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1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成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锌业”)原向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即将
到期,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金鼎锌业向民生银行申请续贷。为支持金鼎
锌业的良性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金鼎锌业向民生银行申请 18,000 万元授信
额度提供 18,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鼎锌业实际用信额度不超过 9,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 年。(内容详见 2017 年 3 日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7-018)
董事会认为:金鼎锌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为满足
金鼎锌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为金鼎锌业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有利于金鼎锌业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金鼎锌业财务状况稳定,资信
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金鼎锌业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董事会
同意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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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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