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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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

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职权, 2016 年共召开 9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5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融资提供

担保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6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和结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

监事的议案》。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八)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对烟

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九)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

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公司 2016 年规

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也

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16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政策符

合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完成与只楚药业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核程

序。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涉及的上述相关交易是 公平、合理的,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非标准审计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对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六)内部控制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

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

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三、2017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17年,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履行职责能力建设,履行好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监督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财务、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外投资和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的规范

经营和稳定、健康的发展而努力。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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