。

表决结果:该报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3,74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57%;

反对 5,339,0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52%;

弃权 187,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43,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597%;

反对 5,339,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3503%;

弃权 18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16 年末的总股本 1,775,209,253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现金 0.5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6,122,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85%;

反对 2,167,0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3%;

弃权 981,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21,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4648%;

反对 2,167,0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247%;

弃权 981,2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10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6,748,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23%;

反对 2,147,7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3%;

弃权 375,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46,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165%;

反对 2,147,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887%;

弃权 375,3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

章节的修订。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6,739,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15%;

反对 2,157,9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04%;

弃权 373,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38,3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0139%;

反对 2,157,9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133%;

弃权 373,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27%。

表决结果: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6,741,4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17%;

反对 2,170,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弃权 359,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40,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0357%;

反对 2,170,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617%;

弃权 359,6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26%。

表决结果: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6,053,8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15%;

反对 2,974,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7%;

弃权 243,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52,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6190%;

反对 2,974,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4044%;

弃权 243,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766%。

表决结果: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淄博腾辉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车成聚先生获得同意 972,685,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275%;

祝振茂先生获得同意 972,413,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997%;

陈晖先生获得同意 972,719,0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309%;

范佳昱先生获得同意 972,695,5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285%;

徐少芬女士获得同意 972,804,03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396%;

刘湖源先生获得同意 972,712,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3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车成聚先生获得同意 1,586,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164%;

祝振茂先生获得同意 1,313,9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834%;

陈晖先生获得同意 1,619,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264%;

范佳昱先生获得同意 1,596,2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387%;

徐少芬女士获得同意 1,704,7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668%;

刘湖源先生获得同意 1,612,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07%;

表决结果:车成聚先生、祝振茂先生、陈晖先生、范佳昱先生、徐少芬女士、刘湖源先

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苗耕书先生获得同意 972,445,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030;

沈国权先生获得同意 972,447,6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032%;

林丹丹女士获得同意 972,545,0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1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苗耕书先生获得同意 1,346,6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836%;

沈国权先生获得同意 1,348,3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044%;

林丹丹女士获得同意 1,445,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966%;

表决结果:苗耕书先生、沈国权先生、林丹丹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欧阳郁女士获得同意 972,447,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031%;

徐雪影女士获得同意 972,546,0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1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欧阳郁女士获得同意 1,347,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983%;

徐雪影女士获得同意 1,446,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088%;

表决结果:欧阳郁女士、徐雪影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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