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7-01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4
月 6 日(星期四)13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车成
聚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9 人,代表股份 979,271,21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16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972,299,205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54.7710%;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6,972,005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0.3927%。
公司董事车成聚、于东和、黄磊、孟芳,监事尹伟令、庄洁、李佩佩出席了会议,聘请
的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976,266,7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32%;
反对 2,796,8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6%;
弃权 207,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165,3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247%;
反对 2,796,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332%;
弃权 207,6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21%。
表决结果:该报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976,100,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62%;
反对 2,796,8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56%;
弃权 373,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99,4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1940%;
反对 2,796,8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2332%;
弃权 373,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27%%。
表决结果:该报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 976,133,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5%;
反对 2,161,6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07%;
弃权 976,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31,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894%;
反对 2,161,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588%;
弃权 976,4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18%。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976,133,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95%;
反对 2,170,7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7%;
弃权 967,3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31,7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894%;
反对 2,170,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702%;
弃权 967,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404%。
表决结果:该报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3,745,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57%;
反对 5,339,0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52%;
弃权 187,0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43,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3597%;
反对 5,339,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3503%;
弃权 18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9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16 年末的总股本 1,775,209,253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现金 0.5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6,122,9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85%;
反对 2,167,0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3%;
弃权 981,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21,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4648%;
反对 2,167,0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247%;
弃权 981,2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10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6,748,0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23%;
反对 2,147,7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3%;
弃权 375,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46,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1165%;
反对 2,147,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2887%;
弃权 375,3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
章节的修订。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6,739,6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15%;
反对 2,157,9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04%;
弃权 373,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38,3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0139%;
反对 2,157,9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133%;
弃权 373,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27%。
表决结果: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6,741,4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17%;
反对 2,170,0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弃权 359,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40,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0357%;
反对 2,170,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5617%;
弃权 359,6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26%。
表决结果: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976,053,8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15%;
反对 2,974,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7%;
弃权 243,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52,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6190%;
反对 2,974,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4044%;
弃权 243,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766%。
表决结果: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淄博腾辉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车成聚先生获得同意 972,685,5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275%;
祝振茂先生获得同意 972,413,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2997%;
陈晖先生获得同意 972,719,0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309%;
范佳昱先生获得同意 972,695,5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285%;
徐少芬女士获得同意 972,804,03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396%;
刘湖源先生获得同意 972,712,0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3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车成聚先生获得同意 1,586,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164%;
祝振茂先生获得同意 1,313,9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834%;
陈晖先生获得同意 1,619,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264%;
范佳昱先生获得同意 1,596,2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387%;
徐少芬女士获得同意 1,704,7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668%;
刘湖源先生获得同意 1,612,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07%;
表决结果:车成聚先生、祝振茂先生、陈晖先生、范佳昱先生、徐少芬女士、刘湖源先
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苗耕书先生获得同意 972,445,9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030;
沈国权先生获得同意 972,447,6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032%;
林丹丹女士获得同意 972,545,0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1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苗耕书先生获得同意 1,346,6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836%;
沈国权先生获得同意 1,348,3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044%;
林丹丹女士获得同意 1,445,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966%;
表决结果:苗耕书先生、沈国权先生、林丹丹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欧阳郁女士获得同意 972,447,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031%;
徐雪影女士获得同意 972,546,0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31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欧阳郁女士获得同意 1,347,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983%;
徐雪影女士获得同意 1,446,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088%;
表决结果:欧阳郁女士、徐雪影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