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及基于对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情况的了解,就公司 2016 年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出具说明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0,065 万元,其中公司及
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为 20,726 万元,公司对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发生额分别为 9,339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
履行了正常的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
况,亦不存在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了相关批准程序,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无违规担保情
况。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小琴、姜宁、张利军
2017 年 3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小琴:
姜 宁:
张利军:
2017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