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董事长陈乐伍先生因其他公务
不能参加现场会议,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赖其聪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
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
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
并与前述 2 家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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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浙商
银行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与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以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鉴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款已到账,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
金置换前期投入作出的安排,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17,746,680.19 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
见、监事会审议结果、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实施安排,即用于实施“新能源汽
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同时,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融资能力,公司以
部分募集资金对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 9 亿元。增资
完成后,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12 亿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
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监事会审议结果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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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完成发行,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结果,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
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四)项议案以及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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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7 年 3 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完成发行,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结果,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情况如下:
一、原章程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8,688,024 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8,249,593 元。
二、原章程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28,688,024 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8,249,593 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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