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10094 号
委托单位: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10094 号
报告日期:2017 年 3 月 27 日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094号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
凰股份”或“公司”) 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
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
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
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证监许可[2015]2410 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95,459,956 股,发行价格 7.74 元/股。
截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 7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95,459,956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12,860,059.44 元,扣除承销费、
保 荐 费 等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2,865,521.21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479,994,538.23 元。已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于 2016 年 01 月 12 日存入公司
开立在北京银行玄武支行银行账号为 20000024800700001950600 的人民币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6)第 510002 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投向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合肥凤凰文化广场项目 114,827.80 83,000.00
2 镇江凤凰文化广场项目 77,615.09 43,000.00
3 盐城凤凰地产项目 107,529.08 22,000.00
合计 299,971.97 148,0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1,286.01
减:发行费用 3,286.55
募集资金净额 147,999.46
减:募集资金支出 24,710.8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57,931.58
减:手续费支出 0.58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加:结构性存款收益 1,059.84
加:利息收入 119.74
募集资金余额 66,536.00
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 49,000.00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等方面
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按照《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账户存储。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
开立银行账户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专户”)。2016 年 1 月 27 日,公司与开户银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
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或“本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开立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
截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 对应募集资金
金专户 项目名称
账户余额(元) 投资项目
开户行
北 京 银 合肥凤凰文化
20000031134100008972288 830,000,000.00
行 股 份 广场项目
有 限 公 镇江凤凰文化
20000031135900008974394 430,000,000.00
司 南 京 广场项目
玄 武 支 盐城凤凰地产
20000031134200008972135 219,994,538.23
行 项目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方式,预先投入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
额合计人民币 629,189,788.84 元。2016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投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 579,315,790.27 元。截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公司
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
人民币 579,315,790.27 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 2016 年 1 月 22
承诺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置换金额(元)
资金额(元)
金额(元)
合肥凤凰文化广场项目 830,000,000.00 194,482,687.14 194,482,687.14
镇江凤凰文化广场项目 430,000,000.00 164,838,564.90 164,838,564.90
盐城凤凰地产项目 220,000,000.00 269,868,536.80 219,994,538.23
合计 1,480,000,000.00 629,189,788.84 579,315,790.27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以闲置募集资金 7.5 亿元购买北京银行两款结构
性存款产品,取得收益 552.00 万元;于 9 月以闲置募集资金 6.9 亿元购买北京银行
两款结构性存款产品,取得收益 507.84 万元;于 12 月以闲置募集资金 4.9 亿元购
买北京银行两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两款结构性存款尚
未到期。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
情形。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
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取得银行对账单、募集资
金使用台账,抽查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和募集资金采购合同,查阅与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凤凰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凤凰股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合肥凤凰文化广场项目”原计划于 2017 年 12 月竣工,该项目未承诺分期投入金额,2016 年
12 月该项目住宅部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他部分仍在开发建设中,尚未完全实现效益。截止到 2016
年末募集资金共投入 347,367,043.19 元,达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 41.85%。
注 5:“镇江凤凰文化广场项目”原计划于 2016 年 12 月竣工,因项目总包招标工作开展延缓,导致
土建总包实际开工时间较原计划迟延,根据目前工程进度,预计 2017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
2016 年末项目尚未实现效益。截止 2016 年末募集资金共投入 259,063,036.29 元,达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额的 60.25%。
注 6:“盐城凤凰地产项目” 原计划于 2016 年 12 月竣工,其中的住宅部分已在 2016 年 3 月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写字楼、商业工程建设部分已基本结束,目前在办理工程扫尾及竣工验收手续,预计 2017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 2016 年末项目尚未完全实现效益。截止 2016 年末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