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10093 号
委托单位: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10093 号
报告日期:2017 年 3 月 27 日
关联方资金往来
审 核 报 告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对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2
关联方资金往来审核报告
二、 附件
上市公司201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2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关于对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10093 号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16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和作出会计估计的
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总体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