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将关联借款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
为了支持公司快速扩大开发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控股股东江苏凤凰出版
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集团”)严格遵守在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
组时中所做的对公司资金支持的承诺。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凤凰集
团借款余额为 5 亿元。公司拟在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向凤
凰集团借款累计不超过 30 亿元。
我们经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有利于公
司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鉴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 2017
年度下半年、2018 年度上半年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累计不超过 30 亿元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小琴、姜宁、张利军
2017 年 3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关联借款事项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小琴:
姜宁:
张利军:
2017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