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公告编号:2017-012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发
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监
事有怀文明、梁炜,公司监事王超委托梁炜代为参会并表决。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
经审阅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审核
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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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
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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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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